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法的概述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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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 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以规章的形式确认了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第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同时具各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 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 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法
张晓霞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内容提要: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理论基础 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法的渊源及体系框架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其 调整对象
• 一、劳动法的概念 • 国外的不同立法含义: • 德国的学者和专家认为劳动法是与劳动 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日本劳动法是调整雇佣劳动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这种雇佣关系在目本经济 学中被称为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受雇 主雇用,并在其指挥下从事劳动者的被 动性劳动法律关系。
●思考 个体劳动、农民劳动是否属于劳动法意义 上的劳动?
2.劳动关系的含义
• 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 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劳动者在集体劳动过程中与其他劳动者或其他 组织之间产生的关系等; • 另一类是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之 间发生的关系。这两类劳动关系并不全由劳动法调整, 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仅限于后者,亦称狭义的劳 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 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之间基于共同劳 动所发生的关系等,都不是劳动关系,均不由劳动法 调整。 • 因此,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 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概述

第七节 劳动法的作用
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 极性 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不 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进步 五、合理解决劳动争议,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第八节 《劳动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一)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变化要求加 强劳动法学的研究 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 1. 全民所有制单位中的劳动关系; 2. 集体所有制单位中的劳动关系; 3. 劳动者个体所有单位中的劳动关系; 4. 民营企业单位中的劳动关系; 5. 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劳动关 系; 6. 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劳动关系。
第三节 劳动法的渊源
一、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我国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构成全部劳动法律规 范的立法基础。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劳动 的基本法
属于这一层次的劳动法的渊源,最重要的是1994年7月5 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根据规定,《劳动法》适用于: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指一般雇工在 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 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不适用于:1、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 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2、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 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3、现役军人;4、家 庭保姆;5、在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
三、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l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主体资格
l 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位的管理,从事安排的有酬劳动;
l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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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延伸思考: l 出租车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关系? l 小时工与家政公司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l 大学生兼职、大学生实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
l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法主体间已经 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 出现而引起法律关系中某些要素的变化。
l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法主体间的劳 动法律关系依法解除或终止,亦即劳动权利和 劳动义务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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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二、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 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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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 (1)劳动者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与职工、用工单位发生的社会关系 (5)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社会关系 (6)劳动监察方面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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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l (一)劳动关系
1.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从广义上说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 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从狭义上看:是指劳 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 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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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2

劳动法2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含义(一)狭义上的劳动法 狭义上的劳动法,也称为形式意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于1995年1 月1日开始实施。

(二)广义上的劳动法 劳动法是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定涵义劳动法所涉及的“劳动”在字义上具有很普通的含义,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

但在劳动法范畴内,“劳动”有其特定含义。

1、主体上是以职工身份从事的劳动。

这种“劳动”首先要求从事劳动的人具备作为劳动者的法定条件,而且劳动还必须建立在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的基础上,是从属于一定的用人单位或雇主的。

2、目的上是作为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劳动是为了获取报酬。

劳动者从事的,是能够得到劳动报酬,从而用以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生活需求的劳动。

3、性质上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

劳动者进行劳动,是基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义务,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助人为乐式的劳动。

4、形式上是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

这一特点使得劳动在形式上带有明显的社会化特征。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劳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在这两类关系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概念人与自然 劳动者与劳动者 劳动的关系 人与人 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也即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从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来看,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或雇主。

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是劳动关系产生的条件。

第一章_劳动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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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由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劳动与社 会保障法执行与争议处理三部分组成。 劳动法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法的基本概念 和特征;劳动法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基本 原则;劳动法地位与作用;劳动法律体系; 劳动权;劳动立法产生与发展;就业法律 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特别劳动合同制度; 工时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特殊群体保护制度。
下编


社会保障法编
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法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救济制度 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案例
小张大学毕业后,经多次面试,终于在B 公司谋得一份美差。上班不到半年,却 在一次下班途中遇车祸骨折。小张要求 公司提供工伤赔偿。B公司却称,双方未 签订劳动合同,小张不是公司员工,拒 绝了他的索赔要求。小张找到劳动局的 工伤认定部门,工伤认定部门要求小张 出示他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小 张发现自己既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与B公司之间

