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1 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提前对作业场所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的通风情况良好,无易燃物质堆放,没有泄漏的危险品等。
1.2 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1.3 执行单位应提前确定好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位置,并保证这些设备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可以使用。
1.4 在进行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安全措施、作业流程、人员分工等,并进行相关人员的交底。
二、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2.1 执行单位在进行火作业时,必须确保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如焊接面罩、防火服等,避免火花溅落造成人员伤害。
2.2 在进行火作业时,必须提前清除作业场地周围的易燃物质,确保火势不会蔓延。
2.3 在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保证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操作。
2.4 在进行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值班监控火情,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疏散和救援工作。
2.5 禁止在作业场所吸烟、使用火种等行为,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三、火作业后的处理3.1 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清除。
3.2 对于因火作业造成的损坏或污染,作业单位应及时进行修复和清理,避免对环境和设施造成更大的影响。
3.3 火作业结束后,应将所有使用过的灭火器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下次使用时的正常性能。
3.4 作业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本次火作业的情况,包括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以便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章制度。
四、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4.1 对于违反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4.2 对于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业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4.3 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且不改正的作业单位,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动火作业安全制度范本
动火作业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需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操作的工作。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作业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计划、明确责任、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确认现场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性等。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证书的人员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地点必须明确划定,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对他人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八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适当的防护,如佩戴防火服、防火帽、防护面罩等,以防止高温和火花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材料,且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
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法或程序。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确保无明火和高温残留,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本安全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责任第十五条单位领导是动火作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的组织者和负责人负有全面组织、指挥和管理动火作业的责任。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规程进行,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的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要求,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指令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作业,直至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
动火作业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烘烤、加热、熔化等作业。
三、动火作业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规章制度,组织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动火作业的安全负总责,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动火作业安全进行。
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动火作业审批1. 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单》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批准动火作业。
3. 动火作业批准后,作业单位应将《动火作业许可证》张贴于作业现场明显位置。
五、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可燃物,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2. 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防烫伤的个人防护用品。
3.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砂土等灭火器材。
4.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六、动火作业现场管理1. 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案。
2. 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动火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确保无残留火种。
七、动火作业事故处理1. 发生动火作业事故,作业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事故发生后,作业单位应迅速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本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进行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火花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方式进行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火机点火等。
第四条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实施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七条火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八条火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第九条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火作业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指定专门的火作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火作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火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在火作业区域内设置明确的禁止吸烟标志,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巡视。
第十五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落实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设定明确的火作业时间和计划,避免火作业密集和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换。
第十八条火作业管理人员必须组织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九条所有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日常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和安全作业。
第三章作业规范第二十条火作业人员必须在火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二十一条火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服、耐火手套、防滑鞋等。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火作业是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活动,但其风险性也是相当高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明火作业等。
三、火作业管理责任1.本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火作业负责人应制定火作业管理方案,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安全措施等,并将方案报备本单位负责人。
3.所有从事火作业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火作业管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火作业前应确认是否具备进行火作业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明确火作业的工作内容和作业环境;(2)了解设备、设施的火灾隐患;(3)有效的火灾扑灭设备和器材;(4)相关人员的防护器具和装备等。
2.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参与火作业的人员都了解作业要求、安全措施以及灭火方法等。
五、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在进行火作业前,应将易燃易爆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场所及周围进行清洁,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2.火作业现场要设置明确的警戒线和安全标识,确保不相关人员不得靠近。
3.进行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水带、灭火器具等,并保证设备有效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火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烟气能够及时排出,减少职工的吸入。
5.火作业中禁止使用明火、电焊、切割等具有明显火源的设备,必要时应使用改用电器设备或其他无明火的工艺设备。
六、火作业事故应急处理1.火作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采取紧急撤离措施,并及时报警。
2.火灾事故未扩大之前,应首先采取灭火措施,使用灭火器进行处置;若灭火器无法扑灭,应立即通知专业的消防队伍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人员增伤。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和监控,制定本安全动火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动火作业准备工作1. 动火前应组织召开安全动火会议,明确动火的目的、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确保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及时参加并了解相关事项。
2. 动火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评估作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动火前必须申请并获得相关的动火许可证,并在作业现场明示。
三、动火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 动火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3. 动火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移除可燃物和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4. 动火作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动火过程中,必须不断监测火势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6.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和整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动火安全措施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他人远离危险区域。
