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范文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1. 引言水利工程招投标是指水利项目招标与投标过程中的管理活动。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和公平竞争,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3. 招标范围和方式3.1 招标范围•水库建设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防洪工程•水资源调配工程•水文测验及观测工程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4. 投标资格及条件4.1 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或自然人。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技术和经验,能够胜任招标项目的实施。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4.2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书•投标保证金证明•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施工进度计划•投标价格及支付方式5. 招标评标及中标流程5.1 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评标委员会是由相关部门、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评标组织机构。
5.2 招标评标标准招标评标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资质证书和业绩的评估,价格的合理性等。
5.3 中标流程中标流程包括公示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项目启动等环节。
6. 招投标监督与管理6.1 招标监督机构招标监督机构是负责监督招投标过程的行政部门。
6.2 招投标违规处理对于招投标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参与招投标活动等处罚措施。
7.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均失效。
结论。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2.01.04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
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行为,确保招标投标评标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我厅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本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的
通知》(鲁水建字〔2014〕18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鲁水建字〔2016〕15号)、《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修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中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数量的通知》(鲁水建字〔2021〕2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
山东省水利厅
2022年1月4日。
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范文
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14年8月5日发布本办法适用于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行为的管理。
山东省水利厅组建和管理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用于全省境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按照国家发改委《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规定分专业入库。
分一级、二级、三级目录比如:A0508 水利工程监理A 地质A 水工建筑A 电气A 水利机械金属结构A 水土保持A 农田水利A 水利环保A0808 水利工程施工A 基础处理A 水工建筑物工程A 引水和灌溉工程A 河道和堤防工程A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A 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A 水土保持A 农田水利A 安全监测工程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有八年以上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三)熟悉相关招标文件范本,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基本程序和方法;(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专家库组建程序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有关主管部门初审、省水利厅审查、考试确认的方式。
评标专家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利厅直属单位初审后报送省水利厅,水利系统以外的专家直接报送省水利厅。
省水利厅审查符合条件后,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在山东水利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水利厅颁发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证》,并分专业录入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的权利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鲁水建字19号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doc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山东省水利厅2014年12月前言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工地建设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本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参照执行。
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函告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
目录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制1.1.2招标投标制1.1.3建设监理制1.1.4合同管理制1.2法人管理四项制度1.2.1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1.2.2考勤制度1.2.3签字签章制度1.2.4公示制度1.3开工管理三项制度1.3.1开工前交底制度1.3.2开工报告制度1.3.3开工后检查制度1.4其他工作制度1.4.1质量管理制度1.4.2安全生产制度1.4.3财务管理制度1.4.4档案管理制度1.4.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制度1.4.6廉政制度1.4.7工程审计制度1.4.8工程验收制度1.4.9稽察制度2 人员标准化2.1机构组建标准化2.1.1 项目法人2.1.2 监理项目部2.1.3 施工项目部2.2人员管理标准化2.3岗位责任和工作制度标准化2.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 施工场所标准化3.1项目法人驻地标准化3.1.1场地选址3.1.2办公室、会议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1.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2监理单位驻地标准化3.2.1场地选址3.2.2办公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2.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3施工单位驻地标准化3.3.1场地选址3.3.2办公室、试验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3.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4质量检测单位驻地标准化3.5生产加工场所标准化3.5.1场内交通布置3.5.2材料存放3.5.3机械设备管理3.5.4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管理4 施工流程标准化4.1安全生产标准化4.1.1 安全报监4.1.2 目标责任4.1.3 安全检查4.1.4 安全教育培训4.1.5 班前安全活动4.1.6 特种作业管理4.1.7 安全事故处理4.1.8 安全资料管理4.1.9 施工用电4.2文明施工标准化4.3.1文明施工方案4.3.2现场及建筑物围挡4.3.3安全警示4.3.4现场作业管理5 标识、标牌标准化5.1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2监理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3施工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附件:1.项目法人执业证书暂存保管记录2.项目法人考勤记录3.设计交底记录4.图纸会审记录5.××会议记录6.××培训记录7.××检查记录8.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9.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10.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1.监理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2.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标准13.合同工程标识牌标准14.拌和站标识牌标准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及时组建项目法人。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山东省水利厅2014年12月前言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工地建设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本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参照执行。
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函告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
目录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制1.1.2招标投标制1.1.3建设监理制1.1.4合同管理制1.2法人管理四项制度1.2.1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1.2.2考勤制度1.2.3签字签章制度1.2.4公示制度1.3开工管理三项制度1.3.1开工前交底制度1.3.2开工报告制度1.3.3开工后检查制度1.4其他工作制度1.4.1质量管理制度1.4.2安全生产制度1.4.3财务管理制度1.4.4档案管理制度1.4.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制度1.4.6廉政制度1.4.7工程审计制度1.4.8工程验收制度1.4.9稽察制度2 人员标准化2.1机构组建标准化2.1.1 项目法人2.1.2 监理项目部2.1.3 施工项目部2.2人员管理标准化2.3岗位责任和工作制度标准化2.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 施工场所标准化3.1项目法人驻地标准化3.1.1场地选址3.1.2办公室、会议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1.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2监理单位驻地标准化3.2.1场地选址3.2.2办公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2.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3施工单位驻地标准化3.3.1场地选址3.3.2办公室、试验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3.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4质量检测单位驻地标准化3.5生产加工场所标准化3.5.1场内交通布置3.5.2材料存放3.5.3机械设备管理3.5.4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管理4 施工流程标准化4.1安全生产标准化4.1.1 安全报监4.1.2 目标责任4.1.3 安全检查4.1.4 安全教育培训4.1.5 班前安全活动4.1.6 特种作业管理4.1.7 安全事故处理4.1.8 安全资料管理4.1.9 施工用电4.2文明施工标准化4.3.1文明施工方案4.3.2现场及建筑物围挡4.3.3安全警示4.3.4现场作业管理5 标识、标牌标准化5.1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2监理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3施工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附件:1.项目法人执业证书暂存保管记录2.项目法人考勤记录3.设计交底记录4.图纸会审记录5.××会议记录6.××培训记录7.××检查记录8.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9.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10.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1.监理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2.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标准13.合同工程标识牌标准14.拌和站标识牌标准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及时组建项目法人。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一、前言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旨在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过程,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
