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卢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按照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法”,在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可分成: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1.知道(知识)(knowledge)是指认识并记忆。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用一种非常接近于学生当初遇到的某种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念或现象。
提示: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呈现2.领会(comprehension)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
其包括“转化”、解释、推断等。
提示: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比较3.应用(application)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
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况。
这里所说的应用是初步的直接应用,而不是全面地、通过分析、综合地运用知识。
提示:应用,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4.分析(analysis)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分,从而使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晰,详细地阐明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
提示: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比,比较,辨别,区别5.综合(synthesis)是以分析为基础,全面加工已分解的各要素,并再次把它们按要求重新地组合成整体,以便综合地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它涉及具有特色的表达,制定合理的计划和可实施的步骤,根据基本材料推出某种规律等活动。
它强调特性与首创性,是高层次的要求。
提示:组成,建立,设计,开发,计划,支持,系统化6.评价(evaluation)这是认知领域里教育目标的最高层次。
这个层次的要求不是凭借直观的感受或观察的现象做出评判,而是理性的深刻的对事物本质的价值做出有说服力的判断,它综合内在与外在的资料、信息,做出符合客观事实的推断。
提示:评价,估计,评论,鉴定,辩明,辩护,证明,预测,预言,支持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对设计问题的启发所提问题可以从简单逐渐发展到复杂;可以按学习目标的要求,分层次提出问题:l 分层次提出问题--认知性问题认知性问题:它是对知识的回忆和确认。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鲁姆的教学⽬标分类理论对教育⽬标分类体系的设想,最初是1948年由出席在波⼠顿召开的美国⼼理学年会的⼀些考试专家在⼀次正式会议上提出的。
其主要代表⼈物有布卢姆、克拉斯沃尔(D.R.Krathwohl)等⼈。
布卢姆等⼈把教育⽬标分为三⼤领域──认知领域(cognitive domain)、情感领域(affective domain)和动作技能领域(psychomotor domain)。
他们的教育⽬标分类强调指导教学过程和对结果进⾏评价,其实是⼀种教学⽬标分类。
布卢姆是根据⼈的认知过程从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这⼀规律来作为其教育⽬标分类理论依据的。
布卢姆认为,只要两种简单类似的⾏为⼀发⽣联系,则⼆者都会变得⽆⽐复杂。
在这⼀观念的指引下,布卢姆把教育⾏为的发展从简单到复杂进⾏了新的分类,也就是构建了认知领域教育⽬标分类这⼀完整的理论体系。
布卢姆的教育⽬标分类系统包括认知、情感和⼼因动作三个领域的教育⽬标分类。
他主要强调了认知领域的教育⽬标分类,另外两个是由后来的教育⼼理学家予以补充定义。
表1:布卢姆认知领域教育⽬标分类表但我们发现,在指导教学过程中,⼈们发现,并⾮任何⼀级⽬标都以前⾯⼀级为基础。
这表明,布卢姆教育⽬标分类理论在理论上是科学的,其科学性是基于这六个层次明确地概括了⼈们认识上的⼀些主要品质,显⽰了其间的内在联系和总体上的发展步骤。
但在教学实践中却并⾮完全是“这些等级中的任何⼀级都以其前⾯⼀级为基础”,也并⾮完全是“第⼀级都应依次掌握”。
布卢姆只是从各个层次本⾝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出发,在静⽌状态中来论述其间的关系,从⽽依次划分了它们的特级和顺序。
但在教学过程中却并⾮完全是如此刻板和机械。
如“应⽤”这⼀层次,在通常的情况下,⼈们是掌握了知识,领会了实质,才会正确运⽤。
但也存在这种实况,即在运⽤过程中,⼀些有益的实践,才使⼈们对事物、知识的本质获得较为深⼊的领会,才真正掌握知识。
同样,在通常情况下,学会了应⽤,才能具有分析、综合能⼒;⽽分析、综合能⼒⼜往往是在对事物进⾏了具体的评价之后才进⾏的。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依照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法”,在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可分成:明白(知识);领会(明白得);应用;分析;综合;评判1.明白(知识)(knowledge)是指熟悉并经历。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识别,用一种超级接近于学生当初碰到的某种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忆起这种观念或现象。
提示:回忆,经历,识别,列表,概念,陈述,呈现2.领会(comprehension)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浅薄的。
其包括“转化”、说明、推断等。
提示:说明,识别,描述,说明,区别,重述,归纳,比较3.应用(application)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那么、原理的运用。
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形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形。
那个地址所说的应用是初步的直接应用,而不是全面地、通过度析、综合地运用知识。
提示:应用,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4.分析(analysis)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份,从而使各概念间的彼此关系加倍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楚,详细地说明基础理论和大体原理。
提示: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照,比较,分辨,区别5.综合(synthesis)是以分析为基础,全面加工已分解的各要素,并再次把它们按要求从头地组合成整体,以便综合地制造性地解决问题。
它涉及具有特色的表达,制定合理的打算和可实施的步骤,依照大体材料推出某种规律等活动。
它强调特性与初创性,是高层次的要求。
提示:组成,成立,设计,开发,打算,支持,系统化6.评判(evaluation)这是认知领域里教育目标的最高层次。