2.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有害气体和大量烟尘。
4. 动火原料和工具必须按照要求储存和使用,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动火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通讯畅通。
六、动火作业后续管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记录和数据整理,并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2. 动火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和危险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置。
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总结教训,以改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1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严禁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中的防火、动火、用火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和设备。
二、防火管理1. 所有工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灭火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效。
2.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有老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更换维修。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办公室内吸烟,并设立指定吸烟区域,区域内应有合适的烟灭火设备。
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性,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正常可用,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动火管理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动火作业批准证,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设立明确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3. 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容易燃烧的物品进行转移或防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火灾隐患。
四、用火管理1. 灶具和电磁炉等明火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进行监督并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 禁止在办公室和仓库等密闭空间内使用明火设备,如有需要应经过安全部门批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使用明火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定,不得随意离开,离开时应将明火熄灭并确保安全。
4. 厨房、餐厅等用火场所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如油烟净化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等,并定期维护保养。
五、违反制度规定处理对于违反防火、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教育,以确保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制度宣传与培训本单位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向员工宣传防火、动火、用火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制度监督与评估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前言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重点从火灾防控、动火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火灾防控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科学的火灾防控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可能发生火灾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其次,防火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制定详细的火灾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动火管理动火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的作业行为。
由于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较高,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
首先,要进行动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动火区域,清除可燃物,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等。
其次,要设立专人负责动火操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另外,要留意天气情况和环境变化,避免在不利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总之,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4、火灾应急处理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首先,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火灾报警系统。
其次,要迅速组织疏散人员,确保他们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另外,要及时调派灭火力量,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最后,要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5、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置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置,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要组织专业的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搜集证据材料。
其次,要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要总结火灾事故的教训,完善和提升火灾防控措施。
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结语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的火灾防控体系、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火灾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4年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动火、用火活动的管理。
1.2动火:利用明火或弧光、摩擦、电热、电子束及激光等方式,使成品、半成品或原材料等物品着火或产生火花、火苗、火焰或熔化、燃烧、爆炸和热的过程。
1.3用火:指企业内对于生产场所进行烘烤、加热、灭菌等操作及饮食、加工等生活设施所需火源燃烧的活动。
第二章动火、用火操作人员的要求2.1所有动火、用火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企业安全培训并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
2.2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2.4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第三章动火、用火申请流程3.1动火、用火申请必须在操作开始前到技术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3.2技术部门按照动火、用火申请表格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3.3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必须在操作开始前对动火、用火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动火、用火作业。
第四章消防措施4.1所有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留意补给。
4.2操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及作业后检查配备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3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紧急情况处理流程,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五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5.1外来施工人员在企业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前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交相应资料,并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内相应的安全、环保等管理规定,并参加企业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3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经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核验,并遵守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执行6.1企业必须建立动火、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
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
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一、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制定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野外动火作业行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野外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2、原则:制定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要遵循“预防为主、严格管理、安全第一、责任明确”的原则,明确动火作业的范围、要求,加强火灾风险管控,确保野外动火作业安全进行。
二、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野外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农民烧荒、烧草、烧阳、烧煤、焚化废物等动火作业行为。
三、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1、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单位应提前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了解气象、地形等情况,评估火灾风险。
(2)明确动火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方案,确定负责人和安全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3)准备好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及时处置。
2、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在动火开始前,要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机构报备,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2)动火作业现场应设有专人监督,并设置安全警戒线,避免无关人员靠近。
(3)保持动火现场周围的通道畅通,防止火势蔓延。
(4)在动火结束后,必须对火场周围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余火存在。
3、动火作业后的处理与总结(1)动火结束后,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机构报备情况,接受他们的检查。
(2)对动火作业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规操作或漠视安全规定。
2、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野外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任单位,督促整改。
3、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野外动火作业防火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防火意识。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用火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加热、照明、取暖等。
