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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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16年版)

最新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16年版)

GB 12021.2-2015 家用电冰箱耗电 量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
2016 年 10 月 1 日
CEL 002 房间空气调 —2016 节器
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 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 14000 W 及以下,气候类型为 T1 的空气调 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转速可控 型、多联式空调机组。
2016 年 10 月 1 日
1
适用于额定电压 220 V、频率 50 Hz
CEL 005 —2016
普通照明用 自镇流荧光 灯
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 3 W~60 W, 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 GB 19044-2013 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 普通照明用自镇 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且不 流荧光灯能效限 可拆卸的自镇流荧光灯。本规则不 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3611 的规定。
2016 年 10 月 1 日
3
CEL 010 —2016
转速可控型 房间空气调 节器
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 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 冷量在 14000 W 及以下,气候类型 为 T1 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 器。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 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
GB 21455-2013 转速可控型房间 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
2016 年 10 月 1 日
GB 21454-2008
CEL 011 —2016
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 组
适用于气候类型为 T1 的多联式空调 多联式空调(热 (热泵)机组。不适用于双制冷循 泵)机组能效限 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的机组。 定值及能源效率
2016 年 10 月 1 日
2016 年 10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1-8)

1
平板电 具备调谐器的液晶或等离子电视 视 显示设备。
平板电视能效 2011 年 3 限定值及能效 月 1 日
不适用于军用和工业用机械上配
等级
套使用(安装在机械上与机械配套
销售)的平板电视。
适用于利用频率在工科医(ISM)
频段(2450 MHz)电磁能量以及电
2
家用和 类似用 途微波

阻性发热元件来加热,额定输入功 率在 2500 W 以下的微波炉,包括 微波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 功能以及带热风对流烧烤功能的 微波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发改委 2004 年第 71 号公告
序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依据的能效标准 实施时间

家 用 电 冰 500L 及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 GB 12021.2-2003 2005 年 3

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 月 1 日
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等级
房 间 空 气 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 GB 12021.3-2004 2005 年 3
自镇流荧光灯。
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且带有透明玻 GB 19573-2004 高压 2008 年 6 2 高压钠灯 壳,额定功率为 50W、70W、100W、150W、钠灯能效限定值及 月 1 日
250W、400W、1000W 的普通型高压钠灯。能效等级
690V 及以下的电压,50Hz 三相交流电
3
中小型三相 异步电动机
源0定极N.设5供功、5计k电率4W的极,-在3能一和135效般kk6WW用极-2范3途级,1围5电和单k内W动速3范,机级封围能或的闭内效一额自,1般定扇极级用功冷数的途率式为额防在、2 G型能等B三效级18相限61异定3-步值20电及06动能中机效小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4 年8 月1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2004 年第17 号令发布,自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源效率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目录》和实施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和公布适用产品的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八条能源效率标识的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 rgy Label),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三)能源效率等级;(四)能源消耗量;(五)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至十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至十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四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六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九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批)。

CQC31-465134-2009+高压钠灯节能认证规则

CQC31-465134-2009+高压钠灯节能认证规则

给认证委托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4.3.3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要求
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见 CQC31-465134.01-2009《高压钠灯产品描述》。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
致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原材料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
请,并送样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 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同一单元中除主检规格外,其它所有规格应进行补充差异试验的规格各为 3 只。
如果匹配的部件/材料存在差异,应进行补充差异试验。
4.3.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4.3.2 检验依据标准、检验项目、方法及判定
4.3.2.1 依据标准
节能认证产品在证明符合 4.1.1 要求后,其性能和能效要求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GB/T 13259-2005《高压钠灯》 GB 19573-2004《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4.2 认证申请 4.2.1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申请单元申请认证。 以下所列相同的产品可以划分为同一认证单元。 a) 按显色指数分为普通型、中显色型和高显色型; b) 按启动方式分为内启动式和外启动式; c) 按玻壳形式分为E型(椭球形)和T型(管形); d)按灯功率规格范围相同;小功率:≤150W;中功率:250W~400W ;大功率:≥400W。 e) 相同的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 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的产品应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产品检验仅在一个生产厂的样品上 进行,必要时,其他生产厂应提供样品和相关资料供认证机构进行一致性核查。 注:对于涂膜玻壳的高压钠灯,产品申请认证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灯的规格包括 50W ,70W ,100W ,150W ,250W ,400W 和 1000W . 4.2.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1) 正式申请书(电子签章,或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并签字盖章); 2)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3) 普通照明用高压钠灯产品描述(CQC31-465134.01-2009); 4)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首次申请时); 5) 产品已获 CQC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冷水机组能效标识

