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11—2003
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
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
4.2.3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D。
4.2.3.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分枝数、主蔓直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3.2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3个,主蔓直径应在0.3cm以上,主蔓长度应在1.0m以上。
4.2.4竹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E。
4
0.8
2
樱花
Prunus serrulata
4
1.0
2
山桃
Prunus davidiana
4
0.8
2
山杏
Prunus armeniacavar.ansu
4
0.8
2
合欢
Albizzia julibrissin
5
0.4
2
皂荚
Gleditsia sinensis
5
0.5
3
刺槐
Robinia pseudoacacia
7.3.2带土球(土台)苗木,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土台)规范、包装结实、不裂不散。
7.4 运输
7.4.1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苗木曝晒、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
7.4.2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土台)及包装完好无损。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建设中,植物材料木本苗非常重要,它不仅丰富现有环境的多样性,提高环境的美观度和实用性,还有助于保护和恢复土地。
木本苗的优质、种类齐全,抗性强,繁殖简单,生长快,是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的重要植物材料。
木本苗的优质,主要体现在共和外形和形态特征上。
首先,木本苗乘有很好的适应能力,它可以适应各种环境条件,为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环境带来更多有益的生活空间和服务效果。
其次,木本苗有多样的体型,能满足不同空间尺度的要求,丰富环境的构成,给人以精致的居住环境。
木本苗根系发达,细密,能有效抵御风蚀和水蚀,有助于土地的稳定性和保持。
木本苗抗性强,主要表现在病虫害问题上,它不仅具有一定的抗病性,还能有效抵抗各种虫害,可以有效降低病虫害所带来的灾害。
即便抗性不能完全抵抗外来病虫害,木本苗仍然比其他植物抗性强,能节约抗病药消耗,减少抗病药副作用对环境的污染。
木本苗的繁殖简单,方式多样,育苗简单便捷,可以满足不同面积空间绿化建设的要求。
它也可以通过繁殖的方法来拓展少量的木本苗,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其繁殖的效率和效果,也能使绿化空间动态新颖,适应不断变换的环境要求。
生长快,木本苗是提供城市绿色服务的植物质材料,它能满足不断变换的绿化面积和空间要求,给环境附加更多有益效果。
木本苗可以把一份看似不重要的小绿化变成一份重要的服务,可以满足现实人们对良好环境的心理要求,有利于建立健康、绿色、自然的城市社会环境。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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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还提供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
在园林绿化中,木本苗是非常重要的植物材料之一。
本文将从木本苗的选择、养护和应用等方面进行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园林绿化中木本苗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选择合适的木本苗是园林绿化的关键。
木本苗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绿化需求和环境条件来确定。
一般来说,木本苗的选择要考虑到其生长习性、适应性和装饰效果等因素。
例如,对于需要形成浓密绿篱的地方,可以选择生长迅速、分枝繁密的木本苗,如柏树、松树等;而对于需要营造美丽景观的地方,可以选择花木树种,如樱花、桂花等。
木本苗的养护是确保其健康生长的关键。
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等方面。
浇水是木本苗生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要注意根据天气状况和土壤湿度来合理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但不过湿。
施肥是提供养分的重要手段,可以选择有机肥或化肥,但要注意适量施用,避免过度施肥导致根系烂根。
修剪是保持木本苗形态美观的重要措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整形修剪或疏枝修剪,促进木本苗的分枝和新梢生长。
木本苗在园林绿化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们可以用于构建绿篱、景观树、行道树等。
绿篱是园林绿化中常见的绿化形式,它不仅可以起到隔离、屏蔽视线的作用,还能够吸收噪音和净化空气。
在选择绿篱木本苗时,要考虑到其生长高度、长势和密度等因素,以满足绿篱的功能需求。
景观树是园林绿化中重要的景点,它们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木本苗树种,打造出不同的景观效果,如四季常绿、花期盛开等。
行道树是城市道路两侧植被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可以起到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净化空气的作用。
在选择行道树木本苗时,要考虑到其生长高度、抗风性和耐污染性等因素,以满足行道树的生长要求。
木本苗作为园林绿化的重要植物材料,其选择、养护和应用都是需要仔细考虑的。
通过合理选择木本苗,科学养护和合理应用,可以为城市园林绿化带来更多的美丽和舒适。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PDF整理版含表)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要求,依据GJ/T 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西蒙、陈晓。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T 34-91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 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m~8 m的乔木。
3.7 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m~15 m的乔木。
3.8 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m以上的乔木。
3.9 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 m处的直径。
3.10 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 m处的直径。
3.11 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 引言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植物是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作用。
在城市园林绿化中,木本苗是常用的植物材料之一,具有种类丰富、生长快、造价低廉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公园、街头、广场等场所。
本文将介绍木本苗的特点、选购要点以及应用案例,希望能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2. 木本苗的特点木本苗是指根系发达、茎干粗壮、带有树皮的苗木。
相对于其他植物材料,木本苗具有以下特点:•生长快:木本苗的生长速度相对较快,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绿化景观,满足城市园林绿化的需求。
•耐环境适应能力强:木本苗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包括不同的土壤、日照条件和温度变化,适用范围广。
•生态效益显著:木本苗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净化空气,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造价低廉:木本苗相对于其他植物材料来说,价格较低,更适合大面积的城市绿化工程。
