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自然债五题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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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_民法总论

王利明_民法总论

民法(第四版)主编王利明第一编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一词的来源纵观各国民事立法,民法一词有多种含义:第一,形式上的民法和实质上的民法第二,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第三,民法典和民法通则第四,民法学我国《民法通则》对民法的定义及意义定义: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意义:第一,确立了我国民法统一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地位。

第二,《民法通则》为我国经济立法确立了这样一种模式,即由民法调整横向的市场交易关系,经济法或称经济行政法调整纵向经济管理关系的立法模式。

第三,确立了民商合一的体制,即由民法统一调整横向的财产关系。

商法只能作为民法的特别法而存在,而不应当与民法相分离。

第二节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1)财产所有关系:(2)财产流转关系:二、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所谓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包括亲属、监护等关系,这些关系表现为民事法律关系则为身份权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特点一、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

无论民法在历史上是以义务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或以社会为本位,民法都强调对私权的充分保护。

二、民法的主要内容是私法划分公、私法的标准:1、利益说2、意思说3、主体说区分公法和私法,并将民法置于私法的范畴,具有如下意义:第一,有助于在私法领域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的干预。

民法典体系问题探讨(龙卫球)

民法典体系问题探讨(龙卫球)

民法典体系问题探讨龙卫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上传时间:2003-7-9一、当下探讨民法典体系问题的意义目前,我国立法机关正在着手中国民法典的制订。

其目标,当然是要达成世界先进,即依据参与起草学者的表述应该是“适应20世纪以来的社会生活的新发展,借鉴20世纪以来的最新立法经验。

”[*1]所以,这部民法典制订成功,必将实现中国法制建构的飞跃。

基于此,中国民法学者踊跃参与其中,积极展开理论思考。

其热点论题,既有法律内容的,例如应确立哪些类型的物权,也有形式方面的,例如应否采取民法典形式以及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2]本文打算探讨其形式问题中的法典体系问题。

所谓民法典体系问题,是指民法规定或者法条在采取法典外在形式时以什么方式组合在一起,即依法典外在表现的整体结构问题。

我国学者目前一定程度上探讨了这一问题,提供了不少有益建议,但仍有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研究重点还只停留在更粗略的问题上,例如还只探讨民法典的编章结构问题,即探讨民法典是采用五编制(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还是七编制(总则、债权、物权、合同、侵权、亲属、继承)或者其他结构问题,以及在人法与财产法体例次序上如何处理问题;二是对民法典体系的现代转向的信息和理论方面,考察不多。

这样,可能导致忽视体系问题处理中更为精神也是更为基础的一些东西。

这些东西,仅仅从我国现有的有关体系的制度和理论的历史遗产中还不能直接获得,只有通过悉心考察域外基于长期体系实践所形成的理论思考,才能受到启发。

二、历史遗产中的民法体系知识我国在清末变法之后,曾沿袭1900年德国民法的形式逻辑体系。

1911年起草的《大清民律草案》、1926起草的北洋政府民法典草案以及1929年正式制定实施的《中华民国民法典》,不只是在体例结构上直接吸收德国的民法体系,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而且是在体系的更内在的细微的方面,基本上遵循了概念化体系的路线,即首先形成类别法律概念,然后借着不同层次地类型化形成不同抽象程度的概念并因此构成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09•【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杨临萍韩延斌于蒙民间借贷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有学者认为,民间借贷既非“非正规金融”,亦非“正规金融的补充”,更非所谓的非法金融,而是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民间借贷在我国却处境尴尬:一方面,民间金融受控于政府的严苛管制,难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另一方面,从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却又对民间金融情有独钟。

从一定程度上讲,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管制,仅仅考虑到了政府及司法部门监管的便利,却忽略了作为市场主体的借贷双方的真正需求。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既不能完全依照契约自由原则放之任之,也不能依赖政府“看得见的手”对其管制过严。

随着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民间借贷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变化,如借贷数额巨大、借贷目的多元、利率规制缺乏,等等。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不具体、不完善,尤其是对民间借贷利率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帮助广大读者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司法解释的脉络介绍相关内容。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认定1.如何看待制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必要性民间借贷的专门性法律规范尚付阙如,而是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会议纪要等,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对有关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效力认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和批复、指导意见及行政法规、规章、文件等,而这些司法依据又都是在不同时期为应对当时的形势需要而制定的,不仅在稳定性、延续性、确定性和系统性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而且在有关民间借贷的具体法律概念、法律属性等问题及其与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区分等诸多方面仍显模糊,欠缺一套明确、稳定、可行的具体操作规范。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真题及答案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所建立的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在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期限为()年。

