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doc
政治常识复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政治复习第三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纲要: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三.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了祖国的经济和文化;各族人民共同捍卫了祖国的独立和尊严;各族人民共同创立了新中国。
2.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立了新型的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其中,平等是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民主关系的主线;互助是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民族关系的本质。
3.中学生应该自觉维护民族的团结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
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特别是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注意:要正确认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个基本原则:①民族平等:民族只有大小、人口多少、发展程度的区分,绝无优劣之分;各民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平等的权利;②民族团结: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民族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③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2.三原则之间的关系①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②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③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
3.西部大开发的意义: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缩小区域发展的差距,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纲要:1.涵义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涵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政治考试理论学习复习教案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考点剖析(一)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1)内涵。
①民族平等: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②民族团结: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2)具体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这种民族关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2)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核心内容:自治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特别提示]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不是联邦制中的成员。
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
自治机关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决定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我国国情。
(必要性)(2)显著优越性: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1.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1)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①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地位: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2)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既要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又要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4)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研知识点归纳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研知识点归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方面。
作为考研的重要知识点,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内容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总结,以供考生参考。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民族地区实行的自治制度,是以我国的民族政策为指导,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其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央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从全国范围内维护民族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其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宪法基础,而民族区域自治法则是对宪法中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体规定的法律化。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1.自治区的设立和撤销:我国设立了5个自治区,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治区的设立和撤销需要经过国家的法定程序和决策机构的审议决定。
2.自治区的权力和职责:自治区拥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对本地区的民族事务实行自治管理。
自治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自治区内各项工作。
3.自治机关的组织和运行:自治区设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其中,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机关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修改自治区的法规;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自治机关的决议和法规。
4.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政策: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一些特殊政策,如对发展民族经济、保护和培养民族文化、教育、科技等给予支持和倾斜。
5.对外事务和内地的关系:自治区在对外事务上享有一定的独立权力,可以开展一些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
同时,与内地的关系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实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的需求。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摘要: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义和历史背景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和现状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和实践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和挑战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正文: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义和历史背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
这一制度源于我国多元的民族历史和文化,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
早在1936 年,我们党就建立了第一个县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和现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
它为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我们政治优势的具体表现。
目前,我国共有5 个自治区、30 个自治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2 亿。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和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和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二是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三是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地方的经济建设事业和开发、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四是自主地安排和使用本地方的财政收入和中央政府拨给的财政补贴;五是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和具有民族形式及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事业。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和挑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显著的优势,如保障少数民族的民族权益、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关系复杂多样、自治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知识(完整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其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制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
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特点: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优越性: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有很大的优越性。
1.有助于把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从而有利于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3.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4.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中国实行的原因: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
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
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知识点
