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棉成品出厂及吊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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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管理制度

棉花管理制度

棉花管理制度一、引言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棉花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棉花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管理标准2.1 棉花采购管理1.确保采购棉花的供应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具备合法的资质和经营许可证。

2.选择可靠的棉花供应商,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保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3.制定合理的棉花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避免库存积压和缺货情况的发生。

4.进行棉花的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检测棉花的质量和数量,对不合格的棉花及时予以退货或更换。

2.2 棉花仓储管理1.建立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明确棉花的仓储位置和分类,保持仓库的整洁、干燥和通风。

2.对棉花进行袋装、捆扎等方式,确保其安全、无损地储存。

3.定期进行棉花库存盘点,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库存异常情况。

4.控制棉花仓储环境温湿度,防止发霉、虫蛀等问题的发生。

5.管理棉花的出入库情况,建立出入库登记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3 棉花加工管理1.制定合理的加工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质量要求进行调整。

2.对加工过程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率。

3.对加工环节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加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

4.管理加工工人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操作规范和生产效率。

5.加强对棉花加工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2.4 棉花销售管理1.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情况进行调整。

2.建立客户档案,准确记录客户的需求和反馈信息。

3.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要求,保证交货时间和数量的准确性。

4.定期进行销售业绩的考核评估,对销售人员进行奖惩措施,鼓励其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

5.掌握市场情报和竞争对手动态,及时调整销售战略,提高销售量和盈利能力。

三、考核标准3.1 定期考核1.棉花采购管理:根据采购商的评价、合格率和供货稳定性考核,对供应商进行等级评定,达到设定要求的供应商给予奖励,不达标的供应商要求其进行整改或淘汰。

出厂编号管理制度

出厂编号管理制度

出厂编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编号的管理,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和客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出厂编号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

第三条出厂编号是企业对产品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产品的唯一标识,必须依法规范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出厂编号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利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其他相关部门及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出厂编号的申请和分配第六条所有产品生产前,都必须向质量管理部门申请出厂编号。

第七条申请出厂编号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产品验证和质量检测。

第八条申请者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产品信息和资料,并承担申请出厂编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九条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产品,将被分配唯一的出厂编号,并进行登记和存档。

第十条出厂编号的分配原则是先申请先分配,不得重复使用,不得滥用。

第十一条已分配的出厂编号一旦作废,必须立即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并进行记录和报废处理。

第三章出厂编号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出厂编号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篡改或虚假使用。

第十三条出厂编号必须清晰可见,统一标识在产品的固定位置,不得被擦除或遮挡。

第十四条出厂编号与产品的生产、销售、维护等信息必须随产品一起记录和保存,不得遗漏或隐瞒。

第十五条出厂编号必须与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文件相一致,不得有矛盾和偏差。

第十六条当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时,出厂编号必须作为识别和追溯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出厂编号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出厂编号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十八条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出厂编号的申请、分配、管理、使用、记录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十九条存在出厂编号管理和使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

纺织品和服装吊牌挂牌规范要求

纺织品和服装吊牌挂牌规范要求

依据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新版)的要求,相关说明如下:一、名词解释1、纺织品: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

2、服装: 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制品。

二、吊牌(挂牌)制作基本要求1、吊牌是交付产品的必备部分2、吊牌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3、吊牌的所有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

4、吊牌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

5、所用文字应为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

可同时使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但汉语拼音和外文的字体大小应不大于相应的汉字。

三、吊牌(挂牌)的内容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名称),以及代理商、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产的产品应标明产品的原产地,以及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产品应标注名称,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3、产品号型和规格【可做成耐久性标签】第一、纱线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线密度、长度等。

第二、织物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平方米克重、密度或幅宽等。

第三、床上用品、围巾、地毯、窗帘等制品应标明产品的主要尺寸,例如,长×宽等。

第四、服装类产品应按GB/T 1335的要求标明服装号型,或按5.3.5或5.3.6标明服装的号型。

第五、针织类服装,可标明适穿的身高和产品的围度等。

第六、紧身式服装,可标明其产品所适穿身高和围度的范围。

第七、领带应标注全长×大头宽。

第八、袜子应标注袜号,连裤袜应标注所适穿的身高和围度的范围。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4号【修改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01.08.03【实施日期】2001.08.03【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4号)《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7月26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2001年8月3日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市场秩序,保护棉花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棉花经营者(含棉花收购者、加工者、销售者、承储者,下同)从事棉花经营活动,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棉花经营者从事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或者承储等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认定。

棉花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棉花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主管全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由其所属的中国纤维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棉花质量监督工作。

设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没有设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地方,由质量监督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棉花质量实施监督(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并列使用时,统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包庇、纵容本地区的棉花质量违法行为,或者阻挠、干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检举。

