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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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_讲义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_讲义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讲义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两种重要结束方式。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或单方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于法定事由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共同点1.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随风而逝,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烟消云散。

2.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支付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

三、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不同点1. 劳动合同终止仅限于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

而劳动合同解除则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双方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但双方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等。

四、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劳动者。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死亡: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
第36条规定: 36条规定: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讨论: 讨论: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除.
2009年 2009年7月,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被某有色金属矿山企业 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负责指导一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然后按劳动合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但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 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 备.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不是真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由于工作需 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 要,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刘某认为企业的这种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 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赔偿企业录用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分析pptxxx年xx月xx日CATALOGUE 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01劳动合同解除张三和李四因公司业务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总结双方协商一致案例分析王五因患病需长期治疗,公司依法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总结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案例分析赵六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并提前三十日告知公司。

总结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劳动者单方解除02劳动合同终止小明与A公司签订的3年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

案例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协商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未能在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则劳动合同终止。

分析期限届满终止案例小明在A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小明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定的事由出现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事由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

如果约定的事由出现,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事由出现终止B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宣布解散并注销,其员工小李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在B公司清算解散并注销后,小李的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但是,在此之前,小李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分析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03案例分析上海某公司解除不合格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解除案例分析案例一北京某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二广州某公司解除欠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三案例二重庆某公司终止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案案例一深圳某公司终止到期劳动合同案案例三厦门某公司终止破产清算员工劳动合同案劳动合同终止案例分析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款解析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例如:- 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受聘者不具备法定工作资格;- 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已无法履行。

2. 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且在解除时需处理好结算及补偿问题。

3. 单方解除:在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常见的包括:- 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合同;- 雇员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工作完成或其他法定事由发生时,自动结束合同的状态。

终止的情形包括:1. 合同期满:当合同约定的期限结束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 工作完成:如果合同是为了完成特定任务而签订,当任务完成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3. 法定事由:包括以下几种:- 一方当事人死亡;- 企业解散;- 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解除与终止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双方当事人都应注意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是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满足相应的通知期限。

此外,若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1. 书面形式:无论是解除还是终止合同,为保护自身权益,务必确保合同的书面记录。

2. 合规性: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3. 合理补偿: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考虑员工的经济补偿,确保合法合理。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实际操作中需谨慎对待,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ppt 48页)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ppt 48页)

被诉人认为:劳动合同期内直至办理终止劳动 合同手续时,申诉人从未请过病假,也没向被 诉人交过任何诊断证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 同根本不涉及医疗期的问题。因此,对申诉人 的请求,被诉人未予理睬。
对于被诉人的上述作法,申诉人感到非常不解 ,1998年12月28日愤然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被诉人将双方的劳 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
解除劳动合同。 特点: (1)预告是用人单位的程序性义务 (2)适用于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形 (3)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不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许可
性条件,为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排的工作。
3、裁员
裁员,即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 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它是预告辞退 和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表现形式是 集体辞退,而非单个辞退。
在我国,裁员的法定许可性条件,被限定为下 列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
(一)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 经合意而解除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 权的当事人同意后,合意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须支付经 济补偿金;而劳动者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关于劳动关系的案例

关于劳动关系的案例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电击无情人有情
案情:2003年1月23日,姚某在秀洲区某镇一公司工作期间不慎遭到高压电击致残,后经秀洲区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二级伤残。
【法官提示】劳动者的基本义务是提供劳动,劳动者旷工或者怠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惩戒。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有事实依据。例如,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不能仅以考勤记录为依据,而要通过上班催告、旷工确认等措施,核实劳动者旷工的事实以及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程度,有理有据地行使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如果不经调查核实,在确定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即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则不可避免地要承担违法解除的责任。
四、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需要满足合理性的前提条件
【案情概要】2011年6月,李勤入职亚豪物业公司担任保洁员,双方签订了终止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勤在北理工良乡校区从事保洁工作,并约定亚豪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岗位(工种)作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调整李勤的工作岗位。2014年7月1日,亚豪物业公司通知李勤其工作地点由北理工良乡校区调整为海淀区林业大学,李勤坚持其工作地点为良乡地区未至林业大学上班,亚豪物业公司遂以旷工为由与李勤解除了劳动关系。随后,李勤提起仲裁申请和诉讼,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倩要求亚豪物业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范本5篇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范本5篇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范本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 变更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2. 变更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福利、保密义务等条款进行变更。