三、动火、用火安全管理1. 动火、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动火、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固定动火区的设立与管理1.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离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等不应小于30米。
2.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五、用火证的办理与使用1. 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证。
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 用火证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由生产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3. 办理用火证时,应提交动火、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发放用火证。
六、动火、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1.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3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2023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____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火灾防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涉及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建筑、交通、娱乐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用火作业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用火作业的安全执行。
第四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依法履行用火作业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第五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用火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组织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用火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落实用火作业的计划,合理安排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用火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用火作业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第十一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和工具,并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安装、维护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发现和报警。
第十三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带,保障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防火分区,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第十五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对用火作业现场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用火作业的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撤离。
第四章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七条用火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用火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用火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乱扔烟蒂等,防止引发火灾。
用火管理制度(5篇)
用火管理制度____禁火规定1、____内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2、严禁在____范围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从事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4、____交易区、地下停车库、仓储区为禁烟区,进入市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5、经营户夜间进入市场周边营业房,禁止使用打火机、蜡烛等明火照明。
动用明火审批程序1、在____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的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施工前都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按规定作业。
2、作业单位办理动火手续审批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单位须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办理人、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身份证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到____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领取《市场动用明火审批表》。
3、按规定填写审批表,经____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用明火作业需交纳动火安全保证金壹千元,施工期间未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施工结束后不计息予以退还。
如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动用明火规定1、____营业期间内禁止动火施工(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2、动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批三定(即动火前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及现场公司安全监管人员。
3、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现场吸烟。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审批内容符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5、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搬走或隔离施工范围内一切可燃性物品。
6、电气焊作业前须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动火危险区域范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施工过程中,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问题处置妥当后方可继续施工。
9、对未经动火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工具,责令其停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10、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规章制度细则
动火作业规章制度细则动火作业是指在需要使用明火或火花的工作环境中进行的一系列作业活动,例如焊接、切割、打火机操作等。
由于动火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和保护设备设施,各个行业和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动火作业规章制度细则,以规范和管理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和范围动火作业是指在需要使用明火或火花的工作环境中进行的一系列作业活动。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作业、切割作业、火焰喷洒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管理责任1. 企业管理层应建立并完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管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动火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执照和资质,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如焊接机、切割机、气瓶等,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
3.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作业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
四、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1. 动火作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执照的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面具、防护手套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仔细阅读作业手册,了解作业工艺和安全要求。
操作前必须进行确认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正常运行。
4. 动火作业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严禁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携带易燃物品和饮用酒类饮品。
五、动火作业的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企业的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 发生火灾或事故时,动火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逃生措施并报警求助。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灭火技能,尽最大努力将火灾扑灭,并等待消防人员的支援。
六、动火作业的检查和评估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对重大动火作业,应进行专业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物业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物业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明火作业,防范火灾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内的所有明火作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明火烹饪、取暖、焚烧物品等情况。
第三条物业管理部门是本制度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明火作业的管理、监督和落实。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进行明火作业。
第二章明火作业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责任人员负责明火作业的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明火作业时,必须由专门的从业人员负责,具备相关技能和资格证书。
第七条明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周围无明火隐患,并配备灭火器材。
第八条明火作业时,应保持周围通风良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附近。
第九条明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熄灭明火,并对现场进行清理消毒。
第十条所有从业人员应参加相关的消防培训,熟悉明火作业的防火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明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明火作业时,应穿着合适的防护服装,并戴上相关的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明火作业时,应将易燃物品和易燃液体远离火源,避免发生火灾。
第十三条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中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时,应严禁酒后作业,以免影响判断和操作。
第四章明火作业应急管理第十五条明火作业时,如遇到火灾情况,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明火作业时,如发现明火失控或意外情况,应立即向物业管理部门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每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九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明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明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做出相应处理。
2024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3、用火种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
