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农村低保、五保的审批程序:

**年农村低保和五保评审推行“一评两审三公开”制度。

“一评”,村两议会评议。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坚持以评议为基础的原则,采取评议小组入户评分和两议会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即:村民提出享受农村低保申请后,村委会成立评议小组,对属于范围的申请对象开展入户调查和评分,村委会在评议小组入户调查评分的基础上,组织两议会对属于范围内的申请对象是否纳入农村低保进行民主评议,入户得分与评议得分相加,根据指标由高到低确定享受低保家庭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两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对申请对象进行抽查,对村级评议程序和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关于审核的决定。审核通过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要认真审核,对乡镇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三公开”,救助标准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救助标准公开,即公开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类别、保障人口和保障金额。评审过程公开,即评议结束后,村委会要将拟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核决定后,在村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评审结果公开,即县民政局审批后,将审批结果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同时要公示县乡监督举报电话。

六、哪些人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本人患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种疾病在治疗期间,医药费花费较大的和本人是一、二级残疾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拥有设备、资产、场地,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生产的;

(2)从事种植、养殖等形成家庭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如大棚、经济作物园、养殖场等);

(3)从事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有经营性收入的,运输车辆(自备农用田间作业用车除外)、小卖部等;

(4)配偶享受离退休金或本人享受遗属补助的;

(5)配偶或子女在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石油、银行、电信、电力、煤矿等高收入行业工作的,在外从事个体经营的;

(6)三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两间,四年内新建、翻建砖木结构住房三间以上的(国家补助项目除外);

(7)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的、不自食其力造成家庭困难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8)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经济能力但未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

(9)拥有轿车、空调等高档生活性消费资料,家庭生活条件明显较好的;

(10)现任村干部本人和其两代以内直系亲属的;本人在外打工的;人户分离到县外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户分离虽在本县,但租房居住的;本人户口在村,但从未在村居住生活过的。

七、哪些人不能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1)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

(2)有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村民;

(3)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且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4)在外打工,年龄在60至65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

(5)人户分离、失踪找不到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八、哪些收入计入家庭收入?

家庭成员的种植收入、养殖收入、加工收入、劳务收入、赡养费、抚(扶)养费、农村基础养老金、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出租房屋收入、出租机械设备等收取的租金、知识产权收益、其它个人收入。

九、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政府给予的特殊补贴和专门奖项以及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定期抚恤金、伤残保健金、定期定量补助费。

十、对农村低保、五保弄虚作假的怎样处理?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村低保、五保待遇的;在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由县民政局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农村低保款物、五保供养补助金,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精选3篇)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精选3篇) 【第1篇】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将结近尾声,在这一年来xx社区认真为民办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困难群众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龄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优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老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敬老和爱老的社会氛围。 2.社区年初均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进行摸底、统计,建立台帐;社区还通过一系列的为老服务,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为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优惠证”。全年内为60岁(含60岁)以上老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基本上都办理。 3、每月社区向空巢老人进行一次“交心会”,对“交心会”后并为空巢老人开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务活动。而且在每个节日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困难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区严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关文件要求,逐项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情况,入户调查认真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 2、社区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社区工作人员认真收填,一丝不苟。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错保、不人情保。20xx新申请低保户有五户,其中不符合条件劝回的有四户,现低保户为20户,35人。实施低保动态管理,我社区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每月对低保户进行认真管理,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低保人员、空巢老人,并为他们送去了米、面、油等慰问品,并按时为低保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价补贴等。 2、在20xx年元月分为我社区的低保户师公云申请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请落实后并随时关注房屋维修进展后一一向镇民政汇报并发佐证图片。 三、双拥工作 20xx年春节我社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工作。一是对各类慰问对象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了解实际情况,切实确定好春节慰问的对象,确保不落下一人、不丢下一家,并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二是为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问、走访、送温暖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加大力量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完善社区内退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 附申请条件

