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制度化反腐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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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两会热点解读(之三)

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两会热点解读(之三)
再次,反腐倡廉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内容。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没有差异、没有斗争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能够具有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矛盾和预防矛盾激化机制的社会。由腐败行为引发的矛盾,必须通过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来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社会,而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来看,要真正形成并持久保持人民群众各尽所能而又和谐相处、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政通人和的局面,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也不能放松。所以说,构建和谐社会,反腐倡廉工作这一前提必不可少。
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两会热点解读(之三)
热点三:反腐败持续发力,作风建设常态化
反腐,历年两会都是热点,今年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过去一年,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省部级高官接连落马,同时,反“四风”成效显著,公款吃喝、送礼等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藏身。实实在在的变化,让百姓看到中央反腐的决心。
六、要把改作风的成效巩固、坚持下去,实现对“四风”问题的经常抓、长期抓,关键是应建章立制。
七、对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制度规定,做到制度要求全覆盖;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边实践、边总结,把整改措施用规章明确下来,把落实意见用制度固定下来。
八、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全面梳理现有各项制度,对那些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须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废止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抓紧修订完善,该制定新的就制定新的。
------山西中公教育 齐博琳
其次,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一旦有领导干部发生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人民就会联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我们的党是执政党,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的利益一旦受到损害,党将首先站出来,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哪怕矛盾的对方出现在党的内部,也要坚决同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势力斗争到底。只有时刻不忘维护人民利益,才能继续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一旦离开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挑战及其对策分析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挑战及其对策分析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挑战及其对策分析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但是,某些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仍存在形式大于实质、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对“小腐败”的处理尚未取得真正成效、反腐败的难度和成本不断增大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本文在分析以上问题的同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面临的重大挑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腐败,是一个古老的历史难题,它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是我们的公敌。

一直以来,我党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正在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平稳、健康地向纵深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有目共睹的成绩。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消极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问题依然突出,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不容有丝毫松懈。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某些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形式大于实质。

党中央始终强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求全党动手将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但是,至今仍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把发展经济与反对腐败对立起来,没有真正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每个工作环节中。

在党风廉政教育上,某些单位教育活力不足,效率低下,脱离单位和地区现实,对教育对象不研究,对教育内容不选择,盲目照搬照套,结果是胡子眉毛一把抓,与实际脱节,解决不了多少问题;在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一些单位打折扣、走过场,反腐败工作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础非常薄弱,管理漏洞明显。

二是腐败“出生率”大于“死亡率”。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反腐立法当推进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反腐立法当推进

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反腐立法当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报告。

这样的议事安排,凸显出高层对反腐败的期待和重视。

从民间对“两会”的关注情况来看,“反腐”同样是焦点。

而且这一焦点在近二十余年来的“两会热点议题”中雷打不动。

这样的民意承载,证实反腐败已然成为转型中国一项“停不了的使命”。

反腐败既是陈年议题,自然新意阙如。

每一年对腐败根源的追问,都会指向“不受监督的权力”。

那么,接下来的任务便是:如何把不受监督的权力赶进制度的笼子里。

今年的“两会”舞台上,我们仍能听到代表和委员们在强调腐败现状与反腐常识。

这种重述并非多余。

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和议事机构的全国“两会”,又不能仅停留在常识重述的层面。

警钟理当长鸣,立法亦应推进。

人大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立法,完善与反腐败有关的立法工作,已成为“两会”最具紧迫感的任务之一。

回望过去,作为顶层策略的“反腐败”在建国以后至少留下了三个阶段:一是前30年的“运动反腐”。

这种反腐败方式,虽然轰轰烈烈,看似成效斐然,却无以持久,还滥伤无数;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权力反腐”。

这种反腐形态也能上打老虎、下打苍蝇,但“隔墙扔砖”式的选择性反腐使得腐败就如“割韭菜”一样,旧的刚去,新的又来。

人类千百年来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反腐败别无他法,就在“制度反腐”一途。

完善反腐败立法,成为反腐败在中国走向第三阶段的首要议题。

从公共舆论场上观察,对反贪污贿赂已凝聚了较大规模的社会共识。

“两会”理当忠实反映民意诉求,通过代表与委员们的忠实履职,多数民意才能反映在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里。

