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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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一、背景介绍乐山市是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下辖13个县级行政区,其中包括多个乡村地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教育资源的不断增加,乡村教师队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乐山市政府决定出台一项生活补助政策。

二、政策目标该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三、补助标准1.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

2.享受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在乐山市农村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在编在岗、未享受其他类别津贴或补贴的乡村教师。

3.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

4.享受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

四、申请流程1.符合条件的教师需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并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收到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批,并将结果通知学校和申请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1.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2.如发现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生活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总结乐山市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优秀的教师到乡村地区工作,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该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提供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

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

同时,如发现享受生活补助的教师存在不良行为,将取消其生活补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款项。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乡村教师是我国基础教育事业中承担重要任务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在偏远的乡村地区默默奉献,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然而,由于乡村地区相对于城市地区的差距,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存在一定的困难。

为了激励乡村教师,提升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我们制定了2023年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和福利,激发他们对乡村教育事业的热情,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实施内容1. 调整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乡村教师的实际情况,调整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确保补助金额能够覆盖乡村教师的基本生活成本。

具体调整如下:(1)提高住房补贴标准:将乡村教师的住房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3000元,确保乡村教师能够在工作地附近租到适宜的住房。

(2)增加交通补贴:为乡村教师提供交通补贴,每月补贴1000元,用于购买交通工具或支付交通费用。

(3)提高生活补贴:将乡村教师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月1000元,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水电费等生活开支。

(4)发放年度奖金:每年,对乡村教师进行考核评估,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将获得一定额度的年度奖金,激励其继续在乡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

2.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为了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乡村教师的发展潜力,我们将完善乡村教师培训制度,具体举措包括:(1)加强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培训班,邀请优秀教育专家和乡村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的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能力。

(2)鼓励继续教育:为乡村教师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供学费补贴和学习时间支持,鼓励其提升学历和专业技能。

(3)建立教师交流平台:组织乡村教师间的交流活动,开展教学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成长。

3. 提供教育资源支持为了支持乡村教师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我们将提供以下支持:(1)配备教学设备:向乡村学校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电子白板等,提供教学所需的技术支持。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1]靖远县双龙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包括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教师。

三、实施时间执行2021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10个月计发。

四、区域分类和补贴标准根据我乡学校的工作环境,全乡学校共分为四类,分类及补贴标准如下:一类为乡政府所在地学校。

即:双龙乡教育管理中心、永和中学、永和中心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类为沿河地区且在校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

即:双龙中学、仁和小学、义和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7元;三类为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属半干旱地区的学校。

即:城川小学、双龙学校、北城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四类为我乡干旱贫困地区学校。

即:黄坪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五、发放及管理办法??1、分档发放。

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

2、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请假一年,全年不发。

请假半年,按5个月发放。

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教管中心填报教师变动情况,教管中心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然后发放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

教管中心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教管中心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要求,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专门设立的补助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教师的关心,对农村教育的重视。

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

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

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和指导,按照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市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市县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县级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等,报上级两部门备查,并尽快落实到位。

集中连片地区中的部分民族聚集区、灾后重建等地区,因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办学相对集中,已无村小和教学点。

对这些特殊困难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研究解决办法,不搞一刀切。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以岗定补”各地要结合正在推进的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要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

补助标准要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档确定,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要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地应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学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一、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管理,改善农村地区教师的生活条件,激励他们投身于基础教育工作之中。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年老、病残民办教师。

三、补助标准按照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不同情况,补助标准分为以下几类:1.年老补助费:年满60周岁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费;2.病残补助费: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生活补助费;3.年老病残补助费:同时符合年老和病残条件的民办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费。

四、补助申请和审批1.民办教师应当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向所在学校提出生活补助申请;2.学校应当将教师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批;3.当地教育部门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批准,并将批准结果告知申请教师和所在学校;4.学校负责将获得补助资格的教师的个人信息报送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负责补助金的发放。

