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考试技巧、答题原则
2012司法测试答题技巧-怎样有效应对司考主观题
2012司法测试答题技巧:怎样有效应对司考主观题第四卷的主观性题目历来都十分低分,一般在40-50 分之间。
卷中包括十一大题,很少有考生做得完。
经常有人说:“不知怎样进了考场,又不知怎样出了来”!你要设想改题者每一份卷只有十来分钟,不能很仔细地阅读,只能凭卷面印象,条理是否清楚打分。
而且每天要改几百份卷,面对各种文字,很容易就困倦,这时候决定你的命运就是卷面。
答题时候要注意:1.有些考生认为自己的第四卷缺乏练习,却又不知道怎样复习?其实只要你想练习,每天都有大量的题目让你思考。
如每天的报纸上,经常有关于法律方面的讲座,咨询、以及某些犯罪纪实。
你可以模拟做试题,思考他解答的对不对,程序是否错误,事实应怎样进行等。
当然,最直接效果最明显的还是参加一个辅导班,有钱可以去参加北京面授卷四特训之类的,经济条件或时间不允许,可以参加一个网校,我就属于后者,呵呵。
我参加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卷一卷四高分突破班,感觉效果还不错!2.卷面要干净,行列要整齐。
如果卷面不干净的,行列不整齐的,立即只有一半分,根本就没有心情去慢慢阅读你的答案。
3.对于法理的论述题,应该针对题目中给定的材料,概括出其中的法理学原则,然后分析其中的原因,理论上的争论,问题的背景,以及能否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你考虑好了解决措施,当然可以答上,如果你自己都没想好,那把你自己没想好的原因答上。
因为法律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正确或错误,有些问题也没有一个定论,只要你能自圆其说就可以了。
在答题的过程中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就会找到答题的思路。
法律|教育|网如果你对论述题,还是不上道,可以听听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卷四高分突破班,有专门老师讲解论述题解题技巧。
4.对部门法的问题要详细的阅读案例,同时结合问题,进行思考。
答题时应当从最有把握的答起,掌握先易后难的答题顺序。
要求言简意赅,简洁明了。
重点法条的掌握仍然是不可忽视的。
在进行论述的时候,一般要把现有规定陈述一下,然后提炼观点。
2012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命题规律及趋势(三)
2012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命题规律及趋势(三)一、2012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综述2012法律硕士大纲在2011基础之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其中,刑法的第一至六章、第八章、第十三至十六、第十八章都有变化。
民法第一至七、九章、十四、十七、十九、二十章均有变化。
法理学相对变化较小,仅在八、十、十一章有所变化。
宪法学由于在2011年大纲中变化较大今年仅在第四章、第五章有所变化。
法制史的第五、第六章有少量新增内容。
相比2011年,2012年大纲总体变动不是很大,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大纲变动影响复习。
但变动比较集中,重点在刑法和民法,请考生一定要根据上述总结的变化情况,按照新大纲及时调整复习思路。
二、2012年考研试法律硕士学科考察特点首先,法律硕士的考试和学校平时的期中期末考试不一样,法律硕士考的一个科目,它考的知识面很全,很难找到侧重点,如果只看几块的话就很难应付考试。
另外就是出题角度多样性,它不会像学分课的老师那样交代从哪出题等等,法硕每年出题都有灵活的变化,主要根据趋势的变化灵活掌握,很难有统一的模式。
这样说来法硕考试的类型可能有预测性,考试的知识点以及考试的角度这个预测性可能就比较难把握一些,自己复习可能就更难把握。
这些是不同于学分考试。
其次,法律硕士主要是非法学专业学生报考,要求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点,而法学硕士的考试是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提高它的知识难度、知识深度,所以考起来就相对难些。
最后,法律硕士专业课的考试是各校出题,所以只要理解这个学校在某个领域中的观点就可以,考试的时候按照这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可以了。
但是法律硕士考试是全国统考,如果专门学人大的观点、北大的观点、法大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某一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容易出错。
三、2012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特点1、考查目标纵观大纲考查目标中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大纲对考生的要求有:再认和再现、理解和掌握、运用、综合运用、使用等。
从2012年真题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学命题规律及趋势
从2012年真题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学命题规律及趋势从2012年真题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学命题规律及趋势万学教育·海文考研专业课教研中心法学教研室一、宪法考查目标中国宪法学作为综合科考察的一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2.正确运用中国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中国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大纲变化考点解析作为宪法学变动的最大部分,考生在复习时候要注意多花时间了解相关宪法法条和分析上所做的阐述。
