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卧龙区靳庄水库管理所关于开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6]3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6〕37号)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为了做好南阳市中心城区的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市防汛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南阳市中心城区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强化防汛意识,积极做好防汛准备我市中心城区是豫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保证城区安全度汛,对于人民安居乐业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把城区防汛工作抓紧抓好。
近年来,城区防汛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防汛组织机构及指挥、通信系统已逐步完善,防洪工程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工程措施和防汛指挥系统相结合的防洪体系。
但从总体上看,我市中心城区的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区北部靳庄水库正在建设中,目前尚不能拦洪蓄水,现有50平方公里的流域面积无有效控制工程,仅靠中心城区4条河道泄洪,加之城区河道淤积严重,河床抬高等诸多隐患,难以抗御较大洪水;二是市区排水管道管径较小,排水不畅,一遇较强暴雨极易造成内涝;三是城区部分人防工程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房屋倒塌事故;四是部分干部群众防汛意识淡薄,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1•【字号】宛政[2014]31号•【施行日期】2014.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宛政〔2014〕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3年,省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90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承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创新办理方法,整体办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得到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7%,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办理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办理工作再上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宛城区政府等27个先进单位和王旭等3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务实创新、再接再厉,在2014年的办理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各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树立优良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做好201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附件: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2014年5月21日附件201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7个)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唐河县政府镇平县政府西峡县政府内乡县政府社旗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供电公司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房管中心二、办理工作先进个人(31人)王旭刘燊林邹伟东郭晓董梁张小兵王继跻王宇闫广玉徐宏起白易杰姜骏冯军王苏凯田真王东明李庆惠张凯季超周玉民杨铁键吴建波黄孟照祁非洲赛红伟刘志远樊新生张坤盛宇赵彬赵海军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2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报告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12.15•【字号】•【施行日期】2022.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报告的通知秦皇岛市水务局:《关于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验收的请示》收悉。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水办〔2008〕366号),河北省水利厅组成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于2022年12月13日在秦皇岛市洋河水库运行中心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议,对该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经综合考核评议为合格等级,达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同意该工程档案通过专项验收。
现将档案专项验收报告印发你局,请按所提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并做好后续产生文件材料的归档等相关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2022年12月15日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报告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河北省水利厅组成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组,于2022年12月13日在秦皇岛市洋河水库运行中心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议,对该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项目法人、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一、工程概况秦皇岛市洋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湾子村北,水库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城市供水、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发电等综合利用。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河坝安全监测设施改造,整治坝下防汛路;改扩建正常溢洪道;改建非常溢洪道;改建泄洪洞、发电引水隧洞及西干渠放水洞进口闸室、竖井及排架等;正常溢洪道、泄洪洞、发电引水隧洞及西干渠放水洞金属结构设备及相关电气设备更新改造;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更新改造;补充完善相关管理设施等。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1.04.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的要求,结合各地区实际,现将2021年度全省76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督促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媒体公布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大坝安全责任人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相关地区、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责任人变动情况,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内更新。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的通知》(辽汛发﹝2016﹞15号)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汛期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完成除险加固初期蓄水水库的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和巡查,强化监测和预警,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联系人及电话: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刘瀚泽************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水库中心)王伟************附件:辽宁省2021年度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辽宁省水利厅2021年4月15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宛政办〔2016〕83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16〕83号卧龙区、镇平县、内乡县、西峡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淅川县、唐河县、桐柏县人民政府,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30日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1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充分发挥小型水库的功能和效益,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管理责任小型水库的运行安全由所在地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座小(1)型水库和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一名政府(管委会)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其他每座小(2)型水库由乡级人民政府确定一名政府领导成员为安全责任人。