涉及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在协商一致后报劳动部门备案。

3. 变更程序:双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意向,并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的,应在书面变更协议上签字确认。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 法定终止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二)甲方决定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的;(三)乙方提前退休或者死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3. 终止程序: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对于法定终止情形以外的终止,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1. 协商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2. 单方解除:(一)甲方单方解除:在试用期期间,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乙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涉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执行。

(二)乙方单方解除: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试用期期间,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支付甲方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一、案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案例】小明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工作了一年多,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近,公司突然以小明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要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小明感到很困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小明工作了一年多,但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

小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对于公司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解除小明的劳动合同,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小明的表现确实不佳,且公司有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证据证明,那么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但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考核制度或者证据不足,那么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

小明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案例二:加班与休假【案例】小红是一家制造企业的员工,经常加班加点,而且节假日也不能休息。

小红感到身心疲惫,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本案例中,小红经常加班加点,而且节假日也不能休息,这是违法的。

小红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

如果公司继续强迫小红加班,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案例三:劳动安全与保护【案例】小李是一名建筑工人,某日在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导致他受伤住院。

小李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本案例中,小李在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说明公司可能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小李可以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损失。

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小李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两篇)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两篇)

终于搞懂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了!(二)1. 引言在前文中,我们详细讨论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基本概念及其区别。

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况和适用规定。

了解这些细节非常重要,无论是作为雇员还是雇主,都可以帮助我们避免法律风险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劳动合同解除的特殊情况虽然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通常是由合同双方协商达成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

我们将在下文中讨论其中两种情况。

2.1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2)劳动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规章制度;(3)劳动者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遭受重大损失;(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纠正的。

2.2 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这些情况包括:(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条件;(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3.1 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到达时,双方自动解除合同,无需其他解除程序。

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继续合作,以书面形式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2 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3.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

双方可以书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解除合同时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

4. 结语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的情况和适用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掌握这些细节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作为雇员,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上的保护。

作为雇主,我们也需要熟悉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宜。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制度的内容合法 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 “严重”的衡量标准,明确列举、合理界定
案例——造成重大损失
何谓重大损失? 1、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声誉、泄露商业秘密 2、重大损害由单位内部规章规定,单位不同,
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 ;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
解除在试用期内 录用条件的规定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 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 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 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 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 予以修改完善。
吴某要求缴纳,但公司拒绝。吴某随即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但公司表示需提前30天申请,否则造成承担带 来的损失。
吴某能否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吗?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损 失?
劳动者无须通知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动者人身安全的,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和终止
纲要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3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3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3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单位名称]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员工姓名]性别:[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住址:[员工住址]联系电话:[员工联系电话]鉴于以下原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或终止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解除/终止的条款内容1. 双方同意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2.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为:[具体解除原因,如双方协商一致、因乙方提出辞职等]。

3. 乙方的工作交接及工资结算截至XXXX年XX月XX日。

4. 在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前,乙方必须完成所有的工作任务和交接事项。

甲方将在乙方完成交接后支付应得的工资和相关待遇。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若有)。

2. 乙方应保证在离职后不对甲方进行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及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等。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应归还甲方所有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资料、公司证件等。

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4. 若乙方涉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5.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1. 乙方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到的所有商业机密、技术秘密以及其它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XX年。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若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商业秘密或特殊岗位,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工作。

劳动法经典案例

劳动法经典案例

劳动法经典案例【篇一:劳动法经典案例】6月24日,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次公布了2014年本市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十个案例涉及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赔偿等常见却不易把握的劳动争议,其中,仲裁委还就案例中矛盾比较集中的点,从中提炼出十个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进行防范。

1、炒人未征求工会意见被裁定违法解除合同冯某于2008年1月12日进入某中学工作,担任后勤维修人员,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3年1月14日某中学以冯某违反《设备定期检修巡查制度》为由依据其《学校奖惩制度》,作出《关于对冯某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

同年5月30日,该中学向冯某送达《关于对冯某违纪事件的处理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与冯某解除劳动合同。

冯某认为某中学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对其实行的规章制度是经民主程序产生及劳动者知晓该制度负有举证责任。

尤其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征求了工会的意见。

而本案中,用人单位并未征求工会意见。

最终,结合本案情况对冯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评析】因职工违纪而解约,须先征求工会意见动合同的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问题,已构成违法解除。

鉴于劳动合同尚有条件继续履行,冯某又有此要求,所以仲裁委依法对冯某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因劳动者违纪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为严厉的处罚,解除后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劳动者存在违纪的事实;2.用人单位据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3.规章制度的产生系依据法律规定经过了民主程序;4.规章制度产生后依法向劳动者明示;5.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征求了工会的意见。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的终止①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四)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五)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六)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七)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②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动部的规定:①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③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④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6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6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6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经过双方协商,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基于共同意愿,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内容是在充分理解并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解除/终止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同意因以下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具体的原因,如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提出辞职等]。