宪法的知识点相对固定,能够作为简单题考查的更是为数不多,所以在《考试分析》行文当中,对于那些标有“第一、第二”的尤其注意,哪怕只有两句话,也很有可能作为简答题的考查对象,因此考生应对这些词句多加重视,至于其他资料中整理的简答题,如果在《考试分析》中没有按次序排列的话,一般而言可考性不会太大。
以下,就在2012年宪法学备考教材知识点基础上,就2012年法律硕士考研大纲变化作一详解。
1.第四章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中,删去“特定主体的权利”;考生可对此部分只做简单了解;2.第五章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新增“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3.第五章第六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新增“人民法院的职权和基本制度”;相比其他学科,宪法科目知识点比较集中,为方便考生有的放矢复习,以下就依据2012年考试大纲,将宪法重要知识点分别列出,以供参考。
法硕(非法学)考研联考应试技巧
法硕(非法学)联考应试技巧凯程考研整理如下,供同学们参考,如果有考研报考的问题,可以咨询凯程老师qq:(一)概述认真复习、充分准备、牢固掌握有关知识,无疑是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也是最根本的应试技巧,但是考生的临场发挥也至关重要。
因为阅卷时打分的惟一根据是看考生的答卷,而不可能是考生的实际水平。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一种竞争激烈的选拔性考试,成败常常就在于几分。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试题大部分为主观性试题,给考生的创造性发挥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况且很多题目本身并无标准答案,考生极少见过相关内容,甚至闻所未闻,这时关键是看考生的应变能力和即兴发挥能力。
总之,临场发挥对考生而言极为重要,常常决定研考的成败,平时的积累是临场发挥的基础,但不是说基础扎实就一定能发挥好,二者并不能等同,二者的关系犹如跳高中的助跳与腾空,缺一不可。
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应试技巧,但如下几点值得考生借鉴。
1、调整状态,树立信心,从容应考随着考试日期的临近,考生常常日益紧张,背上过重的思想包袱,有人感到该复习的内容尚未复习,该掌握的内容尚未掌握; 有人对研考结果悲观失望,因而惴惴不安;有人觉得准备还不充分,心里没底,对考试惶恐不安……所有这些现象都是正常的,每位考生都不同程度地具有上述现象,以致精神高度紧张,甚至日不思饭,夜不能眠。
但是考生必须尽快进行自我调节,否则将会影响临场发挥,最终影响考试成绩。
考生在临考前应将自己的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树立信心,充分相信自己,不惧对手,消除疑虑,淡忘考试,不想考试结果,精神上放松,注意饮食休息,保重身体,轻装上阵,从容应考。
2、浏览试卷,合理分配时间试卷分发后,考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按照要求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千万不可遗忘、错填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因此而造成试卷作废,确实令人懊悔。
然后浏览一下试卷,看看题型和题量,根据试题的分值确定时间的分配。
研考中常常出现时间不够,试题做不完的现象,其原因在于考生未能合理分配时间,而在某些题目上费时太多。
2012年法硕(非法学)基础课解析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l B【解析l刑法的机能为2012年法硕大纲新增添的考点,是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l)规制机能,即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答案中D选项并不在刑法的机能之内,排除。
醉酒驾驶率下降是因为刑法将醉驾规定为犯罪(危险驾驶罪),使国民知道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体现的是规制机能,并没有体现“保”字的内涵。
故答案为B。
2.【答案】C【解析l甲是我国公民,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属人原则。
由于甲的盗窃行为发生在德国,德国对甲的行为适用德国刑法的依据是属地管辖。
判断选用何种原则时,应牢记其先后顺序,即属地---->属人一保护一普遍管辖,逐一判断。
3【答案】D【解析】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必定侵犯某种社会利益。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
所以应该选D。
一个犯罪可能不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比如抢劫罪,可能既侵犯人身权利,也侵犯财产权利。
同类客体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标准。
犯罪未遂的情况下也存在直接客体,只是没有对客体产生实际的损害或者没有产生犯罪人心理所预期要造成的损害。
4.【答案】B【解析】不作为犯罪是指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2)行为人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不作为犯罪可以根据是否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分为:(I)纯正的不作为犯,行为和法律规定相吻合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即该行为构成的犯罪本身就是不作为犯罪。
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硕联考的应试技巧有哪些?
