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贷款:发展历程、现存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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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第一篇: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一、当前我国融资担保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一)中小企业普遍融资欲望与担保机构承保能力相对不足的问题各家商业银行为了维护信贷资产的效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相继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跟踪检查的内控制度,并且实行严格的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顺应企业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各地相继成立了一大批以提供信用担保为目的的专门机构。

目前大概分为三类:一是由政府财政全资的信用担保机构;二是由地方政府财政控股或参股的信用担保机构,财政和投资方风险共担;三是由企业或民间组织发起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完全自负。

我国的融资担保机构由于兴起的时间较晚,在展业方面也往往力不从心。

首先,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自有资本小,承保能力不足。

其次,与资本不足相伴的问题就是资质等级低,难以取得商业银行承保的认可。

再次,注册资本的补充机制不尽完善,多数情况下系政府财政或企业法人的一次性注入,然后多年维持不变,对企业的融资担保请求只能爱莫能助。

(二)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需要与信用评级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

目前两者合作亟待加强,突出的表现:一是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所能放大的倍数不高,多数担保机构不能达到注册资本1:5的比例,而是维持在1:3以下的水平,部分机构甚至不到1:1;二是多数商业银行要求担保机构承担100%的风险,究其根源,在于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建立,信用评级机制有待完善。

首先,商业银行有自己一套独立的信用评级体系,担保机构作为其服务对象,也存在担保资质评级的问题,评级相对较低的担保机构相应担保能力就会受到限制。

其次,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拥有评级系统,且在信息资源上互不共享,在对企业提供服务时,往往分别评估、分别定级,由此带来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问题,相应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部分企业由于不能承担巨额的评级成本而放弃了贷款打算。

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缓慢

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缓慢

重了保险人和地方财政的赔付负担。 完善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对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作的建议如下: 第一,加大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广力度。地方政 府贷款机构进行招标,适当引入竞争机制, 选择更为优异的以及更为广泛的农户小额贷款机构,从 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广。 第二,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财政补贴机
以排除不合格的申请农户,这样保险、银行均分担了风 险,又促进了此项业务的健康运营。 第四,尽快建立农户信用数据库。保险人可依托人民银 行个人征信系统,加强与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地
方政府、地方经济合作组织合作,搜集农户等多方面的 信息,尽快建立起农户信用数据库,并设计出可量化的 评估指标,以正确的评估其违约风险,从而使制度设计 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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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广应该以商业保险公司 为主,国家、地方财政进行扶持。财政支持的方式可以 是对保费进行补贴、建立财政基金承担一定的赔付责任、 建立超赔基金等。对于不同的承保对象
,由于风险、国家政策的不同,财政补贴的比例也应该 有所区别,从而保障此项工作开展的可持续性。 第三,在不同的机构中分担风险。虽然保险人通过严格 的审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不够资格的投
优势,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试点期间暴露的问题 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指申请贷款的农户向保险公司 支付保费,当其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由保险人代为偿 还的一种保险
形式。作为一种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农户小额贷款保证 保险能够很好地保障贷款人的权益,增强其开展这一业 务的积极性,能够为合格的农户提供担保,解决其资金 短缺的难题,对于农户小额贷款推广具有
地方政府可以在本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贷款 机构进行招标,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更为优异的农 户小额贷款机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户小额贷款 保证保险的推广。 2010年4月,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范文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范文

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5篇范文第一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主要面向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经济组织,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审批省时快捷等特点,对激活民间资本市场、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和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资本总额、贷款余额均居全国前列。

但由于尚处于成长初期,其自身经营和外部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政策引导,民企催生。

2006年中央1号文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

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政策依据。

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存差逐年扩大,私有资本储备充足,民间融资日趋活跃,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2006年8月,在民营经济最活跃的霸州市胜芳镇,由两家民营企业发起成立了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

当时,我省虽不属于国家确定的五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但出于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和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各级地方政府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普遍持积极态度。

万利通小额贷款公司出现后引起省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予以大力推广。

到2008年5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到70多家,注册资金达30.5亿元。

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

(二)加强管理,规范发展。

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政府迅速研究落实措施,于2008年10月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全省开展了整合达标和重新审批工作。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在多方推动下,政策性担保公司在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面临业务发展缓慢、银担合作推进慢、存量风险化解慢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政策性担保公司作用的发挥。

一、基本经营情况(一)担保业务有所发展一是担保业务规模稳中有升。

截至2023年3月末,在保责任余额3.33亿元,同比增长25.88%;在保户数98,同比增长11.36%,逐步扭转了担保规模连续三年的下降趋势。

二是工程履约担保业务不断发展。

在继续扩大传统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的同时,不断发展工程履约担保新业务。

截至2023年3月末,工程履约担保在保责任余额7510万元,同比增长9.27倍;在保项目93笔,同比增长8.3倍,全年新增担保业务6740万元。

三是加大对涉农、小微领域及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

截至2023年3月末,涉农和小微企业在保责任余额2.27亿元,占全部在保责任余额的97.49%。

2020年全年累计为79家小微企业提供担保1.99亿元,累计为涉农领域提供担保3363万元。

(二)银担合作逐步推进2020年5月“政银担”项目落地后,担保公司新增了2家合作银行,新增政银担贷款312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担保公司已与区内5家银行开展合作,授信规模达4.1亿元。