第二章棉花质量义务第七条棉花经营者收购棉花,应当建立、健全棉花收购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具备品级实物标准和棉花质量检验所必备的设备、工具。

产品出厂包装和标识规定

产品出厂包装和标识规定

产品出厂包装和标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出厂包装和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1、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2、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3、实行安标证管理的产品,应当标明有效的安标证编号和安全标识。

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日期。

5、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6、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7、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8、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
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9、产品出厂包装按JB/T2647-95标准执行。

棉花检验、入库、出库管理

棉花检验、入库、出库管理

关于原棉检验、入库、出库管理规定
(2005年2月27日会议通过)
1、原棉到公司确认购买后,原棉库应通知技术中心和市技术监督局纤维检验所(下称市纤检所),技术中心和市纤检所应及时取样,市纤检所在取样后三天内需将检验结果书面(公检单)通知技术中心,若该批棉花有产地公检单,原料部需把公检单及时送到技术中心。

2、技术中心应对公检单进行审核,认可后送往原料部,原料部原则上按照认可的公检单数据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入库单需技术中心核对后,办理入库。

3、购买的新疆棉到公司后,原料部应及时把产地原棉检验单送往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核对数据,公定重量差异率在0.5%以内,通知市纤检所开出公检单,原料部原则上按照公检单与供应商结算;公定重量差异率大于0.5%,应及时对该批原棉进行开包检测,市纤检所开出公检单,若仍然大于0.5%,原料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商讨解决办法,同时通知生产部暂缓使用该批原棉,待商讨后使用。

4、技术中心应在月底盘存前,把当月购进原棉的级别和公量系数书面通知分厂和原棉库,分厂、原棉库核对数据,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技术中心联系。

原棉库发往分厂的棉花,应采用技术中心提供数据与分厂进行结算。

6、试验棉(拣三丝等)在公检单没有出据前需盘存的,可先按见磅重量办理领用,待公检单来后,按公检单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阜阳华源纺织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一日。

货物出厂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货物出厂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货物出厂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随着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货物出厂管理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高效出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探讨货物出厂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则,以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出厂前准备工作在货物出厂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货物可以顺利出厂。

准备工作包括:1. 货物清点:对货物进行严格的清点,确保与出厂单据上的数量一致。

2. 包装检查: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相应标记。

3. 文件准备:准备好与货物出厂相关的文件,包括运输单据、出厂清单等。

4. 车辆检查:对将用于运输货物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

二、货物出厂手续办理出厂手续的办理是货物出厂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规章制度进行。

手续办理包括:1. 出厂申请:由货主或物流相关人员提交出厂申请,包括货物信息、出厂时间等。

2. 提前通知: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出厂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3. 出厂审批:由相关部门对出厂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货物和手续符合规定要求。

4. 出厂手续办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出厂手续,包括出厂单据签发、车辆登记等。

三、货物装载和验收在货物出厂前,必须进行装载和验收工作,以确保货物安全,并保证货物与相关文件的一致性。

1. 装载准备:对装载区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货物的顺利装载。

2. 装载过程:严格按照装载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货物的安全和稳定装载。

3. 货物验收:根据出厂清单和相关文件,对装载后的货物进行验收,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

四、出厂监控和安全措施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出厂,必须进行出厂监控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 出厂监控: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对出厂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人员安全培训:对从事货物出厂操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设施:在出厂区域设置合适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消防器材等,确保货物出厂过程的安全。

五、记录和反馈在货物出厂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后续的追溯和改进。

服装厂吊牌管理制度

服装厂吊牌管理制度

服装厂吊牌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服装厂吊牌管理,确保产品标识正确、完整、清晰,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服装厂所有产品的吊牌管理。

2. 吊牌管理包括吊牌的设计、制作、使用、存放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吊牌的设计1. 吊牌的设计要符合产品的特点,明确标识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产地、生产日期、保养方法等信息。

2. 吊牌的设计要注明产品的主要材料成分,配料等,确保客户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属性和特点。

3. 吊牌的设计要与产品款式、颜色相匹配,突显产品的特色和品牌形象。

四、吊牌的制作1. 制作吊牌的材料要选择环保、耐用、防潮等特性的材料,确保吊牌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2. 制作吊牌的印刷要求清晰、准确,文字、图案、标识等要对应产品的信息和要求。

3. 制作吊牌时,要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吊牌的内容准确无误。

五、吊牌的使用1. 吊牌在产品制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挂牌,确保产品在出厂前都有完整的吊牌。

2. 吊牌的挂牌要规范,位置要明显,不得遮挡产品款式和信息。

3. 吊牌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污损、变形,如有损坏,要立即更换。

六、吊牌的存放1. 吊牌要分门别类存放,避免不同产品混淆。

2. 吊牌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不得受潮、受潮。

3. 吊牌的存放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

七、吊牌管理的责任1. 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吊牌的设计、制作、使用、存放等全过程的管理。