那个层次的要求不是凭借直观的感受或观看的现象做出评判,而是理性的深刻的对事物本质的价值做出有说服力的判定,它综合内在与外在的资料、信息,做出符合客观事实的推断。
提示:评判,估量,评论,鉴定,辩明,辩护,证明,预测,预言,支持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对设计问题的启发所提问题能够从简单慢慢进展到复杂;能够按学习目标的要求,分层次提出问题:l 分层次提出问题--认知性问题认知性问题:它是对知识的回忆和确认。
布鲁姆把教育目标分为
布鲁姆把教育目标分为
布鲁姆将教育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动作目标。
认知目标指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知识、掌握概念、理解原理等方面的目标。
这些目标包括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估和创造六个层次。
例如,学生可以通过记忆事实、概念和信息来实现记忆目标;通过解释、总结和解决问题来实现理解目标;通过使用知识解决实际情境中的问题来实现应用目标。
情感目标涉及培养学生的态度、价值观和情感。
它包括接受、回应、参与、内化和评估五个层次。
例如,学生可以通过接受新的观念和价值观来实现接受目标;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团队合作等来实现参与目标;通过内化所学的道德和伦理原则来实现内化目标。
动作目标是指学生在行为和技能方面的目标。
它包括观察、模仿、实施、精细调整和起主导作用五个层次。
例如,学生可以通过观察和模仿他人来学习新的技能;通过实施技能并进行反馈和调整来实现实施目标;通过起主导作用指导他人来实现起主导作用目标。
这三个层次的目标相互关联,互为支持。
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目标,通过有针对性地设计教学活动和评估方式,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布鲁姆目标分类学
布鲁姆目标分类学
布鲁姆目标分类学是美国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提出的一种
教育目标分类体系。
该分类体系主要以认知层次和复杂度为基础,按照能力发展的程度及难易程度来划分目标,主要包括认知知识、认知技能、认知策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五大类目标。
1. 认知知识目标:指学生需要了解和记忆的知识和概念,包括事实、步骤、名词定义以及分类等。
2. 认知技能目标:指学生需要具备的技能,包括观察、比较、阅读、写作、计算解决问题及分类等技能。
3. 认知策略目标:指学生需要学会和使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例如学会寻求信息、设定目标、规划并调整策略等。
4. 情感态度目标:指学生需要培养和具备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例如尊重、友善、公正、有责任感、关心他人等。
5. 价值观目标:指学生需要理解和运用的价值观和伦理标准,例如正义、尊重、自由、公民责任等。
布鲁姆目标分类学是教学目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教师更加明确教学目的,设计和开展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布鲁姆 教学目标
布鲁姆教学目标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他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技能目标三个层次。
1.认知目标:认知目标是指学生在知识、思维和认知方面的目标。
这些目标包括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个层次。
其中,知识层次是指学生对知识的记忆和理解;理解层次是指学生对知识的解释和理解;应用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将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分析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分析问题并找出其中的关键因素;综合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将多个知识点结合起来解决问题;评价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对知识进行评价和判断。
2.情感目标:情感目标是指学生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目标。
这些目标包括接受、反应、评价和内化等四个层次。
其中,接受层次是指学生对某个观点或者价值观的认同;反应层次是指学生对某个观点或者价值观的情感反应;评价层次是指学生对某个观点或者价值观的评价和判断;内化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将某个观点或者价值观融入到自己的行为和思维中。
3.技能目标:技能目标是指学生在技能和行为方面的目标。
这些目标包括知道、会做、自主和创新等四个层次。
其中,知道层次是指学生对某个技能的知识掌握;会做层次是指学生能够熟练地运用某个技能;自主层次是指学生能够自主地运用某个技能解决问题;创新层次是指学生能够在某个技能的基础上创造新的方法和思路。
总之,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制定教育目标,从而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
本杰明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
本杰明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本杰明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是一种分类教学目标的方法,它由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
布鲁姆根据认知目标和情感目标的不同特性和层次,将教学目标分为六个不同的分类,分别是:知识目标、理解目标、应用目标、分析目标、综合目标和评估目标。
1. 知识目标知识目标是学习者获取和记忆知识的目标。
这一类目标涵盖了学习者对知识的了解、识记和理解的能力。
知识目标的重点在于学习者对事实、概念、原理、规则、定义等知识的掌握。
2. 理解目标理解目标是学习者对所学知识进行理解和解释的能力。
这一类目标要求学习者具备对事物关系的理解和应用的能力,能从多个角度理解和解释知识,以及将所学知识与现实生活相结合。
3. 应用目标应用目标是学习者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的能力。
这一类目标涉及学习者将所掌握的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要求学习者能够在实际情境中应用所学知识。
4. 分析目标分析目标是学习者对所学知识进行分解和分析的能力。
这一类目标要求学习者能够将知识进行分解、分类、比较和推理,并从中找出主要的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和结构。
5. 综合目标综合目标是学习者将所学知识整合和综合的能力。
这一类目标要求学习者能够将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中,通过整合多个领域的知识来实现最终的目标。
6. 评估目标评估目标是学习者对所学知识进行评估和反思的能力。