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恒丰银行的合作正在推进,与银行、农商行的新增担保合作已提上日程。

(三)代偿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控制截至2020年末,担保公司在保不良金额1680万元,同比下降32%;在保不良率 5.27%,同比下降 3.8个百分点;代偿率4.61%,同比下降7.47个百分点。

2020年全年代偿金额1255万元,同比减少3810万元。

年末风险拨备金额3656万元,占全部在保责任余额的14.6%,风险拨备充足。

同时,通过分期还款等方式压降存量业务风险敞口,全年共压降3000余万元,整体代偿风险上升势头基本得到控制。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一)业务规模发展缓慢一是担保业务总体规模增长缓慢。

我国农户联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农户联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农户联保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农户联保贷款是指农户依照相关规定,农户自发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自1999年人民银行推出农村信用社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以来,我国的小额信贷业取得了很快发展。

截至2008年1月,农户联保贷款已达1351亿元,满足了大量农户的资金需求,对解决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农户联保模式在我国推行时间还较短,许多地区在推行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1)组建联保小组困难由于联保小组成员在法律上对借款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国许多地区农户长期以来基本上停留在半自给经济状态,导致在资金、信用方面的协作、合作程度很低,很少有人愿意为其他农户提供担保,因此一般情况下农户不会轻易参加联保小组。

同时一般联社都规定联保小组成员必须是“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而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非亲非故的农户之间绝大多数不愿意相互担保,因此如果农户间没有一定的共同经济利益关系或不同产业的农户很难组建联保小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的联保贷款模式的推广。

另一方面,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组建联保小组需要有贷款需求的5-10户借款人资源组成,因此即使有几家相同需求的农户,要满足5-10户才能组成联保小组的要求也会比较困难。

(2)联富不联穷由于在联保贷款中,联保小组成员之间要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些家庭经济状况紧张的农户处于自身利益和风险考虑,不愿意参加联保小组为别人承担责任,而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又担心联保小组其他成员一旦无法归还贷款时要受其牵连,也不愿意加入联保小组。

因此在组建联保小组过程中就出现了强强联保、弱弱联保的情况,而银行在联保小组贷款资格的审核过程中会认为,由于弱弱联保的小组在面临同样的自然和市场风险的条件下,其违约风向将会更大,因此就会出现贫困农户最后很难带到款的现象。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和对策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和对策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和对策作者:莫书敏覃海峰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04期摘要: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发展。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开展则能够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费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认真分析了当前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6)04014702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数量最大、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

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4年5月,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

因此,小微企业如能更快更好的发展,将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推动力。

而据广发银行2015年1月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白皮书》中的数据推算,我国小微企业仍有22万亿的资金缺口未能通过有效融资渠道解决,整体市场融资需求空间非常巨大。

“融资难”是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的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经营和行业竞争激烈等问题,存在着财务数据不健全、信用缺失、融资规模小、缺少抵押担保的情况,这使得大部分小微企业无法顺利的通过银行贷款途径进行融资。

而目前蓬勃发展的各类网贷平台,行业自身存在着中间资金账户缺乏监管、网络平台良莠不齐等问题。

据网贷之家2015年网贷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发生问题的网贷平台多达1269家。

因此网贷平台也无法为小微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融资渠道。

在此情况下,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可以为小微企业提高信用水平,是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

“银保贷”业务经营现状、问题和对策

“银保贷”业务经营现状、问题和对策

Gansu Finance/甘肃金融/◎杨子江【内容简介】文章基于“银保贷”业务在合作模式、分工协作、产品设计、风险分担等方面的经营现状,指出其经营管理面临销售过程信息披露不充分、产品设计机制不健全、全流程风险管控不到位、宏观政策支持不足、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公众了解程度较低等问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贷款产品供给、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银保贷”业务;银行业;保险公司;融资难作者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银保贷”业务经营现状、问题和对策综述“银保贷”业务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以借款人投保保证保险作为发放贷款必要条件的信贷业务。

贷款保证保险是以借款人贷款信用风险为承保标的的保险产品,通常以借款企业或个人为投保人,以银行为受益人,当投保企业或个人贷款发生违约时,由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银行进行理赔,承担贷款全部或部分损失。

贷款保证保险是借款人获得贷款的增信工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分担银行贷款风险,打消银行顾虑,满足银企双方需求。

(一)“银保贷”是特定客户破解融资难的有效途径“银保贷”为资金周转困难、无抵押无担保、资质达不到条件等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贷款的借款人提供了有效的融资方式。

