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劳社部发〔20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
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应按规定保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偏大且接近企业内部退养条件、再就业确有困难的,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可由企业和职工双方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资金来源、担保条件及具体人员范围等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新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自谋职业者及采取灵活方式再就业人员应继续参加养老保险,有关办法执行省级政府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顾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顾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年龄退出劳动岗位后,给以一定的物质保障,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它的基本要求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自动发生作用。
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以社会保险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
养老保险制度一般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变到市场经济模式,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一步步推进,再向纵深发展,经历了一系列艰辛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30年之际,我们有必要对此做一个简单的回顾,以达到检验成果、总结经验、认识不足的目的。
一、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镇企业职工的退休办法是按照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由1952年10月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关于颁发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所下达的办法进行的。
当时的职工,大多是解放后招收的,全国只有企业职工800万名。
1952年全国退休人员仅有2万名,平均400名职工才相应有一个退休者,因此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的劳动保险模式,并且是具有全国范围内的跨企业统筹养老保险的形式。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分别规定了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退休工资的领取等问题。
根据这一办法,50年代退休人员基本上领取的退休金大多相当于工资的50%左右。
这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养老金与工资之间的比例相仿。
这一基本制度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革”开始之前。
“文革”开始不久,财政部在有关文件中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工会经费和劳动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企业营业外列支。
”这样,已经开始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走上了企业包办的回头路,社会保险倒退为企业保险和单位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
城镇企业职⼯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城镇企业会给职⼯购买社会保险,企业职⼯在购买社会保险的时候,也会对于保险中包含的内容特别的关注。
有些⼈想要知道社会保险具体代表的内容或是它的报销福利等,城镇企业职⼯社会保险都包括哪些?听听店铺⼩编的说法。
城镇企业职⼯社会保险都有哪些城镇职⼯医保即城镇职⼯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
城镇职⼯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
城镇企业职⼯社会保险包括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保险、⽣育保险。
养⽼保险:养⽼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必须参加基本养⽼保险。
医疗保险: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的承受能⼒所建⽴的保障职⼯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基⾦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和个⼈账户构成。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法强制实⾏的,由社会集中建⽴基⾦,对因失业⽽暂时中断⽣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事业单位及其职⼯、社会团体及其职⼯、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国家机关与之建⽴劳动合同关系的职⼯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伤保险:⼯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
劳动者由于⼯作原因并在⼯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伤保险费由⽤⼈单位缴纳,对于⼯伤事故发⽣率较⾼的⾏业⼯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于⼀般标准,⼀⽅⾯是为了保障这些⾏业的职⼯发⽣⼯伤时,⼯伤保险基⾦可以⾜额⽀付⼯伤职⼯的⼯伤保险待遇;另⼀⽅⾯,是通过⾼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伤预防⼯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豫劳社养老〔2009〕5号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豫劳社养老〔2009〕5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精神,为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企业和职工参保等问题,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和漏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问题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目前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漏保人员,按照下列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
按照当时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间和缴费比例执行。
(二)缴费基数。
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和当地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之后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的规定执行。
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至实行市级统筹之间的时段,缴费基数按照当时当地对应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100%选择,其间缴费年度的指数对应为0.6或1.0。
(三)计息和记账办法。
当地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的利息,按照建立统账结合制度第一个缴费年度原省劳动厅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后的利息,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利息按照当时账户规模相应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利息计入个人账户。
利息按复利计算。
(四)待遇计发。
1、1986年9月30日以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次月起发放养老金;1986年10月1日以后至参保前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经核准参保并足额缴费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2、参保时已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但未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的时间为其补办退休手续,并在相关手续上注明“补办”字样。
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企业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养老保险计算方法【计算方法介绍】:①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全部缴费年限x1%②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x过渡系数1.4%+符合政策增发额③个人帐户养老金二个人帐户储存额十计发月数④定额补贴二[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x减发比例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公式【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个人账户养老金二个人账户储存额十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x缴费年限x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温馨提示】: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年利息按月积数法计息,计算公式如下:年利息二个人账户年初储存额x本年度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x本年度记账利率x1/12本年度支付月积数二》[n月支付额x (l2-n+1)](n为本年度各支付月份顺序号,且1WnW12)。
养老保险计算解析1、养老金的多少,与购买的时间长短和金额大小有关。
缴费的基数大,缴费的时间长,退休时养老金会多,反之就少。
由于每个人每个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因此养老金的计算按“分段计算、综合结算”原则处理。
2、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3、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
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标准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工资总额的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4%,单位缴费比例为4%。
例如,某职工月工资为8000元,则养老保险缴费为8000×8%÷2=320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对于困难群众,将给予适当补贴。
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0%,单位缴费比例为10%。
例如,某企业退休人员月退休金为5000元,则养老保险缴费为5000×20%÷2=500元。