三、双方权益保障1. 双方确认,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过程中,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彼此权益,并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偿金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3. 乙方应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及完整。

四、解除劳动合同条款1.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解除原劳动合同。

2.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具体天数]内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甲方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内部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4. 双方共同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商业机密及利益,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终止劳动合同条款1.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劳动合同。

2. 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所持有的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物品等)已全部归还给甲方。

3. 甲方对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贡献表示感谢,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补偿。

4. 双方共同遵守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及信息。

六、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分析一、引言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雇主或员工可能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案例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和常见实践。

二、雇员辞职的情形1. 案例一:张先生辞去工作张先生在ABC公司工作多年后,出于个人原因决定寻求其他就业机会。

他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申请期限为30天。

根据《劳动法》,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所以张先生符合法定程序。

分析与启示:对于雇员来说,遵守约定的通知期限至关重要。

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保护雇员的权益,并给公司足够时间进行人员调整。

2. 案例二:李女士离岗就医李女士因突发身体不适,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无法上班。

她立即联系了她的上级并提交了病假证明,说明她的离岗原因和预计回岗时间。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扣除了她的病假工资,并同意她暂时离职以获得恢复期。

分析与启示:在面对临时无法上班的情况下,雇员应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并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同时,公司也需要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处理这种情况,并给予员工适当的支持。

三、雇主解雇员工的情形1. 案例三:王先生被解雇王先生在XYZ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已有一年。

然而,由于他多次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未能履行他的职责,公司决定解雇他。

分析与启示:雇主可以根据员工违反合同或公司规定等原因来解雇员工。

然而,在采取此类行动之前,公司必须确保遵守劳动法律相关条款,并给予员工机会进行辩护和改正错误行为。

2. 案例四:刘女士的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雇刘女士在ABC酒店任职服务员期间经常迟到早退,且多次拒绝执行经理的合理工作安排。

公司对其进行了多次警告和纪律处分,然而刘女士依然未做出改变,最终被公司解雇。

分析与启示: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表现不佳时,公司有权利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利益。

然而,在解雇之前,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并尽可能提供警告、培训机会等给予员工改正错误行为的机会。

1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5-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因劳动者原因而 终止的
因用人单位原因而 终止的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 龄或者依法享受基 本养老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被 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 业执照、撤销或者 提前解散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 宣布破产的
三、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有什么区别? 不想在用人单位干了,提出辞职,公司该给我经济补偿吗 我在公司干了3个月,公司不给我发钱,我现在离开有经济补偿吗
种方式,都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3)经济性裁员
《华尔街日报》统计的 2008年10月至12月间相继裁
员的大公司名单
经济性裁员要裁掉多少人?
3
1
用人单位需 要裁减的人 数在20人以 上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2
或者虽然人数 不在20人以 上的,但是占 职工总人数的 10%以上的。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是劳动合同自由自 愿原则的体现,双 方合意一致可以解 除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或者以完成 一定工作任务为目 的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合同的,要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提出解除 合同的,用人单位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下,用人 单位无需向劳动者 支付代通知金。
女职工在孕期, 产前检查等时间 视为正常的劳动 时间。女职工产 假为90天,其中 产前休假15天。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哺乳期女职工应 当每天减少1个 小时的劳动时间 。
特殊权利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哺乳期的 ,用人单位不得 以劳动合同法第 40条和第41条的 规定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

案例分析劳动法

案例分析劳动法

案例分析劳动法劳动法从其产生时起便肩负起保护劳动者利益和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节的使命。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案例分析劳动法,希望你喜欢。

案例分析劳动法篇1案例: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同时,根据竞业限制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8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8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范文8篇第1篇示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由雇主或雇员主动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

在职场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这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本文将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进行讨论。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双方一致协商解除合同:雇主与雇员双方在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2. 非法原因解除合同:某一方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导致合同的解除。

3. 单方解除合同:雇主或雇员一方依照合同规定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4. 终止原因:合同期满、自然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自动终止。

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下面是一份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范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尊敬的(雇员姓名):根据双方一致协商,我们决定解除您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故特发此通知书,具体事宜如下:一、解除日期:(具体日期)二、薪酬结算: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薪酬结算,支付您相关工资、加班费等。

三、劳动保障: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将协助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及时办理您的社会保险等事务。

