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集下载

第四章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第四章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9
2021/12/18
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 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 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时间准备。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 担。
26
2021/12/18
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五、保全措施
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 害,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法律措施,
这些措施称作合同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 和撤销权两种。 (一)代位权
1、代位权的概念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7
5
2021/12/18
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三)诚实信用原则
3、防止损失扩大。合同当事人遇有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等情况影响到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积极 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损失。 4、保密。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对不准泄露的技术 情报和资料(主要是非专利技术)进行保密。
6
2021/12/18
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10
2021/12/18
4.4 合同的履行和担保
7、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 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 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 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除 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必须通过银 行转账或者票据结算。

合同的履行有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有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有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履行的过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一些原则是需要遵循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合同履行的原则:
1.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履行,不得采取欺诈、误导等不正当手段。

2.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不得强迫或者欺骗对方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

3. 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

4. 勤勉尽责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勤勉尽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5. 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合同的履行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追责和赔偿。

以上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范本专家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考虑这些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各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以达到合同的目的和效果。

合同履行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合同法规定的各种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基础。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并介绍合同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自愿自由原则自愿自由原则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它要求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骗行为。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保持自愿自由,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遵循平等原则的合同才是有效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种不平等的情形,如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内容存在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等情况,都属于不平等的情形。

三、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原则之一。

它要求各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应当保持诚实信用,相互信任,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和约束。

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得以欺诈、虚假陈述、隐瞒信息等不诚实的行为对待合同义务,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违反合同的约定。

四、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保护当事人利益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各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应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非法侵害。

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合法合理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确保合同目的实现的原则合同的目的是各方当事人达成合同的目的和效果。

确保合同目的实现的原则要求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合同的目的可以顺利实现。

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阻碍或困难,各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目的得到实现。

六、按期履行的原则按期履行的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之一。

合同的约定通常会规定履行的时间和方式,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的义务,不能迟延或拖延。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交易,在达成交易的时候,为了让双方的承诺真实有效,并且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以及保障,我们往往要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并不是随随便便履行的。

那么,合同履行原则主要有哪些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讲讲合同履行原则主要内容。

▲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实际履行原则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因此,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

▲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如: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3篇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3篇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3篇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行是合同法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本文将围绕合同履行这一主题,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篇: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是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在合同法中,明确了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自愿原则。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当自愿达成合同并按照约定履行。

另外,合同履行还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不能有欺诈、恶意等行为。

合同履行还包括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履行的原则。

当合同约定了履行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时,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等原则确定履行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第二篇:合同履行的范围和义务合同履行的范围包括履行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方面。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履行的具体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服务的标准、方式等。

履行方式可以是交付、付款、提供服务等。

在履行过程中,双方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交付商品,买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付款。

如果一方未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此外,合同履行还包括协力义务和保密义务。

协力义务是指在达到合同目的的过程中,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保密义务是指在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

第三篇: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一方不能按时履行、履行内容不符合约定等。

这时就涉及到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责任、赔偿责任和解除责任。

履行责任是指违约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热门城市:嘉峪关律师昌都律师大庆律师哈尔滨律师绵阳律师定西律师滨州律师呼伦贝尔律师安康律师说到合同履行分析怎么进行,大家首先要了解的是什么是合同分析,然后,还要知道合同分析的原则有哪些,才能进行合同履行分析这项工作。

那么▲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合同履行分析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叫合同履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将合同目标和合同条款规定落实到合同施工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顺利地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二、合同履行分析的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3)履行期限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四,履行地点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

第五,履行方式适当。

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签订完毕之后,紧随而来的是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也是要遵循一定原则的,那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基本原则有哪些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不能确定,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

