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豫人社[2012]18号【发布部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2.05.21【实施日期】2012.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1年,中组部、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启动了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一年来,全省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逐步形成了人岗相适的招募机制、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的服务机制、出口顺畅的就业机制和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抓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11.13•【文号】财行[2009]494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我们制定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 1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国家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每年组织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主要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第三条“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省)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工作而设立的专项经费,自2010年起执行。
第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三支一扶”年度招募计划,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全国招募总数,并根据各省乡镇数量、“三支一扶”计划开展情况等因素向各省分配招募名额,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江西省三支一扶政策
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新闻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67732日期时间:2012-05-11 17:44:42 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和移民办、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募条件、计划、对象和要求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2012全省计划招募2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12年及2011年、201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江西生源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江西生源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江西生源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
服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1、公布招募计划。
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27•【文号】•【施行日期】2008.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式样。
现就《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证书》是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凭证,也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荣誉与切身利益,各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三、各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证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将相关信息录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数据库,并于2008年10月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证书》管理与发放的问题,请与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证书》式样可登录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查询下载。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封皮标准制图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内页标准制图(略)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现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如下: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常规如实填写。
人社部发[2010]23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2010年国家计划招募2万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现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全国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服务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630万,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
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自2006年实施以来,选拔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立足自身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科学评估实施工作的方法和规律,以实施效果检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利于促进项目更好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将总结评估和促进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各地在项目实施的政策文件、招募培训、开发设置基层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培养、期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项目实施工作的成效,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及基层岗位需求情况,为更好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此次总结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情况、未来五年基层岗位需求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详见附表)。
关于印发《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德、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公开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高校毕业生(简称“三支一扶”)的管理工作,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健康成长,现将《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安徽省“三支一扶” 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健康成长,保证“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安徽省“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的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并仍在服务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管理与服务、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分工第四条省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办、团委八部门组成,负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县(市、区)分别设立“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
第五条省级“三支一扶”办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二)统一发布招募计划,组织考试;(三)建立和管理全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四)统一发放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和交通补助,统一办理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统一审核发放服务期满证书;(五)指导和督促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六)其他日常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卫⽣局、团市委,各⾼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件精神,根据中组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校毕业⽣三⽀⼀扶计划实施⼯作的通知》(⼈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共青团⼭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毕业⽣“三⽀⼀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拔⾼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省⼈⼒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学⽣参加“三⽀⼀扶”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扶”计划,有利于发挥⿎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队伍。
今后⼀个时期,围绕“⼗⼆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步做好“三⽀⼀扶”计划实施⼯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扶”⼯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步加⼤⼯作⼒度,推动“三⽀⼀扶”⼯作深⼊开展。
⼆、精⼼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常管理服务⼯作(⼀)建⽴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校毕业⽣基层培养计划整体⼯作部署,在现有“三⽀⼀扶”⼯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选拔招募、⽇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平。
1毕业生找工作的最佳时间在什么时候
1.毕业生找工作的最佳时间在什么时候?毕业年级开始,毕业生要为择业做好准备。
一般来说,10-12月是找工作的最佳时期,信息量大、招聘职位好;转年的3月初-5月初还会有一定机会。
毕业生如征求在毕业年级第一学期确定合适的工作,第二学期可以安心完成学业或到企业实习锻炼。
2.面对求职困难,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应对?①积极主动地了解社会动态与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求职预期,争取各方支持;②积极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老师,坚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人才洽谈会;③积极主动地搜集社会需求信息,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网络等渠道获取就业信息;④主动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
注:根据政策,我市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公平,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3.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统称为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4.什么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协商一致后签定的书面协议。