小型水库的管护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1)型水库以及对防洪、灌溉有重大影响的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乡级人民政府是其他小(2)型水库的管护主体。
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明确水库管理单位或者管护人员,制定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各项制度,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对水库大坝进行注册登记,并对水库安全直接负责。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修改)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修改)【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9【实施日期】2018.07.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6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 2011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136号修改2018年6月27日省政府令第185号第二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坝高十五米以上或者库容一百万立方米以上大坝的安全管理,都必须执行《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省、省辖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其所管辖大坝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大坝的建设和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对重要城镇、交通干线、重要军事设施、工矿区安全有潜在危险的大坝,应采取相应的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大坝建设第六条兴建大坝必须服从流域统一规划,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合理布局,充分论证,建设方案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兴建大坝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勘测、规划、设计,并严格审批手续。
第七条大坝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大坝设计除主体工程外应当包括:工程观测、防洪测报、通信、动力、照明、交通、仓库、房屋、生活、水产等设施及绿化、迁赔、管理范围等。
第八条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准擅自更改,确需变动设计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设计单位应向大坝建设单位派驻代表。
建设单位应成立质检组织,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系连通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系连通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宛政办〔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水系连通规划的通知宛政办〔20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水系连通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2月21日南阳市水系连通规划(简本)一、规划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十四五”时期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重点,统筹存量和增量,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南阳跨长江、淮河、黄河三大流域,地貌多样、河库众多,水利工程门类齐全,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重要水源区,淮河发源地、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主产区,在全国水资源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及在南阳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等一系列治水兴水指示精神,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水四定”原则,市委市政府立足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规模、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布局等对水的需求,针对我市存在的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生态环境质量不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不强等问题,着眼长远,统揽全局,及时安排全市水系连通规划编制工作。
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是构建现代化水网,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南阳市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宛政[2014]5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宛政〔2014〕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促进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可控,切实保障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河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采砂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但盗采、超限开采、暴力抗法、非法买卖租赁河道滩地等不法现象和行为仍然存在,导致水利设施毁坏、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加强和规范采砂管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河道采砂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沿岸工农业生产设施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河道采砂事关建筑行业、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涉及部分群体和地方利益,情况十分复杂,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今后一段时期,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仍有旺盛需求,确保砂石资源科学、有序、合理开发,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严格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十分重要和必要。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强化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
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水利设施【发文字号】辽水农水[2014]380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14.11.26【实施日期】2014.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水农水〔2014〕380号)各市及试点县水利(水务)局:为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水利厅2014年11月26日附件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工程优质、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的目标,根据《辽宁省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保部、财政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为解决乡镇(不含县城城区)、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而建设的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不含历史遗留的水源污染问题),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
对中央、省补助投资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受益区,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各地自行解决。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的通知-鄂水利库函[2012]457号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的通知(鄂水利库函〔2012〕457号)各市、州、直管市水利(水电、水务)局,省直水库管理单位:近年来,我省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活动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库的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
为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和防汛抗旱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管理与保护范围《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规定,水库是指由挡水、泄水、输水、发电建筑物,运行管理配套建筑物,水文测报和通信设施设备,以及库内岛屿、库区水体和设计洪水位以下土地等组成的工程体系,并明确界定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各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水库工程情况,推进水库确权划界工作,明确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立明显界线或界桩。
