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广播电视局直属技术部门工作评价办法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28•【文号】广电办发〔2021〕126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现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完善标准管理、构建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贯彻党的十九大“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精神,立足广电行业,加强前瞻性研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优化完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
二、积极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广电总局每年度将制定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培训计划,并采取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标准开展宣贯培训。
各省级广电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做好所辖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各单位应组织参加相关标准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标准贯彻执行水平和能力。
三、切实推进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各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广电总局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予以抽查。
对机关部门的评价模板
对机关部门的评价模板1. 综合评价在对机关部门进行评价时,需要对其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工作效率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是衡量其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办事速度:对申报、办理等事项的速度进行评估,是否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服务态度: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否积极耐心地解答,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工作质量:办事的结果是否准确、及时、符合规定等要求。
1.2 工作效果评价机关部门的工作效果需要考虑其对于社会的影响和贡献,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公共服务:机关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对于群众的生活是否有重要的帮助,如医疗、教育、公安等等。
•社会治理:机关部门作为一个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其在治理上的贡献进行评估。
•信息公开:机关部门是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3 内部管理机关部门的内部管理决定了其工作效率和效果的高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管理机制:机关部门的管理是否严谨有效,管理机制是否规范。
•员工素质:机关部门的员工是否具备较高的素质,是否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
•资源利用:机关部门的资源是否合理利用,是否形成了良好的资源整合机制。
2. 典型案例评价机关部门的过程中,需要选取典型案例,从而更加具体地了解机关部门的工作情况。
具体选取案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代表性:案例需要具有代表性,在机关部门的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实证性:案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取,并提供现场调查和实证材料。
•公正性:评价过程需要公正透明,对于评价对象不能偏颇。
3. 改进建议在对机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之后,需要提供改进建议,以帮助机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具体的改进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培训:对于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工作素质。
•完善制度:提供更加规范、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等。
电视台节目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电视台节目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背景为了提高电视台节目质量,加强员工工作表现的管理,特制定了该评价制度。
该制度旨在对电视台节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以便更好地激励员工,优化节目质量和提升观众体验。
考核内容视频质量评估节目的视频质量,包括摄影技术、画面稳定性、画面清晰度和后期制作等方面。
评价指标如下:- 摄影技术:评估摄像角度、镜头运动等是否符合节目需求。
- 画面稳定性:评估画面是否晃动、抖动等不稳定现象。
- 画面清晰度:评估画面的清晰度和分辨率是否达到要求。
- 后期制作:评估节目的色彩处理、字幕设计、特效运用等后期制作效果。
内容创新评估节目的内容创新能力和创意,包括创意构思、题材选择、故事情节等方面。
评价指标如下:- 创意构思:评估节目的独特性和创意思维。
- 题材选择:评估节目选题是否符合受众喜好和当前社会热点。
- 故事情节:评估节目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吸引力和张力。
主持表现评估节目主持人的表现能力和专业素养,包括主持语言、互动能力和形象形象等方面。
评价指标如下:- 主持语言:评估主持人的措辞是否得体、清晰流畅。
- 互动能力:评估主持人与嘉宾和观众的互动是否自然、活跃。
- 形象形象:评估主持人仪态、形象的整体效果和符合节目风格。
考核流程1. 评估人员定期观看节目录制过程,并记录评估意见。
2. 根据评估意见,编制评估报告,包括对节目的优点和可改进之处的分析。
3. 评估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讨论,并形成最终评估结果。
4. 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加薪、晋升等。
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纠正和辅导,如果情节严重,将考虑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降薪、停职等。
总结该电视台节目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促进节目质量的提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观众提供更优质的节目体验。
希望该制度能得到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支持和配合,实施起来顺利有效。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如下:1. 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学历条件: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也可申报),对在基层传输发射台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学历可放宽到中专;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也可申报)。
3. 资历条件: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任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2021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任助理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即2019年底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
