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00多次的“官场不倒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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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00多次的“官场不倒翁”
作者:武军垒
来源:《检察风云》2012年第16期
在河南省周口市,束子成屡次出名。

2011年,这个“官场不倒翁”终于被拉下马来。

在河南省周口市,束子成屡次出名。

2002年,中办、国办对13起涉农负担恶性案件进行通报,时任沈丘县县长的束子成被党内警告。

几个月后,因防治“非典”工作领导不力,束子成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时隔不到一年,束子成被任命为周口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1年,这个“官场不倒翁”终于被拉下马来。

接群众举报束子成贪污受贿后,周口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

2011年6月21日,束子成因涉嫌受贿被周口市公安局刑拘。

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周口市公安局于7月5日对其实施逮捕。

同年12月13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者不拒“细水长流”
时年52岁的束子成是河南省项城市老城乡人,大学毕业后,他步入仕途。

1998年,束子成担任沈丘县县长,2002年初,他担任沈丘县委书记。

2004年3月,担任周口市水务局局长。

与别人的“大手笔”不同,束子成受贿是“慢火”。

不管是在县领导任上,还是在水务局局长任上,他讲究的是“细水长流”。

他担任沈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时,可谓权倾一方。

从1998年开始,过节时,不断有下属来“看望”,干部调整前,也有一些干部来他办公室“谈心”。

他们都是有备而来,每次行贿的金额从2000元到上万元不等。

某乡镇领导崔某为了和他培养感情,在束子成的办公室先后5次送去现金1.5万元。

第一次送钱时,忐忑不安的崔某把装有几千元现金的信封塞给束子成,见他推辞一番后便收下了,心想看来此人以后可多多培养感情。

在束子成的关照下,崔某获得了升迁。

此后,崔某屡试不爽。

沈丘县的一些乡镇干部和县直机关干部也深谙此道,他们借汇报工作为名,到其办公室行送礼之实。

2001年底,为了让担任县长的束子成在干部调整时给予照顾,在束的办公室内,郭某奉上一万元后,说明了来意。

束子成当场答应了,之后郭某如愿以偿。

一位姓马的干部和一位姓王的干部分别12次向束子成行贿,金额各达3.4万元。

在行贿的27人中,次数最少的是3次,一般都在5次以上,其中行贿10次以上的占8人。

据统计,在此期间,束子成共收受27人的188次贿赂,金额近70万元。

仕途跌宕几番沉浮
其貌不扬的束子成,在仕途上几番沉浮。

2002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发生在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的13起涉农负担恶性案件进行通报,其中有沈丘
县周营乡农民李建华服农药身亡案。

经调查核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县长(这时任县委书记)束子成、原副县长陈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这年4月28日,沈丘县留福镇皮营村农民王某,从北京一家医院打工辞职返乡后,5月1日被确诊为“非典”病例。

在此期间,沈丘县委、县政府及县“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未能及时对王某的行动进行监控,没有对与王某接触过的人员全部采取果断的隔离措施,也没有对王某所乘坐的公交车、三轮车及乘客认真排查控制。

在上级领导的过问下,5月2日上午,沈丘县才开了一次县四大班子会议,通报了一下情况。

5月6日,经周口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防非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束子成的沈丘县县委书记职务、刘某的沈丘县县委副书记职务,刘某的县长职务任免按法定程序办理。

在当时,这是河南省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处理的最高级别的官员,而且还是一个县的党政一把手双双下马,在河南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常人看来,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的束子成,仕途堪忧。

但让人诧异的是,第二年3月,赋闲在家的束子成又被任命为周口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

竞相行贿财如水来
从表面上看,在担任周口市水务局局长的7年间,束子成工作勤勉,政绩颇佳。

上任伊始,他提出打造“民生水利”。

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周口市水务局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管建模式。

水利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07年6月和9月两次来周口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原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等领导曾多次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上表扬周口,省里连续两年在周口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

2009年,束子成成为周口市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县处级干部。

但这7年间,束子成贪欲不止。

他共收受贿赂251次,涉贪金额80多万元。

周口市辖八县一市两区,除了一个县和一个区外,其他的水务局局长都多次向其行贿。

从2004年中秋节到2010年上半年,商水县水务局局长惠某先后10次送给束子成现金1.1万元,西华县水务局局长张某先后18次向束子成行贿,金额达9.2万元。

项城市水务局局长刘某15次向其行贿7.5万元。

川汇区水务局局长晋某向其行贿17次,金额达4.3万元。

鹿邑县水务局局长丁某10次行贿5.3万元,郸城县水务局局长刘某8次行贿3.8万元,淮阳县水务局局长马某7次行贿3.4万元,扶沟县水务局局长张某17次向其行贿7.7万元。