A.5B.3C.10D.2参考答案:A2、物价稳定是要保持()的大体稳定,避免出现高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

A.生产者物价水平B.物价总水平C.国内生产总值D.消费者物价水平参考答案:B3、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果及严重程度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从而确定风险水平的过程是()。

A.风险报告B.风险监测C.风险计量D.风险控制参考答案:C4、通常说的“挤兑”是指银行面临的()。

A.信用风险B.市场风险C.操作风险D.流动性风险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5、商业银行在交易市场过程中的交易或定价错误属于()。

A.流动性风险B.市场风险C.声誉风险D.操作风险参考答案:D6、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的表述,正确的是()。

A.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当局规定的商业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的最低要求B.经济资本是一种完全取决于银行盈利大小的资本C.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等于经济资本D.银行资本等于会计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和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7、提供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属于()的金融工具创新。

A.信用创造型B.流动性增强型C.风险转移型D.股权创造型参考答案:D8、下列不属于商业银行合规管理部门职责的是()。

A.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B.制定合规管理计划C.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D.评价商业银行各项政策的合规性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9、某精神病医院为无法定监护人惠者保管银行存折,并支取生活费用。

该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B.指定代理C.法定代理D.委托代理参考答案:C10、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A.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的约定B.基金合同的约定,所持基金份额C.所持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的约定D.所持基金份额,所持基金份额参考答案:C1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者国多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认可的其他证券的,每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河南省南阳市《职业能力测试》事业招聘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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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职业能力测试》事业招聘考试真题《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从个人和社会统一的观点出发,人的自我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活动()。

A、满足个人对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的需要B、实现不受社会制约的自由选择C、摆脱社会的限制使人获得多方面的自由D、满足社会和自我的多方面的需要【参考答案】D2. 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丁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讨个说法。

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丁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B、丁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C、丁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査该规范性文件D、丁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B3. ()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国务院及其各部委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考答案】D4. 下列关于地理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苏伊士运河沟通了地中海与红海 B.格陵兰岛是世界上最大的岛屿,位于北美洲 C.地球仪上纬线圈的纬度越小,长度越长 D.西藏是我国陆地邻国最多的省(自治区)【参考答案】D5. 下面不属于二次文献的是()。

A、书目B、索引C、图书D、检索性文摘【参考答案】C6. 嘉奖的批准部门是()。

A、乡镇级以上政府B、村民自治组织C、县级以上政府D、任意单位【参考答案】C7. 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A、人民的利益B、最大多数人的利益C、党的利益D、国家的利益【参考答案】B8. 依照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

A、可以负刑事责任B、应当负刑事责任C、刑法分则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D、必然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B9.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内提出听证申请。

民法小论文

民法小论文

民法的知识点浩如烟海,仅凭现在的造诣,实难准确把握,只是浅尝辄止,略知皮毛。

经过三年的法学学习,对民法也算有个初步了解,再经过这十周课的点拨,也算又多懂了一些。

可是仍然停留在表面。

上臧老师的民事法律案例分析课可以就学过的知识来一次系统的运用,查缺补漏,对自己的提升很有帮助。

下面就4个方面我将作出论述。

民法总论部分什么事民法?顾名思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每个法律都有其自己的基本原则,民法也不例外。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由于民法同其他学科的不同,民法是私法,更注重强调平等,公平,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

谈到民事行为能力,我清楚地记得臧老师上课时提问过我,问我有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的问题。

虽然我大概答上了分类和年龄,但是语言用的很不规范,也有对特殊规定的遗漏,在此弥补一下遗憾,再完整重述一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是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谢谢老师的纠正。

物权法部分首先要提一下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然后需要了解一下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就是调整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关于物权法我们学过很多,比如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等等,由于老师在课堂上讲过许多有关于物权的变动的案例,在此我就对老师所讲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理解: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幼儿教育通用知识》教师教育招聘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幼儿教育通用知识》教师教育招聘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幼儿教育通用知识》教师教育招聘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常用的非测验的评价技术有案卷分析、观察和()。

A、情感评价B、轶事记录C、等级评价量表D、行为检查单【参考答案】A2. ()是指对信息进行加工时所用的有关方法和技术,包括复述策略、精加工策略和组织策略。

A、认知策略B、学习策略C、元认知策略D、管理策略【参考答案】B3. “化性起伪”是()提出的。

A、荀子B、老子C、庄子D、孔子4. 根据我国在法的对象效力问题上采取的原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B、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外仍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履行中国法的法定义务,不受外国法约束C、外国人在我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适用我国法律D、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犯罪的,一律适用中国刑法予以追究【参考答案】A5. 信息的发送者与信息的接受者之间的信息相互作用过程是()。

