07 金融企业会计第七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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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各商业银行跨系统大额汇划款 项(跨系统10万元以上,系统内50万元以上)要通 过人民银行转汇并清算资金。其核算应根据人民银 行机构设置情况采用以下几种转汇方法:
(一) “先横后直”的划款方式
• 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双设机构地区,可采用“先横 后直”的划款方式。“先横后直”是指汇出行把大 额汇款,先在同城转汇给开户的人民银行,汇出行 的开户人民银行一方面从汇出款项的商业银行存款 账户中付出款项,一方面将款项通过电子联行汇往 汇入地人民银行。汇入地人民银行收到划款报单及 有关单证后,一方面将款项转入汇入行准备金账户, 另一方面将有关凭证交汇入行,汇入行凭以处理转 账。其处理程序如图7-1所示。
•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 • 贷:联行来账 • 当商业银行总行本期为调增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款户 • 调减时,会计分录相反。
(二)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 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拔付和待缴存财政的 各种款项的待用资金。主要包括四种:属国 家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款项;代理各种国债的发行与兑付;代理国 家金库的款项经收、上解和中央国家机关预 算经费支出等。
• 实付再贴现金额=500000-3520=496480(元)
• 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96480
• 借: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3520
•
贷:贴现负债——面值
500000
• 期末,按确定的利息费用,进行处理时:
• 借:利息支出
3520
•
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3520
六、商业银行通过中央银行办理汇划业务的核算
三、缴存存款的核算 • 缴存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融机构将吸
收的存款全部或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银 行的存款。通常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缴存 财政性存款两种。 (一)缴存法定准备金的核算 •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 工具之一。中央银行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 • 行等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 率,以此调控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 接地控制或调节市场的货币供应量。自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 存款准备金率已经经过11次调整,目前为 10%。
•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行按一定比例上缴,一 般是各分支行逐级汇总到总行,再由总行统 一划缴中央银行。
1.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处理 • 各商业银行基层行于每旬旬末时,应填制
“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一式两份,计算 本次应缴存的金额后,与上旬已缴存的余额 相比较,大于已缴存的,应调减存款;如果 小于已缴存款的,应调增存款。将“应缴存 存款科目余额表”一份留在本行作记账凭证 的附件,另一份应寄给总行,及时报告各商 业银行的总行。
• 借:联行往账
•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
2.商业银行总行的处理
• 总行收到基层行调增存款的联行报单时,应 编制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三联,以第二联 办理转账,或以中央银行的收账通知联办理 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联行来账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
• 若总行收到基层行调减缴存存款的联行报单时, 应填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一式三联,以第二联办 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同城票据交换可以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 向他行提出票据的行称为提出行,应提交他行清算 的票据为提出票据;提回票据的行称为提入行,提 交本行清算的票据为提入票据。参加票据交换的各 清算行都可能在提出交换票据的同时,也收到对方 提交的票据,因而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各行提 出的票据有两类: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收款单位提交 的应由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借方票据或 代付票据;收到在本行开户单位提交的委托本行向 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贷方票据或代收票 据。
(二)归还款项的核算
• 商业银行在贷款到期时,应主动填制一式四 联还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提交人民银行 办理贷款归还手续。当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 行退回的还款凭证第四联还款凭证即支款通 知后,编制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 利息支出
• 贷:存放中央央行款项
五、再贴现的核算
•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每旬的旬末,根 据缴存存款科目的余额,按照100%的比率 计算应缴存的金额,于旬后五天向当地中央 银行办理缴存。
• 在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时,应根据有关科目 余额填制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表,然后填制 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一式四联,然后以 划拨凭证第一、二联作转账传票办理转账, 如果为调整,其会计分录为:
• 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按规定的交换场次和时间参加 票据交换时,应将提出的代收、代付票据,按提入 行分别填制“票据交换借方汇总表”和“票据交换 贷方汇总表”一式两联,一联与所提出的票据一并 提出交换,另一联留存作传票或传票附件。
1.提出行的处理 (1)提出行的处理程序 • ①受理客户代收凭证(或代付凭证); • ②登记“代收代付凭证交换登记簿”;
第七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 •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与
中央银行之间因资金融通、调拨、汇划款项 等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 行往来业务主要有: (一)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领取和缴存现金。 (二)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三)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和再贴现。 (四)往来资金清算。
• 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商业银行单设结构地区, 可通过附近第三地双设机构转划,采取“先 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方式。“先直后横再直” 是指先由汇出行通过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至 就近的、双设机构的本系统转汇行,再由其 通过同城开户人民银行转划给当地汇入行的 联行转汇行,最后由汇入行的联行转汇行通 过本系统联行划给汇入行。如图7-3所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汇入商业银行收到第三地系统内商业银行的 转汇清单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等
