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表
北京市社保历年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8.00%
25.85
个人不缴费
38.78
个人不缴费
31.02
个人不缴费
387.80
2%+3
个人缴费
206.80 5.17
80.56 206.80 80.56
总计
单位
个人
987.52
292.53
1,000.45
287.36
缴费人员类别 本城外城 本农外农
2013-2014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 2,089.00
3,134.00 1,591.00 2,089.00
3,134.00
2014-2015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 (最低)
2317
3476 2317
3476
单位缴费比 例
20.00% 1.00% 1.00% 0.80% 10.00% 20.00% 1.00% 1.00% 0.80% 10.00%
单位缴费比 例
20.00% 1.00% 1.00% 0.80% 10.00% 12.00% 20.00% 1.00% 1.00% 0.80% 10.00%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比 例
417.80
8.00%
20.89
0.20%
20.89
个人不缴费
25.07
个人不缴费
313.40
2%+3
北京2012 04-2013 03缴费比例
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备注
本市城镇职工的工资基数必须按照上 一年度工资总额的税前月平均工资确 定
外埠城镇职工的工资基数必须按照上 一年度工资总额的税前月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社平工资:4672元 缴费人员类别 参加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本市城镇职工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本市农村劳动力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本市农户24号文件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社平工资:4672元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外埠农村劳动力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2803元-14016元 1869元-14016元 2803元-14016元 1869元-14016元 2803元-14016元 1869元-14016元 2803元-14016元 1869元-14016元 2803元-14016元 缴费工资基数 1869元-14016元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20%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9%+1% 20%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9%+1% 20%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9%+1% 20%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9%+1% 20% 1%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 费比例 0.8% 9%+1% 8% 0.2% 不缴费 不缴费 2%+3 8% 0 不缴费 不缴费 2%+3 8% 0.2% 不缴费 不缴费 2%+3 8% 0.2% 不缴费 不缴费 2%+3 8% 0 不缴费 不缴费 2%+3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随着社会经济、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不断调整和提高,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
下面是北京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以及对应的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 2012年至2015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1729元、5092元。
政策解读:2012年至2015年社会保险标准相对稳定。
其中,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较高,意味着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相对较大,但也保障了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2. 2016年至2017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104元、6164元。
政策解读:2016年至2017年社会保险标准有所上升,尤其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较大幅度调整,与国家大力推进医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政策方向相符合。
3. 2018年至2019年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363元、6932元。
政策解读:2018年至2019年社会保险标准继续提高。
对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较大,这与我国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有关,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经济生活。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1. 2012年至2015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29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政策解读: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在这一时期相对稳定。
应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要比城镇职工低,这意味着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
2. 2016年至2017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04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政策解读:在这一时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升,说明政府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越来越重视。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的缴费标准仍然低于城镇职工,公司应该在发放工资时多关注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3. 2018年至2019年缴费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63元,参保人员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修改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表
最新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表
企业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
【2013年各项数值】
1、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2、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发布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3、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
4、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5、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12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调整到2013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
现将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比上年增长11.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2013年6月6日
人工咨询
咨询员直接解答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遇到疑难问题转接专家解答,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三方通话。
(如无法拨通“12333”的,请拨打51712333、63316602同样可进行政策咨询。
)。