A、信息传播B、人际沟通C、人际吸引D、人际关系【参考答案】B6. 师范生在上岗之前需要进行的教育是()。

A、在职培训B、继续教育C、任职辅导D、远程教育7. 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A、强大军队B、军队建设C、高端武器D、军事实力【参考答案】A8. 小强考试前紧张,忧心忡忡,考试时无法集中注意力,发挥失常,他的症状属于()。

A、考试焦虑症B、考试强迫症C、考试抑郁症D、考试阵发性紧张症【参考答案】A9. 学位、待遇及社会地位属于动力机制的()。

A、推力因素B、拉力因素C、动力因素D、压力因素【参考答案】B10. 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

A、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B、培养人C、巩固国家政权D、促进文化延续【参考答案】B1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2020年(精编)一、(本题32分)1. 材料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江南博哥)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

顺应时代潮流,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材料二: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三:这场抗疫斗争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检验。

新征程上,要突出问题导向,从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治理总体效能,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问题:根据材料,结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谈谈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正确答案:略二、(本题34分)1. 案情:2010年3月,刘某与任某为了种植沉香,擅自砍伐了国有森林中的一片树木(1200株),将砍伐的树木扔在一旁,然后种植沉香,一直没有被人发现。

2016年2月,森林公安局的侦查人员王某发现林木被砍伐,但因其与刘某是中学同学,碍于情面便未作任何处理。

导致刘某与任某继续种植沉香。

云南省保山市《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云南省保山市《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云南省保山市《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中国无产阶级最早诞生于()。

2. 通告的结尾不会采用下列哪一项?()A、此告B、悉各遵照C、特此通告D、请参考执行【参考答案】D3.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4. 1919 年,()在《新青年》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比较全面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第 162 页,共 265 页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社会主义理论。

A.陈独秀B.毛泽东C.李大钊D.周恩来【参考答案】C5. 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戒严的国家机关是()。

6. 下列现象中,可以证明地球自转的是()。

①日月星辰的东升西落②昼夜长短的变化③昼夜的交替④地球的形状⑤自家水池中的水流顺时针旋转下降⑥四季的变化A、①②③B、④⑤⑥C、①③④⑤D、②④⑤⑥【参考答案】C7.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行政管理事项都有管辖权的,由()的行政机关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A、先受理B、先处理C、先收到申请D、先收到举报【参考答案】A8. 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A.修改宪法B.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第 163 页,共 265 页C.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D.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和其它基本法律【参考答案】C9.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把我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定性为()。

10. 释迦摩尼是()的创始人。

A、道教B、萨满教C、犹太教D、印度教【参考答案】D12. 下列各句中,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A.南京某幼儿园是否是孩子“喂药”的问题,园方负责人已在记者招待会上予以否认B.剧组全体成员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苦战,一个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选秀节目《中国好歌曲》终于与观众见面了C.李敏镐的到场令在场的无数观众尖叫不已,找他签名合照的观众将他围堵了20 多分钟D.从2012 年 1 月 1 日起,34 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或低俗倾向【参考答案】C13. 服装新标志是由人的身高、胸围和体型三部分组成的。

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民法学是法学本科的核心根底课程,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占据重要地位,考试到来,民法学试题有哪些呢?下面是的民法学试题资料,欢送阅读。

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U ”错误的划“R ”。

每题1分,共10分)1、单务合同都是无偿合同。

()2、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一般只以受益人取得的实际利益为限,而不以赔偿受损人所受损失为标准。

()3、立遗嘱是公民个人的意思表示。

张三立有遗嘱,并经公证,在死亡前用口头向在场的亲属宣布公证遗嘱作废,这是遗嘱的撤销。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公民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使用权及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6、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具有广泛性,包括没收、税收、征用、罚款等。

()7、个体工商户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8、违约人赔偿的损失,应略高于对方的实际损失。

()9、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

()10、诉讼时效中断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断时效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进展。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1、借贷合同是()A、单务合同B、诺成合同C、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D、以国家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为出借人的合同。

2、共有人对共有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时,应按处理。

()A、按份共有B、共同共有C、个人所有D、公共所有3、某甲在上班路上拾到提包一个,因当时找不到失主,又急于上班,甲就将提包带到单位,存放于办公室,并当即贴出招领启事。