2.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出厂前的吊牌挂牌。

3. 仓储部门负责吊牌的存放和检查。

4.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吊牌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全员知晓吊牌管理制度和要求。

八、吊牌管理的检查和评估1. 产品质量部门要定期对吊牌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吊牌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要形成书面记录,作为检查和评估的依据。

九、吊牌管理制度的宣传1. 公司要定期对吊牌管理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全员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公司要进行吊牌管理制度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吊牌管理的重要性,掌握吊牌管理的操作方法。

吊牌贴纸与洗唛的工作的管理制度

吊牌贴纸与洗唛的工作的管理制度

吊牌贴纸与洗唛的工作的管理制度
1、打印员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核对、测试,若发现因PMC所提供的资料而导致产品异常的,要及时反映并由品控部填写工作联系单给到生产部,追究相关PMC的责任,按20元/款处罚。

2、PMC在发放贴纸与洗唛前审核时,发现问题,则给予打印员以20元/款的处罚。

3、工厂在使用吊牌贴纸、洗唛时必须认真核对全部信息,若发现异常要及时反馈给相应QA,由QA与PMC沟通并查明产生异常的原因,品控部填写联络单给予责任人以20-50元/款的处罚。

4、因QA工作失误而致公司总检或包装人员在验货或包装时发现吊牌贴纸、主唛、洗唛有批量性的错误,则由品控部填写联络单给予该QA以100元/款的处罚。

给予相应供应商以50元/件的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包装人员以50元/次的奖励。

5、大货在入外包的成品仓库时,若因吊牌贴纸异常而入不了库,则对相应包装及相关人员给予10元/件的处罚。

以上是关于吊牌贴纸、洗唛工作的管理制度,请相关人员认真阅读、认真执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此文件与2014年3月28日执行。

纺织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纺织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纺织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提高仓库管理效率,保障生产、销售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纺织成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二、仓库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入库、出库、保管、盘点等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生产计划安排成品的生产和入库。

3. 销售部门负责按照销售计划安排成品的出库。

4. 质检部门负责对入库的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三、入库管理1. 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检查成品的包装、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确保符合要求。

2. 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3. 质检部门对入库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 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入库单》,并报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备案。

四、出库管理1. 出库前,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单,确保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2. 成品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取货,并做好标识。

3. 出库过程中,仓库管理员应确保成品不受损坏。

4. 成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出库单》,并报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备案。

五、保管管理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成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成品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库存积压。

3. 仓库管理员应保持仓库环境整洁,防止成品受潮、霉变。

4. 仓库管理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成品安全。

六、仓库安全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3. 仓库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4. 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七、奖惩1. 对在仓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成品损坏、丢失、被盗等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机棉成品出厂及吊牌管理规定

有机棉成品出厂及吊牌管理规定

有机棉成品出厂及吊牌管理规定为做好生产车间半制品、成品的搬运、过程的防护和成品的包装,根据半制品和成品的规格特点,特制定产品搬运、包装标准及工艺要求:一、产品的搬运与防护1、棉卷落卷后由挡车工包好包布后,轻搬上备用棉卷架,再由推卷工运用棉卷车,推到梳棉机后,轻搬上梳棉棉卷备用架;2、条并卷自动落卷后,由挡车工运用落卷小车运往精梳机后,自动翻卷换卷;3、生条和精梳条、熟条落桶后,由挡车工轻推至后道相应机台,生条和精梳条每次只能推一桶,双手扶稳条桶;推熟条时,挡车工必须戴上手套后再推,且每次推桶数不得超过两桶;4、粗纱落纱时,由落纱工戴上手套后逐个轻插于存粗纱车的锭杆上,推至细纱车间标定位置,并罩好罩布。

5、细纱落纱时,由落纱工逐个整齐排放于落纱箱内,由派纱工轻推至筒并捻车间标定位置,按落纱时间顺序摆放,并罩好罩布。

6、络筒和倍捻线落筒后,由包筒工逐锭包上塑料袋后,插于推筒车的锭杆上,轻推至成品或并纱的标定位置,再轻放至相应堆垛上,注意摆放整齐,推陈出新。

二、产品的包装公司成品筒纱和筒线均需按最终用途或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1、所有成品筒纱(线),内在质量、重量及外观成形应符合规定要求,筒间重量差异控制符合要求,大小均匀一致,外观成形良好无疵点。

每只筒纱线均应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作内包装,一般需打结,根据用户要求,也可不打结。

