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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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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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万科企业股份公司工程预结算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前言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总承包商与业主或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完成的投资工程量,以及项目文件中明确约定的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的工程成本计算。

工程结算复核是确保工程成本计算准确、公正、合法的必要环节,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结算复核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1. 工程结算标准的制定在进行工程结算复核之前,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程结算标准。

工程结算标准应当具备以下要素:•明确各项工程成本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规定结算计算周期;•按照工程阶段分别制定工程结算标准;•统一确定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确保工程结算标准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2. 工程结算复核的程序工程结算复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确认工程结算标准及计算依据;•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对单价、费率、规费等因素进行审核;•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进行结算金额的核对;•准备结算复核报告,确认结算金额;•在复核报告确认完成后,进行结算支付。

3. 工程结算复核的人员及责任工程结算复核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工程结算复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清晰的思维和良好的分析能力。

工程结算复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结算标准,承担工程结算复核的法律责任。

4. 工程结算复核的注意事项在工程结算复核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检查施工图纸、合同等相关文件的一致性;•确认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对所有的结算依据进行确认;•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实地检查;•对计算复杂或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审核;•保密结算信息。

结论工程结算复核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实际工程结算复核中应该严格实行工程结算标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准确、合法。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一、目的本细则旨在明确工程结算复核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在结算过程中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以达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职责1、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结算复核制度,监督各项目部执行情况,对重大项目结算进行复核。

2、项目部:负责按照本细则进行工程结算复核工作,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结算复核程序1、工程结算书提交:承包单位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书,包括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变更签证等相关资料。

2、初步审核:项目部应初步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主要核对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合理、取费是否正确等方面。

3、现场复核:对于重大项目或存在疑问的结算书,项目部应进行现场复核,核实实际施工情况与结算书是否一致。

4、专家评审: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5、最终审定:项目部根据审核及评审结果,与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书。

五、结算复核标准1、工程量复核:按照施工图纸、合同约定以及现场签证等资料,核对工程量的准确性。

2、单价复核: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方法,对单价进行复核。

重点是否存在不合理单价或虚报单价的情况。

3、取费复核: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费基础,复核各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4、综合单价复核:对于清单计价项目,应综合单价进行全面复核,确保综合单价的合理性。

5、措施费复核:对措施项目费用进行核实,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虚报情况。

6、其他费用复核:对其他项目费用进行核实,如总承包服务费、配合费等,确保费用计取的合理性。

7、税金复核: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税金进行复核,确保其计取的正确性。

8、合同条款复核:在结算复核过程中,应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如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扣除。

万科工程结算流程.介绍

万科工程结算流程.介绍

一 般 规 定
1.1.2
1.1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1.1.3.1 项目经理部职责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项目经理部是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对全部工程资料进行分 类、装订、存档、保管,建立水电费台帐、奖励与违约金台帐、甲供和三方供 货材料的领用台帐等专门台帐,以便日常查阂与计价; 项目经理部对移交计价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项目 经理部应敦促承建商结算的报迭;应认真审核合作单位申报的各种计价资料, 禁止未经审核将承包方资料移交成本管理部;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1.1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1.1.3.4 结算资料内容
1.1.3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作
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照招标及投 标文件的内容等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
经双方确认的预算书,适用于实行预算包干的合同; 合同文本及所有补充协议,限价材料通知书; 经双方签章的重要经济性计价协商资料;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含指令确认单)原件及相应的签证结算; 甲供或三方供货材料领用单原件; 工期、质量、奖励及违约金通知单; 经项目经理部与设计管理部审核的作为计价基础的竣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 无须设计院确认的零星工程竣工图纸,需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签章确认后,才 能作为计价依据。
成本管理部接收资料后应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经 理部,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整改; 严禁成本管理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计价工作; 以下文件不能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 电子图纸; • 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必须转化为设计变更形式方可计价; • 投标时编制的或开工之前用于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各类工程联系单; • 各类会议纪要。

万科结算管理细则专用条款

万科结算管理细则专用条款

专用条例附录2:结算管理细则1. 甲方在未完成施工图预算前,按合同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待工料测量师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以工料测量师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乙方对该施工图预算存在疑异,可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图预算的核对。

2. 施工图预算甲方将进行社会审价,审核确认后的预算价为工程结算造价的一部分3. 乙方应积极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不可因其他各种理由拒绝、拖延该工作。