至甲下午下班时,仍无人认领,甲就锁上办公室回家。

次日,甲上班时发现办公室被盗,拾得的提包也被盗走,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三天,失主发现招领启事后,就找到甲索要提包,甲将详情告诉了失主,失主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不当得利。

略议理论会计学

略议理论会计学
面观 。道理 非常 简单 ,概 括起来 ,会计 人员都 知道 : 一 只要 不单 行 记错 方 向 ,任凭 张冠 李 戴 ,错 记 到 哪个 账
“ 复式 簿记 ”一 词 ,原 为西 文 “ ob ny 的汉 dul et ” e r
译,《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 第四版 ,19 97年)也 是记账凭证分录基础原本是借贷平衡的,任何一笔账项 如此直译,意思指 同时在借方与贷方记账 ( 以后新版 曾一度删改) 。中国 《 辞海》 (99年版 )避开 了 “ 17 簿 记”这一名词概念,而 以 “ ( )式记账”一词代 复 梭
中还要把如此尴尬的试算表奉为检验记账是否正确的手 重性好像是指分录账和总账账簿的二重性、借贷对照账 段,莫非硬是受了帕乔利模式的影响,而不愿随意抛弃 这项程序 ?的确,帕乔利的会计循环以试算表结束 ,平
出错 ( 10 都 记 成 10元 ,或 者 相反 ) 如 00元 0 ,如 此 等 等 ,都 不会影 响账务 整体 平衡 。明知 如此 ,那 么 ,教 材
题 ,就从来 没有很 好 的解决 。西方某 些流行 的说 法 ,大
致认为:复式簿记 的 “ 复式 ”性 ,e- 重性 ,这种二 p 户形式 的二重性与 每笔经 济业务转账 的二重性 ( 即同 时在两方记账 ) 。尽管此说理 由并不充分 ,但也未见出
建 立在哲 学社会科 学与 自 然科 学技 术紧密结合 、同步运行不悖 的学科 ,是能长期 经受历 史考验流 ;簿记的天然逻辑;统一 的基础
【 中图分 类号JF3 【 20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0 — 18 (00 4 0 8 — 4 09 44 21 )0 — 0 6 0
略议 理 论会 计 学
邵 健
( 湖南财政与会计研究基地,湖南 长沙 40 0 ) 12 5

职测a类知识点总结

职测a类知识点总结

职测a类知识点总结一、常识判断。

1. 政治常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等)和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核心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等)。

- 时事政治:关注近一年来国内外重大政治事件,如重要国际会议(如G20峰会等)、国内的重大政策出台(如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举措等)。

2. 经济常识。

- 微观经济:供求关系(影响价格的因素、均衡价格等)、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的特点)、企业经营(企业成本、利润、市场竞争策略等)。

- 宏观经济:宏观调控目标(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增加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财政政策(财政收入与支出、税收政策等)、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相关概念和影响)。

3. 法律常识。

- 宪法: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成和职能。

- 民法: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效、可撤销等情形)、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婚姻家庭法(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等)、继承法(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

-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刑罚种类(主刑和附加刑)、常见犯罪类型(如盗窃、抢劫、贪污受贿等犯罪的认定)。

- 行政法: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魏标辉、魏焕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标辉、魏焕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魏标辉、魏焕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29【案件字号】(2022)粤14民终40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自辉罗锡芳曾柳青【审理法官】叶自辉罗锡芳曾柳青【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魏标辉;魏焕城;魏汉香【当事人】魏标辉魏焕城魏汉香【当事人-个人】魏标辉魏焕城魏汉香【代理律师/律所】李剑铭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陆泽娴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郭金东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李金兰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剑铭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陆泽娴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郭金东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李金兰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剑铭陆泽娴郭金东李金兰【代理律所】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魏标辉【被告】魏焕城;魏汉香【本院观点】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

【权责关键词】催告撤销代理民事权利合同证人证言自认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举证不能的后果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强制执行拍卖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

一审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综合二审诉辩各方的意见,本案争议焦点是本案诉讼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本案中,《借款还款协议》约定借款还款期限届满日为2017年5月1日,上诉人虽提交其代理律师于2021年7月16日与被上诉人魏焕城的手机通话录音和申请魏某的出庭作证,但均无法证明其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内向被上诉人主张还款或转让加油站等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亦无法举证证明被上诉人魏焕城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有明确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同意债务的承诺或者行为。

浙江省丽水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国考真题

浙江省丽水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国考真题

浙江省丽水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题库收集历年及近期考试真题,全方面的整理归纳备考公考之用。

