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分以下几点:今年我校将继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细化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2024年小学招生计划为X个班。

其中,重点突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保障其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二、招生范围招生范围覆盖本校所在地及周边区域,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三、招生条件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学生;2.具备户籍、学籍及健康等相关证明;3.家长签署的招生意向书。

四、招生名额分配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合理分配招生名额,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招生考试。

五、招生流程1.学生报名: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报名;2.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3.招生考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形式的考试;4.综合评定:根据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定;5.录取公示:学校进行录取工作,并公示录取结果;6.家长确认:家长确认录取结果并办理入学手续。

六、招生宣传通过宣传册、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教育特色、师资力量等信息,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加入我校,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招生启动后及时公布,确保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继续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成为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和效益,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法、公平、公正、择优,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三、招生政策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平等开放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因素作为招生条件。

2. 优先录取户籍所在地居民子女,同时积极推进学区制度,适量划定学区边界,提高学区内学生的入学方便度。

3. 定期进行区域内学校的学科专长和特色招生,鼓励有特长和特色的学生报考相关学校。

4. 合理安排农村学生入学,提供农村学生适应城市学校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5. 完善多元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素质、能力、兴趣和特长,避免过分依赖单一考试成绩。

四、招生程序1. 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提前向社会公开透明。

2. 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和网上报名系统,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报名流程。

3. 严格按照报名和选拔时间表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4. 采用随机派位或者抽签方式确定学生的入学学校,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招生,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和合理。

五、招生宣传1. 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包括家长会、学校开放日、招生简章、媒体宣传等,向社会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2. 鼓励学校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 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宣传当地优质学校和特色教育资源。

六、招生选拔1. 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选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2. 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设定。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现将《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市教育局2022年5月9日附件长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2〕8号),为做好城区(不含双阳、九台,下同)、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和长春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公正公平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局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各城区、开发区招生工作。

(四)坚持属地主体各城区、开发区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包括中、省、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下同)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我国,义务教育是一项基本的国家教育政策,公办学校是义务教育的主要提供者。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规范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过程,为每个孩子提供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二、招生范围和名额1. 招生范围:招收行政区域内符合适龄入学条件的学生,包括户籍学生、非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子女。

2. 招生名额:根据我国教育政策和学校教育资源情况,确定每个年级的招生名额,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入学的机会。

三、报名和审核1. 报名时间:每年固定在9月份,具体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 报名方式:通过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方便家长报名。

3. 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核查报名学生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确保报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

4. 外来务工子女审核:对于外来务工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审核其外来务工证明和户籍证明文件,确保其入学权益。

四、招生方式和程序1. 优先招生政策:在招生名额的基础上,优先招收特殊优势、特长、贫困和特殊困难学生,实施分类招生。

2. 公平竞争招生:对于一般招生名额,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通过学科考试或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学生。

3. 录取结果公示:在确定录取学生后,将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4. 留学生招生:为适应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公办学校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流程管理1. 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各招生学校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审查招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2. 招生宣传和信息公开: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提供招生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3. 接收学生和家长的反馈:建立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六、考试和录取1. 考试科目和内容: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教学计划,确定每个年级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培训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xx年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xx〕10号〕和《陕西省义务培训阶段同学学籍管理方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秋季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状况〔一〕幼升小。

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学校〔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学校、高新二小、邰城学校、张分校〕一班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

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

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

全区现有学校六班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

城区及其周边8所学校共有六班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学校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学校273人,杨村中央115人〕,城区四所学校〔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必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那么〔一〕免试原那么。

全部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果、嘉奖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那么。

各公办学校依据同学户籍和家庭住址,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那么明确新生录用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部署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那么。

义务培训段各学校原那么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试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同学公平享有受培训权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2.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3.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吸引更多的优质学生。

二、组织机构1.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2.招生办公室由一名主任负责,并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

三、招生宣传1.招生宣传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

2.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

3.宣传内容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质量、设施条件等。

4.宣传方式包括开展招生家庭讲座、参加教育展览、举办开放日等。

5.制作宣传材料,包括招生简章、学校介绍册等。

四、招生政策1.制定完善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

2.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附加条件,如收取任何费用。

3.优先录取优秀生源,如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等。

4.公平竞争,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五、招生程序1.确定招生名额,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2.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简章和报名时间。

4.打印报名表格,收集报名材料。

5.进行面试和考试,选拔合适的学生。

6.发布录取名单,通知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

六、招生流程1.开展学校观摩活动,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

2.宣布招生政策和报名条件,鼓励家长积极报名。

4.进行面试和考试,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5.评定录取名单,根据综合素质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