201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附 申请条件) 2、供养对象实行县、乡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档;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三、五保供养标准:1、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助。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集中供养在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的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4800元,一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5200元,二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6000元,三星级农村敬老院每人每年7200元。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2、护理补贴。分散供养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轻、中、重度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元、50元、60元,此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根据失能失智轻、中、重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护理补贴,此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五保供养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2017农村五保户一年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小编找来了近期各地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相关信息: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废止。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_辽宁农村低保户标准辽宁省的城乡低保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的低保政策有哪些

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辽宁省低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相关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日前,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2017年广州市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白云区1806元、黄埔区2413元、花都区1751元、番禺区2512元、南沙区2121元、从化区1440元、增城区1624元。黄冈市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各设区的市确定供养标准后报省民政厅、财政厅备案。(二)《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并对调标前月份补发供养标准差额。2017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明确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45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3700元/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7330元/年,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则由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并公布。一、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与此同时,六安市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六安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以1人为单位计发;按不高于其所享受月供养金的500%确定,但供养金低于当地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 2.2 专家委员会 3 灾害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5.2 Ⅱ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Ⅳ级响应 5.5 启动条件调整 5.6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7.5 人力资源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 科技保障 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演练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自治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

灾区社会稳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自治区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及省(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自治区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减灾委)为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自治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地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专家委员会 自治区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自治区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治区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3 灾害预警响应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农牧业、人防等部门及时向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盟市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自治区及有关盟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要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减灾委负责人、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五保户申请报告

农村“五保户”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办: 本人某某,农业户口,出生于1962年2月,今年51岁,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独自一人居住和生活。 今年二月份不慎摔伤大腿,手术和医疗费花了两万多元,原本就贫困的我如同雪上加霜,饮食起居不能自理,还需要药物治疗,生活极其艰难。 由于本人一直以务农、打散工为生,无稳定收入 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几个多月病腿的治疗,已经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 此致 敬礼 赵明顺 2012年9月20日篇二:五保户申请表 农村五保户登记表 镇(街道)村委会编号 注:此表一式三份,批准后村委会、镇(街道)、区民政部门各留底一份。篇三:五保户保申请报告 五保户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甘新干,男,1942年出生,现年72岁,家住新泉镇杨红村11组。1996年,老伴因鼻癌离我而去,此时年迈多病的我已丧失劳动能力,幸有年长的儿子勇挑重担,勉强能维持生计!可祸不单行,2008年,儿子又因原肠癌去世,原本残缺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儿媳随后改嫁,留下一个孙儿、孙女由我抚养,因给儿子治病家中早已债台高筑,且我又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经济来源,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因此特申请五保户,请求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甘新干 2014年2月17日篇四:五保申请书 五保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办: 我叫赵长彬,男,今年63岁,农业户口,务农为生,无正式职业,现居住在和尚房子乡李家店村红旗杆组。本人父母双亡,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孤独一人居住和生活。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行走困难,有时大小便失禁。由于我一直以务农和低保费为生,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极其清贫,加上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使我完全丧失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今后生活难以为继,陷入绝境。因此,现恳请民政部门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准予我申请农村“五保户”,以帮我度过风烛残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赵长彬 2012年11月11日篇五:五保户申请书 五保户申请书

2020年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2020年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一、城镇住房保障的概念 城镇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或企业通过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发放租赁补贴和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救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二、住房保障的范围 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以及其他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等七大类保障群体。 三、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 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市县政府制定。市区2020年住房保障对象的具体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他共同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收入限制标准。 低保家庭:全体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均享受城镇低保;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800元(含)以下;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7000元(含)以下。 3、住房限制标准: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 4、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二)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五年; 3、申请人年收入在31400元(含)以下;

4、在本市无住房,或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租房居住; 5、在市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 6、申请人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7000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时剩余合同期限满1年),且在本市城镇连续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5、申请人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四)引进人才 1、具有市人社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含)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 (五)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他共同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本市《居住证》。 2、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致使家庭实际收入低于人均270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根据核定后的实际收入不同,分别比照低保、低收入、中