五、补助管理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台账,记录每位教师的补助标准、发放时间和金额等信息;2.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师的生活补助费,并保证发放的资金来源合法;3.学校应当不定期对教师的补助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合规;4.学校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教师的补助事务,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六、监督和管理1.当地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监督和管理;2.监督部门要定期对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教师补助资金的浪费、挪用等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保护。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根据《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XX市关于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范围对象本县除城区学校外的乡镇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校及教学点义务教育阶段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凤凰小学村校及教学点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经县教委批准到补助学校连续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交流教师、支教人员,以及纳入补助范围学校中因公外出学习培训(1 年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属于补助对象。

其他在编不在岗、离退休人员不属于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我县按20XX年1月在岗人数确定享受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3202人,人均每月408.71元,全年所需经费1571万元。

结合学校离县城远近、海拔高低、交通便利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助的档次和标准。

1.乡镇中学、中心校、完小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一般村校不低于500元;2.艰苦、边远的初中、中心校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3.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校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

学校分类及补助标准见附件:三.执行时间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补助办法(一)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是针对工作岗位的补助,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

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不作为计算退休费和社保缴费的基数。

(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实行实名制管理,按月将岗位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

全年按12个月计发。

(三)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执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四)农村的非义务教育学校中,从事非义务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人员参照同区域从事义务教育工作人员的类别和标准执行。

(五)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限在编在岗时才能享受,延长产假期间、临时聘用人员不能享受,借(抽)调到非补助范围单位人员不得享受,上挂到主管部门期限未满者可享受,县教委安排外出学习培训(1年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可享受。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

贫困教师补助实施方案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贫困地区的教师依然面临着生活困难和工作压力,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因此,制定并实施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对于改善教师的生活状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应当明确补助对象的范围和标准。

针对贫困地区的教师,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补助的对象和标准,确保补助的公平性和针对性。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严格把关补助对象的资格,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补助现象。

其次,贫困教师补助方案应当注重资金保障和管理。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财政拨款、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确保贫困教师补助的资金来源得到保障。

同时,也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此外,贫困教师补助方案还应当注重对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除了直接的物质补助,还可以通过举办专业培训、提供教学资源、加强心理辅导等方式,全面关注贫困地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他们的教学信心和工作动力。

最后,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抽查、考核评估等方式,对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补助方案的有效实施和良好效果。

总之,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实施对于改善贫困地区教师的生活状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贫困教师补助方案的有效实施,为贫困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教育部门出台的一项措施,旨在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

下面,将从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补助标准以及实施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具体内容。

该政策包括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

其中,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每个月发放一定的津贴,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和增加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交通补贴是指对向远离城市和市区的乡村教师,给予每月一定交通费用的补助;住房补贴是指对没有住房的乡村教师,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补贴。

第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标准。

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根据教师所在乡村的经济水平、生活成本和教师的工作情况等因素来做出合理的评估,决定乡村教师每月可以享受多少生活补贴。

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则是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例如教师与学校的距离、是否有自己的住房等。

第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义重大,它有效地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补贴政策的落实,让乡村教师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增加了他们对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动力,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此外,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对于留住乡村教师的作用不可小瞧,它将遏制乡村教师流失现象的发生,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项政策的落实,需要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让乡村教育发展更加活力红火,为农村基层教育的长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明确提出: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坚持“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原则,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责任主体,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5〕152号),省委省政府决定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二、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发放对象和补助原则(一)目标任务为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17.13万名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二)实施范围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并公布的我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

(三)发放对象除城区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乡镇、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经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支教教师、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招考教师,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考教师。

(四)补助原则1.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进行补助。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2.已享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补助的支教教师不再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但标准低于当地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应予补齐。

三、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奖补,共需资金20550万元。

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认真落实《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5〕152号)有关精神,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合理设置补助档次,拉大各档次之间的补助差距。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考评奖励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考评奖励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考评奖励方案
嘿,大家想不想知道乡村教师们的生活补助考评奖励方案是啥样的呀?这可太重要啦!
咱就说乡村教师,那可是在为乡村孩子们的未来默默付出啊!他们就像黑夜中的明灯,照亮着孩子们前行的路。

乡村的条件可不比城里,那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和爱心才能坚持下来呀!咱不得给他们好好奖励奖励吗?
比如说张老师,他每天起早贪黑,赶路去学校,风雨无阻。