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有效抵押资产少、规模小、缺乏可靠财务信息等问题,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风险较大,银行出于风险和效益考虑,放贷意愿相对较低。

据统计,45%的小微企业未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

在小微企业面对刚性资金需求时,“银保贷”恰好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当前小微企业信贷缺口较大,融资过程中的信用增级需求十分强烈,同时我国消费主导型经济加快形成,个人消费信贷迅猛增长,这些将直接推动“银保贷”业务的发展。

2015年原银监会、原保监会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2020年银保监会办公厅出台《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均对发展“银保贷”信贷产品作出部署。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利弊与对策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利弊与对策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利弊与对策【一】一、引言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影响了其发展壮大。

因此,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举措的利弊以及相应的对策。

二、利与弊1. 利1.1 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从而降低其融资成本,增加融资渠道。

1.2 增加银行贷款意愿: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机构,可以为银行提供一定的风险分担,从而提高银行贷款的意愿。

1.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获得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中小企业可以借助资金的支持进行扩张和壮大,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2. 弊2.1 风险管理难度较高:保险公司需要评估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这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一项难度较高的工作。

2.2 信用评估成本较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

2.3 潜在道德风险:中小企业获得信用保证后,可能会放松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而增加潜在的道德风险。

三、对策1.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信用风险。

2. 创新产品和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开发创新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信用保证的需求,增加市场份额。

3. 加强监管与合作:相关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监管,保障市场秩序和中小企业的权益,同时促进保险公司与银行等机构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

【附件】1. 附件1: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合同范本2. 附件2: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法律名词及注释】1. 保险:指一方为另一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支付因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造成损害的一方。

2. 信用评估:指对被评估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以确定其信用水平和相关风险。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可行性与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可行性与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的可行性与存在问题在当今的全球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SMEs)在推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和创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融资难一直是制约这些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传统的银行贷款往往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抵押品或担保,这对许多资产不足或风险较高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

因此,寻找新的、更灵活的融资解决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信用保证保险(CGI)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性。

创新融资模式:通过引入信用保证保险,可以创新银行的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

这种保险产品允许中小企业以较低的门槛获得贷款,而无需提供大量的抵押品或担保。

风险管理:信用保证保险能够有效地转移和分散银行的信用风险。

一旦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银行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这种机制使银行能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信用保证保险能够刺激经济增长和创新。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它们的活跃和发展将带动整个经济体的繁荣。

道德风险:由于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障机制,可能会导致中小企业的道德风险增加。

在获得低成本的贷款后,一些企业可能不再像以前那样努力地去管理风险,这将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造成压力。

逆向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问题。

那些最有可能违约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倾向于购买信用保证保险,这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

法律法规不完善: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信用保证保险的具体操作和监管要求。

这可能导致市场混乱,影响该产品的稳定发展。

定价困难:对信用保证保险的定价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千差万别,如何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保费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信用保证保险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充分发挥其潜力,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情况、现存问题及建议

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情况、现存问题及建议
a n c e c o mp a ni e s . Ke y Wo r d s :l o a n, g u a r a n t e e i n s u r a n c e ,l o a n g ua r a n t e e i n s u r a n c e
中图分 类号 :F 8 3 0 . 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 6 7 4 — 2 2 6 5( 2 0 1 3 )1 0 . 0 0 7 8 . 0 4
c o mpa n i e s .I n o r d e r t o a c t i v e l y d e v e l o p t h e l o a n g u a r a n t e e i n s u r a n c e, we n e e d t o i mp r o v e r e l e v a n t l a ws a n d r e g u l a -
2 0 1 3 年7 月1 日,国务 院办公 厅发 布 《 关 于金融
支持 经济结 构调整 和转 升级 的指导意 见》 ( 国办发 这是继 2 0 1 1 年1 0 月 1 2日国务院常 务会议提 出 “ 积极
难 问题
贷款 保 证保 险 降低 了商业 银 行贷 款 时对 抵押 物
f 2 0 1 3 ] 6 7 号) ,提 出 “ 试点 推广 小额 信贷 保证 保 险” 。 的要 求 ,有 助 于小微 企 业及 时顺 利 地获 得 商 业银 行
t i o n s ,o p t i mi z e t he e c o l o g i c a l e n v i r o n me n t o f s o c i a l c r e d i t ,s t r a i g h t e n o u t t he r e l a t i o ns h i p b e t we e n b a n k s a n d i n s u r -

浅谈目前担保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目前担保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目前担保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由于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来说门槛相对较高,而风险投资的投资重点一般又是技术含量高的高成长性企业,因而银行信贷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美国为例,1999年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额约为2000亿美元,占中小企业融资的70%左右。

与其形成对比的是,国内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贷款非常困难,融资难已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老问题。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财务和信用方面的信息很难获得;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寿命又相对较短,银行的贷款业务成本相对较高,出于控制风险方面的考虑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因此,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企业设置抵押,但中小企业往往无法提供符合银行信贷要求的抵押品。