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转移学生档案。
天津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一式四份。
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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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实施以来,选拔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立足自身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科学评估实施工作的方法和规律,以实施效果检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利于促进项目更好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将总结评估和促进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各地在项目实施的政策文件、招募培训、开发设置基层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培养、期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项目实施工作的成效,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及基层岗位需求情况,为更好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此次总结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情况、未来五年基层岗位需求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详见附表)。
2#012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
2012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支一扶办〔2012〕2号)要求,经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合格人员名单。
现将河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被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于7月9日—7月12日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领取《201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7月15日,被确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要求携《201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
岗前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郑州市支教:翟晶晶黄艳张文行路欢刘铭俊杨楠楠王利真陈素琴张高伟王振胡佳佳赵晓胡宪佳支农:邵新亮董俊伶何俊丹张鹏支医:孙雪燕宋艳红高玉珠李路路冯玉玲赵凌煜詹娅娟杨桂才杨萌郭建彬曲帅飞范会露郭俊博刘振慧刘奕君樊胜胜王笑陶文彬杨方园扶贫:张佩闫丽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沈晨曦李佳佳张虹罗欢李昭郭帅李豪刘鹏赵旖旎赵腾飞潘铁楠李媛代小盼崔赢一关守松李浩洋尚亚朋潘腾飞徐元挺吴玉霞李丹丹廖成志开封市支教:徐佳张莹赵彦顺段龙龙王美平汪灿闫书香支农:张猛亮李翀连少英刘蒙蒙支医:李新真陈潇宇冯亚玲王小玲牛丽娟于青青扶贫:陈玉洁芮加龙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陈盼胡瑞宋奕霖胡小英李芹芹李晶晶单莹莹王媛杰海蒙李悠研李建超洛阳市支教:吴瑞青付佳佳谢计超张洁刘君君王进庄张豪娜陈俊辉田海龙胡曼婷赵宇刘洪非李芳洁李鹏飞支农:陈琦杨志龙刘淑颖邵文双王慧慧王少博刘苏苏张园园黄腾高倩支医:许亚娟武淑贤曲小琳李晓鸽葛婷婷黄玉巧王应豪王胜华李红蕊付荞羽扶贫:陈诚张克雷李晓国唐芒王变变焦文静董鸿飞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马亚伟朱艳芳蒋冬晨安苗张磊牛昆鹏李维霞杜婧桑茜段宣道张合合马宜阳韩晓会郭亮段晓磊扈佳琳平顶山市支教:王超安斐斐沈宁支农:尚浩涛刘华清李爽赵瑜董鹏利王如飞赵红丽王倩徐强支医:顾婉杨超冯蒙蒙田姣姣樊贝贝尚云郭晓朋张彦彩岳铭白晓菲崔晓蒙卫颖博扶贫:王利娜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李春洋吕铸威杨少举李燕杰何贯辉蒋方方郭金冉王炳权李小玲任紫阳张恒王明茜段文清张汇洋牛向涛史光辉吴辰文洋洋阎碧丹徐浩安阳市支教:安玲霞李静侯有根未会杰王静敏王慧常秀霞韩改燕李宁王慧淑支农:魏丽君刘晓敏支医:张延王淑增李雪超卢晓滨宋淑敏王国托牛俊丽张苏枝王晓敏沈淑娟扶贫:张攀石玉龙魏玉峰马团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余力焦文强步萍萍赵南鹤壁市支教:陈卫平王志丹支医:杜泉美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范姣姣王子瑞石海亮师明富杨乐连利静付捷李文娟刘江陈思慧新乡市支教:张华徐阳赵砂砂李琳张骞王志慧高飞王洁冰李鹏孙占同支农:介领军张慧王金科茹俊蕾郝佳楠李瑞峰牛改霞王瑞娜韦明圆杜娟罗洁梁云云李军增王成刘森支医:金兴兴周创新韩琳张晓慧卓翠丽孙艳王海凤陈静申远吕书雷扶贫:原浩杰李紫明韩丹王晓娟郑运可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宁静刘云吴奕昕刘县县曹宇焦作市支教:谢亚虹董荣生张田田常润晖马慧娟贾珍马弯陈杰石攀宇杨静支农:李珊珊薛皓文张殿龙张江波杨玉婷付立华闫毅冉李佳旎史继红董艳艳支医:李楠靳同庆刘爽王梦扶贫:王岩王轶男马文斌张悦韩旭李诗梦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梁昱宫辉辉郑千杨兴吴香香范婧尚娟黄辉王树辰王亮濮阳市支教:李玉芳胡阳阳刘宁宁杨俊珂付尊飞刘圆圆傅文珺付景帅支农:李跃攀崔皓天平保真李志生程璐吴霞刘广飞支医:李婧罗述远王淑洁吴丽佩冯昌举张兴钊扶贫:宋巧利刘永立韩晗董心晋李艳艳潘搏王晓会丰利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和永攀高建李文龙曹园宁张方方郭恒荣聂晓航郝慧王利艳王泰儒王晓冲冯军虎刘书志元绍丞王勇马利敏冯谭卿王乾张振亚程维康许昌市支教:吕婷婷李佳刘雅聪郝园园吕宁王俊王蒙顾静静周培王荥支农:宋贺龙陈冰洋蔡婉莹效晓通支医:张蒙蒙叶茂盛邹晴高琪孙小丽王东晓张鑫王璐方红卫李鹏飞扶贫:赵伟杰李累果苗苗李冠琼田文阳乔通渠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李自路赵伟源李明吴鹏康建飞李佳瑜李敬美田少钏巩向东耿小涵漯河市支教:孙蕾陈敏支农:车芳芳谢丽莉支医:胡春玉扶贫:王芳刘华青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张艳飞李明三门峡市支教:宋翠朱凤珍贺莉莉乌楠马松刘辰支农:刘静王卢平赵谦胡珂水子奇李艳丽赵庆霞任秋