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司考真题(所有权部份)..
司法考试民法学历年试题及答案——物权法(1)

[辨析]所有权是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意味着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地对标的物行使其支配权。
试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所说法加以辨析。
(2003年,第79题)
[分析]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体现了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全面的支配,具有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以及永久存续性,是完全物权。
(3)所有权不是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它是所有权之外的各种物权形态。
(4)所有权作为完全物权——非定限物权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利。
根据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需要,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
如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物权法历年司考题及答案

物权法历年司考题1.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2.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3.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
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
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5.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约定2005年12月2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丙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
甲到期没有清偿债务,乙银行每个月都向其催收,均无效果,最后一次催收的时间是2007年3月6日。
著作权司考题目以及解析.

1.甲的画作《梦》于1960年发表。1961年3月4日甲去世。甲的唯一继承人乙于2009年10月发现
丙网站长期传播作品《梦》,且未署甲名。2012年9月1日,乙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13年·卷三·17题)
A《梦》的创作和发表均产生于我国《著作权法》生效之前,不受该法保护
②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 绘画、摄影、录像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故B选项正确。
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2 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 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 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无论如何,以该雄狮为范围制作和 销售纪念品已经超出了“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的范围”,构成对发行权侵犯。故C选项 错误。
⑤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D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
3.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
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
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13年·卷三·62题)
2.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 司签订合同,以10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10年·卷三·16题)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 10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司考民法7-9测试与解析

第七章物权概述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丙三人合买了一套机器设备。
甲欲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
丙表示不要,乙未置可否。
3个月后,丁愿意购买该份额,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项。
此时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购买该份额,甲又与其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
这时乙、丙也分别向甲表示,欲购买甲的份额。
甲的份额应转让给谁( )A.乙与丙B.乙C.丁D.甲父2.甲依法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
不久,乙将该房屋卖给了同村的丙,丙已经搬入居住。
经查,该房屋从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请问如今房屋的所有人为( )A.国家B.集体c.乙D.丙3.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07年3月1日开工,2007年11月1日竣工,2008年2月3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08年3月1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2007年3月1日B.2007年11月1日C.2008年2月3日D.2008年3月1日4.登记机关误将甲的房屋登记到乙名下,3月16日甲申请异议登记,3月17日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
4月15日甲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为房屋所有权人。
4月16日乙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B.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不属于善意取得C.丙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D.丙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取决于甲是否追认5.甲受单位委托到某厂采购电脑500台。
甲到某厂后,正好该厂搞有奖销售活动,买够.500台即赠送彩票1张,甲持此彩票参加该厂抽奖又中电脑1台。
则此台电脑的归属( ) A.归甲所有B.归单位所有c.归甲和单位共同共有D.归甲所有,甲给单位适当补偿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法考与司法考试物权概述真题与解析下

1(多选题)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
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答案】BCD【考点】借名买房、不动产物权变动、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解析】本题是司考(法考)第一次考到“借名买房”,此后,(2015年卷三·5题)第二次考到“借名买房”。
目前,出题人所持观点为,“登记名义人说”,即主张,登记名义人(本题中的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出资人(本题中的刘某)不是所有权人。
根据“登记名义人说”,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买房,所购房屋登记于张某名下,张某系房屋所有权人。
但刘某与张某间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刘某有权依照该有效的协议,请求张某为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自张某为刘某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时,刘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220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本题中,若刘某直接申请更正登记,“登记名义人张某书面同意更正”或者“刘某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之前提条件,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更正登记,故A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为在“相当有限的程度上阻止”登记名义人张某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利害关系人刘某可申请异议登记,以提醒潜在的受让第三人注意“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故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如前所述,刘某与张某间的借名买房协议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刘某有权据此诉请法院判决确认“刘某享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债权”,并在张某为自己办理过户登记后诉请法院判决确认“刘某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在取得该胜诉的生效判决后,刘某可申请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更正登记。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所有权-7页word资料

司考民法经典讲解:所有权所有权取得方式(一)继受取得——依赖原权利人的意思(主要依据法律行为)(1)基于合同: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买卖、互易、赠与、借款、供用水电气动产:合同+交付=所有权不动产:合同+登记=所有权(2)继承一般认为也属于继受取得(二)原始取得——不依赖任何人的意思(依据事实行为或是事件,不可能有法律行为)1、劳动生产、孳息——第一个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不依赖任何人的意思2、公法方式——征收、征用、税收、罚款、没收、国有化3、私法方式:(1)先占:①对象:能够先占的只能是无主物中的一种,即抛弃物。
其他绝大部分的无主物归国家所有(如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②标的: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适用;尸体、国家所有资源、他人独占性资源也不适用)③先占人必须在事实上占有该物,且在主观上有取得该物所有权的意思;④。
先占是瞬间行为,一经成立,即取得所有权;⑤先占是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2)拾得:发现+占有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意志而暂时的丧失占有(动产,不动产不适用);遗失物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1、拾得人义务:①一般要“物归失主”,找不到失主的交给国家机关,公告6个月后无人认领归国家。
②拾得人或保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物毁损灭失的,应负赔偿责任2、拾得人权利:①无权取得报酬(有悬赏广告除外),但因返还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失主偿还(法定之债)②有权请求所有人支付为保管拾得物的而产生的费用(属于无因管理的费用)③领取人拒不支付费用的,拾得人、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3、拾得人拒不归还而自行使用收益的——属于不当得利法律|敎育网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返还所有人。
同时拾得人丧失了费用偿还请求权与报酬请求权。
注意:拾得人拒不归还而加以处分的:第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无偿转让——权利人可以主张向其追回。
有偿转让:(1)权利人可向受让人追回遗失物注意:受让人通过拍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得情形下,权利人追回时应当向受让人支付所付的费用。
法学:所有权通论模拟考试卷.doc

