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辆轻微追尾后人下车争执被撞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案例: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案例1:张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事实经过2019年8月15日下午5点左右,张某驾驶私家车行驶在市区主干道上时,因疏忽大意,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停车,与一辆行人横穿马路发生碰撞,导致该行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报警并等候警方到场处理。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事实,张某因疏忽大意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停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行人当场死亡。
因此,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建议1.对于驾驶人而言,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确保自身安全以及他人安全。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报警,等候警方到场处理,并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3.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及时咨询并委托刑事律师进行辩护,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2:李某酒后驾车撞倒行人案件事实经过2020年6月5日凌晨2点左右,李某在朋友聚会后酒后驾车回家,行驶至市区道路上时,因驾驶失控将一名行人撞倒,导致行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李某尽快报警,并在警方到场之前留下联系方式等待处理。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旦导致人员受伤,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事实,李某酒后驾车并失控撞倒行人,导致行人受伤。
因此,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酒后驾车罪。
建议1.饮酒后切勿驾车,应选择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回家,或者找人代驾。
2.如果发生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应尽快报警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切勿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3.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应尽快咨询并委托刑事律师,以便进行合理的辩护,争取减轻刑罚。
案例3:王某驾驶无照车辆致人重伤案件事实经过2018年3月10日上午9点左右,王某驾驶一辆无驾照的电动车行驶在市区道路上时,因过马路时未注意交通情况,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相撞,导致小车驾驶员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不敢报警,选择逃离现场。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驶无照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导致人员受伤,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定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汽车追尾责任
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汽车追尾责任一、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一、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追尾事件的责任界定可以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某车追击另一车辆时发生碰撞,造成的交通追尾事故,应当认定后方车辆为全责;其次,如果夜间前方车辆缺乏必要的尾灯照明条件下引发的交通追尾事故,则可以判定前方车辆负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需承担起主要责任;第三,如果前方车辆在道路上停泊后,未能按照相应规定正确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识,从而造成的交通追尾事故,我们可认定前方车辆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须负责赔偿;较后,若前方车辆在道路上停落后,能够按照规定正确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置警示标识,而仍然发生的交通追尾事件,应当判定后方车辆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追尾事故后保险公司怎么理赔若不幸遭遇追尾事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因此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倘若投保了商业保险,对于尚存在的不足部分,则将根据相关保险合同内容,由负责承保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7.08•【分类】其他正文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包括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计算,交强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商业三者险免责事由的认定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
其中,在韩某诉陈某、某安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超过退休年龄的“银发打工人”所主张的合理误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支持。
在谢某诉郑某、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鼓励引导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救助受伤人员,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李某等诉刘某、吉某出租车公司、某民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对连环交通事故进行“并案调解”,一揽子解决多个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减少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的责任与担当。
