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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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为有效管理公司的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切实惠及员工,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生产运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国家要求,公司每年将按照销售额的____%比例提取安全费用。

此费用为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运营条件的资金,需在成本中列支,并优先用于安全运营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应遵循“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

财务部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专项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 安全技术设施的建设;2.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5. 安全运营检查与评价支出;6.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配备支出;7.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8.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9. 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0. 其他与安全运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详细的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

五、总经理对安全运营费用进行全面指导,并负责审批安全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基金的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及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资金的及时投入,同时建立安全经费台账。

七、安全办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的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的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台账,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的报告。

八、安全运营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严禁挪用或挤占。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16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16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运用,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和比例第四条本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三分之一提取为安全生产建设基金。

第五条安全生产建设基金主要用于购买、更新、维护和管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三分之一提取为安全生产工资保障基金。

第七条安全生产工资保障基金主要用于提高和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资待遇,激励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于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支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程序第九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程序包括安全生产费用的编制、审核和审计。

第十条企业每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经企业财务部门编制报告,并提交给企业领导层审批。

第十一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企业每年应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并将审计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改进的依据。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将每年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向员工公开,并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违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其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办法由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1。

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分配合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1。

2安全奖励基金按照公司级控制轻伤、监督考核异常原则,按月考评。

1.3安全奖励资金来源有二:一是从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中列支,额度为人均300元,按年度一次性从工资总额列支;二是安全指标考核、安全管理考核转入。

专款专用,由安监部掌握使用。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室、集控运行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1依据《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2依据《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管理内容3.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集体或个人的专项奖励资金. 3.2奖励项目:千次操作无差错奖、月度安全指标奖、特殊贡献奖、机组大小修奖. 3。

3奖励范围:公司各生产部室、集控运行值集体或个人。

4 管理目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分配合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奖励基金组织机构5。

1成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组织机构组长:张文祥副组长:刘玉波、陈方高、要焕成、刘永盛、祁成成员:赵海峰、周胜章、李明成、周红松、孙乐勇、王占英5。

2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组织机构职责5。

2.1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1 -5.2.2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使用和发放工作;5.2.3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6奖励管理内容6。

1千次操作无差错奖。

是指个人对运行操作累积项目数量达到两千项操作无差错设立的专项奖励.其规定如下:发电部集控人员,每实现一个两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200元,每实现一个万项操作无差错嘉奖500元;网控运行人员,每实现一个两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300元;每实现一个万项操作无差错嘉奖800元。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三篇)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局财务有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确保需要、统筹上报、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条各基层单位结合生产实际及安全活动等情况每季度末上报下季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至发电中心生技科,经生技科复核,报发电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生技科上报局有关领导及科室,申请资金。

资金的使用由各基层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专项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由发电中心生技科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费用。

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

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标志、工器具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二)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

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

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法律法规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及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2024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原则上实行谁使用、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入预算,由单位自行提取。

(二)由政府通过安全生产基金、安全生产保险等方式提取。

(三)经过合法组织的安全生产捐赠。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预算制度进行规范提取。

第八条政府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安全生产捐赠应当遵循自愿捐助的原则,捐赠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器材等。

(二)开展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

(三)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升级。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建设。

(五)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

(六)开展安全生产研究和技术创新。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按照预算制度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报告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不得用于非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不得用于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注重实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使用方式、监管措施等。

1.3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二、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2.1 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2)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2.2 安全生产资金不得用于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如员工福利、招待费等。

三、安全生产资金的审批程序3.1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3.2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3.3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申请应包括资金使用的目的、金额、使用方式、预期效果等内容。

四、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方式4.1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2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以确保安全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注重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4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生产资金的监管措施5.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5.2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5.3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中国XXX开发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XXX开发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XXX开发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第一条根据《中国x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是企业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上缴股份公司的专项基金。

安保基金纳入预算,专款第三条安保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坚持预防为主、赔付与奖惩相第四条xxx分公司所属炼化厂(公司)必须按规定缴纳安保基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xxxHSE管理委员会是xxx分公司安保基金的领导组织,负责协调解第六条财务计划处负责安保基金的收、拨、核算及监督使用。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安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组织开展相关业务。

第八条审计监察处负责安保基金的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安保基金的收缴第九条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按《中国x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不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按《中国x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第十一条安保基金计提按《中国x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第十二条xxx分公司所属的安保基金缴纳单位,分别在2月20日和8月5日前将应计提的安保基金上缴计划财务处。

由计划财务处统第十三条xxx分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必须按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安保基金,若因安保基金的缴纳问题造成返还率降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安保基金返还部分的使用管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必须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比例专款专用:70%用于安保基金缴纳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用于技改和基建项目;15%用于安保基金缴纳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15%用作安保基金缴纳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对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第十五条安保基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安保基金缴纳单位需要治理事故隐患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向质量安全环保处提交申请报告,将项目的有关情况和经费预算详细列于报告中。