法学:所有权通论模拟考试卷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判断题 李某建房挖地基时挖出三件古代陶器,经有关部门鉴定具有很高的价值,这三件陶器应归李某所有。
( )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王某在公园捡回一只小狗,便抱回家饲养,并为其注射了防病疫苗,后来小狗被其原主人李某发现并要求抱回,则王某( )A 、可以拒绝交还该小狗 B 、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因饲养小狗所花的费用 C 、只能要求李某偿还其为狗注射疫苗的费用 D 、可以要求李某偿还养护小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判断题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与相对权。
( ) 本题答案:错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判断题 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
( ) 本题答案:对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多项选择题根据承包合同,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转让给承包人,则他们的权利发生如下变化()A、所有人丧失了财产所有权B、承包人取得了财产所有权C、所有人丧失了财产占有权D、承包人取得了财产经营权E、所有人没有丧失财产占有权本题答案:C, 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判断题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
()本题答案:对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判断题财产所有权不因所有权主体的消灭而消灭。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二)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根据《物权法》第106、107条,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五:❶须为占有委托物。
即无权处分人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取得占有。
如租赁物、保管物、借用物、运输物、承揽物、试用买卖物、质物。
须注意:下列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①占有脱离物。
指非基于真正权利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
包括盗赃、遗失物(天星司考)、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失散的动物。
②货币。
货币属于特殊动产,占有货币即取得所有权,没有无权处分的问题(见例4)。
③禁止流通物。
如毒品、武器、淫秽书刊,国家不允许私人取得所有权,自不适用善意取得(见例5)。
❷动产的占有人(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均可)实施无权处分(出卖、互易、出资、抵债等)。
同样,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该(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互易合同)有效。
❸第三人受让时为善意。
即不知属于无权处分。
❹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同样,仅须约定,无须实际支付合理价格。
❺完成交付。
须注意:占有改定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只能采用现实交付、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的方式(见例6)。
【例4】甲委托乙帮自己保管5000元,乙因欠丙数千元,就将甲交给自己保管的5000元拿来还了欠丙的债。
①不能说丙(天星司考)善意取得5000元。
②原因是:货币属于一般等价物,适用“占有即所有”规则(错币、封金除外),所以,当甲将5000元交给乙时,乙就是这5000元的所有人,乙用这5000元还债,属于有权处分。
③甲可对乙主张违约责任(或不当得利返还),那是另外的问题。
【例5】甲委托乙保管黑枪一把,因缺钱花,乙以自己的名义高价将该枪出卖给不知情的丙。
①丙不能善意取得手枪的所有权。
②原因是:手枪属于禁止流通物,一般人是不能享有所有权的,也就不发生善意取得了。
③延生一点:禁止流通物也不能成立占有,只能成立持有。
例如,甲持有的海洛因被乙盗窃,甲对乙不享有《物权法》第245条的占有回复请求权。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所有权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所有权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高频考点:所有权(一)物权变动1、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非基于他人继存权利而去的物权,一般是基于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如先占、添附或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如善意取得或者取得孳息。
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继存权利而取得物权,一般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依据继受取得的方式不同还可以分为移转的继受取得和创设的继受取得,移转的继受取得是指物权人将自己享有的物权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转移给他人,如继承、买卖。
创设性继受取得是指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设定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而取得他物权,如设定抵押权。
2、物权变动模式(1)意思主义:物权的设定与转移因当事人的债权意思表示二而发生变动。
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既非债权意思主义,也非债权形式主义,而是一种特有的模式——物权意思主义。
这一模式的主要内容是:①物权合意是物权变动的充分必要条件;②在当事人无明确的物权合意的情况下,采交付要件主义,即推定交付中具有物权合意,交付是物权变动的充分必要条件,但有证据证明交付不是基于当事人意思的除外;③承认包括不动产在内的善意取得制度,通过对抗力规则和善意取得制度来解决交易安全问题。
这种模式既具有其自身的价值与合理性,也符合我国物权变动的传统和习惯。
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不宜轻易将其否定。
3、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已交付的物权对抗未交付的物权;登记不是物权变动的要件,仅为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即未有物权合意或交付,即使进行了登记,也不必然导致物权的变动,经登记的物权变动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公共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1、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是指一栋建筑物内区分出的住宅或者商业性用房等单元,必须具备构造上的独立性和使用上的独立性。
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考研题库 经典教材课后习题 (第十四章 所有权)【圣才出品】