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知识点一、概述民族自治区域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国家统一的需要,通过给予少数民族一定的自治权利和特殊政策待遇,建立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这种制度下,少数民族可以通过自治机构自行管理和发展自己的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同时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二、历史背景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的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由于不同民族的存在,存在着不同的历史、文化、语言和宗教等差异。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民族自治区域制度应运而生。
三、制度特点 1. 法律保障:民族自治区域制度依据国家的法律制定,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性。
自治区域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权益为基础。
2.行政自治:民族自治区域具有一定的行政自治权,可以自行组织和管理本地区的政府机构,制定本地区的行政管理制度。
3.经济发展:民族自治区域可以享受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扶持措施,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可以自主决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
4.文化传承:民族自治区域保护和传承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鼓励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和民族特色的发展和传播。
5.教育事务:民族自治区域可以自行管理和发展本地区的教育事务,制定本地区的教育政策和课程设置,保障少数民族的教育权益。
6.参与国家事务:民族自治区域可以派代表参与国家的决策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在国家事务中的合法权益。
四、成功案例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的民族自治区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例如,中国的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过民族自治区域制度,保障了西藏和新疆等地区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西藏自治区通过建立自治机构,实行行政自治,并享受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扶持措施,实现了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西藏自治区保护和传承了西藏的历史、文化和宗教,鼓励藏族语言和传统文化的发展和传播。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热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公共基础知识高频热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政治知识考试要点《公共基础知识高频热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947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在乌兰浩特正式成立,是我们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个范例。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这70年里内蒙古经济发展、民族融合取得骄人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成立最早的自治区,其相关考点必将受到出题人的青睐。
基于此,中公教育专家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大家讲解如下:(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简介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让其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我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
在我国,“蒙新桂宁藏”五个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依据1.历史依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
2.政治基础--近代在反抗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
3.现实条件--各民族的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和各地区资源差异。
(三)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应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团结、民族繁荣。
【小试牛刀】1.我国最早成立的自治区是()。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B.宁夏回族自治区C.西藏自治区D.内蒙古自治区【答案】D【解析】内蒙古自治区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设立的自治区,是我国设立最早的自治区,因此,选D。
2.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基础是()A.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长期的共同奋斗结成的血肉联系B.四项基本原则C.各民族一律平等D.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答案】A【解析】近代在反抗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因此,选A。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摘要:I.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和背景A.民族区域自治的定义B.民族区域自治的背景和意义II.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依据和实施A.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依据B.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机构和实践C.民族区域自治的成效和挑战III.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内容和实践A.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内容B.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案例C.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和启示IV.民族区域自治的未来发展和挑战A.民族区域自治的未来发展B.民族区域自治面临的挑战C.应对挑战的策略和建议正文: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保障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权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包括定义、法律依据、具体内容和未来发展趋势等。
首先,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的区域自治。
这一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由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也为少数民族提供了自主发展的机会。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目标、范围和实施程序等内容,为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次,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内容包括民族立法、民族行政管理、民族司法、民族经济、民族文化教育等方面。
在这些领域,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然而,民族区域自治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民族矛盾和地区矛盾、资源分配不均、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等。
为应对这些挑战,我国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财政投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发展。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对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一)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一)
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考点
一、基本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背景
•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和作用
二、法律依据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和修订
•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力和自治范围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划分和管理
•民族自治地方的划分标准和程序
•民族自治地方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
•民族自治地方对本民族事务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四、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团结
•民族区域自治对促进民族团结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中的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中的文化保护和发展
五、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与进展
•全国各地的民族自治地方及其经验与做法
•民族区域自治在促进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趋势和展望
六、相关案例分析
•针对具体的民族自治地方,分析其自治工作的特点和问题
•分析民族自治地方在解决民族问题、发展经济等方面的成效和挑战
以上是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些常见考点,通过系统地学习和了解这些内容,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知识,为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
1. 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在民族平等团结基础上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涉及的内容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权力的范围和行使方式等。
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渊源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包括苏维埃区域自治经验、延安整风运动、第一次百花齐放、文化大革命等。
3. 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4.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经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主要包括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等方面的成就和经验。