民政低保制度完善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民政低保制度完善工作计 划正式版

民政低保制度完善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我社区管辖内的除了本社区居民外,还居住着原搬运公司、航运公司、二轻局等多家单位人员;由于都是老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直接导致了困难居民的增多。为了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的更好,真正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创建和谐社区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XX年人民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低保惠民政策,不断完善审查审批制度,定期公布执行低保情况,在网格里接受群众监督使民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二、对低保户家庭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他们近期的家庭生活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定期召开低保人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低保政策。同时,倾听低保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五、积极鼓励支持享受低保人员创造就业机会,鼓励他们树立自强自立的精神,为创建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今后社区民政低保工作中将继续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尤其是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方面加大精力,

最新五保供养条例

最新五保供养条例 篇一:五保供养办法 山西省五保供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依法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农村五保供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正常生活; (二)政府供养为主; (三)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管理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建设、农业、卫生、审计、编制、税务、工商、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农村五保

供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鼓励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资金、物质捐助和无偿服务。第五条 提供捐赠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供养对象和供养内容 第七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第八条按照下列程序确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一)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经民主评议,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无重大异议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及《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保障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住房局、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哈尔滨海事局、哈尔滨水文局、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警备区、武警哈尔滨支队为成员单位的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 2.1.2指挥长职责 负责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全面工作。 2.1.3副指挥长职责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市民政局局长协助指挥长指挥调度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1.4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救灾工作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发布、收集社会舆情动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沈阳城乡低保新政解读文档3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沈阳城乡低保新政解读文档3篇Shenyang urban and rural minimum living security poli cy interpretation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沈阳城乡低保新政解读文档3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xx-20xx沈阳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文档 2、篇章2:城乡低保标准文档 3、篇章3:城乡低保边缘标准文档 20xx-20xx沈阳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低保申请条件及发 放标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是针对低收入特困群体的基本保障制度,直接关系着城乡困难群众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发挥着“托底线”的重要作用。以下是小泰整理,仅供参考。 篇章1:20xx-20xx沈阳城乡低保新政策解读文档 6月2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的例行 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1日起,沈阳将执行新的城乡低保

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九城区低保户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九城区低保边缘户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篇章2:城乡低保标准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1.城市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 2.农村低保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 1.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540元-64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0元-69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465元-5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606元。 2.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九城区从每人每月315元-37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5元-426元;四县(市)从每人每月255元-30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5元-354元。 篇章3:城乡低保边缘标准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民政低保局科学发展观演讲稿】民政局低保查询个人

【民政低保局科学发展观演讲稿】民政局低 保查询个人 百姓冷暖记心间以民为本筑和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胡传芬,是来自市低保局的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感到十分荣幸。我演讲的题目是《百姓冷暖记心间,以民为本筑和谐》。 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掀起热潮时,我,作为民政战线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代表低保局在这里汇报学习体会,我感到无比的光荣与自豪!谈到科学发展观,作为这个光荣队伍里的一名新兵,我感到自己很稚嫩,很浅薄,我讲不出博大精深的政治理论,谈不出独树一帜的深刻见解,但我能深刻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新阶段党的理论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指路明灯! 多年的低保工作经历,我和我的同事们由衷的感到:科学发展观与民政低保事业是如此紧密相连,有如甘霖与禾苗,劲风与航帆,引领着、推动着我们低保事业从探索走向发展,从发展走向壮大,从辉煌走向新的辉煌。 12年前,城乡低保工作作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新生儿,作为全市社会