6.发布录取名单,通知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

七、招生管理1.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学生的相关材料。

2.制定学生入学和注册手续,确保学生合法入学。

3.开展学生培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

5.定期进行考试和评估,提供学生的学习进展。

八、招生评估1.定期进行招生工作的评估,了解工作的成效和问题。

2.收集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招生工作。

3.与其他学校进行经验交流,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小学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家庭和学生教育的重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具体要求如下:1.公平:按照择校政策和规定,公平地接受报名申请,不歧视任何学生。

2.公正:根据报名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公开:及时将招生政策、评审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4.保证质量: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选拔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实力。

二、组织与协调1.制定招生工作时间表,并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

由校长担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家委会代表参与其中。

3.建立合理的招生工作机构,明确各工作环节和责任分工。

三、公布招生政策1.具体的招生政策和条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包括招生名额、报名条件、报名方式、相关要求等。

3.招生政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开展宣传活动1.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提高学校知名度和形象。

2.制作和发放宣传材料,包括招生简章、宣传册等,详细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和师资力量等。

3.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

4.组织学校的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和学生参观学校,了解学校情况。

五、招生报名1.报名时间: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确定报名时间,至少持续10天。

2.报名条件:按照招生政策和要求,明确报名的条件和资格。

3.报名方式:提供多种报名方式,包括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方便家长选择。

4.提供申请材料清单,并明确提交方式和地点。

5.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能够顺利参与后续评审。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202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招生目标:在2024年,本校小学计划招收新生300人,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将选择素质优异、潜力突出的学生作为招生对象。

2. 招生宣传: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宣传:a. 制作校园宣传片,展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b. 制作招生宣传册,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果;c. 在各区域的教育展览上设立展台,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d. 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发布招生信息。

3. 招生流程:为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将采取以下招生流程:a. 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报名时间和相关要求;b. 家长按时到学校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c. 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测试学生的语文、数学和综合运用能力;d. 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按照学校的招生指标确定招生名单;e. 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并安排入学手续。

4. 招生特殊政策:为了照顾一些特殊群体的学生,我们将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如:a. 特长生政策:对于在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将给予适当的加分优惠;b. 困难生政策: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适当的减免学费和资助政策;c. 留守儿童政策:对于留守儿童,学校将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5. 入学准备工作:在新生报到之前,我们将做好以下准备工作:a. 制定入学教育计划,明确新生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b. 安排新生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规章制度和师资力量;c. 为新生准备教材和学习用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学习。

6. 入学培训:为了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学校的学习环境,我们将开展入学培训活动,包括:a. 学习规范培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b. 社交技能培训: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意识;c. 心理健康培训: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随着秋季的临近,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展开。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得到贯彻,同时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招生对象: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条件:户籍条件:适龄儿童应具有本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符合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特殊户籍要求。

健康条件:适龄儿童应具备基本的运动能力,无明显身心障碍,能够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生活。

居住条件: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应在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二、招生计划与区域划分招生计划: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容量,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有学位。

区域划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将招生区域划分为多个片区,每个片区对应一所或多所小学,确保适龄儿童能够方便、安全地入学。

三、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招生流程:发布招生公告→ 家长报名→ 审核材料→ 公示名单→ 录取通知→ 注册入学。

时间安排:发布招生公告:2024年XX月XX日前。

家长报名: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审核材料: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公示名单:2024年XX月XX日前。

录取通知:2024年XX月XX日前。

注册入学:2024年XX月XX日。

四、报名方式与材料准备报名方式: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方式将在招生公告中公布。

材料准备: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供审核: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证明。

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五、录取原则与公示制度录取原则: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如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等,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照顾。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根据《__市教育局关于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副组长:__组员:__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二)招生政策1、入学年龄年龄满六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2、报名时间6月22、23日3、报名办法(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__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3)学龄儿童有__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xx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实验小学:450人;师范附小:3xx人;实验二小:3xx人;实验三小:360人;实验中学:750人;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望城中学:400人;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1、小学施教区: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

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标设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率大幅提升,已成为我国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定本实施方案,确保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地进行。

本方案的目标是:1.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够接受优质的基础教育,实现全面普及。

2.促进各地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学生享有公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3.加强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形成“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4.推动义务教育的创新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和条件1.招生范围:全国各地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具体招生范围根据当地人口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

2.招生条件:(1)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2)符合当地学校招生要求和录取标准。

(3)家长愿意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配合学校教育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分配机制1.招生计划:各地根据人口结构和教育需求确定招生计划,确保该地区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2.分配机制:(1)居住区划线招生:按照学校周边居住区划线范围招生,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原则。

(2)特殊条件招生:对于有特殊才能、特殊需求或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采取特殊条件招生,保障其受教育的权益。

