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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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保障停车场运营的有序进行,维护市民合法权益,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依法向停放车辆主办方或停车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停车服务收费。

第三条停车场收费方式可以包括时间收费、次数收费和包月收费等形式。

第四条停车场收费标准应根据停车场地理位置、停车场等级、停车场服务设施、区域经济实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

第五条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调整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停车场应设置固定收费岗亭,并采用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收取停车费。

第七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监督和解释。

第二章停车场收费管理第八条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时应提供有效的交费凭证,包括停车票等。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岗亭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停车车辆能够顺利缴费并离开停车场。

第十条停车场应配备有效的计费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每辆车辆的停放时间和收费金额。

第十一条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时,应及时为驻停车场车辆提供发票和收据。

第十二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指定特定人员负责发票和收据的保管,确保有效的开票和结算工作进行。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时间、退费办理程序等信息,便于停车车辆及时了解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停车场计费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停车费计算、收费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随时提供计费信息查询服务,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投诉。

第三章收费纠纷处理第十六条若停车车辆对停车费有异议,应及时与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车辆主办方的申诉,及时予以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若车辆主办方对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启动投诉处理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1〕1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昆山市是一座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停车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维护市民停车秩序,昆山市政府制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昆山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市民和来昆山旅游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昆山市的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类,路边停车和停车场停车。

对于路边停车,按照不同区域划分了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市中心区和郊区两个大类。

市中心区的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一般按照每小时收费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停车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而在郊区,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一般按照每次停车收费来计算,也有一些地方是免费停车的。

其次,对于停车场停车,昆山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停车时间来计费的,一般分为半小时计费和小时计费两种方式。

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会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规模、设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为统一,市民和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停车场。

除了收费标准之外,昆山市还对停车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禁止在禁停区停车,否则将会被处以罚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一经发现将会被强制移车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市民和来昆山旅游的朋友能够有序停车,方便出行。

总的来说,昆山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维护停车秩序,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

希望市民和游客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停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同时,也希望市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提高停车服务水平,让市民和游客能够享受更便利的停车体验。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昆山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一些帮助。

希望大家在昆山的出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停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昆山成为一个更加宜居、宜游的城市。

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停车收费),是指本省范围内依法依规设立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的经营管理者,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设施包括公共停车设施、专用停车设施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设施,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专用停车设施,是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停车泊位。

第五条按照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停车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前期(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车库、道路、场地的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前款规定外,其他依法依规设立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下列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一)依法施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二)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政务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学校、医院、公共体育文化等事业单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四)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五)公安、交通等部门指定的因交通事故(故障)、交通违法等原因被依法强制机动车停放的停车设施;(六)举办大型活动依法设立的临时停车设施;(七)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1. 收费标准:停车场可以自行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在依法履行申报、公示等程序后执行。

2. 收费项目:停车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车费用的分类收费。

常见的收费项目包括按小时收费、按天收费、按月收费等。

3. 收费方式:停车场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电子支付(如手机支付、刷卡等)的方式收费。

4. 收费时间:停车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停车收费的时间段,如白天全天收费、夜间免费或减免费用等。

5. 公示:停车场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或变更收费项目前,应当提前公示一定期限。

公示内容应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时间、支付方式和停车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6. 收费管理:停车场应当配备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和规范。

7. 执法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停车收费的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 违规处罚:停车场应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罚制度,并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超时停车、非法占用停车位等。

9. 收费发票:停车场应提供停车收费发票,确保用户的交费记录真实可信。

以上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可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

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相关信息。

昆山停车场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场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场收费标准在昆山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市民和车主们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

毕竟,停车费用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成本,也直接影响到停车场的利润和管理。

因此,昆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制定合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首先,对于居民停车场,昆山市政府制定了一些基本的收费标准。

对于小区停车场,通常会根据车位的大小和位置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小时计费的,比如每小时5元或10元不等。

而对于居民停车证持有者,通常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每月固定收费,或者购买季度、年卡等方式来减少停车成本。

其次,对于商业停车场,昆山市政府也有相关规定。

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周边交通情况、停车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会比居民停车场略高一些,因为商业停车场通常会提供更多的便利设施和服务。

比如,一些商业停车场会提供代客泊车、24小时监控、充电桩等服务,因此收费标准会相应调整。

此外,对于临时停车场,昆山市政府也有相关规定。

临时停车场通常是指一些临时性停车点,比如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

对于这类停车场,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停车时间来计费的,比如每小时5元或10元不等。