4. 结算调整价由2部分组成:设计变更费用、签证费用及预算调整费用(根据预算审核说明)。

5. 设计变更、签证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二章5条规定),乙方每延迟1日,按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2%承担违约金,扣完为止。

6. 工程竣工后六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上报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结算承诺书、送审资料清单、甲供料结算单、结算汇总表、工程结算书、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内容及费用。

如乙方结算资料不完整,从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如有未提交部分,则视为乙方让利不予结算。

续下页…7. 竣工结算:7.1. 结算造价=预算价款+预算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

7.2.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竣工备案证书,达到交付入住条件且全部移交物业管理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在9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

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7.3. 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含并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材料限价单;本合同计价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结算对帐单;水电费扣款明细;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违约索赔资料;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

万科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万科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管理制度一、工程预结算管理及审核作业指引二、预算审批工作程序三、决算审批工作程序四、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五、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六、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七、付款控制程序八、工程尾款支付工作程序九、零星水电预(结)算工作程序十、关于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一、工程预结算管理及审核作业指引1. 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围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1)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双合同规定采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2)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1)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负责组织主体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2)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预算工程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负责主体工程以外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报成本管理部复核。

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并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的审核,2万元以上的签证和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必须报成本管理部复核。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责组织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负责填报竣工时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交接单》和《工程结算定案单》。

万科工程结算流程

万科工程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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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工程结算流程
•1.2
•1.2 万科集团工程成本档案管理办法
•1.2.1 定义:
•成本档案(以下简祢档案)是指各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成本有关
的且有保存必要的可研成本、目标成本、动态成本、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预结算、设
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合同、分析研究成呆等各种纸质书面资料、电子文档资料以及其它
结 本月报中反应。
算 分 析 、 审 批 及 归 档
•◆结算审批及归档:审批完成的预结算资料按《成本管理部文档管 理实施细则》规定装订,交由成本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结算资料 包括以下内容:(1)结算资料目录;(2)工程结算造价确认书;(3)结 算造价汇总表;(4)结算成本分析表;(5)竣工验收资料;(6) 成本 部审定结算明细表(或用红笔直接在施工单位结算书上修改);(7)造 价咨询公司审计报告;(8) 施工单位结算书;(9) 合同及双方所签 订的相关协议;(10) 审批手续完整的工程指令相关资料;(11)竣工 图(总包工程不需要);(12)与造价有关的会议纪要、备忘录、价格 确认单等经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
• 3、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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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工程结算流程
•1.1.1
•1.1万科集团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 工程计价指工程项目(含材料采购)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 量和确认工作,分工程预算计价、工程结算计价。工程预算计价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非清单计价。
•原则
➢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计价过程必须为咨询机构、成本管理部内部的多级审核体系。
作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工
•1.1.3
•1.1.3.4 结算资料内容
•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照招标及 标文件的内容等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

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1.目的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人员。

3.职责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复核方法与过程控制4.1.有关概念4.1.1.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土建、安装、社区管网、园林建造、室内外高级装修等建造工程的结算。

4.1.2.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的再确认的过程。

4.1.3.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单价已核准,且项目工程量经复核人全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的项目。

4.2. 工程结算复核原则4.2.1.廉洁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

应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进行复核工作。

4.2.2.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开展的,也是工程结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

要求以极高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来完成。

4.2.3.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间的会议资料和审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4.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员(咨询公司)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4.3. —般规定4.3.1.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档案资料等,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4.3.2.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及审核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配合复核工作,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拒绝配合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4.3.3.复核人有权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自行修改或对工程量经抽查发现有误的项目要求经办人员重新验算修改;4.3.4.复核人有权就经办人员或外委单位的审核工作质量向主管领导建议给予适当奖励或惩罚;4.3.5.复核人应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进行核验,查实;4.3.6.复核人应对工程结算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测量,并召集经办人员和知情人员问明情况;4.3.7.复核人应在复核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资料及填写好的《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档整理完毕,不得有缺、漏、丢失的情况;4.3.8.复核人应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复核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4.3.9.复核人对未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承担失查责任;4.3.10.复核人对工程结算最终结果承担30%责任;4.3.11.复核人对在复核工作阶段进行的调整承担全部责任。

