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1)1.3河南省邮政管理局概况 (3)1.4河南省邮政公司概况 (3)1.5项目目标 (4)1.6建设标准 (4)1.7建设内容及总体方案 (4)1.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5)1.9社会效益分析 (5)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 (6)2.1项目提出的背景 (6)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第三章市场概况 (10)3.1我省近年邮政业务量完成情况 (10)3.2 2010年邮政普遍服务达到的指标 (11)3.3普遍服务能力指标 (11)第四章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12)4.1建设地点 (12)4.2建设条件 (17)4.3项目所在地市概况 (20)第五章项目建设的总体方案 (30)5.2建设规模 (30)5.3建设标准 (30)5.4局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的要求 (36)5.5土建设计方案 (37)5.6平面布置方案图 (43)5.7公用工程 (46)5.8工艺设备配置 (47)5.9主要营业服务指标 (51)5.10单项方案投资估算简表 (53)第六章节能、节水 (56)6.1必要性 (56)6.2节能措施 (56)6.3节水措施 (56)第七章环境保护 (57)7.1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57)7.2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57)7.3运营期对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58)7.4环境影响评价 (58)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 (59)8.1劳动安全 (59)8.2卫生措施 (59)8.3消防 (60)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61)9.2劳动定员 (61)9.3人员培训 (61)第十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计划 (63)10.1基本要求 (63)10.2项目管理 (63)10.3项目建设期 (65)10.4建设阶段划分 (65)第十一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67)11.1招标投原则 (67)11.2项目招标范围及招标组织形式 (67)11.3招投标程序 (67)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0)12.1编制依据 (70)12.2总投资估算 (70)12.3总投资 (71)12.4资金筹措 (72)第十三章社会效益分析 (74)13.1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是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重要体现 74 13.2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提高邮政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 74 13.3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更好地发挥邮政部门在服务三农领域的优势 (74)13.4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促进就业 (75)第一章总论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1项目名称河南省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1.1.2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3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河南省邮政管理局1.1.4运营管理单位运营管理单位:河南省邮政公司1.1.5项目拟建地点全省17个省辖市的138个未建邮政支局所乡镇1.1.6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工程咨询公司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12020070028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1.2.1研究工作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3)《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国办发[2009]42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5)《河南省邮政条例》;(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51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09 );(8)河南省邮政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督查情况的通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4•【字号】永政办函[2013]141号•【施行日期】2013.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督查情况的通报(永政办函〔2013〕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市邮政局<永州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90号)要求,2013年8月至9月,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0年至2012年全市共需补建97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其中祁阳县7个,蓝山县17个,道县15个,江华10个,江永6个,新田9个,零陵区3个,冷水滩区6个,东安5个,双牌13个,宁远6个。
目前,已全部完成选址工作,其中已竣工93个,已验收移交运营1个。
尚有蓝山县的紫良、洪观、火市、田心4个补建局所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11月中旬完工,年底全部完成装修并交付使用。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一)建立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各县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方案,落实了选址、征地和推进建设等工作。
在具体补建实施中,各乡镇政府和发改委、邮政公司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了补建任务的完成,为下一步邮政局所移交运营打下基础。
(二)履行了补建工程责任制度。
大部分县区、乡镇重视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将所补建列为重点民生工程。
其中新田门楼下、祁阳白果市、江华清塘、道县乐福堂、蓝山浆洞等乡镇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制,将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与年度考核任务挂钩。
(三)强化了推进措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关于全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发改办基础〔2013〕2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14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10年启动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计划建设的118个乡镇邮政局所,仅有22个项目完成主体建设,15个项目正在建设;完成选址25个,56个项目尚未选址,项目建设整体进展较慢。
为切实加快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建任务及完成时限省下达我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共118个,涉及16个县(市、区),其中,武安市10个,鸡泽县4个,邱县4个,永年县14个,曲周县6个,邯郸县6个,肥乡县6个,馆陶县4个,涉县8个,广平县4个,成安县5个,魏县14个,磁县11个,临漳县8个,大名县12个,邯山区2个。
有关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补建邮政局所功能和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及省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补建邮政局所应具备、符合以下功能和标准:(一)补建邮政局所功能。
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1.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名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项目建设单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项目性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项目产生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建设地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工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项目内容与规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原则及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中心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2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中心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中心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9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中心镇(以下简称中心镇)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1年中心镇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中心镇建设工作,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法,抓紧做好组织、技术、资金、管理等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现有113个中心镇建设,集中力量打造10―20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知名度的“重庆名镇”,确保中心镇建设“一年有成效,两年显新貌”,带动全市小城镇建设水平整体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中心镇规划设计水平,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规划设计应与自然环境、本土文化、民族风情等有机融合,体现地域风格,杜绝“千镇一面”。