可以说,担保难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解决融资难必须从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入手。

国际上解决这种状况的普遍做法是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通过担保公司向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分担银行的信贷风险。

通常担保公司与协作银行就担保放大倍数、发生呆账时的理赔等方面签署协议,担保公司根据协议向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近50%的国家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始于1992年,截至2002年末,政府出资和参与出资的贷款担保机构占了70%以上,全国共有贷款担保公司848家,注册资金亿元,可用担保资金总额亿元,担保机构在保企业户数为21640户,在保资金总额为亿元。

担保公司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方面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国担保行业尚不成熟,存在诸多问题,有待改善。

担保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担保公司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

担保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其规模直接影响它的抗风险能力,而我国担保公司户均资本金不到2200万,导致其抗风险能力不足。

有些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资本金不足百万,一旦发生一笔代偿,几十笔担保业务才能弥补损失。

因此大多数担保机构,尤其是规模小的担保机构在提供信贷担保方面非常谨慎,担保条件非常苛刻,大部分担保公司不提供真正意义上的信用担保业务。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浅析(5篇)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浅析(5篇)

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浅析(5篇)第一篇: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浅析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问题浅析林洁刘伟2012-10-22 10:12:27 来源:《金融发展研究》2012年第9期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改革与发展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为解决这一难题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但仍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以青岛市为例,数据显示,青岛市2011年底登记在册的小微企业共30余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0%以上,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的仅有11301家,仅占小微企业总数的4%.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信用等级低,因此要想获得贷款支持必须辅之以保险、担保等方式。

贷款保证保险主要通过信用担保方式,为企业提供第二还款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第一还款来源不足问题,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条新途径。

一、贷款保证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保证保险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始于美国,随后西欧、日本陆续开办,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

我国保证保险业务最初是以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形式出现,自上世纪末开办,随后的几年经历了快速发展又快速退出的过程。

这种状况的出现与当时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公司开办之初对险种的风险估计不足、盲目发展、管理松弛、前期资信调查与后续监督不到位等因素有着直接关系。

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为例,1998年,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不同品种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为适应银行资产业务风险转移的需求,汽车贷款保证保险开始出现,并在最初几年得到迅猛发展。

截至2011年底,国内金融机构的个人汽车贷款余额达到435亿元,广州地区的汽车贷款99%采取保证保险方式。

但该险种由于涉及环节多,风险技术含量高,又无成熟经验可遵循,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诸如逾期贷款严重、管理成本高、诉讼案件多、追偿难度大等,保险公司赔付率一度超过100%.为此,2003年6月开始,多家保险公司迫于风险控制的压力开始停办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尤其是2004年1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截至2004年3月31日现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费率一律废止,该业务基本进入全面停办阶段。

担保机构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担保机构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担保机构发展的问题及建议担保机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国家对担保行业特别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规范性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

1.担保规模偏低,担保供应面窄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促成的贷款额偏低,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所提供担保业务的企业数量虽然呈上升趋势,但与中国庞大的中小企业数量相比所占比例太少。

也就是说,只有一小部分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担保业务。

特别是近年来发展迅猛、融资又相当困难的微型企业,因资产规模小,缺乏合格抵押品,所以要想获得信用担保更加困难。

2.担保机构面临“制度”与“市场”两难境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出资方主要是政府,服务方主要是中小微企业。

这就要求,一方面担保机构应站在政府的角度,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不追求高利润;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也就必然面临着市场的高风险。

担保机构在政府制度的要求下,承担着市场的风险,若坚持制度的低利润、高社会效益的要求,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肯定面临很大的亏损风险;若坚持规避风险,就会造成“好大偏小”、“嫌贫爱富”的状态,不能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违背设立信用担保机构的初衷。

3.担保行业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就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而言,目前只有《担保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没有更加明细的法律法规,针对市场准入、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完善和健全。

就担保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而言,管理主体不明确,业务监管不到位,操作规程不严格,这些都会导致担保业务操作不规范,担保风险增大,担保成本提高等问题的发生。

4.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不合理风险承担比例,制约了担保机构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对于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和担保企业之间的合作,一般采取风险按照2∶8比例承担,担保费率按规定可以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5%。

中国目前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与担保企业之间的风险分担比例、担保费率等方面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缺少相关制度,而且担保机构和银行尚未达成一定共识。

