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股权的公告
关于转让有限合伙企业股权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合伙人:
经过认真协商和讨论,我方决定将本有限合伙企业的部分股权进行转让。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转让方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转让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转让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转让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的原因及背景:
[详细说明转让的原因及背景]
受让方详细信息:
公司名称:[受让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受让方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受让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转让股权的具体情况:
转让比例:[转让的股权比例]
转让价款:[转让的股权价格]
其他转让事项:[如有其他特殊约定,请注明]
转让股权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详细说明转让股权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合伙人如有异议或需要详细了解转让事项的,可在[公告发布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转让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
逾期未提出质询的,将视为默认接受转让事项。
最后,感谢各位合伙人对本企业的支持与合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公司名称]
日期:[公告发布日期]。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为了使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现将本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计划情况向您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为_____,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拟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2、股份来源:该股东所持股份为通过_____方式获得。
3、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_____%。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相关事项中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我们深知,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_____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减持计划的实施对于公司和投资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大股东的减持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
尽管减持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存在实质性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市场信心。
然而,如果大股东的减持是基于合理的资金需求,并且公司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作为支撑,那么这种影响可能相对较小。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及时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特向全体投资者致以公告如下:一、变更内容1. 变更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尊称、单位名称、股权比例等具体变更信息;2. 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尊称、单位名称、股权比例等具体变更信息;3. 变更原因及相关经济、法律等合规程序。
二、变更背景1. 变更原因:可能涉及控股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财产重组、境外投资等进行企业股权的交易活动,或者可能存在对控股股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和调整。
2. 变更影响: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结构、业务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方面可能产生影响。
若有变更后的控制人意图及公司发展方向等策略性调整,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决策,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影响。
三、变更合规性及程序1. 变更合规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以及我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定;2. 变更程序:控股股东变更经过公司董事会等法定程序合规审议,并取得相关批文或许可证明,符合法定程序。
四、变更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1. 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新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营理念及管理经验、战略决策等可能存在差异,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2. 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能引发公司股价波动,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新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计划等;2. 新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相关方的交易情况和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
六、提示和风险提示公告如有疑问,敬请投资者及时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风险提示。
七、其他补充事项1. 本公告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以及在公司全球信息站上公示,以备股东了解;2. 公告信函将同步发送给相关监管机构(证监会、交易所)、证券服务机构、公司律师等相关单位。
基金托管人情况变更公告
基金托管人情况变更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我们经过慎重的考虑和周密的安排,决定对基金托管人进行情况变更,并向您作出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保障资产安全、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角色。
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守护者,具有非常重要的职责和岗位。
