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1.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可能需要被解除,无论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
本文将探讨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是合法和合理的。
2.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基础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依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依据。
2.1 公司经济状况不好当雇主的公司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或不良经营状况时,劳动合同的解除可能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协商不得不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2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合同规定劳动者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书面通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解释雇主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2.3 协商一致解除除了以上情况外,劳动合同的解除还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时,不需要特定的法律依据。
3.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3.1 书面通知无论是基于经济困难还是劳动纪律问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
通知应该明确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3.2 提前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然而,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合同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职场法律常见问题解答
职场法律常见问题解答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在劳动关系中达成的法律约定,下面是一些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常见问题解答:1.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是什么?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书面劳动合同。
为保证权益,建议劳动者尽量选择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固定期限吗?不是的。
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
3. 工资支付与合同解除有何关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取报酬。
当劳动合同被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合同期间所应得的工资、补偿金等。
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下面是一些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常见问题解答:1.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雇员工时必须有合理的事由,并依法办理解雇手续。
合理的事由包括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等。
2. 员工有权取消加班吗?劳动者享有取消加班权。
但需注意,如果加班工作已经形成了劳动合同,员工取消加班需经过与用人单位的协商一致。
3. 用人单位违法开除员工有何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员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并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为了维护和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下面是一些与劳动保护相关的常见问题解答:1. 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安全、无害的工作环境。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 劳动者工作时间有限制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国家规定了工作时间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
3. 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吗?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法律师咨询在线解答问题
劳动法律师咨询在线解答问题在当今社会,劳动法律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到解除,从工资福利的支付到劳动纠纷的解决,劳动法律的各个方面都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而劳动法律师咨询在线解答服务,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帮助。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劳动合同方面的常见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惑。
比如,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条款是否明确合理?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模糊不清或者不公平的条款,这时候劳动者就需要咨询劳动法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来说说工资福利问题。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的报酬,福利则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额外保障。
在这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工资支付是否按时足额、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否正确、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否合规等。
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福利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劳动法律师咨询,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纠纷的解决也是劳动法律师咨询的重要内容。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如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劳动者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法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劳动者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法律师咨询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在招聘员工时,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招聘条件和录用流程,以避免就业歧视等法律风险。
在管理员工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调岗调薪等操作时,也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更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会面临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此外,劳动法律师还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法律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从而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规定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但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等发生了改变,可能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变更。
具体来说,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1. 变更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劳动合同的修改。
这意味着双方必须达成共识,并且不得侵犯到双方的权益。
2. 内容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报酬等相关事项。
所有修改都应当以保护员工权益为前提。
3. 变更程序: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通知书应明确变更的事由、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劳动者有权同意或拒绝变更。
4. 变更争议解决:如果在变更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了分歧或者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同时,员工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仲裁。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合同的变更相比,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经由自然到期、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条件下进行解除。
下面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1. 自然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一方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雇佣职责时,劳动关系将自然终止。
此时无需额外通知或补偿。
2. 互谅互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在协商期内达成一致意见,则可正式解除合同。
3. 合同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可以根据合同自行约定的方式进行。
新劳动法关于离职赔偿金的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离职赔偿⾦的规定⽤⼈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利益,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那么新劳动法关于离职赔偿⾦是有怎样的规定?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新劳动法关于离职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劳动者利益,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2、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 ⽤⼈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付劳动者的⼯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付赔偿⾦:(⼀)克扣或者⽆故拖⽋劳动者⼯资的;(⼆)拒不⽀付劳动者延长⼯作时间⼯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付劳动者⼯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离职后是否还要遵循保密协议1、保密协议中的条款,在法律上属竞业禁⽌条款,即指为避免⽤⼈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定时期内,不得到⽣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争议解决的常见问题
劳动争议解决的常见问题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劳动争议时有发生。
劳动争议不仅会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困扰,还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劳动者的职业发展。
了解劳动争议解决的常见问题,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都可能引发纠纷。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条款不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条款约定不明确,容易导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例如,工作内容模糊可能使劳动者承担超出预期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不明确可能导致工资发放争议。