)一、单选题1.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原则。

A、职权法定B、严惩为先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D、权责统一【参考答案】C2. “治大国若烹小鲜”,语出()。

A、《论语》B、《墨子》C、《庄子》D、《老子》【参考答案】D3. 哲学是()。

4. 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

A、军队问题B、工人问题C、农民问题D、知识分子问题【参考答案】C5. 按照议案的内容,议案可分为几类?()A、5B、4C、3D、2【参考答案】B6.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建立过不同政权形式,而对地主阶级态度差别最大的两种政权形式是()。

A、工农民主政权与苏维埃政权B、工农民主政权与“三三制”政权C、人民民主专政与苏维埃政权D、工农民主政权与人民民主专政【参考答案】B7. 下列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产品中,不属于发酵工程产品的是()。

A、农民自酿的米酒B、绝大多数农用抗生素C、味精D、维生素B2【参考答案】A8. 下列运输方式中,速度较快,比较灵活、自然条件限制较小的是()。

9. 与地球的干渴相比,江西“物华天宝”的宝中之宝,是她拥有的相对丰裕的水资源。

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是全国人均的()倍。

A、1.5B、2C、2.5D、3【参考答案】B10. 公文写作,要严格遵循什么原则?()A、一文多事B、一文三事C、一文二事D、一文一事【参考答案】D11.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

A、解放思想B、实事求是C、开拓创新D、与时俱进【参考答案】D12. 牛顿说:“假如我比别人望得略微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

A、知识来源于书本B、读书是接受间接经验的重要手段C、读书比实践重要D、要善于学习间接经验,并在实践中消化和发展【参考答案】D13. 机关可以聘任公务员,有关聘任人的产生方式以下正确的是()。

湖北省十堰市《财务会计知识》事业招聘考试真题

湖北省十堰市《财务会计知识》事业招聘考试真题

湖北省十堰市《财务会计知识》事业招聘考试真题《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下列不是农业生产的特点的是()。

A、季节性和周期性B、地域性C、稳定性D、综合性【参考答案】D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要求是()。

A、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B、把马克思主义同外国经验相结合C、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D、坚持调查研究和走群众路线【参考答案】A3. 【新公司法实施,该题忽略】李五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 10 万元,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B、成立一人公司后,李五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李五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李五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D、—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参考答案】B4.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首要条件()。

A、理论联系实际B、一切从实际出发C、坚持执行党的政策方针D、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参考答案】B5.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国务院组成人员的是()。

A、国务院秘书长B、审计长C、各部部长D、各直属机构的正职行政首长" />【参考答案】D6. 洋是陆域通过流域的自然延伸,在海洋开发活动中,海洋捕捞、海上运输、海洋矿产开发和海水养殖等生产环节是在海域和流域共同完成;而海盐业和海水利用等则完全是在陆域上完成所有生产环节。

此外,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在推动海洋科技进步、海洋产业发展的同时,海洋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新产品的出现,也促进了流域科技进步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海陆产品通过这种技术延伸得到互动发展。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海洋经济与流域经济空间布局的依赖性B.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动了海陆经济的进步C.海洋经济与流域经济在产业上相互交错D.现代科技的发展促进了海陆经济的交汇【参考答案】A7. 危机阶段的主要特征是()。

民法分论简答题及论述题答案

民法分论简答题及论述题答案

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的区别一、法律性质不同。

债的保全本质上任然属于债履行的一样保证,是债权人在债权效劳范围内所采取的保护其债权的法律方法;债的担保属于债履行的特殊保证,是债权人在债的效劳范围外采取的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法律方法。

二、发生的条件不同。

债权人保全债权的两项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发生仅以债务人的歹意行为或懈怠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为条件,不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同意为要件;担保的发生,除法定担保外,须以债务人或第三人同意为条件,既债务人或第三人情愿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为条件。

3、权利主体不同。

由于债的保全并未超越债的效劳,债务人致使的债务人财产不妥减少的歹意行为或懈怠行为所损害的也并非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而是全部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只要债务人的行为致使其财产的不妥减少,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都有保全的撤销权和代为权;担保享有者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了担保的特定债权人或按法律专门规定取得法定担保权的特定债权人,债务人的一样债权人并非享有担保权。

4、内容和作用不同。

债的保全的内容仅限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和代为权,其作用在于幸免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的歹意行为或懈怠行为不妥减少,保全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债的保全行为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仅具有一样保证的意义,不具特殊保证的意义;债的担保一经设立,债的保证行为就产生特殊保证的法律意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一、留置权成立的踊跃条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连累关系。