二、总则1.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1.1 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等。
1.2 招标人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时间、地点、文件获取方式等,并确保公告的广泛传播,以保证招标的透明度。
2. 报名资格审查2.1 报名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审查两个环节。
2.2 资格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3 资格审查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施工方案、工期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内容。
3.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递交,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4. 综合评价标准4.1 综合评价标准应包括技术方案、工期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价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4.2 技术方案评价主要考虑施工方法、设备选型、施工工艺等因素,评价投标人的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
4.3 工期控制评价主要考虑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评价投标人的工期管理能力。
4.4 质量管理评价主要考虑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等,评价投标人的质量管理水平。
4.5 安全管理评价主要考虑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评价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能力。
4.6 合同价款评价主要考虑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评价投标人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誉。
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5.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应按照综合评价标准进行排序,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入中标候选名单。
5.2 中标候选人名单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并给予未中标投标人说明理由。
6. 合同的签订与履约6.1 中标候选人应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合同的内容、工期、价款等。
水利工程招标标准(3篇)
第1篇一、总则1.1 为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水利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利工程招标活动,包括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
1.3 招标人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技术规范及要求;(6)投标报价要求;(7)资格审查要求;(8)评标标准和方法;(9)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2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4)投标保证金的要求;(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3 投标人须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工程的概况;(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5)投标保证金的要求;(6)评标标准和方法;(7)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4 合同条款及格式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3)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5)合同履约保证金;(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8)合同解除条件;(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5 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工程量计算规则;(3)单位工程量及总价;(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6 技术规范及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规范;(2)施工技术规范;(3)设备、材料质量标准;(4)环境保护要求;(5)安全生产要求;(6)其他技术要求。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
1、投标人在开标前48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本次投标信用档案,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24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档案情况,会同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由评委和招标代理共同签字确认。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中信用档案未装订或不真实、不完整的,应记入评标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评标时以平台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相关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打印并签字确认存档。
4
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4分,次之酌情扣分。
资源配备计划
4
施工设备选型和配套合理、保证性高、满足工程检验需要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资金使用计划详尽、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4
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其他主要人员
2
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
投标报价
24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24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4分基础上减3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24分的基础上减2分。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9.03•【字号】鲁水运管字〔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现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2020年9月3日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管理责任主体”)承担具体管理任务的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拦河闸(橡胶坝)和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梁济运河、胶莱河、支脉河、弥河、大沽夹河、潮河、洸府河、万福河、白浪河、白马河(湖东)、城郭河、西泇河、吴坦河等大中型河道的堤防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价内容、权限及标准第三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对象为水利工程,主要评价内容为工程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
第四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评价工作的组织单位。
省级直管、市级直管水利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县级直管水利工程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
第五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所列评价内容均达标为合格(评价标准见附件1~5),否则为不合格。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鲁水建字〔2004〕128号)发布日期:2007-10-13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四条省水利厅是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单位。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对以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一)各类大型水利工程;(二)省水利厅直属单位负责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三)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四)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以中央和省投资为主的、且因其重要性明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五)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建设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法活动应自觉接受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一般采取事前核准、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的方式进行。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二)招标实施方案的核准和执行情况;(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形式;(四)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的内容、程序和结果。
有无仍在处罚期内被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和在工程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已查实有严重劣迹、尚未处罚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有无歧视、排斥投标人的行为;(五)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和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资格;(六)核查招标文件;(七)招标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八)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的招标报告,并办理备案手续.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九)开标的时间和程序,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情况,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十)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专家的抽取;(十一)评标的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纪律及违纪处理意见。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范文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范文一、招标文件的目的及背景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项目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本次招标文件旨在明确工程的范围和要求,吸引优秀的承包商参与投标,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 公正公平:招标文件的编制要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每个潜在投标人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 规范标准:招标文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明确具体:招标文件要清晰、明确地表述工程的范围、要求以及评标标准,避免模糊性和主观性的解释。
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总投资、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工程的背景和意义的简要介绍。