3、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
二、工资福利问题工资福利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劳动争议的高发领域。
1、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常见的劳动争议问题。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工资计算错误工资计算方式不清晰、加班工资计算不合理、绩效工资发放不公正等都可能引发争议。
劳动者需要明确自己的工资构成和计算方法,以维护自身权益。
3、福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者未提供法定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三、加班与休息休假问题1、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超出法定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或支付不足,劳动者有权追讨。
面试流程中关于劳动的常见问题解答
面试流程中关于劳动的常见问题解答一、劳动合同问题解答在面试流程中,劳动合同是不可避免的一个关键议题。
以下是面试中常见的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解答。
1.1 面试者: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有哪些?回答: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工人、农民工和付出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的内容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因此,在面试过程中,用人单位会要求面试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2 面试者:劳动合同有哪些必要的条款?回答:劳动合同中的必要条款包括雇主和雇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任职期限、薪资和福利待遇、旷工和迟到早退的处理、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劳动纠纷解决等内容。
这些条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
1.3 面试者: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回答: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需要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解除或终止程序。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期满自动终止、一方提前通知解除、严重违反合同解除等方式来终止。
当然,根据不同的劳动关系和合同约定,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二、劳动薪资问题解答在面试过程中,劳动薪资是面试者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以下是与劳动薪资相关的常见问题解答。
2.1 面试者:薪资构成有哪些部分?回答:薪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费等多个方面。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的固定工资,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绩效而发放的奖金,福利津贴是根据用人单位的政策而发放的额外福利,加班费是工作超出正常工时范围后的加班报酬。
2.2 面试者:劳动薪资如何计算?回答:劳动薪资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政策和劳动法的规定进行。
一般而言,劳动薪资是由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个人绩效等因素综合计算而成的。
具体的薪资计算方式要根据用人单位的规定和面试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规定的内容和含义如下: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劳动者、听取劳动者的陈述和申辩等。
其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此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和特殊情况包括:一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可以依照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为了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二是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面临劳动合同解除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首先,劳动者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劳动者要关注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确保自己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最后,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及时寻求法律途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施细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施细则一、概述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约定,是规范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时常会出现。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本文将从如何协商、解除条件、经济补偿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施细则进行分析。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 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是自愿的,并且不存在因任何一方的强迫、威胁或欺诈等行为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况。
2. 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必须通过充分的协商和讨论,达成对解除合同的共识。
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聘请中立第三方等方式来促成协商的顺利进行。
3.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确保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支付应得的工资、补偿等。
三、解除合同的程序和经济补偿1. 协商决定解除: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决定解除合同。
协议中应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方式和有效期等内容,以保证协商解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通知解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守法定的通知期限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通知解除的原因应合法、合理,并且应事先通知对方。
3.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工资、绩效奖金、补偿金等。
补偿金的数额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合同解除原因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并支付给劳动者。
4. 双方权益平衡: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双方也可以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协商制定更具体的解除程序和经济补偿标准,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离职结算工资的规定
离职结算⼯资的规定⽤⼈单位按时⾜额⽀付劳动者⼯资是劳动法规定的,⽤⼈单位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延迟⽀付劳动者⼯资,但要对劳动者作出说明,如果故意拖⽋⼯资属于违法⾏为,那么离职结算⼯资的规定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职结算⼯资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离婚当天⽤⼈单位要⼀次性付清劳动者的⼯资报酬。
依据《⼯资⽀付暂⾏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依法解除或终⽌劳动合同时,⽤⼈单位应在解除或终⽌劳动合同时⼀次付清劳动者⼯资。
⼆、三⽅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三⽅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三⽅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校毕业⽣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签约⽇起⾄毕业⽣到⽤⼈单位报到⽌的这⼀段时间。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时(注:在到⽤⼈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签订⼀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更多的⽤⼈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是三⽅合同,它涉及学校、⽤⼈单位、学⽣等三⽅⾯,三⽅相互关联但彼此独⽴;⽽劳动合同是双⽅合同,它由劳动者和⽤⼈单位两⽅的权利、义务构成。
3、毕业⽣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份。
劳动合同⼀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应当丧失。
如果劳动合同与三⽅协议附件内容⽭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之规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明。
⽤⼈单位出具的解除、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期、⼯作岗位、在本单位的⼯作年限。
作为法定义务,⽤⼈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向其出具解除(终⽌)劳动合同协议书。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它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条件和程序。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
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劳动者的行为需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例如严重旷工、盗窃公司财物等。
2.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劳动者的失职或玩忽职守行为需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例如严重疏忽导致工作任务失败或产生严重经济损失等。
3.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解除生效日期,并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内送达劳动者。
2.解除合同生效: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劳动合同解除生效。
3.遣散费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遣散费和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尽管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劳动者的遣散费和经济补偿,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工会或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
六、总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定权利,但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本文旨在讨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被刑事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能够从事的其他工作又未安排到;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不称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满后的退休年龄。
