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民政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民政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正文:---------------------------------------------------------------------------------------------------------------------------------------------------- 民政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
一、概述2011年,民政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部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民政部政务公开办法》,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民政部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2011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在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涉军群体稳定、推进殡葬管理改革等方面扎实工作,有力改善了民生,保障了民权,维护了民利,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的深入持续发展。
(一)着眼于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坚持公正公平,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大力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了工作制度化、审批程序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并接受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县低保局对新增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三无”人员入户调查率达100%。
由县局统一为全县150个村(社区)制作规范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按新的要求组建了不少于20人的低保评审团。
创新了调查评议方式,乔口镇由乡镇成立调查组,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调查。
低保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全部实行银行代发,足额及时到位。
至12月份,全县在册城市低保对象户4378,9959人,月发保障金130万元,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426户,200 人,月发保障金144.5万元,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均达到了省市下达的实事工程指标。
我县高塘岭镇高塘岭社区居委会和黄金乡白马村村委会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二是提质改造敬老院,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按照“制度健全、管理有序、资金落实、应保尽保、服务优良”的目标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今年我县切实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对全县14个乡镇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登记。
完成靖港镇复胜村、乌山镇乌山村、白箬铺镇光明村、新康乡合益村、长联村和星城镇腾飞村6个村级五保之家建设任务,目前6个五保之家都已入住五保老人。
投入资金200万元对乌山敬老院进行扩容提质改造,新增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增加床位50个,使该院床位总数达102个,目前已入住老人73名。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漩政字[2011]250号**镇人民政府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县民政局:一年来,**镇民政所在上年所取得成绩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全面完成了201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下一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将2011年度民政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镇辖22个村和1个居委会167个村民小组,2011年末总人口8397户30178人,其中农业人口8072户30098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5285 元。
2011年末全镇有农村低保对象1544户3594人;有城镇低保对象117户177人;五保户353户,其中集中供养75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社会救助工作1. 为了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建立了灾害紧急救助机制。
2.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组。
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2011年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及慰问款10万元,重点慰问五保户、高龄老人,特困户、同时安排棉被30床发放到各村用于慰问特困群众。
已全部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同时对全镇救灾救济款物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提高了救灾款物的发放透明度。
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按照县统一要求,我镇从2月30日起在全镇开展农村、城乡低保规范核查和扩面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评议核查。
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低保5户11人,农村五保户16人,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
截止12月底,发放城市低保金42.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 873万元;农村五保金227万元;共发放农村、城乡低保、五保金1142.5万元。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工作总结2011年,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去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
镇、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出现灾情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
2011年我县遇到的旱灾,给我镇的农民收入带来了严重的打击,全镇减收近20%,为此我办共发放大米21万公斤,发放救灾物资被子150张,毛巾被250张,衣服300套,共有2130户受益。
因灾房倒重建22户,现已建21户,共计发放补助13.8万元。
二、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搞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
全镇共有五保户248户,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6人。
今年3月份,民政办干部对凡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特困户逐户逐人进行调查了解,在调查的同时核实对已保的五保户资金是否落实,对未保的5户五保户全部登记上报,做到应保尽保。
我镇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共9位,敬老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了专人管理院内事务,院内清洁卫生好,老人们吃、穿、住都有保证,每一月镇民政办的同志都会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敬老院工作开展顺利。
不断完善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城镇低保174户,354人每月发放补助64080元,农村低保2162户,5311人每季度发放资金935670元,解决了135户医疗救助困难户发放资金29万元。
三、双拥、优抚工作我镇有优抚对象65人,其中:复员军人19人,烈属5人,病故军人家属1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5人,革命伤残军人10人,三参退伍军人25人。
一年来,我们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对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了解,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对优抚对象的困难和领款情况进行了解。