2、在试卷分发下来之后,我们首先要浏览一遍试卷,对试卷中的试题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于我们该填的信息要尽早填写,避免因为考试过于投入而忘记。在做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分清轻重、主次。对于自己没有印象的试题就先暂时性的放弃。尽早把自己会的题目拿下,然后再来攻克那些有难度的考题。在做题的时候我们还应当认真审题。多留意题目中细微的东西。在答题的时候尽量做到全面准确。
对于考试来说,我们是并不陌生的。考试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的。因此我们在考试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技巧可言的。那么法硕联考的时候都有那些应试技巧需要我们掌握的呢?
1、调整状态。一些考生在考试的时候,往往是会应为自己的状态不好导致发挥失常。这种情况我们在现实中是常常会见到的。我们在临考前应将自己的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树立信心,充分相信自己,消除疑虑精神上放松,注意饮食休息。轻装上阵,从容应考。
3、在考场的时候,我们有时候是会遇到一些突发性事件的,这些时间往往是会令人措手不及的。如果考生不能保持镇定,从容面对的话,往往是会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很大的影响的。因此我们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保持镇定,从容面对,尽量减少这些状况给自己带来的影响。
Hale Waihona Puke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综合卷)
201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荷兰思想家格劳秀斯认为法是神意的体现B罗马思想家奥古斯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C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D中世纪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法是理性的体现【参考答案】C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人民性B法是由社会强制力促使实施的,具有强制性C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D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参考答案】D3.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作用只能通过宁法的方式来体现B法的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C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们的意志与行为发生的间接影响D法的作用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方式自身的生命力【参考答案】D4.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天器内犯罪的也活用本法”,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参考答案】A5.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做出撤消案件的决定,此案撤消的根据是A违法行为B事件C免责事由D事实构成【参考答案】B6.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平衡法为基本分类,英法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参考答案】D7.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一定拥有权利能力B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具有权利能力C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实际享有具体权利D权利能力只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而不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参考答案】B8.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正确的是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参考答案】A9.下列关于我国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立法在内涵上不包括法律的废止B立法权是国家权利,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利C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和地方的一元立法体制D立法是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的活动【参考答案】B10、关于法律规则与条文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内容与形式的关系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C对立与统一的关系D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参考答案】A11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A一般法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 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参考答案】C12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了人事局局长邹某收取钱物的行为,唐某的行为属于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参考答案】B1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族自制地方的是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参考答案】D21.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A依法联名提名议案、质询案B有权获得其工作、生活所需的各种信息C享有言论豁免权,在公开场合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D为广泛听取民意,得设代表工作室并聘请代表助理【参考答案】A22.下列机关中,享有对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有任免权的是A市人民代表大会B市高级人民法院C市政法委员会D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考答案】A23.下列宪法文件中,明确规定“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定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是A英国《权利法案》B美国《独立宣言》C法国《人权宣言》D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参考答案】C24.根据我国宪法,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或组织是A委员长会议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参考答案】A2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A受教育权B劳动权C环境权D平等权【参考答案】C26.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公布特赦令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家主席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27.我国明确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的是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参考答案】D28.某自治州是某省所辖的藏族自治州,下列职务中,只能由藏族公民担任的是:A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B自治州州长C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D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考答案】B29.根据我国选举法,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可通过选民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解析