我们持续关注基金托管的变化和发展,为了提高基金托管职责的履行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合法的基金服务,我们经过全面评估与把关,决定对托管人进行调整。
首先,我们衷心感谢原基金托管人在过去的合作中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他们严守托管职责,全面履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为投资者的利益保驾护航。
在变更过程中,原托管人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与稳定,直至新托管人正式接管。
根据基金合同和监管要求,经过精选,我们择优选取了新的基金托管人。
新的基金托管人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风控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能够全面运用各种风险控制技术和制度,确保基金托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同时,新的基金托管人还能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投资者的利益保驾护航。
此次基金托管人的情况变更将会在法定时间内进行过渡,具体过渡时间将会另行公告。
过渡期间,我们将确保投资者权益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持续监督和管理基金资产,确保基金托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最后,我们再次对基金托管人情况变更给予您的关注表示感谢。
我们将会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向您更新相关的信息和变化情况,以确保您对基金托管人的变更有所了解和掌握。
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祝愿您投资顺利!此致。
定向增发案例
定向增发案例【篇一:定向增发案例】各路资本大施入局手法今年以来,定增再融资出现新趋势:募集资金同时不忘引入“新鲜血液”,有的是为了引进新主,以图让公司发生质变;有的是为了给未来运作带来活力。
而从这些入局者角度看,各路资本或为规避监管新规,或为未来操作留后手,采取不同方法进场。
各取所需,造就上市公司定增案例“新异”纷呈一边募集资金,一边引入“新鲜血液”,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再融资出现新趋势。
上证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事先确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案例数量已经超过以询价方式进行的定增案例,与之相随的是需求供给方的易位与众多新型资本运作手段的勃发。
红塔证券投资事业总部总经理沈春晖在其认证微博上表示,目前非公开发行中机构投资者(发行对象端)驱动的迹象很明显,比重将越来越大。
另有市场人士认为,一方面,多元化的运作目标需要更多复杂的交易结构;另一方面,高持股比例的财务投资者或许是并购基金在中国大规模发展的先声。
现象1:大股东配合外来资本进场在原大股东的配合下,外来资本通过定增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却不谋求控制权,多数是为了暂避借壳新规,待时机合适再进行下一步运作典型案例:、和通过定增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却不谋求控制权,近期这样的案例不断出现。
最近一例是科华生物,方源资本旗下的lal公司认购上市公司全部2500万股新股,加上此前从四名自然人股东手中收购的4925.97万股,lal公司最终将持有上市公司15%股份。
有趣的是,在掏出4亿“真金白银”支持上市公司的同时,lal公司却表示,虽成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无实际控制公司的意图,也未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因此并不成为控股股东,科华生物将不存在。
同样的案例还有去年底推出定增预案的长园集团与东晶电子。
如果定增顺利完成,前者第一大股东将变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所创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持股比例14.8%;后者的第一大股东则变更为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千石创富,持股比例同样为14.8%。
财税实务中国避税天堂:想避税去西部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中国避税天堂:想避税去西部
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类公司涌向西藏。
强有力的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让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奔向西藏、新疆等西部偏远之地。
这也是深圳、天津过往崛起的原因。
地方政府的算盘是,你避税可以,但需要投资实体企业,为地方带来长久发展动力。
2015年11月6日,同方国芯(002049.SZ)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29.5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亿元。
消息一出,A股市场震惊。
一家在停牌前总市值不足200亿元,净资产28.03亿元的公司要采取现金方式定向增发800亿元的天量。
有网友戏称,这样的定增无异于拿着碗对资本市场说,“今晚吃饺子吧,我家有醋,你家有饺子吗?”
不过资本市场以其素来凶猛的风格回应了这一消息,在同方国芯11月6日复牌之后,连续拉出7个涨停,其股价已经翻了近一倍。
如果在那一刻计算9名定增对象的浮盈,他们的尚未到位的800亿已经变成了近1600亿。
如果定增成功,同方国芯将加冕A股新的“定增王”,打破A股此前的定增纪录——2011年,盐湖股份(000792.SZ)曾进行过774.84亿元规模的定增。
值得注意的是,同方国芯的9名定增对象中,7家都是来自西藏的公司——西藏紫光国芯、西藏紫光东岳通信、西藏紫光西岳通信、西藏紫光神彩、西藏紫光树人教育、西藏紫光博翊教育、西藏健坤中芯。
其他两名对象则为北京国研宝业与同方国芯2015。
吉峰科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0-04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为更严谨地反映财务信息,公司拟对《2019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1、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更正前: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对无规模不经济的、特别是南方直营店的“关停并转”,北方市场进一步提升,根据市场需求,销售的农机产品向高端、大型机器转变;同时,进一步收缩了载货汽车板块的业务。
更正后: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1)公司农业机械流通销售额由上年度的24.91亿元下降至21.04亿元,同比下降15.53%,销量台量同比下降幅度却达到60.16%。
报告期内,公司对无规模不经济直营店进行“关停并转”,共计减少21个直营店,全部位于南方区域。
南方直营店所在地大多是丘陵山区地带,主销产品是适应丘陵山区的小农机与小机具,有的产品单台价值低至100元左右。
南方直营店关停后,对应小农机具销售台量大幅减少。
另外,北方市场的产品发展趋势是向大型化、多功能、高端智能化方向转变,其销售台量与销售额可能成反比变化。
2)农业机械制造(吉林康达)2019年底库存机具3183台,同比增长140.59%。
吉林康达2019年底库存量偏高是提前为2020年春季备货导致的。
2020年1月25日为农历大年初一,春季来临早于往年,春耕时节也早于往年,吉林康达在2019年四季度提前进行春耕备货。
另吉林康达2020年春要开工建设二期厂房,部分员工参与厂房施工,故2020年一季度生产部分提前至2019年四季度。
上述两项原因导致2019年底吉林康达库存量偏高。