这一类目标要求学习者能够对自己所学知识进行评估、评价和应用,并对学习的过程进行反思和调整,以提高学习的效果。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的六个层次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学习者可以按照这个分类依次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教师可以根据学习者的学习情况和需要,设置不同层次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估。
这种分类的目的在于推动学习者的认知和情感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杰明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理论,它不仅指导着教师的教学实践,也对学生的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以布卢姆为代表的美国心理学家提出的。
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布鲁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层次。
动作技能学习领域目标分类动作技能涉及骨骼和肌肉的运用、发展和协调。
在实验课、体育课、职业培训、军事训练等科目中,这常是主要的教学目标,1956年布卢姆等人在创立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时,仅意识到这一领域的存在,但未能制定出具体的目标体系。
后来,辛普森(E.J.Simpson)等人提出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第一个是辛普森等人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这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分类体系。
辛普森等人于1972年提出将动作技能目标分成下面所列的七级:第二个是哈罗(A.J.Harrow)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哈罗把动作技能由低级到高级分为反射动作、基础性动作、感知能力、体力、技能动作、有意交流。
由于反射动作和基础性动作是随着身体发育而自然形成的,不是习得的技能,所以教学中不设定这两方面的低层次的学习目标。
其他四类较高层次的动作技能分别介绍如下:第三个是基布勒(R.J.Kibler)等人于1981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基布勒提出应把动作技能分为四类:这个分类系统将全身运动和细微协调动作加以区别,弥补了前述哈罗分类的不足。
通常在阐明教学目标时,可先根据基布勒的分类,确定全身运动的技能目标,然后再逐步列出细微协调动作技能目标。
情感学习领域目标分类情感是人对外界刺激的肯定或否定的心理反应,如喜欢、厌恶等。
人的情感会影响人做出的行为选择。
情感学习对于形成或改变态度、提高鉴赏能力、更新价值观念、培养高尚情操等密切相关。
这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人的情感反应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内部心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内隐形和抽象性,因而这个领域的学习目标难以描述。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是由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他将教育目标分成认知、情感和动作三个层次。
认知领域是指学生在思维、认知方面的发展。
具体分类如下:1. 知识(Knowledge):指学生对事物的各种信息、事实、规则、原理等的掌握和了解。
例如学生能够背诵课文中的单词、定义科学概念等。
2. 理解(Comprehension):指学生能够理解所学知识的含义、解释、描述等,能够把知识与现实生活相联系。
例如学生能够解释数学公式的意义、描述文学作品的情节等。
3. 应用(Application):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解决问题。
例如学生能够使用数学公式解决实际问题、应用语法规则进行写作等。
4. 分析(Analysis):指学生能够将知识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并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例如学生能够将文章分析为不同的段落、将问题分解为不同的步骤等。
5. 综合(Synthesis):指学生能够将不同的知识、信息、观点等整合到一起,形成新的整体。
例如学生能够整合不同的资料进行研究、整合不同的论点进行写作等。
6. 评价(Evaluation):指学生能够评估、判断所学知识的有效性、准确性、合理性等。
例如学生能够评价文学作品的价值、评估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等。
情感领域是指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
具体分类如下:1. 接受(Receiving):指学生愿意接受、相信、关注所学内容。
例如学生愿意学习新的知识、参与课堂活动等。
2. 反应(Responding):指学生能够对所学内容作出适当的回应,如回答问题、参与讨论等。
例如学生能够积极回应老师的提问、积极参与小组合作等。
3. 价值观(Valuing):指学生能够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对所学知识给予积极的评价和意义。
例如学生能够理解学习的重要性、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等。
4. 组织(Organizing):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和价值观与自己的生活和行为相结合。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是教育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用于对教学目标进行分类和层次化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的目的是帮助教师清晰地规划和组织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学习目标。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一共分为六个层次,每个层次都表示了不同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
这些层次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为: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
1.记忆(Remembering):这个层次是基础的层次,学生在这个层次上主要是记忆和重述所学的知识和概念。
例如,学生能够背诵诗歌、记住日期和事实等。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对信息的接受和记忆能力。
2.理解(Understanding):这个层次上,学生不仅仅是记住了知识,还能够理解其含义和关系。
学生能够用自己的话解释所学的概念、表达自己对内容的理解和应用所学的知识。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对信息的理解和解释能力。
3.应用(Applying):这个层次上,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
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原则和方法解决新的任务。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