救助事业的重要基石应运而生,更伴随着和谐xx的建设与发展走过了一段不平常的道路:数以万计困难群众,数十名工作人员,其工作量和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处于起步阶段的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 保障规模窄,困难群众多; 补助水平低,群众期望高……面对方方面面的困难、上上下下的压力,我们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神圣使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他们的冷暖疾苦时刻放在心上,以“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感情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尊重,用真情和汗水写下了一首首感人肺腑的奉献之歌。 3年前,园林办事处刘振国和妻子不幸同时下岗,1年后,他被查出患上癌症,晴天霹雳击垮了这个脆弱的家庭。为治病,他们借遍了亲戚朋友,举债达2万多元。就在生活难以为继的边缘时,我们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了这一情况后,立即将刘振国一家纳入低保按月给予生活补助,硬是将这个家庭从绝望中拉了回来。去年,我们在竹根滩镇小学走访调查时了解到,该校学生李小英兄妹,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患有慢性病,常年吃药,全家生活十分困难。为核实情况,我们上门调查了解,经审核后,局里决定每月给予他家200元的低保救助金。200元,对于许多家庭来说,算不了什么,然而对于这样的家庭,却是莫大的支持,让他们全家感爱到了党和政府关爱的温暖。 低保“输血”的同时,也积极引导“造血”让困难户脱贫摘帽。龙湾镇果农王卫东一家种植葡萄、猕猴桃等水果20多亩,2005年,他投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供养条例 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条件、程序、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下面是zw234作文网://.zw234 为大家整理的五保供养条例,供大家参考。 五保供养条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保供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五保供养是农村的集体福利事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在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五保供养工作。 第二章五保供养的对象 第六条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第七条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级、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八条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一)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二)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 (三)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 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时间:2005-3-10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 502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文号 制发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2-10 文件类别其他 文件状态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救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抗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救灾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层次划分,市、市(县)区、镇三级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

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共间完成应急任务;重点突出原则,预案突出落实救助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台风、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地震灾害由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气象灾害由市气象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其他灾害视灾情由市政府决定临时成立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启动救助应急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本预案即行启动: 1.农作物绝收面积1—10万公顷; 2.倒塌房屋5000—10000间; 3.因灾死亡30—50人;

2020年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2020年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一、城乡低保存有问题 城乡低保是一项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但因为规章制度不健全, 操作不规范,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仍有一些不同水准存有,影响了 城乡低保工作的展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个别地方存有。村社区干部家属或亲 朋好友参保的现象不同水准的存有。 二是低保管理不够规范,低保对象确定办法有待进一步提升。在 审核低保对象时有的村社区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 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有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农村低 保对象的公开和评议环节规范不够。 二、存有问题表现形式 1、按规定低保资金的管理首先由个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居委 会初审,群众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然后由村委会、居委会公示,由乡镇民政部门发放资金。但是在具体 操作过程中存有着某些不合理的因素。一是有的村干部暗箱操作,不 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实行申报、审核和公开评议,由村社区干部随意 指定低保对象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 意填报,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为亲友办理低保,存有不坚持原则, 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廉洁风险。 2、因为低保名额有限,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虽然绝大部分村低保对象评得比较准确,但也有小部分村群众有意见,主要表现为:一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困难,却没有得到保障;二是认为 自己虽比个别保障对象更困难,但保障人口却比别人少。存有与村社 区干部走得近点的优先办理低保得好处的廉洁风险。

3、村社区明知低保对象死亡或已经达到取消条件而不取消,有索 取好处任其继续领取低保的廉洁风险。 三、问题原因分析 部分乡、村、社区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没有理解到收受、索取好 处费的不当之处。对办理低保送人情认为是小事一件,不知小错持续,大错就不远了,违纪违规发展下去就是违法,贪小不解决,就会贪大,等贪大了被抓起来就悔之晚矣。 四、问题治理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增强基层低 保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素质,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 质量,把深入民心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一支高素质队伍。增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培训,持续 提升政策业务水平。乡民政服务中心会同村社区增大低保政策的宣传 力度,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化。坚持做到公开保障政策、对象、标准 和资金“四公开”。 2、重视低保资金补助标准问题。在合理适度范围内适当提升确实 丧失劳动水平的老、弱、病、残的低保户补贴标准,扩大低保户的覆 盖面,对村社区不下户数指标,确保应保尽保。 3、建立城乡低保户定期报告制度。既要即时掌握已领取低保家庭 的收支变化情况,也要掌握因病致贫等的家庭情况,以便即时上报调 整低保对象;确保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4、尽快制定并出台《低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增大低 保工作岗位责任过错追究的力度。民政服务中心对低保对象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低保金,并追回发放的款项。乡纪委要增大执纪问责 力度,会同乡民政服务中心增大对低保办理对象的办理整个过程实行 抽查。对低保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增大问责力度实行处罚。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岚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能力,规范救灾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本县境内洪涝、干旱、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洪涝、旱灾、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次灾害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人口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00人以上; 3、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间以上; 4、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达到500人以上。 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三、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