【解析l 大陆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英美法
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职 权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当事人主义,法官只充当消极 的栽判者;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是公法与私法,英美 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大陆法系的正式 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判例法一般不是正式的法律 渊源;英美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 故选D。
此选B 。
【点评】 法律的制定和立法体制是高频考点,在 历年真题中已经多次考查, 考生一定要给予高度关 注。法律的制定既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查主 观题。
10.[答案】 A [解析】 法律规则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而法律条文就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与条 文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故选A。(法律规则和 法律条文的比较是一个高频考点,也是比较容易混淆 的考点望考生重视。)
11.【答案] C [解析】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 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 与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 行的分类;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 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一般法与特别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 对法律 所作的分类;国内法与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 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选C。考生在备 考时,对于教材中出现的法律概念的分类情况, 一定 要掌握分类标准,这类内容一 般只会以选择题的形式 进行考查,所以不要求完全背诵下来,但是要能够根 据分类标准对选项进行准确 区分,例如本题中对于 “ 法律” 的分类,再例如,对于 “ 法律规则” 的分类等。
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 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 产 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案中,检察机关 撤销案件是由于与检察机关的意志无关的甲的死亡 引起的,因此属于事件。故选B。
2012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
2012 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45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5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法学考研选凯程,凯程2014年考取人大法学院8人,再创新高,其中1人是跨专业,凯程有全面的法学集训营保录班,对学生进行高三式全封闭全日制培训,加上凯程对法学考研成功三级法的运用,创造了法学考研必然成功的路径。
在14押题中,凯程人大法学押题直接命中40%考点,其他考点间接全部命中。
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荷兰思想家格劳秀斯认为法是神意的体现B.罗马思想家奥古斯丁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C.德国法学家萨维尼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D.中世纪思想家阿奎那认为法是理性的体现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人民性B.法是由社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C.法是由原始社会习惯演变而来的,具有习惯性D.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3.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的作用只能通过守法的方式来体现B.法的规范作用是法的社会作用的目的C.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们的意志与行为发生的间接影响D.法的作用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4.我国《刑法》第6 条第2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该条文所体现的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是( )。
A.属地主义B.属人主义C.保护主义D.折中主义5.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抽刀将乙刺死。
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此案撤销的根据是( )。
A.违法行为B.事件C.免责事由D.事实构成6.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基本分类,英美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7.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2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试题及答案
2012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试题及答案64、简述执法的基本原则参考答案:1、依法行政原则。
所谓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制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2、讲求效率原则。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的行政执法效益。
3、合理性原则。
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
4、正当程序原则。
执法的正当程序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目的是使执法行为公正、公开、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
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参考答案: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和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2、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紧急状态令。