2.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和规模,包括施工内容、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相关配套工程等。
3. 技术要求:明确规定施工所需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包括土建、水利、机电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 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5. 投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列明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资质证明、质量保证书等。
6. 评标标准:明确评标的各项指标和权重,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计划的合理性、经济性等。
7. 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和经验要求,以确保投标人有能力完成工程。
8. 招标程序:明确招标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评审、报价评审等。
9. 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人需要支付的保证金数额和支付方式,保证投标人的真实性和诚信度。
10. 报名及开标要求:详细描述报名和开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以及报名材料的提交要求。
11. 其他事项:如中标通知、合同签订等相关事项的处理方式和时间节点。
四、招标文件的提交和评标流程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准备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招标方。
水利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标准-20151122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试行)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标准选取: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对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调水工程,大型灌区,一二三级堤防、防潮堤等)应采用《标准一》,其他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套。
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
授权委托的投标固定人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2、监理单位参与水利工程投标时,统一使用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依据。
不须再提交有关合同业绩、人力资源、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
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以批复监理费作为投标报价上限。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国家取费标准下限(批复监理费低于国家取费标准下限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批复监理费)或高于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监理费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的“初设批复监理费”、“监理取费计费额”、“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整系数”,以便投标人掌握国家取费标准下限和投标上限。
4、“同类工程”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界定,但不能含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歧视性条款。
招投标及评标程序:1、投标人在开标前48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本次投标信用档案,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24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档案情况,会同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由评委和招标代理共同签字确认。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
附件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试行)
1 评标办法
1.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详细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按照上述评标程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2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工评审并赋分(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分工负责部分各负其责,对扣分情况说明具体原因。
1.3评分采用记名评分。
将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之和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的高低顺序选择1~3名中标候选人。
若候选人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采用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
2 评分标准
2.1技术评分标准
2.2商务评分标准。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监督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
上级行政监督部门指导下级行政监督部门的有关行政监督工作。
第四条由省政府、省水利厅组建项目法人或厅直属单位直接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者由省、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监督。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
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采取事前报告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监督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1、招标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2、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的选取、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开标场所以及开标、评标工作具体安排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及媒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5、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
(二)对资格审查(含预审和后审)的监督1、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仍在处罚期限内或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信用等方面存在劣迹进行审查;3、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水利工程招投标评标细则范文
目录第一章总那么 (1)第二章评标委员会 (1)第三章评标方法 (2)第四章评标 (7)第五章监督管理 (8)第六章附那么 (8)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局部〕 (10)水利枢纽、水库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局部〕 (12)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技术局部〕 (13)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综合评分法~商务局部〕 (15)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技术局部〕 (17)渠道及高新节水类工程施工招标评审用表〔合理低投标价法~商务局部〕 (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充分表达评标“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那么,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三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其中经济和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派一名具有相应水平,且熟悉招标工程工程经济或者技术要求的代表参加,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
确需增加招标人代表数量,应当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评标专家的选择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
如招标工程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招标人可以指定局部评标专家,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1年3月9日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设计质量,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的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条件的勘察(测)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第四条需要政府审批、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活动应当进行招标:(一)勘察、设计费单项合同估算价大于30万元人民币的;(二)勘察、设计单项费合同估算价低于3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
第五条依法应当进行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项目审批程序,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应急度汛的;(三)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测)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范文
7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否则不得分。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测量、检验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有具体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施工规范有具体要求的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规范无具体要求的提出的企业标准较先进的)得2-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
2
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有针对性的得3-4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的得2-3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施工方案考虑的对象和内容完整、没有缺项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
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5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当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3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2-3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3
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6.02.01•【字号】鲁水政字[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政字〔2016〕9号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省水利厅根据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2月1日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部门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维修及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或省有专门规定、以及使用国外资金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事权划分第五条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三)指导、管理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建全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资格和评标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四)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等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指导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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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标准选取:项目法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对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调水工程,大型灌区,一二三级堤防、防潮堤等)应采用《标准一》,其他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自行选择其中一套。