二、留置权成立的消极条件。

(1)、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2)、对动产的留置不违背公共利益或仁慈风俗;(3)、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侵权行为是直接违抗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直接违背合同规定的义务。

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有本质区别:一、违法性质不同。

民法典物权编竞赛题库

民法典物权编竞赛题库

民法典物权编知识竞赛题库一、单选题(50题)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设立。

A、订立书面合同时B、抵押合同生效时C、动产转移占有时D、订立书面合同且转移占有动产时答案:B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A3.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自()时发生效力。

A、占有B、合意C、登记D、交付答案:D4.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又无法就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一致,按照()行使优先购买权。

A、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B、共有人平分转让份额C、转让人决定购买人份额D、法律未明确规定答案:A5.严格限制以()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A、出让B、拍卖C、招标D、划拨答案:D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家主席D、国务院答案:D7.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A、六十日内B、三十日内C、一个月内D、十日内答案:D8.草地的承包期为()。

A、十年B、十年至二十年C、二十年至三十年D、三十年至五十年答案:D9.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决定。

A、业主共同决定B、物业决定C、业主和物业协商决定D、业主委员会决定答案:A10.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一年答案:D11.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A、占有、使用B、使用、收益C、占有、收益D、占有、使用和收益答案:D1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的权利。

A、占有B、使用C、收益D、占有、使用和收益答案:D13.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法考练习题

法考练习题

法考练习题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2. 请简述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3.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4. 国家的根本制度是什么?请阐述其内涵。

5. 请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行政法学1. 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 请列举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4. 行政许可的设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5.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三、民法学1.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2. 请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要素。

3.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是什么?4. 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5.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四、刑法学1. 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2. 请列举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3.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4. 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5. 请简述刑事责任的含义。

五、商法学1. 商事行为与一般民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2. 请列举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3.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4.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5. 商事合同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六、经济法学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2. 请简述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3. 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制度是什么?4. 金融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5. 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税种有哪些?七、国际法学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2. 请简述国际公法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3.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什么?4.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5. 请列举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

八、诉讼法学1.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哪些?2. 请简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

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是什么?4.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哪些?5. 执行程序中的基本措施有哪些?九、知识产权法学1. 知识产权的特征和分类是什么?2.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3. 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是什么?4. 商标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5.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哪些?2. 请简述自然资源法的概念及其主要内容。

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一、法典组成部分法典共有五编,1.总则(Allgemeiner Teil)2.债务关系法(Recht der Schuldverhältnisse)3.物权法(Sachenrecht)4.家族法(Familienrecht)5.继承法(Erbrecht)二、概说《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公布之后,立即风靡于当时的欧洲的大部分。

欧洲许多国家都接受它的影响,或者直接采用它作为自己的民法典,或者以它为模式制定自己的民法典。

在几乎一百年的长时间里,欧洲竟没有出现一部足以与《法国民法典》匹敌的民法典。

这种情况,直到《德国民法典》的出现才得到改变。

《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在民法的发展史上的地位,各有千秋。

在开创近代民法历史、为资本主义社会开辟道路一点,德国民法典无法与法国民法典相比,但是在其他一些方面,德国民法典确有胜过法国民法典的地方。

有的比较法学家将由法国民法典形成的法系称为“罗马法系”,将由德国民法典形成的法系称为“德意志法系”(例如德国法学家K•茨威格特与H.克茨合著的《私法领域里的比较法导论》一书),从而使德国民法典取得了与法国民法典并肩而立的地位。

在历史地位与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以及思想精神方面,德国民法典是无法与法国民法典比拟的。

法国民法典是一部革命性的法典,开创了一个时代,是公认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初期的法典,是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的胜利成果。

而德国民法典则是一部保守的、甚至守旧的法典。

德国民法典的产生正在自由资本主义走向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可是它并没有表现出这个时代的特色(这些问题,本文将在下面详论)。

对于德国本国说,德国民法典只完成了一个任务——统一德意志帝国的私婚姻、亲子、亲族、家产,是为亲属法部分。

第5至第12章规定仆婢、组合、农民、市民、贵族、官吏、教会、学校等,即规定各种身份的人的特别义务。

第l3至第17章规定国家、国库的特权与义务,第18及第19章规定监护与各种慈善机构,最后第20章规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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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卷第1期河北法学Vol.28,N o .12010年1月H ebei Law S cie n c eJan.,2010民法自然债五题略议覃远春收稿日期:2009 09 29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自然债与我国债法完善之研究 (09CFX047)的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覃远春(1975 ),男,苗族,贵州贵阳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贵州财经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学术带头人,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贵州财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4)摘 要: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

