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沉降观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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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是工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用于监测土地表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着重规范观测的方法、仪器设备、观测点的选择、数据处理等各方面,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观测方法1.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施工过程中的土体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数学模型法等。

2.观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需要进行连续观测。

二、仪器设备1.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和稳定可靠的特点,能够满足观测的要求。

2.仪器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有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

三、观测点的选择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工程部位,以及周围的监测点。

2.观测点应具备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沉降情况。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1.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包括观测点的坐标、沉降量等数据。

2.观测数据应进行校正和修正,排除仪器误差和环境因素的干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绘制相关图表和图像,以便于观察沉降趋势和变化规律。

五、观测报告1.观测报告应包括沉降观测的目的、观测方法、观测点的选择、仪器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和分析结果等内容。

2.观测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科学性,必要时还应提出相关改进和建议。

总之,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沉降观测提供了详细、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才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观测数据,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保障。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 或 S05 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 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 15-30 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沉降观测规范:
1. 观测点的选择:观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监测区域的沉降情况。

观测点
应选择在土地沉降较为显著的区域。

2. 观测仪器选择:应选择高精度的沉降仪器进行观测。

观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实
际要求,并且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3.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至少包括建设前、期间和建设后的阶段。

观测时间应长达数
年以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

4.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建议每月观测一次。

在建设期间,
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5. 数据处理与分析:观测数据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采集、校正、滤波
和拟合等步骤。

应采用合适的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以得到准确的沉降结果。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备份。

观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编制
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仪器校准、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7. 观测误差控制:应采取措施降低观测误差,包括仪器的校准、环境条件的控制、操
作人员的培训等。

观测误差应根据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请注意,这些规范仅为一般性建议,实际的沉降观测规范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进行沉降观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准确规范。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1、沉降观测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要求,满足当地政府法律法规要求。

2、沉降点的埋设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埋设,沉降观测应有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观测,并要有针对性的观测方案。

3、沉降观测的测量,应使用精密水准仪或全站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

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4、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测量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5、沉降观测应符合设计要求,本工程最大沉降量为80mm,每层施工完毕后均应观测,应有不少于3个的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6、沉降观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应明确首次测试、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使用阶段的沉降观测的具体做法,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使用阶段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7、沉降观测点应做好保护,有具体的保护措施,在方案中明确。

8、沉降观测过程中应采用相同的图形和观测方法、采用固定的仪器、固定的观测人员。

9、工程竣工观测资料整理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每次沉降观测成果,整理相关资料。

认真分析沉降情况,出现异常时采取措施。

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有关沉降观测资料:A、沉降观测成果表;(测量施工记录、垂直位移成果表)B、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C、沉降量――时间――沉降速度(s-t-v)曲线图;D、沉降量――时间――荷载(或加载楼层数)(s-t-v)曲线图;E、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相邻沉降点影响曲线图F、沉降观测技术报告;G、观测工作方案。

沉降观测资质要求标准

沉降观测资质要求标准

沉降观测资质要求标准?
答:沉降观测资质要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沉降观测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例如土木工程、地质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观测人员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观测设备:进行沉降观测需要使用专业的观测设备,例如自动水准仪、变形仪等。

这些设备需要具备高精度、高灵敏度等特点,并且需要经过校准和检验。

3. 观测环境:进行沉降观测需要选择合适的观测点位,并且保证周边环境稳定。

例如,在城市中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避免地铁、桥梁等工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干扰。

此外,不同级别的沉降观测资质对观测的要求也不同,主要从建筑面积、层数、高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甲级单位无限制,乙级单位要求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丙级单位要求总建筑面积30万m2以下,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不得承担精密工程测量。

丁级单位要求总建筑面积20万m2以下,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沉降观测资质要求标准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规定文件。

在进行沉降观测时,应选择合适的资质单位,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环境,以保证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沉降观测资质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应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沉降观测招标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招标技术要求