②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A.产生的依据不同; B.使适用的法律不同; C.主体资格不同; D.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E.工作名义及责任主体不同; F.劳动报酬、主体待遇及支付方式不同等。
案例分析
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由于其技术好, 在当地同类型的企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1998 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司请其帮助维修机器 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 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 伤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 王某认为,自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 故,应当属于工伤,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 有关规定,给予其工伤待遇;而乙公司认为, 王某与其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 系,王某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 因是由于其本人不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 担主要的责任。

劳动法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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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劳动关系的种类 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种类
(1)职业劳动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
的社会关系。 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
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 ※现役军人 ※家庭保姆
2、劳动权是生存权,也是发展权 3、劳动权是一种综合权利
劳动权的类型
1、应然劳动权、 法定劳动权 实有劳动权 2、可诉劳动权 不可诉劳动权
第四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六、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七、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概述
1、概念和特征 概念——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亦称雇
用(佣)合同。《劳动法》No16条:“劳动合同是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特征:A.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B.劳动合同内容 具有双重性,是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C. 劳动合同具有从外部关系向内部关系转化的性质。 D. 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
自己劳动权益的自由 (2)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2、劳动协调原则
(1)劳动法目的性原则要求 A、劳动权利义务统一:确立劳动既是权利也是
义务;确保劳动法的主体既享有劳动权利又负有 劳动义务;确保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实现对应。 B、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C、劳动法主体利益的平衡 D、劳动法上各种力量的有机组合 (2)劳动法手段性原则要求,注重和平谈判、 协商、调解、仲裁这些调整手段。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郭捷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郭捷版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基本的社会关系???1.劳动的含义????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2.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法中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4.劳动关系的种类???5.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1)《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第一、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第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归劳动法调整?????第三、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

????(2)《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的发展?????1.有条件的将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

将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职务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2.将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意外的其他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3.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者的拉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

劳动法第一章

劳动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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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上的劳动:
1.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 2.是法律义务的履行 3.是有偿的 4.是职业的 5.存在隶属关系
5
(二)什么是劳动法?
1、 狭义:——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所制定和 颁布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综合性的劳动法典。 95.1.1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09修正) 2、广义:——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其有密切联 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仅仅包括劳动法典还包括了由人大和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国务院的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司法解释、 甚至还可能是工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文件或者 是国际公约和条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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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
1. 2. 3. 4.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力招收录 用方面发生的关系 (必要前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力市场相互选择而发 生的关系 (必要前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发生的关系
(直接后果)
5.
6.
工会代表劳动者并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 位间发生的关系 (伴随发生)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 (伴随发生)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法实施情况时与用人单位 之间发生的关系 (伴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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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的渊源
(一)含义:——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二)法律渊源 p75
1.宪法 ---------最重要的渊源 2.劳动法 --------最基本的渊源 3.其他法律-------重要的渊源 4.行政法规-------主要的渊源 5.地方性法规 6.劳动规章 1995.8.1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7.工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认可或联合发布) 8.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 26个 9.司法解释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2013.8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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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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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一)劳动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 功能和重要性 (三)劳动法具有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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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法是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是直接隶属于宪法的,与民法、 行政法、经济法相平行的一个基本的法律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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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之间、自然人和法 人之间的关系
主体
关系 适用法律 合同形式
劳动者——用人单位 自然人之间、法人
兼具平等关系和隶属 关系 劳动法 书面形式 地位平等 民法 书面形式、口 头形式 没有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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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待遇
强制保险等待遇
下列情形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是( ) A.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 B.企业支付给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C.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的零件加工费 D.国家机关支付给公务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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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以下人员: (1)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 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2)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 经商的农民除外); (3)现役军人; (4)家庭保姆;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建立劳动合同关 系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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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 整的劳动关系是( ) A、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的合同关 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 生的关系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 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 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教程-总论