要定期组织对规划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中心镇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三、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缺什么建什么”的原则,制订中心镇“561工程”(5个1∶1个综合性市民广场、1条绕城公路或过境道路改道、1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或站、1座简易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收运处理系统;6个有:有1个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有1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有1所福利院或敬老院、有1个品牌超市、有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有1个汽车客运站;1条主街道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计划,分期、分步骤推进建设,确保到2012年底全面建设完成。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34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1.24【实施日期】2009.11.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4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制订的《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推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启动行政村通互联网宽带(以下简称行政村通宽带)工程。
现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08年年底,全市8655个行政村中有4250个已通宽带,行政村通宽带率为49.1%。
2009―2012年,按照未通宽带行政村总数的25%、35%、30%、10%分步实施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到2012年,全市865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宽带,我市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
2009年目标:实现1108个未通宽带行政村的宽带接入,使我市已通宽带行政村达到5358个,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61.9%,较2008年提高12.8个百分点。
二、实施标准和技术手段(一)实施标准:在该行政村地域范围内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上网速率不低于512Kbps的宽带接入服务。
(二)技术手段:各电信运营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且又经济适用的技术实现方式,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资源将宽带向行政村延伸的基础上,鼓励使用3G等新技术。
三、任务分解为确保2012年我市所有行政村通宽带的总体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中国电信重庆公司、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和中国联通重庆公司共同承担行政村通宽带任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4日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为加快发展城市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缓解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
城市共同配送要围绕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为目标,以公共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为载体,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以整合优化物流资源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创新配送模式、培育市场主体、完善配送网络、优化通行管控、强化市场监督,推进城市共同配送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城市配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电商物流末端共同配送点基本覆盖,城市共同配送率(含集中配送率和统一配送率,下同)达到30%,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共同配送网点覆盖率达50%左右、其他区县(自治县)达到40%左右,第三方物流成为城市配送重要力量,物流费用明显降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构建现代城市共同配送体系,为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配送服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7•【字号】渝办发[2005]196号•【施行日期】2005.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5]196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0年机构改革,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厅认真做好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力度,严格管理与监督,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解决困难和问题,办事处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内部管理较松懈,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招商引资、劳务输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效存在差距;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老化,熟悉经济工作的人员缺乏等。
为了更好地发挥办事处作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办事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职责(一)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办事处职责,强化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的职能,充分发挥办事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所在地区的合作交流,把办事处建成对外开放的窗口。
(二)办事处的工作职责1.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级有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综合信息。
2.主动加强与所在地区党委、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工作。
3.加强与所在地区的经济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促进重庆市与所在地区的经济合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渝府办发〔2022〕39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3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结合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加快我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年底,建成至少1个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县)、2个市级示范区(县)。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力争建成3个国家级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3个以上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培育7个市级农村寄递物流建设示范区(县)、38个示范乡镇(街道)、100个农村电商寄递物流协同发展示范村、300个邮政快递企业下乡进村示范网点,农村便民惠民寄递物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建设。
按照“统筹协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网络共享,有效承接农村各类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9•【字号】渝府办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9日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工作方案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聚焦短板。
围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二)协同发力。
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项目建设,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加强补短板重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审核进度。
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分类施策。