300022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基于目前公司流动性紧张仍未得到缓解,通过向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是公司贷款周转,解决公司目前流动性依然紧张的需要。
经审阅公司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我们认为该等借款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思源、杜金岷
2021年6月1日。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们谨此向您宣布,由于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调整,我们基金的基金经理发生了变更。
经过精心的考虑和评估,我们决定任命新的基金经理来管理我们的基金。
新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杰出的业绩,我们相信该任命能够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基金的投资回报率。
我们重新评估和确定了我们的投资策略,并将与新的基金经理合作,确保无缝过渡和平稳的资产管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变更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最小化,并继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收益。
此外,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新的基金经理的详细信息,以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其背景和专业能力。
我们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基金的持续支持和信任。
我们会继续努力,以最好的利益为导向,为您的投资带来成功和增长。
如果您对此变更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此致,
[您的基金公司名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g∣o友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否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注:如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使用XBRL编制工具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在BPM报送端选择对应类别上传编制工具生成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不适用XBRL模板,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编制信息披露文件。
吉峰科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0-023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东筹划股份转让、表决权委托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5月6日,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保证合同》,与王新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借款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峰科技,证券代码:300022)自2020年5月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
公司股权更名通知
公司股权更名通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股权进行更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原因
为了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更好地契合,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对股权进行更名。
二、更名对象
本次股权更名对象为公司全部股东持有的股权。
三、更名内容
公司原股权名称:XXX有限公司。
公司新股权名称:YYY有限公司。
四、更名流程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更名事项。
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内部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更名工作顺利进行。
五、注意事项
股东持有的股权证书将在更名完成后重新打印,原股权证书将不再有效。
股东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公司将承担所有更名相关费用。
更名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公司联系。
六、其他
本次股权更名事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生效。
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模板】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
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
公司重大变动通知股权结构调整
公司重大变动通知股权结构调整尊敬的各位股东: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在此,我们特向您通报公司的一项重大变动事宜:公司决定进行股权结构调整。
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利益平衡与企业治理,公司董事会经过充分研究和协商,决定对公司现有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股权结构调整内容
经过深入分析和综合考量,决定如下:
1. 股权比例调整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将对公司现有股东所持股份进行重新分配,以微调各方利益。
2.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将推出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发展,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与员工激励机制。
3. 引入战略投资者
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与战略布局,我们将引入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的战略投资者,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目标与意义
此次股权结构调整是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必然之举,旨在为公司
经营管理体系优化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及风险防范提供更强大的支持
和保障。
同时也是推进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的有效举措。
感谢信
在此次变动中,我们对您的支持与理解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坚信,在各位股东和各界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未来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
好的明天!