4.分析(Analyzing):这个层次上,学生能够分解、搭建和组织所学的知识,理解其内在结构和组织规律。
学生能够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简单的组成部分,以更深入的方式理解所学的内容。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的分析和组织能力。
5.评价(Evaluating):这个层次上,学生能够对所学的知识进行评价和判断。
学生能够运用一定的标准和标准对所学知识进行评估,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的评价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6.创造(Creating):这个层次上,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创造新的东西,具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学生能够独立思考、提出新的想法和设计,并将其付诸实践。
这个层次主要注重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不仅可以帮助教师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也可以帮助学生自我管理学习进程,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发展。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Bloom's Taxonomy)是一个广泛应用于教学和评估教学成果的教育理论模型,由美国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Benjamin Bloom)于1956年提出并发展完善。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将学习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心理动力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再细化为不同层次的目标,以便于教师制定教学策略和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本文将对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法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认知目标认知目标是关于知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方面的学习目标,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需要达到的思维水平。
布鲁姆将认知目标分为六个层次,分别是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
1.记忆(Knowledge)记忆是最基础的认知层次,指的是学生能够记住、回忆和重述已经学过的知识、概念或事实。
例如,学生能够记忆并重述一首诗歌的内容,记忆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或科学知识点等。
2.理解(Comprehension)理解是指学生能够理解和解释所学知识的含义和意义,能够描述事物的特征和属性,或者解释概念之间的关系。
例如,学生能够解释一个物理实验的结果,理解一篇文章的大意等。
3.应用(Application)应用是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新的情境中,解决具体的问题。
例如,学生能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运用科学知识设计一个实验等。
4.分析(Analysis)分析是指学生能够将学习对象进行拆解,分解为其组成部分,能够识别出其中的结构、目的和功能。
例如,学生能够分析一个历史事件的原因和结果,分析一个文本的结构和语言特点等。
5.综合(Synthesis)综合是指学生能够将学习对象的各个部分重新组合,产生新的整体,并表现出创造性的思维。
例如,学生能够整合各种信息制作一份报告,整合各种材料设计一个方案等。
6.评价(Evaluation)评价是指学生能够对所学知识、信息或观点进行评价和判断,能够根据标准进行评估或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布鲁姆(Benjamin S. Bloom)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和课程设计专家,他提出了一种教学目标的分类方法,即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
这一分类方法对于教师制定教学目标和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非常有用。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分为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动态目标。
认知目标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思维能力。
布鲁姆将认知目标分为六个层次,从低到高分别是: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
记忆层次要求学生能够记住和回忆课程中的信息;理解层次要求学生能够理解和解释信息的意义;应用层次要求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分析层次要求学生能够分解和归纳复杂的信息;综合层次要求学生能够将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整合起来解决问题;评价层次要求学生能够评估和判断信息的价值和可靠性。
情感目标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情感目标包括情感态度、兴趣、欣赏、动机、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
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情境、引发学生情感参与和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情感来培养学生的情感目标。
动态目标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的行为和动作能力。
动态目标包括动作技能、动作协调和动作控制等方面。
教师可以通过示范、指导和练习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动态目标。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方法对于教学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首先,教师可以根据不同层次的认知目标来制定教学目标,帮助学生逐步提高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能力。
其次,教师可以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目标,通过创设情境和引发情感参与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最后,教师可以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态目标,通过示范、指导和练习等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实际动作能力。