3. 木本苗的选购要点在选购木本苗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3.1 品种选择根据具体的园林绿化需求,选择适合的木本苗品种。
常见的品种包括常青树种、落叶树种、花卉树种等,根据不同的场所和设计风格,选择相应的品种。
3.2 健康状况检查木本苗的健康状况,包括观察叶片是否鲜绿、茎干是否坚硬有弹性、根系是否健全等。
健康的木本苗能够更好地生长并适应新的环境。
3.3 尺寸选择考虑到木本苗的生长速度以及绿化工程的需求,选择适当尺寸的木本苗。
一般来说,较大的苗木能更快地形成绿化效果,但也需要更大的成本和专业的技术支持。
3.4 技术要求对于大规模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需要考虑木本苗的移植技术要求。
包括挖苗、移苗和固定等步骤,需要专业的园林施工队伍进行操作,确保苗木的生存率。
4. 木本苗的应用案例4.1 城市公园在城市公园中,木本苗被广泛应用于绿化景观的构建。
常见的应用方式包括路缘绿化、庭院种植、景观树等。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中利用植物和其他自然元素进行景观设计和绿化建设的一项工作。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
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增加人们的居住舒适度,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供生态服务,满足人们与自然的情感交流等多层次需求。
而城市园林绿化中,木本苗是一种常见的植物材料,具有丰富的种类和良好的生态效益。
木本苗是指种植在土壤中,具有主干及分枝并且具有较大叶片和根系的植物幼苗。
它们可以是树木、灌木或藤本等。
木本苗通常具有根系发达、茎干粗壮、分枝繁密、叶片丰满等特点,这使得它们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木本苗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可以提供丰富多样的景观效果。
由于木本苗的种类繁多,其树形、花色、叶色等特征各异,可以根据设计需求进行选择和搭配。
比如,高大挺拔的树木可以用来起到标志性的作用,增加城市的辨识度;颜色鲜艳或叶片丰满的木本苗可以用来增加生态景观的吸引力;有别致花形的木本苗可以用来设置独特的景点,吸引人们的观赏。
因此,木本苗的使用可以使城市园林变得更加美丽多样化。
其次,木本苗在城市园林绿化中扮演着“绿色屏障”的角色。
由于城市化进程中的高密度建设,城市中的硬化面积逐渐增加,导致大量砖石、水泥等材料的运用,使绿色空间受到严重的压缩,城市环境的绿化率也明显下降。
而木本苗作为园林绿化的主要材料之一,可以提供大面积的绿色植物覆盖,形成绿色的屏障,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
木本苗的茂密丰满的树冠可为城市居民提供阴凉,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有害物质,吸附噪音,增加氧气释放,净化空气等多种功能。
此外,木本苗还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城市中的路面和建筑物逐渐增多,为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而木本苗的引入可以增加城市绿地的面积,提升城市的生态系统功能。
木本苗的根系可以加固土壤,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它们还能吸收和释放水分以及过滤城市污染物等。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更新日期 :2004-6-15 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要求,依据 GJ/T 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西蒙、陈晓。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T 34-91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 1 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 3 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m~8 m 的乔木。
3.7421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A 、附录B o中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m~15 m 的乔木。
3.8 大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m 以上的乔木。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要求,依据GJ/T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西蒙、陈晓。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T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丛生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单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4多干型苗木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3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匍匐型苗木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m~8m的乔木。
3.7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m~15m的乔木。
3.8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m以上的乔木。
3.9干径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3.10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3m处的直径。
3.11冠径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蓬径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 212—2003
植被类型 分布深度
草本花卉 30
表 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
地被植物
小灌木
大灌木
35
45
60
浅根乔木 90
单位:cm
深根乔木 200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
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 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 2~表 6 的规定。
北京
市
地
DB
方标准
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
2003-09-20 发布
2003-10-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1
DB11/T 212—2003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木本苗是绿化和园林绿地营造时常用的植物材料,它具有良好的美观性、绿色性、节约性、自然养护性和经济性,广泛地应用于城市绿化及建
筑景观环境。
木本苗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的美观性,它可以将绿色的色彩与不同的建
筑形式进行有机结合,现代化的都市环境形成的绚烂的图景令人赏心悦目。
其次,它具有节约性,木本苗的种植不但节约了土地和设备,而且可以有
效的收集雨水,不浪费资源,同时还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木本
苗还具有自然养护性,它可以生长在绿地上,自然地维护自己,不需要过
多的维护就可以维持植物的生长,大大减少了植物养护的成本。
木本苗的另一个优点是经济性,由于它的自然养护性,所以植物养护
成本是很低的,也就意味着它可以大幅度的降低绿化建设的费用,同时它
再土壤的保护、空气净化、水质改善等方面也能产生积极的作用,有利于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木本苗对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的作用不容置疑。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是城市景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
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准。
