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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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新经济、新社会组织)

成立党组织的程序

一、建立党支部的条件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二、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成立党组织筹备组。选出筹备组负责人,主持成立党支部的有关事宜。

2.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建立党支部的请示(附件1)。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填写《“两新”组织单位建立党组织登记表》(附表2)、党员名册表(附表三)。

3.推荐支部候选人报上级党工委,上级承办人核实有关情况后,发放《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表四),并向党委汇报选举准备情况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情况,党工委作出意见。

4.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的批复后(附件6),派承办人指导制订选举方案,准备选举事宜。并负责协调给新成立的党支部开具介绍信、联系刻章事宜。

5.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或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差额比列20%)

6.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委写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附件5)。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8.同意党支部委员组成及分工的批复。(附件7)根据党支部的请示党工委作出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附例1: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

хххххх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塘桥社区(街道)综合党委:

ххх(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内容等,现有员工хх名,党员хх名,其中正式党员хх名,预备党员хх名。根据党章规定,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为了使党员能及时过上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申请成立ххх党支部委员会,拟选出党支部委员х名,其中支部书记1名,设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或其他委员。

妥否,请批复

XXX(单位名称)(盖章)

二〇〇年х月х日

附件2

“两新”组织单位建立党组织登记表

上报单位(盖章)200 年月日

⒈“单位性质”是指“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单位性质。新经济组织:指“四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结构、跨国)、涉外三资企业(独资、合资、合作)、无上级主管的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新社会组织:指民办非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有关群众团体等。每个企业只能填写一种。

⒉“经营状况”分盈利、平衡、亏损三种情况

⒊“党组织设置”项在空格处填上“√”

4.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

党员名册表

5

附件4 基层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党组织关系管理及转移告知单

为做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和转移规定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的管理

1、党员退休或无固定工作的,以居住地的党组织为主;

2、党员有单位的、单位有党组织,以单位党组织为主;

3、党员有单位但单位无党组织的,以工作地的街道为主。

符合以上第3种情况的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塘桥街道阳光驿站。

二、党组织关系的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将组织关系转到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接收地点: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再由区委组织部转到塘桥社区(街道)党工委(接收单位)。接收地点:塘桥阳光驿站

2、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市的,将组织关系转到塘桥社区(街道)党工委(接收单位)。接收地点:塘桥阳光驿站。

以上均需本人带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单位的用工证明。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浦东市民中心地址:合欢路2号18号窗口,电话:6864222-88118 塘桥阳光驿站地址:蓝村路86号409室,电话:50896940

塘桥街道组织人事科

20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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