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
上篇建筑施工公司1 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实现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公司主体行为,贯彻建筑施工公司主体责任,考核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1.0.3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现行标准《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TJ55的规定制定。
1.0.4建筑施工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1.0.5 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等规定。
2 术语2.0.1建筑施工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各类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公司。
2.0.2安全生产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用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3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2.0.4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公司及施工现场各方面、各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做到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安全质量标准化涉及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涉及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等三个主体,以及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运营情况等三个要素。
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涉及岗位职责、履责规则和安全绩效等三个要素,设施设备标准化则涉及到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和临建设施等三个方面。
2.0.5 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特别对别人和周边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本标准所称的特种作业涉及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等。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___加强安全生产工作__决定》(国发[___]___号),加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基础工作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市建委___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全我单位实际,现制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
以对项目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我单位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进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各项目部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
实施时间从___年开始。
三、___领导为加强对我单位各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吕凤伟为组长,安全科、质量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___设在安全科,具体指导我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一)各项目部要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委的要求,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以及达标工作计划、目标。
(二)认真开展对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考核评定工作。
第一、各项目部根据考核办法,___开展对本现场安全生产的评定;第二、化公司___定期检查,开展考核、评定工作,要对各项目部的现场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实施动态(范本)管理,及时改进各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向深入;第三、适时___开展对各项目部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好的进行表扬。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地建设管理,促进施工工地安全、文明、高效的建设,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应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
第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严格培训和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职责,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设备和机械的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和机械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或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消防意识。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通行。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范,推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七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管理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对文明施工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5.22•【字号】陕建质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标准化正文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63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5月22日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建设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项目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工地环境卫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工地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
第三条工地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具备合法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地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管,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要求第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置施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配备齐全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施工。
第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按照编制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时完成工程,不得擅自延期。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充足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项目应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工地建设项目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和扬尘。
第十六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建立和完善工地环境卫生制度,保持工地的整洁和清洁。
第三章工地建设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制定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工地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二十条工地建设项目应定期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安全信息。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202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具体工作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实施。
第二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考评,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优势互补、综合考评。
二、考评的范围和时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考评时间一般分为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到位,培训效果如何。
3.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5. 紧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6.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真实。
四、考评方法考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的安全生产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监督其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考评结果发布和奖惩机制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在工程承包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细则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考评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评定和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路桥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的建设管理,促进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工作业环境,一流的项目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已实施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工地标准化建设活动,带动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化管理,从而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条、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实施工作的开展,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司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工程管理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组建相应的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机构。
施工单位应依据本细则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报监理审核后报业主核备。
第六条、施工场地布置总体标准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环境、条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场地总平面布置图),认真进行施工现场场容管理的总体策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施工现场应尽量实行封闭管理,场内设施应整齐、整洁、有序,生活区、办公区和主要施工道路、加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地坪应硬底化,排水畅通。
施工作业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并设置明显的功能标示牌.第七条、办公及生活区域建设标准1、办公及生活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办公区域应设: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室、会议室等,各办公室门口应设标示牌,布置应实用、整洁;生活区域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有条件的要设置文体活动室。
并应根据实际条件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各类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如:施工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等.2、办公、生活区和民工宿舍区建筑应采用活动板房或以上标准建设,食堂、浴室等应采用砖土石材料建筑,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3、生活区必须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化学危险物品;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必要的生活空间并应保持整洁和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和灭蚊蝇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治理科学化、标准化和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公司在建工程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治理.第三条公司安全部对公司建筑活动实施统一治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视, 指导工程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安全部具体监视落实和治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状况。
第四条加强综合整治,安全部联合工程部、生产打算部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 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监视检查工作。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治理的根本依据。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治理,除应遵循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要求.第七条工程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争论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工程的科学治理.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为治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标准.其次章安全治理根本术语第十条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实行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本实施细则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即为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牢靠而实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治理活动.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治理上实行的措施,全部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需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实施安全生产治理所需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5篇)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一.围墙、围挡标准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____米。
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____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1、进出口硬化标准:(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
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____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____米。
三。
场容场貌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材料堆放管理:(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2)作业场所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材料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散装物料及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设置围栏。
(3)建筑材料、构件、器具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所标定的位置定置摆放。
(4)料堆要整齐、牢固,要设置标有名称、品种、规格、产地等内容的标牌。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五.现场标识标牌管理:(1)现场必须设置集团公司标准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工程建设目标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模板1: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1 施工单位应设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
1.1.2 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
1.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1.2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2.2 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1.2.3 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并加强现场管理。
1.3 质量管理规定1.3.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合格。
1.3.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1.3.3 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1.4 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考核1.4.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1.4.2 施工单位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评优活动,提高管理水平。