云支医:徐婧媛王肖波靳跃波贺雪雪张国平邢岩扶贫:郭金龙张杰屈璐卫煜麒魏超贺黎明郭嘉瑞徐阳王源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苑博李骁雄韩小芳陈姗姗刘倩慧王静李章武席向东韩茜茜田帅军韩宁李江云王振宇邓梦琦崔燕侯雨萱商丘市支教:张冰清王思程岳新娜苏通徐丹萍谢青贤支农:袁艳平祁金换闫国强张听听苏颂汶黄金龙刘俊杰李媛支医:朱瑜倩杨松梅梁春晓卫桢扶贫:杨萍萍孙一凡岳朋齐文斌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扬刘亚楠戴鹤子王翠丽马建磊张晓晓仲米欣张方杰周口市支教:杨奇龙王江伟普淑敏徐可李晨静常皓王艺桦王丽杨萌萌袁红宙申瑞娥徐华代婧宜艳娥王梦刘一君张彦文支农:刘灿灿薛辉闻亚美刘金峰齐虹森支医:王浩然陈平曹素华王欢任杰崔鑫王醒朱景茹程媛郑江飞扶贫:杜江涛丁泽帆齐建涛姜文华韩宏伟李永强白威涛陈光耀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黄晓珍张地张长辉陈英豪钱冬冬王蓓蓓王锦郑海霞吴晓格杨冯明闫岩白莉莉代鹏飞吕慧洁林春光李楠王博王艳飞高易效陈天策驻马店市支教:李明慧胡荣袁莹高欢丁稳赵任任孙华斌梁欢高红贺杨凯支农:宋金婵余琦周亚飞张道理刘春艳麻琳刘婷婷王艺颖朱树梅林柯梅京京黄永杰韩海锋温利则李洪涛支医:张振强陈盼盼孙洁马海涛万立会相黎涛张甜甜黄文凯程艳秋邱广扶贫:丁帅帅胡亭何霁赠郑越邓浩虞东方王华丽高飞齐怡菲董露颖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雷余贺丽杨丹高华强黄琼舒钰王海威汪洋刘亚平苗婷王宇翔张红影邵向阳潘佳焦坤南阳市支教:付婷李园杨明月张兵贾栗屈迪乔妍吕会聪李晓孟方圆圆王慧王果支农:魏甲让柴温爽吴爽金淑慧张雪白雪张戟赵英来小磊赵白露李龙康支医:张森洋李闪闪张帅黄艺品熊发云李淑娜艾肖延张卓扶贫:万保乐刘杰李峥姚莎蔡晴姚艺萌王擎陈靖澳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漫宋江唐阮明轩于俊王少辉孙胜男程方王东升涂湘赵姣姣牛良李化雨刘明珠李莹莹王汉佳柳凯魏晶邱晨申冀源王朝梅信阳市支教:季明慧刘君曹登云王晨鸣龚金龙付强雷婷余知春吴彰洁支农:朱艺浩杨磊岳俊玲郭亚娟刘际宇冯倩倩张喜文王莹潘远祥曾亚君支医:张翔喻楠王英赵冉王鹏越蒋士睿扶贫:姚舒芬柏丽亚万婧丁娅郑茹艾华超李帅兵甘露谢刚李雅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张浩然陈龙操景冯立元曹卓然刘英王玉兰刘正浩任杰刘梦春甘小月刘俊楠陈兴汉曹紫薇黄斯达陈雪萍余烟波曾佩佩付思祺简诗霖李墨超江念强李慧周泉王威霍玉璨梁光玉济源市支教:李琳师文君葛亚红赵晓娟李高翔邢雪琳刘小萌贾志强王坤李楠楠路慧娟李飞龙郑文祯李磊磊支农:任倩丽段淑娟党琼洁姚秀霞卫一新支医:赵鹏飞赵喆喆卢海清付岩卢阳雪张钦朋扶贫:王新伟王帅李玉娟王粉粉陈姣齐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陈萌萌张恒驰姚芳芳李云鹤赵延军刘艳张娜娜范太行张元元赵欢欢张宝刘嘉新王润王盼盼陈金锐朱弯弯张颖王晓石盈盈苗丹丹郑停停郑宁宁张晨晓陈灵珍陈云雷原建洋乔坤李倩倩王耀锋张青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二0一二年七月六日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三支一扶
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三支一扶简介: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
2006年,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
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2012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范围和条件(一)招募范围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招募人数为2475人。
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文化传播、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往年被录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9•【字号】辽政发[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2〕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作用。
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规划时充分考虑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
各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实施“一把手”工程,树立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全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部队建功立业(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对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人员流动、资金支持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
通过加强宣传、实行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吸引和留住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
(二)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文号】人社厅发〔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按照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更好地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2.6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
二、工作内容(一)合理确定招募规模。
各地要结合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分配方案附后),充分考虑基层单位需求、“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情况以及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因素,合理确定2018年招募规模。
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
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新增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或贫困地区。
(二)积极拓展服务岗位。
