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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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文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461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我院应届(09级)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推荐到省内二本院校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升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制的修满三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为组织好“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院三年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09级)。各专业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学生数的20%,选拔录取比例控制在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总数的50%以内。

二、推荐条件

各系部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20%;

3、学生在校期间(取得有效学籍至2012年3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4、应征入伍的我院学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我院高职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部队部队下发的相关嘉奖令或通令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它相关材料,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三、选拔方式

1、学校推荐

(1)学校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并查实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考试时间、具体分数和合格证书,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2)推荐名单经被推荐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专升本”志愿表(附件1)。

(3)教务处将被推荐学生“学生志愿情况”汇总后,向对口二本院校正式提出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名单,于3月1日前将志愿表(请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志愿表见附件1)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同时附Excel电子文档),特别注明,在英语考试“分数”栏内一定填写准确分数。以及“专升本”学生当年入专科学校学习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学校印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一并送交湖南省内对口二本院校教务处。

(4)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证书由学校教务处严格审核和验证。

2、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由对口二本院校确定,请我院学生自行上网搜索对口学院的“专升本”考试大纲(我院不组织考前培训、不组织发放“专升本”教材)。

(2)考试时间:一般为2012年5月20日之前。

(3)考试地点:4月下旬至5月初再作通知。

(4)准考证发放:5月上旬我院教务处统一到对口二本院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生一律凭正式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确定选拔名单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推荐学校推荐意见和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拟选

拔名单;拟选拔名单须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2、正式确定后,对口二本院校在6月上旬到省教育厅办理审核注册手续;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对口二本院校2010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并由对口二本院校发出“专升本” 入学通知书。

3、被录取学生统一到原推荐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按规定时间到对口二本院校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校推荐报名时间

从10月13日起开始,请各系09级学生到教务处(办公楼207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专升本志愿表(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推荐名单纸质文件(附件2)(特别注明,在英语考试“分数”栏内一定填写准确分数),报名费200元/人。教务处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六、其它事项

1、本科的学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等同于该校在校生收费标准,不另行收费。

2、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2年“专升本”志愿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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