请您在收到此通知书后尽快与公司人事部门联系,进行正式离职手续,谢谢您在本公司的辛勤工作和付出。

特此通知(公司名称)(日期)(雇主签字)以上是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双方应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证权益得到维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有所帮助。

第2篇示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属于一种法律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以下是一份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范文,供参考:尊敬的员工:根据公司的需要和您的实际表现情况,很遗憾地通知您,公司决定解除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终止条件1.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程序1. 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双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四、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因用人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除外。

3.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五、其他约定1. 双方可以就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具体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等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

案例1约定末位淘汰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无效张某毕业后应聘到某证券公司担任销售员,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实行业绩考核制度,业绩考核列末位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但签合同时张某心想,公司那么多人,自己肯定不会排到最后一名,于是没有想太多就签了字。

到了年底,单位根据制定的《业绩考核末位淘汰办法》对全体员工进行了绩效考核,经职工互评、班组考评和考评组考评,张某的考评总分排在最后一名。

尽管两年的合同期还没有到,单位还是以“绩效考核末位”的原因向张某发出了离职通知。

张某认为,自己在签劳动合同时迫于就业的压力,没有与公司讨价还价的余地,单位约定“末位淘汰”是不公平的。

自己在工作期间业绩逐月上升,仅仅因为考核的结果就被辞退,令人心寒,而自己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违法辞退,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某的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本案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业绩考核末位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内。

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合同终止条件的约定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张某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向张某支付赔偿金。

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了张某要求证券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关于本案中提到了绩效考核中的末位淘汰,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绩效代表着一个人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那是不是说能力差的人也不能够与之终止合同呢?并不是这样。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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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2
辞职申请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相同?
【文档简介】辞职申请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使,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案情介绍】张杰于1963年分配进华兴锅炉厂工作,1994年6月30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96年1月张杰向华兴锅炉厂提出辞职申请,但未获准许。

1996年6月张杰在担任该锅炉厂二分厂厂长期间,在没有得到锅炉厂的同意下,变更了二分厂的厂名,事后华兴锅炉厂责令其将二分厂的厂名重新改回来,同年6月9日张杰再次向某锅炉厂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内容为:“因与厂领导经营理念不合,故特申请辞职,望批准!”锅炉厂收到张杰钱刚杰的辞职申请后,书面答复:不予准许。

之后,张杰钱刚杰一直离职。

1996年6月和1997年1月华兴锅炉厂两次书面通知张杰钱刚杰尽快回单位上班,但张杰收到通知后,一直没有回单位上班。

华兴锅炉厂以张杰1996年6月在担任上海华中锅炉厂二分厂厂长期间擅自变更二分厂厂名为由,于1997年4月对张杰处以记大过处分,又在同年5月12日以张杰于1996年6月和1997年1月两次收到华兴锅炉厂上班通知后均未到厂上班为由,对张杰作出除名决定。

张杰认为自己1996年6月向某锅炉第二次提出辞职申请,某锅炉未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故张杰早在1996年7月9日就已解除劳动关系,华兴锅炉厂还于1997年对张杰作出处理决定于法无据。

【问题】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劳动合同是否必然就被解除?
【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本案是关于辞职申请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的区别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

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劳动者要想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管用人单位同不同意,30天后,劳动者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而在现实中,大多数劳动者在辞职时,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的是辞职申请。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辞职申请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使,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而辞职申请则是一个要约行为,其是向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批准了其申请,用人单位的行为即相当于承诺。

由此可以看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和辞职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涵义与法律后果不同。

本案中,张杰于1996年6月向上海华中锅炉厂递交的是辞职申请,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所以,上海华中锅炉厂有权在收到辞职申请之日起30天内不批准张杰的辞职申请。

上海华中锅炉厂在收到张杰的辞职申请后,当即就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那么张杰与上海华中锅炉厂的劳动合同则仍然有效,双方均应认真履行,而张杰自递交辞职申请
后,一直没有回单位上班,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以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上海华中锅炉厂有权以张杰无故旷工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

针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的程序,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致,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内容是解除劳动合同,而非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因为,劳动者是有权利在劳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行使单方面解除权时,而不需要征得别人的同意,因此,无需递交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申请,否则,就变成了一项要约行为,要约的内容能否实现,还得取决于受要约方的意思表示。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一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没有做出新的规定,基本沿用以前的规定,因此,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判决的话,也应是得到一样的结果,即:上海华中锅炉厂对张杰的处分决定是合法有效的,上海华中锅炉厂与张杰的劳动合同应于1997年5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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