同时,也会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和周边交通情况来调整收费标准,以保证停车场的正常秩序和市民的出行需求。

总的来说,昆山市政府一直在努力制定合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昆山市政府会充分考虑市民的出行成本、停车场的管理成本、以及市场供需情况,力求制定出合理、公平的收费标准。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能够理解和支持相关政策,共同维护好昆山市的停车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停车环境。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昆山市停车收费标准是市民和车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针对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不仅需要考虑到市民的停车需求,还需要兼顾城市交通管理的整体规划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因此,昆山市政府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制定,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根据昆山市政府的规定,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分为道路停车和停车场停车两种情况。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间计费,具体标准如下,在市区主干道和繁华商业区道路停车,首小时收费5元,续时每小时增加3元;在其他城市道路停车,首小时收费3元,续时每小时增加2元。

而在停车场停车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和设施等级来定,一般而言,地下停车场收费相对较高,而郊区地面停车场收费相对较低。

在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时,昆山市政府充分考虑了市民的停车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力求让停车收费标准合理公平。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停车收费的监管,确保停车收费的合法合规。

对于一些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政府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除了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外,昆山市政府还积极推进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停车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停车收费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停车服务。

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区域市民的停车需求。

总的来说,昆山市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政府将继续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监管,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服务。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13,电子邮箱:。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____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____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停车场所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

(三)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主体应当是具备相关资质的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遵循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价格合理、公平、公正。

3.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院内、场内、路边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并在停放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4.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所的不同级别、设施设备、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

5.收费单位应当采取防止无证经营、乱收费和涨价等不文明行为的措施,确保停放服务收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6.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收费方式可以包括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提供发票或者收费凭证。

7.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应当公示,以便用户了解和选择。

8.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停车场所的监管和安全管理,确保用户财产的安全。

9.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收取违停费用,并采取相应的扣款、拖车等措施。

10.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以上规定仅作为参考,具体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法规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停车场管理秩序,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设有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商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

第三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依法履行收费管理职责,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公告的收费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变动或增加额外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车主提供优质的停车场服务。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区内的所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市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收费第四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根据车辆类型、停放时长、停放地段等因素进行分类收费。

第五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分为道路停车和地下停车两种形式。

第六条道路停车的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停放时长进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市政府规定。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根据地下停车场的位置、设施等条件进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地下停车场管理方制定,但需报市政府备案。

第八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应公示于停放场所。

车辆停放服务管理方应向车主开具停放服务收费凭证。

第三章管理第九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机构由市政府指定。

第十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机构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收费违规行为时,有权要求相关停车场整改,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机构应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停车场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收费征管、收费违规情况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停车场,监督机构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第十三条随着市区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车辆停放需求也在增加,收费管理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共计1200字。

这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市民和车辆的停车权益,维护市区停车秩序。

办法对车辆停放收费进行了分类,包括道路停车和地下停车,收费标准由市政府和地下停车场管理方制定。

办法还设立了监督机构,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对严重违反管理办法的停车场,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管理办法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保障城市交通运行秩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停车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便利的原则,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公众利益。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依法进行,维护政策稳定性、计费标准合理性和运行安全性。

第五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主体,具有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查处违规收费等职责。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六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市场调查和实际情况制定,参考以下要素:(一)停车场位置、规模和等级;(二)服务设施的质量和配套程度;(三)道路交通状况和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

第七条收费标准应分为不同时间段和车型进行核定,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八条对长期停放车辆,应制定特定收费标准,防止车位资源被长时间占用。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九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式应包括现金收费、电子支付和预约支付等方式。

第十条收费方式应向用户提供选择,确保用户支付便利且支付手段多样化。

第四章收费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加强对停车场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对未履行费用收缴义务、违规提高收费标准、恶意拖欠运营费用等行为,应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收费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公示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收费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和管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停车场经营企业未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以及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企业恶意拖欠运营费用的,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同时可以吊销停车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对违规收费、拒不退还超额收费的停车场经营企业,由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一、停车收费范围。

昆山市停车收费标准适用于市区内的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

停车场包括室内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路边停车位指的是市区内的道路两侧划有停车线并设置了停车收费标识的区域。

二、停车收费标准。

1. 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长来计费,具体标准如下:小型车(轿车、小型SUV等),首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封顶费用为30元/天。