3、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69、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则明律又较唐律为重。
………………………………………………薛允升(1) 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2) 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答:(1)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刑法适用原则。
明律相对于唐律而言,在有违伦常教化的处刑上明显偏轻;对于直接危害封建统治、封建君主的盗贼、贪污等犯罪,处刑普遍加重。
(2)明朝在刑法原则上确立该原则有深刻历史原因,主要是因为宋明理学使儒家的纲常礼教已经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这种背景下,对有关伦常礼教犯罪的处罚减轻,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并且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盗贼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重典治国”的体现。
法学硕士专业课各题型答题技巧
法学硕士专业课各题型答题技巧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一种考核。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本文将针对法学硕士专业课各题型,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答题技巧。
一、选择题答题技巧1.审题:认真阅读题目,确保理解题意,避免因为粗心大意而失分。
2.分析选项:对于每个选项,都要仔细分析其含义,排除明显错误的选项。
3.逻辑推理:运用法学知识,通过逻辑推理,找出正确答案。
4.确认答案:在选出正确答案后,再次审题,确认答案是否符合题意。
二、简答题答题技巧1.确定答题范围:根据题目要求,明确答题范围,避免跑题。
2.结构清晰:合理安排答题结构,使答案条理清晰,便于阅卷老师阅读。
3.简洁明了: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述答案,避免冗长和啰嗦。
4.突出重点:在答案中突出关键知识点,体现自己的专业素养。
三、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1.理解案例:认真阅读案例,理解案例中的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
2.分析问题:针对案例中的问题,运用法学知识进行分析。
3.结合法条:在分析问题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答题的准确性。
4.逻辑严谨:确保答案逻辑严谨,论述清晰,使阅卷老师信服。
四、论述题答题技巧1.明确观点:在答题前,明确自己的观点,确保答题方向正确。
2.论述充分:对观点进行充分论述,运用实例、法条等证明自己的观点。
3.结构合理:合理安排论述结构,使答案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4.语言表达:注意语言表达,使用专业术语,体现自己的专业水平。
总结: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答题技巧需要考生在平时学习中不断积累和练习。
在考试中,要保持冷静,合理分配时间,运用所学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
法硕(非法学)考研主观题答题思路——法理学
法硕(非法学)考研主观题答题思路——法理学更多关于法律硕士考研的备考信息,可直接咨询凯程教育咨询部老师,在线解答考生备考报考疑问。
一、答题提示:适合所有科目考试。
1、客观要点与主观发挥:答题时将题目要求的写在前面,先写必备的知识点,后发挥,至于发挥多少,是可多可少的。
判卷是采点,点有了,主体分就得了,先把框架支起来,然后再分析。
2、审题要仔细,看清要求再下笔。
3、不可以多来取胜,要适度,把要点写出来,再加以适当分析就可以了,这有利于判卷采点。
4、书写要清晰,不要顶天立地,密密麻麻,注意汉字书写。
二、简答题:根据教材提出的要点表述清楚即可。
1、观点齐全,2、对观点要有解释,表述适当的内容,要简要。
三、分析题:分析题目一般分两种:理论分析或通过涉及事例的分析题。
作为分析题答题最关键的问题是:1、要从理论上分析清楚,确定需要哪些理论观点能够把这个问题分析清楚。
2、使用的理论观点对提问的问题要切题,分析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能所问非所答。
如果题干已经指明使用的观点,按照指明的观点回答。
举例说明:理论性分析题。
1、狭义的法律与广义的法律的区别问题。
分析:在效力范围、内容、等级地位方面的区别,从四个方面表达清楚:①先把概念说清楚(狭义的法律与广义的法律的概念)。
②在范围方面的区别:狭义的法律是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围不同。
③内容不完全相同:广义和狭义的法律都调整社会关系,狭义的法律都是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由法律调整;广义的法律除了狭义法律以外的其他部分所调整一般的社会关系。
④效力的等级地位不一样,狭义的法律效力最高,地位最高;广义法律除了狭义法律以外,其他的部分都要服从宪法和法律。
2、04年考题: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
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
赵某随声附和。
2012年湖北省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最新考试题库(完整版)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12、关于法律的效力等级,下面表述正确的
4、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辞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15、下列各项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 D.向债务人提出请求
16、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30、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
法硕非法学考研大题的答题技巧
法硕非法学考研大题的答题技巧
法硕非法学考研大题的答题技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理解题目要求:首先需要仔细阅读题目,确保理解题目的要求和问题的核心。
对于涉及案例的大题,需要明确案例的事实和涉及的法律问题。
2. 分析题目要点:分析题目要点,明确回答的重点。
对于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大题,需要逐一分析并理清关系。
3. 构建逻辑框架:在答题前,构建一个逻辑框架,帮助组织思路和内容。
可以使用大纲或思维导图的形式。
4. 简洁明了地回答:在回答时,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过多的重复和冗余。
同时,要确保回答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注意法律条文的应用:在回答涉及法律条文的大题时,需要准确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并解释其在题目中的应用。
6. 反思和总结:完成回答后,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检查是否有遗漏或错误,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7. 重视模拟考试:参加模拟考试是提高答题技巧的有效途径。
通过模拟考试,可以熟悉考试形式和时间限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8. 持续学习和积累:法硕非法学考研大题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广泛,需要持续学习和积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
可以通过阅读法律类期刊、参加学术讲座、与同学讨论等方式进行学习和交流。
9. 注意答题规范:在书写答案时,要注意答题规范,使用专业术语和正确的法律格式。