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中问题研究

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中问题研究

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 务发展 中问题研究
曲淑娟
பைடு நூலகம்
中国人 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 摘 要】 本 文围绕 了现阶段我 国的农村小额 贷款 中的保证保 险业务在发展 中存在的 问题进行 了分析 ,并提 出 了 一些建议和意见
以便 于更好 的改进这一现状 ,确保农村经济更好 的发展 。
【 关键词 】农村小额贷款 ; 保证保险业务 ;问题 ; 建议 我国是一 个农 业大国 ,想要 确保 我国的经济在平稳 中发展首 适时 的推 出一些 惠民政策来支持农村经 济活动的开展 ,营造 出 良 先要解决 的就是农副产 品的供应 ,而这些 日常的物资大都产 自于 好 的支持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 险业务发展 的氛围。 农村。由于农 村的地域限制和从事的生产生活 的局 限性 ,加上资 3 .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以及信用评级 、披露机制保证保 险业 务 金的不充裕 ,致使 农村的发展较为缓慢 ,因此小额贷款成为 了农 是基于对投保 主体 的信任 而开 展的 ,因此 ,应借助人 民银行征 信 村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市场体制的改革下 ,有效的解决农村 的资 管理 系统 ,逐步完善个人 、企业社会信用体 系 ,加大对相 关指 标
金来源问题是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发展 的必要前提 。在农村 的信息采集和核查力度。为达到对违约主体的惩戒效果,应及时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的实际的发展 中仍然存在较大 的问题 ,所 完善信用情况披露机制 ,对于恶意违约并达 到规定 限度 的个人 或 以这就要求我们的相关单位需要不断 的去发现农村 的小额贷款保 企业 ,可通过 网络 、电视 、报纸等媒体进行公 开通报。另外 积极 证保险业务发展 中存在 的问题 ,并且通过协商和互相扶持 的方式 探索金融知识纳入 国民基础教育的制度 ,提 升信 用村 、信 用乡等 去对这一现状进行改正 ,以便于更好 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 建设 ,逐步改善农村 和城市金融支付环 境 ,整体增强 广大群众 金 农村小颧信贷保证保 险存在的风险 融消费和守信观念。 由于农 业生产的特殊性 ,其所经受的风险必将影响其还贷能 4 . 鼓励开发相关保险衍生产 品,分散经 营风 险从西方一些 国 力,对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农业生产一 家具体实践来看 ,不少是借助健康保 险等形式来 开展借贷 性质 的 般而言要 面对三大风险 ,分别是 自然风 险、社会风险和经营风险。 业务 ,并通过其他 配套性质 的保险产 品来进一 步分散业 务风险 。 此外 ,对农 民提供保证保险 的保险机构还要承受银行 的管理风险 因此 ,在 开展小 额贷款 保证 保险业 务 的同时 ,可进一 步开发 相 及农民的道德风险。 关衍生 产品 ,如涉及保证保险再保险等产品 ,同时 ,可与人身健 1 . 自然风险。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生产周期长、不稳 康保险 、 财产意外保 险等产品相结合 ,组建一个综合保险风险保 定等 自然特性 ,使其经受着 自然界无常变化带来 的风险 , 自 然灾 障机制 ,推动该业务 和其 他险种能够相互配套发展 ,以确保借贷 害包括雷击 、暴雨 、洪水 、台风 、病 虫害等 ,可能造成农作物或 主体有 可靠 的还款资金来源 ,有利于小额贷 款保 证保 险持续健康 养殖业的减产甚至绝收 ,导致小额信贷保证保 险风 险的发生 ,借 发 展 。 款人可能换不起贷款。 5 . 注重对业务开展 的动态 监测和数据采集。 目前 ,小额贷款 2 . 社会 风险。首先 是农 产品价格波动 的风 险。农产 品由于生 保证保 险业 务仍 处于试点推广阶段 , 但 是由于其涉及 较多 中小企 产周期长 , 供求变化会引起价格的大 幅波动 ; 其次是消费环境风险。 业且 属于跨 行业 业务 ,有关监 管部门应 加强对该业务开展的审查 旦消费市场 出现对某一农产 品的质 量投诉 ,会使生产此农产 品 和监督 力度 ,对扰乱 市场正常运行的行为应予严惩 ,避免一窝蜂 的农户或企业破产。第三是政府的政策导 向。 上业务 而出现违规违法经营或恶意竞争 。同时 ,为准确掌握业务 3 . 我国 目前关于保证保险业务仍然处在发展 中的阶段 ,各方 发展情 况 ,应统一信 息采集部门和传送途径 ,做好对数据 日常动 面的条件依 旧需要进行不断 的完善 和改进 ,再加上保 险公 司并非 态 监测 和分 析 ,及 时对异 常行为进行预警和检查 ,特别是在该业 主要推销这种农村 的小额贷款保证保 险业 务,因此在宣传 和支持 务 达到一定规模时 ,更要做好前期风险 防范工作 ,确保在受外界 力度 上稍显不 足 ,再 加上涉及 到的是信 用问题 ,风 险仍 然较大 , 因素冲击时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此 ,各保险公 司仍然持保守 的态度 。再加上 没有相关 的法 律文 三 、小 结 件保驾护航 ,各银行对 于这项业 务的关注 度也不高 ,这在很 大程 农村小 额贷 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健康有序 的开展对 于缓解 和解 度上也影 响了农村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的全面展开 。 决 我国农村 的融资 困难 的现状起 到了很 好的改进作 用 ,因此 ,我 二、促进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 险业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们需要通过保险公 司、银行等部 门不断 的进行沟通 和协商 ,制 定 1 . 尽快制定系统性的法律文件, 降低风险。 与普通的业务不同, 出系统性的风险分担和信用评估的方法,进而保障我国的农村小 农村小额 贷款保证保 险业务 是 比较特殊的 ,因此为了更 好的确保 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的健康有序 的发展 ,有效 的解决我 国的农 村 这项业务 的双方权 益 ,降低 风险,应该在 这些 法律文件中明确双 发展 中的资金不足 的现状 。同时也需要加强 市场监管的力 度 ,强 方的权与责 ,并且依据额度的不 同也要有相应的风险分担的差别 , 化社会性用体 系的实用性 ,这样既 能降低双 方的贷款风险 ,同时 而且 ,一经 实施 ,若有 违反这些文件的行为 ,就必须严格按照法 也能确保农村生产生活活动 的有效 进行 ,实现在 合作 中求 发展的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调研报告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调研报告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调研报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一种以保险公司为中介,为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供担保服务的保险产品。