它与受强制保护的民事债一起,构成民法上债的体系。

自然债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介于完全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它折射出社会关系!入法∀具有不同状态,反映道德与法律交织的特殊融合关系,具有独特的法律意义。

自然债具有历史与现代的法规范表现,我国民法体系中仅存在零散规定,迫切需要进行制度建构。

关键词:自然债;内涵;本质;制度中图分类号:DF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3933(2010)01 0080 07On Five Issues of Natural ObligationQ I N Yuan chun(Law Schoo,l Gu iz hou Insti tute of F i nance and E cono m i cs ,Gu i yang 550004C h i na)A bs tra ct :Nat u ral obli gati on refers t o obli gati on s w i th i n w h ic h a g i vi ng is w i thou t en forceab ili ty but vol un tary p erf or m ance s h allen title m ai ntenance ofho l d i ng eff ect .Ob li gati ons i n ci v il l aw i ncl ude nat u ral ob li gati on as w ell as ci v il cbli gati on.N at ural ob li gation i s a speci al ob ligati on w hich li es bet w een comp lete legal ob li gati on and m oral ob li gati on and sho w s social rel ations en t eri ng the do m ai n of l a w i n d ifferentm odes and refl ects a s peci al fus i on ofm orality and la w and has un i que s i gn ifican ce .Nat u ral obli gati on has h i stori cal and modern legal ph enotyp es ,s om e scattered sti pu lati on s ex i st i n our ci v il syst e m and the s yste m constru cti on is requ i s i te .K eywor ds :nat u ral ob ligation ;i m p lication ;essen ce ;sys t e m在民法上,我们会发现存在消灭时效或执行期限届满的债、败诉后自愿履行的债、经破产清算未能实现的债等因故不再受强制执行保护之债,以及约定或法定无诉权的债、婚姻居间报酬给付、出于知恩图报礼尚往来及其他道德礼仪上的原因所为给付等自始不受强制执行保护的债。

这些即涉及民法的一个特殊范畴与制度###自然债。

自然债是民法重要而独特的组成部分,但目前国内理论界对其重视不够,立法规范尚待加强。

结合自身法域传统、道德观念和法制特点,国外学界更为关注自然债,对其已有一定研究,法、德、日、意等立法中有不同程度反映。

自然债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本文拟就几个问题展开粗略探讨,以引起学说及实践对自然债问题的重视。

一、关于自然债的内涵民法上的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一种法律关系,简言之,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法律关系。

一般认为,债既然属于法律上的关系,则应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即法律应对债务人施加约束和对债权人加以保障,在债不履行时赋予法律强制救济。

这种给付关系须有法律上的!责任∀作为履行义务的担保,如无责任相伴,就是一非法律义务之一种的债务,或者!在法律上不具意义∀[1]。

这种看法实际并不全面,只适宜用来说明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民事债(civ il ob ligati on)或完全债务∃。

特定人之间应为给付的社会关系被法律承认和赋予效果的状态是多样的,可以积极地自始至终给予强制保护,也可以消极地在当事人自动履行后维护后果。

主张给付关系!入法∀即受强制,债必须有!责任∀附加、享有完整权能才有法律意义,这种观点忽视了债的法律关系的多样性。

给付性的债的效力或权能,其结构表现是多元的,它可能是完整地包含了诉请履行力、强制执行力、自力实现力、处分力和受领保有效力[2],也可能是只保留作为基本效力的受领保持力而在其他方面出现效力缺失。

这时候的给付关系即属于自然债(natura l obli gation),它仍然属于民法上债的有机组成部分。

虽然它不像民事债那样有自始至终的强制力,在债务人不履行时施予法律责任,但从法律对自愿履行的效果加以保护、排除不当得利返还来看,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给付关系也属于有效法律关系的范畴。

因为如果不是法律上义务、没有法律效果的话,则权利人的受领就要以无法律原因而被返还了。

而返还给付往往并不符合履行方的意愿,也违背公平正义#80#和一般道德观念。

民事债是民法上债的主流,是法律关注的主体和重心,民法上债的规则和体系主要是围绕民事债来确立和构建的。

但自然债也是照应生活事实和法律事实的现实存在,是完整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留意这种不具备完整权能或效力的!非主流∀、!异化∀的债的类型。