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担任技术员职务须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4. 学术条件: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须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实用技术材料一项以上。
5. 任现职以来业绩条件:申报工程师须作为工程技术骨干完成工程技术项目两项以上。
申报助理工程师须作为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工程技术项目一项以上。
6. 考核要求: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7. 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2024年广播电视局职称评定工作总结_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2024年广播电视局职称评定工作总结_职称评定工作总结为了全面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广播电视局于今年进行了一次职称评定工作。
通过该次评定,我们得以全面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播电视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此,我们对本次职称评定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本次职称评定工作人员组织严密、流程清晰。
在组织方面,我们提前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进度。
在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密切配合,互相配合,高效完成了各项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工作,确保了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本次评定工作范围广泛,覆盖了广播电视局各个部门和各类岗位。
评定对象包括主持人、编导、记者、摄像师、编辑等各类人员,工作范围涵盖了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个领域。
这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广播电视人员的整体水平和工作状态,为今后的人才培养和岗位设置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本次评定工作注重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随着广播电视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于从业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更加注重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对于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人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在本次评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评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存在着不够科学、客观的情况。
在今后的评定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专家组的建设,引入更多行业内的专业人士,结合国际国内的最新发展趋势和技术标准,不断完善评定标准,确保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客观。
在评定过程中,部分评审委员存在主观意识较强、评价不够客观的情况。
对此,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机制,加强对评审委员的培训和约束,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评定工作的宣传和应用还不够充分,部分评定结果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和应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评定结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评定结果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更多的从业人员提供榜样和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4.03.23•【文号】国办发[1994]46号•【施行日期】1994.03.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1994年3月23日国办发〔1994〕46号)《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广播电影电视部。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和要求,确定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职能转变加强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和管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中央三台”),把握舆论导向。
加强对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法规、标准的制订以及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职能。
将地方厅(局)派团出访的审批权、县(不含县)以下建有线电视台和中小企业建有线电视台的审批权,分别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
对直属事业单位,下放处级干部任免、职工京内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广播电视技术业务的对外交流、接待国外电视摄制组、处级以下干部出访、物资管理等审批权;削弱计划财务工作的直接管理,投资采取切块管理,预算实行包干管理;把纯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转移到有关事业单位。
对直属企业单位在生产规划、经营决策、用人制度、机构设置、内部分配等方面的权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逐步下放给企业。
二、主要职责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管理机关。
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广播电视制播工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专业技术人员1.广播电视制播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及全媒体节目录制、制作、包装、媒资管理、播控、融媒分发及推送等系统和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建造、安装使用、运行维护、设备管理、技术规划和质量检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广播电视及全媒体业务的信号接收、处理、传输、发射、监测及网络信息系统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建造、安装使用、运行维护、设备管理、技术规划和质量检测、供配电保障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在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资格名称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第七条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第八条现有最高层级职称在本专业岗位聘任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
第九条学历与资历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高技能人才应在广播电视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8.28•【文号】•【施行日期】2012.08.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2012年8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总局直属各单位:现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申报要求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要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钻研业务、制作播出精品节目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节目制作和播出。