同时,字迹要清晰易辨,避免因为书写问题影响评分。
10. 寻求导师或学长学姐的帮助:如果有机会,可以寻求导师或学长学姐的帮助,让他们给予你一些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以上是法硕非法学考研大题的答题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2012年真题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法理学命题规律及趋势
从2012年真题分析:法律硕士(非法学)法理学命题规律及趋势万学教育·海文考研专业课教研中心法学教研室一、法理学考查目标本学科主要考察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在考察考生对基本概念和理论理解和掌握程度的基础上,侧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法学基础知识及原理发现、分析以及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大纲变化考点解析总体而言,2012年法理学大纲变化微乎其微。
这根源于法理学本身知识内容的基础性和本质规律性,不可能在短期内会有多大的变化,即使是在十三章开始与现实紧密结合的部分,变化的趋势也是不明显的。
各位考生可充分利用这种稳定性,扎扎实实巩固之前所学,打好五门法硕科目考试的根基。
以下,就在2012年法理学备考教材知识点基础上,就2012年法律硕士考研大纲变化作一详解。
1.在第八章《法律的渊源和分类》之第二节《法律分类》中,除了西方两大法系经典的法律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外,原大纲又增加了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而新大纲顺应两大法系发展深入,联邦类划分式微的趋势,将其剔除;2.在第十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之第一节《法律解释》中,新大纲删除了逻辑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仅对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和目的这四类解释予以介绍。
考生可重点了解这四类;3.在第十一章《法律关系》之第三节《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中,新大纲重点列出了法律事实的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这是法律事实最基本和重要的分类。
三、最新法理学考点解析第一章绪论熟悉法学的概念、分类、研究对象和地位;法学产生的条件、发展的历史: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独立——中世纪西欧成为神学分支——意大利注释法学派——资产阶级法学派马克思法学;重点掌握马克思法学的特征。
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熟悉法的本质的几种学说,容易以选择题形式出现;重点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法的基本特征可以简答、多选形式出现。
2012年司法考试通关攻略
2010年我以405分通过司法考试,面对周围人的祝福,我心里充满感激和幸福,大家鼓励我把自己的心得写出来。
我觉得自己无非是做了自己该做的,如果非得谈经验,我认为做好以下几点,是自己成功过关的关键:一是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心态;二是运用好一套对付司法考试的方法;三是选择一些该看的书。
第一部分司考复习方法问题:找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的方法各式各样,因人而异,只要不是复习的最后阶段,我们要选择最有利于发挥自己战斗力的方法,让有限的精力迸发出最大的能量。
第一要认识司法考试,“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确司法考试的范围。
我们有两个途径知道要考什么,一是历年真题,二是考试大纲。
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司法考试是一个重复率相当高的考试,有些部门法的重复率达到50%以上,也就是说今年要考的试题一半以上的都在前几年的考试中出现过,只不过要改头换面而已。
所以说,研究好历年真题就等于抓住了司法考试的命脉。
要把一个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察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意图,如果自己是命题者,还会出什么样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对于司考大纲,我建议要人手一本。
对于大纲里有的,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背下来,熟练掌握,尤其是对第一卷,更是如此;对于大纲里没有的,毫不犹豫的划掉。
大纲每年都要新增一些内容,这是出题人青睐的重点。
第二知道考什么之后,如何去复习和掌握?复习策略之一时间篇我们既然不知道鱼在那里,只能漫天撒网,才能增加捕捉到大鱼的机会和可能性,而这需要时间。
一般来说,对于一个法本而言,要至少保证600—800小时的复习时间,我是在2009年考试结束后,就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浏览一些法条和历年真题,因为我知道2009年司法考试我是没戏了。
为了给自己下决心,考试结束没有几天我就报了网络辅导班,坚持每天听课1-2个小时以上,认真研究老师讲义,这样坚持到春节,我把司法考试全部学习了一遍,感觉自己真的内功大增。
法律考试答题技巧经验总结
法律考试答题技巧经验总结在法律考试中,掌握一些答题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的解题方法和策略,我们可以提高答题效率,准确把握考点,从而取得更好的成绩。
本文将总结一些法律考试答题技巧,帮助高中学生及其家长更好地应对法律考试。
一、审题准确审题是解答任何题目的第一步,对于法律考试尤为重要。
在阅读题目时,要仔细理解题意,确定题目要求,确保自己理解准确。
有时候,题目中会有一些关键词或者限定条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例如,题目可能会要求分析某个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这时我们就需要具体解释该法律条文,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二、理清思路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理清思路,确定解题的框架和逻辑。
可以先在草稿纸上列出关键点,然后根据这些关键点进行展开。
例如,如果题目要求分析某个法律问题的利弊,我们可以先列出正反两方面的观点,然后逐一进行分析和比较。
三、注重逻辑推理在法律考试中,逻辑推理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需要通过合理的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解答题目时,可以运用一些逻辑推理的方法,例如概括法、对比法、因果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准确回答问题。
四、注重案例分析在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是常见的题型。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原则和规定,并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情境中。
在解答案例题时,可以先对案例进行梳理,找出关键信息和问题点,然后根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同时,我们还可以借鉴类似的案例,从中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以备将来类似问题的解答。
五、注重细节处理在法律考试中,细节是决定分数高低的关键。
我们需要注意细节的处理,尤其是在解答选择题时。
有时候,选项之间的差别可能非常微小,我们需要仔细辨别,找出最准确的答案。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常见的易混淆点,例如法律术语的区别、法律规定的具体细节等。
六、多做练习题最后,多做练习题是提高法律考试能力的有效方法。
通过做题,我们可以熟悉考试的题型和出题方式,提高解题的速度和准确性。
最新 七招搞定2012司法考试选择题-精品