(3)公开竞争招生:将部分招生名额作为公开竞争名额,通过考试、面试或其他方式选拔优秀学生。

四、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1.招生宣传:各地教育部门应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全面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办学特色和录取标准。

2.咨询服务:设置招生咨询热线,并在学校、社区等地方设立咨询点,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

五、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1.招生管理:各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招生程序的规范和公正,加强招生信息的保密工作。

2.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家长们参考。

上海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10号)和《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目前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一、入学规定与办法(一)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相关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好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和少年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相应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民办学校必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依据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

应承诺学校招生时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严禁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背景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公办学校一直是我国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

为了做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招生工作,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1、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我国公民籍户籍儿童。

2、初中阶段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1、平等原则:公办学校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分批招生。

2、公平原则:招生以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依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选拔,不得利用任何非法手段进行录取。

3、公示原则:招生计划、招生标准、招生程序等相关信息要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4、保障受教育权益原则: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因各种原因拒绝录取学生。

四、招生计划1、小学阶段: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每年小学招生计划。

2、初中阶段: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教育资源,合理安排初中招生计划。

五、招生标准1、小学阶段:招生按照学区划定,原则上学生就近入学。

同时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选拔,综合考虑学生成绩、学科特长、身体健康等因素。

2、初中阶段:招生按照学区划定,原则上学生就近入学。

根据小学阶段的学生成绩、学科特长等因素进行选拔。

六、招生程序1、招生公告:根据招生计划,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招生政策和招生标准。

2、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

3、资格审核:按照国家规定,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学生的籍贯、年龄、国籍等。

4、考试面试:按照招生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形式的选拔。

5、录取公示:对录取学生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入学手续: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手续办理,包括报到、体检、登记等。

7、补录: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

七、监督与保障1、加强宣传:招生政策、招生标准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以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义务教育阶段是我国教育的基础阶段,也是我国教育公平的关键环节。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形势严峻,面临着日益增加的学龄人口、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如何制定有效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是当前学校及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招生目标1. 确保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2. 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力求优化教育质量;3. 持续提升学校的社会信誉度,增强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的认同感;4.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

三、招生工作方案1. 提高信息化水平。

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App等多个平台,及时公布学校招生信息,提高招生信息的可及性和可参与性。

2. 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将结合当地的学校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官网、家长会、学生代表、媒体等宣传的力量,增强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动员意识。

3. 严格招生程序。

学校将贯彻“真实”、“公平”、“公开”的原则,切实加强招生程序的道德、法律、伦理约束。

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选拔委员会成员等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公正公平公开招生,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4. 深入学校和社区,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宽学生的发展空间,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

5. 加强招生后的服务。

学校将建立健全融合教育、校外培训平台、家校合作平台、心理咨询平台等,切实加强招生后的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全面、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四、实施计划1. 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开设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栏,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安排等信息,对学生、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

2. 针对社区和学生家长,完成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印刷和散发,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和关注学校,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 学校将针对每年的招生计划制定详细的招生流程和时间表,明确各个环节的人员职责,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规范运作。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为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根据《公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21年度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蓬街镇中学、蓬街中心小学、蓬街二小、竿蓬小学、新市小学、镇海小学、浦南小学、浦北民工子弟学校。

二、招生对象符合本方案中第五条规定的,初中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为2020年——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的未入学高中学生。

三、招生原则根据《大韩民国新法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要求,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对学校有学额需招收学区外学生的,实行免费依次分批直接或摇号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组织领导成立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秘书处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洋兼任。

五、招生规定(一)学区划分。

根据镇内学校布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的学区划分不变,招生范围不变,原招生条件不变,学校招生数原则上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班额规定。

因本镇生源不均,中心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48人以内,蓬街二小、完小原则上不能突破45人(学区内确保入学)。

(三)招生办法各小学要首先确保符合政府规定达致的、符合原招生条件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军队烈属子女科学合理考虑)。

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可按照下列批次依次摇号录取,录取办法按以下批次在一定具体措施时限按顺序公开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报名过时不补)。

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余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

邯郸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邯郸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邯郸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含民办):为认真做好2021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按照市直学校实际办学规模和学生入学需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所有市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全部落实公民同招的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时间安排(一)公办小学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及以上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8月5日至8月17日期间,由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及务工证明资料到学校报名。

学校审验相关资料后,于8月22日前确定录取名单,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公办初中市直学校招收主城区三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人籍一致)。

具体安排如下:(1)确定分配名单(8月5日至8月12日):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划片就近的原则,确定片内生录取名单。

宁津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宁津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宁津县 2018 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推行方案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保护社会友善牢固,依照省市中小学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本质,依照“公正、公开、有序”和“划片招生、整体调控、相对就近”的招生原则,拟定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推行方案。