万科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万科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预决算治理制度一、工程预结算治理及审核作业指引二、预算审批工作程序三、决算审批工作程序四、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五、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六、付款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七、付款操纵程序八、工程尾款支付工作程序九、零星水电预〔结〕算工作程序十、关于工程工程竣工结算进行社会审价的联合操作程序一、工程预结算治理及审核作业指引1. 目的为强化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标准化治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操纵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治理方法。

2. 适用范围沈阳万科房地产开发全部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1〕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双方合同规定采纳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2〕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职责(1)本钱治理部本钱治理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负责组织主体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精确性。

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本钱治理建议。

(2)工程经理部负责提供预算工程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负责主体工程以外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报本钱治理部复核。

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并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的审核,2万元以上的签证和5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必须报本钱治理部复核。

负责催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精确性。

负责组织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负责填报竣工时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交接单》和《工程结算定案单》。

成都万科房地产工程结算审批工作

成都万科房地产工程结算审批工作

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
1.目的
贯彻《万科工程预结算治理方法》的精神,符合结算要求,使结算审批标准化、结算资料完整化,为清算付款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勘探设计、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零星工程、配套工程、甲供料(含三方定货合同)结算等工程类结算。

3.操作程序
经办部门向本钱治理部递交结算前应先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及是不是具有结算条件。

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

(假设无合同,那么提供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
3.1.2完工图原件1套(所有完工图须经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1.3工程完工验收证明单原件。

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签证变更单原件。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书1份。

有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工程,必需提供有施工单位签字的甲供(三方合同)材料领料汇总表。

3.1.7有扣款的工程,必需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3.1.8有罚款的工程,必需提供有效的罚款单。

3.1.9有奖金的工程,必需提供有效的奖励单据。

流程:
3.2.1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按《项目工程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写“经办部门意见”一
栏后报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完由该部门文件治理员记录后送本钱治理部。

3.2.3本钱治理部造价工程师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全面负责审核并签字。

内部进
行复审,由复审工程师及领导签字确认。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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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工程结算复核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化管理,避免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错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2.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成本管理人员。

3.职责
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结算复核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复核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有关概念
4.1.1.本实施细则中的工程结算是指土建、安装、社区管网、园林建造、室外高级
装修等建造工程的结算。

4.1.2.本实施细则中的结算复核是指针对已完成初步审核的结算书,进行工程造价
的再确认的过程。

4.1.3.本实施细则中的已复核项目是指项目单价已核准,且项目工程量经复核人全
面核验或抽查后确认的项目。

4.2.工程结算复核原则
4.2.1.廉洁公正原则:工程结算复核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
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不应将私人情感带入工作中。

应廉洁严明、公正、客观地进行复核工作。

4.2.2.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是在工程结算初步结果已产生的情况下开
展的,也是工程结算数据产生的最后一关。

要求以极高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来完成。

4.2.3.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应保存好真实、完善的工程资料、复核期间
的会议资料和审批记录、复核情况登记表格等,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4.责任共担原则:工程结算经复核人员确认复核完毕后,复核人员将与初审人
员(咨询公司)一起负责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4.3.一般规定
4.3.1.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档案资料等,并有权对经办人
员无故拖延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4.3.2.复核人有权要求经办人员对初步审核结果及审核容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配合复
核工作,并有权对经办人员无故拒绝配合的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4.3.3.复核人有权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自行修改或对工程量经
抽查发现有误的项目要求经办人员重新验算修改;
4.3.4.复核人有权就经办人员或外委单位的审核工作质量向主管领导建议给予适当
奖励或惩罚;
4.3.
5.复核人应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文字资料进行核验,查实;
4.3.6.复核人应对工程结算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测量,并召集经办
人员和知情人员问明情况;
4.3.7.复核人应在复核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资料及填写好的《工程结算复核情况
登记表》归档整理完毕,不得有缺、漏、丢失的情况;
4.3.8.复核人应如实向主管领导汇报复核情况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4.3.9.复核人对未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承担失查责任;
4.3.10.复核人对工程结算最终结果承担30%责任;
4.3.11.复核人对在复核工作阶段进行的调整承担全部责任。

4.4.复核的基本方法
4.4.1.开展复核工作前,先检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开始复核时,以初审的
结算书为基础,先对比初审结果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如:单方造价、钢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和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费
用占工程造价比例。

