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填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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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申请表
开具外经证须携带以下附件:(盖公章)
(一)外出经营活动申请表
(二)合同协议原件(审核)及复印件(存档)(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姓名和日期”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明:我单位提供的《申请单》内容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方经办人:联系电话:申请方名称(盖章):
注: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方留存;第二联,申请方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附件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本表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设置,为A4竖式,一式三份,纳税人、主管分局(税源管
理科)、征管科(综合业务科)各一份。

附件2:
注销税务登记应上缴涉税物品及资料清单
注: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附件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注:本表一式2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普通发票封面
注:此表一式两份:纳税人一份,税务机关一份
发票领购使用资格申请审批表
发票增量申请审批表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受理人(审核人):收到日期:年月日
防伪税控企业申请开票最大限额行政许可审批表
说明:1、此表为企业申请、重新申请、延续申请防伪税控系统开票最大限额使用。

2、审批部门凭此表审批意见制作“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文书。

3、此表一式三份,经有权机关审批后,一份由审批机关留存,一份交受理机关的业务部门留存,一份交受理机关的发行部门凭以维护企业开票金税卡。

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1)中‎标通知书;‎(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外出经营活动情形申报表
【表单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行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设置。

2.本表适用于外出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经营活动终止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时使用。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码: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码。

4.到达时间:纳税人到达外出经营地的时间。

5.报验时间:纳税人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的时间。

6.经营地点:外出经营地的具体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

7.货物存放地点:外出经营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

外出经营审批核销表

外出经营审批核销表
合计
金额合计大写
缴纳税款情况
税种
计税依据金额
税率
应征税额
已扣缴纳情况
应补征税额
金额
完税凭证号
金额
完税证号
日期
营业税
城建税企业所得税
合计
税务所(管理科)意见:
管理员:年月日
所(科)长:年月日
征管科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科长: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所(管理科)意见:
管理员:年月日
所(科)长:年月日
征管科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科长:年月日




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
开具证明的批号、字轨号:
开具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表
管理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纳税人名称(盖章)
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有效日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建安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期限
工程价款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建工程合同总金额
其他外出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经营期限
经营项目价款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管理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纳税人名称(盖章)
实际生产经营地址
建安工程
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期限
工程预算款

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

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

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一、引言外出办公是现代职场中常见的工作形式之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工作方式的变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出办公,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和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介绍一种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帮助员工更好地记录和总结外出办公的情况。

二、汇报表模板1. 日期:填写外出办公的日期。

2. 外出地点:填写外出办公的具体地点,可以是客户公司、合作伙伴办公地点或其他相关地点。

3. 目的:简要描述外出办公的目的,例如会议、洽谈、考察等。

4. 行程安排:详细列出外出办公的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交通工具、预计到达时间等。

5. 会议/洽谈内容:记录与客户或合作伙伴的会议或洽谈内容,包括讨论的主题、参与人员、决策结果等。

6. 工作成果:总结外出办公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果,包括签订合同、达成协议、解决问题等。

7. 遇到的问题:记录在外出办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和经验教训。

8. 反馈与建议:针对外出办公的情况,提出反馈和建议,以便改进工作方式和提高效率。

三、使用方法1. 填写日期和外出地点:在每次外出办公前,填写汇报表的日期和外出地点,确保准确记录。

2. 记录目的和行程安排:在外出办公期间,及时记录外出的目的和行程安排,包括出发时间、交通工具和预计到达时间等。

3. 详细记录会议/洽谈内容:在与客户或合作伙伴的会议或洽谈中,详细记录讨论的主题、参与人员和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4. 总结工作成果:在外出办公结束后,总结外出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果,包括签订合同、达成协议和解决问题等。

5. 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在记录遇到的问题时,分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以便将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优势与应用场景1. 优势:使用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有助于员工系统地记录和总结外出办公的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性。

2. 应用场景:外出办公情况汇报表模板适用于各种行业和职业,特别是需要频繁外出办公的销售人员、项目经理和商务人员等。

外经证明申请表

外经证明申请表


经办人: 月 日

负责人: 月 日
销售地点
有效期限
货物总值

合同总金额 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章): 同意
经办人: 有效日期 应税劳务 营业额
负责人: 以下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填写 缴纳税款 使用发票名称 发票份数
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货物名称 销售数量 销售额
缴纳税款
使用发票名称 发票份数
发票号码
合计金额 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章):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东税外证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地 登记注册类型 应税劳务 身份证件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地方税务局

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外 出 经 劳务地点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外出经营地 外出劳务 经营方式 活 动 情 况 有效期限 合同金额
货物名称
数量

外出经营活动申请报告

外出经营活动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现向贵局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为确保外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二、单位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3.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4. 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5.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我单位成立于[成立时间],是一家具有[成立年限]年历史的企业。

多年来,我单位始终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我单位拟开展外出经营活动。

三、外出经营活动基本情况1. 外出经营地点:[外出经营地点]2. 外出经营时间:[预计外出经营时间]3. 外出经营内容:[外出经营内容]4. 外出经营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名称及编号]本次外出经营活动,我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外出经营地点]从事[外出经营内容]。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单位已与[项目合作方名称]签订了[项目合同名称及编号]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申请理由1.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对[主营业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市场需求,我单位决定开展外出经营活动,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