近年来,广东法院在全省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进道交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范鉴定程序、纠纷调解前置、统一裁判尺度等工作,有力助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设立调解室160个,配置专兼职调解员约1.8万人,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保险行业调解组织,努力促进道交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据统计,2023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69万辆,较2018年增长11.7%,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4.5万件,较2018年下降4.1%,在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占比从4.9%下降至3.4%。
2023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7.2万件,一审调撤率约为35.7%,道交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约7.8万件,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效果明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粤高法发〔2024〕3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已经省法院审判委员会2023年总第70次会议、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为正确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第一条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
受害人无第一顺序近亲属的,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作为第二顺序近亲属提起诉讼。
第二条原告仅以“某某车驾驶人”“无名氏”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
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同时起诉承保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承保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为由主张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不予支持。
第四条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在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合并审理。
多个被侵权人分别向不同的人民法院起诉且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也可以向当事人释明申请撤诉后,向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重新起诉。
仅有部分被侵权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已知的其他被侵权人,其他被侵权人未表示放弃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预留交强险赔偿份额。
预留交强险赔偿份额可结合各被侵权人受伤程度、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侵权人的赔付能力等因素予以酌定。
第五条机动车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机动车缺陷存在,但未采取维修等积极措施使得机动车具备上路行驶的基本安全条件,应认定对该机动车缺陷造成的交通事故具有过错。
三方交通事故 主次次责任 一人死亡 赔偿案例
三方交通事故主次次责任一人死亡赔偿案例一、案例背景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三方交通事故是比较复杂并且常见的情况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三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今天,我们将以一起三方交通事故中的主次次责任划分和赔偿案例为例,深入探讨这一主题。
二、案例描述当事人A、B和C分别驾驶各自的车辆行驶在一条城市主干道上,由于车流量大,交通拥堵,车辆驶入一条左转弯道后却在第一个转弯点处相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经过调查和证据采集,事故经过如下描述:1. 当事人A在左转弯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后车道情况,直接转弯并与当事人B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B车失控并与C车相撞;2. 当事人B在行驶过程中未能注意观察前方情况,未及时采取避让措施,导致与A车相撞后失控;3. 当事人C在行驶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车距和速度,未能避让B车的失控车辆,导致与B车相撞。
在事故中,A车上的一名乘客因受到重伤,最终不幸身亡。
三、责任划分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可以对三方当事人的主次次责任进行初步划分:1. A车的驾驶员A由于未能注意观察后车道情况,直接导致与B车的碰撞,并间接导致C车的受损,其在此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2. B车的驾驶员B由于未能注意观察前方情况,未能及时避让A车的碰撞,其在此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3. C车的驾驶员C由于未能及时调整车距和速度,未能避让B车的失控车辆,其在此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
基于以上责任划分,赔偿的分配可以初步划分如下:1. A车的驾驶员A在此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需对导致乘客逝去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2. B车的驾驶员B在此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需对自身车辆损失和间接导致的C车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3. C车的驾驶员C在此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需对自身车辆的损失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日常道路交通中,三方交通事故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赔偿责任也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分配。
小悦悦事件折射出的社会现实
这些年来,除了“见 死不救”之外,“见义勇 为”也是社会各方关注的 热点。人们往往喜欢用道 德底线来对于事件进行分 析。但道德的底线是什么, 这就是法律,但仅仅是针 对其制裁而言的。事实上, 法律的制裁规范则是通过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我们 可以通过法律来制裁那些 不作为的特定义务的人, 但这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 因为他们并不是像公务人 员那些具有这个的职责。
2、
思想道德被遗失跟人生价值观的冲突是此事件的形成之一;
a.. 我们遗失的文化有很多,我们遗失的思想那就更多了。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以下 几点:
(1).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喜欢‚躲避‛是目前中国人存在最恶劣的行为;
(2).不是不救,是不敢救,喜欢‚找借口‛目前中国人最虚伪的表现;