将以上数据与同类工程历史经验数据对比,发现哪部分偏高则重点复核哪部分。

4.4.2.复核中采用全部复核与抽查复核相结合,重点复核与一般性复核相结合的方
法。

易于计算的工程量如土建中的脚手架、安装中的设备、绿化中的树木等项目应全部复核;不易全部复核工程量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管线等项目宜抽查复核,举一反三。

工程造价较大的项目如土建中的垂直运输费、防水单价、安装中的主材与设备费、绿化中的苗木价格等应重点复核,而对造价影响不大的项目如安装中的油漆工程等则一般性复核。

4.5.复核工作量的基本要求
4.6.复核工作时间要求:
复核工作容是以对比、抽查为主,要求高效而准确。

复核工作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初审时间跨度的1/5,例如:初审历时15个工作日,则复核工作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如发现初审结果有重大错漏,则持续时间可视情况顺延。

4.7.复核工作的过程控制
4.7.1.对工程资料的复核
①、针对工程资料完整性的复核。

工程资料包括:
◆经初步审核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底稿);
◆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补充协议;
◆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
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应的预算书;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
明确责任的说明);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在上述工程资料中又要进一步核查完整性。

例如:对工程签证单应检查其三
方签章是否齐备;竣工图上是否在存在变更的地方盖有变更图章等。

②、针对工程资料真实性的复核。

例如:除合同有约定外,倒土费的结算应
有承建单位提供的收款凭据,并根据凭据,到倒土地点核实收费情况;在
抽水台班的签证单上,应注意是否对水泵型号予以确认,并向现场管理人
员核实其真实性;
4.7.2.对工程取费的复核
对工程取费的复核是指:复核结算是否严格按合同或协议的条款规定,正确计取各项费用。

包括:工程类别、取费的时段、造价下浮、甲供材料的扣减、水电费的扣减、材料价差的确定、扣款项目、总包管理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

以上费用往往是有活口的地方,重点复核其依据是否充分。

4.7.3.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
对工程子目真实性的复核是指:核实结算中的工程子目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实际做法一致,防止“无中生有”、“货不对板”以及“工程容重复”的情况。

复核工程子目真实性要求复核人员了解工程情况、对有疑问的变更签证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

4.7.4.对工程量的复核
对工程量的复核,是以抽查、验算为主,应以初审时的计算工作稿为基础,在
初审人员配合下进行工程量的复核。

并按下列要求复核工程量。

①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量复核要求
注:结构形式相同或相似的建筑,选取有代表性的一幢建筑进行复核即可。

②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工程量的复核要涵盖50%以上的子目,具体要求如下:
③社区管网工程:参考安装工程进行
④园林环境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量复核要求
⑤精装修工程----主要核查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的工程量。

4.7.
5.对子目单价的复核
结算书中的子目单价分套用和非套用定额单价(一般以独立费表示)两种。

原则上所有项目都应执行合同或协议约定单价或参照定额单价执行。

◆套用定额单价的子目,复核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结合现场实际
情况核验其套用的定额项目是否准确;对有换算容的项目,注意复核换算
方法和数据的准确性。

◆非套用定额的子目,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价格的,按约定执行;双方未约
定价格的,复核时应询问初审人员确定单价的依据,分析其合理性。


依据不足又造价较大的项目单价,应通过细分构成、询问同行、找同类
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方式重新确认,并详细记录核实过程,将修改容填
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4.7.6.复核资料整理
①委托咨询公司审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
偏差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②部复核的情况
复核人应在存档的工程结算书上对已复核的项目明确标识,初审结果中的
一般化偏差经口头沟通调整,重大事项须填入《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中记录,并归入工程档案资料。

4.7.7.奖励与惩罚
◆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条款由各分公司自行制订,以书面形式确定;
◆复核人在年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多次发现问题,避免公司资产的流失,
建议各地分公司在年终考评、评优、晋级、加薪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复核人在年度工作中失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间接造成资产流失,建
议各地分公司主管领导视情况予以离岗培训、批评、通报批评、降薪、
降职、解聘等处罚措施,有违纪行为者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5.表格
VKCW03-24-F1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
工程结算复核情况登记表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部复核时,初审单位签章一栏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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