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3.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烧、烤、煨管、熬沥清、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3.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电器等。
3.5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3.6使用雷管、____等进行爆破作业。
4、用火分级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三级一点:特殊用火、一级用火、二级用火和固定用火点。
4.1特殊用火为:a)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与其连接的中间无阀门隔离的管线,一律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b)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时到第二天早8时之间的用火要作为特殊用火处理;c)在运行的液化气等球罐区内一般不允许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般按特殊用火处理。
4.2一级用火:凡属下列地点动火均属一级动火a)运行生产装置的防爆区域内;b)运行生产装置通过非防爆区域油品、油气管线上;c)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办公楼除外);d)洗槽站、油台、油码头、油囤船等区域;e)污水处理场、循环水场、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沟、管道等(包括距上述地点____米以内的区域);f)木工房、喷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g)生产区内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2021年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组织和单位管理的工具,是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设置的标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篇一】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科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安全科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安全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篇二】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基本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动火作业。
2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细则一、引言动火作业是现代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项工序,然而由于火灾的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动火作业必须受到严格的安全控制。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制定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基本规章制度,以期提高动火作业的安全性。
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区域、时间、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措施等要素,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安全培训与教育: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了解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急救措施,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 火灾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这包括清理可燃物,设置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器材等。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1. 动火作业前的检查: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火源打火设备是否正常,消防设备是否齐全可用等。
2.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动火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尘口罩、安全帽等,以降低火灾造成的伤害。
3. 作业区域的标识和隔离: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并设置隔离措施,以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 安全用火操作: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包括稳定火源,避免火势蔓延,确保作业安全。
5. 灭火器材的准备与使用: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准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突发火灾的应对。
四、动火作业后的处理措施1. 停火与检查: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火源完全熄灭,并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和潜在的火灾隐患。
2. 清理与消毒:若动火作业涉及到有害物质或有毒气体的产生,必须进行及时的清理与消毒,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 事故记录与总结:对于动火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并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完善安全制度,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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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所以做好管理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参考。
一、基本要求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在运行的液化气罐区防火堤内。
2、一级用火作业包括;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泵房。
可燃气体、燃液体和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
3、二级用火作业包括;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和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
4、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为三级用火。
5、改扩建等项目的用火,必须有安全技术人员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备注栏目中注明并签字,五级风以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
确需用火作业时,用火作业升级管理。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用火作业前,应由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对该项目是否采用用火方式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凡有其他非动火安全方式首先采用。
2、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所有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3、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见附表)的办理,用火单位安全技术人员、业主负责人、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4、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由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5、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由安全技术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安排用火化验分析;用火所在单位安全技术人员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落实用火安全措施后,上报业主主管领导,由业主生产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签发后方可用火。
6、用火安全措施的确认,需在与本次有关的主要安全措施对应选项内划“√”,业主安全技术人员确认签字;施工用火作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7、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它管辖区域时,“相关单位意见”一栏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8、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钻孔或堵漏作业时,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作业结束后,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用火所在安全技术员组织对用火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10、《用火作业许可证》时效,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12小时。
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五、用火与监护范围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
2、检修期间二级、三级用火;限一处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名监护人可同时监护同一区域内,同一作业面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以内的用火,最多不准超过3处。
3、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用火时,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超过3名用火人。
六、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业主、安全监护人,应对用火作业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2、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间隔时间超过30分钟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3、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侓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
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一级用火。
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化验室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
6、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后,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7、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8、用火作业前应清除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米内严禁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作业。
9、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领导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10、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规定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
11、受限空间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12、再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它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监测,当仪器报警时立即撤离作业人员。
13、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1)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洞、井、沟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米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2)拆除管线的用火作业,查明内部介质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3)用火作业前,检查电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火工具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使用气焊、气割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点间距不小于10米,不得在烈日下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