在阶层日益细分的转型中国,我们无法期待所有人都能认同某一项立法动议。

“两会”的作用正在于,让不同的意见和观点有相互交流与PK的机会。

公开的利益博弈不但有助于深化立法的民主化,还有助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中国需要的是一部经由反复协商和博弈的、得到多数民意支持的可行之法。

唯民意得到尊重,才能最大限度化解在适用法律上的阻力,从而确保立法旨意不被执行所异化或曲解。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随着不断发展的社会进步,反腐倡廉工作也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重要的议题之一。

腐败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探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和挑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全球化背景下腐败的威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腐败问题呈现出全球化、复杂化、跨国化的特点,威胁到各国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跨国公司的存在和跨境资本流动性的增强,为腐败问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因此,全球反腐合作成为当务之急。

二、科技创新与反腐倡廉工作科技的快速发展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网络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另一方面,科技也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使得反腐倡廉工作更加高效、准确。

三、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公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呼唤着更加透明、公正、有效的反腐倡廉机制。

在这个背景下,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成为了前沿问题和挑战之一。

政府和组织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公众的反腐意识,打造更加开放和互动的平台,使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共同构建廉洁社会。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在中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的主题和目标。

党的风清气正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仅仅依靠组织的力量,还需要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引领作用。

在这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党内监督等都是前沿问题和挑战所在。

五、反腐倡廉的国际合作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都是国际性的。

各国政府和组织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国际联盟,共同应对腐败问题。

同时,各国应共同制定和执行国际反腐倡廉政策和法律,加强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六、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教育与培训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式。

通过教育和培训,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并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

特 色反腐倡 廉道 路 ” [ ” 。 中 国 特 色 反 腐 倡 廉 道 路 ,是 全 面 推 进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有 力 保 证 ,也 是 实
现 “ 干 部 清 正 、政 府 清廉 、政 治 清 明 ” 的根 本 途 径 。
近 几 年 来 ,党 和 政府 始 终 把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摆 在 突 出 位 置 ,逐 步 完 善 廉 政 法 规 ,不 断 加 大 反 腐 力 度 ,积 极 建 设 廉 政 文 化 ,反 腐 倡 廉 建设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但 是 ,我
2 0 1 2年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明 确 提 出 : “ 要 坚 持 中 国
力 充 满 信 心 ,对 建 设 廉 洁 政 府 满 怀 期 盼 ,并 积 极 投 入
到各项 反腐倡廉建设 活动 中。 毛泽 东 指 出 :“ 人 民 ,只 有 人 民 ,才 是 创 造 世 界 历 史 的动力 。 ” ] 人 民群众 是 党 和 国家 的力 量 源 泉 和 胜 利 之
建 设 提 供 了 物 质 基 础 。 现 代 科 技 的 迅 速 发 展 为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提 供 了技 术 支 撑 , 当 代 文 化 的 发 展 繁 荣 为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提 供 了精 神 滋 养 。 同 时 ,对 反 腐 败 斗 争 的 模 糊 认 识 ,市 场 经 济 下 权 利 寻 租 的 易 发 高 发 ,科 技 反 腐 的 不 成
路 亦 存 在 一 些 模 糊 、错 误 认 识 。 如 有 些 群 众 急 于 求 成 , 希 望 预 防 和 惩 治 腐 败 可 以在 短 时 期 内一 蹴 而 就 ;
们 也 必 须 清 醒 地 看 到 ,各 种腐 败 现 象 并 没 有 消 除 ,某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惩治腐败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惩治腐败

公务员面试热点解析:惩治腐败热点概述作为民政局长,本应一心关注民生,积极为群众谋福利。

然而德州市原民政局长刘治温却大肆贪污公款、收受贿赂。

最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

在查明事实后,德州中院一审以被告人刘治温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万元。

以受贿罪,判处其妻子即同案被告人姚洪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被告人赵成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被告人刘治温,汉族,1953年4月生人,大学文化,自2005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德州市民政局局长,后任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其妻子姚洪芬,大专文化,原系德州市财政局副县级调研员。