总之,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方法为教师制定教学目标和评估学生学习成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动态目标来制定相应的教学目标,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学习成绩。
同时,教师还可以通过不同的教学策略和方法来培养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动态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布鲁姆目标分类
布鲁姆目标分类布鲁姆目标分类是教育学家本杰明·布鲁姆根据认知目标的不同特点进行的分类。
布鲁姆提出了六个认知目标分类,分别是知识性目标、理解性目标、应用性目标、分析性目标、综合性目标和评价性目标。
下面将对每个目标分类进行详细介绍。
知识性目标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掌握和记忆一些具体的知识、事实和概念。
这些知识性目标是学生在学习中获取所需的基本知识,例如:掌握课本中的重要概念和定义、掌握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关系等。
理解性目标是指学生在将知识进行结构化整理和组织时的能力。
这些目标涉及到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解释和演绎等方面的能力。
例如:学生能够解释科学原理,理解文章的主题和观点等。
应用性目标是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
这些目标要求学生在实践中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困难,例如:学生能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生能够应用科学原理进行实验。
分析性目标是指学生能够分析已有的信息,辨别其要素和结构,找出其中的规律和关系。
这些目标要求学生具备分析思维和逻辑思维的能力,例如:学生能够分析文章的结构和要素,学生能够分析统计数据的意义和趋势等。
综合性目标是指学生能够将各种不同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整合起来,进行综合运用。
这些目标要求学生具备综合思维和综合能力,例如:学生能够综合各个学科的知识解决复杂问题,学生能够综合运用各种技能进行创新和发展等。
评价性目标是指学生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进行评价和反思。
这些目标要求学生具备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能力,例如:学生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评估,学生能够给予他人恰当的评价和建议等。
布鲁姆目标分类提供了一种有序的学习目标体系,帮助教师和学生更好地理解学习目标的性质和层次关系。
这种分类不仅对教学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帮助学生建立起明确的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果。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20世纪50年代以布鲁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1)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①识记: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记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记忆,如记忆名词、事实、基本观念、原则等。
②领会: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
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
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述。
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
③运用: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
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④分析: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
它包括部分的鉴别、部分之间关系的分析和对其中的组织结构的认识。
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能识别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
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⑤综合: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
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
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⑥评价:指对材料(如论文、观点、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
它包括对材料的内在标准(如组织结构)或外在的标准(如某种学术观点)进行价值判断。
例如,判断实验结论是否有充分的数据支持,或评价某篇文章的水平与价值。
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并要基于明确的标准才能做出评价。
在上述布卢姆的分类系统中,第一层次是“识记”,主要涉及对言语信息的简单记忆,不需要对原输入的信息作多大改组或加工。
而以后的五个层次与“知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加工知识的方式,需要学习者在心理上对知识进行组织或重新组织。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是现代教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
它将教育目标分为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行为目标三种类型,被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中。
下面对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进行详细介绍:一、认知目标认知目标是指学习者通过学习获取认知技能和知识,使其更具有思考、推理和分析的能力。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中的认知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层次:1. 记忆层次(Remembering)记忆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回忆出学过的知识和技能。
学习者能够识别、了解和重复知识和技能,但并不理解其含义和使用。
2. 理解层次(Understanding)理解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理解和解释学过的知识和技能。
学习者能够理解和解释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将其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3. 应用层次(Applying)应用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将学过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学习者能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并能够进行分析和判断。