为了让孩子们学好知识,他绞尽脑汁想各种有趣的教学方法。

这样的老师多了不起呀!那怎么奖励他们呢?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他们的教学业绩来考评呀!如果教学成绩特别好,学生们进步特别大,那就应该得到更多的补助和奖励,这不是应该的嘛!就好像农民种了好庄稼,就该丰收一样。

还可以考虑他们为乡村教育做出的其他贡献呀!比如组织了有趣的课外活动,让孩子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或者关心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给他们特别的关爱。

难道这些不值得奖励吗?
对于那些长期坚守在乡村教育岗位上的老师,更要重重地奖励呀!他们就像老黄牛一样,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这就好比是一支球队里的老队员,那得给他们足够的尊重和肯定呀!
咱都想想,要是没有这些乡村教师,乡村孩子们的未来会怎样?那得多迷茫呀!所以呀,这个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考评奖励方案可得好好弄,要让老师们觉得他们的付出是被看到的,是值得的!我觉得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老师们的积极性,让乡村教育越来越好!。

河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

河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

河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河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就在下面,河南出台乡村教师支持方案,提高生活待遇,提升能力素质,请看下面的河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吧!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立的部署要求,日前,我省出台《乡村教师支持方案(xx—2021年)实施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方法》指出,我省将通过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构造、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力争到xx年,使我省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场面;到2021年,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构造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为根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方法》提出了八项改革措施:建立省级监视指导,市、县(市、区)组织招聘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探索实施地方“特岗教师方案”;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予以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改革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模式,构建专业化的教师培养机构,到2021年,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全部建立教师教育学院;探索培养卓越中小学教师的途径,初步建成政府统筹培养需求、高等学校实施教育工作、中小学校参与实习的教师培养机制;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方案,到2021年,设区市全部启动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试点工作;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讲学方案,每年选聘一定数量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按照专任教师“退补相当”的原那么,及时确定每年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方案,确保乡村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探索创新乡村幼儿园用人机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运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运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doc

运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运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doc

运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2019年运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运城市乡村教师补贴标准,运城市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0号)精神,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乡村教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

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党组织在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师德建设、加大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作用,加强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教师职业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创作展现新时期优秀教师形象的文学影视作品。

引导教师加强职业修养,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资格准入、职后培训和教育管理的全过程。

加强乡村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教师诚信管理体系。

完善乡村教师师德考评制度和方式,把师德建设作为对乡村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足额均衡配备乡村学校教师。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于2018年底前建立年度教师补充机制,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乡村学校教师,满足乡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

要合理确定招聘时间,一般每年3月底前启动报名工作,8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靖远县双龙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包括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教师。

三、实施时间执行2014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10个月计发。

四、区域分类和补贴标准根据我乡学校的工作环境,全乡学校共分为四类,分类及补贴标准如下:一类为乡政府所在地学校。

即:双龙乡教育管理中心、永和中学、永和中心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类为沿河地区且在校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

即:双龙中学、仁和小学、义和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7元;三类为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属半干旱地区的学校。

即:城川小学、双龙学校、北城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8.4元。

四类为我乡干旱贫困地区学校。

即:黄坪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5元。

五、发放及管理办法1、分档发放。

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

2、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请假一年,全年不发。

请假半年,按5个月发放。

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教管中心填报教师变动情况,教管中心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然后发放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

教管中心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教管中心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调整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实施方案

调整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实施方案

调整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根据xx办《关于印发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区管办〔2017〕244号)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教师生活,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农村、安心教育、奋发有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xx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号文件(闽教师〔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是调整补贴范围和对象原则上包括xx市666 km 以外农村学校教职工。

一名xx市外666公里农村学校在职人员;二区教育系统以xx市666公里以外的农村学校为主。

交流授课的老师。

二.补贴标准及实施时间根据与邮政学校所在城市的距离、交通条件、生活工作环境、条件艰苦偏远等综合因素。

一、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按xx确定:一年级每人每月300元,二年级每人每月400元,三年级每人每月500元,四年级每人每月600元,五年级每人每月900元(见附件1)。

补贴金额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未来因办学规模需要,开设xx的乡村学校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中,扬中镇乡村学校按第二档每人每月400元执行,虹口乡按第四档每人每月600元执行,三都镇三都岛乡村学校按第四档每人每月600元执行,其他海岛学校按第五档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执行)。