2011年度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度民政工作总结新民镇2011年度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以及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工作理念,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进一步推进了我镇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上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待学习的问题,必须上升到精神状态和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应该把学习当作终身追求,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如果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城市低保工作为确保城镇居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镇全面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操作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资金发放社会化的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申请,审核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加大了核查工作力度,做到了应退尽退,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对象17户,2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97200元。
三、农村低保工作为保证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6次低保工作会严格履行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程序,并实行了“三榜”公布,确定低保对象和低保金额,目前,共有427户,949人纳入农村低保,月发放保障金213525元,全年人均补差225元,共发放2562300元。
四、农村五保工作全镇共有农村五保户50户,分散供养47人,年人均3600元,集中供养3人,今年已发放五保资金169200元,积极鼓励集中供养,使五保老人过上和谐幸福的生活。
五、优抚安置工作我镇共有复退军人16人,其中在乡镇复员军人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伤残军人1人,参战X人员1人,全年发放定期补助:70782元;义务兵优待政策,全镇有7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42000元六、救灾救济,大病救助,孤儿生活补助为妥善安置好困难群众生活,全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0余万元,大病救助金20余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3880元。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阿克苏地区民政局2011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地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建设年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1年民政工作(一)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开展。
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2011年地区双拥工作要点》,全面安排全年双拥工作。
今年是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年,为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对阿克苏市、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温宿县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这7个县(市)的创建工作已经自治区验收;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赠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28.5万元;认真落实了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为地区2338名优抚对象落实抚恤金1447.04万元,并给予60元/人的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认真落实《阿克苏地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92万元,审核伤残评定人员31名,完成了部分60岁农村退役士兵信息采录工作;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接受地直城镇退役士兵15名(其中转业士官5名、复员士官4名、退役义务兵6名),目前已安置14名(安置上岗11名,自谋职业3名),安置率93%,接受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一名,向县(市)拨付退役士兵安置费55万元。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展顺利1、城乡低保工作。
截至9月底,全地区城市低保对象为41739户100925人,月人均保障金201元;1—9月份累计保障人数达到907617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227.87万元;全地区农村低保对象63105户148345人,按照月人均78元标准,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2326.4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大关县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大关县民政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1年,是大关县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工作指导下,大关县民政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思想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工作宗旨,以“保民生,促发展,构和谐”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服务民生,落实民权,维护名利的基本职能,城乡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事业、区划地名及基层政权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充满活力,呈现良好态势。
一、总体工作概述(一)城乡社会救助循序渐进。
1.城乡低保有力推进。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大关县城乡低保工作形势较好。
一是保障人数逐年增加。
截至目前,大关县城乡低保人数达到27564人(其中:城市低保5017人,农村低保22547),低水平的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保障资金按时发放。
农村低保资金坚持按季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坚持按月发放;资金发放采取民政提供名册,财政划拨资金,银行发放存折的方式进行,有效保障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半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66.02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519.055万元,农村低保金946.974万元)。
三是保障标准切实提高。
按照上级有关低保供养政策,切实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四是低保问题上访有效减少。
通过一系列宣传、评议、公开,低保政策群众知晓率大幅提升,群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现象得到根本遏制,低保工作群众反响较好。
2.农村五保有效供养。
农村五保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现状一直处于社会的最低水平,大关县民政局积极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切实改善农村五保的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大关县有农村五保2416人,其中:集中供养427人,分散供养1989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半年按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193.38万元,其中:集中供养金64.56万元,分散供养金128.82万元。
民政2011工作总结
民政2011工作总结一年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该总结一下了,为了使自己能够在新的一年里更好的将民政工作做好,特总结如下:民政工作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日常事务琐碎繁杂,也就是说关心关爱弱势群体。
我们小区现有低保家庭38户,残疾人35人,其中重残7人,精神病人11人,烈属2人,伤残军人2人,60岁以上老人580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125人,双独居90人,单独居20人,孤老4人,无业老人15人,享受助残服务8人,独居养老10人,支内回沪人员107人)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社会救助、助困、助学、慈善救助、支内回沪人员的生活补助、关心关爱残疾人、精神病人、拥军优属、做好独居、双独居老人的关爱工作。
居家养老工作,还担任殷行街道社会组织预警网络信息员,召集救助管理进社区的日常巡逻工作,老年活动室以及老年大学的管理工作,以及居委会布置的各项综合工作。
工作中对申请救助的对象热情主动,认真负责,尽心尽责,对于困难群体,符合低保条件的首先把好政策关,认真做好低保户的申请、调查、审核与排摸等工作,不辞辛劳的走访了解情况,确保低保家庭的合法权益,救助工作做到公正、及时、准确。
每月按时发放帮困卡、居家养老手册、低保复审等。
对低保困难家庭,从实际出发,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
千方百计落实帮扶措施,尽全力让这部分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照顾和关心。
积极做好残疾人的关爱工作。
做好精神病人的安抚工作,防止精神病肇事事件的发生。
对独居、双独居、高龄老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居家养老,为助老人代缴伙食费,为老人申请慈善医疗补助,为有需求的老人申请安装安康通: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的身边,还与物业配合一起为独居老人使用的燃气、水电、电器等设施,逐户上门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实施精神关爱,与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建立志愿者结对的办法,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节日里不忘进行多种形式走访慰问军医、烈属、大病重病、残障人士、困难群体,给他们关怀和温暖。