冷水机组能效标识

冷水机组6月起贴能效标识2008年1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简称目录)。

目录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包括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以下简称“燃气热水器)在内的五类产品(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中小型电动机、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必须粘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最低等级的(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

依据2005年实施的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能效标准GB19577-2004,冷水机组的能效等级为5级,528KW以下、COP值低于3.8的冷水机组将不允许生产或进入市场销售。

能源效率等级指标按照《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现规则》,冷水机组需要粘贴的能效标识长度最小为109mm,宽度最小为66mm,允许企业印制标识时在最小规格要求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标识上需要标明的指标有:(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2)产品规格型号;(3)能源效率等级;(4)性能系数;(5)制冷量(KW);(6)消耗总电功率(KW);(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正在准备2008年6月1日以后对天然热水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进行市场抽查。

国家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也将进行不定期的取样检查。

“如果发现没有对产品粘贴标识的或者未如实标示的企业,依据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请见附件: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请见附件:中央空调冷水机组能效标准GB19577-2004请见附件:相关标准和细则可详见中国能效标识网/。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提高全社会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能源法》、《节能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有关节能、环保、能源管理等方面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能源效率标识是指将产品、设备或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与使用性能参数以标识、标签或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产品或设备的能源消耗情况。

第四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权威认可、自愿参与。

第五条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技术条件,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能源效率标识的数据库,及时更新产品、设备或建筑物的能源消耗数据,为用户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七条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应当与相关部门的节能政策相一致,促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能源消耗情况,对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评价,发现并纠正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设备或建筑物。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设备或建筑物,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布违规情况。

第二章能源效率标识的分类第十条能源效率标识可以按照产品类型、能源消耗等级等分类进行。

第十一条按照产品类型分类,能源效率标识可以分为工业产品、家用电器、建筑物等。

第十二条按照能源消耗等级分类,能源效率标识可以分为高效能、普通能、低效能等级。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进一步分类。

第三章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第十四条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设备应当配备相应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明产品或设备的能源消耗等级、使用参数等信息。

第十五条建筑物应当配备相应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明建筑物的能源消耗量、节能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能源效率标识的标识形式、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

第十七条生产企业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能源效率标识,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

第十八条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的要求进行销售,并定期对销售产品进行抽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1]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依据的能效标准
实施时间
1
家用电冰箱
500L及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冰箱
GB 12021.2-2003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2005年3月1日
2
房间空气调节器
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5
自镇流荧光灯
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5W-60W,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不适用于带罩的自镇流荧光灯。
8
冷水机组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GB 19577-200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9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含冷凝式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GB 20665-200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3
家用电磁灶
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2800W。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cel 043—2023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cel 043—2023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cel 043—2023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电焊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EL 043—2023是为规范电焊机的能源效率标识而制定的。

根据规定,此规则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在2024年6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6年6月1日按照此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此规则主要适用于为工业和专业用途而设计的电弧焊机和电阻焊机(电阻焊机特指与机架、输入回路和二次回路实现最终安装的电阻焊变压器)的能源效率标识。

规则对标识的大小、形状、格式、颜色、施加方式都有严格的规定。

此外,根据单元划分原则,不同规格的电焊机肯定不属于相同单元,且规则要求备案时应将相同单元中的最小规格和最大规格的检测报告上传备案系统。

这意味着相同单元的一大一小规格的电焊机产品肯定需要检测报告。

总的来说,这项规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电焊机的能源效率标识,提高电焊机的能源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依据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依据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国家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通常是根据国家的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来进行的。

这些文件通常包括国家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减排政策、能源技术创新政策等重要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作为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费者的重要指导手段,在这些政策文件中往往有明确的提及和规定。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能源效率标识还需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实施。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能源效率标识作为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和减少能源消耗的重要手段,将有助于降低污染排放和环境破坏,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商标法律法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能源效率标识可作为商标的一种形式出现,用以说明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

因此,商标法律法规也为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商标法、商标管理条例等。

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需遵循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商标权益和消费者权益。