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然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依规操作,否则会面临劳动争议的风险。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劳动者在收到解除申请后,可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陈述和辩解。
若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解除即生效。
若劳动者提出书面陈述和辩解,用人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并注明解除的事实和理由。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必须合法合规,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支付已经取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其他约定事项,如离职手续和劳动保障等。
用人单位应提供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相关文件,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尽管解除劳动合同可能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不便和困扰,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权益保护的需要和结果。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
然而,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尊重劳动者的权益,避免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劳动关系调解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劳动关系调解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劳动关系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对于解决劳动纠纷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劳动关系调解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调解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问题一:薪资和工时纠纷薪资和工时纠纷是劳动关系调解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劳动者认为自己的薪资待遇不合理,或者工时过长。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劳动者的表现不符合要求,导致薪资调整或者要求加班。
解决方法:1. 双方协商:建议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议,了解双方的需求和担忧,并寻求妥协方案。
2. 法律咨询:劳动者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理的维权方式。
3. 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当双方协商无果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专业的调解和指导。
二、问题二:劳动条件争议劳动条件争议主要涉及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工作安全和劳动保护等问题。
劳动者可能认为工作环境不安全或不卫生,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要求,例如长时间工作未休息。
1. 直接沟通:首先,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反映自己的担忧并提出改善建议。
2. 职工代表参与:劳动者可以委派职工代表参与劳动条件改善的讨论和协商。
3. 投诉监管部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监督。
三、问题三: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劳动合同解除争议是劳动关系调解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
劳动者可能对解除合同的理由提出质疑,或者对补偿金等问题存在异议。
解决方法:1. 查阅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应当了解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法律援助: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身权益。
3. 调解和仲裁: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由第三方进行公正裁决。
四、问题四:工伤赔偿纠纷工伤赔偿纠纷是劳动关系调解中较为敏感和重要的问题之一。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可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我国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很多法律规定。
在解决⽤⼈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有许多相关司法解释,那么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店铺⼩编马上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劳动法解释⼆)最⾼⼈民法院中华⼈民共和国最⾼⼈民法院公告《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已于2006年7⽉10⽇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06年10⽉1⽇起施⾏。
⼆OO六年⼋⽉⼗四⽇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的若⼲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第⼀条⼈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之⽇”:(⼀)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的⽀付⼯资争议,⽤⼈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通知劳动者拒付⼯资的,书⾯通知送达之⽇为劳动争议发⽣之⽇。
⽤⼈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为劳动争议发⽣之⽇。
(⼆)因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产⽣的争议,⽤⼈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书⾯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为劳动争议发⽣之⽇。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后产⽣的⽀付⼯资、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承诺⽀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期的,⽤⼈单位承诺⽀付之⽇为劳动争议发⽣之⽇。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劳动关系之⽇为劳动争议发⽣之⽇。
第⼆条拖⽋⼯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为由主张不再⽀付的,⼈民法院不予⽀持。
劳动人事法律知识普及常见问题解答
劳动人事法律知识普及常见问题解答劳动人事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体系,它规范了雇佣关系中的权责关系和权益保障。
然而,由于劳动法律的复杂性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劳动者和雇主常常会遇到一些困惑和疑问。
因此,本文将针对劳动人事法律知识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劳动法律。
一、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需要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且必须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如果无法提供书面证据,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劳动合同期限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的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明确规定了合同开始和结束日期的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但仍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除。
3.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丧失办理和支付劳动报酬能力等原因。
4.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工时与休假1.一周工作小时数有限制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同时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天,至少休息一天。
2.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工资的不低于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倍支付加班工资。
3.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劳动者在满一年的工作期限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为5至15天。
三、劳动保护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投保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时的权益。
2.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哪些保险?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法律常识:常见劳动法问题解答
法律常识:常见劳动法问题解答劳动法是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然而,由于复杂的劳动法规和劳动关系的多样性,许多劳动者对劳动法问题感到困惑。
本文将回答一些常见的劳动法问题,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1. 我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H2 - 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核心文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
H2 - 解答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双重要求。
首先,合同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无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等;其次,合同应当合理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确保工资、工时、休假等合法权益。
2. 上班时间超过规定工时怎么办?H2 - 概述工时是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法律规定了每天的工时上限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果劳动者的工时超过规定工时,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正当的要求和投诉。
用人单位有责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遵守法定工时上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规定,并且拒绝改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3. 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H2 - 概述工资的支付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H2 - 解答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相关行政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投诉或仲裁请求。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4. 我的年假和带薪休假有哪些规定?H2 - 概述年假和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享受休息和休养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工龄不同而有所不同。
此外,劳动者还有权利享受带薪休假,具体的休假天数和条件应在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5. 用人单位解雇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H2 - 概述用人单位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相关的经济补偿是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18条1款