2011年XX镇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XX镇民政工作总结2011年,XX镇民政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工作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出策献力。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
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实行低保金按月银行发放。
进一步扩大低保面,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对现有低保户严格进行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取消。
11月份农村低保户为557户,保障人口815人。
11月份发放保障金50275元,城镇低保现有户数为33户,保障人口47人,11月份发放保障金8580元,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实现了城镇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取得了群众信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在敬老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着重将敬老院生产和生活结合起来,尽量做到以院养院。
加强内部管理,给老人们营造了一个安逸的居住环境。
现敬老院共入住38人,生存情况良好。
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
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正在对敬老院住房进行维修,进行环境整冶,使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的气氛。
三、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工作。
完善救灾救济预案,加强灾害监测评估和救灾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对农村特困家庭的排查摸底工作,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妥善安排好春荒、冬令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按月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济,临时救济与定期救助互相补充,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春节发放特困户慰问款40000元,重点针对三无人员、优抚对象、重点工程拆迁困难户、下岗职工困难户、老党员困难户、老基层干部困难户、因灾、因病、因祸、因残致贫困难户。
(新)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DOC)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DOC)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致力创造幸福宜兴,全力服务科学发展”这是民政局向全市民政系统的同志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服务于民政工作,使民政工作更深入人心,更能代表民意,实现民心、民意、民生,民政更精彩,自新街镇撤镇设街以来,为民政工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使民政工作的开展游刃有余,充分发挥了它的功能和作用,为街道的发展增添了不少光彩。
作为基层民政单位,如何充分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民政,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环境,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是至关重要的,下面分三方面来总结一下全年工作。
一、全年主要工作1、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工作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致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2010年1月1日开始,对整个街道的低保对象实行了全面的调整和调高,农村低保从原来的每月250元的标准调高到每月280元,自7月1日之后,又从280元/月调高到360元/月。
完全实行城乡一体化机制,为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政办利用30天的时间对全街道所有村和社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普查,对每个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对,采取座谈、走访的形式,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对723个低保对象重新核实,对天灾人祸、大并重病家庭造成特别困难的对象纳入低保,通过这次认真的工作,最终确定农村低保共405户,715人,城市低保共10户,24人,总计:为415户,739人,这次共新增低保102户,183人,调出低保70人,调高低保62户143人,全年为120.8万元。
通过低保的渠道,解决了我街道贫困群众的生活保障,稳定了社会的秩序。
在做好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中,为25户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新建和修建危房42间,为住房困难群众争取上级资金达33万元,为特困对象解决了具体困难。
2、慈善分会、优抚安置、双拥工作街道慈善分会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积极开展“助医、助学、助残、助困、助老、应急救助”等六大爱心救助活动,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爱,分享改革成果。
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全南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1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有关要求,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落实了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由邓秋华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股室提供信息,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是公正,注重实效。
三、及时维护,内容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结合实际,参照好的做法,对政府信息“科学分类”的要求,我局结合局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尤其重视“信息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021年XXX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XXX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一年来,我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全乡工作重点和年初签订的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夯基础,抓重点,突难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民生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救灾救济工作2011年频发的自然灾害致我乡农业减产,粮食欠收,因灾困难人群范围有所扩大。
其中灾害明显,影响范围较大的有春荒期间的旱灾、5月28日和9月9日的暴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076.8万元。
面对严峻的灾情形势,我乡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安排解决重灾区、连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重点保证缺乏自救能力的特重灾民的基本生活。
动员鼓励灾区群众通过劳务输出、亲朋相助、生产自救等方式,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年共发放救灾面粉 1280袋,救灾款16.5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51户(次)、4524人(次),确保了灾后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有力的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认真落实乡低保政策,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第二季度,按照区民政局的统一要求,对全乡509户、1681名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标,共调了418户、1373人;调标金额36486元;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65元提高到72元;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51.4233元,临时物价补贴67240元;采取按季度发放的形式,通过信用社,将低保金按时足额兑付到低保户手中,争取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医疗救助工作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