该产品的核心目的是为贷款方提供贷款风险的保障,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的保单内容向贷款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从而保障借款方的贷款安全和信用。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作为一种新兴保险产品,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探讨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发展现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多家保险公司上线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并且陆续与多家银行及小额贷款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这些合作关系不仅有助于保险公司推广自身产品,还有助于金融机构在放贷过程中降低不良贷款风险,提升贷款的可持续性。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政策层面也得到了积极支持。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包括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并对相关保险产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市场的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包容性和普惠性。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目前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市场前景广阔。

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存在的问题尽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市场发展迅猛,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认知度较低,很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对于这类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不够,甚至存在误解。

这对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产品设计和定价方面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

当前市场上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但是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费率定价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统一和规范。

这需要保险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的实用性和灵活性。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有一定的不足。

当前国内部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持,导致产品的实际风险把控难度较大,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保单贷款业务发展与存在风险的调研报告

保单贷款业务发展与存在风险的调研报告

保单贷款业务发展与存在风险的调研报告保单贷款是基于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将保单的现金价值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现金价值一定比例资金的一种借贷业务。

近年来,伴随保单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风险逐渐显现。

我市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辖内保单贷款发展现状,发现当前保单贷款业务尚存法律性质不明、公司内控管理不严、代理人销售误导等风险问题,并采取多样化监管手段,助力保单贷款健康长远发展。

一、基本情况(一)保单贷款规模快速攀升。

截至7月,辖内保单贷款规模55.15亿元,占当年原保险保费收入28.1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涉及消费者6.87万人次。

从业务极值来看,辖内近3年单笔保单贷款最高可达3155万元,而2023年该数据为1487万元。

辖内保单贷款长期处于贷款总体规模大,单笔金额高状态。

(二)保单贷款流程逐步优化。

经调研,保单贷款业务基本采用“线上+线下”办理模式,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投保人通过APP或微信公众号可自行办理,不需要担保人、质押保单等流程。

保险公司由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标准简单,申请手续简便,便捷性成为保单贷款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保单贷款蕴含案件风险。

辖内近年发生多起涉及保单贷款司法纠纷,涉案数量大,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保险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例如,我市保险消费者吴某民、牟某莲被强制执行多份保单现金价值,涉及保单价值1100万,该案最终以扣除“保单贷款本息”后的剩余保单现金价值执行;吕某采取秘密窃取方式,盗用某人寿公司中支客户赵某手机,对赵某保单进行保单贷款,骗取贷款12.05万元;某公司投保人3年内购买4份大额保险合同,累计需缴纳保费达300万元。

该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后即进行保单贷款,4份保单累计保单贷款次数达29次,最终投保人因本人财务状况恶化,无法缴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

二、现阶段存在的风险(一)法律性质不明,债权人优先受偿权难实现,借款人偿还义务难落实。

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分析

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分析

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分析摘要:贷款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在债务人向债权银行贷款时,向债务人提供的一种保险,该保险转移和分散了债权人面临的风险,能较好的促进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

但在实践中,很多操作人员对贷款保证保险的主要内容及特征并未很好的了解,理论界对其性质的界定也并未清晰,导致了该产品在发展中出现各种问题,发展不畅。

文章从基本概念、产品比较、性质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以期为该产品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贷款保证保险;担保;风险分散和转移一、保证保险的起源及发展保证保险承保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或履行不适当给权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权利人(被保险人)给予赔偿。

据资料记载,最早的保证保险产生于18世纪末,是随商业信用的发展而出现的。

因在开展商业信用的过程中,道德危机和风险频发,一些个人、商行开始办理诚实保证保险,以此来降低因商业信用违约给权利人带来的损失。

保证保险在发展的过程中,险种不断增加,现在已发展到资金融通领域,为资金的流通提供了帮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保证保险业务起步较晚,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先开展,随着银行推出分期付款消费业务逐渐推广。