城区公办小学一、划片招生对象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2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三种对象:1、第一类:再生截止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在城区有常住户籍的;2、第二类:再生非城区户籍,但其父亲母亲已在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拥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截止2018 年 5 月 31 日且入住 3 个月以上的;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3、第三类:宁津籍再生既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父亲母亲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拥有营业执照(含历史档案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国税或地税)供应的纳税证明,截止2018年5月31日前满2年及以上的;也许父亲母亲一方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截止2018 年 5 月 31 日前满 3 年及以上,并都拥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也许父亲母亲双方都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截止2018年 5 月 31 日前满 2 年及以上,并都拥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二、划片招生方法1、吻合城区公办小学第一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亲母亲的房产证为依照按房产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

若无房产证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照,并要供应相关资料原件: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1)集体土地使用证;(2)房屋用地同意证和建筑同意证;(3)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税务发票和购房合同书;(4)集资房的建房文件、合同书和付款税务发票;(5)房屋拍卖的成交确认书、付款税务发票;(6)土地拍卖的成交确认书、付款税务发票;(7)拆建房未建的拆建部署合同、房屋补偿费和部署补助费发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12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
蓬街镇中学、蓬街中心小学、蓬街二小、竿蓬小学、新市小学、镇海小学、浦南小学、浦北民工子弟学校。

二、招生对象
符合本方案中第五条规定的,初中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要求,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对学校有空余学额需招收学区外学生的,实行免费依次分批直接或摇号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组织领导
成立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洋兼任。

五、招生规定
(一)学区划分。

根据镇内学校布置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的学区划分不变,招生范围不变,原招生条件不变,学校招生数原则上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班额规定。

因本镇生源不均,中心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48人以内,蓬街二小、完小原则上不突破45人(学区内确保入学)。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要首先确保符合政府规定的、符合原招生条件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军队烈属子女优先考虑)。

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可按照下列批次依次摇号录取,录取办法按以下批次在一定期限内按顺序公开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报名过时不补)。

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余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生:户籍在蓬街镇内且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

第二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2、户籍和父母房产都在蓬街镇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1、父母在蓬街镇内有房产。

2、符合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本着区内、市内和市外的先后顺序安排其他租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首先确保户籍在本镇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按照下列批次依次完成招生。

第一批次在市内学区外户籍的应届蓬街镇范围内各公办小学毕业生中招生。

第二批次在其它有入学需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中招生。

(四)证明材料
1、2012年报名的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5日,今后报名的各类证明材料截止时间须在上一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房产证明材料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准且必须是父母完全所有。

对2007年以后在集镇范围内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国有住宅用地的对象,报名时需出具本人购买合同和发票;对涉及小城镇改革试点时,由镇政府统一安置的宅基地,报名时需出具本人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父母与爷爷奶奶一起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爷爷奶奶所有,需证明父母无房产(区办证中心房产查询中心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2、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和少年持有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在镇内学校统筹安排就近入学,招满为止。

1、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乡镇政府有效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蓬街镇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取得工商执照及在区内的纳税凭证。

4、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计划生育证。

5、户口簿。

6、儿童预防接种证。

六、招生步骤
(一)6月25日前,根据区政府要求和结合本镇实际,拟定阳光招生具体实施方案,报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启动全镇招生工作。

(二)6月26日—27日,召开全镇招生工作动员会,并以各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和细则,张贴招生通告,把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招生顺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三)6月28日—6月30日,各小学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和原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四)7月1日—7月6日,各小学根据空余学额按规定完成符合第
一批次招生条件的儿童的报名和直接或摇号录取,公布录取名单。

(五)7月7日—12日,各小学根据空余学额按规定完成符合第二批
次招生条件的儿童的报名和直接或摇号录取,公布录取名单。

(六)7月13—14日,各完小对在规定时间内尚未被其它小学录取的学区内学龄儿童进行招生。

对符合文件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
龄儿童在镇内各小学统筹安排。

(七)初中招生因情况特殊,共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学区内户
籍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招生,同时对符合第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和对符合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少年进行招生,具体时间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结
束后次日进行;第二阶段在7月2日进行报名摇号,直至招满为止。

(八)7月20日前全镇基本完成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按照区镇要求
制订本校招生方案,制作招生通告和报名须知,公布咨询电话,多轨
道多方位进行宣传。

(二)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组织招生,要严格把关相
关条件,核准各类证明材料,公开透明操作。

(三)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
录取资格。

(四)对在招生过程中擅自更改招生办法,组织不精心,操作不规范,情节恶劣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对招生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商量决定。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