被告人赵成军是德州市民政局下属的德州市社会福利院职工。

经法庭审理查明,刘治温曾于2007年4月和2009年5月,利用民政局局长职务之便,私自指示会计将德州市民政局账外资金共12万元汇入其家人的账户,非法占有用于个人消费。

2009年,在德州市民政局建设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期间,刘治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建筑材料供货商以及工程设计商的现金共162万元,其中,由其妻子姚洪芬参与受贿147万元。

被告人赵成军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工程供货商现金2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治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姚洪芬伙同被告人刘治温共同受贿,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赵成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模拟题对于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你怎么看?参考解析公正廉洁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公务员应当遵循的工作作风。

对于这种腐败现象,不论是一名公务员,还是普通的群众,都是十分痛恨的。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反腐败热点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反腐败热点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反腐败热点一、公务员考试与反腐败相关的申论热点1、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严防“隐性腐败”2、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学术腐败问题3、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不能让腐败掮客兴风作浪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防腐败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就业腐败6、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腐败需常抓不懈二、公务员考试与反腐败相关的申论范文1、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抵制权利腐败2、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根治车轮下的腐败三、公务员考试与反腐败相关的人民时评1、人民时评:严惩腐败分子,反腐斗争重在以实效取信于民2、人民时评:反腐败,关键是如何保障权利监督权力3、人民时评:反腐败中央纪委开清单4、人民时评:避免贪官如"割韭菜",预防腐败是更大的政绩!5、人民时评:切断“期权腐败”的“变现”之路6、人民日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公务员考试与反腐败相关的申论模拟题1、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与答案:学术腐败五、公务员考试与反腐败相关的其他1、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房官”背后有无腐败须彻查2、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如何根治“户口上的腐败”3、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必备:“防治权利腐败”警惕反腐脱变为权利博弈4、《申论热点通》:权力腐败问题5、为何说反腐败不是“雷声大雨点小”?6、如何织就一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天网”?7、为何说“腐败越反越多”是个认识误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学术腐败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剽窃者的学术道德低下外,还有三个重要的原因:其一,剽窃界定标准的模糊。

我国目前对于什么是剽窃,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

而一些国家则有明确规定,如:有的国家规定,在一篇文章中出现了6个与其它文章相同的句子就算作剽窃。

在论文写作中,当然会引用一些数据和资料来说明自己的论点,但是引用多少、如何引用就算剽窃,这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标准。

这就难免造成现实中,有的论文充其量只能说是资料的堆砌,而不是真正研究问题,纯粹是一种低水平的重复。

国考申论热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国考申论热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热点链接】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纠风力度,李春城等省部级官员相继被免职甚至接受调查。

各地也查办了一批腐败堕落官员,人民群众对党惩治腐败充满期待。

【时评短文】新领导集体履新以来,发出我党反腐倡廉的庄严宣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新领导集体的决心和信心,是对人民强烈意愿的极有力呼应。

要建立健全制度反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从三大机制入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据统计,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

既要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奏效,教育在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

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成效,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着重大意义。

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风清气正得到弘扬。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反腐倡廉是近年来我国国内重要的政治任务,它的目的是打击贪污腐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虽然我国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着前景和挑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和挑战。

一、前景1.政府的高度关注:反腐倡廉已成为国家的重要工作。

党和政府高层对于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

这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2.执纪审查体系的建立: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覆盖党员干部的执纪审查体系,实现了纪律处分的全覆盖。

这种完善的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3.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发现和查处贪污腐败行为,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挑战1.权力寻租的隐蔽性: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腐败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

权力寻租的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端化,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需要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加大反腐力度。

2.执法机关的能力不足: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执法机关的保障和配合。

然而,目前我国执法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公、执法效果不明显等,这对于反腐工作构成了阻力。

3.思想观念的转变:贪污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制度问题,更是思想观念问题。

要消除腐败问题,还需要彻底转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结论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是光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挑战。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执法能力,转变思想观念,才能持续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廉洁从政,为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建立一个廉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务员考试热点:反腐法治化正渐入佳境