树木苗本是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建设
的重要植物材料,可以创造和改造美丽的景观。
一般来说,木本苗本有两种:内生的和外生的。
内生的木本苗在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的应用居多,它是从培育室或配置房里苗圃里种
植出来的,有较好的根系发达,生育势较强,抗逆性较强,成活几率高,是绿化建设的重要植物材料。
外生的木本苗,即指世界各地到处可以找到,从而使其有市场价
值而定位为木本苗本的植物,它通常是从没有处理过的原始植物或资
源当中获得的,没有经过培育、杀毒、繁殖等阶段的基本处理,所以,它的抗逆性较弱,不能完全用来作为绿化建设的木本苗本材料。
木本苗本植物有着良好的空气净化和水污染改善效果,能够吸收
一定浓度的气体,把其中有害物从空气中滤除,改善空气质量和大气
环境,从而减少噪声污染,有助于城市的环境健康。
此外,植物的根
系及其分解的有机物可以抑制污染物的进入,使水体的污染显著降低。
木本苗本植物还能积极保持和改善土壤的新陈代谢,对微生物突变、
污染及土壤污染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木本苗本植物是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建设中重要的植物材料,其
在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上具有重要作用。
在购买木本苗本植物时,要购
买质量良好的木本苗本,木本苗本植物应该蓄水量充足,生育势欠佳,成活几率就大大降低。
同时,在使用木本苗本植物时,应该穿准其心,采用合理的栽植方法,不断进行有效的养护管理,以确保木本苗本植
物的成活。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3-31【大中小】【打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 211—2003 大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m 以上的乔木。
3.9 干径 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 1.3 m 处的直径。
3.10 基径 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3 m 处的直径。
3.11 冠径 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 蓬径 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3 树高 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 等种类;按苗木的自然形态分为丛生型、单干型、多干型、匍匐型等类型。 3.2 丛生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3 单干型苗木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 1 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 3 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m~8 m 的乔木。 3.7 中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m~15 m 的乔木。 3.8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T 34-91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I
DB11/T 211—2003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要求,依据 GJ/T 34-91《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 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和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西蒙、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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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 2%;成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 0.5%。详 见下表 1 和表 2。
表 1 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
同批量数(株)
允许值(株)
1000
20
500
10
100
2
50
1
25
0
表 2 数量检验允许误差值测定表
同批量数(株)
5000 1000 400 200 100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 1 个主干的苗木。 3.4 多干型苗木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有 3 个以上主干的苗木。 3.5 匍匐型苗木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3.6 小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5 m~8 m 的乔木。 3.7 中乔木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m~15 m 的乔木。 3.8 大乔木
允许值(株) ±25 ±5 ±2 ±1 0
6.6 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需 进行复检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6.7 涉及出圃苗木进出国境检验时,应事先与国家口岸植物检疫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系,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履行植物进出境检验手续。 6.8 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其格式见表 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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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的规格、质量、检验、验收以及标志、掘苗、 包装、运输与假植等基本技术要求。北京城市园林绿化露地栽植苗木树种参照《北京市区城市绿地植 物规划》的具体要求选择应用。
2003-10-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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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技术要求 ............................................................................ 2 5 检验方法 ............................................................................ 3 6 检验规则 ............................................................................ 3 7 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 ........................................................ 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落叶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5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常绿乔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7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灌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8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藤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 11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常用竹类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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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树种名称 苗龄 起苗日期 备注
