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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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其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是常见且重要的一环。

特别是在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相关问题更是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概念、法律法规、操作流程以及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概念待岗期间,是指员工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状态。

在此状态下,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但暂时不从事企业规定的具体工作。

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指员工在待岗期间,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企业与员工双方未达成续签协议,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是处理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问题的基本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

3. 《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处理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导。

三、待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操作流程1. 企业应提前通知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企业应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事宜通知员工,以便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

2.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与员工在接到终止通知后,应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包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续缴等问题。

3. 签订解除协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在签订解除协议后,应按照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归还企业财产、结算工资和奖金等。

5. 企业应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员工社会保险权益不受损害。

员工永久合同规定

员工永久合同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永久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永久合同的定义第三条永久合同是指员工与企业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员工享有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同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永久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员工与企业签订永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永久合同的签订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二)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永久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四、永久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员工的权利:(一)依法享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权益;(二)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三)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四)对企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员工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四)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五)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五、永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九条永久合同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条永久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一)员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员工因法定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企业因法定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一条解除永久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因履行永久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也是合同,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也可适用。

合同讲究意思自治,在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有特殊的一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天然的不平等性,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劳动法领域作了许多强迫性规定。

所以,在劳动合同上即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不一定受到法律保护。

一、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容易,解除难。

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提早通知,就可以解除。

用人单位就不是这样了,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那么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假如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将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有些劳动者还有可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防止产生劳动纠纷。

双方就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其他员工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

特别在劳动者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情况下,要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1、假如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假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

假如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假如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任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

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展书面确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早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根本达成一致后,进展书面确认。

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假如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

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根据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都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知识:企业如何遵守劳动法

法律知识:企业如何遵守劳动法

法律知识:企业如何遵守劳动法一、遵守劳动合同法1.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保障措施。

2.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不能随意解除。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确保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年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

二、遵守劳动保护法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企业应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健康,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合法使用劳动者: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未成年劳动者、女性劳动者、孕期和哺乳期劳动者等,在劳动者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他们的身心健康。

3.职业病防治:企业应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工序进行专门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遵守劳动标准法1.合法安排工作时间:企业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按照规定落实加班、休息、休假等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合理合法,同时防止过度加班。

2.合法支付劳动报酬:企业应按照劳动标准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同时要向员工提供工资支付的明细和明细表。

3.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企业要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休假时间,不得违法剥夺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同时要保障员工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的休假权利。

四、遵守劳动合同法1.遵守用工合同:企业应当合法签订用工合同,并依法规定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并按规定履行用工合同各项义务。

2.遵守集体合同: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集体合同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参与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集体合同实现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和合理的劳动条件。

员工拒绝签合同但仍上班

员工拒绝签合同但仍上班

近年来,随着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用工管理也日益规范。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会出现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却继续在岗位上工作的现象。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如何妥善处理,既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呢?一、了解原因首先,企业需要了解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

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 员工对合同条款有疑虑,担心合同中存在不利于自己的条款;2. 员工对公司不信任,认为签订合同后可能面临不公平待遇;3. 员工对劳动合同的理解有误,认为签订合同后失去了求职自由;4. 员工因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等,暂时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二、沟通协商在了解原因后,企业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建议:1. 详细解释合同条款,消除员工疑虑。

对于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可以在合同中予以体现;2.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避免不公平待遇。

如员工担心加班费、福利待遇等问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3. 员工因个人原因拒绝签订合同,企业可以给予一定时间考虑,但应明确告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签订合同,否则将面临被辞退的风险;4.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

通过开展各类活动,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

三、法律依据如果员工在沟通协商后仍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醒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签订合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工资,但超过规定期限,企业将承担违约责任;3. 如果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总结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从了解原因、沟通协商、法律依据等方面入手,妥善处理,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同时,企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

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原有劳动合同作废协议公司要更改员工合同,原合同是否是作废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的劳动合同一般无效。

根据你的描述,并没有保密协议或专项培训。

所以即使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公司无法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或强制变更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在签了第二份合同后,如何作废第一份合同?一般看签订合同的日期啊,后面签的肯定是双方达成变更协议了;不放心的话你就在第二份合同时在里面写上,“自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与xxx互年xx月xx日签订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合同自动失效”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告知作废,怎样维权1、请问今年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终止:(1)如果已终止本次是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双方签章后生效,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外,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薪金必须按照本次合同内容履行。

(2)如果未终止即在劳动合同用工期限内由新签,则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对于变相降低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合法的依据,否则即构成违法违规行为。

3、维权途径您可以:联合公司员工(1)一起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2)或者直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辖区内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用人单位违约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申请民事诉讼。

鉴于您提供的案情描述比较简单,如有时间,请将详细内容及具体情节回复给我,我会及时解答,谢谢。

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废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能直接作废。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终止时间签错,重新签订有效吗,用写声明原合同作废或将原合同收回。