全国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表-2013年最新数据
20.0% 8.0% 0.5% 0.6% 2.0% 12.0% 18.0% 8.0% 0.5% 0.7% 2.0% 12.0% 本市14% 外来12% 本市7% 外来3% 本市0.25% 外来0.25% 本市0.4% 外来0.4% 本市1% 外来1% 12.0% 18.0% 7.5% 0.5% 0.7% 2.0% 10.0% 20.0% 8.0% 0.5% 0.5% 2.0%
8%,12% 8.0% 2%+5
1.0% 10%或12% 19.0% 11.0% 8-12% 1%-4% 8.0% 2.0%
1.0% 8-12% 8.0% 2%+3 0.5%或1%(联邦 用) 1.0% 1.0% 10.0% 8.0% 2.0%
1.0% 8-12% 8.0% 2%+0.5%(个人 医疗大病)
山东
青岛
北区
大连
辽宁
大连开发区
沈阳
吉林
长春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
哈尔滨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包头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呼和浩特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外来人员】 医疗【外来人员】 工伤【外来人员】 生育 失业 公积金 养老【原小城镇】 医疗【原小城镇】 工伤【原小城镇】 生育【原小城镇】 失业【原小城镇】 公积金 养老 医疗 南京 工伤 生育 失业 7.0% 19.0% 9.0% 0.5% 0.8% 1.7% 7.0% 20.0% 9.0% 0.8% 0.8% 2.0% 1.0% 1.0% 7.0% 8.0% 2.0% 7.0% 8.0% 2.0% 2% 8%-12% 20.0% 6.0% 0.3% 0.8% 2.0% 12.0% 20.0% 6.0% 0.6%、1.2% 0.7% 2.0% 1.0% 6%、8%、10%、 6%、8%、10%、 12% 12% 22.0% 8.0% 12.0% 0.5% 0.8% 1.7% 7.0% 22.0% 6.0% 0.5% 1.0% 7.0% 8.0% 1.0% 2.0% 1.0% 12.0% 8.0% 2.0% 1.0% 8%-12% 8.0% 2.0%
社保计算公式
7月30日更新2013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2013年北京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2013年北京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2013年北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134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167元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高数额:1253.52元2013.4-2014.3北京社保五险基数表人员类别养老(40%-300%) 失业医疗(60-300%) 工伤(60-300%) 生育(60-300%)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北京城镇职工20% 8% 1% 0.20% 10% 2%+3 行业比率0.80%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外埠城镇职工20% 8% 1% 0.20% 10% 2%+3 行业比率0.80% 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北京农村劳动力20% 8% 1% 10% 2%+3 行业比率0.80% 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外埠农村劳动力20% 8% 1% 10% 2%+3 行业比率0.80% 2089-156692089-156692089-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3134-15669继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市人力社保局6月17日发布了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像参保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在职职工每月最低应缴167元。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2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44.6元、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26.8元、失业保险费37.61元。
北京社保历年缴费基数比例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城镇人员
农业户口人员
养老缴费比例
失业缴费比例
本市上年社 会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 上限
养老失业 工伤基数
下限
240 284 377 545 679 679 798 918 918 1024 1148 1311 1508 1508 1508 1727 2004 2362 2362 2734 3008 3322 3726 3726
月止)
1999年10月止)
工伤保险自
5%
2004年1月
6%
起开始缴纳
生育保险自
按企业营业 2005年7月
7%
执照中经营 起开始缴纳
项目的第一
8%
1.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 月止)
0.5%(自1999年
11月-2008年12月 止)农村户口不缴
纳个人部分
项内容确 定,分为
0.5%/1% /2%三
1615
4201
12603
1680
医疗生 育基数
下限
787 787 905 905 1036 1202 1417 1417 1640 1805 1993 2236 2236
2422
2521
养老 失业
缴费基 缴费基
数
数
-
农民工 农民工 养老自 失业自 1999年6 1999年6 月起开 月起开 始缴纳 始缴纳
4037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2013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8%
失业保险
1%
0
工伤保险
3134元-15669元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
生育保险
0.8%
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
附相关通知:
根据北京市社保局颁布的相关通知,自2013年6月起社保基数做如下调整,执行日期为2013年4月。即从2013年4月起按照新的上下限补缴社保,已经按原基数缴纳的会在社保局通知后补缴基数差额。
2013.06-2014.03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说明一览表
社平工资:5223元
缴费人员类别
参加险种
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本市城镇职工、外埠城镇职工、本市农户24号文件
养老保险
2089元-15669元
20%
8%
失业保险
1%
0.2%
工伤保险
3134元-15669元
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
不缴费生Biblioteka 保险0.8%不缴费
医疗保险
9%+1%
2%+3
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劳动力
养老保险
2089元-15669元
2013年北京市社保缴费明细表
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金额金额(元/月)(元/月)1养老保险208920%417.88%167.12584.922失业保险20891%20.890.2% 4.1825.073医疗保险313410%313.42%+365.68379.084工伤保险31340.3%9.4009.45生育保险31340.8%25.070025.0732.10%786.5610.2%+3236.981023.54北京市/外埠农业户口金额金额(元/月)(元/月)1养老保险208920%417.88%167.12584.922失业保险20891%20.890020.893医疗保险313410%313.42%+365.68379.084工伤保险31340.3%9.4009.45生育保险31340.8%25.070025.0732.10%786.5610%+3232.81019.36北京市/外埠城镇户口金额金额(元/月)(元/月)1养老保险1566920%3133.88%1253.524387.322失业保险156691%156.690.2%31.34188.033医疗保险1566910%1566.92%+3316.381883.284工伤保险156690.3%47.010047.015生育保险156690.8%125.3500125.3532.10%5029.7510.2%+31601.246630.99北京市/外埠农业户口金额金额(元/月)(元/月)1养老保险1566920%3133.88%1253.524387.322失业保险156691%156.6900156.693医疗保险1566910%1566.92%+3316.381883.284工伤保险156690.3%47.010047.015生育保险156690.8%125.3500125.3532.10%5029.7510%+31569.96599.65总计比例比例序号项目缴纳基数企业缴纳个人缴纳合计:序号项目缴纳基数企业缴纳总计比例比例合计:序号项目缴纳基数企业缴纳个人缴纳总计个人缴纳总计比例比例合计:比例比例合计:序号项目缴纳基数企业缴纳个人缴纳。
北京地区历年社保基数表(更新到2020年7月)
退休人 员:不
缴费
退休人 员:每 人每月
3元
70岁以下 (含生日当 月):100元
/月 70岁以上 (生日次 月):110元