5. 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6.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问题和挑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自治权力与中央集权之间的关系、尊重民族权益与维护国家统一的平衡等。
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进一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需要坚持和完善自治制度、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法治建设等。
8. 相关考点总结
•高考政治中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的考点主要包括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历史渊源、法律基础、实践经验、现实意义、问题和挑战、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是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高考政治知识点总结。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考点【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如果要问事业单位法律考试中哪部法律丢分最多,大部分的学生会答宪法。
宪法知识点比较枯燥,记忆性的地方比较多,同时我们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中很多对于国家组织体制的不了解,也导致考生在考试中在宪法部分丢分的很多,为了让大家能够掌握我们的国家基本制度,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以下关于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的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所以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自治考点需要我们详细的了解和掌握,一、民族自治地方我国设立的民族自治地方主要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乡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治地方,同时由于内蒙古特殊的行政区域划分,在内蒙古又有自治旗这一叫法,实际上自治旗和自治县是一级的,同时相应的自治机关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并不是自治机关。
同时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政府正职官员应该由自治公民担任,人大常委会中的主任或者副主任两个人中有一个是少数民族即可。
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1. 立法权,自治区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需备案,但是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级或自治区常委会批准,由省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 变通权,经国家相关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对国家机关制定的命令和决议,认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不能实施,可以做变通。
3.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自行本区域的教育(内蒙古自治区较早实行高中义务教育)、科学、文学、卫生体育事业等等。
同时也能发展本民族文化。
4.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可以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市,开展边境贸易,享受国家的政策。
【公基常识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点及练习题
【公基常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点及练习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补充: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三)自主管理地方财政;(四)自主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五)自主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六)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例题1:【单选】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A. 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B. 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C. 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D. 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解析: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故选择C。
例题2:【单选】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A. 合作B. 繁荣C. 友爱D. 和谐解析:解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决定》指出,在民族关系方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其中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
故选择D。
例题3:【单选】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A. 民族自治B. 自治权C. 区域自治D. 自治机关解析: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让聚居的少数民族能够根据本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实行特殊性的政策,保证本民族的自主性,并。
行测常识判断政治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行测常识判断政治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宪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行测常识判断备考复习中的易混点,小编为大家提供行测常识判断政治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来看看吧!行测常识判断政治知识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宪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行测常识判断的热门考点,也是备考时的易混点,接下来小编就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考点进行总结。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要点如下:1. 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 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 自治地方: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没有自治乡,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
5. 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含法院、检察院和监察委。
6.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必须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本民族公民担任,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至少有一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本民族公民担任。
7. 自治权: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法制定自治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请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独创制度,该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依法自己处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相信在国家统一领导下,56个民族会朝着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而携手并进。
例题分析:(多选)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有()。
A.平等B.团结C.互助D.和谐【答案】ABCD。
解析:《宪法》序言中规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故选ABCD。
行测常识判断模拟题及答案1.战国时期的墓葬中不可能出土( )A.简牍B.漆器C.铁制农具D.宣纸2.下列名句是从毛泽东诗词中选取的,按其创作的时间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考研知识点归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研知识点归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特殊国情下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考研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重要的考点之一。
本文将对考研相关知识点进行归纳,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该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我国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自愿结合的各民族中,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依法实行对社会经济事务和文化事务的自治,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履行国家赋予的职权。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依据1.宪法的规定我国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第1条、第3条、第10条、第111条等相关内容。
宪法是我国立法的最高法律依据,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着重要的法律指导作用。
2.相关法律法规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1.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既体现了国家对各个自治区的统一领导,又保证了各个自治区的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力。
2.民族平等与多数民族优先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民族平等原则,保障各个民族平等享有自治权力。
同时,为了保护少数民族利益,采取了多数民族优先原则。
3.法定与自由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法定的框架下进行的,它既有自己的自治权力,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超越法律范围进行任意活动。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1.自治权力范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授予自治区对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科学技术、财政、人民警察等方面的自治权力。