大型车(SUV、MPV等),首小时8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3元,封顶费用为50元/天。

2. 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室外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同样按照停车时长来计费,具体标准如下:小型车(轿车、小型SUV等),首小时3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封顶费用为20元/天。

大型车(SUV、MPV等),首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封顶费用为40元/天。

3. 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

路边停车位的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长和不同区域来计费,具体标准如下:市中心繁华区域,首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封顶费用为30元/天。

市郊较为冷清区域,首小时3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封顶费用为20元/天。

三、特殊车辆收费标准。

1. 残疾人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停车,但需在指定区域停放。

2. 公交车、出租车,凭有效证件免费停车,但需在指定区域停放。

3. 电动车、摩托车,按照小型车收费标准计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超时收费,停车时长超过半小时按照加收标准计费,封顶费用为一天的停车费用。

2. 长期停车,停车场提供长期停车服务,可根据需求选择包月或包年停车服务,费用较为优惠。

3. 支付方式,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均支持现金支付和移动支付,方便快捷。

以上即为昆山停车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市民和车主在停车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同时,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的管理部门也将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停车体验,为市民和车主提供更加便利的停车环境。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以下简称“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山实际,对《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政规〔2015〕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2号)规定,“修订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2016年12月,省物价局、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

2017年12月,苏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服字〔2017〕128号)。

国家、省、苏州相继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做好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与上级最新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对原《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三)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连年攀升,停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统计年鉴反映,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数量达59.52万辆,较2014年底36.95万辆增长61.1%。

在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合理使用,可以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中心区域机动车流量,提高道路通行速度,适当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提高停车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市民和停车场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包括计时收费标准、包时包天收费标准和其他特殊收费标准等。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先进的停车收费系统进行收费,并及时提供电子票据。

第五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停车场环境的良好、安全和地面卫生,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章停车收费标准第六条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公开,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向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法办理,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提前15天向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保证公众知情权,依法合理合法。

第九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将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布,并对社会公众提供申诉渠道。

第三章停车缴费方式第十条停车缴费方式应当多样化,便于市民选择和使用。

第十一条停车缴费方式应当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方式。

第十二条停车缴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并向公众公示。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三条停车场基本设施应当齐全,包括停车位标示、指示牌、导向设施等,以方便车辆停放和行车流线的合理引导。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制定规范的停车场规则,包括停车时间限制、禁止存放违禁物品等,提醒车主合法停车和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收费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停车缴费和安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昆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以下简称“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山实际,对《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政规〔2015〕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2号)规定,“修订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2016年12月,省物价局、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

2017年12月,苏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服字〔2017〕128号)。

国家、省、苏州相继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做好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与上级最新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对原《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三)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连年攀升,停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统计年鉴反映,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数量达59.52万辆,较2014年底36.95万辆增长61.1%。

在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合理使用,可以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中心区域机动车流量,提高道路通行速度,适当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昆山市是一座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城市,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停车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促进城市交通秩序,昆山市制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首先,针对不同地区的停车场,昆山市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市中心地段的停车场收费会相对较高,而郊区或者偏远地区的停车场收费则相对较低。

这样的差异化收费标准,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引导车辆停放,避免市中心地段的拥堵情况,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利用城市的停车资源。

其次,昆山市还根据停车场的设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停车场设施越完善、服务水平越高的,收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例如,配备了智能停车系统、提供了24小时安保服务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而一些简易的露天停车场,其收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这样的差异化收费标准,一方面能够激励停车场提升设施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停车需求。

此外,昆山市还对停车时间进行了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般来说,停车时间越长,收费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市民和游客在选择停车场停车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停车时间合理选择停车场,以免产生额外的停车费用。

这样的收费标准,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利用停车资源,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引导市民和游客合理规划停车时间。

总的来说,昆山市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合理的,能够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促进城市交通秩序。

市民和游客在选择停车场时,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及停车时间合理选择,以免产生额外的停车费用。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停车收费标准,共同维护城市的交通秩序,共建美好的昆山城市。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意义】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包括公共停车设施、专用停车设施经营者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场地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一)公共停车设施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楼)、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库、楼)等。

(二)专用停车设施是指为本单位、本住宅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库、楼)、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

(三)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经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定价方式】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1. 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2. 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营运等原因被依法扣留、扣押、拖移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以下简称指定停车场)。