•
贷:吸收存款等
七、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
•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城市(或区域)各金融 机构对相互代收、代付的票据,按照规定时 间和要求通过票据交换所集中进行交换并清 算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同城票据交换一般 由人民银行主持,负责清算,进行监督。各 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的资金往来, 均通过同城票据交换进行。同城票据交换的 形式分为手工交换、电子清算、清分机等。 这里只介绍手工交换的处理。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转汇行收到系统内联行转来的款项后,通过 票据交换提交给人民银行。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汇入行从人民银行提回有关票据后,经审核 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吸收存款等
(三) “先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方式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款户
• 如为调减时,会计分录相反。划拨凭证第三、 四联,连同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份一并 交给当地中央银行,另一份余额表留存。
四、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 向中央银行借款是指各商业银行为解决营运 资金不足而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的借款。通常 有三种:年度性借款 、季节性借款、日拆性 借款等。
• 本旬调增法定准备金时,由各商业银行基层 行填制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两联,编制联行电 划贷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系统办理汇划。会 计分录如下:
•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
• 贷:联行往账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调减时,由基层行会计部门填制特种转账贷 方传票与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各一联办理汇划, 以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作为记账凭证,一 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作附件,办理转 账。编制联行电划借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 系统划付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二) “先直后横”的划款方式
• 汇出行为单设结构地区,汇入行为双设结构 地区,可采取“先直后横”的划款方式。 “先直后横”转汇是指汇出行将大额汇款, 先通过系统内联行划往汇入行所在地的联行 转汇行,由其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往 汇入行给收款人入账。其程序如图7-2所示。
• 汇出行通过系统内联行将款项汇到汇入行所 在地的联行转汇行时,其会计分录为:
• 实付再贴现金额=汇票金额-再贴现利息
•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退回的第四联再贴现 凭证,据以编制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
以第四联再贴现凭证作附件,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
贷:贴现负债——面值
• 期末,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进行处理,其 会计分录为:
• 汇出商业银行汇出款项时,根据有关结算凭 证逐笔填制转汇清单并汇总填制划款凭证, 将有关凭证送交开户的人民银行办理转汇并 清算资金。其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汇入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交来的有关凭证 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吸收存款等
(一)办理再贴现时的处理
• 商业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办 理再贴现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再贴现凭证, 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一并提交中 央央行。
• 中央银行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再 贴现率计算出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金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
• 再贴现利息=汇票金额×再贴现天数×日贴 现率
• 借:利息支出
• 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二)再贴现到期的处理
• 再贴现票据到期时,如果属于买断方式的, 由中央银行作为收款人办理收款;如果属于 商业银行回购方式的,应由原再贴现申请银 行购回票据,由商业银行负责收回票款。
• 商业银行收到退回的商业汇票和特种转账借、 贷方传票后,立即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发行库缴存、提取现 金的核算
(一)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填制现金 缴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中央银 行,中央银行经点收无误后,在现金缴款单 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员名章后,将现金 缴款单第一联退回商业银行;第二联代贷方 凭证作账务处理。现金缴款单格式如表7-1 所示。
• 汇出商业银行向第三地系统内银行转汇时, 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当第三地汇出行系统内商业银行收到系统内 联行的转汇凭证,并通过人民银行办理转汇 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 当第三地汇入行系统内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 行的转汇清单办理转汇时,其会计分录为:
•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 向中央银行办理的贴现,是商业银行对票据 债权的再转让,是中央银行从汇票面额中扣 除从再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后, 以其差额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当商 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并因办理票据贴 现而引起资金不足,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 贴现,贴现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 商业银行根据退回的缴款单联,填制现金付 出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现金 (二)提取现金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开出现 金支票,经中央银行审核后办理取款手续。 商业银行取回现金后,填制现金收入传票进 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 借:现金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借:贴现负债
• 利息支出
• 贷:存放中央央行款项
例1.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于2月5日持已贴现尚未到期 的面额为5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 再贴现,汇票到期日为5月15日,再贴现率为2.56%。