按照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格初审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真正将五保户、低保户及癌症患者等社会特殊群体纳入救助范围,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全年共上报审批各类医疗救助对象30户,发放救助金63974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困难。
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医疗救助的前期工作,今年2011年参合人员为6947人,参合率达到95%,收缴农民参合基金为20.8410元,其中2011年农民住院人数333人,住院花费共计94.6426元,报销总计61.1653元,报销比例平均为65%。
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
垣曲县民政局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主线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不断推进民政事业转型跨越发展。
一、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1年,我县民政系统立足保民生,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城乡低保工作。
一是提高标准,加大保障力度。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我局从元月份将城市低保线由210元/月提高到235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22元,使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最高达到97元。
春节前,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每人15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计145.92万元,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每人1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112.78万元。
1-10月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30元的价格临时补贴286.64万元,向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20元价格临时补贴234.58万元。
二是严格程序,认真年审。
根据今年下半年将进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实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干扰,我局将往年在下半年进行的农村低保年审,提前到上半年进行,为此专门下发《关于做好二0一一年度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乡镇和村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做好提名、评议、公示等工作,并要求在村委会进行农村低保评议时,乡镇包片领导或包村干部要到场监督,确保评议的公平公正。
同时,为了改变以往农村低保“保人不保户”和“撒胡椒面”平均等不良现象,在农村低保年审通知中,我局对农村低保对象整户享受的比例做了专门的规定,计划用三年时间彻底扭转“保人不保户”和“撒胡椒面”平均等不良现象。
民政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民政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民政所2011 年工作总结和2012 年工作计划
一、城乡低保管理走上规范化,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低保工作力度,通过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加强了低保工作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12 月份利用20 天时间对全乡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家庭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广泛宣传。
利用宣传纸、板报、公开栏、广播大力宣传,对村干部进
行培训,使他们对低保工作有全面的了解情况;其次,认真调查,入村入户
核实每户的纯收入,把真正贫困线以下的困难户纳入低保;最后,个人申请,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评议,选出最困难的家庭定为2012 年的低保对象,经过村、乡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
现在,我乡享受农村低保的户数为398 户,切实保证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为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我们对全乡低保户的档案进行了统一整理,实现
了每户一档案,每村一档案盒,并进行了微机录入,使低保工作更加规范。
二、农村贫困户、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日趋完善
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及时救助。
2011 年共申请救灾款56200 元、临时救助款4300 元,对153 户特困家庭进行了救助;申请20900 元为42 户优抚对象解三难;申请33700 元爱。
11年上半年某社区民政站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某社区民政站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某社区民政站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某社区民政站工作总结今年是自治区确定的民生建设年,我社区民政站在社区党委和社区领导的领导下,在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市民政局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扎实有效的做好民政工作,结合社区我实际,现将上半年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做了详细的安排,制定了社区民政工作具体措施。
二、社会救助低保方面1、我社区现有低保户31户,52人,低保边缘户2户,5人。
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范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并对低保户做到定期的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对居住在辖区内户口不在本辖区的低保户进行了摸底,现在陆续接收到8户、转出2户,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低保专干参加了“社会救助工作”培训。
2、双拥工作方面:在走访过程中详细了解了子女在部队的情况,并嘱咐家人经常和他们联系,鼓励他们在部队好好工作,祝他们节日愉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更好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2011年4月,组织工作人员到乌鲁木齐市第48中学参加了“爱我中华、心系国防”知识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工作,发动社区力量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工作的质量,在此期间在社区各处悬挂了“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等拥军横幅,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出一期以双拥、民族团结等活动板报。
5月中旬组织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在社区四楼多功能厅举办了《国防教育知识讲座》。
大家认真听取了区武装部领导讲解国防教育知识,也提高了国防观念,掌握了基本的国防知识,激发了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的能力。
经过半年的努力,十七户社区的双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双拥”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我们会继续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总结双拥工作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抓双拥,双拥促发展”的目标,在2011年下半年中,把双拥工作深入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改革发展的各个层面,坚持标准,强化措施,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双拥各项工作,推进十七户社区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12年民政工作要点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打造民政为民服务品牌为目标,开拓创新,务实发展,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保障服务水平,实现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新发展,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做出了贡献。
一、2011年工作总结(一)落实各项为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
一是在低保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低保有关政策。
全年共为全市城乡低保户近3.6万户6.1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0060万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265元,月人平均补差141元,农村低保92元。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共有8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共5370名享受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累计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1044万元。