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查、核实后,报油田分公司领导审批。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是为了激励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绩效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主要通过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来实现,下面将对这一制度进行500字的详细阐述。

首先,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规则和程序。

其中包括确定奖金数额的依据和计算方法、奖金的发放周期和次数、奖金的分配对象等。

这些规则和程序的设立,保证了奖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确保了员工对奖金的信任和认可。

其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强调安全生产绩效的考核和评价。

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标和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量化的绩效指标和评价方法,将安全生产的表现与奖金绑定起来。

这种绩效考核和评价的机制,促使员工和企业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激发其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三,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奖励激励。

除了直接的现金奖励外,还可以给予荣誉称号、晋升加薪、额外休假等非物质奖励。

这些奖励形式的多样性,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和激励动力,提高他们参与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第四,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强调团队合作和共同奋斗。

在奖金的分配上,不仅考虑了个人的表现,还会考虑团队的整体安全生产绩效。

这种集体奖励的机制,鼓励员工相互协作、互帮互助,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和团队精神。

最后,该制度还注重激励和扶持薄弱环节。

根据实际情况,将奖金的一部分用于改善和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培训。

这种激励和扶持的机制,对于那些安全生产薄弱的企业或部门,能够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帮助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是一种激励和激发员工积极参与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方式。

通过建立严格的规则和程序、强调安全生产绩效的考核和评价、提供多种形式的奖励激励、强调团队合作和共同奋斗以及注重激励和扶持薄弱环节,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企业和员工共同追求的目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石化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具有易燃易爆的生产特点。

为了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并对企业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迅速恢复生产,经国务院批准,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实行行业内部财产保险。

第二条安保基金是由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事业单位从生产成本中集中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包括控股、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及其组建的集体、“三产”和分离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集团公司计缴安保基金。

第四条安保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

第二章安保基金的收缴第五条安保基金计提的依据是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

第六条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1、固定资产和存货。

2、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

3、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但尚未报转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不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1、土地、公路(不包括厂内公路)、运输车辆(不包括施工机具)、船舶(不包括趸船)。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铁路、道路、涵洞、水闸、堤堰、桥梁及护坡。

4、林木、花草、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5、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和临时暂设工程。

已向社会保险的资产不应再计缴安保基金。

第八条安保基金的提取标准及操作办法。

安保基金缴纳单位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帐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

1、所属企业,包括控股、参股、股份制企业和合资企业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最近6个月帐面平均余额(扣除第七条各款规定的扣除额)为基数,每年分两次提取:第一次,按上~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帐面数和上年7~12月每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帐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集团制〔2018〕145号),《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制〔2018〕52号),《奖惩基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额度不低于本年度工资总额的0.8%作为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专项用于公司系统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彰与奖励。

第三条安全生产处罚金额用于安全生产奖励,但不记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提取额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奖励,不得挪作他用,且年度清零。

安全监督部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管理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为考核或奖励的执行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所涉及的表彰与奖励,由相关部门(安监部、生技部、前期工程部、办公室、四个中心、各场站、项目部)提起,报安监部审核,安监部主管领导审定。

奖励申请按照《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提取。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励按月兑现,由安监部以督查考核通报的形式报安委会主任批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1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各中心、各场站、各项目部。

第二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

矿山安全基金开支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基金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基金的管理,确保安全基金的有效使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安全基金的开支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基金的开支范围第四条安全基金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 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2. 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更新;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4.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5.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6. 安全生产奖励和表彰;7.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支出。

第三章安全基金的开支审批程序第五条安全基金的开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1. 提出开支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安全基金开支申请表》,并附相关资料;2. 审查批准: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 领导审批:安全管理部门将审查意见和《安全基金开支申请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4. 执行开支:经批准后,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开支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四章安全基金的开支监督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基金的开支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基金的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办法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二、基金设立1. 基金名称:安全生产奖励基金2. 基金性质:非盈利性、专项性基金3. 基金来源:企业自筹、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4. 基金管理: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基金使用范围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2. 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安全管理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或成果进行奖励。

3. 对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4. 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举报违法行为、制止违章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5. 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管理、宣传、培训等费用。

四、奖励等级及标准1. 一等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5000元。

2. 二等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3000元。

3. 三等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较好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2000元。

4. 优秀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良好的个人或集体,奖励人民币1000元。

5. 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单项奖、特别奖等。

五、奖励申请及评审1. 个人或集体申请奖励,应向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

2.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奖励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审。

3. 评审委员会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等组成。

4.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奖励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

六、基金管理1.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和监督。

2. 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管理制度。

二、基金设立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2.安全生产风险保障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门设立账户进行管理,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公开。

三、基金收入和管理2.基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详细的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基金的使用需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确保奖励的公正和公平。