第三条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分设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和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按年度评审、颁奖,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第四条金鹿奖设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广播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两个分项奖,各分项奖均设一、二、三等奖。
对两个分项奖评奖结果按申报单位进行统计排序,前六名获金鹿综合奖。
第五条金帆奖设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等四个分项奖,各分项奖均设一、二、三等奖。
对四个分项奖评奖结果按申报单位进行统计排序,前六名获金帆综合奖。
第六条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获奖情况记入主要完成人的档案,可作为日后考核晋级、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七条各级广播电视(总)台或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按照广电总局科技管理部门当年的通知要求和金帆奖、金鹿奖申报要求,直接或经推荐部门推荐后向广电总局科技管理部门申报。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检修制度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广播电视播控、发射、传输台(站)担负着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和设备运行维护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加强全省技术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担负正式播出任务的1 千瓦以上(含)功率的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农场调频台)、转播台,分局级以上(含)广播电视播控中心、有线电视台(网),省级微波干线台、卫星地球站等技术播出台(站)以及各技术管理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广电总局“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技术维护方针和省广播电视厅的要求,做好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并要贯彻落实好本制度。
第二条上述广播电视台(站)都要按照要求,每季度填报一次安全播出(停播率)、播出质量(运行指标)、技术安全等各项报表。
报表是反映和了解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参加全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评比的重要依据和资斜,必须实事术是、认真、准确、按时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三条各分局(农场)广播电视处(局)、分局直属各技术管理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后一月的10 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辖各播出技术单位的季报表汇总后统一报送分局技术部。
如有迟报、缺报、错报等情况将扣减该单位本季度技术维护先进单位奖的评比得分。
第四条分局技术部将各单位季度报表反映的技术维护情况汇总排名后,每季度向全局广播电视系统通报一次。
第五条为了对技术播出单位的安全播出、技术质量进行考核,分局拟实地检查或抽查各单位技术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管理工作。
一般在每年的九、十月份,结合全局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的评比工作,组织一次检查活动。
第六条检查或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运行状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工作记录;技术指标测试;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他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将检查或抽查的情况向全局广播电视系统通报,作为全局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评比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各广播电视技术播出单位如在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在市直机关形成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各项目标顺利实施,需要对机关员工绩效做好相应考核!下面就随爱汇网店铺一起来了解下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吧!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一)第一条为做好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的绩效考评,促进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根据部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考评对象包括各省(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和部机关各单位。
第三条考评指标包括数量类指标和质量类指标。
数量类指标主要包括各单位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发布情况、公众参与类栏目共建情况、应用系统建设情况,主要以发布信息的数量作为计分依据。
质量类指标是指各单位所发布信息的访问量。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根据网站建设工作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及计分标准》(见附表),将子站分为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部机关三个类别,定期进行分类考评,统计单项和综合积分。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公众参与类栏目共建情况、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得分之和,乘以排名计分系数为综合考评得分。
第六条排名计分系数根据公众对各子站栏目及各单位负责维护的主站栏目访问量之和排序确定,排名最后的单位系数为1.0,排名每上升1位,系数增加0.01.第七条计分导向性原则。
1.鼓励各单位扩大信息发布数量的同时,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对被主站采纳并发布的信息或以图片、视频方式展现的信息给予较高评分;鼓励各单位发布政策解读,新建并维护好专题栏目;2.鼓励各单位参与留言咨询、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共建;3.鼓励各单位提供具有自身特色的各类网上应用服务系统。
第八条本细则由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二)一、组织领导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1)-广发技字[2002]781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1)正文:----------------------------------------------------------------------------------------------------------------------------------------------------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广发技字〔2002〕78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的规范化管理,调动电视技术工作者搞好业务、钻研技术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电视节目技术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帆奖)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电视台,奖励范围为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第三条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以下简称金帆奖)每年评定一次,共设录制技术质量、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声音制作技术质量、播出技术质量、安全播出五个分项奖和一个综合奖。