公务员考试热点:反腐法治化正渐入佳境

公务员考试热点:反腐法治化正渐入佳境今年北京两会上,两院报告的一连串数字引人关注。

其中,尤以反腐败的丰硕成果令人欢欣鼓舞。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59人,厅局级以上15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57件,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

对于地方检察院来说,这个反腐力度并不小。

同时,去年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与此前5年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总数1051件相比,这个审结成果同样不可小觑。

两院是推进反腐法治化的执行机关,去年这一年取得的成果表明,北京在反腐法治化的轨道上又往前推进了坚实一步。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的理念,公众也正是从一个个案件的公正性中增添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自信心。

那些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的审理,或许更能凝聚社会公众的信心与信任。

北京的两院具体承担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结。

比如刘志军案在事实清晰充分、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等方面给社会公众留下深刻印象,彰显了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令人信服。

毫无疑问,这是推进反腐法治化的重要一步。

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反腐法治化更可以说是去年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每一起大案要案的审理,再到其他腐败分子犯罪案件的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一年两院系统所做的工作,以极为扎实细致的成效,让社会公众在实体程序层面,既坚定了对中央反腐决心的信任,更坚定了对反腐败被纳入法制化轨道的信心。

让法律说了算,这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在相当意义上说,从坚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到对腐败零容忍,中央的反腐理念与决心,与两院系统对这些理念的依法公正落实,即把每一起腐败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经得起人民、历史和时代检验的铁案,可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有这样的无缝对接,反腐败必成大气候,也必给当代中国带来强大活力。

公务员考试热点: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

公务员考试热点: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

公务员考试热点: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其中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多发高发,于是就有人认为,现阶段中国无法根治腐败,不妨对腐败“适度容忍”,力争把腐败“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即可。

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认识。

大量事实和经验表明,只要对腐败容忍一寸,腐败就会发展到一尺,只要容忍腐败在一个地方存在,腐败就会像癌细胞一样迅速扩散到其他地方。

腐败不具有任何合理性和合法性,反腐败也不能留任何余地,对腐败现象不能有丝毫容忍。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措施以来,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中引起很大反响。

一些干部说,想吃点喝点,送点收点,办公室大点,车配得好点,这在以前根本不算个事儿,现在处处受到掣肘。

话里话外很是委屈。

其实,以前的做法有的违纪违规或涉及违法,有的甚至涉嫌犯罪,以前“不算个事儿”不表明就是正常的,现在“处处受到掣肘”正是回归了正常。

如果有公务员过不惯现在的“苦日子”,要离职另谋出路,这是好事而非坏事,表明中央整顿作风、厉行反腐取得突出成绩,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中产生了“正淘汰”效应,也表明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切实可行。

习总书记说,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由此而论,反腐败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要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和法治,真正把公款、公权管住管好。

要把公款管住管好,需要改革预算制度,扩大预算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公开,强化人大和公众对预算的监督。

要把公权管住管好,需要加强对权力配置和运行的监督制约,使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手中的权力,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公务员考试理论热点

公务员考试理论热点

公务员考试理论热点在当今社会,公务员考试成为众多求职者追逐的目标之一。

公务员这个职业因其稳定性、较好的福利待遇以及为社会服务的机会而备受青睐。

而在公务员考试中,理论热点问题始终是重要的考察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公务员考试的理论热点。

简单来说,就是在当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中,具有重要性、关注度高且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

这些问题通常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面临的挑战以及需要解决的矛盾。

在政治领域,反腐倡廉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腐败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更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倡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

经济领域的理论热点也备受关注。

比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主线。

其目的是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要素配置,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的问题。

另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是经济领域的重要理论热点。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领域中,教育公平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问题。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而实现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此外,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也是社会领域的热点之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如何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文化领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热点。

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和魂,如何在现代社会中让传统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如何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对于这些理论热点的考察,不仅仅是要求考生了解相关的概念和政策,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能力。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亮点成果。

然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从亮点和挑战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1.加强反腐倡廉法律建设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律建设。

例如,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强化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法治化程度。

