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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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确保塑胶部生产全部过程运作符合特定的要求,有效管理于受控状态之下。
2、概述
2.1.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塑胶部生产安排,备料,生产及包装等全部制程。
3、职责
3.1.塑胶部负责塑胶件产品的注塑成型及喷油、丝印等加工生产,并合理高效地使用机
器设备,确保按生产计划要求按时按量生产出合格的塑胶件产品,以满足生产部装配线使用。
4、程序
4.1塑胶部收到MC部下发的《物料需求单》后,要根据订单的具体要求,做本部的《加
工物料需求单》,并及时发至各相关部门,以便按需要及时订购生产用物料。
4.2塑胶部收到PMC部下发的《生产计划》讨论稿后,要综合考虑物料、机器设备及生产
能力和生产周期等因素,如塑胶部因非人为因素而使得本部的生产不能满足于《生产计划》要求时,应与PMC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认相应的《生产计划》。
4.3塑胶部接PMC部的《加工通知单》后,要按PMC部的《生产计划》要求,制定本部的
《加工生产计划》。
4.4塑胶部按《物料需求单》中的“实际用量”栏之数量发出《领料单》到仓库领料,并
将《领料单》副本交到仓库领料。
开出《塑胶部机台生产记录表》和《塑胶部混料单》,安排生产。
4.5塑胶部注塑车间和喷油、丝印车间在正式批量生产前,应由EN、塑胶QC确认合格样
板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
4.6 塑胶部根据《产品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注塑车间将啤出的产品经过加工及自检
合格后,包装放于待检区交由塑胶QC、IQC检查,合格品入仓或移交塑胶部喷油、丝印车间二次加工处理;经喷油、丝印加工后的产品,也要经塑胶QC、IQC检查,合格
品入仓。
4.7生产部因“C”、“D”不良而需要塑胶部补货时,应由PMC部下《加工通知单》给塑胶
部方可补货。
4.8 塑胶部当遇上较大品质问题(如物料、产品结构、外观等)或重复发生某一问题时,
可考虑发出〈改善措施要求表〉(CAR),给责任部门改善工程。
对结构有更改的产品,要由工程部重新确认样板。
4.9塑胶部每日的生产状况,由注塑车间和喷油、丝印车间收货员、统计员记录,并由塑
胶部办公室类总作《塑胶部生产日报表》后发至各相关部门。
4.10塑胶部注塑车间各机台在注塑生产时,要参考《塑胶部注塑成型工艺表》中的工艺
参
数进行调机,调机OK后要将产品交塑胶QC签板确认。
4.11注塑模具因故需维修时,应由注塑车间领班以上人员开《模具维修申请单》,塑胶部
主管以上人员确认后,再将模具交工模部维修。
4.12注塑车间和喷油、丝印车间因“B”不良退货以及经返工后的不良品需报废打水口时,
要开《塑胶件报废处理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碎料房打水口。
4.13塑胶部注塑机要每天进行点检,点检内容按《注塑机每日点检表》中规定进行,并用
《注塑机每日点检表》记录,以确保各注塑机安全运行。
当注塑机出现问题时,应
及时通知塑胶部机修师傅来处理,并联络QC部负责人检讨产品品质是否会受到该
不全格设备之影响,从而决定产品可否继续放行。
5记录及表格
5.1.《塑胶部机台生产记录表》(FM-PI-0921-01)
5.2. 《塑胶部混料单》(FM-PI-0922-01)
5.3. 《塑胶部生产日报表》(FM-PI-0923-01)
5.4. 《塑胶部注塑成型工艺表》(FM-PI-0924-01)
5.5. 《模具维修申请单》(FM-PI-0925-01)
5.6. 《塑胶件报废处理单》(FM-PI-0926-01)5.7. 《注塑机每日保养点检表》(FM-PI-09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