第四条金帆奖的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技术档案,作为今后考核晋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程序第五条录制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的各类奖项,每年由中央、直辖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各送一个节目参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辖的其它电视台制作的节目进行初评后,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参评。
播出技术质量奖和安全播出奖的参评单位为中央和省级电视台。
第六条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每年按规定日期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申报。
第七条申报的项目须认真填写申报表。
申报的节目磁带必须按规范记录,报送的表格及其手续必须齐全。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限额为:录制技术质量奖中新闻和专题类各4名,综合文体和电视剧类各8名;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中片头、短片和动画片类各4名;声音制作技术质量奖中专题纪录片和译制片类各2名,综合艺术类4名,电视剧类3名;播出技术质量奖和安全播出奖,全年总播出时间少于5000小时者4名,5000~10000小时者5名,10000~20000小时者6名,20000~30000小时者7名,30000小时以上者8名。
电视发射台绩效考核办法
2.审核检修卡片和检修工作计划,上报的有关技术维护报告和报表(10)。3.每季组织一次业务学习(10)。4.每月按时绩效考核(10)5. 参加部室的会议和活动(5)
共(50)
1.工作安排详细合理(10)。设备运行良好,保持安全优质播出(20)。2.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符合实际情况和各项工作的需要(10)。
电视发射台绩效考核办法电视台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考核办法销售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广电中心发射部绩效考核办法
岗位名称
工作任务
工作数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出勤标准及考核办法
主任
1.组织本部的设备运行工作。2.根据规程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提出检修测试要求,审核检修卡片和检修工作计划,编写大修、技改和设备更新报告4.制定技术业务培训计划,组织本部室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5.处理复杂的故障和异态,主持重大事故分析会。6.审核上报的有关技术维护报告和报表。7.完成本台规定的其他工作,按绩效考核标准对本部室人员进行考核
2.共(40)
注:工作有严重失误不得分。
执行广播电视中心实施的规定
共(10)
发射机
维护工程师
1.按照规程、制度的规定,巡视分管设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按照设备的运行时间和现状,制定分管设备的周、月、季、年维护计划、检修卡片,经主任、副主任核准后实施。3.及时排除分管设备的故障和异态。4.执行检修制度和安全制度,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参加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完成部主任分配的其他任务。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鲁广电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广电发〔2023〕13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章技术员评价条件第四章助理工程师评价条件第五章工程师评价条件第六章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第七章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第八章破格申报条件第九章附则山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评价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促进我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广播电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广播电视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和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第四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实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领域的专利成果、项目(课题)成果、分析报告、技术报告、标准规范、论文著作等均可作为代表作。
广播电视台技术部全年工作总结
技术播控部2014年工作总结2014年就快结束,回首过去一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挫折时的惆怅,可以说2014年是衡东广播电视台推进机制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
我部门在台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按照部门年度工作要求,依据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工作及学习,充分理解消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明确本部门职能职责,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1.设备维护方面一丝不苟。
(1)全年共维护采编播设备及办公设备[含故障修复及例行维护]800余次,其中磁盘阵列存储系统约50次,采编播系统约600次,办公设备约150次。
(2)全年广场LED维护共计约30余次,无论冒雨顶酷热均进行维修,确保广场LED的优质播出。
一直铭记这句话,“我们所用设备就如同大家平常用餐的器具,需用之惜之,爱之护之,有谁愿意自己餐具内常是残油污垢,有谁会用满是灰尘、残缺不全的饭碗?”,体会其意味,据之履行设备管理的职责。
用心去保养、呵护设备,出现状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一定及时处理,我们也能感受到其带来的那种亲密和相知的无穷乐趣。
2.技术革新方面稳步推进(1)开发广场LED无人值守系统:广场无人值守系统承担着排广场LED信号播出的重要任务,是保证安全优质播出的关键环节。
而传统的靠人员值班,存在工作量大、环境差、效率低、成本高等缺点。
为了改变传统模式的缺点,部门结合煤广场LED播放系统的实际需求,结合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开发研制了“广场LED无人值守系统”,可以完全实现广场LED的自动化控制和地面远程监控,能够有效的提高LED有效利用率,减少人员成本,延长LED 使用寿命,减少安全播出事故。
(2)无卡非编系统的自主研发: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目前计算机已完全能够脱离视频编辑卡的硬件加速功能而直接对视频进行实时的多层画面编辑合成,另外无卡非编由于没有传统的视频卡,系统的稳定性非常高,并且极大地降低了整个非编系统的设备投入,因此新一代基于CPU+GPU技术的无卡非编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电视台实习工作评语
电视台实习工作评语是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
下面给出一个较详细的电视台实习工作评语,内容包括各方面的评价指标和具体的评价内容,希望对实习生们进行参考和指导。
一、工作态度1.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对于电视节目制作流程及职责有一定的了解。
3. 能够适应压力较大的工作环境,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应变能力。
4. 对待实习工作积极主动,善于思考,能够主动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