未纳入本调整标准的其他学校仍按《关于印发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衢政办〔2017〕24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补贴原则坚持分步分配原则。

紧密联系我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等级标准,xx 向小村庄、教学点倾斜,特别是向条件艰苦的偏远学校倾斜,消除平均主义。

二是坚持“岗位补偿、在职享受、脱产取消”的补贴原则1.教师在职时享受补贴,离职后次月起取消补贴(包括退休、辞退、辞职、医疗退休、调动、xx等)。

).这项补贴不作为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乡村教师补助标准 2021-2021年湖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补助标准 2021-2021年湖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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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1年湖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及补助政策实施方案退一补一《实施办法》在总结我省过去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完善,各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即在不增加当地教师总编制数的条件下,能够及时填补离岗、退休教师空缺,确保乡村教师“后继有人”。

到岗补助《实施办法》从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入口质量入手,明确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任教到岗学费奖补制度,即对到乡村及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省教育厅制订。

师范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加大专业经费支持力度,将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改革师范教育培养模式,更加注重教育教学实践技能培养培训,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集中培训制度等。

生活待遇《实施办法》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村地区(已享受补助的教师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同时,还将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增加周转房补助经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

两个基金《实施办法》提出建立两个基金:一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援助;二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

同时,关注乡村教师心理健康,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交流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县要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实施派遣任教,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一、补助对象1.具备合法教师资格证书的农村教师,包括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2.在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包括乡村学校、教育培训中心等。

二、补助标准1.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教师生活成本,确定不同地区的补助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补助标准应与当地城市教师工资水平相适应,确保农村教师相对公平的收入待遇。

三、补助形式1.补助以经济补贴的形式发放,按月或按年发放,确保教师能够及时得到补助。

2.补助发放应公开透明,保证教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中央政府应适当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确保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五、补助管理机构1.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管理,包括资金拨付、补助标准的制定等。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正发放。

六、补助评估与调整1.定期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补助标准的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等。

2.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补助标准和工作重点,确保补助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七、补助责任和义务1.地方政府应当认真履行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确保补助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合理使用。

2.农村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真实申报相关信息,确保补助资金的正确发放。

八、宣传和推广1.加强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村教师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鼓励媒体广泛报道农村教师的工作状况和补助政策,引起社会关注和参与。

总结:通过以上实施方案,可为农村教师提供合理的生活补助,改善他们的工资待遇,提高他们在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助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

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

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农村教师是我国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默默奉献,为农村孩子的成长付出了很多。

为了保障农村教师的基本生活,相关部门制定了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并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就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测算和制定。

一般来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会相对较高,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水平。

这也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质量。

其次,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等多个方面。

其中,基本工资是农村教师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津贴和补助则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发放,以补充教师的生活开支。

这些补贴标准的制定,旨在让农村教师能够在物质生活上得到一定的保障,从而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再次,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的调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变化,相关部门会不断对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最后,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的落实需要各级政府和学校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的投入力度,确保其落实到位,而学校也要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农村教师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补贴。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农村教师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更好地发挥其在农村教育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是为了保障农村教师的基本生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教育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共同努力,让农村教师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对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实行生活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实施全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特制定《甲地县2023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补助对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乙地镇城区学校教师),已获得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的人员不再享受此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为三种:一是在乡镇集镇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二是在乡镇集镇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400 元;三是在艰苦边远地区教学点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生活补助不计为“五险一金”及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县财政按8: 2的比例分担。

实施办法(一)严格按岗补助。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重点应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校和教学点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岗位类别进行补助。