1.4.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表格,附件2-质量监督检查记录表格。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 安全管理机构:指施工单位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
3. 质量管理制度:指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制定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流程。
模板2: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1.1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1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明确委员会成员和职责。
1.1.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等。
1.1.3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2024年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1第一条:为确保____省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本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____省高速公路承秦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以“管理规范、工程优质、生产安全、施工文明”为要求的创建标准化工地活动,以展现本项目建设的全新精神风貌。
第四条。
承包人项目部依据(监理单位参照)本细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驻地办的实施方案经总监办____后,直接报筹建处。
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驻地监理____,最终由总监____后报筹建处。
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筹建处规定标准。
第五条: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第一阶段:承包人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
第二阶段:施工现场建设阶段。
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阶段。
第六条。
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细则及合同规定要求,筹建处将拒绝支付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它临建工程费用,直至达到本细则及合同的规定为止。
为促进承包人对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防止走过场,标准化工地建设分阶段检查验收合格后,纳入每月综合检查考评的内容。
第七条:项目部建设标准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置,施工、办公、生活区域分开。
一、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要单独设置,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所有房屋采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外墙抹灰、涂料)。
____项目部设置以下办公室: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会议室、中心试验室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唐山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2月唐山发展基建科编制编制说明尊敬的读者:项目建设是企业的立本工程,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是建设优质高效工程的重要保障。
“强管理,讲规范,重细节,求实效”是我们的宗旨。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避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我们编辑本实施细则,由于水平有限,内容可能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缺陷,望大家批评指正,以便我们进行修正和修改。
唐山石油分公司发展基建科2011年2月10日唐山石油分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2011试行版)编制部门:唐山公司发展基建科2011年2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按照“落实责任、精细管理、事故为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环节安全控制,确保工程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使现场安全文明工作体现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以提高企业形象,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各承建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唐山石油分公司为发展核心业务、增强竞争能力、提高资本回报率而进行的加油(气)站、油库、隐患治理、信息化及与主业相关的非生产性项目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现场临设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第四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大门。
大门净宽度设置要求不小于6米,两边设置门柱,门柱为截面600mm×600mm,高度不小于3米的金属构架。
大门为钢制,门扇采用钢板焊制,中间留设1米宽小门(供现场人员出入)。
大门框、扇刷蓝色油漆。
大门平时为封闭,门扇可喷涂字样“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或“xxxx建筑公司”(字体要求为正楷美术字),人行小门上部悬挂“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的图文标识牌。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场所,包括临时建筑设施、施工临时设备和施工作业区域。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工程监理单位、施工队等有关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限制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设置通道方便施工人员进出。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并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保护设施,包括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操作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明确作业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确保其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遵循施工工艺要求,严格执行施工方案,防止违章施工。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必要的施工现场交通管理,确保施工道路畅通且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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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公司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对公司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安全部具体监督落实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四条加强综合整治,安全部联合工程部、生产计划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实施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第七条项目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各方责任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术语第十条安全生产——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本实施细则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即为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确定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以及计划安排是否有效实施并达到预定目标的具体行为。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任何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不安全行为是指作业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去做的违章作业行为,管理者不按安全制度规定的违章行为等;制度缺陷是指管理制度制定时存在漏洞或不切合实际,劳动组织的不合理,人员操作技能搭配不合理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物质条件包括物、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
第十五条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第十六条“三宝”——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保护目的的安全网。
第十七条“四口”——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第十八条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适用的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塔吊、吊篮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
第十九条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第二十条高大规模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组织实施施工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
第三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工程安全报监,应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和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具有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开工前,送死必须办理职工以外伤害保险,应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详细内容,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按图设立围档,搭建临时设施,做到设置合理、安全可靠、美观整洁。
第二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公司及项目部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安全监督部门进行阶段检查验收安全评价。
第二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并上墙,安全目标责任要分解到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际控制指标要悬挂、张贴在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明显位置。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第二十八条施工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单项工程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0 至50000m2 的房屋建筑工地和5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工地应配2 至3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000m2 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地应按各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设安全主管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还应增配。
第二十九条对涉及地下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 以上高空作业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三十条对技术难度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应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按照审定的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公司及项目部应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重点监控,严禁随意变动经过审查的施工方案。
第三十二条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对操作者讲明安全事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
第三十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人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
第三十五条公司必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定期进行一次的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组织每周定期一次的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
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公司及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
有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三十九条公司及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四十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
严禁代签字。
第四十一条项目部必须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当天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提示防范,并做好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
第四十二条在工人上岗的必经之路,应设置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示意图及警示标牌。
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应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和施工现场各处安全防护状态。
第四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第四十四条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讯道路畅通。
第四十五条公司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项目部每月向公司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施工企业每月向安全监督部门上报安全事故情况报表。
第四十六条发生事故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启动应急救援员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及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配合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安全管理资料要使用安全监督部门统一监制的标准格式文本。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十九条安全管理资料应及时填写、内容完整真实、分类清楚、装订规范。
安全管理资料中涉及相关责任人签字的各类记录,严禁代人签字。
第二节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第五十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等内容。
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执行第一节第三十二条的要求。
第五十一条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及单排脚手架。
第五十二条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方必须出具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相关资料,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证明材料及验收记录应存档备案。
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等进入施工现场。
脚手架搭设时,搭设人员应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查。
第五十三条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
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进行检查验收:(一)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二)每搭设完10-13m 高度后;(三)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四)达到设计高度后;(五)遇有六级风、雨、雪天气后;(六)停用超过一个月;第五十四条基础必须夯实平整,设置木垫板、钢底座和纵横向扫地杆,排水良好。
第五十五条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拉结点应设明显标志。
第五十六条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第五十七条脚手架高度在24 米以下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脚手架高度在25m 以上的,剪刀撑必须沿长度连续设置。
第五十八条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至少二层,上层为操作层,下层为防护层,脚手架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操作层应设18m 高的挡脚板,并居中设一道防护栏杆。
严禁擅自拆除密目式安全立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五十九条卸料平台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置荷载标志牌,平台底板应满铺,固定牢固,材质符合要求。
卸料平台必须有独立的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
第六十条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必须使用型钢,并进行计算,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十一条架体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 设层间安全网,3.2m 处设首层安全平网,操作层下设随层安全平网,安全平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第六十二条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15m 必须进行封闭。
第三节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第六十三条附着式(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必须使用登记备案产品,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
第六十四条每次升降前后,项目部必须对安全装置、保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