各地要在做好支教、支医岗位开发的同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等需求,大力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等领域服务岗位,不断提升“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人社厅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号文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安排,2020年全国拟选拔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贴基层需求,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扩大支医服务岗位招募规模。
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招募计划,对深度贫困县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增加招募计划,提高扶贫服务人员招募比例;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大支医服务人员选派力度;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012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
2012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2〕18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支一扶办〔2012〕2号)要求,经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合格人员名单。
现将河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被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请于7月9日—7月12日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领取《201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7月15日,被确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要求携《201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
岗前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郑州市支教:翟晶晶黄艳张文行路欢刘铭俊杨楠楠王利真陈素琴张高伟王振胡佳佳赵晓胡宪佳支农:邵新亮董俊伶何俊丹张鹏支医:孙雪燕宋艳红高玉珠李路路冯玉玲赵凌煜詹娅娟杨桂才杨萌郭建彬曲帅飞范会露郭俊博刘振慧刘奕君樊胜胜王笑陶文彬杨方园扶贫:张佩闫丽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沈晨曦李佳佳张虹罗欢李昭郭帅李豪刘鹏赵旖旎赵腾飞潘铁楠李媛代小盼崔赢一关守松李浩洋尚亚朋潘腾飞徐元挺吴玉霞李丹丹廖成志开封市支教:徐佳张莹赵彦顺段龙龙王美平汪灿闫书香支农:张猛亮李翀连少英刘蒙蒙支医:李新真陈潇宇冯亚玲王小玲牛丽娟于青青扶贫:陈玉洁芮加龙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陈盼胡瑞宋奕霖胡小英李芹芹李晶晶单莹莹王媛杰海蒙李悠研李建超洛阳市支教:吴瑞青付佳佳谢计超张洁刘君君王进庄张豪娜陈俊辉田海龙胡曼婷赵宇刘洪非李芳洁李鹏飞支农:陈琦杨志龙刘淑颖邵文双王慧慧王少博刘苏苏张园园黄腾高倩支医:许亚娟武淑贤曲小琳李晓鸽葛婷婷黄玉巧王应豪王胜华李红蕊付荞羽扶贫:陈诚张克雷李晓国唐芒王变变焦文静董鸿飞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马亚伟朱艳芳蒋冬晨安苗张磊牛昆鹏李维霞杜婧桑茜段宣道张合合马宜阳韩晓会郭亮段晓磊扈佳琳平顶山市支教:王超安斐斐沈宁支农:尚浩涛刘华清李爽赵瑜董鹏利王如飞赵红丽王倩徐强支医:顾婉杨超冯蒙蒙田姣姣樊贝贝尚云郭晓朋张彦彩岳铭白晓菲崔晓蒙卫颖博扶贫:王利娜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李春洋吕铸威杨少举李燕杰何贯辉蒋方方郭金冉王炳权李小玲任紫阳张恒王明茜段文清张汇洋牛向涛史光辉吴辰文洋洋阎碧丹徐浩安阳市支教:安玲霞李静侯有根未会杰王静敏王慧常秀霞韩改燕李宁王慧淑支农:魏丽君刘晓敏支医:张延王淑增李雪超卢晓滨宋淑敏王国托牛俊丽张苏枝王晓敏沈淑娟扶贫:张攀石玉龙魏玉峰马团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余力焦文强步萍萍赵南鹤壁市支教:陈卫平王志丹支医:杜泉美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范姣姣王子瑞石海亮师明富杨乐连利静付捷李文娟刘江陈思慧新乡市支教:张华徐阳赵砂砂李琳张骞王志慧高飞王洁冰李鹏孙占同支农:介领军张慧王金科茹俊蕾郝佳楠李瑞峰牛改霞王瑞娜韦明圆杜娟罗洁梁云云李军增王成刘森支医:金兴兴周创新韩琳张晓慧卓翠丽孙艳王海凤陈静申远吕书雷扶贫:原浩杰李紫明韩丹王晓娟郑运可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宁静刘云吴奕昕刘县县曹宇焦作市支教:谢亚虹董荣生张田田常润晖马慧娟贾珍马弯陈杰石攀宇杨静支农:李珊珊薛皓文张殿龙张江波杨玉婷付立华闫毅冉李佳旎史继红董艳艳支医:李楠靳同庆刘爽王梦扶贫:王岩王轶男马文斌张悦韩旭李诗梦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梁昱宫辉辉郑千杨兴吴香香范婧尚娟黄辉王树辰王亮濮阳市支教:李玉芳胡阳阳刘宁宁杨俊珂付尊飞刘圆圆傅文珺付景帅支农:李跃攀崔皓天平保真李志生程璐吴霞刘广飞支医:李婧罗述远王淑洁吴丽佩冯昌举张兴钊扶贫:宋巧利刘永立韩晗董心晋李艳艳潘搏王晓会丰利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和永攀高建李文龙曹园宁张方方郭恒荣聂晓航郝慧王利艳王泰儒王晓冲冯军虎刘书志元绍丞王勇马利敏冯谭卿王乾张振亚程维康许昌市支教:吕婷婷李佳刘雅聪郝园园吕宁王俊王蒙顾静静周培王荥支农:宋贺龙陈冰洋蔡婉莹效晓通支医:张蒙蒙叶茂盛邹晴高琪孙小丽王东晓张鑫王璐方红卫李鹏飞扶贫:赵伟杰李累果苗苗李冠琼田文阳乔通渠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李自路赵伟源李明吴鹏康建飞李佳瑜李敬美田少钏巩向东耿小涵漯河市支教:孙蕾陈敏支农:车芳芳谢丽莉支医:胡春玉扶贫:王芳刘华青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张艳飞李明三门峡市支教:宋翠朱凤珍贺莉莉乌楠马松刘辰支农:刘静王卢平赵谦胡珂水子奇李艳丽赵庆霞任秋云支医:徐婧媛王肖波靳跃波贺雪雪张国平邢岩扶贫:郭金龙张杰屈璐卫煜麒魏超贺黎明郭嘉瑞徐阳王源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苑博李骁雄韩小芳陈姗姗刘倩慧王静李章武席向东韩茜茜田帅军韩宁李江云王振宇邓梦琦崔燕侯雨萱商丘市支教:张冰清王思程岳新娜苏通徐丹萍谢青贤支农:袁艳平祁金换闫国强张听听苏颂汶黄金龙刘俊杰李媛支医:朱瑜倩杨松梅梁春晓卫桢扶贫:杨萍萍孙一凡岳朋齐文斌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扬刘亚楠戴鹤子王翠丽马建磊张晓晓仲米欣张方杰周口市支教:杨奇龙王江伟普淑敏徐可李晨静常皓王艺桦王丽杨萌萌袁红宙申瑞娥徐华代婧宜艳娥王梦刘一君张彦文支农:刘灿灿薛辉闻亚美刘金峰齐虹森支医:王浩然陈平曹素华王欢任杰崔鑫王醒朱景茹程媛郑江