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合集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5篇)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____第____号),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具体领导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科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事故隐患分级排查制度1、事故隐患排查分为。
班组排查、车间排查、公司排查三级。
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1)班组排查(1)排查的内容班组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反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的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2)车间排查(1)排查的内容生产车间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生产工艺出现的缺陷、异常现象及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等一般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车间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事故隐患整改表,按照隐患整改表的要求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3)公司排查(1)排查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易发生重大隐患的区域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不安全征兆等重大事故隐患。
(2)排查要求公司分部门、分专业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小组,并适时开展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5篇)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为全面辨识、管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部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加油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安全员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____机构(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组长:陈金森常务副组长:段仕龙副组长:曾图成员:梁建忠,卢彬,柳细茹,张德敏,匡翠,段学敏领导组职责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成员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由组长亲自____,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加油站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每月由各安全员牵头____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管理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掌控,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资产安全。
2.本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在企业内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定义和缩写1.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指可能发生重点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2.分级管理:依据安全风险的不同等级,订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第二章分级管理标准第四条分级标准依据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造成即刻威逼的隐患。
2.二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重点威逼的隐患。
3.三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肯定威逼的隐患。
4.四级隐患:指对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可能造成细小威逼的隐患。
第五条管理措施依据不同隐患等级,采取如下管理措施:1.一级隐患:立刻采取紧急措施,暂时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二级隐患:立刻采取应急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三级隐患:采取有序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四级隐患:采取渐渐措施,限制相关生产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对隐患进行跟踪,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审核和验收1.一级隐患:由企业法务部门会同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构成的专业评估团队进行审核和验收。
2.二级隐患:由企业法务部门会同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3.三级隐患:由企业安全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4.四级隐患:由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审核和验收。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1.对一级隐患的考核重要包含:隐患排查的及时性和全面性、紧急措施的操作规范性、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而重大事故的发生则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于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本文所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1.识别、评估和管控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2.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3.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正常运转;4.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改善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提升生产安全水平。
三、分级管理制度3.1 隐患分类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1.A级隐患:指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甚至引发重大事故;2.B级隐患:指可能引起一般事故的隐患,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和威胁性,如果不及时处理,有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3.C级隐患:指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轻微影响的隐患,具有一定危害性,但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3.2 隐患识别隐患识别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进行识别和排查。
隐患识别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取:1.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程序;2.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3.设备和工具的使用说明;4.工程或技术项目的申报资料;5.现场巡视、检查记录;6.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结果。
3.3 隐患评估针对不同级别的隐患,对其进行分别评估。
评估依据隐患对人员、设备、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进一步确定隐患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时间表。
3.4 隐患管控对已识别和评估出的隐患进行及时管控。
针对各级别的隐患,采用不同的管控方式:1.对A级隐患进行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改;2.对B级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检查;3.对C级隐患由专人进行整改,并在定期巡检检查中予以确认。
3.5 隐患处置隐患处置是指对识别出的隐患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以降低隐患的危害程度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前提,而事故隐患的存在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风险。
为了防备和掌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身体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订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特别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是明确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和管理措施,确保隐患的及早发觉、有效整改和持续管理,在源头上防备和掌控重点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原则1.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备和掌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行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
2.分级管理:将事故隐患依据其不安全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实施针对性的监管和整改。
3.及早发觉: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发觉机制,适时发觉并报告事故隐患。
4.整改到位:对发觉的事故隐患必需立刻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环境无隐患。
5.持续管理: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不能停留在表面,需进行持续的监督和管理。
四、分级标准为了便利对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本制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三个级别:A级、B级和C级。
1. A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点伤亡或严重环境损害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直接导致人员伤亡或严重人身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 直接导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破坏的事故隐患。
- 直接导致巨大财产损失或生产停止的事故隐患。
2. B级事故隐患B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一般伤亡或细小环境损害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可能导致轻伤或一般人身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对环境造成细小污染或破坏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一般财产损失或生产停止的事故隐患。
3. C级事故隐患C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细小伤亡的事故隐患。
其特征包括: - 可能导致细小损害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对环境造成细小影响的事故隐患。
- 可能导致细小财产损失或生产影响的事故隐患。
五、管理措施1. A级事故隐患管理措施一旦发觉A级事故隐患,必需立刻实行以下管理措施: - 立刻停工停产,确保人员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6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为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等,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心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条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施工中重大事故隐患理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督办工作,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工作。
施工企业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订本企业生产安全重大工,编制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环节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管理,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消除,减少事故风险,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对本单位内所有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和管理的工作清单。
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小组,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小组制定,并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制定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制定应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地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消除潜在危险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我公司韩麻营北沟村新建民爆器材库核定的民用爆破器材储存量炸药45吨,雷管60万枚,折合总储存药量趋于申报规定的临界量,在500米范围内,民爆器材储存库库区单元构成趋于重大危险源。
