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刑法学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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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刑法民法及答案

2009刑法民法及答案

2009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 一_20 小题,每小题 1 分。

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2.《刑法》第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甲从国外回到北京定居,因暂无房住,乙将其在市区的一套住房赠与甲,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年后,乙的儿子做生意亏本,乙为替儿子还债,将赠与乙的该套住房过户卖给了丙。

丙要求甲腾房,甲以赠与合同早已生效,自己已占有房屋一年多为由拒绝丙的请求。

下列那一种意见是正确的?()A.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B.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赠与合同的效力低于买卖合同C.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乙已经丧失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地位D.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甲的权利不能对抗丙的权利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设定质权,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依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16万元B.14万元C.6万元D.5万元3.以下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哪一项?()A.房屋与窗户B.电脑与鼠标C.甲的电视机与乙的遥控器D.壶与壶盖4.甲、乙为公司同事,1997年6月1日,甲向乙借款7万元购房,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

1998年12月1日,甲、乙结婚,并在甲购买的房屋内共同生活。

2002年3月1日,甲、乙离婚。

离婚后,乙即向甲主张7万元债务的请求权。

关于乙的权利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经因结婚发生混同而消灭B.乙的债权不受保护,乙在婚后住进甲购买的房屋,债权因抵销而消灭C.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D.乙的债权受保护,甲乙结婚的事实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5.下列权利中,可以由法人享有的权利是哪一项?()A.法定代理权B.监护权C.抚养请求权D.姓名权6.甲早年丧偶,有子女乙、丙二人。

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1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1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1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11刑法学一、简述刑法解释学中的客观解释论。

(20分)二、简述刑法中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来源。

(20分)三、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及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20分)四、简述自首的法律后果。

(20分)五、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特征(20分)六、案例分析(25分)陈某因举报张某的违法行为而与张某结仇。

某日下午六时许,陈某在街上行走时被张某的兄弟发现而持刀追杀。

逃跑途中,陈某多次拦出租车均遭拒载。

当逃到一正在发动摩托车的中年妇女丁某身边时,陈某恳求其搭载自己,但也被丁某拒绝。

眼看张某兄弟逐渐逼近,情急之中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倒,然后骑摩托车逃走。

后丁某报警,陈某被巡警截住。

试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

七、案例分析(25分)陈某(某省发改委能源交通处副处长)于2002年3月到一申请省发改委项目的公司考察时,在该公司举行的招待宴会上向公司经理提出借辆轿车用。

公司经理为得到陈某在项目审批上的支持,马上让下属花18万元买了新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办好相关手续后送到陈某手中。

2003年,陈某到该市挂职副市长,配了公车,但没有将该车物归原主,而是转手给内弟吴某使用,直至2008年3月被纪委查处。

请问对陈某行为应如何定性并详述理由。

参考答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11刑法学一、简述刑法解释学中的客观解释论。

(20分)答: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意义的说明。

任何刑法都有解释的必要,所以刑法解释学有其存在的价值。

对于刑法解释立足于何种立场,刑法理论上主要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折中说三种不同的观点。

客观说又称客观解释论、法律客观意思说。

该说认为,刑法解释应揭示的是适用时刑法法之外的意思,而不是立法者制定刑法的主观上所赋予条文的意思。

客观说是在批判主观说的过程中形成的,其哲学基础和法理学基础与主观说迥然不同。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模拟考题(六)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模拟考题(六)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模拟考题(六)
1.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试说明:(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动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案】(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就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者组织提出财产要求的行为。(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强行向被劫持人当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因为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刑罚基本特性诠释: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

刑罚基本特性诠释: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总第171期)刑罚基本特性诠释: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于阳(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摘要:刑罚基本特性涵盖了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

刑罚确定性为刑罚灵活性划定了权力边 界,刑罚灵活性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应受到刑罚确定性的制约;刑罚灵活性又是对刑罚确定性的有益补 充,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修复刑罚本身固有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刑罚立法上和刑事司法上的“真 空”。

