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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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
【发文字号】市委办发[2015]71号
【发布部门】中共金昌市委
【发布日期】2015.06.26
【实施日期】2015.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办发〔2015〕71号)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
《全市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全市党政机关“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落实年”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着眼执法用权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重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和督促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廉政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市委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检察院)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组建成立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从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抽选。
通过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一次宪法法律宣传、举办一次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讲座、播放一次警示教育片、发送一套预防职务犯罪学习资料、创办一份预防职务犯罪专刊、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使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受法治教育和宪法法律教育,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于7月初完成金昌监狱警示
教育基地建设,督促永昌县检察院在县委党校建立永昌县警示教育基地,指导金川区检察院加快落实金川区警示教育基地扩建任务。
通过分系统、分层次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案释法活动,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