四、奖励对象和条件1.奖励对象包括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合作伙伴和客户中在安全生产环节有杰出贡献的人员。

2.奖励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积极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在危急时刻勇敢挽救生命,以及其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

五、奖励标准和方式1.奖励标准根据奖励对象的不同和贡献的大小进行评定,由公司领导层综合考虑给予适当的奖励金额。

2.奖励的方式可以是奖金、荣誉、纪念品等形式,并通过公司内部公告和员工大会等渠道进行公示。

六、奖励申请和评选1.员工可以主动申请奖励,也可以由相关部门推荐人选。

2.公司设立奖励申请和评选专项小组,由公司领导层任命,定期召开评选会议,对申请人和推荐人进行评估和评定。

3.评选结果需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

七、基金使用和公示1.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得违规挪用。

2.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和员工公开,接受监督。

八、监督和追责1.公司设立基金管理督查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2.对于违规挪用和不当使用基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九、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适当的修订和完善。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石油质字[2000]第1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政策的通知》(财经函字[2000]25号)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实行企业内部财产保险。

第二条安保基金是企业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上缴股份公司的专项基金。

安保基金要纳入预算,专款专用,严格管理。

第三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和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所属地区分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所属地区分公司中的炼化厂(公司),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股份公司计缴安保基金。

第四条安保基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收、拨及核算;安全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审计部门负责安保基金的审计。

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实行三级负责,各有侧重,坚持预防为主,实行赔付与奖惩相结合的办法。

第五条股份公司成立安保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安保基金有关问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保基金的收缴第六条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一) 固定资产和存货;(二) 基本建设项目中引进的成套设备;(三) 新装置建成投料试车,但尚未移交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不属于缴纳安保基金的范围:(一) 土地、公路(不包括厂内公路)、运输车辆(不包括施工机具)、船舶(不包括歪船);(二) 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 铁路、道路、涵洞、水闸、堤堪、桥梁及护坡;(四) 林木、花草、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五) 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和临时暂设工程。

第八条安保基金按照期未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账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

(一) 以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最近6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扣除第七条各款规定的扣除额)为基数,每年分两次提取:第一次按上一年12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上半年7~12月每个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提取;第二次按本年6月底固定资产原值账面数和本年1~6月存货期末余额平均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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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合理分摊安全生产事故成本,奖励在安全生产管
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基金。安全生产基金分为“安
全生产准备金”(以下简称“准备金”)和“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
励基金”)。
第一条 安全生产基金来源
(一)公司财务部设立“安全生产基金”专用科目,详细记录各生产单位“准
备金”和“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各生产单位也可设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奖励基金,由本单位主管会计单独记账管理。
(二) “准备金”按各生产单位年度完成产值的1‰提取(年度结算产值小于
2000万元的,按0.5%提取),列入当年成本。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应提
额度的70%计算提取。
(三) “奖励基金”
1.公司“奖励基金”来源主要是安全事故处罚款及安全违规行为罚金,其次为
工会按照年度提取工会经费的10%予以支持。
2.生产单位“奖励基金”来源主要是生产单位安全检查和项目部日常管理形成
的处罚金,以及生产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事故相关岗位责任人员的处罚金
(按规定应上缴公司财务的处罚金除外),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二条 “准备金”使用管理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准备金”结存额度的,直
接在“准备金”中列支;超出结存额度的部分列支于当年成本。
(二)核销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应填写《安全生产事故损失审批表》,经批
准后方可入账。
(三)“准备金”提取实行结存限额制,生产单位结存“准备金”达到限额后
不再提取。以岩土工程施工为主的生产单位,“准备金”结存限额为150万元;其
他生产单位为60万元。
第三条 “奖励基金”使用管理
(一)公司“奖励基金”适用范围
1.生产单位或所属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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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取得显著成效的;
2.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主动采取安全生产定期检查、讲评、及时奖励等激
励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高效、安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
3.员工提出生产施工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的;或发现不安全
因素及潜在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4.员工在生产施工中采取或实施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等小改小
革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5.其它有利于生产施工安全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二)公司“奖励基金”推荐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及个人,于本年度内在工程项目结束或活动开展完成后,
可推荐申报奖励基金。
1.整理事迹材料,填写《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申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报
设备安全部;设备安全部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公司安全委员会审议并确定奖励
与否及最终奖励金额,经批准后实施。
2.财务部依据审批意见兑现相关奖励,并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账目列支。
(三)生产单位“奖励基金”使用管理
1.生产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评先奖励办法,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
先进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评比奖励。
2.各工程项目部也可根据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本
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或计划”,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先
进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
3.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列支。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收支情况应在每年年终向设备安全部进行报
告备案,接受设备安全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对因客观因素导致往年遗留事故所发生的费用从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
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年度效益工资支付。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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