沉降观测招标技术要求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的一项重要技术,用于监测土地或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在进行沉降观测招标时,技术要求包括观测装置、观测方法、数据处理及报告编制等方面。

以下是关于沉降观测招标的技术要求,供参考:1.观测装置要求:沉降观测装置应具备高灵敏度、高分辨率、高精度的特点,能够实时监测目标物体的沉降情况。

观测设备应采用合适的传感器,能够进行高精度测量,并具备抗干扰能力。

观测装置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也应是技术要求的一部分。

2.观测方法要求:沉降观测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如重力法、全站仪法、GNSS法等。

招标要求应明确所使用的观测方法,并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观测方法应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如观测时间间隔、观测点的布设等,并能够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数据处理要求: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应包括数据的收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等过程。

招标要求应明确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流程,并要求数据处理结果满足相关的精度要求。

数据处理过程应具备自动化和标准化的特点,能够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4.报告编制要求:沉降观测的报告应详细记录观测过程、观测结果和数据处理情况,并对沉降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招标要求应明确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并要求报告具备清晰、准确、科学的特点。

报告还应具备可读性和易于理解的特点,便于相关人员进行后续决策和应对措施的制定。

5.相关要求:除了上述的基本技术要求外,招标还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质、工作经验、技术人员的资质等。

招标还可以要求投标方提供一定规模的参考工程,并对其进行评估。

总之,沉降观测招标的技术要求应涵盖观测装置、观测方法、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方面,能够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提供清晰、科学的观测报告,为相关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示意图内容为: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准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

1)水准基点的设置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

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的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水准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

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

水准点埋设须在基坑开挖前15天完成。

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和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2)沉降观测点标志测定建筑物或构筑物下沉的观测点,可根据建筑物的特点采用各种不同的类型。

观测点标志上部应为突出的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观测点标志本身应牢固。

沉降观测点应及时埋设,沉降观测点标志应安设稳定牢固,与柱身或墙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能在标志上部垂直置尺。

3)沉降观测点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观测点的布置,应按能全面查明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沉降的要求,由设计单位根据地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建筑结构的特点确定。

砖墙承重的各观测点,一般可沿墙的长度每隔8~12m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上。

当建筑物的宽度大于15m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框架式结构的建筑物,应在每一个桩基或部分桩基上安设观测点。

具有浮筏基础或箱式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周边设置。

新建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处两边,都应设置观测点。

烟囱、水塔、油罐及其他类似的构筑物的观测点,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沉降观测点具体布置位置,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确定。

对设计未作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作沉降观测的建筑或构筑物,其沉降观测点布置位置则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确定。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1.观测目标和范围:
2.观测周期:
3.观测方法和仪器:
4.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变形特征,应避免遮挡干扰和地质条件差异。

观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上,并确保能够同时观测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沉降。

5.数据采集与处理:
观测数据应定期采集并储存,以便后期的比对和分析。

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校正和数据分析等步骤。

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6.观测报告:
7.安全措施:
总之,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和使用的重要准则。

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修复措施,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建筑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肉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

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再就是,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要求

5.1 建筑物沉降观测一、5.1.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1.2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确定。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外、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1.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用于宾馆等高级建筑物)等型式。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

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C次表C.0.1条规定执行。

5.1.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2.2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1.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要求

关于沉降观测的说明现场准备:1、布点: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沉降观测方案(主要是定点,观测不少于5次)。