企业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的法律风险

企业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的法律风险

企业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的法律风险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其中劳动纠纷的法律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劳动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导致企业声誉受损、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

因此,企业应当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的法律风险。

一、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是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依据。

一套完善、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为企业预防劳动纠纷提供有力的支持。

首先,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确保其内容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

同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等。

其次,规章制度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者过于苛刻的条款。

例如,对于员工的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应当有清晰的标准和流程,让员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最后,企业要做好规章制度的公示和告知工作。

可以通过员工手册发放、内部培训、公告栏张贴等方式,确保员工知晓并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

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对于预防劳动纠纷至关重要。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当对员工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员工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同时,要向员工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

劳动合同的条款应当完整、明确。

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如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经营者为了保持企业的竞争力,有时不得不进行人员调整,这就需要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然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否则将会面临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一、什么是辞退员工补偿?辞退员工补偿是指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补偿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进行人员调整的必要条件。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1)在试用期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劳动者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逐年增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其他补偿在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企业还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其他补偿。

三、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适用于企业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

但是,在以下情况下,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2)因劳动者自己的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

四、如何正确处理辞退员工补偿问题?在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处理辞退员工补偿问题。

单位可辞退员工的十种情形

单位可辞退员工的十种情形

单位可辞退员工的十种情形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沈斌倜辞退员工,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企业讲,辞退员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对企业的正常营运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企业辞退员工如何在劳动法的框架范围内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在劳动法的框架内辞退员工分为十种情况。

一、试用期辞退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首先,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此企业要证明: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已向员工书面明确;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作出了辞退决定.这四个方面均具备了,才能保证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不会出现法律风险或将法律风险降到最小.对于具体录用条件的制定,除了应当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还应当具有合理性。

合理性的标准会因岗位和行业不同而有差异,建议企业在设置录用条件条款时,可以考虑通用与特别的分别规定,如将违纪、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规定在通用条款中,将健康状况、技能证书等规定在特别条款中,且说明这样特别规定的原因。

这样做既可以避免违反法律,出现歧视性条款,也可以让员工明白录用条件的合理性,消除未被录用者的不满心理,避免劳动争议的出现.制定了可靠的录用条件,只是成功运用它的第一步,还需要制定程序性制度。

首先是向员工公示录用条件,如在录用制度中规定告知条款,详细列明告知义务的具体执行人、告知时间等,建议告知时间放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且要有员工签字的知晓并表示遵守执行的说明书,其次要制定详细的考核制度,如哪个部门考核、何时考核、如何考核等.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比对考核结果和录用条件,及时在试用期内作出处理决定。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到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到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到期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该怎么处理一、劳动合同到期后该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会有两种处理结果: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工作至服务期结束。

劳动者拒绝工作的,要退还未履行服务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不包括岗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可以视为自动续签?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续签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合同。

3、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1 目的和依据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程和规定,加强公司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落实合同的履行与执行。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和解除。

1.3 定义- 公司:指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等。

- 员工:指在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2.1 签订程序2.1.1 员工应在入职前填写《入职申请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材料。

2.1.2 公司招聘部门对员工的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和背景调查。

2.1.3 经过审核合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 劳动合同内容2.2.1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职工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与福利及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等。

2.2.2 劳动合同应有公司和员工双方签字和盖章。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管理3.1 劳动合同存档3.1.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存档工作,确保劳动合同的安全和完整。

3.1.2 劳动合同存档应按员工姓名建立档案,并保存至少五年。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2.1 员工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如有需要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3.2.2 公司在接到通知后,进行评估和处理,并与员工协商解决。

3.2.3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入职申请表2.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3.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的基本法规。

2. 劳动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法规。

员工离职如何处理劳动

员工离职如何处理劳动

员工离职如何处理劳动员工离职是企业中常见的现象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妥善处理员工的离职问题,既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探讨员工离职时的劳动处理方法。

一、劳动合同解除员工离职的第一步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依法解雇。

首先,双方应当进行面谈,沟通双方的离职意愿及原因。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清楚约定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雇主应当依法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离职后必须要办理的事项。

企业应当要求员工填写离职申请书,并在企业内部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收回员工的工作证件、钥匙等办公用品;办理员工社保、公积金的结算与转移手续;清算和结算员工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的相关文书,如离职证明等。

三、交接工作员工离职后,企业需要进行工作交接。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代工作内容:离职员工应将工作交代给接任人员,并详细说明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

2. 秘密保密:离职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离职后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3. 权限收回:企业需及时收回离职员工的相关权限,如电脑账号、系统访问权限等,以确保企业信息安全。

4. 提供资料:离职员工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交由企业留存备查。

四、离职补偿与福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还涉及到离职补偿与福利待遇的支付。

福利待遇包括年假、加班费、奖金等。

离职补偿金则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等因素进行计算。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将离职补偿和福利待遇支付给离职员工。