加大对储备项目的协调调度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建设。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统筹保障在建项目合理资金需求,推动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
(四)防范风险。
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重点任务(一)脱贫攻坚领域。
1﹒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01•【字号】渝府办发〔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1日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建设国际性邮政快递枢纽集群工作部署,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和交通强国邮政篇建设走深走实,落实市政府与国家邮政局合作事项,推动重庆加快建设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和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落实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围绕打造内陆开放高地邮政业改革试点先行区、西南地区邮政业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发展定位,聚焦重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辐射带动西部地区协调发展,以构建“全球123快货物流圈”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到2027年,西部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初步形成,影响力和辐射能力大幅提升。
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2%左右,培育3—5家年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快递企业。
推进3个快递服务产业链建设;推动培育服务产业发展项目超40个,其中年寄递业务量超千万件的金牌项目5个、超五百万件的银牌项目10个、超百万件的铜牌项目若干;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积极创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5•【字号】渝办发[2012]212号•【施行日期】201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5日重庆市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中央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2〕33号)精神,结合我市邮政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2005年,国务院实施邮政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在剥离企业职能、资产和人员的基础上重组国家邮政局,并设立由其垂直管理的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责。
同时明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问题另行研究。
近年来,邮政行业发展明显加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省级以下邮政监管缺乏组织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现行邮政监管体制已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
为此,国办发〔2012〕6号文件对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建设作出了部署,国邮发〔2012〕33号文件对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是有效维护邮政通信和信息安全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实施邮政法、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落实政企分开、促进邮政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完善邮政监管体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完善邮政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9•【字号】渝办发[2009]321号•【施行日期】2009.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3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大做强我市农村邮政物流,推动农村经济繁荣,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大意义农村邮政物流是物流业的重要领域,是邮政服务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农村邮政物流工作,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农村消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充分利用邮政的网络资源和品牌优势,推动农村物流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农强农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314”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
对规范和健全我市农资流通渠道,提高农资产品运行效率,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乡镇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站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通知》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着力推动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明确职责任务,自觉履行责任。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争取各方支持,聚集各方力量,共同营造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大好局面。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11•【字号】渝府办发〔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4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5月11日推进“邮运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为落实市政府与中国邮政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广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邮运通”服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构建集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普惠金融等于一体的“邮运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多跨协同、融合发展、服务乡村”原则,推进农村地区交通运输、邮政、商贸、农业、供销、快递资源整合,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形成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4年年底,全市按照分类推进的方式,重点打造“邮运通”示范区县3—5个,建设区县共配中心3—5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400个以上。
到2025年年底,累计打造“邮运通”示范区县10个、建设区县共配中心10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1000个以上,累计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5个以上,累计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贷款支持20亿元以上、带动农产品销售额16亿元以上、带动农产品邮政快递业务量2亿件以上。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渝商务函〔2022〕240 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邮政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周向东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机制巩固“快递进村”成果的建议》(第0455号)收悉。
经与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切实推进电商物流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实施“快递进村”。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进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52号),市邮政管理局积极推进落实,加快全市邮政快递业“两进一出”(进村、进厂、出海)工程建设,至2021年底全市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超97%。
同时,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39号),提出各区县因地制宜引导快递企业采取自建或合作的方式,分类推进“快递进村”,2022年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二是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市商务委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推动忠县、黔江等6个区县成功申报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升级版),武隆、开州等4个区县成功申报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升级版)。
加大农村网商培育力度,鼓励网商集聚发展,新增梁平区虎城镇集中村等4个淘宝村、大足区龙水镇等7个淘宝镇,全市淘宝村、淘宝镇分别达13个、10个。