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三、合同履行期限怎么算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概述 (一)抗辩与抗辩权: 抗辩: 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 要求对方给付时,该对方当事人为拒绝给 付所提出的对抗或异议。
17岁已工作之乙,于2000年3月1日,接到古董 商甲寄的瓷器价目表,当即选中价值5千元的清代 花瓶一个,于3月4日函复表示购买,并要求甲于3 月15日送货,该信于3月6日到达甲处。乙于3月5日 改变主意,致函甲表示撤回前函,于3月8日到达。 甲于3月7日回信接受,该信于3月9日到达乙。乙于 3月12日从朋友处得知甲之瓷器是仿制品,但碍于 情面未立即对甲作任何表示。甲于3月15日送该花 瓶给乙时,发现乙已于3月14日迁往外地,未能交 付。甲回程途中,遇车祸致该花瓶灭失。2002年4 月1日,甲偶然得知乙之住处,当即向其请求支付 价金5千元。 问:乙有无付款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履行 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诚信原则的体现
情事变更原则
A公司与B公司(同在某城市)于2000年3月1 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A公司于合同签订 日支付预付款30万元,B公司于2000年8月1日交货, A公司在接受货物后立即支付其余货款,价格执行 政府指导价。5月1日因业务需要B公司迁到另一城 市。8月1日A公司要求B公司交货时,发现其已迁 往外地,于是A公司急忙用电报通知B公司交货。 当时的政府指导价为每吨3万元。B公司回电称: 由于合同没有规定履行地,依合同法T62应为B公 司所在地,因此请A公司还来B公司所在地收货或 者委托B公司代办托运手续。A公司回电称:合同 的履行地应为签订合同时B公司所在地,若为B公 司现在所在地,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B公司承担。 成讼。这时政府指导价为每吨2万元。
实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的合 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在合同生效的10天内 向乙公司支付5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 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货验收 后即结清余款。合同生效后,甲公司按约定 支付了50%的预付款,乙公司于收款后的第 二天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经验收发现木 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便立即通知乙公司, 并拒绝支付余款。

合同中的履行和履行义务

合同中的履行和履行义务

合同中的履行和履行义务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其中包含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的核心要求,各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承担的责任。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履行和履行义务的重要性以及涉及的相关问题。

一、履行义务的定义和原则履行义务是指合同各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按照双方达成的意思进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履行义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 自愿性:履行义务是各方基于自愿达成的协议而产生的,没有强制性。

各方应当依法按照双方意思自行履行。

2. 公平合理:履行的方式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侵犯各方的合法权益。

3. 互惠互利:履行义务应当是互相依存、互惠互利的,各方都应当从合同中获得相应的利益。

4. 诚实信用:各方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和要求合同中的履行可以是物质的、金钱的或者其他的特定方式。

具体履行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约定来确定。

同时,合同中还对履行的要求提出了以下几点:1. 完全履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有任何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情况。

2. 及时履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拖延或者延迟履行。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时间,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

3. 正确履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正确履行。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业界的惯例和标准进行履行。

4. 保密履行: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三、履行义务的影响和违约责任履行合同义务是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各方应当积极履行。

同时,合同中对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后果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

1.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等。

履行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

履行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

履行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核心内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接着就是要履行合同。

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要遵循?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和经济合理原则。

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

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

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

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

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该标的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可能。

二、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

可见,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

不仅如此,在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全面履行原则。

《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4、情势变更原则。

热门城市:抚顺律师镇江律师宁德律师贵港律师江苏律师玉林律师中山律师北海律师辽宁律师枣庄律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签订合同,重视合同。

合同明确了做事的原则,规范了做事的的行为。

为避免纠纷、诈骗的情况发生,合同的履行也有着最基本原则。

那么,▲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

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

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

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

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该标的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可能。

▲二、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⑴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⑵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

▲2、协作履行原则⑴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应遵循什么原则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的应遵循的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热门城市:无锡律师宜昌律师七台河律师眉山律师运城律师宁夏律师成都律师桐乡市律师肇庆律师正确的履行合同才能让双方承担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

那么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我们又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解答,下文中将一一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的履行程序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

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

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

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

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

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

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

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任。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

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

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

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有哪些原则一、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1、履行主体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2、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3、履行期限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地点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

5、履行方式适当。

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

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

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

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

3、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三)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

The greatest joy in life is that everyone says you can’t do it, but you have done it!(页眉可删)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1)全面履行的原则。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