4. 分析层次(Analyzing)分析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分析学过的知识和技能。
学习者能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分解成较小的部分,并进行分析和比较,能够发现其中的联系和区别。
5. 综合层次(Synthesizing)综合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将学过的知识和技能整合成一个整体。
学习者能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并能够创造和发明新的知识和技能。
6. 评价层次(Evaluating)评价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对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价。
学习者能够评估所学知识和技能的价值,能够进行批判性思考和判断,提出改进措施。
二、情感目标情感目标是指通过学习提高学习者的情感素质和品格,达到培养健康人格和完善性格的目的。
情感目标在教育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其包括以下三个层次:1. 接受层次(Receiving)接受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认同和接受新的信息和观点。
学习者能够认同和接受新的信息和观点,并反思自己的观点和价值观。
2. 反应层次(Responding)反应层次是指学习者能够有针对性地反应自己的情感。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24个目标单元分类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24个目标单元分类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提出的针对教育目标分类的一种理论体系。
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教师制定教学目标,并根据不同的目标对教学进行系统规划。
目前,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中一种广泛使用的理论体系。
一、认知层次。
1. 记忆(Remembering):指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信息和资料,并将其存储起来,以便日后回忆和使用。
因此,记忆是认知过程的基础。
2. 理解(Understanding):指对已知信息加以分析,从中概括出主要的思想或概念,并形成自己的理解和观点。
3. 应用(Applying):指能够将已知的信息或技能应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
4. 分析(Analyzing):指通过各种途径对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分析,以获得更深入的认识。
5. 综合(Synthesizing):指将自己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组合,以创造新的知识或处理问题。
6. 评价(Evaluating):指通过各种统计和评估方法,对所学专业知识进行评价和优化。
二、情感层次。
1. 接受(Receiving):指愿意接受新的思想和知识。
2. 回应(Responding):指往往对所学知识有正面的回应和情感反应。
3. 敬意(Valuing):指视所学知识为其自身价值之一,并努力将其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4. 信任(Organizing):指将所学知识与个人价值观相结合,形成自己的理性信仰体系。
5. 情感参与(Internalizing values):指将已接受、回应的、敬重的和信任的情感状态,转化为个人行为所需的情感参与。
三、技能层次。
1. 意愿和能力(Volition and capability):指能够控制行为,使其符合个人价值观,以及具备完成某项任务所需要的技能。
2. 意向(Intending):指具有意识地去做某件事情的决心和决定。
3. 物态行动(Performance):指执行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行为表现。
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第一节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1934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教授泰勒首次提出教学目标这一概念。
一、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1、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
(1)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按由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划分为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亚领域。
(2)分析包括三个层次:要素分析、关系分析、组织原理分析
(3)综合包括三个亚类:进行独特的交流、制定计划或操作步骤、推导出一套抽象关系
2、情感领域的目标分类
(1)接受
(2)反应
(3)价值取向
(4)组织
(5)由价值或价值复合体形成的性格化
3、动作技能领域的目标分类
(1)知觉
(2)准备
(3)有指导的反应
(4)机械动作
(5)复杂的外显反应
(6)适应
(7)创新
二、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理论
1、言语信息
2、智慧技能
3、认知策略
(1)复述策略
(2)精加工策略
(3)组织策略
(4)理解监控(元认知策略)
(5)情感策略
4、动作技能
动作技能学习的内在条件是学习者要具备技能中所需要的动作及动作的程序,外在条件是教育者要给学习者提供练习的机会和直接而精确的反馈。
5、态度
三、国内对教学目标的分类研究
教育部2001年提出三维目标,将教学目标分为三个层次: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布鲁姆教学目标原理
布鲁姆教学目标原理
布鲁姆教学目标原理是教育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由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提出。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将教学目标分为三个领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
每个领域都有其特定的目标序列,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
在认知领域,教学目标从低到高分为六个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
识记是指对知识的记忆和回忆;理解是指对知识的领会和解释;应用是指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分析是指对知识进行分解和判断;综合是指将不同部分的知识整合成一个整体;评价是指对知识进行批判性思考和评估。
在情感领域,教学目标分为五个层次:接受、反应、价值评价、价值观的组织和价值或价值体系的性格化。