• 则在这项贴现业务中,
• 再贴现利息=500000×99×2.56%÷360=3520(元)
(一)借入款项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时,要填写
“贷款申请书”,经央行审查同意后,填写 一式五联的借据,加盖印鉴后,提交人民银 行办理有关手续。
•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退回的借据第三联即 收款通知,填制转账借、贷方传票,然后办 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一) “先横后直”的划款方式
• 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双设机构地区,可采用“先横 后直”的划款方式。“先横后直”是指汇出行把大 额汇款,先在同城转汇给开户的人民银行,汇出行 的开户人民银行一方面从汇出款项的商业银行存款 账户中付出款项,一方面将款项通过电子联行汇往 汇入地人民银行。汇入地人民银行收到划款报单及 有关单证后,一方面将款项转入汇入行准备金账户, 另一方面将有关凭证交汇入行,汇入行凭以处理转 账。其处理程序如图7-1所示。
•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 • 贷:联行来账 • 当商业银行总行本期为调增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款户 • 调减时,会计分录相反。
(二)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 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拔付和待缴存财政的 各种款项的待用资金。主要包括四种:属国 家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 款项;代理各种国债的发行与兑付;代理国 家金库的款项经收、上解和中央国家机关预 算经费支出等。
• 实付再贴现金额=500000-3520=496480(元)
• 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96480
• 借: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3520
•
贷:贴现负债——面值
500000
• 期末,按确定的利息费用,进行处理时:
• 借:利息支出
3520
•
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3520
六、商业银行通过中央银行办理汇划业务的核算
三、缴存存款的核算 • 缴存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融机构将吸
收的存款全部或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国人民银 行的存款。通常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缴存 财政性存款两种。 (一)缴存法定准备金的核算 •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 工具之一。中央银行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 • 行等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 率,以此调控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 接地控制或调节市场的货币供应量。自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 存款准备金率已经经过11次调整,目前为 10%。
•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行按一定比例上缴,一 般是各分支行逐级汇总到总行,再由总行统 一划缴中央银行。
1.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处理 • 各商业银行基层行于每旬旬末时,应填制
“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一式两份,计算 本次应缴存的金额后,与上旬已缴存的余额 相比较,大于已缴存的,应调减存款;如果 小于已缴存款的,应调增存款。将“应缴存 存款科目余额表”一份留在本行作记账凭证 的附件,另一份应寄给总行,及时报告各商 业银行的总行。
• 借:联行往账
•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
2.商业银行总行的处理
• 总行收到基层行调增存款的联行报单时,应 编制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三联,以第二联 办理转账,或以中央银行的收账通知联办理 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联行来账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
• 若总行收到基层行调减缴存存款的联行报单时, 应填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一式三联,以第二联办 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同城票据交换可以分为提出行和提入行两个系统。 向他行提出票据的行称为提出行,应提交他行清算 的票据为提出票据;提回票据的行称为提入行,提 交本行清算的票据为提入票据。参加票据交换的各 清算行都可能在提出交换票据的同时,也收到对方 提交的票据,因而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各行提 出的票据有两类:收到在本行开户的收款单位提交 的应由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借方票据或 代付票据;收到在本行开户单位提交的委托本行向 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票据,称为贷方票据或代收票 据。
(二)归还款项的核算
• 商业银行在贷款到期时,应主动填制一式四 联还款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提交人民银行 办理贷款归还手续。当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 行退回的还款凭证第四联还款凭证即支款通 知后,编制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 利息支出
• 贷:存放中央央行款项
五、再贴现的核算
•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每旬的旬末,根 据缴存存款科目的余额,按照100%的比率 计算应缴存的金额,于旬后五天向当地中央 银行办理缴存。
• 在调整缴存财政性存款时,应根据有关科目 余额填制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表,然后填制 调整财政性存款划拨凭证一式四联,然后以 划拨凭证第一、二联作转账传票办理转账, 如果为调整,其会计分录为:
• 参加票据交换的行处按规定的交换场次和时间参加 票据交换时,应将提出的代收、代付票据,按提入 行分别填制“票据交换借方汇总表”和“票据交换 贷方汇总表”一式两联,一联与所提出的票据一并 提出交换,另一联留存作传票或传票附件。
1.提出行的处理 (1)提出行的处理程序 • ①受理客户代收凭证(或代付凭证); • ②登记“代收代付凭证交换登记簿”;
第七章 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 •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与
中央银行之间因资金融通、调拨、汇划款项 等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 行往来业务主要有: (一)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领取和缴存现金。 (二)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三)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和再贴现。 (四)往来资金清算。
• 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商业银行单设结构地区, 可通过附近第三地双设机构转划,采取“先 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方式。“先直后横再直” 是指先由汇出行通过本系统联行将款项划至 就近的、双设机构的本系统转汇行,再由其 通过同城开户人民银行转划给当地汇入行的 联行转汇行,最后由汇入行的联行转汇行通 过本系统联行划给汇入行。如图7-3所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汇入商业银行收到第三地系统内商业银行的 转汇清单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等
•
贷:吸收存款等
七、同城票据交换的核算