(3)公平合理的原则。

合同对于很多商务交易,合作,工程的进行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当双方签署了合同,也就意味着,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很多人对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非常关注的,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一、什么是合同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二、履行的主体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

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

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

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

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

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

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三、履行的标的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产品数量。

1、产品数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全面履行原则2、产品的质量双方应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确规定。

如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执行。

全面履行原则3、履行地点如双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相关书籍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中适当履行的原则的意思

合同中适当履行的原则的意思

合同中适当履行的原则的意思《合同中适当履行的原则的意思》合同中适当履行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这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戏剧演出,每个演员(当事人)都必须在正确的舞台(履行地点)、按照既定的剧本(合同规定)、在合适的时间(履行期限),以恰当的表演方式(履行方式),将自己的角色(合同义务)完美演绎。

如果有一个环节出了差错,就像演员念错台词或者走错舞台,整个戏剧(合同关系)就可能出现问题。

适当履行原则要求履行主体适当。

比如在一个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施工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要是随便找个没有建筑能力的人来施工,这就违背了适当履行原则。

这就好比让一个厨师去开飞机,完全是专业不对口,肯定会出大乱子。

适当的履行标的及其质量、数量也很关键。

就拿买卖合同来说,我要买100斤优质大米。

你不能给我80斤,也不能给我劣质大米。

这就像我订了一个生日蛋糕,要求是新鲜水果做装饰,你却给我用罐头水果,这怎么能行呢?这完全不符合我对这个蛋糕(合同标的)的预期啊。

履行期限也不容忽视。

假设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规定租期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房东不能在10月就突然说要收回房子,这就没有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

这就如同我们约定一起看一场晚上8点的电影,你7点就把我拉走,电影还没开始呢,这显然不合适。

履行地点也有明确要求。

比如在一个货物运输合同中,约定在A仓库交货,那承运人就必须把货物送到A仓库。

如果送到了B仓库,就像你要在学校门口接孩子,结果跑到了商场门口,这不是乱套了吗?履行方式同样重要。

如果是一个技术服务合同,要求服务方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那就不能通过远程指导来敷衍了事。

这就像医生给病人看病,你不能只在电话里问问症状就开药,必须要亲自检查病人(到现场履行)才行啊。

运用片段:例子1我之前和一家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要他们给我装修房子。

合同履行原则概念

合同履行原则概念

合同履行原则概念首先呢,合同履行原则里有一个“全面履行原则”。

啥叫全面履行呢?就是说签了合同,就得按照合同里规定的各种条款,一条不落的去做。

这就好比你答应人家的事儿,就得全部做到位,可不能偷工减料呀!这一步看起来简单,但真的很重要哦,千万不要不当回事儿!我自己在处理合同相关事务的时候,每次都会把合同条款仔细研读好几遍,确保每一项都清楚明白,这样才能保证全面履行嘛。

你是不是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呢?然后呢,还有个“诚实信用原则”。

这个原则就像是人际交往中的诚实守信一样重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得秉持着诚实、守信的态度。

比如说,不能隐瞒一些可能影响合同执行的重要信息。

这一点真的很关键哦!我见过有的朋友因为在合同履行中没有遵循这个原则,结果闹得很不愉快,还惹上了不少麻烦事儿呢。

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不过,有时候可能会存在一些灰色地带,让人有点迷糊,但是只要本着良心做事儿,一般就不会出错啦。

接着就是“协作履行原则”。

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可不是各干各的,而是要互相配合、互相协作。

就像两个人一起抬东西,得齐心协力才行。

这一环节,双方都要主动积极一些,多沟通、多协调。

我觉得这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一点呢!很多人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却忘了合作才能共赢。

你可别犯这样的错误呀!如果在这个环节出现分歧,不要急着生气,坐下来好好商量才是正解。

最后还有“经济合理原则”。

简单说呢,就是在履行合同的时候,要讲究经济效益,用合理的方式去做事儿。

比如选择合适的履行方式,既能达到合同目的,又不会花费不必要的成本。

这一步啊,得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我通常会在这个环节花点时间思考一下,有没有更省钱、更高效的办法呢?你在处理合同事务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这样做呢?。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的原则是什么合同的履⾏,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都是合同的履⾏⾏为;相应地,凡是不执⾏合同规定义务的⾏为,都是合同的不履⾏。