2、提供沉降观测示意图三份,要求A4。

3、基准点做法:用长度不少于2m、直径不小于φ20的钢筋深埋,上部浇筑不小于500*500*500mm砼,要求钢筋伸出砼表面约2cm。

原则:确保基准点稳定,便于观测,施工中注意保护,如基准点妨碍施工须移动的,请提前通知中心进行必要的观测,做好善后工作。

4、螺栓应出砼柱约1cm,高度应方便观测,与自然地面的高差宜不大于1.7m,螺栓与基准点的高差不得大于1.8m。

如有外挂大理石的领取25cm长的螺栓。

5、观测前提前在大厅外检预约单上登记。

流程示意图:规范参考: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特点确定。

点位宜设在下列位置:l、建(构)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地基处理,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伸缩缝处的两侧,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3、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 框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4、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5、多层砌体房屋外纵墙间距6-10m横墙对应墙端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7、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一、沉降观测的目的通过对多期的观测数据分析,推断建筑变形的发展趋势,获取可靠的变形信息,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注:变形:建筑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的现象。

可分为沉降和位移两大类。

沉降指竖向的变形,包括下沉和上升。

二、建筑沉降观测建筑沉降观测: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参照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三、沉降观测点标志(沉降观测钉)的安装1.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施工监测与观测的相关要求,注意图纸上要求的埋入深度及伸出长度。

2.符合规范要求(1)沉降观测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宜高于室内地坪(±0面)0.2~0.5m为宜。

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2)标志埋设前,要与建设、监理、设计进行沟通,了解建筑外墙装饰方式和使用的材料,并提前考虑建筑外墙装饰后要能够继续观测,使沉降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不被破坏。

3.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志(1)规范上的(2)项目上常见的临时观测标志:最终完成效果:四、沉降观测的方法及仪器1.沉降观测等级(精度等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对于建筑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的精度不应低于三等。

(以设计图纸上明确要求为准)2.观测工具:水准仪,全站仪等3.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采用水准测量、静力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

(1)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2)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3)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4.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规范要求:5.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a.固定观测人员b.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c.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d.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五、沉降观测数据处理1.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沉降观测是一种用来监测土地或建筑物沉降变形的测量方法。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以及观测要求对于正确获取沉降变形信息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沉降观测点设置与观测要求。

一、沉降观测点设置1.观测点的选择在选择观测点时,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或地基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需要选择在可能发生沉降变形的地区。

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具体要求而定,它们应能够有效覆盖整个工程或建筑物。

2.观测点的布设观测点布设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在需要监测的区域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线、网格或等距离方式布设观测点。

观测点之间应保持距离适当,以便于后期分析。

3.观测点的编号与标识为了方便管理和数据处理,每个观测点都需要进行编号和标识。

编号方法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但最好使用简单明了的方式。

观测点的标识则可以使用铭牌、红色喷涂或其他方法来进行。

二、沉降观测要求1.观测周期沉降观测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观测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观测。

2.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可以采用传统的水准测量方法或现代的全站仪等测量方法。

观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记录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保留,以备后期分析和处理。

观测记录包括观测日期、观测点编号、观测数值等内容。

通常可以使用记录表格、数据采集设备或电脑等方式来进行数据记录。

4.观测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测量精度在毫米级别。

为达到此要求,应在进行观测前进行精密调校和校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消除误差和提高测量精度。

5.观测环境要求沉降观测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观测点周围应保持相对平稳的环境,避免土地移位、振动或其他干扰因素。

6.观测结果分析与评价观测数据获取后,应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价,以确定沉降变形的情况和趋势。

可以使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绘制沉降等值线图、变形曲线图等图表,以便于后期的工程设计和调整。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

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

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较长期的系统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的做到四定:1、固定的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2、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3、使用固定的水准点;4、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对于一般精度要求的沉降观测,要求仪器的望远镜放大率不得小于24倍,气泡灵敏度不不得大于15′′/2mm(有符合水准器的可放宽一倍)。

可以采用适合四等水准测量的水准仪。

但精度要求较高的沉降观测,应采用相当于N2或N3级的精密水准仪。

确定沉降观测路线并绘制沉降观测路线图在进行沉降观测时,因施工或生产影响,造成通视困难,往往为寻找设置仪器的适当位置而花费时间。

因此对观测点较多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前,应到现场进行规划,确定安置仪器的位置,选定若干较稳定的沉降观测点或其他固定点作为临时水准点(转点),并与永久水准点组成环路。