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紧张关系,刑罚适应性命题的提出正是为了消解和 克服这种紧张关系。

刑罚适应性命题在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上强调一种体系化思考,更加注重对刑罚 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并以此积极回应刑罚实践理性的各种价值诉求。

关键词:刑罚基本特性;刑罚确定性;刑罚灵活性;刑罚适应性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19)01-0108-10一、刑罚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基本内涵解析(一)刑罚确定性的基本内涵1.刑罚确定性概念的滥觞。

最早研究刑罚确定性问题的是近代刑法学鼻祖意大利人贝卡里亚。

贝卡里亚主要从三个层面论述了他本人关于刑罚确定性的思想。

首先,刑罚确定性是针对封建社会刑 罚的不确定而提出的。

针对当时意大利的刑法含混、落后,刑罚不确定,导致刑罚不平等和擅断,他提 出了刑罚确定原则,要求惩罚要尽可能的明确,杜绝法官解释刑法,要求犯罪必应受到刑罚的惩罚**1+。

为了达到威慑的目的,就有必要让每个人都知晓法律。

由此可见,这一层次刑罚确定性的思想主要是 指刑罚应当制定得明确,文字表述应当尽可能做到无歧义,并且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规定,杜绝法官释 法。

这样一来,就颇有些成文法主义,体现出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和罪刑均衡的基本价值蕴涵*2+。

其 次,贝卡里亚认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这种必定性 要求司法官员谨守职责,法官铁面无私、严肃认真,而这一切只有在宽和与法制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有益 的美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09--2015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09--2015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河南财经学院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
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
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50分)
、、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题,共计80分)
1、简述矛盾的有关原理及其对我国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意义。

2、简述价值评价的功能及现实意义。

3、如何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4、简述经济危机的实质、根源和作用。

、、论述题(每小题35分,共2题,共计70分)
1、1962年邓小平针对全党在农村实行何种生产关系问题上的不同认识,提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

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

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上述论述从认识论和历史观意义上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有何启示?
2、试分析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动因及对我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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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学院
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

河南财经学院2005至2006学年第二学期中国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B

河南财经学院2005至2006学年第二学期中国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B

河南财经学院2005至2006学年第二学期中国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B河南财经学院2005至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卷《中国刑法学》(总论)试题B (供法学系法学专业05级使用)题 号一 二 三 四 总 分得 分 总分合计人(签名) 总分复核人(签名) . 复查总分 复查人(签名)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将正确答案代码填在括号内)1、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用的原则是( )A 、从旧原则B 、从新原则C 、从新兼从轻原则D 、从旧兼从轻原则2、犯罪的哪一种客体是区分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具体标准。

( )A 、一般客体B 、复杂客体C 、直接客体D 、主要客体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A 、从轻处罚B 、从轻或减轻处罚C 、减轻或免除处罚D 、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4、王某因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问中,王某又交待出曾犯强奸罪。

王某的行为是( )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揭发5、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

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家,准备杀乙,途中由于甲忽觉肚子疼痛难忍,只得返回,躺下休息。

第二天,因邻居告发,甲被抓获归案。

甲的行为是哪一种停止形态?( )A 、犯罪未遂B 、犯罪中止C 、犯罪预备 得分评卷人D 、不构成犯罪6、某甲骑自行车,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却自认技术过硬,飞速驶过一交叉路口,见前面有一小孩时,却因躲闪不及,当场将小孩撞死,甲的行为属于( )A 、过于自信的过失B 、意外事件C 、疏忽大意的过失D 、间接故意7、下列犯罪中我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有( )A 、在我国船舶行驶经公海时,船上某外国人甲杀死另一外国人乙B 、某国驻华使领馆中某领事伪造公文、印章,情节严重C 、一国公民甲于第三国抢劫另一国公民乙D 、某国公民甲在其国当众侮辱我国公民乙8、赵某在其18周岁的生日聚会上与朋友李某发生争吵,赵某一怒之下用水果刀将李某刺死。