(3).中国精神随着物质的改变而变的麻痹,‚敢怒不敢言‛是中国人目前最大的心理 胆怯。 b.. 一种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是不健全的,是不利于人的健康发展的,树立正确的 人生价值 观,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变的更加美好。
我们应该深刻反思,为何缺乏社会信任感, 为何产生了如此严重的道德危机。 我们只有在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 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强化道德教育,弘 扬传统美德、抵制和打击社会丑恶现象、树 立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德、充分发挥 社会道德舆论作用,正确引导社会价值取向, 唤醒道德良知,确立公正、文明、健康的社 会道德体系,才能走出的当前社会道德危机。
病危通知 令人痛心的2岁女童小悦悦,情况不容乐观。院方在20日凌晨 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小悦悦的父母在接到病危通知书的一霎那痛心 不已。女童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植物人算是最好的结果,但观 察来看甚至有点困难! 在2011年10月20日上午召开的病情通报会上,医生对小悦悦 病情作出最新判定。而原本11点召开的通报会,因为小悦悦出现心 率减慢情况,医生为了开展抢救工作,延迟到11点半召开。医院方 面表示,患者脑功仍然没有恢复的迹象,随时有生命危险。 凌晨离世
道德与法律
在这个抢救过程中,新娘穿着婚纱照, 跪在沙滩上。遗憾的是,经过20多分钟的急 救,还是没能挽回溺水者的生命。在救完人 后,新娘随后就离开了,但是她救人的过程 却被目击者拍了下来,很快新娘的身份信息 也被网友找到了,她名叫郭嫄嫄,是大连市 中心医院的护士。网友得知信息后,疯狂的 到她的个人微博下留言,把她称为2015中国 最美新娘。
2011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5 点 30 分,广 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 2 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 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 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 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 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 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 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 妹上前施以援手。2011年10月21日, 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 时32分离世。
小悦悦事件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小悦悦事件”的社会心理学分析摘要:“小悦悦事件”曾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与愤慨,十八位见死不救的路人更是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同时人们也开始怀疑国人的素质问题,认为这一切是社会沦丧的表现,但事实上真是这么样的吗?关键词:小悦悦、路人、社会心理学、从众心理、社会化一、事件回顾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
2011年10月24日上午,广东佛山南海区检察院称已批准逮捕小悦悦碾压案嫌疑人。
二、小悦悦事件的社会心理学分析小悦悦事件,引发了关于全民道德的讨论、大批判,网络媒体与新闻媒体的批评大都认为是因为我们道德的沦陷、良知的泯灭与人性的冷漠导致了这一切。
固然,中华民族真的沦落到这等地步了吗,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道德的沦丧吗?下面个人将根据社会新心理学的一些知识来分析大众、媒体及十八位路人的行为。
1、社会大众与媒体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是指个人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与压力,而向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
在本次事件发生后,我们可以发现社会惊奇的相似,大家都在强烈指责十八位路人的冷漠、社会道德的沦丧,媒体也一致报道。
我们的社会是如此的一致这让我们惊奇,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但是在这件事上大家的思想与言论显得如此一致,细细想来在这些谴责他人行为的人中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曾经有不一样的想法或是曾经也做过与十八位路人相同的行为,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社会的回答为什么如此一致,其原因可能就在于我们的从众行为,人都是社会中的人,当群体的行为或是思想以绝对的优势胜过个体的行为或思想时,个人就会因为对被这个社会所排斥的恐惧而放弃自己的最初的行为或思想而产生从众行为。
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广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伤害
往往是不可估量的。
为了保障交通事故死亡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广州地区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
因对方负全责导致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等多个方面。
其次,根据广州地区的具体规定,丧葬费是指对于死亡受害者的丧葬所需支出,包括殡葬费、丧葬仪式费用等。
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地区对丧葬费的赔偿标准有一定的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另外,死亡赔偿金是指对于死亡受害者家属的一定经济补偿,以缓解因家庭成
员死亡所带来的经济困难。
根据广州地区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受害者家庭的经济情况、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此外,抚恤金是指对于受害者家属的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家庭度过因家庭成
员死亡所带来的经济困难。
根据广州地区的规定,抚恤金的标准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受害者家庭的经济情况、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总的来说,广州地区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受害
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赔偿金额进行申请,并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应有的赔偿。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开车撞伤后再撞死经典案例
开车撞伤后再撞死经典案例
2022年4月25日,中午,辽宁发生了一起多次反复碾压致人死亡的交通案件。
开车撞人后不仅不进行施救,反而反复多次碾压,这已经是非常恶劣的行为。
更让人震惊的是,车上的驾驶员与被害者居然是母女关系,开车的人,正是死者的亲生女儿。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女儿能够对母亲下如此狠手?