4.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3年,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0元。
对于困难群众,将给予适当补贴。
2023年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对于不同群体有所不同,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缴费。
同时,也将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补贴,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
养老险可以一次交清吗养老保险是否可以一次性交清,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中国,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通常是按月缴纳,而不是一次性交清。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交清。
然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职工在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包括一次性补缴。
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选择一次性交清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用。
此外,对于一些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或者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用。
具体政策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能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解答
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解答1、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1)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2)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3)与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且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非编制内临时聘用人员。
2、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和少报缴费工资,劳动者提出举报和投诉,按什么原则进行处理?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渝劳社办发[2005]158号)文件规定:在用人单位存续期间,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少报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和投诉的,如果应参保人员尚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投保手续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应参保人员与该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已超过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用人单位存续期间,劳动者就用人单位少报缴费工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和投诉,从用人单位最后一次少报缴费工资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两年之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超过两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劳动者就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少报缴费人员和缴费工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和投诉时,该单位因破产、关闭、撤销等原因,主体已消亡,且没有法定的义务承担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
3、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按什么标准,什么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8号)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企业当年新招职工,按其起薪当月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工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区别呢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区别呢一、参保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敏捷就业人员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同学〕,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掩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方式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需依法参与社会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敏捷就业人员自愿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愿参保。
三、缴费方式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按月缴费。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肯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根据本人工资的肯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帮职工代扣代交。
目前,本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16%,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8%。
3、以敏捷就业方式参保的人员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在每年度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进行选择,根据选定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按年缴费。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每年按档次缴费,政府依据缴费档次赐予相应的补贴,和参保人缴的钱一起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可以依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四、退休年龄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本市企业职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性管理岗位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55周岁。
2、特别工种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丢失劳动力量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敏捷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
五、养老金计算方法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依据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积额及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依据个人账户总额、缴费年限等因素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的内容包括覆盖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社会统筹与个⼈帐户相结合、养⽼⾦待遇、管理服务社会化、养⽼保险基⾦管理等,关于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的内容请阅读下⽂。
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统⼀的企业职⼯基本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费征缴暂⾏条例》以及部发布的规章、⽂件确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覆盖范围。
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商户纳⼊基本养⽼保险的覆盖范围。
⼀些地⽅将⾃由职业者也纳⼊了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
(⼆)缴费基数和费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例,⼀般不得超过企业⼯资总额的20%,具体⽐例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数较多、养⽼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的⽐例,应逐步达到本⼈缴费⼯资的8%。
个体⼯商户、⾃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承担,缴费⽐例⼀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平均⼯资的60%⾄300%之间选择⼀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帐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缴费⼯资11%的数额为职⼯建⽴基本养⽼保险个⼈帐户,个⼈缴费全部记⼊个⼈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
随着个⼈缴费⽐例的提⾼,企业划⼊的部分逐步降⾄3%。
个⼈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帐户储存额只⽤于职⼯养⽼,不得提前⽀取。
职⼯调动时,个⼈帐户全部随同转移。
职⼯或退休⼈员死亡,个⼈帐户中的个⼈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企业缴费划⼊个⼈帐户部分,⼊社会统筹基⾦。
(四)养⽼⾦待遇。
实⾏“社会统筹与个⼈帐户相结合”养⽼保险制度后参加⼯作的职⼯,个⼈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发给基本养⽼⾦。
晋人社厅发[2022]62号
晋人社厅发[2022]62号关于印发《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和《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型企业:近年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对推动我省改革开放、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仍有一些单位和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不统一、不规范。
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关于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办法》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续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和规范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是完善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维护职工权益、推进省级统筹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认真学习补缴、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政策,把握精神实质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政策,确实把好事办好。
