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预防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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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群 众 密 切 联 系原 则 一 与
预防犯罪所要预防的那些有犯意的人 , 但他们并不是明确被人知 晓的, 如果只靠 国家机关来完成的话 , 是相 当困难 的, 因此应该充分利 用群众的力量 。 只有在预 防工作 中, 把群众工作与国家机关工作密切 联系 , 才能在犯罪预防工作中, 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 , 才能更好 的使犯 罪预防得到真正 的贯彻实施 。
二 、 防 犯 罪 的 形 式 预
子的心理的模式 。第三 , 强社会监管 , 加 减少对青少年的毒害 。从学 校进入社会, 难免会 遇到一些在学校从未遇到的 问题。 如果这 时让社 会 中的不 良因素趁虚而入的话 , 极其容易使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 , 要加大对社会 的监管 , 对那些容 易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进行 合理有效 的监管 。
( ) 防 为 主 , 治结 合 二 预 防
预防与治理是对付犯 罪的两个主要方法。对于那些有较重 的违
法 的行 为 , 我们 应 该 彩 惩 治 的 办 法 , 他 付 出一 定 的代 价 , 识 到 惩 罚 让 认
法。而要从家庭 教育 、 学校 教育、 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性的
预防 。我认为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 提高家庭教育环境。
在预防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方法原则一与群众密切联系原则预防犯罪所要预防的那些有犯意的人但他们并不是明确被人知晓的如果只靠国家机关来完成的话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应该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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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 Baidu bibliot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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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对犯罪预防中的几个 方面 的认识, 我们应该在实际中
努 力遵 守预 防原则 、 利用预 防形 式、 并积极的预防青少年犯罪。使我 国的犯罪预 防工作 能再 上一个 台阶 。通过对犯罪的预 防来达到减少
犯 罪 , 最 终 消 灭 犯 罪 的 目的 。 并
重新犯罪。


在预防过程 中应该遵守的方法原则
预 防的目的。 三、 当前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问题 近几年来,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 多, 越来越严重, 现在看来青少年犯 罪 已经成 了一个极 为严重 的社会 问题 ,甚至已经成为一个世 界性难 题 。由于青少年 的跟成年人不相 同的生理、 心理特 点, 因此青少年犯 罪也呈现 出一些独特 的特 点。 主要包括纠合性、 突发性 、 凶狠性、 腐蚀 性、 复杂性、 二重性 、 隐蔽性 、 反复性、 数量多、 恶性大等 。对青少年的 犯罪 的预防必须有针对 的进行, 不能与一般 的犯罪预防使用相 同的方
理压力和害怕心理 。 以至 于 不 再 产 生 犯 罪 动 机 和 犯 罪 意 图 , 而 达 到 从
犯罪预 防是犯罪学的理想与 目标。我国也把犯罪预防当作刑罚 的 目的, 可分 为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 一般预 防指通过对已然的罪犯 适 用刑罚, 从而威慑警告、 防止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人犯罪。特 殊预 防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 罚, 使之永远或者在一段 时间内不再
论 犯 罪预 防 中的几个 问题
李海 勇
摘 要 犯 罪预 防是 犯 罪学 的理想 与 目标 , 我 们 的 实际生活 中起 着 重要 的作 用 .本 文从 预 防原 则 、 防形 式和青 少年犯 在 预 罪预 防三 个方 面 来说 明犯 罪预 防 的重要 性及 其应 用形 式 . 关键 词 犯 罪预 防 预 防原则 预 防形式
家 庭 应 该 成 为 青 少 年 犯 罪 预 防 中 第 一 道 防 线 。 这 个 过程 中 , 母 应 在 父 该 起 到 表 率 的 作 用 。坚 持 用 积 极 向上 的道 德 观 念 对 孩 子 的 思想 进 行 引导 , 并对 孩 子 的生 活 进行 密 切 的关 注 , 时跟 孩 子 沟通 , 孩 子从 小 及 让
的严厉性, 使其不再产生重新犯罪, 危害社会 的想法, 使其不再违法犯
罪 。 也就 是 说 惩 治 的 目的 是 为 了预 防 ( ) 三 综合 预 防 与 个 别预 防相 结合
综合性 预防是指从整体上对犯罪进行预防 , 他强调的是整体观、 大局观, 从大的方面出发。 而个别预防是指对犯罪中特殊问题所进行 的预防。在 现实中, 应该把综合预防与个别预防充分的结合起 来 。
中图 分类 号 : 97 D 1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90 9(0 9 716O 10.522 0) .0.l 0
罪人发生作用 , 从而体现 出刑罚的强制力, 可分为生命型强制( 我认为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在些处并不适用) 、自由型、财产型与资格型强 制, 而心理强制是对犯罪人作用的另一个方面 。 心理强制作用于犯罪 人 的内心 , 利用刑罚对犯罪分子产生一定 的威慑 , 使其具有一定 的心
养成一个 良好的解决 问题 的习惯 。 二, 第 优化 学校教育环境。学校是
青少年进行学 习的又一个重要场所 ,青少年会花大量 的时间在学校
里, 也是青少年 的性格 等各个 方面 定性的重要影响因素 。在学校 中,
犯罪预 防中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是一次惩罚中的两个方面 , 是 要 加 大 对 青 少年 进 行 法 制 教 育 力 度 , 变原 来 的只注 重 分 数不 注 重孩 改 同时发生的。但是不是所有 的惩罚都是两个预 防的重合呢 ?在被判 死刑立即执行的 时候也包含两种预防吗?支持者认 为死刑立 即执行 作为一种特殊形式 的预 防方法 , 它不是通过矫正, 是通过 剥夺罪 犯 而 的生命将其从社会 上加 以彻底的淘汰 , 使其永远不可能再实施危害社 会 的犯罪 。但我 认为对一个 已经死去 的人评价说他有没有犯罪的意 图, 还会不会再 次犯罪是没有意义 的。 因为对于一个 已经死去的人来 说, 已经 没有了思想, 他 没有了行动能力, 也就是说 已经没有了意 图, 没有了行 为, 就更谈不上有没有犯罪的意图, 有没有犯罪的行为 。所 以我认为在对犯罪人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 的情形中是没有特殊预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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