为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全年共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助2082万元。
春节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286.37万元;为三区城乡低保户和部分优抚对象发放了冬季采暖补贴692万元;为全市14多万人次的困难群众支付医疗救助金2239.53万元。
为三区考入国民教育系列大中专院校的183名城市低保户子女分两次发放了一次性助学74.15万元。
并于今年正式启动了全市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监测和指数编制工作。
在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呈报了《关于呈报建立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一次性助学救助办法》、《关于呈报建立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请示》、《关于呈报建立我市困难家庭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等。
2011年度社区民政工作总结
2011年度社区民政工作总结鹿角门社区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紧张而有序的2011年即将过去,回顾鹿角门社区的民政低保工作,在屏襄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民政局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屏襄门办事处民政办和鹿角门社区二委班子的正确带领下,我社区开展的各项民生工程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民政低保工作、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廉租住房等各项民生救助的方针政策。
做到民生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困难居民家中。
特别是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来,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对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学习,认真地履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使我们社区民政民生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圆满了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低保工作2011年为了做好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在屏襄门民政办的指导下,鹿角门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社区低保对象认定审核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成立了鹿角门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通过学习大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
(二)及时宣传动员社区工作人员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
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
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做到了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三)认真收填申请材料社区低保员认真核对每个申请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根据要求,逐步完善了低保人员档案。
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今年停保10户21人,低保金4155元,今年新增低保户36户88人,11150元。
今年社区共享受低保家庭223户,561人,享受低保96520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居民的生活。
为广大低保户发放电价补贴8857.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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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民政局2011年民政工作情况汇报(2011年6月10日)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施甸县民政局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民政事业“率先发展”为目标,团结带领全县民政干部职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调查研究,切实转变作风,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顺利完成了入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我局1—5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打算作如下简要汇报:一、1—5月份工作完成情况1、灾害救助。
认真贯彻落实《施甸县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和《施甸县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规程》,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为核心,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加强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规范灾害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报灾快、响应快、救援快、重建快的要求,建立灾情信息快速收集和报告制度,强化灾情评估工作,建立—1—自然灾害基本资料数据库、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提高救灾减灾工作水平,确保灾后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搞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民生活不出问题。
同时,不断健全灾害救助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减灾协调机制和灾情会商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应急期间灾民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5月份,累计下拨救灾救济资金131.6万元,救助灾区困难群众4016户19767人;下拨救灾粮款30.59万元。
2、城市低保。
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分类救助和动态管理,对残疾、重病、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环节和操作规程,完善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办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同时,对全县在校就读的贫困大学生家庭进行调查,把贫困大学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安心学业,学习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领和技能。
1—5月份,累计投入城市低保资金955.14万元;月均将5839户7727人纳入城市低保范围;13个乡(镇)全部实施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面达100%,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到位,落实到人。
3、农村低保。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大力抓好农村低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5月份,累计投入农村低保资金1162万元,月均将11511户23330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3个乡(镇)全部实施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面达100%,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到位,落实到人。
4、农村五保供养。
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补助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1—5月份,累计投入五保供养资金377.5万元,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将3874名特困群众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5、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针对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现象突出的实际,加大对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调查研究,本着稳步推进、有的放矢、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城镇弱势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实问题。
1—5月份,已有324户365人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支出救助金143.9万元,其中:城镇大病医疗救助42户,42人,支出救助金23.27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282户,323人,支出救助金120.64万元。