七招搞定2012司法考试选择题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 以上。
2.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
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60% 左右。
3.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
下面就由小编教您“七招搞定司法考试选择题”:1.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
在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
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
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
3.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4.当遇到四个选项都不认识时,我就会固定地选“B ”,因为曾经看英文版一本书- 如何考TOEFL (美国人写的),里面提到当你不认识时候,往往选“B ”就是最佳选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6、唐朝的法律形式
A.律 B.令 C.格 D.比
27、关于受贿罪的判断,错误的
A.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C.某市鸿运建筑公司和法达建材公司合谋,相互串通,并利用虚假合同,资格信证明等方式,骗取某市中学的信任,在签定和履行学校教学楼工程的合同过程中,共骗取该校近百万元的物资。
D. 王某明知张某崇某组织了旨在推翻国家政权的“天龙会集团”,而为其提供了大量物质帮助的行为。
4、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物权法定 B.一物一权 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 D. 物权公示
A.物 B.不作为 C.技术秘密 D.肖像
15、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11、关于法律事实,正确表述
A.“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就是法律事实
B.与人类生活无关的纯粹的客观现象也是法律事实
C.违法行为可以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事实
D.交通事故是法律事实的一种
12、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B、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16、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余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余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意外事件
3、请问下列行为中,应以共同犯罪论处的
A.甲提议组织的卖淫活动,乙也想参与其中。甲决定聘请乙为保安,以协助其组织卖淫活动。
B.乙某组织了一恐怖活动组织,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某老乡甲某为其提供了住房和交通工具。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从价值意义上分析,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因素
21、唐朝的法律形式
A.律 B.令 C.格 D.比
22、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正确表述
A.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它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或事项
B.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抽象,在适用时有着更大的覆盖面
C.法律原则可以解释、补充法律规则
24、法律效力范围主要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约束力所及的范围,也称法律的生效或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
A.法律对人的效力 B.法律对事的效力
C.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 D.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
2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
9、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6、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正确的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17、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18、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应当是
A.尚未发生的事实 B.将来能够发生的事实
C.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将来能否发生的事实 D.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
C、特别行政区享有依法自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检察院检察长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物权法定 B.一物一权 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 D. 物权公示
14、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下面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5、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
7、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A.规范性 B. 普遍性 C.程序性 D.可诉性
8、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正确的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D.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23、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原则,下面正确的表述
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
B.法律责任的轻重与种类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节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C.在内涵上,免责就是不负责任
D.可以通过“私了”方式协议免除法律免责
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
10、关于受贿罪的判断,错误的
A.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D.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28、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其要素包括
A.假定条件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法律条文
19、下列诸债中,( )属于法定之债。
A.无因管理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单方允诺之债 D.合同之债
20、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