罗马法最早对自然债进行规范,但其并未对自然债的内涵进行明确说明。

关于自然债的含义,现代民法学说和立法有从权能或效力角度作形式阐释的。

如有学者认为自然债!系指债权人有债权,而请求权已不完整,债权人请求给付时,债务人得拒绝给付;但如债务人为给付时,债权人得基于权利而受领,并非不当得利,债务人不得请求返还∀[3]。

按民法大家史尚宽把责任与债务加以区分的观点,自然债权乃是无责任保障的债权,债权人不得以诉的方法请求强制履行,但如债务人已为履行则其履行有效,债权人可以保有履行效果。

但也有学者认为自然债与无责任之债并不相同,前者指无诉权保护之债,后者则指债务与责任分离的问题。

日本的加藤博士认为,自然债务之债权,亦系一种给付受领权,于私法上与其他债权并无差异,仅系其受国家之力的保护与其他债权有所不同,亦即在公法上有所别耳[4]。

可见对于自然债,债权人并不能诉请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如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即为有效,债务人不能引用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给付,债权人因此有权保留给付效果。

此外,还有从给付内容和性质角度用道德、自然、衡平等来对自然债加以说明的。

自然债本质上是受自然法观念和伦理道德原则影响而出现的民法范畴和制度,自然债包含的是按照一般道德标准和社会观念在良心上形成相当压力的财产性给付义务关系,是受法律适当尊重而入法的社会关系。

单纯从效力、权能角度来阐释其内涵显得不完整。

根据学者的观点,!确定不可诉债务的本性是可能做到的∀、!应该把引发应该做的当为的意思关系从自然债的概念来把握∀[5]。

当然效力或者权能的揭示也是说明自然债含义所需要。

从!本性∀即自然债内容上的规定性出发,自然债的定义应该概括整合!债∀和!自然∀的用词含义。

从内容实质与效力形式两方面结合,可以尝试这样说明自然债的内涵:自然债,指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或社会观念支持的、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领人得受领并保有给付的债。

关于自然债权的法律效果,在罗马法,除自然债的债务人自愿清偿后不得请求返还外,自然债还可发生与民事债抵销、更改以及自然债的质押和保证仍有效力等法律后果。

近现代民法理论和实践也普遍承认自然债权的基本法律效果,即债务人自愿履行后不得请求返还,债权人因此得保有给付效果,另外一般也承认对自然债更改、承诺等的约束。

但对自然债是否还有诸如抵销和其他法律效果仍存争议,对自然债是否应分类确定具体的法律效果、自然债权的法律权能如何确定等也有待深入研究。

二、关于自然债的本质关于自然债的本质,从自然债内涵及各法制的规范情况看,其并非一种单纯的道德义务,而是具有民法上法律效果的给付关系,归属民法上的债,自无疑义。

并且,自然债是一种特殊的债,不是一般所说的具有完全效力的债。

自然债介于无效的给付关系与自始至终受强制保护的给付关系之间,属于有效给付关系的范畴,它是道德与法律特殊结合的产物,道德考量是其本质基础。

无效的给付关系不受法律认可,产生给付返还、赔偿、民事惩戒等反效果。

而无论是强制性促进给付并保护其履行效果,还是消极地在履行上不加强制而仅在当事人自愿履行后强制保护履行效果,给付关系均为法律认可之列,是有效的法律关系。

自然债显然不是无效的给付关系(如各种非法债务),也不是自始至终受强制保护的给付关系(民事债),而是介于二者之间。

它是处于无效民事关系与具有完全效力的民事关系之间的过渡物,可以看作处于非黑非白的灰色地带中。

从另外的角度观察,自然债作为一种!入法∀了的社会关系,是道德与法律特殊结合的产物,!一只脚踏在民法的领域,另一只脚则踩在道德的属地∀。

通过自然债这样一个微观的!窗口∀,可以深刻领会道德与法律的适度融合关系。

自然债在表现法以!实现人文理想和人类完满所蕴含的理念为终极目标(这种终极目标被认为是与伦理学相一致的)∀[6]上,是直观而明显的。

这种特殊的法律关系自身的实质内容确定和运行过程,是直接立基于伦理义务和良心考量的,它把义务的判断和决定履行与否直接系诸于伦理的作用,而仅在义务履行或承诺后才施加法律作用的因素。

它既充分照顾当事人的自我决断与处分自由,在履行问题上不施加法律强制,给道德强制以发挥作用的空间,同时又在道德原则作用之后,随即发挥法律的保障功能,确定权利归属,定纷止争。

在一个给付关系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同时发挥作用的特殊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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