接受是指学生对特定刺激的感知和注意;反应是指学生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做出积极反应;价值评价是指学生对价值观的认知和接受;价值观的组织是指学生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体系;价值或价值体系的性格化是指学生的价值观内化为性格。
在动作技能领域,教学目标分为七个层次: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和迁移。
知觉是指学生对动作的感知;模仿是指学生模仿教师的动作;操作是指学生能够完成基本动作;准确是指学生能够准确地完成动作;连贯是指学生能够连续地完成动作;习惯化是指学生的动作技能成为习惯性的反应;迁移是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的动作技能应用到其他情境中。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的理论
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的理论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的理论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属于教育心理学模块高频考点,出题方式多为选择题。
布鲁姆等人在其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
其中,他的认知目标分类影响深远。
大部分题目考查的也是认知目标分类,本次着重给大家介绍认知目标的分类,大家需要重点把握含义、地位、例子。
1.认知领域目标分类认知领域目标是指认知的结果,包括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级水平。
(1)知识,是指学生所获得的实际信息,也就是必须知道的确切的事实、术语和方法。
具体表现为能回忆具体事实、过程、方法和理论。
例:如描述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的四大优点。
(2)领会,是指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
具体表现为能解释、说明、概述所学的材料,具体变现为能用自己的语言方式表达已学习的内容(即转换),能估计预期的后果(推断)。
例:如说明化学元素周期表中各项内容的含义。
(3)应用,是指将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境之中,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
应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
具体表现为能将学到的知识恰当地运用到其他情境中予以解决问题。
例:如学完加减乘除后,能在模拟商店中自由买卖。
(4)分析,是指将整体材料分解成其构成成分并理解组织结构,包括对要素的分析(如一篇论文由几个部分构成)、关系的分析(如因果关系分析)和组织原理的分析(如语法结构分析)。
分析代表了比应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具体表现为能从整体出发把握材料的组成要素及其彼此联系。
例:如分析一篇新闻报道中有几个观点、事实;将课文分段并归纳出段落大意。
(5)综合,是指将所学的零碎知识整合为知识系统。
包括三个水平:①用语言表达自己意见时表现的综合;②处理事物时表现的综合;③推演抽象关系时表现出的综合。
综合目标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或结构。
具体表现为能制定一项操作计划,能概括一些抽象关系,能表明新的见解。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学理论
布鲁姆教育⽬标分类学理论布鲁姆教育⽬标分类学理论布鲁姆(B〃Bloom)美国教育⼼理学家,⾸创“教育⽬标分类学”。
布鲁姆将教育⽬标划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操作领域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标体系。
⼀、认知领域的教育⽬标认知领域的教育⽬标能够分为从低到⾼的六个层次: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分析-综合-评价。
1.知道(知识)(knowledge)是指理解并记忆。
这个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种⾮常接近于学⽣当初遇到的某种观点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点或现象。
这种知识是特定知识,如:术语和事实;处理特殊问题的⽅法或途径的知识:序列、分类、标准、⽅法等;⼀般或抽象的知识:原理、理论、知识框架等。
与这个层次⽬标相关的概念如: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表现等。
2.领会(comprehension)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
包括(1)转换:⽤⾃⼰的话或⽤与原先的表达⽅式不同的⽅式表达⾃⼰的思想;(2)解释:对⼀项信息加以说明或概述;(3)推断:估计将来的趋势或后果。
与此⽬标相关的概念如: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较等。
3.应⽤(application)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使⽤。
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准确地把抽象概念使⽤于适当的情况。
这⾥所说的应⽤是初步的直接应⽤,⽽不是全⾯地、通过度析、综合地使⽤知识。
与此⽬标相关的概念如:应⽤,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等。
4.分析(analysis)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分,从⽽使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晰,详细地阐明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
与此⽬标相关的概念如: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较,辨别,区别等。
5.综合(synthesis)是以分析为基础,全⾯加⼯已分解的各要素,并再次把它们按要求重新地组合成整体,以便综合地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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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卢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布卢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教学目标分类理论是20
世纪50年代以布卢姆为代表的美国心理学家提出的。
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布卢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动作技能、情感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一、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布卢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1)识记。