2. 资源优势:我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经验。

通过外出经营活动,我单位可以将自身优势发挥到最大,提升企业竞争力。

3. 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政策,外出经营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为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五、保障措施1. 依法纳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确保外出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2. 税收管理:我单位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确保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规范有序。

3. 风险防范:我单位将密切关注外出经营活动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样版)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样版)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外证〔〕号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3.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
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4.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到达外出经营地在开始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经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签章,由纳税人持本表返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事项。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表说明1、适用范围:纳税人需要临时到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

2、表中主要内容填表说明:经营方式:填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其他。

劳务地点:填劳务实际发生的地点。

3、本表由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前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有关内容。

4、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第二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管系统传递电子版《外经证》至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不需要向纳税人打印核发纸质版《外经证》。

2.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外经证》后,在外出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3.到省内外出经营的,应持有第一点提及的资料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在经营地地税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不需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外经证》。

到省外外出经营的,需持有的资料视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要求。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10天内,经外出经营地地税机关签章,纳税人应当持《外经证》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

填表说明1.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税务机关填写),并持如下证件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2)外出经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复印件;(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2.纳税人原《外经证》到期但外出经营活动未结束,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纳税人填写),并持如下证件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2)原《外经证》(出省经营的纳税人需提供);(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复印件。

省外纳税人首次来粤基本信息登记表使用此纳税人编码。

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备注
联 :

年 月 日至 年 月地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机 关
经营项目
经营地点
经营期限
预计收入总额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说明:非商品经营的应另附项目合同书,如属外出从事建筑安装的,除另附项目合同书和有关部门批准外出施工文件影印件及其原件供验 核外,对于有关承建主体工程项目、施工地点、建设单位名称、工程概算总金额和施工期限等情况,应在本“说明”栏一一列明(篇 幅不够,可另续纸)。
纳税人(公章)
年月日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
DJ017(2006 年版)
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
地方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详细地址
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 人姓名
外出经营 负责人姓名
纳税经办 人姓名
纳税经办人电话 BP 机或移动电话
起运地点
外出经营
目的地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起运数量 销售单价 计划销售总值
经营期限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重庆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重庆
外出经营活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况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码
证明有效期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实际经营期间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到达时间
报验时间
经营地点
货物存放地点
货物(服务)名称
预缴税款征收率(2%或3%)
已预缴税款金额
实际合同金额
开具发票金额(含自开和代开)
应补预缴税款金额
合计
金额
申请单位: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单位(签章)
年月日
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外来经营活动登记审批表

外来经营活动登记审批表
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
经营地点
经营期限
预计收入总额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计
纳税人意见: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年月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签章)
审批人:受理人:年月日
外来经营活动登记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
名 称
身份证件
号码
生产பைடு நூலகம்营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管理代码
经济类型
经营方式
外来经营项目名称
外来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发放日期
外来经营项目地址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号码
外来经营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
名 称
身份证件
号 码
纳税经办人姓 名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申请表》
□新开□续期
备注:1、若纳税人到省外岀经营的,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将通过大集中征管系统传递电子版《外经证》
至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不需要向纳税人打印合法纸质版《外经证》。

2、纳税人在申请开具《外经证》后,在外出经营地惊醒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3、到省内外岀经营的,应持有填表说明中的第一点提及的资料报验登记;外岀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当在经
营地地税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不需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外销证》。

到省外或深圳市外岀经营
的,需持有的资料视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要求。

外岀经营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经外岀经营地地税机关签章,纳税人应当持《外经证》回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缴销。

填表说明
1、纳税人在外岀生产经营前,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税务机关填写),并持有如下证件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
(2)外出经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其复印件;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2、纳税人原《外经证》到期但外岀经营活动未结束,填写本表(项目编码由纳税人填写) ,并持如下证件
和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
(2)原《外经证》(到省外或深圳市经营的纳税人需提供);
(3)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其复印件;。

外经证申请表

外经证申请表
理码: 纳税人识别号:91371702676807891T 纳税人名称:山东菏建集团乘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机构所在地) 地 址 登记注册类型 应税劳务 刘单辰 山东菏泽市青年路1018号 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地点 年 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外出经营地 经营方式 有效期限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金额 372901196407100811
货物名称
数量
销售地点
有效期限
货物总值
申请说明:此工程由我单位承建,不是挂靠工程;其收支已纳入我公司统一核算。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以下由国家机关填写
办税人员:


主管国税机关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受理人员: 告知事项: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21条)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第六 章32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36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地税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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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单说明
1.本表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设置。

2.本表适用于外出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时使用。

3.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号:填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

4.到达时间:填纳税人到达外出经营地的时间。

5.报验时间:填纳税人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的时间。

6.经营地点:填外出经营地的具体地点,要明确区、街及街道号。

7.货物存放地点:填外出经营货物的具体存放地点,要明确填到区、街及街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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