第十四章所有权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与财产、财产权的区别。
答:(1)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特征①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
具体来说: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合法;法律规定了一些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所有权的权能是由法律规定或赋予的,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所有人行使所有权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权利;法律对所有权的保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②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
任何在民法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取得所有权。
③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即法律赋予所有人具有排他的支配力,因此产生了所有权的排他性原则,即一物不容二主,同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不可能出现两个或多个所有权。
一物一权乃是所有人对其物享有完全的、独占的支配权的必然引申,由此也导致了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区别。
④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
这就是说,所有权在存续的期限上,是不存在限制的。
当事人不得创设有期限的所有权;法律本身不能为所有权设定存续期限;只要标的物持续存在,所有权就一直存在。
⑤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了四项权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可见,所有人享有的四项权能组成了法定的所有权的内在结构。
⑥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所有权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其客体仅限于财物。
作为所有权的客体,必须是有体物,而且该物必须是特定的、独立的,如果所有权的客体不能特定,则权利人根本不可能对物形成特定的支配权。
(3)所有权和财产的区别①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客体应该是指物权的客体。
物权的客体就是“物”,是指凡是存在于人之外的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财产,而不是所有的财产。
②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民法学》(硕士类)考点精讲及典型题(所有权)

第9章所有权9.1 考点精讲第一节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物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所有权的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利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3.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是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
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的弹力性是指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
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
第二节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其所有物可以行使的权能。
权能是指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1.占有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2.使用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3.收益收益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1)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2)利润是把物投入社会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所取得的利益。
4.处分处分是决定物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
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的权能。
处分可以分为:(1)事实上的处分,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民事行为对物进行处理。
二、所有权的限制1.所有权的限制的概念所有权的限制是指禁止或限制作为所有权积极权能或消极权能的一面或数面,从而使所有人因此受一定的拘束,并负一定的义务。
2.所有权限制的原则(1)公序良俗原则;(2)情势限定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司法考试课件:物权法司考题

57.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 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 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 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考点:担保物权【抵押权】)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 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答案】B
【考点】共有物的管理 【解析】①《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 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共有物的管理缺少约定时,每个共有人均享有 管理的权利。但是,此处所谓“各共有人都有管理 的权利和义务”,指各共有人依照法定规则享有管 理的权利,而非各共有人均享有独立管理的权利。 故A选项错误。A选项不是错在前面的结论(“有 效”),而是错在后面的原因(“都有管理的权 利”)。 ②所谓“改良行为”,指不改变共有物的性质,而 增加其效用或者价值行为(如对房屋重大修缮;给 马钉掌)。出租属于“利用行为”,而非改良行为。 故D选项错误。
③甲侵夺乙对停车位的占有后,甲又将该停车位出租 给丙,此时甲系停车位的间接占有人,甲仍为现在占 有之人。所以,乙可对甲行使占有回复请求权,甲可 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对乙让与甲对丙享有的基于租赁 合同的返还请求权)移转占有。须注意:即使C选项考 察的是《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即 如果乙对甲行使《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 求权),答案也是一样。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还须 注意:C选项的表述具有不妥之处(“让与其对丙的占 有返还请求权”这一表述严重不妥)。因为丙未曾侵 夺甲的占有,故甲对丙不享有占有回复请求权。如果 甲对乙以指示交付的方式移转占有,只能对乙让与其 对丙享有的基于租赁合同的返还请求权或者占有的不 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民法课件:第十四章 所有权

供暖,便规划建设了供暖设施。后来,该市 实行集中供暖,住宅小区内的供暖设施便不 再使用。于是,甲准备将该供暖设施拆除, 另行建造一个商店用于出租,但甲的行为遭 到了住户们的反对。请分析以下问题:
• (1)住户对小区内的住宅发生何种法律关
系?
• C.业主乙拖欠半年物业服务费,北林公司要求业主
委员会支付欠款,业主委员会无权拒绝
• D.业主丙出国进修两年返家,北林公司要求其补交
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丙有权以两年未接受物业服务 为由予以拒绝
第三节 相邻关系
• 【引读案例】 • 甲、乙的住宅相邻,甲院中的一棵古树的
根系延伸到乙房屋地基下,将乙的墙壁和 火炕挤裂。乙要求甲砍掉古树或切断树根, 甲不同意。请分析以下问题: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
现场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第二题第55题
•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
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 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房屋
2010年司法考试卷三单选题第8小题
•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
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 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 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 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
•第十四章 所有权
【本章重点】
• 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 2.所有权的权能; • 3.所有权的种类; •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6.相邻关系; • 7.共有; • 8.所有权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