飞扶贫:杜江涛丁泽帆齐建涛姜文华韩宏伟李永强白威涛陈光耀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黄晓珍张地张长辉陈英豪钱冬冬王蓓蓓王锦郑海霞吴晓格杨冯明闫岩白莉莉代鹏飞吕慧洁林春光李楠王博王艳飞高易效陈天策驻马店市支教:李明慧胡荣袁莹高欢丁稳赵任任孙华斌梁欢高红贺杨凯支农:宋金婵余琦周亚飞张道理刘春艳麻琳刘婷婷王艺颖朱树梅林柯梅京京黄永杰韩海锋温利则李洪涛支医:张振强陈盼盼孙洁马海涛万立会相黎涛张甜甜黄文凯程艳秋邱广扶贫:丁帅帅胡亭何霁赠郑越邓浩虞东方王华丽高飞齐怡菲董露颖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雷余贺丽杨丹高华强黄琼舒钰王海威汪洋刘亚平苗婷王宇翔张红影邵向阳潘佳焦坤南阳市支教:付婷李园杨明月张兵贾栗屈迪乔妍吕会聪李晓孟方圆圆王慧王果支农:魏甲让柴温爽吴爽金淑慧张雪白雪张戟赵英来小磊赵白露李龙康支医:张森洋李闪闪张帅黄艺品熊发云李淑娜艾肖延张卓扶贫:万保乐刘杰李峥姚莎蔡晴姚艺萌王擎陈靖澳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王漫宋江唐阮明轩于俊王少辉孙胜男程方王东升涂湘赵姣姣牛良李化雨刘明珠李莹莹王汉佳柳凯魏晶邱晨申冀源王朝梅信阳市支教:季明慧刘君曹登云王晨鸣龚金龙付强雷婷余知春吴彰洁支农:朱艺浩杨磊岳俊玲郭亚娟刘际宇冯倩倩张喜文王莹潘远祥曾亚君支医:张翔喻楠王英赵冉王鹏越蒋士睿扶贫:姚舒芬柏丽亚万婧丁娅郑茹艾华超李帅兵甘露谢刚李雅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张浩然陈龙操景冯立元曹卓然刘英王玉兰刘正浩任杰刘梦春甘小月刘俊楠陈兴汉曹紫薇黄斯达陈雪萍余烟波曾佩佩付思祺简诗霖李墨超江念强李慧周泉王威霍玉璨梁光玉济源市支教:李琳师文君葛亚红赵晓娟李高翔邢雪琳刘小萌贾志强王坤李楠楠路慧娟李飞龙郑文祯李磊磊支农:任倩丽段淑娟党琼洁姚秀霞卫一新支医:赵鹏飞赵喆喆卢海清付岩卢阳雪张钦朋扶贫:王新伟王帅李玉娟王粉粉陈姣齐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陈萌萌张恒驰姚芳芳李云鹤赵延军刘艳张娜娜范太行张元元赵欢欢张宝刘嘉新王润王盼盼陈金锐朱弯弯张颖王晓石盈盈苗丹丹郑停停郑宁宁张晨晓陈灵珍陈云雷原建洋乔坤李倩倩王耀锋张青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二0一二年七月六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晋政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强化目标责任,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坚持就业优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努力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中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实现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要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和监督。
二、畅通就业渠道,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三)各地要根据统筹城乡和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
要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进一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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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市委(县委):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11年,中组部、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启动了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一年来,全省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逐步形成了人岗相适的招募机制、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的服务机制、出口顺畅的就业机制和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抓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切实把“三支一扶”工作抓紧抓好。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三支一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招募工作和岗前培训(一)细化“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分类。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在原有“三支一扶”项目下,细化岗位分类,拓展到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文化建设、贫困村整村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领域中去,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基层各项事业。
(二)按时完成招募工作。
2012年,中央下达我省800名招募计划,各省辖市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制定的2012年招募方案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募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募条件,规范招募程序,切实提高招募质量。
5月25日启动招募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招募任务。
(三)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各地要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使“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
(四)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各地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7月15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数据库,由省“三支一扶”办7月31日前上传工作信息;8月31日前,根据人员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校核修正;9月30日前,上报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12月31日前,上报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三、科学指导,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一)明确岗位职责。