(二)加强动态管理。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应坚持“按岗定补、岗变薪变、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一是新进人员(含新招聘、外县、外系统及非义务教育学校等调入人员)从启薪之月起享受生活补助;二是离岗人员(包括退休、辞职、调出及死亡人员等)从离岗之月起停发补助;三是教育系统内变动工作岗位的人员,从调入起薪之月起执行调入学校的补助标准;四是请病事假累计满一个月的扣发一个月生活补助(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产假除外);五是“三类”人员暂不享受生活补助(一类是参加“三区支教”、“启明星支教”及公派到民办学校支教的人员,待支教期满返岗后再按政策享受; 二类是已获得省骨干教师补助的人员,待补助期满后再按政策享受;三类是在编不在岗、离职进修、借到城区教育单位〈含挂职锻炼〉及系统外的人员,待返回学校工作后再按政策享受);六是加强乡村教师考核管理,补助项目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统一管理,凡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等情形的,要立即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本学期,我校的教学工作继续以课程改革为中心,以课堂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为基本点,进一步更新教学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使我校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二,具体工作:(一)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成败的关键在于教师,课改进展如何,关键又在于教师,因此,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是非常重要的.1,落实"蓝青工程",做好新教师的在岗培训工作.学校努力为新教师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提供广阔的学习空间,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2,结合校本教研做好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创造机会给他们压任务,让他们挑担子,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能力,在辅导区,北塘区脱颖而出.3,鼓励并督促教师注重理论学习,自觉学习教育教学杂志,认真做好摘抄(5000字以上),并加强学校内教师间的相互听课,每学期听本校的课不少于10节.4,组织教师学习并实施区教学常规和评价标准.5,本学期的学习主要以校本教研为主,把校本教研作为促进教师成长的主要渠道,构建学习型组织,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以不断提高教师素质.6,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区各学科的论文,案例等各种比赛,使教师在参加比赛的过程中有所收获,得到提高.(二)立足课堂,深化教学改革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改革是教学永恒的主题,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主攻方向.本学期我们必须以改革教学方法为突破口,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创设多种教研途径,如结合一人一课,年级组听课,学科组听课,评课等活动,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上课,评课能力,提高每一堂课的效益.1,加强集体备课.年级组教师共同钻研教材,吃透教材,用活教材,同时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才智,互相取长补短,从而保证课堂四十分钟的有效性.2,强化听课.加强对新教师和课堂驾驭能力欠缺的教师的听课指导,使他们能迅速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3,改革校本教研.为了使校本教研有足够的时间,取得更好的效果,规定双周二,周三,周四下午分别为数学,语文,英语教研组活动的时间.(具体活动安排见校本教研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篇2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学校工作的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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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双龙乡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坚持阳光、透明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包括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教师。

三、实施时间
执行2014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10个月计发。

四、区域分类和补贴标准
根据我乡学校的工作环境,全乡学校共分为四类,分类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类为乡政府所在地学校。

即:双龙乡教育管理中心、永和中学、永和中心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二类为沿河地区且
在校学生相对较多的学校。

即:双龙中学、仁和小学、义和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7元;三类为交通及生活条件艰苦属半干旱地区的学校。

即:城川小学、双龙学校、北城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8.4元。

四类为我乡干旱贫困地区学校。

即:黄坪小学。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8.5元。

五、发放及管理办法
1、分档发放。

补助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不吃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

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

2、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

在编不在岗、3个月以上外借、3个月以上外派(挂职、学习等)、退休(退职、退养、离岗待退)教师不得享受。

请假一年,全年不发。

请假半年,按5个月发放。

每学期初,由各学校向教管中心填报教师变动情况,教管中心核实后,更新人员情况信息,然后发放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并实行实名管理。

教管中心要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教管中心定期进行督导,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工作程序
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由各学校每月统一填写生活补助花名册,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将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送教管中心审核,教管中心根据审核情况,向教育局和学校出具《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变更情况表》,并根据此表变动工资发放表,送教育局审核。

七、工作要求
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稳定教师队伍的重要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教师的关怀。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行为,认真查对核实,确保发放对象真实准确,真正把生活补贴发放到每一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手中。

要防止和杜绝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对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作严肃处理。

八、领导小组
组长:刘立来副组长:李永昌张海刚
成员:肖勋万海新窦存波孟建银孙学郇兴忠唐正荣张国恒张玉珠王树娟张国茂张国翰
许可俊陈静张永虎窦世武张宝华张玉泰
张太中侯月梅贾凤翔陈隆高炳麟李小芳
刘宗盈王鑫基陈文霞张玉芳张玉玺张永政
高凤恩吴世锋张正俊许可灿王小伟路昭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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