警方到场进行调查后,确认母女二人是从附近的一家酒店出来的,于是便去酒店进行了问询。
酒店方面告诉警方,开车的女人姓李,李某之前入住了他们的酒店,在酒店里突然情绪崩溃,将整个房间弄得一团糟,还砸坏了电视等物品。
因为李某当时已经无法沟通,酒店方面只好想办法要来李某母亲的电话,通知对方过来领走女儿,以及做出相关赔偿。
李某的母亲在接到电话以后火速赶来,为李某所做的一切进行善后。
只是,母女两人离开酒店之后,李某并未因母亲做的这些事情对她有什么感恩的情绪,反而是两个人越说越吵,根本没法好好沟通。
到了停车场,李某开着自己的车就要走,母亲哪里能放心让她这种状态下自己离开,想要挽留,可她怎么都没想到,李某会直接就开车撞过来。
母亲被李某撞倒在地后,大概人都是懵的,也可能是受伤丧失了立即离开的能力。
就在母亲还倒在地上的时候,李某将车子启动,倒车再前进,如此反复数次,直到将母亲彻底碾压致死,她的疯狂行为才终于停止。
周围的路人都被眼前这一幕凶残的“杀人现场”给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李某母亲的凄惨死状更是让很多人不寒而栗。
马上就有人报警来处理这件事,警方到场后,李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但是,不管是看到这场车祸的人,还是警方,都很想知道,李某究竟为什么要对自己的母亲如此狠心。
广东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广东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在日常生活中,车祸事故时有发生,不幸的车祸往往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而对于因车祸事故导致死亡的家庭,赔偿标准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广东作为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其车祸死亡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接下来,我们将就广东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车祸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他人死亡,肇事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死亡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害人,其家属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
而在广东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经济水平,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会考虑被害人的年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等因素,以及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因素。
二、丧葬补偿金。
在广东省,对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害人,其家属还可以获得丧葬补偿金。
丧葬补偿金主要用于支付被害人的丧葬费用,包括殡葬仪式费用、丧葬用品费用等。
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丧葬补偿金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三、抚恤金。
除了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补偿金外,在广东省,对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害人的家属,还可以获得抚恤金。
抚恤金主要用于弥补家庭因被害人死亡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家庭的一定程度的补偿。
抚恤金的标准一般会根据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综上所述,广东车祸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偿金和抚恤金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对于车祸事故造成的死亡,相关部门会进行合理的赔偿安排,以尽量减轻家属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机动车追尾事故案例法律如何判定责任
机动车追尾事故案例法律如何判定责任作为现代交通中的常见事故类型之一,机动车追尾事故发生频率较高。
当这类事故发生时,司机和保险公司往往会对事故责任进行争论和裁定。
本文将通过分析机动车追尾事故的相关案例,了解法律如何判定责任。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A车停在交通信号灯前等待时,B车未能及时减速,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后车需保持安全车距,因此B车负有主要责任。
2. 案例二:A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刹车,B车跟车太近无法及时避让,导致追尾碰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后车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B车因未能保持安全距离负有主要责任。
3. 案例三:A车在道路行驶中疲劳驾驶,未能及时注意前方路况,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疲劳驾驶行为且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负有全责。
二、法律判定责任的依据根据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判定机动车追尾事故责任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距离的保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中,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因此,后车在发生追尾事故时往往承担主要责任。
2. 驾驶员疲劳驾驶: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员驾车时,已经连续行驶四小时以上还没有休息的,或者有疲劳症状却坚持驾车的,以及驾驶员属于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疲劳驾驶。
”因此,疲劳驾驶行为发生追尾事故的责任一般由驾驶员全权承担。
三、责任划分的变动因素在实际情况中,机动车追尾事故的责任划分不是绝对固定的,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 交通信号灯:如果A车停在红灯前等待时,而B车未能及时减速导致追尾,此时交通信号灯记录的颜色将对责任划分有一定影响。
如果红灯亮起,A车停车合理,B车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而导致事故,B车仍应负较大责任。