对赵某能否适用死刑( )A 、可适用死刑B 、不可适用死刑,因赵某当时未满18周岁C 、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D 、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9、罪犯王某于1993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由于有重大立功表现,于1995年4月被减为有期徒刑15年,于1997年又被减刑3年。

河南财经学院2009至2010学年第1学期商法学期末考试试题A

河南财经学院2009至2010学年第1学期商法学期末考试试题A

A学期商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学年第12009河南财经学院至2010河南财经学院1学期期末考试2009—2010学年第A《商法学》试题 1-4班使用)(供法学院法学专业2007级四分题号一二总三分得.评卷复核人(签名)总分合计人(签名)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1分1分,共) 1.关于商法的基本理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商法中存在着众多的强行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因此商法属于公法的范畴,公法性是其本质属性 B.营利性是商事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商事关系和非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准.我国目前既没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也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法C D.商法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因此商法属于国际法张某打算自己一个人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 )(.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A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体工商户从事商贸业务C .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乙想把其拥有的股份全部%的股份。

%和%、22263. 甲乙丙是郑州大中原农机有限公司的股东,各占52转让给他的朋友丁,对此,丙表示同意,甲表示反对,但甲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

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

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

)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B .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C的比例行使优先12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购买权)4. 在我国,公司何时取得法人资格?(A.签订发起人协议之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B .董事会产生之日C D.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创立大会完毕之日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5、南阳丹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名成员未出席。

2009河南政法民法真题

2009河南政法民法真题

2009河南政法民法全部考题及答案(除简答)一、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共60分1、撤销权属于()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 D 、抗辩权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应发生在诉讼期间的最后()A、1个月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3、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餐馆。

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并声明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甲、乙均同意。

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应()A、不承担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承担按份责任D、承担有限责任4、下列选项中,属于双方法律行为的是()A、追认B、立遗嘱C、撤销D、买卖5、甲与乙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卖给乙。

该合同属于()A、附延缓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始期的合同D、附终期的合同6、下列行为中,不得代理的是()A、立遗嘱B、购买机票C、存款D、购买股票7、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遂乙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D、无权代理8、张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其妻李某()A、只能申请失踪B、只能申请死亡C、只能先申请失踪,再申请死亡D、既可以申请失踪,也可以申请死亡9、依据《合同法》,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为1年,这一年属于()A、消灭时效B、普通诉讼时效C、特殊时效D、除斥期间10、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A、自物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完全物权11、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

对此,()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12、甲与乙为邻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为侵犯乙的()A、相邻权B、房屋所有权C、宅基地使用权D、宅基地所有权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A、抵押B、质押C、定金D留置14、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钢琴做质押。

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基础(法学理论75分、宪法学75分)考研真题(部分)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基础(法学理论75分、宪法学75分)考研真题(部分)及详解【圣才出品】
一、名词解释 法律体系二、简答题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遵循的基本原则。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物质帮助权
二、简答题 试述总理负责制的概念和特点。
参考答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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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法学基础(法学理论 75 分、宪法学 75 分)
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物质帮助权 答:(1)含义。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劳动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有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 (2)意义。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统一性和社会性,反映了 国家福利主义思想,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简答题 试述总理负责制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学科等都有重要意义。
当今中国的法律体系包括:
1、宪法
2、行政法
3、军事法
4、刑法
5、民法
6、诉讼法
7、商法
8、经济法
9、环境法 10、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二、简答题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题 答:(1)立法的概念。 立法就是将社会中的利益、要求、愿望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之成为社会规范和 行为准则 (2)立法原则 立法的原则很多,从现代法治的整体体系和要求来说,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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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同宪法相符合、相一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职权的合宪性、内容合宪性和程序合宪性。 ⑤实事求是,从基本国情出发的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的是科学立法的要求,强调立法要反映客观规律。客观实际是我国法律创
制的根基,是否从实际出发,是否实事求是是衡量我国法律优良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准。不从 实际出发,不是事实求是,立法及其结果就没有生命力。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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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详解刑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入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ABD三项,犯罪行为与结果均不在我国境内。