•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城市(或区域)各金融 机构对相互代收、代付的票据,按照规定时 间和要求通过票据交换所集中进行交换并清 算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同城票据交换一般 由人民银行主持,负责清算,进行监督。各 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的资金往来, 均通过同城票据交换进行。同城票据交换的 形式分为手工交换、电子清算、清分机等。 这里只介绍手工交换的处理。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转汇行收到系统内联行转来的款项后,通过 票据交换提交给人民银行。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汇入行从人民银行提回有关票据后,经审核 无误后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吸收存款等
(三) “先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方式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政性存款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款户
• 如为调减时,会计分录相反。划拨凭证第三、 四联,连同缴存存款各科目余额表一份一并 交给当地中央银行,另一份余额表留存。
四、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 向中央银行借款是指各商业银行为解决营运 资金不足而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的借款。通常 有三种:年度性借款 、季节性借款、日拆性 借款等。
• 本旬调增法定准备金时,由各商业银行基层 行填制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两联,编制联行电 划贷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系统办理汇划。会 计分录如下:
•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
• 贷:联行往账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调减时,由基层行会计部门填制特种转账贷 方传票与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各一联办理汇划, 以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作为记账凭证,一 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作附件,办理转 账。编制联行电划借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 系统划付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二) “先直后横”的划款方式
• 汇出行为单设结构地区,汇入行为双设结构 地区,可采取“先直后横”的划款方式。 “先直后横”转汇是指汇出行将大额汇款, 先通过系统内联行划往汇入行所在地的联行 转汇行,由其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往 汇入行给收款人入账。其程序如图7-2所示。
• 汇出行通过系统内联行将款项汇到汇入行所 在地的联行转汇行时,其会计分录为:
• 实付再贴现金额=汇票金额-再贴现利息
•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退回的第四联再贴现 凭证,据以编制特种转账借方、贷方传票,
以第四联再贴现凭证作附件,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
贷:贴现负债——面值
• 期末,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进行处理,其 会计分录为:
• 汇出商业银行汇出款项时,根据有关结算凭 证逐笔填制转汇清单并汇总填制划款凭证, 将有关凭证送交开户的人民银行办理转汇并 清算资金。其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汇入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交来的有关凭证 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吸收存款等
(一)办理再贴现时的处理
• 商业银行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办 理再贴现时,应填写一式五联的再贴现凭证, 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一并提交中 央央行。
• 中央银行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的再 贴现率计算出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金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
• 再贴现利息=汇票金额×再贴现天数×日贴 现率
• 借:利息支出
• 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
(二)再贴现到期的处理
• 再贴现票据到期时,如果属于买断方式的, 由中央银行作为收款人办理收款;如果属于 商业银行回购方式的,应由原再贴现申请银 行购回票据,由商业银行负责收回票款。
• 商业银行收到退回的商业汇票和特种转账借、 贷方传票后,立即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发行库缴存、提取现 金的核算
(一)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填制现金 缴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中央银 行,中央银行经点收无误后,在现金缴款单 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员名章后,将现金 缴款单第一联退回商业银行;第二联代贷方 凭证作账务处理。现金缴款单格式如表7-1 所示。
• 汇出商业银行向第三地系统内银行转汇时, 会计分录为:
•
借:吸收存款等
•
贷:清算资金往来等
• 当第三地汇出行系统内商业银行收到系统内 联行的转汇凭证,并通过人民银行办理转汇 时,其会计分录为:
•
借:清算资金往来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 当第三地汇入行系统内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 行的转汇清单办理转汇时,其会计分录为:
•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 向中央银行办理的贴现,是商业银行对票据 债权的再转让,是中央银行从汇票面额中扣 除从再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后, 以其差额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当商 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账户并因办理票据贴 现而引起资金不足,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 贴现,贴现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 商业银行根据退回的缴款单联,填制现金付 出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现金 (二)提取现金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开出现 金支票,经中央银行审核后办理取款手续。 商业银行取回现金后,填制现金收入传票进 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 借:现金等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借:贴现负债
• 利息支出
• 贷:存放中央央行款项
例1.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于2月5日持已贴现尚未到期 的面额为5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人民银行申请 再贴现,汇票到期日为5月15日,再贴现率为2.56%。
• 则在这项贴现业务中,
• 再贴现利息=500000×99×2.56%÷360=3520(元)
(一)借入款项的核算 •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时,要填写
“贷款申请书”,经央行审查同意后,填写 一式五联的借据,加盖印鉴后,提交人民银 行办理有关手续。
• 商业银行收到中央银行退回的借据第三联即 收款通知,填制转账借、贷方传票,然后办 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