这种保险形式提升了金融市场上资金流通的速度,为经济、行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2015年,为促进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发展,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联合发文,鼓励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尝试利用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为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提供支持,做好普惠金融服务,贷款保证保险开始受到各家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重视。

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贷款保证保险还与新型的金融产品相结合,生出了很多新型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比如保险公司与P2P平台合作,为网络贷款履约提供保证保险。

二、贷款保证保险的内容及主要特征保证保险分为两类,一是忠诚保证,二是确实保证。

忠诚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对雇主因雇员不诚实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雇主投保。

中国保证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保证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保证保险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一、保证保险定义及分类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因被保证人行为使被保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形式。

保证保险分为诚实保证与确实保证两类。

诚实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对雇主因雇员不诚实行为,如盗窃、侵占、挪用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确实保证是保险人对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应当提供拒保的被保证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给被保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种保险由被保证人投保。

二、保证保险行业发展现状2019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3016亿元,其中:保证保险保费收入844亿元,占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 6.48%,位于第二,仅次于第一的机动车辆保险收入;2020年1-10月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11506亿元,其中:保证保险保费收入611亿元,占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5.31%。

保证保险是一种在我国发展较晚的新型险种,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比一般保险较大,因而即使是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保证保险也采取谨慎的态度,在商业信用地位逐步提高、道德风险问题频发的大背景下,应市场和消费需求产生。

《2021-2027年中国保证保险行业市场经营管理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14-2019年中国保证保险保费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占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重在2014-2016年下降,2017-2019年呈上升趋势。

保证保险与保证虽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即相同之处是次要的,非本质的;而不同之处才是主要的,本质的。

保证保险是中国保险业务创新出来的一个新品种,不同于单纯的保证合同,其本质上是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是独立于保证担保之外的另一种市场保障方式,具有本身的独立性、科学性,不能将其简单归入旧的保证担保体系。

2014-2019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赔款及给付逐年增长,特别是近两年增势惊人,2018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赔款及给付234.57亿元,比上年增加156.77亿元,增长率高达201.50%;2019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赔款及给付376.71亿元,比上年增加142.14亿元,增长率达到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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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情况、现存问题及建议①摘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有着积极的意义,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内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就在陆续开展。

然而,发展贷款保证保险面临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风险较大,银保合作不顺畅等问题,为积极发展贷款保证保险,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优化社会信用生态环境,理顺银保合作关系。

关键词: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提出“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这是继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提出“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以及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之后,国务院发文进一步推动贷款保证保险发展。

发展贷款保证保险,有助于缓解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国内也在这方面进行了多次尝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以促进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本文尝试着对此进行研究分析。

一、发展贷款保证保险的积极意义(一)贷款保证保险可以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保证保险降低了商业银行贷款时对抵押物的要求,有助于小微企业及时顺利获得商业银行贷款。

从小微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其融资难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外源融资中对商业银行贷款依赖性较高。

据调查,国内小企业融资方式中,选择利用自有资金筹资的小企业占比为48.41%,选择利用商业银行信贷筹资的小企业占比为38.89%,选择其它筹资方式的小企业占比不足13%,仅有2.38%的小企业首选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融资。

可①原文发表于《金融发展研究》2013年第10期,第78-81页。

见,小微企业外源融资过程中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较高。

二是尽管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较高,但商业银行贷款给小微企业时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

小微企业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数据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等问题,直接导致商业银行了解小微企业困难。

为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贷款时自然提出抵押物的要求,以保障风险在银企之间分担。

然而,小微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生命周期较短,土地、房产等资产积累较少,缺乏合规足值的抵押物,被商业银行拒贷的情况时有发生。

存在融资难的小企业中,45%的反映未能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抵押。

(二)贷款保证保险可以有效分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据统计,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是其他企业贷款不良率的1倍,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是企业贷款不良率的4倍。

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风险较高。

贷款保证保险引入保险公司后,形成了风险分摊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承担的风险。

这主要源于以下两方面:首先,贷款保证保险对客户的筛选更加严格,可以在客户准入环节更多地排除风险。

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风险比大企业更高,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没有合作机构的情况下,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客户准入工作由商业银行独自完成。

贷款保证保险则不同,不仅商业银行要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评估,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同样要考核客户的资信状况,这种双重把关的机制对客户的筛选更加严格,风险把控更严。

其次,贷款保证保险存在风险分摊机制,客户的风险不再由商业银行单独承担。

目前来看,抵押贷款风险事故发生后商业银行受偿困难,担保贷款往往出现只担不保的情况,面对企业破产商业银行没有偿债优先权,导致商业银行贷款面临较大风险。

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通过规模效应和大数定律为商业银行信贷服务降低系统风险,与商业银行共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形成风险分摊机制。

这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高商业银行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

二、国内发展贷款保证保险的基本情况(一)经营机构零星试点贷款保证保险从既有的文献看,经营机构零星试点贷款保证保险始于1988年,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起了主导作用。