劳动法教程-总论

二、劳动法的属性 指按照法律部门的分类学说和划分标准, 指按照法律部门的分类学说和划分标准,对劳动 法进行定位。 法进行定位。 理论界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 理论界大致有如下几种看法: 1、公法说 公法说 2、私法说 私法说 3、公法、私法混合说(二元说) 公法、 公法 私法混合说(二元说) 4、第三法域说(社会法法域) 第三法域说( 第三法域说 社会法法域)
四、劳工基本权 劳工(劳动) 劳工(劳动)基本权是劳工权利体系的核心与基 通常决定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劳动法 础,通常决定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劳动法 的宗旨和任务。 的宗旨和任务。 有关劳工基本权的规定一般出现在重要的基础性 法律文件或主干劳动法文件中。 法律文件或主干劳动法文件中。较重要的劳工基 本权有: 本权有: 1、劳工结社权、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劳 劳工结社权、 劳工结社权 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 工三权) 工三权) 2、平等就业权、同工同酬权、禁止使用童工和 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权 同工同酬权、 废除强迫劳动等。 废除强迫劳动等。 3、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 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 我国宪法中的公民劳动权 等。
三、自由协商与国家干预相结合原则 有鉴于劳动关系双方实际地位的天然不平等给 契约自由带来的负面效应, 契约自由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国家干预对契 约自由施以一定程度的限制, 约自由施以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便尽可能实现平 等协商。 等协商。 四、个别协商与集体协商相结合原则 指劳动关系由个别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共同规 制的格局, 制的格局,是平衡当事人双方地位的另一有效 措施。 措施。 五、三方机制原则 指在调整劳动关系时政府、企业、 指在调整劳动关系时政府、企业、工会之间协 调利益关系的机制。 调利益关系的机制。

劳动法课件,第一-四章(概述、历史、法律关系、主体)

劳动法课件,第一-四章(概述、历史、法律关系、主体)

(3)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志 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直接关系到是 否适用劳动法调整的问题,因此劳动关系的认定 具有重要意义。 ▲实质标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劳动合同法》第7条、《关于确定劳动 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形式标志 认定劳动关系,有形式标志一般依形式标志; 无形式标志或者形式标志与实质标志不一致,依 实质标志。
3.特征:
(1)该类关系当事人一般有一方是劳动者或用人单
位,另一方是劳动关系相关人,或者双方均为劳动关系
相关人或用人单位。
(2)它的目的是实现劳动关系。 4.类型 (1)劳动行政关系;(2)劳动服务关系; (3)劳动团体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5.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劳”视角和“雇-雇”
(2)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 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际生活中常见的这类雇佣形式有:家庭雇佣保姆,车 主雇人开车,雇请钟点工等等。 联系: ①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 ②二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 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
益而工作。
区别:
①二者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②发生纠纷时适用法律不同; ③二者所涉及的主体不同(但实践中存在认定方 面的困难与争议):按照《劳动法》及其解释规定,用人
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属于劳 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而《工伤保险条例》 第63条扩大了用人单位的外延,将无营业执照未经依法登记、 备案的单位及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也 纳入了劳动关系的范畴。
5.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 (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主要包括加工承揽关系、运输关系、保管 关系、建设工程承包关系、委托关系等,属于民事关 系,由民法调整。 联系:一方提供劳动力给他方使用,他方支付劳 动报酬。 区别: ①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 ②劳动过程关注点与要求不同; ③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主体不同; ④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

劳动法笔记(自己整理)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西方学者和我国学者对劳动法的解释的共同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

(2)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形成。

(3)劳动法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现代劳动法的起源:1802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一部工厂立法。

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⑴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 A主体:a 劳动者:是指依照劳动法律好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的资格条件:① 年龄:16-18 不能从事有毒有害的工种16 最低劳动年龄 (童工<16 未成年工:16-18 未成年人:<18)②劳动能力:与特定工种相符合的能力条件。

③要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实习生不是劳动者)b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资格,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的类型:劳动者的范围① 企业排除: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适用公务员法② 事业单位农村劳动者(纯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人)③ 国家机关家庭保姆④ 社会团体现役军人⑤ 个体经济组织享有外交特权好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B 客体:劳动行为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②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④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依法与其订立了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满后继续从事工作的人。

第三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等雇佣劳动者的单位。

第四条国家实行劳动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劳动标准、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等制度,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保护未成年人、女工和其他劳动者的特殊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五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建立。