5. 对于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不轻易放弃。
二、专业素养1.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电视制作相关技术和设备。
2. 在节目策划和制作方面有一定的创意和想法,能够提供新颖的节目内容。
3. 对于电视台业务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准确把握观众需求。
4. 在节目制作中有较为独立的思考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安排工作流程。
5. 对于电视广告的制作和推广有一定的了解和实践经验。
三、沟通能力1. 能够与团队成员良好地沟通和配合,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2. 在与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的沟通中表达清晰准确、态度和蔼可亲。
3. 能够较好地与观众进行互动和沟通,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4. 情绪管理能力较好,能够在冲突和压力下保持冷静并寻求解决方案。
四、学习能力1. 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
2. 对于行业发展动态保持敏感,能够及时学习和应用新技术。
3. 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4. 在工作中能够积累经验,不断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五、创新能力1. 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能够提供新颖的节目创意和制作方式。
2. 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能够提出创新的解决方案。
3. 能够灵活应用创意和创新,在工作中展现个人特色和风格。
六、职业道德1. 遵守电视台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和客户隐私。
2. 对待同事和上级尊重礼貌,具备较好的职场素养。
3. 能够维护电视台的信誉和形象。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管理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10]3号【发布部门】德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1.28【实施日期】2010.0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管理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德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设立“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和“德州市技术创新奖”。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州市企业管理奖”、“德州市技术创新奖”是市政府在企业管理和创新领域设立的最高奖项,分别授予为我市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企业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以我市工业企业为主体,兼顾其他行业企业;本办法所称管理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
技术创新成果,是指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而取得的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
第四条市企业管理奖、技术创新奖分别设企业奖和创新成果奖2个奖项,企业奖项各设5个名额,创新成果奖项各设10个名额。
第五条市企业管理奖和技术创新奖每年评选表彰1次。
广播电影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
广播电影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广发技字[1988]781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广播影视法规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7日)废止
【发布部门】广播电影电视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8.09.23
【实施日期】1988.09.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广播电影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
(1988年9月23日广发技字(1988)78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集体或个人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及技术改进,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凡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关改进日
常工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以及其它有关的科技成果,经实际应用后,使某一单位的工作或生产取得显著效益的,均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
(一)科学技术管理(包括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作的改进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科研成果以及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取得效益的(包括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三)与广播、电影、电视有关的工艺方法,操作、维护方法,试验、检验方法以及设计、统计、电影技术、计算技术,安全、医疗、劳动保护技术及其他各类技术的改进提高;。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46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德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7日德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0号)要求,持续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建立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加快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做到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参与评价,每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都接受评价,每个差评都能得到及时回访整改,形成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复核、监督全流程衔接,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及时改进的良性互动局面,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构建“好差评”评价体系(一)评价主体。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评价对象。
在线上线下服务大厅、中心、站点、窗口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评价模式。
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评价主体通过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体服务窗口、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或现场评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字〔2015〕46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字〔2015〕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9日德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7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第四条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
