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共23页

合集下载

第1章 行政法学的性质与功能 (2)[23页]

第1章  行政法学的性质与功能 (2)[23页]
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4 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2.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 (1)实证分析方法。 (2)规范分析方法。 (3)社会实证分析方法。 (4)系统论方法。 (5)案例研究方法。 (6)经济分析方法。
7
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3
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5
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如何改进”的问题。
6
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

法律学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整理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管理行政组织和实施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国家法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科。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范围内,以行使行政权力为目的,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动。

按照行为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行政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类:1. 命令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 管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采取监督管理和限制的行为。

3. 许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提供权限,准许其从事某些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

4. 支付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特定对象。

5. 补偿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依法向特定对象提供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具体权益的行为。

6. 征收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对特定对象的财产采取的剥夺性行为。

三、行政许可的要素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某种法定行为或法律关系中的某种约定行为,提供许可和许可条件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备以下要素:1. 许可主体:即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体。

2. 许可客体:即受许可的行为、行为主体或者法律关系。

3. 许可对象:即行使许可权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特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4. 许可事项:即法律规定需要行政机关审查同意的行为或法律关系。

5. 许可条件:即行政机关对于许可事项所作出的要求。

四、行政监督的方式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效果性及作出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监督的方式主要有:1. 监察:通过巡视、视察、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处分:对违法失职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3. 报告和检举: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监督部门提交报告、检举来揭发和举报违法行为。

最新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最新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一)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概述(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2)行政主体的特征:A.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D.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主体的分类: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4)相关概念辨析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

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

行政主体的类别中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

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

(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

(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1.(1(2A.B.C.D.(3A.B.(4ABC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1)中央行政机关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2)地方行政机关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A、特征: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1.(1(22.(1A.a.b.c.B.(2A.B.C.1.2.3.(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公民与行政关系等内容的法学学科。

下面将汇总一些常见的行政法知识点,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组织与职能、行政行为及其法律后果、行政行为的法律保护以及公民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等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2.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一门特殊的法律学科,它具有行政性、非协商性、命令性以及强制性等特征。

二、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1.行政法的性质:行政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它以规范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为目的,具有法律性、规范性和约束性等特点。

2.行政法的功能:行政法主要通过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限制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方式、确保行政行为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行政法的法律原则行政法的法律原则是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行使行政权力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2.公正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

3.适当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宜采取最适宜的方式、措施和授权范围,以实现公共利益,尊重公民权益。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公民有权了解、参与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动。

5.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效力1.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批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多种类型。

2.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一般具有合法性、特定效力、相对效力、不可撤销性等性质。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行政行为可能存在非法性、绝对无效性和相对无效性等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

五、行政许可制度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特定行为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法重点

行政法重点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特征:3、调整对象:a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b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c行政救济关系(行政相对人与救济主体之间)d内部行政关系(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等)19-23页4、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a为什么要对行政权控制与规范?25页(1)行政权具有两重性;(2)行政权与相对人联系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3)行政权的膨胀和扩张。

b怎样控制与规范行政权?26页(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2)通过行政程序法,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方式;(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滥用。

5、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权力。

6、特征:行政权的公共利益性;行政权的优益性;行政权的先定性;行政权的单方命令性和强制性;行政权的职权与职责统一性;行政权的不可自由处分性;行政权的执行性。

7、表现形式:8、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法源,是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它的基本类型可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

(一)成文法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委规章、政府规章) 、国际条约与协定(二)不成文法渊源法律解释、判例、行政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51-64页9、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实体性基本原则67页(一)依法行政原则在我国依法行政原则主要包括下述要求:1、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2、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3、依法行政要求政府首先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4、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1、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2、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自由;3、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4、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注重保护相对人的财产权。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

行政法学重点知识点汇总(全)第一章绪论1.1.1、行政的含义。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1.1.2、行政权。

行政权的含义: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权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

行政权的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1.1.3、行政法: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法调整的核心:行政权。

1.1.4、行政法的渊源。

一般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1.5、行政法的分类。

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一般行政法、特别行政法。

②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实体行政法、程序行政法。

③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行为法。

1.2.1、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1.2.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串讲

行政法串讲

行政法串讲整理1.治安的回避局长找上一级公安局警察找局长2.行政效率行政公开通知即可要求最松行政复议5日内书面告知补正(逾期不补视为放弃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许可: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诉讼:指导释明一次性告知补正。