李小宁、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小宁、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8【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60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汇文余军梅潘志刚【审理法官】王汇文余军梅潘志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小宁;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赖晓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当事人】李小宁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赖晓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小宁赖晓波【当事人-公司】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尹循杏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尹循杏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尹循杏【代理律所】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小宁;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被告】赖晓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主要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侵权自认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中一汽巴士公司提交了由李马清出具的垫付凭证共计12张,款项共计40000元,李小宁及一汽巴士公司二审中均确认由一汽巴士公司垫付现金40000元,各方均确认保险公司没有垫付过任何款项。
各方对于原审法院已查明的其余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主要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
关于交通费的问题,本次事故发生在2017年12月,应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案中,李小宁未提交相应的交通费票据,原审法院酌情支持3000元适当,本院予以维持。
番禺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番禺事故案例分析报告范文摘要:本报告旨在对番禺地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进行详细分析,通过事故现场调查、目击者证言、监控录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查,以期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
一、事故概况2024年4月21日,番禺区某主干道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重型卡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内两名乘客死亡,司机重伤,重型卡车司机轻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封锁现场,疏导交通,并开展救援工作。
二、事故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番禺区某主干道的十字路口,该路段交通流量大,车速较快。
事故发生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重型卡车由北向南行驶。
根据现场勘查,小型轿车车头严重变形,安全气囊已弹出,重型卡车左侧受损。
三、目击者证言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小型轿车在绿灯状态下通过路口,但重型卡车似乎没有注意到红灯信号,直接冲入路口,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目击者还提到,事故发生后,重型卡车司机试图逃离现场,但被围观群众拦下。
四、监控录像分析通过调取事故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可以清晰地看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录像显示,小型轿车在绿灯亮起后正常通过路口,而重型卡车在红灯状态下仍然加速通过,最终导致两车相撞。
五、事故原因分析1. 重型卡车司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未遵守交通规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小型轿车司机虽然遵守了交通规则,但在通过路口时,可能未能充分观察周围环境,未能及时发现重型卡车的异常行为。
3. 该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可能存在问题,未能有效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信号变化。
六、法律法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得闯红灯。
重型卡车司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经验教训与改进建议1. 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2. 对交通信号灯设置进行优化,提高信号灯的可见性和警示效果。
乘客中途下车遭车祸死亡 责任谁担
乘客 中途下 车遭 车祸死亡 责任谁担
刘 某乘 坐 陈某所 经愤 的客 车 当停 车 上下乘 客 时 ,刘 某下 车看 放在 该车 顶部 货 架上 的 电视 机 、此 时 ,被 告王某 驾驶 无 牌农 用 轮车 与横 过公 路 的 刘某 相撞 , 致刘 某 受伤 并 于次 日夕E亡 交 臀大 队做 出交 通 事故 责任 认 定 ,王 某 、刘 某 应各 负 事故 的 同等 责任 原告 刘 某家 属诉 至 法 院 ,认 为 王某 驾 驶 技 术低 劣 ,是 造 成事 故 的 直接 责任 者 刘 檗购 票 乘车 .与陈 某之 问形 成 客运 合 同 关系 ,陈某 有 责任 和 义 务将 乘 客 运送 到 目的地 ,但 陈 某 只顾 拉 人 载 客 ,未 尽 到 安 全 注意 义 务 ,所 以陈 某 也需 要赔 偿刘 某家 属的 损 失 、
陈 某辩 称 ,事 敝 与其 没 有 任伺 关 系 ,其 已告 知 乘 客 应 注意 安 全 ,其 只管 车 上 的安 全 ,不能 限制他 人 下车 的 自由 ,敝不应 承担 任 何 责任 、
法 院经审 理 认为 ,刘 _ 檗的死 亡 与陈 某 的不 作 为 、王某 及 刘 某 的作 为 行为 均 有 关系 ..陈某 作 为 承运 人 应 当 向旅 客 及 时 告 知 安 全 运 输 应 当 注 意 的 事 项 ,并将 旅 客安 全 运输 到 约 定地 点 。 根 据 最高 人 民 法院 《关 于 审理 人 身 损 害 赔偿 案 件 适用 法 律若 干 问题 的 解 释 》第 3条第 2款 的规 定 ,王 某 与 陈某 应依 其 过 失大 小 或 者原 因力 比 例 各 自承担 相应 的赔 偿责 任 。