要加大《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张贴标语等措施和渠道,让群众了解水库安全管理规定,增强依法办事意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规范水库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建设活动许可审批《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规定,确需在水库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活动的,应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审批是各级水行政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地要严格执行。
一要实行分级管理。
厅直属水库由省水利厅负责审批;其他水库按照管理权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跨行政区划的水库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5.24•【字号】宛政〔2021〕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21〕5号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4日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近年来,南阳市委、市政府将实施中心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宜居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按照“统一规划、突出治污、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的思路,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内河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尤其是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中心城区水系贯通和景观提升工作指挥部,强力实施“污染治理、水源保障、水系连通、景观提升”四大工程,为我市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目前,中心城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已经进入攻坚期,水质提升问题成了主要制约因素。
2021年,国家在我市城区下游增设白河上范营断面为国家考核断面,执行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考核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成效。
为持续改善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确保白河上范营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建设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水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民生、攻坚克难,落实责任、强化担当,突出重点、全力保障,解决瓶颈、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快补齐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排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确保污水全收全处,为中心城区水系贯通和景观提升提供良好水质保障。
二、工作目标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水质2021年提升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2022年提升到Ⅳ类标准;白河及中心城区8条内河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白河上范营断面水质2021年年底达到Ⅴ类水质,2022年力争达到Ⅳ类水质。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4]288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年8月22日水规计〔2014〕28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部制定了《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实施方案》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含)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新建水库或扩建水库。
第三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由地方负总责,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四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第五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管理,落实前期工作各环节责任。
第六条项目具体前期工作程序由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项目前期工作原则上应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开展。
第七条各阶段项目前期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做好建设移民征地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宛政办[2010]116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宛政办〔2010〕116号)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修订编制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洪应急预案,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1、总则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编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南阳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编制了《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此预案的编制,是在科学分析我市洪水特点的基础上,进行了统筹规划,为有效防御洪水,保障城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准确数据和合理方案。
1.1编制目的编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以有计划、有准备防御洪水,以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洪水灾害为主要目标。
一是在现有防洪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标准洪水和超标准洪水,预先制定防御方案;二是为防汛指挥部门实施防洪调度,有效抗洪抢险提供决策依据。
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办综〔2006〕3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总办公室《防洪预案编制要求(试行)》和《南阳市防洪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南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现状及城市发展现状,编制《南阳市中心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卧龙、宛城、高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洪涝灾害事故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2•【字号】宛政办[2013]64号•【施行日期】201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3〕64号)邓州市、淅川县、西峡县、内乡县、镇平县、方城县、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2日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市“一改双优”活动总体部署,为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水质保护工作,确保调水水质安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调水水质安全为目标,以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单位为突破口,点源整治与面源污染治理并重,阶段集中治理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集中解决一批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有不利影响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建立完善水质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整治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整个汇水区域及调水干渠沿线一、二级保护区域。
三、工作目标(一)水质目标2014年南水北调干渠通水前,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主要入库支流水质符合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满足调水需要。
2015年末,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现状优于Ⅲ类水质的入库河流,以现状水质类别为目标);入库河流水质全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阳市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阳市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9•【字号】宛政办[2014]40号•【施行日期】201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阳市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4〕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9日南阳市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管理,防止因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引发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和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确保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全市夏季“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力争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三、工作重点(一)突出宣传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车辆宣传、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各种群众易于、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利用的技术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务必扭转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使禁烧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自觉行为,变单纯的政府禁烧为全民禁烧,变以往的被动禁烧为主动禁烧,切实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例南美白对虾虹彩病毒病处理实例