五、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员工离职并不意味着与企业的所有联系都断开了。

企业可以通过组织离职会、保持联系等方式,与离职员工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声誉,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人才储备和口碑传播。

hr怎么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hr怎么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在实际操作中,人力资源部门(HR)如何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解除程序和解除后的权益保障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要求。

4. 地方性法规、政策: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操作流程1. 提前沟通:HR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和原因,以便制定合适的协商方案。

2. 制定协商方案:根据劳动者意愿和实际情况,HR应制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包括解除原因、补偿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

3. 签订协商协议:双方就协商方案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协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 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按照协商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离职手续,HR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档案移交、社保关系转移等。

5. 支付补偿:HR按照协商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6. 双方确认:双方在协商协议上签字确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正式生效。

三、注意事项1. 遵守法律法规: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HR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充分沟通:HR应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愿,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纠纷。

3. 公平公正:在制定协商方案时,HR应公平公正地处理劳动者提出的合理要求,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4. 保密原则:HR在处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公司解散后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散后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定原因丧失企业法人资格,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清算,消灭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如何处理,是员工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司解散后并不一定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一定的困扰,如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问题。

那么,公司解散后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员工应当了解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如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违反法律法规等。

员工应当关注公司解散的具体原因,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有的放矢。

同时,员工还应当了解公司解散的程序,如清算组成立、资产清查、债务清偿等,以便把握时机,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员工应当关注公司清算组的通知。

公司清算组负责处理公司解散后的善后工作,包括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员工应当密切关注清算组的通知,了解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此外,员工还应当主动与清算组沟通,了解自己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第三,员工应当保管好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证据。

在公司解散过程中,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福利证明等材料,以便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员工还应当保留与公司沟通的相关记录,如短信、邮件、会议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在公司解散后,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解聘员工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解聘员工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解聘员工应注意的问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差不多上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企业在解雇职员时应至少考虑三个问题,即解雇职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哪些事实依据以及如何解雇(需要遵循什么程序),下面分别论述。

解雇职员的法律依据依据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包括《宪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差不多法律、其他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说明,以及与工资、工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等,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都具有约束力。

解雇职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侵犯职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二:企业的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其重要性应当受到重视。

职员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如严峻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作为处理劳资纠纷的依据。

企业制定或修改企业规章制度要注意以下方面,不然将导致发生劳动争议时不予适用。

内容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否则,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求改正;如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程序合法。

制定或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两个步骤:(1)通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截了当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酬劳、工作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治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方面提出的新要求。

(2)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职员。

关于没有公示或告知的规章制度,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即使违反了也不用承担后果,用人单位如依据该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将得不到仲裁机构或法院的支持。

公示的方法有企业公告栏并最好拍照储存、制作职员手册并让职员签收,以及下发专门文件等;运用告知的方式时应注意让职员作出书面确认。

劳动合同公司如何加强管理

劳动合同公司如何加强管理

标题:公司如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劳动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

然而,当前许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设计1. 明确劳动合同内容: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详细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制定合同签订流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流程,明确签订合同的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企业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二、加强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1. 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

2. 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员工的合同意识。

3. 建立健全员工异动管理制度:企业应针对员工入职、离职、调动等情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完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机制1. 建立健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2. 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应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确保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企业应加强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纠纷升级。

四、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数据库: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数据库,实现劳动合同的电子化、信息化管理。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才有权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出于对新劳动法的不了解不重视和原用工观念的影响,很多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中仍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仍仅依据个别领导的好恶或者公司经营需要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新劳动法大大加强了宣传力度和加强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不要求恢复或者劳动关系恢复不能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更大的违法成本和承担不必经营风险。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有法定理由,而且解除程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法无瑕疵的:一、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解除,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的,该工作年限包括劳动者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者犯罪行为合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通告中止劳动合同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轻微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对顺利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欲不废止的;(五)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在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该六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缴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但应当缴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身负重伤的,还应依据有关规定缴付医疗津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企业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而该法对现行的《劳动法》以及诸多地方劳动立法的很多方面作了重大调整。

这些变化贯穿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也将给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此,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特以《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基础,参考相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公司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

一、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一)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入职审查时用人单位可了解应聘者哪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法》中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但该知情权并不是全然不受限制,该知情权仅限于了解劳动者与缔结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

言外之意,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应聘者有权拒绝回答或沉默。

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状况等。

既然用人单位享有一定的知情权,那么就应该好好的利用该权利,对应聘者入职审查时,属于用人单位应该了解的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在合法的情况下,应当进行详细审查。

(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验等信息。

这些信息直接决定着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所以应当严格审查。

(2)是否有潜在的疾病、残疾等。

建议用工之前进行体检。

(3)是否达到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即是童工,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仍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若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对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该用人单位须承当连带责任。