因此,合同的履⾏,表现为当事⼈执⾏合同义务的⾏为。

当合同义务执⾏完毕时,合同也就履⾏完毕。

本⽂介绍了的基本原则,为⼤家了解合同履⾏原则提供参考。

合同履⾏的原则是什么⼀、全⾯履⾏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应当按照约定全⾯履⾏⾃⼰的义务”。

这⼀规定,确⽴了全⾯履⾏原则。

全⾯履⾏原则,⼜称适当履⾏原则或正确履⾏原则。

它要求当事⼈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期限、履⾏地点、适当的履⾏⽅式、全⾯完成合同义务的履⾏原则。

依法成⽴的合同,在订⽴合同的当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因此,合同当事⼈受合同的约束,履⾏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明之理。

法律谚语中有“契约必须遵守”的说法,⽽我国早先颁布的《民法通则》第88条第1款也规定,合同的当事⼈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的义务。

尽管《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相对应的规定在⽤词上有“全部”和“全⾯”的差别,但实际上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诚实信⽤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应当遵循诚实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的和交易习惯履⾏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问题上将诚实信⽤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

从字⾯上看,诚实信⽤原则就是要求⼈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恪守诺⾔,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的利益,以“诚实商⼈”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

从内容上看,诚实信⽤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有⽆限的适⽤范围。

即它实际上是⼀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不断修正⾃⼰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三、协作履⾏原则协作履⾏原则,是指当事⼈不仅适当履⾏⾃⼰的合同,⽽且应基于诚实信⽤原则的要求协助对⽅当事⼈履⾏其债务的履⾏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
一、全面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协作履行原则四、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是双方共同约定设立的可变更可终止的协议,在我国合同分为很多形式,有商务合同、租赁合同等,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合同只要是依法设立的就具有法律效益,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合同履行原则是什么吧。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适当履行不同于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提供劳务,至于方式、时间等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

适当履行要求: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履行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内容仍难以实现。

同时在一些合同中,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需要俩权人的配合。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4)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就是要求履行合同时,追求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合同利益。

履行合同中的经济效益原则要求:
(1)债务人要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方式运输;
(2)选择最体现经济合理原则的履行期;
(3)履行合同债务体现经济合理;
(4)选用设备体现经济合理;
(5)变更合同体现经济合理;
(6)对违约选择经济合同的补救方式。

▲四、情事变更原则
(一)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情事变更原则与有关概念之区别
1、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详细内容
显失公平规则与情事变更原则有一定联系,因为情事变更原则通常是发生了一定的情事变更后,造成当事人之间利益不平衡,如果仍按原合同履行将显失公平。

但二者毕竟有区别,因此显失公平规则不能取代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与显失公平规则的主要区别:
(1)显失公平适用通常考虑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缺陷,如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等;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要求当事人双方没有过错,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
(2)显失公平通常适用于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就意识到该合同所产生的不公平结果,并努力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而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势会导致当事人利益不平衡,利益失衡不是当事人求的。

(3)显失公平时,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而情事变更原则则发生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果。

2、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详细内容
许多学者将情事变更原则的事由限于不可抗力,认为情事变更是因不可抗力而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是当事人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

实际上,不可抗力只是情事变更的一种类型,不可抗力不影响合同履行时,则不涉及情事变更原则。

不可抗力发生影响到合同履行,但尚未达到不能履行时,合同尚能履行,只是履行便显失公平,则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二者区别:
(1)功能不同。

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由,它既可以适用于合同责任,又可以适用于侵权责任;既可依法免除民事责任,也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则主要是指导合同履行的原则,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事变更的出现而仍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2)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方面。

不可抗力引起合同变更或解除必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于履行过于艰难或成本过高,当事人又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