最 后 法 院审 理 后 认为 ,王某 是 该 起 交通 事 故 的直 接 侵权 人 ,应 承 担 民事 责任 比 例 45%,陈 某对 运 输 途 中 的 乘 客 没 有 尽 到 安 全 保 障 义 务 ,其有 一定的过锚 ,陈某应承担 10%。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围合同法》第 122条 . 《中华 人 民其和 国 民法通 则》第 106条 第 2款 、第 119条 、第 131条 ,最 高人 民法 院 《关 于审 理人 身 损害 赔 偿案 件 适用 法律 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第 3条 第 2款的 规 定 ,判决 陈某 赔 偿 刘某 家 属人 身 损 害经 济 损失 4332.95元 ,王 某 赔偿 刘 某 家属 人 身 损害经 济 损失 1 3396.78元
广州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造成3死2伤
广州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死2伤
9月2日消息,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9月1日晚在该市番禺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台小轿车与多名民众发生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涉案小轿车驾驶人已被警方控制。
警方介绍,事发1日晚上8点05分左右,一辆车牌为粤ABR91×的小轿车在该市番禺区市莲路东往西行驶过程中,行至石基镇永善村牌坊路口路段时,与多名群众发生碰撞,造成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曾某当场死亡,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宾某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当时的一名路边行人杨某送医院抢救后,仍告无效死亡,事故还造成另外两名行人受伤。
警方称,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伤者救治并进行现场取证等工作。
目前涉案轿车驾驶人郭某已被警方控制,对其呼气酒精测试显示无酒精成份,警方已对郭某等相关人员进行血液检测。
警方正在紧张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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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辆轻微追尾后人下车争执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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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辆轻微追尾后7人下车争执被撞死18日晚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从化市路段,本是两车轻微追尾,保险公司定损最多也就2000元的一起事故,就因事故双方的驾乘人员全都下车,站在高速公路的超车道上“理论”,最终引发一起7车连环碰撞的特大交通事故,酿成7死5伤的惨剧。
18日午后,在广州打工的王云高和妻子乘坐朋友刘玉丰开着载有5人的私家车,从湖南株洲沿高速驶向500多公里外的广州。
本来怀揣着对新一年的美好憧憬,但一切在距离广州仅29公里的高速公路上戛然而止。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初步调查,18日23时许,刘玉丰驾驶的车辆和前面一辆车发生追尾,后遭同向急驶而来的魏某驾驶的牵引车撞向其他4辆小车引起连环相撞,造成两辆小客车上的驾乘人员张某、文某等7人死亡,刘某、江某等5人受伤。
通常在连环追尾事故中,由于能量层层衰减,处于最前面的车辆往往损害较小。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这次连环相撞的7车当中,伤亡居然都发生在最前面的两辆小客车。
王云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自己乘坐的车和前面一辆车发生追尾,两辆车12个人都下车“理论”,“其实就是一点轻微的碰撞,到保险公司定损,最多也就2000元的事情,可最后却赔上了7条人命。
”
20日上午,记者在从化中心医院见到了第二辆车的幸存者王云高。
他被诊断为双肺挫伤、右侧两根肋骨骨折以及左侧锁骨骨折等,无生命危险。
事发前一刻,王云高正拿着汽车警示牌向车尾远处走去,准备在距离追尾事故100多米的地方放置,提醒后方车辆减速慢行。
“还没有走到十米远,就看到一辆大车撞上几辆小车,轰隆隆朝我们撞过来,还在旁边的隔离带上擦出一长溜火花。
”王云高告诉记者,“眼看就要撞上我了,我赶紧把汽车警示牌给扔了,边大声喊着‘小心’,边往隔离带上跳,可还是晚了一点。
后来我就不省人事了。
”
记者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行2121KM的事发现场看到,这是一个长达2公里多的长下坡路段的拐弯处,转弯之前有视觉死角。
记者在驾车抵达事故现场之前的不远处,就陆续看到了两个交通警示牌,分别写着“长坡弯道路段,司机谨慎驾驶”“前方事故多发,注意行驶”。
记者可以清晰地看到中间隔离带上的几处血迹。
血迹的前后车辆与隔离带剐蹭的划痕,长达30多米,说明当时车辆撞到人后,还往前冲了几十米。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一名负责处理该案的员工告诉记者,当时接到了一名事主打电话报案,称京港澳高速南行2121KM处发生追尾,可还没有来得及记录涉事双方的车牌号,那边电话就断了,“看时间记录,应该是后面的车撞上来了。
”
记者在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症监护病房还看到,驾驶员刘玉丰已经截去双下肢,头上包裹着一个大冰袋,以防止脑部新陈代谢过快导致颅内进一步受伤。
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刘宁告诉记者,刘玉丰目前已经苏醒,“大的危险没有了,但后续还将进行一些关节脱位的修复以及骨折的处理。
”
刘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本来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为了一个轻微的追尾赔偿,值吗?”
然而,就在事故发生后两天,记者在高速公路上又碰到了类似的“理论”!20日16时40分许,记者乘车通过华南快速干线,见到在广河高速连接处附近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从碰撞情况来看并不严重。
当
时这两辆车已经分开,却仍然停在中间的车道上,路面上有8个人站在两车间,后面的车上还有一名妇女抱着小孩准备下车!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移动车辆应迅速开启危险警示灯,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告标志,拨打110报警。
车辆可以移动的,一定要将车辆移动到就近服务站或收费站广场,报警、报保险;移动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快速拍两张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