二、补缴和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事关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市必须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禁自行出台养老保险“土政策”,凡与国家和省现行政策不符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省厅要在2022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政策宣传口径,让参保单位和职工更好地了解有关政策和内容。
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四、各地要及时了解和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髙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如果你是城镇企业员工,参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公司给你缴纳工资20%的养老基金,进入统筹帐户:你自己缴纳8%,进入个人帐户。
那么退休后可以拿到多少钱呢?以下介绍有城镇户口的企业员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汁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左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0.6)4-2xl5xl%=480 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l.O)-j-2x 15x 1%=600 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3.0)4-2xl5xl%=1200 元靈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0・6)4-2x40xl%=1280 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1.0)4-2x40xl% = 1600 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x3.0) 4-2x40xl%=3200 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相信许多人参加了养老保险,都想知逍自己将来退休后大槪可以领取到多少的养老金,对于临近退休的人来说,就更关心退休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了。
城镇国有企业普通职工:一个被遗忘和失落的群体
命 运 的群体 !但 在 改革 开 放 中却 经 历 了命 运 的大
轮 回。 国有企 业 的 改 制 、 革 , 断 工 龄 , 但 把 改 买 不
一
大批 国有企 业 职工 推 向 了社 会 .而 且 也使 在 岗
慕 的 阶层 , 个 当家 作 主 、 一 翻身 得 解 放 、 掌握 自己
基本 生 存 都难 以保 障 .而高 层管 理人 员 的收 入却
是普 通 职 工 的十几倍 甚 至几 十倍 ,中层管 理 人员 也 是普 通 职工 的 四 、五 倍 。国有 企业 的普 遍情 况
是, 只要 是 没 有管 理 职 务 , 论是 高 级 工 程 师 , 无 还 是普 通 工 人 。 收入 都相差 无几 , 不但使 劳 动 收入 这
1 9 3元 :0 5年 .职工 人 数 继 续 下 降 为 4 8 . 69 20 2 83
权 不 明 , 责 不 清 , 工 没有 经 营 参 与 权 , 直 存 权 职 一
在着 经济 效率低 下 , 业包 袱 沉重 , 工 积极性 不 企 职
高, 收入水 平不 高 的 问题 。 17 从 9 9年起 , 国有企 业
职工 的收入骤 降 , 地位 低 微 , 生 活水 平 和心理 状 其
况令 人堪 忧 。
一
难 以实 现 。 并且 , 令人 担忧 的是 , 而久 之 , 最 久 这批
人 的心 理处 于 麻木状 态 , 失去 改变 现状 的积 极 性 , 最后 , 有 知识 、 能在麻 木状 态 中被 消融 。从 统 所 技 计 数据 看 .国有及 国有 控股企 业 的职 工人 数 在不
成都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
成都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08.26•【字号】成都市政府令第27号•【施行日期】1992.08.2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成都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1992年8月26日成都市政府令第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企业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办好集体企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
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集体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经理)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取得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条集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五十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企业自定。
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性质、职权相同。
第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要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发工作。
第七条集体企业工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九条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二)按照《条例》规定选举、聘用或罢免、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经理)。
陕西省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不降低特定行业职工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医疗消费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和《陕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 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陕政发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企业在参加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和按《陕西省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参 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基础上,可为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外商投资企业限于中方职工)建立 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具体筹资标 准应根据企业原劳保医疗费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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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住院治疗出院后,应在一个月(以30天计)内,由本人或 委托他人凭出院证、基本医疗保险证(卡)、住院医疗费收据到本企业申请办理享受企业补充医 疗保险待遇手续,企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月(以30日计)之内按规定予以审核补助。
暂行办法
第九条 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其它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第十条 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办法制定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省劳动和社 会保障厅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暂行办法
第四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提取标准,按不高于本企业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4%的标准从职 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列支不足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具体提取比例由企 业自行确定。 第五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用途: (一)用于补贴职工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 (二)补助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三)酌情补助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之后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四)补助享受医疗照顾对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 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在就诊、住院时按规定补助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规定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样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的⼀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单位和个⼈缴费,建⽴医疗保险基⾦,参保⼈员患病就诊发⽣医疗费⽤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1、参加⼈员按照《国务院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及其职⼯,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
这是⽬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的险种之⼀。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的特殊性。
如果硬性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出控制不住,增加基⾦超⽀的风险。
2、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基⾦征缴⼯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建⽴基本医疗保险个⼈帐户。
农民合同制职⼯在终⽌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帐户储存额⼀次性发给本⼈。
3、个⼈缴费⾸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个适合当地职⼯负担⽔平的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般为⼯资收⼊的2%。
其次,由个⼈以本⼈⼯资收⼊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资收⼊统计⼝径为基数,即以全部⼯资性收⼊,包括各类奖⾦、劳动收⼊和实物收⼊等所有⼯资性收⼊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缴费率,即为本⼈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什么