(5)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有未到期的竞业禁止协议。

用人单位在招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有可能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应对其是否有竞业禁止协议在身进行严格审查,最好让该类员工在入司时以书面形式作出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承诺,避免用人单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5篇)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

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

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一、前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吸收、重组等活动日益频繁,这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在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员工劳动合同问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为企业和员工提供参考。

二、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的效力1. 劳动合同的继承性单位吸收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的效力一般予以继承。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享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

除非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合并后的企业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或者合并后的企业提出了更优厚的待遇,并得到了员工的书面同意。

2. 劳动合同的变更性单位吸收合并后,由于企业经营状况、组织结构、岗位设置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订,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 劳动合同的延续性单位吸收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延续。

如果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合并后的企业应当及时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合并后的企业不得以吸收合并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的履行1.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支付工资、福利、保险等。

2.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包括员工晋升、培训、休假等。

3.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妥善安排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员工的工作岗位稳定。

4. 合并后的企业不得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且员工书面同意。

5.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四、单位吸收合并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依法解除和终止原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自愿离职、合同到期、客观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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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依法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作为用人单位具有绝对的用工权利,甚至开除、解雇一个员工全凭个人喜好,主观决断,任意性非常强。

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为其任意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一个企业如果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其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是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赔偿,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企业不愿面对的。

要避免此类情形,企业就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客观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企业需要认识到,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企业和员工的权力差别是非常大的,员工在合同期间内,不用任何理由,也无需企业批准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特殊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员工一样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上,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对员工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务期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除外),而对企业则非常严格。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员工没有过失(即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同时企业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经济性裁员)时,企业只能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解除,企业强行解除或终止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且要在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即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2、协议中需要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企业提出的,则应当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提出的,则企业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另外,员工如主动提出辞职即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企业应当保留员工主动辞职的证据。

如果协商解除仅仅是口头的话,员工一旦反悔,则企业因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就会处于被动。

二、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三类情形即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有过错的员工)、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

在后两种情况下,对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员工,企业也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业作了一些程序性规定,企业也必须遵守,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一点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1、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六类情形)即时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就是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形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提前通知员工,也不用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1)、在试用期内辞退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很多企业误解了该条规定,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让员工离职而不用承担相应责任,事实上,在试用期内,企业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也不是由企业任意决定的,必须用客观证据来证明。

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试用期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告知员工;3、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考核,并在试用期内将辞退决定送达员工。

(2)、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对于一般违纪的员工,企业并不能一概辞退,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纪的员工,企业才能辞退。

因此,什么才是严重违纪以及员工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对企业就至关重要了。

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企业应当以合法、合理、完备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中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并且上述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必须合理,否则会产生相应不利的法律后果。

规章制度制定完毕以后,要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如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民主协商、公开、公示等程序。

2、企业应当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如果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来证明,即使员工有严重的违纪行为,企业也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不能将其辞退。

因此,企业必须有较强的证据意识。

3、企业应将解除或开除通知事先通知工会,同时应将通知送达员工本人。

(3)、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企业以该条的规定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或有营私舞弊的行为,二是因上述行为造成了企业实际的重大损失。

同样,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怎样才构成重大损失,对企业是非常关键的,企业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相应行为和标准,否则处理起来就会缺乏依据。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企业也必须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对于员工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以及企业因此受到的重大损失,企业也必须要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否则不能对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无依据、无证据进行处理,则属违法。

(4)、辞退违法兼职的员工;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法律区分了两种情形,一种是企业不禁止员工兼职的,因员工的兼职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情形较难把握和证明;另一种是企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员工兼职,一旦发现员工有兼职行为,经企业提出而员工拒绝改正仍然兼职的,企业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5)、辞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员工采取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使用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资质证书、健康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的,一旦发现或证实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企业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证明是假的仍与员工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则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对无效合同进行解除,似乎是有些矛盾的(中国的法律就是那么有意思)。

(6)、辞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依据现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员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企业在此期间仅可以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员工如被劳动教养的,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员工被劳动教养的,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特定情况下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三类情形)前面提到员工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为3天),但作为企业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还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有可能误解该规定,认为只要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种理解其实是错误的。

除非员工同意,企业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对员工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这几种情况是:(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企业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而不是员工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时间。

医疗期一般为3~24个月,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条件确定。

企业需要注意:1、员工在医疗期限满后,即使不能从事原工作,企业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给员工安排工作,如果另外安排的工作该员工还不能从事的话,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2、只有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才存在医疗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时不适用上述情形;3、企业应准确理解医疗期的含义,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各地相关规定为患病的员工正确核算医疗期。

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的,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企业需要注意:1、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细化岗位职责和标准,否则很难确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3、在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后,还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如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一旦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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