4. 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也需参考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通常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组织制定,如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IEC 60034(旋转电机能效等级)等。

这些国际标准和规范可为能源效率标识的内容、要求和实施方法提供指导和参考。

5. 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还需依据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

这些标准和方法通常由能源管理、能源评价、能源审计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制定,如能源管理系统规范、能源效率评价指南、能源审计规程等。

这些标准和方法将帮助确定能源效率标识的测量和评价方法,提高能源效率标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主要依据国家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商标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道路与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道路与隧道照明用LED灯具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道路与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编号:CEL 040—2020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为AC 220V 、频率50Hz 的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 灯具(包括LED 光源及其控制装置,不包括可独立安装的互联控制部件或其他与照明无关的功能附件,以下简称灯具) 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 )规格型号;( 3 )能效等级;( 4 ) 光效(lm/W);( 5 ) 额定功率(W);( 6 ) 额定相关色温(K);( 7 )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51 —( 8 )能效信息码;( 9 )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 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 1 ,可从“ 中国能效标识网”下载。

3 能源效率检测3.1 功率、光效、相关色温、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GB 37478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 灯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的格式见附件 2 ,可从“ 中国能效标识网”下载。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 ,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产品叙尔热雷县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点、使用面广采用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

具体产品实行目录运营管理。

第二章能效标识的开始实施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节能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标记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品类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安全等级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的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主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三)能效等级;(四)能效指标;(五)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六)能效信息码。

第九条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功耗对其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耗电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产品能效检测调查报告;(三)能效标识样本;(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操作方式等有关材料;(五)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西欧国家获得国家认可监管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六)由掮客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006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且带有透明玻壳,额定功率为50W、70W、100W、150W、250W、400W、1000W的普通型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45毫米,宽度最小为30毫米。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2)产品规格型号(3)能源效率等级(4)额定功率(W)(5)初始光效(lm/W)(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 功率、平均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的试验方法依据GB/T 13434、GB 19573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验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检测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GB/T 13259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 19573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效等级判断方法的要求和检验报告确定。

4.4 初始光效应依据GB 19573、GB/T 1325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验报告确定,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检产品的平均初始光效应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标注的初始光效值。

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公告

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公告

编号:CEL——21 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那么1 总那么1.1 本规那么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方法?〔国家开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方法?〕制定。

1.2 本规那么适用于GB 24790的现行有效版本所规定的额定频率为50 Hz、电压等级为35 kV~220 kV、额定容量为3150 kV·A及以上的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干式变压器、高阻抗变压器和充气式变压器。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 mm,宽度最小为54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产品规格型号;〔3〕能效等级;〔4〕空载损耗(kW);〔5〕负载损耗〔75℃〕(kW);〔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75℃〕的检测方法依据GB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标准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确实定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JB/T 3837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24790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4.4 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75℃〕应依据GB 24790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75℃〕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优选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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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第十二条 能源效率标识内容发生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在使用能源效率标识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 (五)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有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第四条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不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质检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违反本办 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能源效率标识样本;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四)初始使用日期等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 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五)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有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三)能源效率标识样本;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管理部门)、地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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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且带有透明玻壳,额定功率为50W、70W、100W、150W、250W、400W、1000W 的普通型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45毫米,宽度最小为30毫米。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额定功率(W)
(5)初始光效(lm/W)
(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功率、平均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的试验方法依据GB/T 13434、GB 19573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验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检测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GB/T 13259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 19573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效等级判断方法的要求和检验报告确定。

4.4 初始光效应依据GB 19573、GB/T 13259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验报告确定,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检产品的平均初始光效应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标注的初始光效值。

4.5 依据国家标准为GB 19573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印制或粘贴在高压钠灯最小外包装上的明显部位。

5.3 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的标识应采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只高压钠灯均应印制或粘贴标识。

5.5 印制或粘贴在高压钠灯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2 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 2.1 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6 使用在产品说明书以及宣传中的标识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可以黑白印刷标识,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的产品应当按不同品牌、不同规格型号逐一备案。

6.2 灯头型号、启动形式(内启动或外启动)和玻壳形式(E型或T型)不同,额定功率相同的产品,作为一个备案单元。

相同备案单元的产品填写一份备案表,提交一个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其它规格产品可不提交检验报告。

6.3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4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5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符合本规则第6.3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编备案号,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 6.3 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6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7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7.2 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010)5881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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