市农业农村委出台《重庆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重庆农产品电商销售帮扶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重庆品牌农产品网销行动,发挥“巴味渝珍”农产品电商平台资源汇聚能力,整合全市2716家企业、9532款产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5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公文总体比较规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报送市政府的有些公文未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二是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一些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时未经充分协商和会签;三是将应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以单位名义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有的多头分送,又未注明分送范围:四是有些请示性公文不符合“一文一事”的原则,一文包含多项请示事项;五是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六是有些单位越级报文:七是公文缓急程度标注不准确;八是市政府办公厅交办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拖延时间较长,未按规定时限反馈市政府办公厅等。
为进一步做好公文报送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必须由报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或审核。
报送重要事项的公文,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报送一般事项的公文,可由分管负责人签发,但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并在公文签发人处注明“×××同志已阅”。
二、市政府部门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市政府审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6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6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5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现有建设成果为基础,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
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基层文化队伍进一步培育壮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联系群众的贴心纽带,为我市全面建成“农村半小时”和“城镇十五分钟”文化服务圈提供重要支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6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政府公报是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是深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
目前,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创办了本级政府公报。
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全市政府公报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在促进政务公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知情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政府公报工作做好政府公报工作是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公报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政府公报工作顺利开展。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将政府公报工作作为办公室的任务之一,积极谋划,采取措施,有力、有效、有序推进。
市政府公报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市政府公报工作的指导。
二、突出公报特点,精心组织政府公报内容政府公报上刊载的文件与政府红头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各区县(自治县)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明确本级政府公报刊载的内容。
一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非涉密)文件;二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制发的规范性(非涉密)文件;三是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方面(非涉密)的文件;四是选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目录(非涉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1•【字号】渝办发[2003]158号•【施行日期】200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3]15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我市区县(自治县、市)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基本完成,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工作已陆续启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和全国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修志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各区县(自治县、市)修志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切实做好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编修,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遵循志书编修的原则和规律,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全面、客观、真实、系统地记载和反映近20年来各区县(自治县、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二、编纂任务第二届区县(自治县、市)志主要记述1986年至2005年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
为体现连续性、完整性,本届志书上限应与第一届志书的下限相衔接,部分内容可酌情上溯;下限原则上断至2005年。
近20年是各区县(自治县、市)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时期。
对这段历史的记述,既要全面、系统、客观,又要突出重点。
在记述中应突出本地区改革开放的主要进程和成就;突出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亮点”,突出历史性变革和变化,显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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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 件 号】渝办[2010]51号【颁布部门】重庆市政府【颁布时间】2010-08-26【实施时间】2010-08-26【时 效 性】有效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拟订的《重庆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的重要通信基础设施,农村邮政服务是邮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乡镇邮政局所除承担邮政普遍服务和金融服务外,还承载着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功能。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市农村乡镇未建邮政局所的数量还比较多。
为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通信权利,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5月转发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2号)。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321号),明确提出:争取在2012年前完成全市邮政局所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2010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召开了全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邮政局所是邮政网络的核心要素,是承载普遍服务的关键依托。
乡镇局所不足、基础网络薄弱,已成为制约普遍服务能力增强和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成为阻碍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进程的突出矛盾。
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做到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民族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314”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全市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履行邮政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心做好服务“三农”、解决民生问题的实事,具有重要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切实把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摆在当前重要的战略位置,增强紧迫感,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空白乡镇补建一个邮政局所的原则,据统计,我市农村空白邮政局所的乡镇共有114个,务必要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补建工作。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租赁邮政局乡镇的补建工作。