/月
在职人员:9.8%+1% 其余缴纳比例不变。
7855
7855
106168
生育、医疗缴
养老、失 业、工伤 缴费基数
上限
费基数上限 【2019年12月 起生育、医疗
合并为医疗 (含生育)保
险】
480
567 1131 1635 2036 1635 2036 2395 2395
2755
3071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12111 12603 14016 15669 17379 19389 19389 19389 21258 23118 25401 25401
23565
-
-
-
3444 3932 3932 3932 5182 6011 7087
7087
8202 9024 9966 11178 11178 12111 12603 14016 15669 17379 19389 19389 19389 21258 23118 25401 25401
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一览表
年度
1992.10-1992.12 1993.01-1993.12 1994.01-1994.12 1995.01-1995.12 1996.01-1996.03 1996.04-1996.12 1997.01-1997.12 1998.01-1998.06 1998.07-1998.12 1999.01-1999.12 2000.01-2000.12 2001.01-2001.12 2002.01-2002.03 2002.04-2002.12 2003.01-2003.03 2003.04-2004.03 2004.04-2005-03 2005.04-2005.12 2006.01-2006.03 2006.04-2007.03 2007.04-2008.03 2008.04-2009.03 2009.04-2009.12 2010.01-2010.03 2010.04-2011.03 2011.04-2012.03 2012.04-2013.03 2013.04-2014.06 2014.07-2015.06 2015.07-2015.09 2015.10-2016.04 2016.05-2016.06 2016.07-2017.06 2017.07-2018.06 2018.07-2019.04 2019.05-2019.06 2019.07-2019.11
社会保险比例
本市城镇户口及北京市农村户口、外省城镇户口社会保险比例:2014年单位缴:879.35元个人:262.51元
2013年单位:792.84元个人:237元
2012年单位:709.24元个人:212.32元
2011年(原先单位:633.47元个人191.2元)
养老单位:20% 个人:8%
失业单位:1% 个人:0.2%
2012年缴费基数:1869元
2013年缴费基数:2089元
2014年缴费基数:2317元
工伤单位:0.5% 个人:无
医疗单位:9%+1% 个人:2%+3元
生育单位:0.8% 个人:无
缴费工资基数(最低):2803元
2013年缴费基数:3134元
2014年缴费基数:3476元
外省城农村户口社会保险比例:
2014年单位:879.35元个人:257.88
2013年单位:792.84 个人:232元
2012年单位缴:709.24元个人缴:208.58元
养老单位:20% 个人:8%
失业单位:1% 个人:无
2012缴费工资基数(最低):1869元
工伤单位:0.5% 个人:无
医疗单位:9%+1% 个人:2%+3元
生育单位:0.8% 个人:无
2012缴费工资基数(最低):2803元。
北京2013年度养老险缴费基数
北京2013年度养老险缴费基数第一篇:北京2013年度养老险缴费基数北京2013年度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继2012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7日发布了2013年度五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像参保人群最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089元,在职职工每月最低应缴167元。
市统计局近期公布,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根据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昨天统一调整了今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若干类。
在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根据新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可推算出今年个人缴纳五险的金额数。
以五项社会保险当中缴费金额相对高的养老保险为例,根据新标准可以算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最低数额应为167元,最高数额应为1253.52元。
通知还明确,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
第二篇:2013北京市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2013北京市养老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医疗下限为31342013年医疗、工伤、生育下限均为3134元(2012年为2803元,在原有基础上,上张了214元)。
养老、失业下限均为:2083元(2012年为1869,在原有基础上,上涨了214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3.06.09•【字号】京社保发[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28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文件,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22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656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13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089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13年北京市养老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金调整情况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每人每月277.5元提高到310元。
福利养老金待遇调整部分,纳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家庭收入核定。
二、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50元。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1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4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7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0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92元发放。
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678元调整到728元。
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4、在2013年1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3.04.01
•【字号】京人社居发[2013]69号
•【施行日期】2013.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北京市城乡居
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居发〔2013〕6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市自2009年至2012年实行定额缴费的工作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13年缴费年度及今后仍继续实行定额缴费机制。
依据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
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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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3年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及比例表
企业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
【2013年各项数值】
1、2012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
2、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3、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
4、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5、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5223元、3134元和2089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