最后,祝愿各位股东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谨启
董事会敬上。
企业信用报告_北京吉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吉峰科技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6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警示函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警示函是指,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掌控公司期间,未及时做好信息披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警示函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披露:要求控股股东及时、准确地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确保
市场和其他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
2.交易限制:对控股股东的交易行为进行限制,防止其通过权益变
动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3.持股比例:对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限制,防止其通过权益变
动达到垄断地位,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4.公司治理:要求控股股东在权益变动过程中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规
定,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公平。
注意:在收到警示函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合规经营。
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吉峰科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0-03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吉峰科技”)于2020年5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为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全面了解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况及充分揭示风险,现将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提示补充如下:1、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2、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可以实现现金净流入,增加公司流动性,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需求;3、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实现了资产增值收益,为公司带来收益;4、2020年5月8日,公司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经建发”)拟通过受让股份、接受表决权的方式取得吉峰科技的控制权,同时认购吉峰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经与成经建发沟通,本次股权转让未违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新明及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
二、对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补充如下:公司名称:成都香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育英路838号法定代表人:钟瑜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66532427XP股权结构: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成立日期:2007年8月23日经营范围:保障性住房开发及销售服务;公共基础设施与管理;环境治理;土地整治服务;不动产测绘服务;物业管理;贸易代理。
吉峰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吉峰科技股票代码:300022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52栋1-5层1号权益变动性质:协议受让、接受表决权委托、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日期:2020年5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相关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反垄断申报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录第一节释义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5)第三节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10)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2)第五节资金来源 (30)第六节后续计划 (31)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3)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5)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6)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37)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43)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4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7)财务顾问声明 (4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9)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吉峰科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0-02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经建发”)。
发行对象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王新明及其关联人王红艳、山南神宇、王海名合计持有上市公司9,619.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0%;王新明、王红艳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在成经建发与公司签署《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同时,公司股东王新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成经建发签署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新明及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王新明与成经建发签署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王新明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
王新明及山南神宇将其持有的2,289.2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2%)转让给成经建发,同时王新明将其剩余的3,498.19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0%)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成经建发行使。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尚需成都经开区国资金融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成经建发本次收购吉峰科技事项的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达到生效条件。
在股份转让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达到生效条件之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成经建发将合计控制公司15.22%股份的表决权。
且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成经建发有权提名过半数的董事,届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成经建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00022吉峰科技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
吉峰科技2023年上半年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吉峰科技2023年上半年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100.00%,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126,441.24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较强,经营业务的安全水平较高。
2、财务风险从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来看,吉峰科技2023年上半年的带息负债为64,533.17万元,企业的财务风险系数为1.26。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58,668.12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长期投资21.79 -71.57 20.33 -6.71 84.06 313.46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本为58,668.1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8,945.86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5.56倍。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71,546.32万元的流动资金。
但企业投融资活动所提供的资金还不能完全满足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57,795.62 11.73 71,229.73 23.24 76,882.22 7.94 应收账款42,712.44 -6.61 32,074.85 -24.91 35,326.86 10.14 其他应收款10,599.32 -27.57 5,137.6 -51.53 3,875.54 -24.57 预付账款13,095.38 14.46 11,522.62 -12.01 10,642.11 -7.64 其他经营性资产1,278.19 -43.76 1,209.98 -5.34 720.01 -40.49 合计125,480.94 -0.26 121,174.78 -3.43 127,446.74 5.18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26,410.9 1.75 27,348.8 3.55 22,396.06 -18.11 其他应付款48,101.57 110.1 42,115.46 -12.44 13,265.63 -68.5 预收货款0 -100 0 - 0 - 应付职工薪酬840.57 -38.75 806.61 -4.04 1,209.06 49.89 应付股利934.62 -68.78 927.88 -0.72 900.68 -2.93 应交税金1,296.32 -5.07 2,221.26 71.35 1,150.24 -48.22 其他经营性负债18,806.79 2,253.79 17,786.94 -5.42 16,978.75 -4.54 合计96,390.78 26.97 91,206.95 -5.38 55,900.42 -38.71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营运资金需求为71,546.32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9,967.83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3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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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0-02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经建发”)受让王新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所持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部分股份,不可撤销地接受王新明所持上市公司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及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2、本次权益变动前,成经建发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5月6日,成经建发与王新明、山南神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与王新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吉峰科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如下:成经建发自王新明、山南神宇分别受让1,166.06万股和1,123.20万股股份,受让股份合计为2,289.26万股,占吉峰科技总股本的6.02%。