最后,应根据选定的临时水准点、设置仪器的位置以及观测路线,绘制沉降观测路线图,以后每次都按固定路线观测。

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沉降测量,不仅避免了寻找设置一起仪器的麻烦,加快施测进度,而且由于路线固定,比任意选择观测路线可以提高沉降测量的精度。

但应注意必须在测定临时水准点高程的同一天内同时观测其他沉降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的首次高程测定沉降观测点首次观测的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进行比较的根据,如初测精度不够或存在错误,,不仅无法补测,而且会造成沉降工作中的矛盾现象,因此必须提高初测精度,如有条件,最好采用N2或N3类型的精密水准仪进行首次高程测定。

同时每个沉降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进行两次观测后决定。

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1、观测应在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2、仪器离前、后视水准尺的距离要皮尺丈量,或用视距法测量,视距一般不应超过50m。

前后视距应尽可能相等;3、前、后观测最好用同一根水准尺;4、前视各点观测完毕后,应回视后视点,最后应闭合于水准点上。

沉降观测的精度及成果整理沉降观测的精度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钢筋砼框架结构及地基土之不均匀的重要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高差测定的允许偏差为±1mm(既仪器在每一测站观测完前视各点以后,在回视后视点,两次读数之差不得超过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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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建筑施工中沉降观测存在的问题
当前建筑施工中对沉降观测的认识,一般都不够重视,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建筑设计部门在设计图纸上没有沉降观测方面的要求或明确的图示标注;二是观测点的设置不符合规定;三是观测的时间不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四是沉降观测记录弄虚作假或凭空填报;五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按规定要求继续进行必要的沉降观测。

二、如何做好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一)端正思想认识。

沉降观测在建(构)筑物的施工乃至使用过程中是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对于地基软弱或者不够稳定的地区,或者建 (构)筑物上部荷载与自重较大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在具体操作上需按规范要求精心进行。

(二)建筑设计部门必须按设计规范严格要求,在施工说明或施工图中标明沉降观测的观测点、观测数量和时间。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认真操作,严格把关。

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正确合理
(1)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8米至10米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两侧。

当建筑物宽度大于1米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具有浮筏基础的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周边位置。

(4)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两边应设置。

(5)烟囱、水塔、油灌等其他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6)埋入墙体的观测点,材料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元钢,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钢筋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

2.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适当
对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和4层及以上的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第一次观测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进行。

然后,在第三层观测一次,三层以上时各层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一次。

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每二层观测一次,竣工后再观测一次。

3.水准点的确定要稳妥
水准点是对各观测点沉降的基准点,一定要选定相对固定的稳定的其他建筑物、岩基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2个。

4.观测仪器及观测方法要讲究
(1)观测沉降的仪器应采用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水准仪和钢水准尺进行。

(2)观测时应固定人员,并使用固定的测量仪器和工具。

(3)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

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毫米。

5.沉降观测的图示与记录要精细
完成沉降观测工作,要先绘制好沉降观测示意图并对每次沉降观测认真做好记录。

(1)沉降观测示意图应画出建筑物的底层平面示意图,注明观测点的位置和编号,注明水准基点的位置、编号和标高及水准点与建筑物的距离。

并在图上注明观测点所用材料、埋入墙体深度、离开墙体的距离。

(2)沉降观测的记录应采用建设部制定的统一表格。

观测的数据必须经过严格核对无误,方可记录,不得任意更改。

当各观测点第一次观测时,标高相同时要如实填写,其沉降量为零。

以后每次的沉降量为本次标高与前次标高之差,累计沉降量则为各观测点本次标高与第一次标高之差。

(3)房屋和构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应不大于地基允许变形值,可参见设计规范具体规定。

沉降观测资料应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用户或房屋开发商在建(构)筑物沉降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并建立档案。

如沉降量超过规范和设计要求,则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只有这样,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才能为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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