2021年农村低保申请书模板7篇

What others can do, you can do it yourself.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 农村低保申请书模板7篇 农村低保申请书篇1 ××镇××村(居)委: 我叫×××,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 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望批准!! 农村低保申请书篇2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妻子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

基本生活,又没有固定的生活________,常常是吃了上顿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 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批准我的低保申请,向我伸出援助!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低保申请书篇3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xx,现年 62岁,家住xx乡xx村xx组。本人于1985年至1987年任xx村村长,1988年至1992年任xx村支部书记,在任期间,我领导组织全体村民修筑了进村公路;领导组织全体村民架设高压电线进村进寨;组织全体村民扩建池塘,解决了当时头等“三大难”的交通问题Xx通电问题Xx农田灌溉问题,为集体事业忘我工作,鞠躬尽瘁,深得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戴。

低保政策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1、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怎样申请? 申请享受低保必须是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而且还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生活水平不能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递交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低保申请后,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地索证、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等形式进行审核,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按照材料审查、入户抽查、评审会审议、审批前公示、作出审批决定的程序,作出低保申请家庭是否享受低保的决定。 2、为什么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必须按照户为单位,而不以个人为单位? 按照我国《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凡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赡养、抚养、扶养的法定义务”的规定,低保救助必须按照家庭户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也规定低保应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同时,根据《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两种人群可分户计算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分户计算不是指将户口簿的分开,是指分开计算申请享受低保)。 3、你如果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如何申请低保? 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儿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有监护人、代理人的,由监护人、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申请;无监护人、代理人的,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户主的名义代为申请。 4、老年人、残疾人,是否就一定能享受低保?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才能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不是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均能享受低保。

民政五保低保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 《民政五保低保管理系统》是一款可以对五保低保户信息进行申请、提交信息、调查、审批的一款管理软件,并且可以对 已经同意保障户,进行救助金的发放及救济物资的发放,救助金的发放分为月、季度、年等发放形式,可随时查看申请保障户信息、未审批通过信息、保障信息汇总,该软件界面设计简洁、美观其人性化的管理可以使用户用轻易上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科学的管理方法会给您带来无限的效益,该管理软件将是民政部门明智的选择。 《民政五保低保管理系统》包括如下功能: 一、输入功能 该系统提供了对申请保障信息、保障信息提交、保障入户调查、保障金管理、保障金发放、救济物资发放等的模式录入和表格界面录入。 二、查询功能: 您只需用鼠标点击一下相应节点,就可迅速查询出相应的情况,根据不同的查询统计条件显示出需要的结果。 三、报表功能: 根据查询或者统计出来的结果生成报表。 四:打印功能: 系统支持打印功能,如想打印信息单击预览报表上的打印按钮即可。 五、安全功能: 进入系统后,单击菜单“系统→工具→用户及权限”可以设置系统的各用户权限。 六、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可备份在硬盘或其他可移动磁盘中,并可对备份的数据进行多项操作。 七、数据交换功能 : 公司首页 公司概况 软件下载 定制开发进入社区 返回主目返回主目录录

有三种方式可以实现数据的交换:一是“信息交换”功能,可以任意导入、导出信息;二是“转换A ccess数据库”,可以将A ccess数据库(*.m d b文件)转换为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该操作产生一个新的d b i文件,不会对原A ccess数据库进行任何更改;三是“与E x cel文件交换数据”,该功能可以将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转换为E x cel文件,也可以将E x cel文件转换为基于本平台的信息库(*.d b i) 八、适应性: 适应在W I N D O W S98/M E/2000/X P系统上运行。

最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和《省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以及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理念,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政策的落实,促进全区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保障正常生活的原则;二是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三是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供养对象和内容 (一)供养对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的。

2.无生活来源的。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具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人。 (二)供养内容 主要从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与照顾:

1.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水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冬夏服装、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零用钱。社会捐助活动中募集的衣被优先用于五保供养对象。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确保通风采光、安全及照明。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五保供养对象缴纳参合金。 5.五保供养对象死亡后,由敬老院或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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