2、公司经理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科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仓储科和安全科直接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具体管理措施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动火动焊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3、安全科负责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按要求每三年组织或聘请有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评估,并按规定每年初将《重大危险源报表》报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科工局进行备案。
4、办公室、安全科负责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掌握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应对方案。
5、库区守库人员负责对库区安全警示标志、技防监控设施、消防器材物品、防雷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6、每年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安全、消防、抢险救灾的应急救援演练。
由安全科做好演练记录并进行补充和完善。
7、公司、仓库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守库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由安全科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范文(六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范文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____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____自查。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各个部门,对于分级管理安全隐患进行规范。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的制度,旨在实现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法第六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根据隐患的性质、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三级隐患。
第七条一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第八条二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整改。
第九条三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必须定期检查,并进行整改。
第十条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性、有效性、适当性、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工作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第十二条一级隐患的整改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采取紧急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第十三条二级隐患的整改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三级隐患的整改应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整改应建立台账,做好整改过程的记录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对于未按规定整改的隐患,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十条对于特定行业或工种的安全隐患,应依法制订专门的管理措施。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企业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管理制度内容1.指导思想本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对发现和整改隐患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和紧迫性,防止安全事故隐患的出现。
2.管理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3.管理原则(1)全员参与原则企业所有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督检查工作。
(2)科学评估原则根据事故隐患的特点、大小、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进行科学评估,分类管理隐患。
(3)整改到位原则发现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地方和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要确保整改到位。
(4)跟踪监督原则跟踪监督已经整改的事故隐患,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并防止事故隐患再次出现。
4.管理分类(1)一级管理属于重大风险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规定通报。
(2)二级管理属于较大风险的事故隐患,应在3天内完成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防止事故隐患的出现。
(3)三级管理属于一般风险的事故隐患,应在1周内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5.管理流程(1)事故隐患排查按照不同等级规定,对企业可能涉及的隐患进行排查。
(2)整改措施制定制定各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整改执行对制订的整改计划进行执行,并按要求验收。
(4)监督检查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隐患开展跟踪检查,确保已整改的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6.管理要求(1)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衔接。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1一、矿井概况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平坝县乐平乡石旮旯煤矿属生产矿井,于20xx年11月获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15万t/a,有效期为5年(20xx年11月~20xx年11月),矿区面积0.8388km2,矿井共布置3个井筒,即主井、副井、回风井,批准开采深度由+1250m~+1500m标高。
二、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5号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行动。
20xx年7月1日起,每月组织一次由矿长刘恒雄牵头组织五职矿长科队长以及在矿的管理人员对井上下进行了拉网式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5号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2.成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力度,及时整改各条隐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5号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促协调这次整改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5篇)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__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__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____劳动行政部门会同____有关部门制定。
别重大事故隐患由____劳动行政部门会同____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等级;(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
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5篇)
重大隐患治理制度——构建安全生产的防线一、引言当前我国面临着许多重大隐患治理的问题,如矿山安全、化工企业安全、天然气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频发。
这些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构建一套有效的重大隐患治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角度探讨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以及如何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1. 完善立法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立法调研和顶层设计,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重大隐患问题,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监管要求。
(2)清晰责任追究机制,明确重大隐患事件中各个环节的责任,并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3)加强行业标准的制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明确各行各业在重大隐患治理方面的安全责任和要求。
2. 健全监管体制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健全相关的监管体制。
监管体制的健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一体化的重大隐患治理体系。
(2)增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将重大隐患治理纳入全国性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3.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优先原则,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战略,将安全意识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
(2)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加大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动手能力。
4. 加强公众参与重大隐患治理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加强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的加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重大隐患治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
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
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在____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1(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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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合集5篇]》第一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加理长效机制,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或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者因外部因素影或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放学品、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由((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其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和区县安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市(管委会)区(县)政府、街道(镇政府)办工事处、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各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各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机构)对本行业(领域)重大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
通过认真落实汕头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隐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标治预分和理案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方案的内容包括。
1、治理的目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
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对者停止使用;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有关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应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
各级政府(安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要在每月的4日前将本级应挂牌本(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本辖区、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汕头市安全生产重上大事故隐患月报表》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各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及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时发现重大事及故隐患,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汕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
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本站推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新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
市(管委会)、区(县)政府、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机构),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
通过认真落实汕头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方案的内容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