各地要注重结合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基层服务单位要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的工作,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尽量做到人岗相适。
继续做好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
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各地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完善日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
要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
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
要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报纸、热线电话等多种载体,搭建“三支一扶”大学生交流平台,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每年将对信息报送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要积极做好与其他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信息库的贯通、共享工作。
四、落实待遇,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一)切实落实工作生活补贴标准。
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大专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扣除“三支一扶”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外,应不低于省确定的指导标准。
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豫财社〔2011〕46号)规定,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政策,按月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
(二)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各省辖市要参照当地对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统一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同时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三)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经费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完善使用方式,保证专款专用。
五、拓宽渠道,全力抓好期满就业工作期满就业直接关系到每个“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规定,切实抓好落实。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
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加强协调,切实落实定向考录等政策,组织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
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障待遇落实。
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各地要积极鼓励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按照《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实施河南省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豫人社〔2010〕131号)等文件要求,将其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建立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信息库,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促进各项目参加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就业服务活动的组织工作。
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后仍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要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各地要注重政策配套衔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培训管理、升学考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龄计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
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0〕126号)规定执行。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六、广泛宣传,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继续做好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做强“三支一扶”项目品牌,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三支一扶”办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今年,全国“三支一扶”办将组织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各地要积极参与并注意发现总结“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提前开展一些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先进事迹和用人单位的好做法,为全国开展的宣讲活动做好准备。
附件: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河南省委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