自治区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管理权、文化管理权和人事管理权。
2.自治机关各民族自治区设立了自治机关,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等。
自治机关负责行使自治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并在一定范围内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汇总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汇总【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政治知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随着第五次对宪法进行修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的考查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现象。
今天,我们对于宪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考点作一个汇总,以方便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
一、自治法规在法的渊源这一知识点中,有一个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的考点便是自治法规。
作为我国法的正式渊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规是由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
在这里,各位考生要注意制定主体中只有人大而没有常委会。
自治法规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同时,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法规需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可生效,而自治州和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法规需要经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省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
二、自治地方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考点便是自治地方。
在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自治地方只包含着三种区域: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自治区是省一级的行政区域,在我国总共有五个自治区;自治州相当于我们熟悉的设区的市,而自治县相当于县一级行政区域。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自治州和自治县并不一定存在于自治区中,还有可能存在于其他省或者直辖市中。
在考试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迷惑的选项便是自治乡或者民族乡,各位同学千万不要选,要知道,自治地方只有区、州和县三种,是没有自治乡的。
三、自治机关这个考点是相对比较简单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自治机关有两个,分别是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
在这个知识点的考查中,各位考生牢牢记住只有这两个即可,常见的迷惑选项包含人常、法院和检察院等。
稍加留意,这个点的分数基本上都可以拿到。
四、任职条件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主任和副主任的任职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具体来说就是主任和副主任中至少要有一人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而自治区的主席、自治州的州长、自治县的县长则没有选择,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考点二: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温馨提示] 注意比较两对关系: 1、“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与 “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的异同
2 .“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 异同 为解决民族 为完成祖国统 问题而设立 一大业而设立
一定的自治权 社会主义 制度 高度的自治权 在较长时间内保留原 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 区域,都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
考点二: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
1、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 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①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 州、自治县(旗)三级。不含民族乡。 ②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 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 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 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③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 容。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 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 权等。
[特别提醒] (1)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权 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包括民族自治地 方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没有独立的立法权和司法 权。 (2)我国是单一制国家,民族自治地方虽 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必须接受中央的 统一领导,中华人民)必然性: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 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2)优越性: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 全;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 主;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④有利于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教师招聘政治学科高频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识点详解
教师招聘政治学科高频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识点详解在教师招聘笔试中,《政治生活》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个知识点历来是考查的重点,经常以单选题的形式出现。
商品这个知识点主要考查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下面我们将就此知识点与大家分享。
【考点精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1.特点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形成原因(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2)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处理民族关系;(3)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代代传承的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4)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法律保障;(5)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一)民族平等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民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民族团结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三)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四)三原则关系(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责任。
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优越性(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司法考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点内容
在司法考试宪法学的考查范围中,民族区域⾃治制度是⼀个传统考点,需要考⽣关注的考点如下:
⼀、民族区域⾃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治地⽅的⾃治机关
(⼀)⾃治地⽅
⾃治区、⾃治州和⾃治县。
民族乡不是民族⾃治地⽅。
(⼆)⾃治机关
民族⾃治地⽅的⾃治机关是⾃治区、⾃治州和⾃治县的⼈民代表⼤会和⼈民政府。
不包括民族⾃治地⽅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三)⾃治机关任职⼈员的民族特⾊
1、民族⾃治地⽅的⼈⼤常委会中,应当有实⾏民族区域⾃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治地⽅的⼈民政府的正职领导必须由实⾏民族区域⾃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三、民族⾃治地⽅的⾃治权
(⼀)制定⾃治条例和单⾏条例
1、有权根据本民族的特点制定⾃治条例和单⾏条例,⾃治区制定的⾃治条例和单⾏条例报全国⼈⼤常委会批准后⽣效;⾃治州、⾃治县制定的⾃治条例和单⾏条例报省、⾃治区、直辖市⼈⼤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常委会备案。
2、民族乡的⼈⼤可以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三)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四)⾃主管理民族⾃治地⽅的财政
(五)⾃主的管理民族⾃治地⽅的经济建设
(六)⾃主的管理本地⽅的教育、科学、⽂化、卫⽣、体育事业
(七)使⽤本民族的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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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一起来复习一下吧!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考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点随着第五次对宪法进行修改,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宪法的考查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现象。
今天,我们对于宪法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考点作一个汇总,以方便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
一、自治法规在法的渊源这一知识点中,有一个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的考点便是自治法规。