2.《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答案】D【解析】《刑法》第13条设定了“但书”,“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规定“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从而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犯罪。

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答案】B【解析】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B项,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是犯罪对象而非犯罪客体。

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律基础)

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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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
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
使用试题学科、专业:科学技术哲学
考生注意:本试卷共五大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答案一律写在答题纸上,答题不得使用铅笔、红色笔,不必抄题,但需按顺序答题并标明题号,答在试题上无效。

一、名词解释(共5题,每题6分,共5×6=30分)
1.诉讼时效
2.有限责任公司
3.破产
4.汇票
5.过失犯罪
二、简答题(共5题,每题10分,共5×10=50分)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2.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3.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

4.简述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5.简述专利权的限制。

三、辨析并简述理由(共4题,每题10分,共4×10=40分)
1.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此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以下六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此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
3.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第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此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
4.申请民事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

02-09年河南专升本法学基础(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02-09年河南专升本法学基础(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02-09年河南专升本法学基础(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2011-05-15 08:59:28|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犯罪概念2003年填空题: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__社会危害性_____性、刑事违法性和___应受刑罚处罚_____性。

刑法的效力范围2005年判断题:中国公民在中国域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

(错)2006判断:赵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邻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赵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赵某的行为适用中国刑法。

()基本原则2002年填空: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__罪刑法定_____________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_ 罪责刑相适应________三个基本原则。

2005年填空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个:______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__罪责刑相适应_______原则。

2003年简答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犯罪构成2009名词解释:犯罪构成犯罪客体2005年单项: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A.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客体,但行为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B.某甲偷盗了某乙家的电视机,侵害对象是某乙的财产所有权C.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D.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2009单选:关于犯罪客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犯罪客体决定着犯罪行为的性质B.犯罪客体同犯罪对象都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C.针对同一对象的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犯罪)客体也是相同的D.每一种犯罪行为,只能侵犯某一种(犯罪)客体犯罪主体:2002年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A.14周岁B.16周岁C.18周岁D.20周岁2002年多项: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下列犯罪负刑事责任(BD )A.分裂国家罪B.故意杀人罪C.盗窃罪D.贩卖毒品罪2009填空题: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法学一、单选题1、C.【解析】很显然,是考察的属地管辖权制度。

C 选项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2、D.【解析】AB 错在“已经构成犯罪”,已经构成犯罪又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选 AB。

C 错在,刑法第 13 条不能随便适用的,有严格的条件,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

3、B.【解析】B 是犯罪对象的概念。

4、B.【解析】A 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以作为方式构成,所以不是纯正的。

B 是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C 初略判断是爆炸罪,是不纯正的。

D 是失火罪,估计不少人判断错,是不纯正的,比如在加油站抽烟。

5、D.6、B.【解析】B 显然是错误的,注意 D,单位犯罪是两罚制,而且对单位只能处以罚金。

7、A.【解析】间接故意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选 A。

但是用心理态度去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果实常常是困难的。

老妖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方法,如果给了案例题,其中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一些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的,那一般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

比如在院子里私拉电网以防贼,如果装了控制电压的装置以免电死人的,那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没有装,那就是间接故意。

8、B.【解析】这种是传统刑法的观点和分类。

从此题可以看出,法硕考试是按照传统刑法理论来出题的,其实也就是人大老师出题的多。

而司法考试不考传统刑法的观点,所以以后这种法律认识错误考的会越来越少,因为太简单了。

9、B.【解析】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损害。

但能否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的方法挽救其他更多的人的生命呢?10、D.【解析】不一定的。