2.建立国家监察体系为了有效打击腐败行为,中国政府建立了国家监察体系。

该体系使得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反腐败力度。

同时,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还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3.加大反腐败力度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另一个亮点是加大了反腐败力度。

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腐败分子进行严惩,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这不仅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更是取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赏。

4.倡导廉洁文化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和培育廉洁文化,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廉洁自律的引导和教育,强化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支撑。

培养了广大公民的廉洁意识,形成了共建廉洁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挑战1.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腐败分子往往采取隐蔽手段,掩盖证据,使得打击起来难度较大。

此外,腐败问题的链条庞大,牵涉面广,需要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打击,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2.巨大利益诱惑的挑战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来自利益诱惑的挑战。

有些腐败分子采取各种手段获取巨额财富,他们常常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谋取私利。

与此同时,一些有关部门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这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3.提升监督机制的挑战加强监督机制,密切监察权力运行,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然而,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升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监察机关的力量和职能仍然需要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对于在监察过程中的程序保障和权力制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成效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成效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成效与挑战近年来,国内针对腐败、倡廉、扫黑除恶等问题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然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对国内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成效与挑战进行探讨。

一、成效1. 反腐败成果显著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力度空前的反腐举措。

通过反腐斗争,一大批腐败官员被查处,充分维护了国家法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蔓延。

2. 构建了健全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中国出台了一系列反腐败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为打击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些法规的出台,为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3. 扫黑除恶成果显著扫黑除恶战役始于2018年,迅速取得了积极成果。

通过加强治安巡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等措施,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二、挑战1. 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一些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通过权力寻租等行为,严重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2. 反腐败形式多样化近年来,反腐败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一些腐败分子转变手段,采取新的腐败方式,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比如,利用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开展腐败行为的情况有所增加,需要加强对这些新形式的反腐败工作。

3. 扫黑除恶的难度上升扫黑除恶战役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黑恶势力转型升级,变得更加隐蔽,加大了打击的难度。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力量和技术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

三、应对之策1. 深化制度建设要加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

通过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司法公正性,确保反腐败斗争的长效进行。

2. 推进国际合作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跨国腐败。

通过加强情报信息的共享,加大对外追逃追赃力度,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共同对付腐败犯罪,实现追逃追赃工作的全方位覆盖和全程管理。

事业单位中的法治与反腐败题

事业单位中的法治与反腐败题

事业单位中的法治与反腐败题事业单位中的法治与反腐败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事业单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公共组织,事业单位必须遵守法治原则,并加强反腐败工作,确保公正、透明、廉洁的运营。

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中的法治与反腐败问题,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一、法治在事业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1. 法治的定义和特点法治是指国家或组织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制定、执行和维护法律来规范社会行为和权力运行的一种原则。

它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等特点,可以保障权益,预防滥权和腐败。

2. 法治的重要性在事业单位中,法治是确保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确保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石。

它可以规范组织架构、人员选拔、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行为,保证公正和透明。

法治还可以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法治在事业单位中的体现(1)法律法规制定:事业单位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

(2)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权责,规范运行。

(3)依法行政:事业单位应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管理和决策。

二、事业单位中的反腐败工作1. 反腐败的定义和意义反腐败是指预防和打击贪污受贿等行为的综合工作。

在事业单位中,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防止腐败现象滋生,维护组织声誉和职工利益。

2. 反腐败工作的重点(1)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纪律和规章制度。

(2)加大惩治力度:对违反纪律、法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组织调查、纪律处分、司法追究等。

(3)提高廉洁意识:加强教育培训,树立廉洁自律的价值观念。

三、事业单位中法治与反腐败的挑战和对策1. 挑战(1)法律知识和意识的不足: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缺乏法治意识。