三、服务功能 补建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应承担邮政信件、印刷品、包裹、汇兑、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等《邮政法》规定的普遍服务业务,以及农资物流配送等功能;经济、地理等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还应开办邮政金融业务,提供汇兑、储蓄等服务,切实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
四、项目选址及建设规模 (一)邮政局所应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建设,邮政局所的选址,应优先考虑设在集镇乡场较集中的地段,以方便为农民提供服务。
(二)每个补建邮政局所用地规模控制在1亩左右。
房屋建设规模为:服务人口2万人以下的乡镇,建设规模不低于150平方米;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规模不低于200平方米。
有条件开办邮政储蓄业务的局所,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三)如建设条件不具备的,可结合乡镇规划和实际情况,购置房屋用于开办邮政局所,购置规模参照新建局所标准。
五、投资安排 按照政府投入、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中央、地方、企业三个方面积极性,在投资安排上,国家和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定额投资补助。
每个新建邮政局所分别安排中央定额投资补助1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按150平方米规模的补助10万元、200平方米规模的补助15万元的标准定额投资,用于土建和装修费用;区县财政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及市政管网配套费用(地面以下);市邮政公司负责投入相关机具设备。
超出中央和市级投资补助部分的土建和装修投资由市邮政公司自行承担。
采用购置房屋开办邮政局所(包括装修在内),费用超出中央和市级定额补助的,其资金缺口由项目所在区县财政承担。
六、资金拨付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中央及市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给项目业主市邮政公司包干使用,允许项目之间调剂使用。
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及市政配套等资金由各区县财政支付。
七、审批程序 (一)市邮政管理局对空白邮政局所的乡镇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和数量,按轻重缓急编制分年度实施规划。
(二)由市邮政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建设规模和标准要求统一进行方案设计(初步),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投资审核(审核投资作为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邮政局作为项目业主,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办理工程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根据市邮政管理局的行业审查意见,按区县打捆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购置房屋方式),报送当地发展改革委审批。
(三)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向市邮政公司、各地发展改革委转下达投资计划,并抄送市邮政管理局。
(四)编制施工图预算,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咨询机构进行投资审核,作为项目总投资控制的依据,并与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研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落实资金来源,做好资金总体平衡方案。
(五)在市邮政公司统一指导下,各区县(自治县)邮政局开展施工和监理工作,尽快启动工程开工建设。
(六)因特殊原因,项目安排需调整的,需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前,由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市邮政公司的申请报市发展改革委调整,并报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抄送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八、职责及措施 (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协调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加强前期工作指导,落实地方财政资金补助,加强项目管理及投资控制;要积极沟通市金融办协调银监等部门开办邮政金融业务。
市财政局要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及后期的资金使用、预算执行。
(二)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空白乡镇局所布点、数量的审核以及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指导,共同建立后期正常运营保障机制;要做好项目建设期的统计工作,按月报送有关实施进度情况;根据《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将竣工邮政局所纳入台账系统和监管体系,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强对补建局所的履行邮政普遍服务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局所“建得起来,服务得好”。
(三)市邮政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总牵头单位,负责补建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确保整体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
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邮政局所建设方案的设计,指导各区县(自治县)邮政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资金投融资方案,负责项目的土建、装修等建设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设备投入和后续运营管理工作。
(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以及市政给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的接入工作,相关费用由各地自行解决,列入工程总投资。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发展改革、财政、土地、规划、环保、税务以及所在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办公机制,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协调项目业主邮政企业开展前期工作,协助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落实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监管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五)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规费及税费,要按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实行减免;不能免收的,按费率下限收取,并纳入项目总投资。
(六)鉴于单个项目规模小,地处偏远地区以及邮政工作特殊要求等因素,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的规定,对单项项目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施工和监理可不实行公开招标,而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具体方案由市邮政公司自行组织确定。
(七)健全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中央及地方政府投资,严禁用中央及地方投资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八)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整改。
在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下达后,市邮政公司要尽快到财政部门申领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供货合同和工程进度等及时拨付工程款,按照合理工期,优化施工工序,确保工程质量。
(九)市邮政公司要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应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项目竣工决算应开展专项审计。
市邮政管理局要制订竣工验收工作方案,与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联合进行竣工验收。
九、项目进度安排 (一)2010年7月31日前,市邮政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模块化初步设计,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区县邮政局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等手续,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二)2010年8月5日前,市邮政公司编制上报今年空白邮政局所年度建设计划,市邮政管理局提出行业审查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年度投资计划。
(三)2010年9月30日前,各项目所在区县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市邮政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工程投资审核。
(四)2010年10月31日前,各项目所在区县完成项目征地拆迁,交付邮政企业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