周口市水务局下属的橡胶坝管理所、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工程局、防汛通信中心、水利职工学校、贾河管理处、水利勘测设计院、水利推广站、水利监察支队等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多次向其行贿。

周口市节水办主任郁某15次行贿5.4万元,周口市水利职工学校负责人张某14次行贿3.4万元,周口市水利工程局局长谢某11次行贿4.4万元……
“红杯”评比又捞油水
河南省开展的“红旗渠精神杯”(以下简称“红杯”)竞赛活动,是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内容的评比活动,从1990年开始,每年春季评比一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进行表彰。

时任周口市水务局局长的束子成,每年都要带人进行评比检查。

2005年春季,束子成带领评比检查组来到沈丘县。

县水务局局长郭某为了让束子成在评比中给予关照,在其下榻的宾馆送给他现金5000元。

为了让束子成在“红杯”评比中给予关照,其他的县水务局局长的做法也如出一辙。

时任西华县水务局局长的张某,于2006年、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春季四次送给束子成现金3万元。

扶沟县水务局局长张某在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次送给束子成现金1.5万元。

2005年春季,项城市水务局局长刘某在束子成下榻的宾馆送给他1万元。

淮阳县、鹿邑县水务局的负责人也分别向其行贿1万元。

受贿后,束子成均答应在“红杯”赛中,给予照顾。

周口市人口上千万,作为市水务局局长,束子成掌握着水利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大权,他成了一些人眼中的“香饽饽”。

2006年上半年,商水县辖区的李埠口乡划归川汇区管辖,商水县水务局长惠某和县沙河修防段负责人娄某为了争取河堤上的树木等附属物的补偿,送给束子成2万元。

在束的安排下,市水务局以该段河堤附属物补偿款的名义,拨付给商水县沙河修防段10万元。

2007年下半年,惠某和娄某为了承接市水利工程局在商水县的两个工程,如法炮制,又在束的家中,惠某将5万元送给他。

在束子成的“过问”下,惠某和娄某如愿以偿。

在所有行贿者中,行贿次数最多、时间最长、金额最多的是沈丘县水务局局长郭某。

为了沈丘县沙河槐店闸交通桥加宽工程,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在束的办公室,沈丘县水务局局长郭某送给束现金2万元。

事后,束为该工程提供了方便。

2008年下半年,束子成去沈丘检查工作,在提到修建该县某乡的一座桥梁时,束子成提出给沈丘解决50万元的修桥资金。

作为回报,晚饭后,郭某拿着5万元来到了宾馆,交给了束子成。

从1998年中秋节到2009年中秋节期间,郭某先后19次行贿,金额达16.1万元。

满口廉政频触红线
在周口市水务局的各种会议上,谈起廉政,束子成慷慨陈词。

2009年2月17日,在周口市水务局召开的全市水利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束子成要求大家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筑牢防线,做到心底无私。

同年4月10日,周口市水务局机关全体同志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集中收看了《人生的败笔——王有杰受贿案警示录》教育片。

案发前,王有杰曾任漯河市委书记,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法院查明,1994年至2005年,王有杰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3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89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7年,法院判处王有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看完教育片后,束子成以案说法,言辞切切,听者动容。

他要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以王有杰为戒,警钟长鸣,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干部、资金、工程安全。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会上一脸严肃,高谈廉政的束子成却因受贿而站在了被告席上。

检方指控,束子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束子成辩称,起诉书中指控2006年自己收受师某1万元不属实。

在受贿的157万元款项中,119万元属于逢年过节,人情交往所送的钱,未给送钱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中,到省里跑项目、争取资金花去19万元,协调“红杯”竞赛活动花去7万元。

另外,自己为家乡捐款12万元,一部分钱上缴廉政账户了,上缴廉政账户的钱不应计入犯罪数额。

法院查明,束子成于2010年2月9日和6月3日,两次向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账户上缴受贿款1.6万元和8万元,依照规定,应当从指控的犯罪数额中扣除。

法院最后认定,被告人束子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人民币146.4万元,购物券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师某向其行贿1万元,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不予采信。

2012年5月27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束子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罪所得赃款14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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