198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在湖南郴州、株洲、湘潭三市试点贷款保证保险。

1990年,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分行与当地保险公司,在该行两个办事处试行了银行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2007年7月,太平洋财险苏州分公司自主研发推出“中小企业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其服务对象是申请生产经营性抵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最高保险金额200万元,可满足90%以上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合作的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2008年8月,平安财险和杭州商业银行合作推出“平安易贷”业务,其贷款金额最低为1万元,最高为个人月收入的7倍。

在杭州商业银行发放个人小额无抵信用贷款的过程中,若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平安财险向商业银行先行偿付欠款。

2008年,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地区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原则上农民可获得的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信贷资金被指定用于扩大再生产、原材料采购等。

单笔50万元以上的贷款,由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投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009年8月底,国元农保开办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安徽省政府在安徽国元农业保险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中提供财政支持,承担80%的保费,降低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

(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在全国的发展199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保险公司试办汽车分期付款贷款保证保险。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后,随着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业务的恢复和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也随之快速发展。

1999年,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办《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建行深圳分行合作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该业务的快速发展既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也满足了汽车消费的需要。

但是,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办后,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欠等引发的拖欠贷款问题较为严重。

2003年下半年开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部分保险公司相继停办了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为此,保监会于2004年1月15日下发《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4〕7号),要求“各保险公司现行车贷险条款费率截止2004年3月31日一律废止”。

虽然2004年4月1日新版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问世,但发展一直缓慢。

(三)地方政府主导的贷款保证保险试点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首创“政银保”,政府财政投入1000万元作为贷款担保基金,并替投保农户负担50%的保险费,农村信用社为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提供贷款,广东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对上述贷款本金提供保证保险服务。

贷款对象主要是佛山市三水区辖内的涉农机构和农户,农户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涉农机构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为500万元。

“政银保”的贷款期限根据经营周期和预期可还款现金流量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试点的前三年,“政银保”工程发放贷款1.6亿元,1258家农户受益。

经广东省有关部门批准,“政银保”工程再将持续3年,并在广东省推广。

2009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试点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为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提供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三类借款人单户最高贷款金额依次是30万元、100万元和10万元。

借款人融资成本由贷款利息、保证保险费及附加性保险费组成,其中,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30%,保证保险费率和借款人意外伤害险费率合计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

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贷时,商业银行除了承担贷款的各项费用损失外,还要承担的贷款本金损失比例为30%,保险公司承担其余70%的贷款本金损失。

为鼓励业务发展,宁波市财政拨出1000万元专项用于超赔补偿。

人保宁波分公司和太保宁波分公司组成共保体,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宁波市的多家商业银行参与了试点。

2011年,宁波市政府又发文将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单户最高贷款金额分别提高至5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2011年10月,浙江省金融办下发《关于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在浙江省范围内扩大试点。

截至2011年11月累计放款超过15.64亿元。

三、发展保证保险面临的问题(一)法律法规对保证保险缺少明确的界定理论界对保证保险的业务性质仍存在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对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承担保险责任是以投保人支付保费为条件,主要对客户的信用风险承担理赔责任,故而保证保险属于保险的一种,甚至可将其归入信用保险的范畴。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保证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是在客户不能按时还款时承担保证责任,以此减少商业银行的损失,符合担保的特征,因此保证保险应归入担保的范畴。

法律法规缺少对保证保险的明确界定。

虽然国务院于198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发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均提到保证保险这一术语。

但1995年保险法立法时,保证保险并未写进保险法中。

2002年修订保险法时,仍未涉及保证保险,只是在《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提到了保证保险,这导致保证保险业务的开展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虽然2009年再次修订保险法时,将保证保险列为财产保险的一种,但对于何谓保证保险并未明确解释。

上述状况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保证保险的判决标准不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保证保险是为保证合同债务人的履行而订立的合同,具有担保合同的性质……人民法院审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适用保险法;保险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担保法”。

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将保证保险作为和信用保险并列的一种保险业务。

上述规定的直接结果是,法院在对保证保险进行判决时标准不统一,既有根据担保法进行判决的,也有根据保险法作出判决的。

(二)贷款保证保险发展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由于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督和惩罚机制缺乏,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制裁的概率相对较大,极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抵质押贷款因为有抵质押物的威慑作用,而且抵质押率一般比较低,即使贷款出现问题,如果能够顺利处理抵质押物,商业银行贷款的本金和费用损失基本可以得到补偿。

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经办中,保障商业银行免遭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是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以及良好的信用约束机制。

贷款保证保险模式下,借款人为贷款而购买保证保险,其从心理上会认为自己既然出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付责任,因此可能导致其主观的还款意愿较低。

同时,因为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不仅要支付利息,也要支付保费,承担的融资成本较高,为了在偿还贷款和购买保险后仍有钱可赚,自然要追求较高的利润,势必诱导借款人从事高风险投资,在客户选择时难免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这将进一步加剧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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