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18条1款摘要:1.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2.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正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 条1 款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一种常见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它充分体现了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和用人单位的自主用人权。
本文将详细解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和注意事项。
首先,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18 条1 款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这一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
其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般来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时间和经济补偿等事项;三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再次,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最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劳动者在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对协议中的各项事项有充分了解;三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转移档案、社保关系等。
劳动争议解除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争议解除合同司法解释一、引言劳动争议解除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争议。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本解释所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包括: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程序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记载解除或终止的原因、时间、地点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劳动者,并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书面通知劳动者。
3.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4.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经济补偿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 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数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劳动法的重要条款之一,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因工作岗位变动引起的合同解除和终止问题。
这一条款的出现,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具体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达成后,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也不能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降低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出台,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中,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可能发生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保护,劳动者可能会面临被随意解雇、工资待遇受损等问题,造成他们的艰难困境。
通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变动时,有了明确的权利保障,可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也为其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需要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这一要求,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个严格的约束,不能轻易擅自解除合同,降低劳动者的报酬或者劳动条件。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可以确保用人单位在变动工作岗位时,合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避免激化劳动纠纷与矛盾。
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用人单位充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和合同变动的可能影响,更好地管理与调动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益。
然而,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具体执行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很难完全避免衡量标准的主观性和主管部门的裁定过程。
更有甚者,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各种手段绕开合同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另一方面,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等和个人资源有限等原因,可能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
面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二十七、劳动合同未到期,无任何实际理由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提示]这条指的是劳动者的自主辞职权,在没有任何实际理由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劳动自由的权利,避免“包身工”壬奴”例象发生。
但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应注意程序,即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否则通常的“衡工‘;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遭索赔或则被扣除提前相应天数的工资。
问题二十八、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任何实际理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提示]《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法》中有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劳动合同终止是法定行为,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用人单位一般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与劳动者不对等的,目的在于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期限约束,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二十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铁饭碗”,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律师提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来就不是“铁饭碗;以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十四款规定,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同样可以被解除。
问题三十、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提示]劳动者出现以上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简单得概括为劳动者有过错的行为,而且不必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必须保留好劳动者有以上情形的相关证据,并按照解聘的程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问题三十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哪些限制?[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如劳动者出现以上情形,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客观原因为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问题三十三、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律师提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通知工会的义务,并要说明理由,但法律并不要求获得工会的批准。
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走好这一程序,否则违反程序就有败诉的风险。
用人单位还须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就要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问题三十四、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额,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条解答]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律师提示]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额,也就是不能胜任工作,但工作定额是否合理,应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里,得到职工的认可并已经过公示,另外用人单位还必须为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问题三十五、员工哪些行为届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重大损害指的是多大的损害?[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律师提示]这两款是《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有效使用管理手段的依据,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届丁“顷违反';那些损失届丁“阿:损失';这就要在规章制度中具体的量化,如规定累计几次警告计小过,几次小过计大过,几次大过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届重大损害等等,尽量细化,并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有证据反映并予与保留。
问题三十六、员工提供虚假身份材料或学历证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律师提示]员工提供虚假身份材料或学历证明,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其行为后果是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问题三十七、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H^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致使劳动者被迫辞职的。
3、劳动者因疾病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企业经济性裁员。
6、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7、企业破产或被行政机关吊销,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8、企业自身提前解散的。
问题三十八、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律师提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有过错而被解除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即我们平■常所说“推' 的,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具有“硕劳动关系”的,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
5、、劳动者有欺诈行为的。
6、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7、、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