(2)监督机制不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加强,监督力度不够。

(3)腐败问题的复杂性:事业单位中的腐败行为多种多样,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

2. 对策(1)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培训。

抓住机遇 反腐倡廉 迎接挑战

抓住机遇  反腐倡廉  迎接挑战
的 行 政 执 法 执 纪 部 门 。 充 分 利 用 这 些 机 遇 。可 以 推 动 源 头
治 理 工 作 ,加 大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治 理 腐 败 的力 度 ( )加 入 WT 对 金 融 业 的 冲 击 和 挑 战 性 最 大 。也 二 O 为 克 服 金 融 腐 败 提 供 了 机 遇 。根 据 WT 《 球 金 融 服 务 贸 O 全 易 协 定 》 的 规 定 ,WT 成 员 国必 须 适 时 全方 位 开 放 金 融 服 O
( ) 加 入 WT 将 会 进 一 步 推 进 我 国 法 治 化 进 程 . 四 O

加 入 WT O有 利 的 因 素
( )加 入 WT 一 O, 反 腐 败 抓 源 头 治 理 将 获 得新 的 机 遇 。
首 先 ,加 入 WT 以 后 , 由于 实 行 关 税 减 让 ,走 私 会 相 应 O 的 减 少 。 同 时 ,为 适 应 新 的 国际 贸 易 环 境 需 要 .金 融 改 革 和 税 制 改 革 也 会 进 一 步 深 化 。这 些 客 观 环 境 的 变 化 。对 廉
务 市 场 。 据 有 关 新 闻媒 体 报 道 。我 国 金 融 市 场 必 须 在 五 年
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
( )外 国 银 行 熟 悉 国 际 金 融 业 务 .经 营 管 理 和 业 务 五
技 术 水 平 都 比较 高 ,可 供 我 们 学 习 和 借 鉴 。 这 对 我 们 进 一 步 走 上 国 际 金 融 市 些 东 西 ,必 须 选 派 人 员 走 出 去 , 既 学 不 深 ,又 学 不 透 . 更 不 可 能 去 很 多人 学 ,现 在 他 们 来 到 我 们 国 家 , 我 们 在 同他 们 开 展 业 务往 来 中 , 自然 就 能 在 业 务 交 往 中进 行 学 习 . 送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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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制度化反腐的机遇和挑战
由互联网曝光腐败官员所掀起的网络反腐热潮正在极大地改变着我们国家的反腐格局,它犹如19世纪美国新闻界那场着名的“扒粪运动”,引发了强大舆论冲击波。

其所释放的巨大能量除了对腐败官员形成极大的震慑以外,更对反腐败职能部门的工作带来了机遇,也形成了挑战。

如何因势利导,积极应对,引领以互联网信息平台为主的民间反腐力量向着理性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腐败职能部门和信息管理监督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更为重要的是,网络反腐将有效推动我国制度化反腐向更深层次推进。

而只有进一步深化制度化反腐才能最有效应对民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与要求,巩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果。

民间监督力量的兴起对制度化反腐提出挑战
网络反腐的兴起在本质上体现出我国公民社会的力量正在快速积聚。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国民受教育程度的大幅度提高,社会多元化程度的提升尤其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今天中国的民间社会正在发生某种质的变化。

公民社会已具备基本雏形并开始浮出水面,社会民间力量日益从信息化特别是互联网中找到了自我认同的价值。

这一民间的“自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除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正在快速成为改革的重要推手和公民社会的新型组织平台。

网络反腐和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等一系列社会监督方式的兴起,说明民间社会需要通过自身的力量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和国家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这无疑对我国政治体制特别是政府体制改革是一种极大的鞭策和促进力量。

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一批腐败官员和腐败行为得到了查处,但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上的遏制。

作为社会转型时期的特定发展阶段,腐败行为普遍化虽然有着极其复杂和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制度设计的不足显然是难以回避的问题。

当前网络反腐之所以成为社会的热点与焦点,反映出当前的制度化反腐已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望与需求,亟待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现有的反腐倡廉法律制度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与落实,内部监督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合理要求。

正因如此,网络作为公众表达意见的一个有效平台,使得人们可以借助这一渠道自发组织起来监督政府,监督行政权力,揭露腐败分子与腐败行为。

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以“疏”而不是“堵”的方式正确处理网络反腐与制度化反腐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反腐倡廉建设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

应将网络反腐纳入反腐倡廉制度设计中
客观地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就反腐倡廉出台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规范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

但由于制度与制度之间,制度与法纪之间的互动与协调不足,特
别是缺乏社会监督机制,导致许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漏洞很多。