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在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本次投标《信用信息公开证明》。
授权委托的投标固定人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2、施工单位参与水利工程投标时,统一使用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依据。
不须再提交有关合同业绩、人力资源、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证明材料原件。
3、施工招标一般情况下应限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批复概(预)算。
4、“同类工程”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界定,但不能含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歧视性条款。
招投标及评标程序:1、投标人在开标前48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本次投标信用档案,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24小时内登录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信用档案情况,会同评标委员会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由评委和招标代理共同签字确认。
评标时发现投标文件中信用档案未装订或不真实、不完整的,应记入评标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评标时以平台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相关信用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打印并签字确认存档。
3、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分工评审并赋分。
所有评委的评分汇总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分工负责部分各负其责,对扣分原因作出具体、详细说明。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超出10个,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分,选择得分排名前10名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赋分,前10名投标企业中有被否决投标的,依次递补直至10名。
公式:“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24(36)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4(36)分基础上减3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24(36)分的基础上减2分。
不足1%,内插”。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次招标设定投标总报价(含暂列金额、安全生产费用及招标代理费,其中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支)最高投标限价×××万元,超出该限价的报价无效。
(1)评标基准价:P=A*a+B*b式中 P-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 a-限价权重(20~40%)B-投标人报价平均值 b-平均值权重(b=1-a)(2)B值计算方式: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依此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对超出此标准值±10%(不含±10%)的投标人报价剔除后,剩余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取平均值为B值(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的比值计算及报价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 2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一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2.2.4(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3施工总布置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对控制工期和技术难度大的关键工序理解深刻,重点难点突出,有相应的对策且操作性强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有针对性的得3-4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的得2-3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施工方案考虑的对象和内容完整、没有缺项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测量、检验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有具体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施工规范有具体要求的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规范无具体要求的提出的企业标准较先进的)得2-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当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2-3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 3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
资源配备计划3施工设备选型和配套合理、保证性高、满足工程检验需要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资金使用计划详尽、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5近3年获省厅及以上行政单位或协会评选的优秀项目经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2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
(以原件为准)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其他主要人员2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2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24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4分基础上减3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24分的基础上减2分。
不足1%,内插,该项最低得分10分。
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4 -单价合理性4主要单价计算符合常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单价合理得2分;发生超出常规单价的不均衡报价的每一处减1分,最低分0分。
单项费用与总费用计算相吻合得2分,出现计算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低得0分。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2总价承包项目分解合理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没有分解表的不得分。
(如无总价承包项目,该分值可合并至总价分或单价合理性分值中)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5分)投标人财务状况、信誉、业绩15信用评级等级AAA得9分, AA得6分,A得3分,BBB得0分。
评价期以后新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每次扣3分,最多扣至0分。
(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经历的每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的不得分。
(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财务报表,并且所有反映财务状况的资料数据可靠、无相互矛盾,财务状况良好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8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8分,二级达标企业得6分,三级达标企业得4分,未达标的得2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及完整性2投标文件外形尺寸、页码编排、装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按要求填写,得1分,未编制评分因素索引表、投标文件组成或内容不全的扣1分。
- 5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二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标准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3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对主体工程理解深刻,重点难点突出,施工方案合理、完善,有针对性的得5-6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3-5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完善的得3-4分;基本合理、完善的得2-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7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否则不得分。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科学合理,过程控制方法可行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测量、检验设备齐全,方法可行,计划合理,有具体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施工规范有具体要求的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规范无具体要求的提出的企业标准较先进的)得2-3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2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保证体系与措施、预案合理、得当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机构健全、措施合理得3-4分;基本健全、合理的得2-3分;不完善、不合理的得0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总工期满足要求,各分项工程工期合理、施工均衡的得4分,次之酌情扣分。
- 6 -资源配备计划4施工设备选型和配套合理、保证性高、满足工程检验需要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资金使用计划详尽、合理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4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2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近3年具有类似(包括规模和工程内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每项得1分,最高2分,无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不得分(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准)。
在1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得1分,出现过事故的得0分。
其他主要人员2配备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齐全的得2分,次之酌情扣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4分)投标报价36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36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36分基础上减3分;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36分的基础上减2分。
不足1%,内插,该项最低得分10分。
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单价合理性5主要单价计算符合常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单价合理得3分;发生超出常规单价的不均衡报价的每一处减1分,最低分0分。
单项费用与总费用计算相吻合得2分,出现计算错误没发现一处扣1分,最低得0分。
总价承包项目分解3总价承包项目分解合理的得3分,次之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