表 3 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供苗单位Fra bibliotek拉丁学名
规格
数量
发苗日期
7 标志、掘苗、包装、运输和假植
7.1 标志 7.1.1 苗木应带有标志牌。 7.1.2 标志牌上印注内容:苗木名称、拉丁学名、起苗日期、数量、植物检验证号和发苗单位。 7.1.3 标志牌挂设按苗木种类或包装件数为单位。 7.2 掘苗 7.2.1 苗木的适宜掘苗时期,按不同树种的适宜移植物候期进行。 7.2.2 起掘苗木时,当土壤过于干旱,应在起苗前 3 天~5 天浇足水。 7.2.3 常绿苗木、落叶珍贵苗木、特大苗木和不易成活的苗木以及有其它特殊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带 球起掘。 7.2.4 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基径的 8 倍~10 倍,土球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 4/5 以上。 7.2.5 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基径的 8 倍~10 倍,尽量保留护心土。 7.2.6 苗木起掘后应立即修剪根系,同时适度修剪地上部分枝叶,根系断面达 2.0cm 以上应进行药物 处理。 7.2.7 裸根苗木掘取后,应防止日晒,进行保湿处理。 7.3 包装 7.3.1 裸根苗木起运前,应适度修剪枝叶、绑扎树冠,并用保湿材料覆盖和包装。 7.3.2 带土球(土台)苗木,掘取后立即包装,应做到土壤湿润、土球(土台)规范、包装结实、不 裂不散。 7.4 运输 7.4.1 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苗木曝晒、 风干、雨淋和机械损伤。 7.4.2 苗木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土台)及包装完好无损。 7.4.3 苗木的体量过大或土球直径超过 70 cm 以上,应使用吊车等机械装卸。 7.5 假植 7.5.1 苗木运到栽植地应及时进行定植,不能及时定植时,应进行临时性假植。 7.5.2 苗木秋季起苗待翌春后栽植时,应进行越冬性假植处理。
3.13 树高 指从地表面至乔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4 分枝点高 指从地表面到乔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15 灌高 指从地表面至灌木正常生长顶端的垂直高度。
3.16 移植次数 苗木培育的全过程中移植的次数。
4 技术要求
4.1 对使用苗木的基本要求 4.1.1 应选择当地适生树种,包括乡土树种以及引种驯化成功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树种。 4.1.2 使用苗木的树种(品种)应有标牌,标明种类(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名)、规格、数量和质 量。 4.1.3 应用的苗木应具备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 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4.1.4 使用的苗木应经过移植培育。5 年生以下的移植培育至少 1 次;5 年生以上(含 5 年生)的移 植培育至少 2 次。野生苗和山地苗应经北京本地苗圃养护培育 3 年以上,适应当地环境和生长发育正 常后才能应用。 4.1.5 栽植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外埠苗木进入北京市域应经法定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检验,签发检 疫合格证书后,方可应用。具体检疫要求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 各类型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 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 A、附录 B。 4.2.1.1 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轴的应有主干,主枝 3 个~5 个,主枝分布均匀,乔木类苗 木主要质量要求以干径、树高、冠径、主枝长度、分枝点高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1.2 落叶大乔木慢长树干径 5.0cm 以上,快长树干径 7.0 cm 以上;落叶小乔木干径 3.0 cm 以上; 常绿乔木树高 2.5m 以上。 4.2.1.3 行道树用乔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规定指标为:落叶乔木类干径不小于 7.0 cm,主枝 3 个~5 个, 分枝点高不小于 2.8 m(特殊情况下可另行掌握);常绿乔木树高 4.0 m 以上。 4.2.1.4 高接乔木嫁接时间应在 3 年以上,接口平整、牢固。 4.2.2 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 C。 4.2.2.1 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主枝数、蓬径、苗龄、高度或主枝长、基径、移植次数为规定指 标。 4.2.2.2 丛生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 5 个,主枝平均高度 达到 1.0m 以上。 4.2.2.3 匍匐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应有 3 个以上主枝达到 0.5 m 以上。 4.2.2.4 单干型灌木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 2.0 cm 以上,树高 1.2 m 以上。 4.2.2.5 绿篱(植篱)用灌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冠丛丰满,分枝均匀,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 3 年生以上。 4.2.3 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 D。 4.2.3.1 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分枝数、主蔓直径、主蔓长度和移植次数为规定指标。 4.2.3.2 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要求:分枝数不少于 3 个,主蔓直径应在 0.3 cm 以上,主蔓长度应在 1.0m 以上。 4.2.4 竹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 E。 4.2.4.1 竹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竹叶盘数、土坨大小和竹秆个数为规定指标。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m 以上的乔木。 3.9 干径
指乔木主干离地表面 1.3 m 处的直径。 3.10 基径
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3 m 处的直径。 3.11 冠径
指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3.12 蓬径
指灌木、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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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测量苗木干径、基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 0.1 cm。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 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 1.0 cm。 5.2 测量苗木干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苗木基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 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5.3 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 5.4 测量灌高时,取每丛 3 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5.5 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 的比值应小于 1.5。 5.6 检验苗木苗龄和移植次数,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 5.7 4.1.3 条内容用感观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