第六条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四)劳动合同内容的补充条款;(五)劳动报酬;(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七)劳动纪律和劳动纠纷处理办法;(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向劳动者明确交付劳动合同副本。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合同:(一)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二)实习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劳动完成情况和工作量、质量,以及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贡献确定工资额。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者其他经济补偿,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正文内容继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劳动合同范本》2.《劳动合同变更申请表》3.《劳动合同终止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在劳动合同基础上。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1、劳动的概念界定:关于劳动的一般含义,我们曾经学习过。

所谓劳动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生产工具,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劳动在人类形成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人类的祖先猿,是经过长期劳动才变成为能制造工具的人。

而且,劳动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地位与作用。

劳动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为前提。

以上这些,都属于是劳动的一般内涵。

然而,我们要了解的《劳动法》上的劳动,除了具有一般意义以外,还有其特定的内涵。

劳动法上讲的劳动,是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

所以,并不是所有劳动都是劳动法上的劳动,比如家务劳动、农民劳动、公益活动中义工的劳动等等,都不是我们这门课程中所讲的劳动。

2、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其发展历史看,首先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它是由工厂法逐步发展而来的。

什么是工厂法?工厂法亦称“工场法”,即资本主义国家关于雇佣劳动的立法,规定工厂内部的劳动时间、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工资福利、集体合同、实施义务教育以及企业主对在生产中致残工人的物质责任、劳动保险等。

工厂法随着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建立而产生。

它是资本主义国家迫于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在工人运动高涨的形势下制定的。

一般认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工厂法是英国议会1802年通过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1833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工厂法草案》。

其后,资本主义各国都相继制定工厂法。

如瑞士和法国于1877年和1892年分别制定了《工厂法》,日本1911年制定《工场法》,于1916年正式实施。

十月革命前俄国的几个重要的工厂法规是:1882年《雇佣童工、童工劳动时间和工厂检察机构法》;1897年的《劳动日法》;1903年《企业主对工人伤残的责任法》和《工厂领班法》;1912年的保险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精简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精简版

劳动法(最新版)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本法旨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现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双方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期满、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除。

在解除劳动合,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

工作时间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时间,劳动者在加班工作时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第二节休息休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一节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确保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工资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岗位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第二节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一节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用人单位还应当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加强劳动安全培训。

第二节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合理安排。

第六章工会组织劳动者有权依法加入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协助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节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劳动法概述