股份转让价格为4.80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前1交易日收盘价的90%。
在受让股份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成经建发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9.26万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3,498.19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成经建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787.4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2%。
成经建发将成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经建发有权提名过半数的董事,届时成经建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时间点中的较早者止:(1)两年;(2)成经建发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之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委托。
此外,若《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在上市公司偿还完毕成经建发全部借款(吉峰科技借款金额为19,362万元,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协议生效后的第365日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30日中的较早者)前,表决权委托仍然有效,不受委托期限的限制。
同时,成经建发拟通过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增强控制权。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成经建发拟以现金33,500万元认购吉峰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A 股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30%,发行价格为3.3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东王新明的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经建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12,289.26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新明、王红艳夫妻;股份转让完成和表决权委托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成经建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经开区管委会”)。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等事项的生效和实施尚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成经建发本次收购吉峰科技事项的批准。
本次公司向成经建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事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方可实施。
5、若股份转让和表决权委托能够得以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公司将根据进展对股份变动后续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成经建发受让王新明、山南神宇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接受王新明所持上市公司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及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
2020年5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新明、山南神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保证合同》,与王新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吉峰科技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借款协议》,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如下:(一)受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王新明、山南神宇分别受让1,166.06万股和1,123.20万股股份,受让股份合计为2,289.26万股,占吉峰科技总股本的6.02%。
每股转让价格为4.80元,不低于协议签署前1交易日收盘价的90%。
受让股份完成后,成经建发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6.02%股份。
(二)接受表决权委托在受让股份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成经建发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9.2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2%,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3,498.19万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9.20%。
接受表决权委托后,成经建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5,787.4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2%。
成经建发将成为可支配上市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成经建发有权提名过半数的董事,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两个时间点中的较早者止:(1)两年;(2)成经建发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之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委托。
此外,若《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在上市公司偿还完毕成经建发全部借款前,表决权委托仍然有效,不受委托期限的限制。
(三)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成经建发拟通过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成经建发拟以现金33,500万元认购吉峰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A 股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30%,发行价格为3.35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股东王新明的表决权委托自动解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经建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增至12,289.26万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59%。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一)股份转让方及表决权委托方1、股份转让方一及表决权委托方姓名:王新明中国籍自然人,持有公司股份46,64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12.27%。
2、股份转让方二名称: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境内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1,2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95%。
(二)股份受让方、表决权的受托方及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公司名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888号52栋1-5层1号法定代表人:周仁全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20397421A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0-06-12经营期限:2000-06-12至长期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城乡统筹;物业管理;标准厂房建设与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地产;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旅游项目开发;物资贸易;新能源材料研制;批发、零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机电设备、工程机械、土特产品、水产品、家俱、文化产品、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音像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成经建发股权控制关系如下:截至本公告日,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成经建发91.77%股权,为成经经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成经建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权益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一、转让方二:王新明、山南神宇(以下统称“转让方”)受让方:成经建发签订时间:2020年5月6日1、标的股份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上市公司22,892,6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02%,部分股份现处于质押状态,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所持标的股份,附属于标的股份的其他权利随标的股份的转让而转让给受让方。
2、交易价格及股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4.8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9,884,715.20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签署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下简称“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转让方一、二分别转让的股份数量和价款情况,如下:3、解质押及股份转让款支付安排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共同配合由双方或其指定的人员共同开设银行共管账户,其中以受让方名义开立共管账户,预留转让方一的人名章,该账户以下称为“共管账户1”,用于接收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转让款;以受让方名义开立共管账户,预留上市公司印章,该账户以下称为“共管账户2”,用于接收本协议项下的借款。
(1)解质押安排转让方所持的标的股份目前大部分处于质押状态。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质押安排具体如下:《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且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后,受让方在转让方向其提供如下表格所列之质权人出具的同意解除质押书面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1)向共管账户2支付193,6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叁佰陆拾贰万元整)(简称“借款”),借款应根据上市公司的指令,直接支付至以下表格序号1-6项所列之债权人,用于上市公司偿还该等融资款并解除相应标的股份的质押,借款的剩余资金应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受让方与上市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的同时另行签署《借款协议》,以约定借款涉及的相关事项。
(2)向共管账户1支付6,380,000元,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的一部分(简称“预付款”),预付款应用于转让方一偿还以下表格中序号第7项借款并解除相应标的股份的质押,根据转让方一的指令由共管账户直接支付至质权人账户。
转让方及上市公司应协调上述质权人同意办理上述各笔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在办理该等手续时,受让方通过共管账户向质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市公司应归还质权人的融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办理前述股份质押的解除手续并同时将解质的标的股份及未质押的标的股份质押给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