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沥青道路施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室外道路沥青混凝土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天泉一品二三期室外道路沥青混凝土由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天泉一品二三期工程

建设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

承包方式:室外道路沥青混凝土(由下至上分别为洒透油层;60mm厚AC-20;30mm厚AC-13;),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第二条工程单价及总造价

工程量及总造价:

沥青混凝土约平方米,单价按元/平方米结算;

土工布(规格:160克/平方米)面积约平方米,单价按元/平方米结算;

总造价约万元(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第三条工程造价调整办法

本合同属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得另计。

第四条工地代表

一、发包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由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协调与联系。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电话:)为现场代表。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发现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

时,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二、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交底;

2、负责承包方的协调和配合工作,提供主要路口标高点;

3、配合乙方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5日。工期为20天。实际开工日期甲方提前4天通知乙方;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所有出工地车辆必须进行冲洗轮胎;

2、对已施工的路侧石及平石乙方具有保护职责,如施工过程损坏由乙方进行修复;

3、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原有砼道路伸缩缝及平整度进行修补,冷底子油一道;伸缩缝及裂缝位置铺设土工布一道(面积按实签证),中粒式沥青砼(AC-20)60mm厚;面层细粒式沥青砼(AC-13)30mm 厚,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九条支付办法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并结算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80%;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正规税务发票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5%,5%作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保金。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不提供住宿,施工过程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小区竣工验收前所有损坏由乙方免费维修。

3、小区交付后到质保期满前如非乙方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按本合同单价不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

2、乙方工程进度必须服从工程总体进度要求;若乙方延迟完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3、车辆出工地时未进行轮胎冲洗,甲方发现后按200元/次进行处罚,由于带泥上城市道路,造成处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