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 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 劳动管理关系、社会保险关系
劳动附属关系 • 职业介绍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 监督劳动法执行关系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 单位与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 工勤人员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劳动者
三、我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除外
公务员、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农村劳动者
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境内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
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广义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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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2000年5月1日与某运输公司签订5年期 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司机,试用期为3个月。 2000年5月7日,单位派李某开车送货,李 某在送货回来的途中为比让一行人,车撞 上路边,造成重伤,医疗终结后,经鉴定, 伤残等级为三级。单位认为李某刚到单位 几天时间,且在试用期内,造成工伤应由 个人负责。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 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 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②将个人承包经营中的劳动关系有条件地 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 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 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 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 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 发生的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分析案例 P6
2.劳动关系的特征
•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 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 使用者)。 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他我结合” • 农村村民的联产承包,个体劳动者的劳动 是否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 广东劳动部门称麦当劳肯德基少付薪水违规 用工 • “政府规定兼职工每小时有7.5元工资,麦当 劳却明显违规,每小时只发4元工资,这样 太不公平了!”在广州某麦当劳餐厅兼职的 大学生小陈最近向本报投诉。 • 肯德基和必胜客所属的百胜餐饮集团广东 市场部经理崔焕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们(兼职工)既不属于全日制用工也不属 于非全日制用工”,而该公司与其所聘的计 时工“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 整范围内”,其工资水平也就根本不受“广 东省非全日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制约。
• 民事关系调整
• (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隶属关系 • 法人或非法人或自然人之间 商品交换
• (2)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 • 劳动过程与条件非单纯的劳动成果的给付 • 劳动成果 瑕疵担保责任?
• (3)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 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提供者自担风险 • (4)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 • 持续定期支付 • 一次性劳务报酬 • 工作岗位正常?与用人单位关系稳定?收 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等
Hale Waihona Puke •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 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 合同。
4.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 (1)《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个体工商户?
•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过程是人与物、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 合作用的过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劳动力与 物化劳动的交换过程) • 劳动者是否对劳动产品承担质量瑕疵担保 责任? • 思考:P7?
•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 双重性质。 • 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 • 劳动力与劳动报酬的交换关系 • • • • 民法原则: 契约自由 契约优先 劳动法原则: 限制契约自由 法定优先 思考 P7 物化劳动成果的交换
•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 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 法执行。 ①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所用工 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职工之间 形成的劳动关系; ③ 其他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 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 • 出版社?医院?学校?
练习:27 选择题
• • • • • 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劳动法的是哪一个? A、企业的党委书记 B、企业的工会主席 C、家庭保姆 D、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
• 下列关于《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 哪些是正确的? • A、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适用《劳动法》 • B、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帮工适用《劳动法》 • C、家庭聘用的保姆适用《劳动法》 • D、乡镇企业的农民工适用《劳动法》
•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肯德基、麦当劳、 必胜客在中国开设的餐厅共达3000余家, 聘用的中国劳工达20万人,其中大多是非 全日制工人(钟点工)。业内人士估计, 该三家快餐企业所聘用的劳工中,大约有 80%约160000人是非全日制工。记者粗略计 算,如果非全日制工每人每小时少发1元钱, 按每人每天工作5小时,每月工作21天计算, 一年下来,这三家餐厅企业每年至少少发 中国劳工约2亿元之巨,如果以每小时少发 2元钱计,则为4亿余元,而这比三家企业 全年向中国交的税还多。
思考:
• 农民工?(乡镇企业?进城务工?) • 退休职工再就业
(4)劳动法的特别适用范围
• ①用人单位不合格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进而被纳入劳动法 的适用范围; • 除了法定的用人单位以外,在现实生话中 还存在着一些用工主体。如非法用工组织、 个人用工等。在界定用人单位范围的同时, 《劳动合同法》对一些不属于法律规定的 用人单位但却涉及用工行为的主体规定了 法律责任。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 一、劳动的概念
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 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劳动法上的劳动为基于契约上义务在从属 的关系所为之职业上有偿的劳动。”
• 在我国内地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专指职 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 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 • (有偿劳动,非无偿、义务劳动) • 劳动的社会性质(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 与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社会关系 • 个体劳动、农民劳动是否属于劳动法上的 劳动?
2005年劳工部
事实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 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 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 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 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分。
• 2002年4月12日至2004年3月11日期间,叶某 通过他人介绍到一家汽车运输公司工作,双 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汽车运输公司分 配叶某驾驶一辆东风汽车进行运输工作。叶 某每天要到公司签到,并接受公司的调度安 排。但两者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3 月18日,叶某驾驶该货车承运货物途中,发 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叶某认为,自己受伤属 于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单位认为 自己仅仅是雇佣了叶某,两者之间不是劳动 关系。双方发生争议。叶某诉至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请求确认自己与汽车运输公司之 间存在劳动关系?
重点提示:
• ①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 公务员 国务院聘用制规定,只要国务 院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 规定执行;聘任制 辞职、辞退及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 • ②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的 或列入国家编制序列的人员,适用公务 员法;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 法; 其他社会团体
有偿劳动 组织性 从属性
案例分析:
• 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由于其技术好,在当地 同类型的企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 2010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司请其帮助维修机 器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 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伤 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王某 认为,自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故,应 当属于工伤,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 给予其工伤待遇;而乙公司认为,王某与其公司 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王某不应当 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因是由于其本人不 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的责任。
劳动法的法律位阶?
三、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中心调整对象, • 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 他一些社会关系。
(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基本的社 会关系
• 1.劳动关系的含义 • 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 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社会劳动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劳动者在集体劳动过程中与其他劳动者之间 发生的关系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产生的关系; 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发 生的关系
二、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 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概念:广义与狭义 一般是从广义上理解和使用的,它包括一个 国家的劳动法典(狭义劳动法)和与劳动法 典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劳动法规和规章。
• 劳动立法体系: • 1995.1.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2008.1.1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 • 2008.1.1实施的《就业促进法》 • 2008.5.1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2011.7.1实施的《社会保险法》 • 《残疾人就业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规 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解释》《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争议:
• 1.企业法定代表人? • 2.有企业经管理决策权的高层管理人员? • 3.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 10、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 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 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 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 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 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 11、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 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 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 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 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 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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