作为我国法的正式渊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规是由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
在这里,各位考生要注意制定主体中只有人大而没有常委会。
自治法规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同时,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法规需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方可生效,而自治州和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法规需要经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省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
二、自治地方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考点便是自治地方。
在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自治地方只包含着三种区域: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自治区是省一级的行政区域,在我国总共有五个自治区;自治州相当于我们熟悉的设区的市,而自治县相当于县一级行政区域。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自治州和自治县并不一定存在于自治区中,还有可能存在于其他省或者直辖市中。
在考试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迷惑的选项便是自治乡或者民族乡,各位同学千万不要选,要知道,自治地方只有区、州和县三种,是没有自治乡的。
三、自治机关这个考点是相对比较简单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自治机关有两个,分别是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
在这个知识点的考查中,各位考生牢牢记住只有这两个即可,常见的迷惑选项包含人常、法院和检察院等。
稍加留意,这个点的分数基本上都可以拿到。
四、任职条件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主任和副主任的任职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具体来说就是主任和副主任中至少要有一人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而自治区的主席、自治州的州长、自治县的县长则没有选择,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五、自治权力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很多的自治权力,如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可以行使相应的变通权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的治安权,等等。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考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毛泽东思想概论主要讲的就是近代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其中,比重最大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在这个部分的理论中,同学们最好是要结合历史事实来进行学习,理论终究是要结合实践才能行得通,就和毛泽东理论的精髓一样,也就是和实事求是一样,每一个理论都是实践经验所得,所以考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要注重实践这个很重要的线索,在每一个重要理论提出的那个时间段,革命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两者之间又有什么样的联系,把这几个问题弄懂了,那么,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也就学通了。
首先,我们中公教育在这方面的研发做的非常的出色,我从中总结出一条小规律。
在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之中,“3”这个数字非常的重要,比如说:三大法宝、三条灵魂、三大纲领、三大作风等等,这些就是毛泽东思想中的主要内容,我们把这些所谓的“3”学会了,毛泽东思想中的考点也就很清晰了其次,重点来学习这些“3”,其中的三大法宝考试中出现次数较多,可采用口诀的方式来记忆,比如说“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就可以浓缩成为“统武党”三个字,多念几遍后,养成了熟悉的口感,就会记得很清楚。
又比如三条灵魂中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就可以浓缩成为“是群主”。
这些记忆的方法都是一线老师们在授课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教学经验总结出来的,非常的实用,学生使用了这样的方法之后都觉得学习压力瞬间就轻松了好多。
最后,在学完这些理论之后,考生通常都会觉得比较简单,从而轻敌,所以,建议考生在学习结束之后,立刻进入到刷题阶段,才会发现自己的记忆漏洞在哪里,也会发现自己的理解性错误在哪里,把这两块问题一一解决,那么,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就能够比较熟练的掌握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这次我们要复习的是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小编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一起来学习一下吧!祝你早日通过考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选举制度一、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选举制度介绍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的原则、程序和方式、方法的总和。
它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选举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指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指每位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登记权和投票权。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表现为,国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
(4)秘密投票原则,指我国选举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
二、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选举制度相关练习题能够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选举方式是A.直接选举B.间接选举C.等额选举D.差额选举【解析】C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基层民主制度一、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基层民主制度介绍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
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由居民(村民)选举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二、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基层民主制度相关练习题在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的自治组织。
下列做法能体现城市居民自治的有A.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B.本社区的人大代表都是由城市居民选举产生C.居民自治的城市拥有高度的自治权D.城市居民可以超越法律的限制【解析】A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根据宪法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以及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也要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另外还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虽然不属于自治机关的范畴,但其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也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分别实行主席、州长和县长负责制。
二、我国其他基本制度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关练习题我国要缩小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为此,不应该的是A.国家要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B.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有效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C.国家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D.少数民族地区要自力更生,发挥自己的优势【解析】C2015年岩土工程师《专业知识》地下工程考题-岩土工程师考试-考试吧考试吧整理“2015年岩土工程师《专业知识》地下工程考题”,助您备考成功。
获取更多岩土工程师考试试题,请访问考试吧岩土工程师考试网1、新奥法的含义为( )?答案:奥地利隧道施工的新方法。
它是以喷射混凝土和锚杆作为主要支护手段,通过监测控制围岩的变形,便于充分发挥围岩的自承能力的施工方法。
它是在喷锚支护技术的基础上总结和提出的。
2、新奥法施工的基本原则为( )?答案:少扰动、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
3、盾构法的含义为( )?答案:是在地表以下土层或松软岩层中暗挖隧道的一种施工方法。
以盾构机来开挖、出渣、安装预制衬砌管件,形成地下管道。
4、盾构法的施工方法( )?答案:开挖竖井将盾构机下沉到施工位置;盾构机挖土、护壁、出渣、安装管件,逐步向前推进,至终点位置由竖井将盾构机提升到地面。
5、沉井法的含义为( )?答案:是通过不稳定含水地层的或无法放坡施工一种特殊施工方法。
具体为:在地表将预先制作好沉井的刃脚和一段井壁,在其掩护下,边掘进边下沉,随下沉,在地面相应接长井壁,直到沉到设计深度。
然后在封闭井底。
6、洞室围岩稳定的条件( )?答案:地下岩体中开挖洞室,打破了岩体的应力平衡;围岩向洞室方向发生位移,寻求新的平衡,此时岩体自稳;若围岩强度不足或有不利的软弱结构面,则围岩岩块掉落或发生过大的变形,则需要进行围岩支护。
7、土体的应力、应变测试仪器及方法?答案:(1)土压力计测试、静力载荷实验、动力触探、静力触探、原位十字板剪力实验、旁压实验等;(2)岩体变形实验、强度实验、声波实验、应力测量等;8、弹性波测试的原理、方法及成果应用?答案:(1) 利用弹性波在岩体内的传播特性,以测定岩体的弹性常数,了解岩体的某些物理力学性质、判断岩体的完整性及破坏程度等。
弹性介质中的某一点,由于某种原因而引起初始扰动或震动时,这一扰动或震动将以波的形式在弹性介质内传播,称之为弹性波。
(2)在洞壁上某一点锤击产生震动,另外一点接收有关的波形及各种数据,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计算波速、动弹模、泊松比等;(3)成果可用于围岩分类、判别灌浆效果、推测岩体的应力方向、测定洞室松动圈范围;9、影响弹性波的地质因素?答案:与岩体的种类、岩质、空隙率、密度、弹性常数、抗拉强度、应力状态、节理、裂隙、断层、破碎带等有关;10、围岩的定义?答案:洞室开挖以后,其周围岩体应力受到影响的那部分岩体叫围岩。
11、围岩应力的分布?答案:(1)径向应力:洞壁最大,为2P;向外逐渐变小,为P;(2)切向应力:洞壁为最小,为0;向外逐渐变大,为P;(P为洞室垂直压力)12、洞室周围的区域按应力变化分为( )?答案:分为:应力降低区、应力升高区、原岩应力区。
13、山岩压力的定义?答案:洞室围岩由于应力重分布形成围绕洞室的塑性变形区,并产生局部变形破坏,由此引起施加于支护结构上的压力,称为山岩压力。
14、普氏理论、计算方法、适用条件?答案:(1)由于被断层、裂隙等各种结构面切割,使围岩成为类似松散介质的物体,洞室开挖后因失去平衡而与母岩脱开,顶部出现拱形分离体,塌落压在洞顶衬砌上,拱形分离体的重量即为洞顶山岩压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