3.投诉:向上级法院投诉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补正不接受起诉状【上级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负责人处分】Cf. 飞越起诉(7日内不裁不立案)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可以自己立案审理或者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4.三不扣:无关必需品重复(查封扣押)5.三不得:国家统一确定的资质资格的许可地方保护进入的许可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前置性许可6.三不:不履行不复议不诉讼(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已经先行查封扣押的,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将查扣得财务依法拍卖抵缴罚款)7.驳回复议申请&驳回复议请求申请是对受理的反悔属于不作为(选择告)请求是维持不作为的合法是复议维持的行为(共同告)8.举证期限内*31)申请重新鉴定(唯一收费的是复议中的鉴定费用)2)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涉及国秘商秘个隐、由有关部门机构保管、客观原因无法获取的)3)申请法院保全证据9.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31)行政附带民事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3)原告的举证期限(一审5. 15. 5)10.受理后裁决前*31)撤回复议申请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3)被告改变原行为视为被告改变原行为的有:行政裁决中被告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的和解采取补救补偿措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般的被告改变原行为:改变依据对定性有影响、改变结果、改变主要事实证据11.工作日许可和公开都是工作日行政强制≤10日是工作日行政复议5,7日是工作日1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复议中】*5(依申请)1)附带(不得直接申请复议)2)部分(只能审查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和国务院决定以下的规范性文件)3)两种方式:一并&受理后决定前提出4)中止先抽象后具体5)能管就管(30日)不能管就转(7日转到有权机关60日审)依职权审查范围不限于规章以下、无期限限制【诉讼中】一审开庭审理前法庭调查中认为不合法的,不能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阐明。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行政法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行政法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行政法学习重点法律知识——行政法一、引言行政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机关的权力越来越重要,因此对行政法的学习与掌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重点知识,包括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 行政法具有强制性。

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和公民具有强制约束力,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2. 行政法具有单向性。

行政法规范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其行政行为对公民和非行政机关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3. 行政法具有处罚性。

行政法对违反规定的行政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秩序。

4. 行政法具有公共性。

行政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进行的行为。

职权行为的性质和特点如下:1. 职权行为具有行政强制力。

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具有强制性,被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2. 职权行为具有行政性。

职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作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特点。

3. 职权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职权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结果,不能由个人或其他非行政机关代替。

四、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行政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行为或者失职情况,将面临相应的行政责任,包括停职、降级等处理。

2. 民事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涉嫌犯罪行为,在法律面前将受到刑事追究的责任。

4. 财产责任。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它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是行政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行政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等私法不同,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

2. 行政法是以行政机关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职责、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3. 行政法是权力法的一部分。

行政法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使权力的活动,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4. 行政法是法治的重要体现。

行政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要符合法治原则,即依法行政、公正行政、透明行政等。

二、行政行为和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作的具体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律关系密切相关。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行政法律关系来决定,即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主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等。

行政机关是权力的主体,公民、法人则是权力的客体。

2. 客体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等进行的行政活动。

3. 客体表现形式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形式是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契约、行政许可、行政处分等。

4. 作用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是对公民、法人等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主体,是实施行政职权的组织机构。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可以是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下级机关等形式。

2. 行政机关的职能: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行、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

3. 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行政机关的权力结构包括行政机关内部权力的划分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的关系。

行政法教材重点知识内容整理Word文档

行政法教材重点知识内容整理Word文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方面是国家在地方设立的、代表中央在特定地方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地方居民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而依法组织起来的地方行政机关。

公共行政是国家或者授权组织进行的管理活动,而私行政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自我管理活动。

1、法定正式称呼: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学理用词: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也可能是行政机关作行政相对人)3、口语:政府——老百姓1、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也可以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复议)2、司法机关也进行立法和行政活动;3、立法机关也行政活动。

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的组织、活动、程序、监督和救济等方面所产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2、行政法的数量多、分散、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交织,难以制定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8、国际条约有待研究的有:1、习惯法2、判例法3、一般法律原则内部行政法调整国家内部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职权职责关系,外部行政法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针对公民权利义务的关系(即有老百姓参与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因行政职权的配置、行使和监督而形成的权力机关(国家)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互相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或称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客体:1、权力2、物3、智力财富4、行为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被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议会主权原则;政府守法原则;越权无效原则。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

行政法知识点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机关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是公法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宪法、刑法、民法等并称为法学的主要学科之一。

行政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调整、裁决等活动的法律规范。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公开原则、责任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即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合乎法律规范。