犯罪形态如预备,未遂,既遂,中止,其中犯罪结果发生后成立的中止就可以说明 D 错误。

11、C.【解析】ABD 都是预备,没有疑问。

选 C 的理由是,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是投放毒药到杯子里就是着手。

但这个观点只有法硕考试成立,司法考试却认为投毒行为是预备。

也就是法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传统的刑法理论,而司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德日新的刑法体系,这也是 2009 年司法考试大纲将传统的四要件构成改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阶层理论的原因。

河南政法财经大学刑法学2009—2012年考研真题试题

河南政法财经大学刑法学2009—2012年考研真题试题

河南财经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专业名称:刑法学考试科目:刑法学(共150分)一、简答题(本题共5个小题,共计65分)1、如何理解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15分)2、刑法理论中罪数判断的标准有哪些,请分别予以评析(15分)3、继续犯与接续犯有什么区别(10分)4、如何区别侮辱罪和侮辱妇女罪(15分)5、如何区分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10分)二、论述题(本题共2个小题,共计60分)1、论刑事责任能力(30分)2、如何理解普通自首中的自动投案(30分)三、案例分析(本题共1个小题,共计25分)2008年8月12日,邓某等5人从广州乘坐长途客车回武汉。

途中,客车两次停靠在路边饭店吃饭,两家饭店都有强行拉客吃饭现象。

邓某等5人便认为司机与店主是合伙的,自己挨了宰。

邓某提议等到武汉下车时,向司机索要餐饮费和车费,其余4人一致同意。

13日晚,当该车行至武汉路段时,邓某等5人闯进驾驶室叫司机停车。

停车后,邓某要司机吴某交2000元钱,吴不肯,邓某从车上找出一根短钢管对吴某进行殴打,其他几人从车上找出空啤酒瓶,敲掉瓶底后对吴某进行威胁,吴某被迫交出600元钱,身上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也被搜走。

问:邓某等人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中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为什么?河南财经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专业名称:刑法学考试科目:刑法学(共150分)一、简答题(本题共5个小题,共计65分)1、简述危害结果中的非构成结果(15分)2、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与构成要件(10分)3、简述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15分)4、简述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区别(10分)5、如何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15分)二、论述题(本题共2个小题,共计60分)1、试述我国刑法中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30分)2、论刑罚的一般预防(30分)三、案例分析(本题共1个小题,共计25分)李某在火车站附近拾得一个行李保管牌,李某得知该牌是火车站旁边一家行李寄存店的牌子,于是试着拿牌到店取物,店主见牌后将一个行李包交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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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0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试题
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刑法学刑法学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刑法学刑法学((共150分)
一、简答题简答题((本题共5个小题个小题,,共计65分)
1、如何理解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15分)
2、刑法理论中罪数判断的标准有哪些,请分别予以评析(15分)
3、继续犯与接续犯有什么区别(10分)
4、如何区别侮辱罪和侮辱妇女罪(15分)
5、如何区分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10分)
二、论述题论述题((本题共2个小题个小题,,共计60分)
1、论刑事责任能力(30分)
2、如何理解普通自首中的自动投案(30分)
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本题共1个小题个小题,,共计25分)
2008年8月12日,邓某等5人从广州乘坐长途客车回武汉。

途中,客车两次停靠在路边饭店吃饭,两家饭店都有强行拉客吃饭现象。

邓某等5人便认为司机与店主是合伙的,自己挨了宰。

邓某提议等到武汉下车时,向司机索要餐饮费和车费,其余4人一致同意。

13日晚,当该车行至武汉路段时,邓某等5人闯进驾驶室叫司机停车。

停车后,邓某要司机吴某交2000元钱,吴不肯,邓某从车上找出一根短钢管对吴某进行殴打,其他几人从车上找出空啤酒瓶,敲掉瓶底后对吴某进行威胁,吴某被迫交出600元钱,身上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也被搜走。

问:邓某等人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中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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