城镇职⼯养⽼保险制度是什么1、覆盖范围。
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商户纳⼊基本养⽼保险的覆盖范围。
⼀些地⽅将⾃由职业者也纳⼊了基本养⽼保险覆盖范围。
我国的⼈⼝是⽐较多的,我国的⽼龄化现象也逐渐加深。
随着经济⽔平的提⾼,我国越来越重视公民的额养⽼问题。
我国的制度包括城镇职⼯养⽼保险,⼀种是。
在企业⼯作的员⼯,企业⼀般都会缴纳职⼯养⽼保险,那么城镇职⼯养⽼保险制度是什么样的呢?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条例第⼀条 职⼯应当参加基本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由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作⼈员养⽼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条 基本养⽼保险实⾏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保险基⾦由⽤⼈单位和个⼈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总额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
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资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个⼈账户。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保险费,分别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和个⼈账户。
第四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参加基本养⽼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保险基⾦出现⽀付不⾜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五条 个⼈账户不得提前⽀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死亡的,个⼈账户余额可以。
第六条 基本由统筹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基本养⽼⾦根据个⼈累计缴费年限、缴费⼯资、当地职⼯平均⼯资、个⼈账户⾦额、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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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问答
政务访谈2015-6-18 9:20:51 访问量:729
主持人:您好,雷局长,很高兴今天邀请您来到信息中心政务访谈栏目,请您来和大家谈一谈城镇
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请雷局长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养老保险?
雷局长: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持人:养老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什么区别?
雷局长: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凡应参保的对象都必须参加,属于政府行为,它的保障水平比较稳定,主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政府委托专门的公益性社会保险机构来管理和经营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责任由国家和政府承担。
而商业人寿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
主持人:哪些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雷局长:我县境内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招用的雇工、领取其他合法证、照的个体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个体业者。
主持人:企业能否以已付给职工工资为由,拒绝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雷局长:企业以已付职工工资为由,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种行为不仅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养老保险费与职工工资是完全不同的,相互不能代替,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无论多高,它也只是工资,而不是养老保险费。
即使是职工本人同意,不为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是违反规定的。
主持人:用人单位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雷局长:参保单位以上一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全省统一为20%。
主持人:企业职工本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雷局长:企业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社平工资60%的,按全省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全省社平工资300%的,按全省社平工资的300%为基数。
缴费比例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的8%。
企业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
主持人:由于企业无能力承担,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允许职工个人承担?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社会保障义务,也是职工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障权利。
如企业确实无力缴
纳社会保险费,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决定。
如经协商后职工个人承担了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属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债务问题。
主持人: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如何参保缴费?
雷局长: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主持人:县内个体劳动者如何申办养老保险?
雷局长:个体劳动者应到我县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参保,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
主持人: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雷局长:按我省现行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上一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以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本着自愿原则,可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例如,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167元,2014年缴费如参保人员选择60%的比例,则以38167元×60%=22900.2元为缴费基数,缴费为22900.2×20%=4580.04元。
主持人:参保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雷局长:按国家现行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满8年,缴费年限满15年(含15年)以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自批准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主持人: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有什么特殊规定?
雷局长: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15年以上的,即可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续缴费至满15年。
主持人:如何进行退休申报?
雷局长:参保人员退休实行申报制度。
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60日内向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在收到参保人员退休申请后,对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进行初审。
符合退休条件的,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申报审批。
主持人: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应如何办理?
雷局长: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由本人申请,经社会保险基本机构审核,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
主持人:进城务工农民工是否应参加养老保险?
雷局长: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无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农民从事灵活就业的也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等人员有关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主持人:男性超过45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无法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缴费满15年,能不能参加养老保险,怎么办?
雷局长: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达不到规定缴费年限的职工,允许按个体参保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直至达到规定缴费年限。
本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从补足规定缴费年限的下月开始。
主持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如果在缴费期间死亡的,是否返还个人缴费?
雷局长:如果出现这类情况,个人缴费部分可返还给其法定继承人。
主持人:基本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雷局长: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000元丧葬费和6000元一次性抚恤金。
主持人: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多少由哪些因素决定?
雷局长:2004年我省实行了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计发办法将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直接挂钩,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越高、工作(缴费)的年限越长、退休时间越晚,则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主持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几部分构成?
雷局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统账结合”后退休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主持人:谢谢雷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