平等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对待各方应当平等对待。

公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为其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应当公正无私,不得违背公正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应当高效、快捷,提高行政效能,为社会提供便利。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做出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等。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享有某种权利的行为,如营业执照的发放、建筑许可证的颁发等。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具体事项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如国家颁布的法规、规章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行为,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行政奖励是行政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奖励的行为,如表彰先进单位、个人等。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拆除等。

三、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所遵循的一定程序,主要包括合法程序、公开程序、公正程序等。

合法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必须依法进行,包括依法受理、依法审查、依法决定等。

公开程序要求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相关方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信息和参与机会。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
9
七、行政诉讼和复议程序
一、复议和诉讼的衔接、 (一)自由选择
(二)复议前置 1.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已经取得+给 2.纳税争议,例外,处罚、强制、反倾销税(自由选择) 3.反垄断,禁止集中,限制集中的决定
10
• (三)复议终局 • 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
一、被告和复议被申请人
• (一)猜题法 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局,政府 一般没有资格成为被告的:办公室,小组,协会,所。 (例外:取得授权) (二)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处罚、许可: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其他权力:法律、法规、规章 (三)委托 A委托B,B不可以做行政主体 (四)派出所 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只有在种类越权的时候, 被告才是县公安。
1
• (五)告错了和告漏了 • 错了:想变就变,不变就滚 • 漏了:追加被告、不加加为第三人 • (六)经批准的行为 • 诉讼看名义,复议告上级
2
二、原告和复议申请人
• 1.亲属关系:X • 2.物权关系:√ • 3.侵权关系:√ 4.合同关系:有民诉,没行政,没民诉,有行政 5.竞争关系:√
3
•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 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 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以投资人名义提起诉讼。
•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等而认为 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
4
第三人
• 一、原告型的第三人判断:和原告一样 • 二、被告型的第三人判断: • 1. 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处理决定的非行政组织 •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非被告的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23页PPT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23页PPT
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决不会 坚韧勤 勉。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行政法核心知识点串讲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行政法串讲

行政法串讲

行政法串讲行政法串讲整理1.治安的回避局长找上一级公安局警察找局长2.行政效率行政公开通知即可要求最松行政复议5日内书面告知补正(逾期不补视为放弃复议)国家赔偿和行政许可: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诉讼:指导释明一次性告知补正。

3.投诉:向上级法院投诉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补正不接受起诉状【上级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负责人处分】Cf. 飞越起诉(7日内不裁不立案)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可以自己立案审理或者指定其他下级法院立案审理4.三不扣:无关必需品重复(查封扣押)5.三不得:国家统一确定的资质资格的许可地方保护进入的许可企业的设立登记和前置性许可6.三不:不履行不复议不诉讼(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已经先行查封扣押的,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将查扣得财务依法拍卖抵缴罚款)7.驳回复议申请&驳回复议请求申请是对受理的反悔属于不作为(选择告)请求是维持不作为的合法是复议维持的行为(共同告)8.举证期限内*31)申请重新鉴定(唯一收费的是复议中的鉴定费用)2)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涉及国秘商秘个隐、由有关部门机构保管、客观原因无法获取的)3)申请法院保全证据9.一审开庭前法庭调查中*31)行政附带民事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3)原告的举证期限(一审5. 15. 5)10.受理后裁决前*31)撤回复议申请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3)被告改变原行为视为被告改变原行为的有:行政裁决中被告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的和解采取补救补偿措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般的被告改变原行为:改变依据对定性有影响、改变结果、改变主要事实证据11.工作日许可和公开都是工作日行政强制≤10日是工作日行政复议5,7日是工作日1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复议中】*5(依申请)1)附带(不得直接申请复议)2)部分(只能审查规章以下不包括规章和国务院决定以下的规范性文件)3)两种方式:一并&受理后决定前提出4)中止先抽象后具体5)能管就管(30日)不能管就转(7日转到有权机关60日审)依职权审查范围不限于规章以下、无期限限制【诉讼中】一审开庭审理前法庭调查中认为不合法的,不能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阐明。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串讲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串讲资料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和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其他关系都是由行政管理关系导致和引起的。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内容:<1>行政组织法,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2>行政行为法,主要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调整行政管理关系;<3>行政法制监督法,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第二章行政法源的涵义:行政法法源指行政法的存在形式,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出处,即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

行政法的基本法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7、地方政府规章。

第三章一、行政法基本原则1、涵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法理性规范;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砾石长时期中形成的,由行政法学高度概括出来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性原则。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3、行政法治原则;基本要求:<1>依法行政,依法办事;<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3>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4、行政公证原则;基本要求:<1>依法办事,不偏私;<2>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3>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4>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5>不单方接触;<6>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