(二)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2. 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3. 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体中心、艺术中心,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活动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4. 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昆山停车费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费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费收费标准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

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是指在昆山市范围内对停车场、停车位等停车设施进行收费的规定。

根据《昆山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昆山市对停车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停车市场秩序,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昆山市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对于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根据其位置、区域、停车时长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城市停车资源,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其次,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还涉及到不同时间段的收费规定。

通常情况下,白天和夜晚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是不同的,白天的停车费一般会略高于夜晚的停车费。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另外,昆山市还对特殊车辆的停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残疾人车辆、公交车辆等特殊车辆,昆山市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者制定特殊的收费标准。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度。

此外,昆山市还对停车费的收费方式进行了规定。

通常情况下,停车费可以通过现金、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

这样的做法方便了市民的停车缴费,也提高了停车场的管理效率。

最后,昆山市还对停车费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对于违规停车、逃费等行为,昆山市会根据《昆山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停车市场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停车市场秩序,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昆山市将会建设更加便捷、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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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13,电子邮箱:***************。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

停车场业主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规定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七、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一)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道路设置的停车泊位;(二)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营运等原因被强制拖离现场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以下简称指定停车场)。

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停车场业主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八、对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象以外的,或确有特殊情况的,依据定价形式的分类原则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停车场业主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其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

九、指定停车场对依法需要强制扣留的机动车,车辆在法定处理时限内的停放,车主不承担任何停车费用。

经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或处理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其停车期间所发生的停放服务费用由车主承担。

指定停车场应对车辆承担保管的义务。

十、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按《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政规〔2010〕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采取计时或计次的计费方式。

实行计时计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计时操作程序。

同一停车场所采用一种计费办法。

十二、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有偿收费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二)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三)依法取得机动车停车的资格。

住宅小区、商住楼应事先取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指定停车场必须取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机动车停车资格。

(四)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十三、依法取得车辆停车许可和经营(服务)资质后,停车场业主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收费备案手续:(一)递交“昆山市收费停车场备案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停车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收费主体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提供《收费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指定停车场还需提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批准文书复印件一份;2、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相应的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相应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简图1份;4、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复印件各1份。

(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现场勘查、明确定价形式、核准收费标准。

(三)凭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昆山市收费停车场备案登记表”,向税务、财政部门办理票据领购手续。

十四、下列机动车停放实行免费停放:(一)在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在政府行政机关(包括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机关)及相应场所临时停放的车辆;(二)进入各类机动车停车场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三)军车、执行公务的司法或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四)进入经批准收费的医院停车场和住宅小区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五)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搬家车辆。

十五、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十六、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各停车场业主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江苏省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表),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表)内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十七、各停车场业主必须使用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有效票据,实行收费给票、一车一票和取车验票的制度。

实行长期合同停车的也应建立停、取车凭证制度。

十八、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该单位与停放人双方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小区,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议收费标准时一并明确。

十九、停车场业主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进出的相关登记、停车场地的巡视(或监视)工作及安全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二十、各停车场业主,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的;(二)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三)不提供或不使用有效票据的;(四)在规定的免费停放时间内收取停车服务费的;(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停车收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价格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十二、本规定由昆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本市有关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 机动车车型分类2. 昆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3. 昆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4. 昆山市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车辆停放收费标准5. 昆山市收费停车场备案登记表6. 昆山市停车场收费价目牌附件1:机动车车型分类附件2:昆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备注: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但不得上浮。

2.机械架空停车可按普通停车场收费标准上浮4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

3.凡实行以次计费的停车场不实行以小时计费,以连续停放24小时为1次,不足24小时按1次计收。

4.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计时操作程序。

5.凡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时间超过二小时部分,不足半小时不计费,超过半小时按一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道路停车时间超过七小时至二十四小时的一律按七小时计费,停车场停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至二十四小时的一律按十二小时计费;连续停放超过二十四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附件3:昆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注:其它车型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协商确定。

附件4:昆山市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单位:元/辆注:停放时间超过1个月的按月按天分别计收。

附件5:昆山市收费停车场备案登记表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备注:1. 此表一式二份;2. 备案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停车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收费主体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提供《收费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指定停车场还需提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批准文书复印件一份;(2)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相应的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相应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简图1份;(4)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复印件各1份。

附件6:昆山市停车场收费价目牌(参考式样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停车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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