6、流浪乞讨人员和孤残儿童救助。
深入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范救助管理、完善救助手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实施分类救助,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切实保护流浪儿童合法权益。
对流浪街头、露宿街头的精神病患者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制定适宜于县情的与救助管理政策相配套—3—相衔接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1—5月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人,发放救助金370元。
7、扎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2011年度春节走访慰问,支出慰问金15万元,组建慰问团组156个,召开座谈会156个,出动车辆122辆(次),参加人员6780人,送春联652对,送年画2000余张。
8、贯彻落实好优待抚恤政策,切实保障优抚群体权益。
按照新的优待抚恤政策和标准,认真抓好优待抚恤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按时足额补发了1574名重点优抚对象各项定补定抚提标生活费、物价补贴及春节慰问经费60.3万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待遇。
9、巩固安置改革成果,构建退役士兵安置长效保障机制。
继续巩固安臵改革成果,积极筹措安臵资金,全面落实安臵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安臵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退役士兵安臵长效保障机制。
对19名2011年度退出现役的城镇籍退役士兵和按政策符合在城镇安臵的转业士官进行货币化安臵,政府当场一次性兑清了退役士兵的各项补助资金144.3万元,退役士兵及其家属表示赞许,安臵工作取得了“三满意”的效果,安臵率达100%。
政府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基数为40000.00元,超出义务期的按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8000.00元;对立功受奖的给予2000.00元至10000.00元奖励,对残疾军人按残疾等级分别给予2500.00元至6000.00元的补助;与此同时,为有效保证19名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和增强他们抗御自然风险能力,政府还按月人均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安臵后三年的基本生活补助费,按年人均120.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为他们办理了安康保险。
10、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示范活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坚持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本自治制度,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选举中享有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对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建设享有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群众自治配套制度;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和内容,扩大群众有序参与,推动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引导群众在基层民主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加强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理财、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工作机制,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安定。
1—5月份,全县共召开村民代表会议135次,村民大会280次,村级政务公开180期,财务公开150期,出黑板报135期。
11、社区建设。
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5—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基础条件,打牢社区管理与服务平台,着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12、依法加强界线管理和婚姻登记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办发《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法管理界线,积极调处界线纠纷,维护好地区间的社会政治稳定。
严格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按照创建“和谐家庭”的要求,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工作,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1—5月份,全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13、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增强文明丧葬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殡葬改革管理条例》,充分利用清明节广大人民群众上坟祭祖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各类葬坟权属纠纷。
立足县情、尊重民俗,从倡导移风易俗,改革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4、建设项目。
1、施甸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社会〔2008〕128号),批准立项建设施甸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截止5月份,累计完成投资400万元,该建设项目已进入室内装璜和配套设施建设阶段。
2、施甸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县中心敬老院的批复》(施政复〔2008〕103号)、《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社会〔2008〕130号),批准在原双扶公司原址立项建设施甸县中心敬老院。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县中心敬老院的批复》(施政复〔2008〕103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对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处臵国有资产的批复》(施财发〔2010〕35号),批准将双扶服务公司土地及房产以250万元作价划拨给施甸县中心敬老院。
截止5月份,省福彩公益金到位资金150万元。
3、施甸县仁和敬老院建设项目。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仁和镇敬老院改造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的函》(施政函〔2010〕9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原保场乡人民政府土地房产无偿划拨建设仁和镇敬老院的批复》(施政复〔2010〕15号)、《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甸县仁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施发改社会〔2010〕51号),批准立项改造建设施甸县仁和敬老院。
截止5月份,已完成投资6万元。
省福彩公益金到位资金100万元。
4、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建设项目。
年内计划安排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建设项目10户,预计总投资80万。
资金来源县民政局自筹补助款15万元,重点优抚对象自筹65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1—5月份,我局工作推进总体上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但仍然—7—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作风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三是对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五是民政业务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六是建设项目缺口资金难以落实,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研究推进“七项工作”:一是加大投入,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创新,着力发挥其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建设的功能;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与和谐社区建设,落实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四是全面提高双拥优抚安臵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与军队使命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服务保障体系;五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救灾救援体系,着力提升救灾减灾服务水平;六是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七是进一步加大基层民政工作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