从网络上所揭露出的那些典型腐败案例来看,现行的监督体制仍然缺乏有效的及时发现与查处机制,类似于“表哥”、“房叔”那样的腐败官员如果不是因为极其偶然的网络曝光和网民们的“穷追猛打”,单靠制度很难得到及时查处和最终的惩处。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一方面,我们的制度建设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依然仅仅停留在官员的“自觉”申报阶段,缺乏公示与监督环节;行政权力依然存在很多的“寻租”空间从而导致“潜规则”盛行。

另一方面,现代网络技术的发达和金融工具的信息化,已经使得无论是来自于制度内的自我监督还是来自于体制外的社会监督都具备了可操作的技术条件。

如果体制内的制度化监督不能快速突破而常常被一个个成功的网络反腐事件屡屡走在前面,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的悲哀与尴尬,而且也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任何一个社会反腐倡廉制度的设计,其最主要的目的都不是为了惩处而惩处,而是要建立在以“防”为主的机制上,是一种前置型的严格防范机制。

在这方面,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已有过许多成熟且成功的经验。

毕竟腐败现象的出现本身与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并无必然的联系,虽然人类的智慧目前尚无彻底根除腐败的一劳永逸的方法,但将减少腐败作为一种权力设置与权力监督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依然有着巨大操作空间。

对于反腐败职能部门来说,网络反腐热潮的兴起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机遇意味着社会化监督为我们提供了传统信访、举报等监督手段所不具备的信息优势,同时也为反腐败职能部门排除一些内部干扰提供了“靠山”和“平台”。

反腐败职能部门的监督本质上是一种体制内的监督,在正常监督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方方面面人情与利益关系的掣肘,常常面临巨大的压力。

但由于网络所提供的社会监督平台的力量,使得内部监督往往同时也面临着被社会舆论监督的可能。

它一方面可以使反腐败职能部门在工作中适当减轻自身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得来自利益关系的干扰与掣肘有所顾忌。

而巨大的挑战则意味着,如果反腐败职能部门不能在民意面前坚决监督与查处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将对党和政府的声誉甚至执政地位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

以制度理性引导非理性的社会监督行为
进一步深化制度化反腐,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从而引导网络反腐并将其纳入规范化理性化的轨道,是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应该看到,当前网络反腐虽然具有广泛性、参与性、社会性和公开性等特征,非常有效地补充了党和国家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不足,但也存在一些非理性等方面的问题。

特别是容易形成集体性的非理性力量,从而导致监督范围扩大化,甚至侵犯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信息社会的巨大能量,在网络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的诸多信息很容易被“人肉”从而导致监督行为扩大化、人身攻击常态化等非理性行为。

同时也有可能对现有反腐败职能部门正常办案形成过多干预,导致反腐败职能部门被舆论绑架,导致处置失度失当。

这些问题是信息化时代发展初期很难避免的社会现象,它既涉及到公民表达权与被监督者合法权益的矛盾,也涉及到保护被监督者隐私权与合理行使公民监督权利的矛盾。

协调这些内在矛盾不仅在我国,在公民监督相对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也难以把握一个合理的界限。

不过从最本质的意义上看,公民舆论的公开监督是当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趋势,顺应这一潮流无疑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只有正确引导,以“疏”代“堵”,以制度理性引导和规范那些非理性的社会监督行为,才能取得有机互动、相得益彰的效果。

所谓制度化,就是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也维护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因此制度化反腐区别于过去的运动式反腐,就是它要保证法律面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它必须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党纪规章等制度的规定,对腐败分子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一切监督与惩处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以程序正义作为实质正义的必要前置条件,这样才能对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合理保护。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防腐剂,制度建设的本质亦然。

只有信息的足够充分才能有效避免公众舆论中的非理性现象,才能使被监督者的自我廉政意识建立在“公开”而不是“自觉”的基础上。

因此在制度建设、制度规范中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要求,制度化反腐才能更好地引领网络反腐逐步走向规范,同时舆论中理性力量才可能逐渐淘汰非理性现象,这也正是我们未来制度完善过程中最需要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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