指对先前学习过的只是材料的记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记忆,如记忆名词、事实、基本观念、原则等。
(2)领会。
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
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化,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方式来表述所学的内容;二是解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
(3)运用。
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
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
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
它包括部分的鉴别、部分之间关系的分析和认识其中的组织结构。
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能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
分析代
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5)综合。
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知识整体。
它包括发表一篇内容独特的演说或文章,拟定一项操作计划或概括出一套抽象关系。
它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即形成新的模式或结构的能力。
(6)评价。
指对材料(如论文、观点、研究报告等)作价值判断的能力。
它包括对材料的内在标准(如组织结构)或外在的标准(如某种学术观点)进行价值判断。
例如,判断实验结构是否有充分的数据支持,或评价某篇文章的水平与价值。
这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构,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综合多方面的知识并要基于明确的标准才能作出评价。
二、动作技能学习领域目标分类
动作技能涉及骨骼和肌肉的运用、发展和协调。
在实验课、体育课、职业培训、军事训练等科目中,这常是主要的教学目标,1956年布卢姆等人在创立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时,仅意识到这一领域的存在,但未能制定出具体的目标体系。
后来,辛普森(E.J.Simpson)等人提出了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但尚无公认的最好分类。
这里将三种分类法分别做一简介,以便在编写教学目标时加以选择和综合运用。
第一个是辛普森等人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
这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分类体系。
辛普森等人于1972年提出将动作技能目标分成下面所列的七级。
(1)感知。
指运用感官获
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
(2)准备。
指对固定动作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绪准备(愿意活动)。
感知是其先决条件,在我国将感知和准备阶段统称为动作技能学习的认知阶段。
(3)有指导的反应。
指复杂动作技能学习的早期阶段,包括模仿和尝试错误。
通过教师评价或一套适当的标准可判断操作的适当性。
(4)机械动作。
指学习者的反应已成习惯,能以某种熟练和自信水平完成动作。
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涉及各种形式的操作技能,但动作模式并不复杂。
(5)复杂的外显反应。
指包含复杂动作模式的熟练操作。
操作的熟练性以精确、迅速、连贯协调和轻松稳定为指标。
(6)适应。
指技能的高度发展水平,学习者能修正自己的动作模式以适应特殊的设施或满足具体情境
的需要。
(7)创新。
指创造新的动作模式以适应具体情境。
要有高度发展的技能为基础才能进行创新。
此外,哈罗(A.J.Harrow)于1972年提出了一个新的分类系统,把动作技能由低级到高级分为反射动作、基础性动作、感知能力、体力、技能动作、有意交流。
此后,基布勒(R.J.Kibler)等人于1981年又提出一个分类系统,把动作技能分为四类:全身运动、细微协调动作、非言语性表达、言语行为。
三、情感学习领域目标分类情感学习对于形成或改变态度、提高鉴赏能力、更新价值观念、培养高尚情操等密切相关,
然而,由于人的情感反应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内部心理过程,具有一定的内隐性和抽象性,因而这个领域学习目标相对难以编写。
1964年克拉斯伍(D.R.Krathwohl)等人制定了情
感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他们依据价值内化的程度,将情感领域的目标共分为五级。
(1)接受或注意。
指学习者
愿意注意某特定的现象或刺激。
例如静听讲解、参加班级活动、意识到某问题的重要性等。
学习结果包括从意识到某事物存在的简单注意到选择性注意,是低级的价值内化水平。
(2)反应。
学习者主动参与,积极反应,表示出较高的兴趣,例如,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小组讨论,遵守校纪校规等。
学习的结果包括默认、愿意反应和满意的反应。
这类目标与教师通常所说的“兴趣”类似,强
调对特定活动的选择与满足。
(3)评价。
指学习者用
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现象、行为或事物进行评判。
它包括接受或偏爱某种价值标准和为某种价值标准作出奉献,例如,欣赏文学作品,在讨论问题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刻苦学习外语等。
这一阶段的学习结果所涉及的行为表现出一致性和稳定性,与通常所说的“态度”和“欣赏”类似。
(4)组织。
指学习者在遇到多种价值观念呈现的复杂情境时,将价值观组织成一个体系,对各种价值观加以比较,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接受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观,形成个人的价值观体系。
例如,先处理集体的事,然后考虑
个人的事;或是形成一种与自身能力、兴趣、信仰等协调的生活方式等。
值得重视的是,个人已建立的价值观体系可以因为新观念的介入而改变。
(5)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
指学习者通过对价值观体系的组织,逐渐形成个人的品性。
各种价值被置于一个内在和谐的构架之中,并形成一定的体系,个人言行受该价值体系的支配;观念、信仰和态度等融为一体,最终的表现是个人世界观的形成。
达到这一阶段以后,行为是一致的和可以预测的。
例如,保持谦虚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团体中表现出合作精神等。
克拉斯伍等人的分类启示我们,首先,情感或态度的教学是一个价值标准不断内化的过程。
教师或教科书上所介绍的价值标准,对学生来说是外在的,学生必须经历接受、反应和评价、组织等连续内化的过程,才能将它们转化为自己信奉的内在价值。
其次,情感或态度的教学不只是政治课或思想品德课的任务,各门学科也都包含这方面的任务,因为任何知识、技能或行为、习惯都不能离开一定的价值标准,例如,很多教育技术专业的学生“重技术轻理论”的倾向就反映了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中对某种价值观的接受或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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