一例南美白对虾虹彩病毒病处理实例
王团记;牛慧军;黄豪威;李克;曲欧阳;黄国稳
【期刊名称】《科学养鱼》
【年(卷),期】2024()1
【摘要】一、基本情况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瞻镇黄老板工厂化养殖南美白对虾,共有水泥池136个,每个大约7米×7米,池边深度1.2米,半径坡度25厘米,池底中心排水管直径16厘米。
2023年6月2日放虾苗,规格为P5,26个标粗池,共计500万尾,常用水深1米。
6月20-25日,该标粗车间有15个池子出现有少量剩料,对虾体色暗淡、肠道积水、少量虾肝脏轻微萎缩、个别肌肉白浊,偶尔发现有掉苗死虾,每个池子的死亡数量在10~100尾不等。
【总页数】1页(P61-61)
【作者】王团记;牛慧军;黄豪威;李克;曲欧阳;黄国稳
【作者单位】南阳市镇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河南天纳图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市靳庄水库管理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94
【相关文献】
1.一例番鸭腺病毒病的诊断及处理措施
2.南美白对虾白斑病毒病救治实例
3.浙江省平湖市南美白对虾虹彩病毒病初步调查及防控措施
4.一例加州鲈虹彩病毒病的诊断与防控
5.一例南美白对虾十足目虹彩病毒来源初探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2•【字号】宛政办〔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宛政办〔2014〕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2日南阳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2014-2017年)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为统领,以“三源两河一中心”(三源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淮源、集中式饮用水源,两河即唐河、白河,一中心即市、县两级中心城区)为重点,以重点工程为支撑,深入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为打造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至2017年末,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淮河、唐河、白河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内河水质达到Ⅴ类以上要求。
三、工作任务(一)突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1.工作目标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前,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2015年末,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主要支流丹江、淇河、老灌河入库断面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要求;2017年末,丹江口水库和主要支流水质总磷指标浓度增高趋势得到遏制,总氮指标有明显改善。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宛政办〔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城市建设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南阳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6日南阳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全市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避险为要,统筹区域防洪排涝、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和应急管理体系,按照“系统规划、远近结合、防治并举、防避并重、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以提升城市系统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为重点,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现代化河南省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汛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淤疏浚、现有排涝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以及挡水闸、城市地下空间提升改造,推进老旧泵站和排水设备更新改造,完成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易涝点整治工作,解决老旧排水防涝设施、排水主干管破损和功能失效问题。
2022年底前,完成1处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治理、63处排水防涝隐患治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卧龙区靳庄水库管理所关于开展
“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教育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有礼南阳人活动,切实提高靳庄水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以下简称“三文明”)等方面的行为,根据市文明办的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
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和严格管理并举,以创建
文明单位为抓手,以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着力加强“三文明”
的宣传教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行为,树立文明标准,摒弃自身和
社会上一些突出陋习,使干部职工在交通出行、旅游秩序、文明
就餐等方面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谐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闫付让任组长,郭珂珂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负责“三文明”建设活动具体实施。
四、活动内容
1、旅游观光文明有礼
工作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国内和出境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做到懂礼仪、守秩序,文明出行,礼貌谦让,行为得体,尊重习俗,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既快乐旅游,文明观光,又学习历史文化知识,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争做文明游客。
文明旅游倡议:文明旅游行动围绕“文明旅游观光、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实施文明旅游行动。
倡导“十大文明旅游行动”。
即:维护
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低碳旅游,讲究以礼待人,注重消防安全,倡导健康娱乐,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摒弃“十大旅游陋习”。
即:乱写乱画,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集体行动缺乏时间观念,污言秽语打架斗殴,乱扔废弃物,大声喧哗,践踏草坪乱踩花果,用酒店毛巾擦鞋,不守秩序乱插队。
2、文明餐桌从我做起
工作主要内容:传承传统美德。
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中华美德,踊跃参加到“文明餐桌行动”中来,做到合理消费。
坚持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剩饭,不剩菜。
养成文明习惯。
尽量少用一次性筷子,使用“公筷公勺”;注意安全,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引导节俭用餐。
自觉养成“光盘”习惯,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文明餐桌倡议:合理点餐,文明就餐。
点餐时合理搭配菜品,“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做到“不剩菜,不剩饭”。
普及餐桌礼仪,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喧哗等,倡导“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文明就餐环境。
倡导节约,绿色消费。
科学打包,避免浪费。
坚持使用合格的餐具、食用油和其他原辅材料。
不用一次性餐具,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提倡安全,适度饮酒。
提倡安全用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需要饮酒的场合,提倡适度饮酒。
3、行路驾车文明有礼
工作主要内容:人车各行其道、文明礼让、不闯红灯,不违规穿过马路、不跨越交通护拦、不踩踏路边绿化带,驾驶员按规定道路行驶、不相互追逐、不违章载人、不横冲直撞、不逆向而行、不争道抢先、不乱停乱放,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争当文明行路人、文明驾驶员。
文明交通倡议:文明交通行动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
主题: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