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第五条市政府委托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工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要点,参照省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制定我市具体考核评分办法,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 分。
考核结果分4 个等级,分别为:A级(90 分及以上)、B级(80-89 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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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广播电视局直属技术部门工作评价办法
一、总则
(一)为切实调动局属各技术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播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工作与安全播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德州人民广播电台、德州电视台、德州广电有线传输公司以及局直属的有关技术部门。
(三)本办法以百分制的量化评价为基础,部门指标采取加分制。
具体考评:考评在每年度的安全播出检查结束之后进行,参照各部室安全播出的年度工作总结、要求具备的有关记录、笔记、项目论文或其他书面资料,结合全市安全播出检查与节假日检查、重要播出时期前的检查、日常的抽查进行。
原参加省局、市局安全播出检查及优胜台评比的播出部(室、台、站),其具体工作同时遵循全市《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
(四)局属技术部门工作考评委员会由局长、分管局长、总工、两台和网络公司分管领导及业务管理科人员组成。
(五)根据考评结果及位次,由局授予局直属单位安全播出、网络建设管理暨技术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六)年度内在出现干扰攻击、故意破坏等政治性事故中由于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年度内出现停播、停传在30分钟以上
的责任事故,停播在60分钟以上的技术事故,停传在4小时以上的技
术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分则
(一)组织管理(15分)
1、部门职责、年度任务目标。
工作思路清晰;年初有成文的工作计划(包括
科技创新),年末有书面总结,年中有必要的关于工作研究、学习贯彻局及上级会议精神的会议记录及笔记。
2、政治空气浓厚,职工的精神面貌好,团结上进精神强,部室内部团结,对
外协调工作好。
3、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市局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涉及技
术工作的各项活动,认真、及时贯彻、落实、传达、办理市局以及上级部
门的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播出简报)留存要良好。
各种向上级及管理部门的报表、报告认真、及时、全面,不得不报、迟报和漏项,不能敷衍。
4、台、站、部、室的内外环境优良、符合技术工作要求。
其中:没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的,扣2分;科室负责人没有工作记录,局台、部室的相关会议或工作记录不全的,扣0.5—2分;延误办理上级或市局文件或报表、拖延完成安排的相关工作的,视情况扣0.5—2分;文件传阅、传达、留存有问题的,扣1分。
(二)工作制度与实施(15分)
1、部室工作制度健全,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
制度包括:部室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要岗位同志职责明晰)、部室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应急播出处理程序规定)、值班制度(负责人带班制度)、报告制度、网络巡查制度、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安全防范制度、播出审查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
2、所有制度汇总后一人一册,主要制度贴挂在机房、值班室或者办公室的醒
目位置。
3、各项制度贯彻执行良好,有制度学习计划、记录,制度涉及到的各项日常
工作记录,记录内容真实、详细。
4、特别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的保障机制和安全播出长效机制,运行机制、报
告联络机制畅通,重要播出时期必须有部室主要负责人带班并有记录。
其中:部室不能结合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及时健全更新制度,扣2分;重要播出或日常播出工作中,按照《报告制度》对应该报告的事件,每有一次不报告或延误报告的,扣0.5—2分;重要播出带班、双岗值班记录,每缺少一次,扣1分;日常工作中发现有对其他各项制度遵守不好的,视情况扣0.5—2分。
(三)安全播出与任务目标实现(30分)
1、无线与有线播出部室、监测部室、网络建设维护部室,圆满完成年度播出、
监测、建设维护任务及局、台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全年无人为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对技术事故的处理、报告符合规定,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录制、技术设备管理部室,完成年度维护管理任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无设备事故。
3、全年工作的过程记录(播出监测部室的三表、网络的维护与巡查、其他部
室的相关会议、工作记录)齐全、真实、认真,有必要的阶段安全播出、部室工作、事故与问题汇总和分析。
4、工作措施得力、奖惩激励机制齐全,不断规范化且有创新。
其中:对阶段播出工作、播出事故、设备事故,没有分析总结,或者应该书面上报分析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的,扣0.5—4分;播出监测部室的三表、网络的维护与巡查的记录有缺陷,扣0.5—2分;部室工作缺乏激励机制或不健全,扣0.5—2分。
(四)科技创新(10分)
1、年度科技创新有计划,有实施步骤,有激励措施(5分)。
2、以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为单位,根据部门人数按3人一个(篇)项目或论文计任务数,年度完成规定数量(5分)。
在市级系统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项目在省级系统评选中获得―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在国家级系统评选中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
论文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加4分,在省级杂志上发表加2分。
(五)设备、设施管理维护(20分)
1、主用设备、备用设备,网络设备,主备电源、联络、监看等附属设备,必
要的仪器仪表以及相应的技术流程图板、图纸资料齐全,防火、防人为破坏、防鼠害等安全防范设施齐全;
2、主用及备用接收、传输、发射、制作、播出设备、相应的仪器仪表以及附
属设施全年工作状态良好;上级部门有技术指标要求的主用设备要保持甲级水平。
3、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科学;维护检修有计划;检修及时有记录;
4、在现有条件下对旧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更新。
其中:设备维护、网络维护没有计划,或不按计划实施,扣0.5—2分;安全防范设施不全,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安装、运行不符合要求,扣1—2分;现有设备、系统或供电防护设施运行存在问题或存在工作隐患,没有解决措施的,视情况
扣1—2分。
(六)技术队伍建设(10分)
1、对技术队伍培训、年度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实际培训、学习、考核有记
录,有笔记。
2、部室负责人、技术骨干全面了解本业务范围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动态,
熟练处理技术设备设施的整个技术系统及单方面的问题。
3、全体人员熟悉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知识。
其中:部室无业务培训及考核的相关记录,部室人员业务学习笔记不全或流于形式,扣0.5—2分;检查或抽查中,值班员对应急预案不熟悉,每人次扣1分;在局组织的竞赛等考试中,每有1人次被发现作弊,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