2、出厂的筒纱(线)外包装根据要求,有两种形式:一次性编织袋或纸箱包装。

3、当用一次性编织袋用外包装时,每包标准净重为25公斤或按客户需要;每袋内筒纱(线)数量为15只或按客户要求,按四排或按客户需要排数颠倒排列整齐;缝包时包口针脚应均匀,不得少于5针,缝包不带纱、不露纱、袋口收紧、外观平整、无凹凸不平。

4、当用纸箱作外包装时,每箱标准净重为45.36公斤或按客户需要;每箱内筒纱(线)数量为24只或按客户要求,一般分四层排列每层六只或按用户要求;需要时在每层之间或箱顶箱底分别用纸质隔板分隔;箱口用密封胶带封牢,箱体用打包带收紧,打包带根数一般不得少于两根。

棉花厂出库管理制度范本

棉花厂出库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棉花厂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棉花及其产品的及时、准确出库,保障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棉花厂所有棉花及其产品的出库管理。

第三条出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准确、高效;2. 先进先出,按需出库;3. 严格审批,责任到人。

第二章出库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出库前,仓库保管员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出库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五条出库物资应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

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加固包装。

第六条出库前,仓库保管员应准备好相关工具、设备,确保出库作业顺利进行。

第七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出库单据,安排好出库物资的存放位置,确保出库作业效率。

第三章出库作业流程第八条出库作业流程如下:1. 仓库保管员接到出库单据后,应认真核对单据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 仓库保管员组织搬运人员,将出库物资从仓库搬运至指定的装卸区域。

3. 搬运人员应按照出库单据上的信息,准确无误地将物资搬运至装卸车辆。

4. 装卸完毕后,仓库保管员应再次核对物资数量、品种等信息,确保无误。

5. 仓库保管员在出库单据上签字确认,并将单据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6. 装卸车辆离开仓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章出库后的工作第九条出库后,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将出库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

第十条出库物资的运输过程中,仓库保管员应与运输部门保持沟通,确保物资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一条出库物资送达后,使用部门应验收物资,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仓库保管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对出库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出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仓库保管员应及时上报给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棉花厂仓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棉花加工库存管理制度

棉花加工库存管理制度

棉花加工库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1.规范企业库存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生产供应的有效性。

2.提高生产计划的准确性和执行力,降低库存维持成本。

3.优化企业生产运营流程,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制度内容1.库存物料分类管理(1)棉花原料:入库后进行质检,按照等级分类存放,设立专门库区。

(2)半成品:按照工序和产品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半成品的生产进度。

(3)成品:按照规格和包装要求分类管理,及时安排出库。

2.库存控制(1)制定合理的库存量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进行库存控制。

(2)建立库存预警机制,设定安全库存量和最大库存量,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3)优化库存周转率,控制库存滞销风险。

3.库存信息管理(1)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实现库存信息实时监控和分析。

(2)做好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建立搬运、仓储、出入库等作业流程规范。

4.库存账务管理(1)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调拨等账务记录制度,确保账实一致。

(2)每月汇总库存账务数据,编制库存结转报表,定期进行审核和核对。

5.库存盘点(1)定期进行全盘点,发现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实行随机盘点,对库存进行抽查,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6.库存风险管理(1)建立库存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规避库存风险。

(2)根据库存流动情况,及时调整库存结构,降低存货风险。

7.库存加工管理(1)加工成品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及时安排生产计划,保证成品库存充足但不过量。

三、制度执行1.建立专门的库存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实行专人管理。

2.定期进行库存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库存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3.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执行库存管理制度。

四、制度评估1.定期对库存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2.收集库存管理的数据,分析库存情况,定期检查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库存管理策略,确保库存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成品发料管理制度

成品发料管理制度

成品发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成品发料管理,提高成品出库效率和准确率,保障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成品仓库管理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员。

第三条成品发料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成品出库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保证成品发出速度和效率,以满足客户需求。

第四条发料管理包括原始单据的管理,库存的管理,领料单据的管理和发料准备的管理。

第五条发料前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对所需成品进行准确核对,确保货物品种、数量、包装等信息正确无误。

第六条发料前对成品进行清点,确保成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发料要填写领用单,领用单内容包括领用部门、领用日期、领用人员、领用数量等,必须填写清晰、详细、准确。

第八条发料人员在发料过程中要对所有的发料单据进行稽核核实。

第九条发料人员在发料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发料顺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跳过环节。

第十条发料管理应当与成品库存管理相结合,及时更新成品库存信息,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时性。

第十一条成品的发料必须有发料负责人的签字确认,以确保发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发料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发料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发料的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发料流程包括发料单填写、审核、申领、发料、签收等环节。

第十四条发料管理人员在发料过程中要仔细查验客户的订单,确保发料的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发料管理人员在发料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发出的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发料管理人员在发料过程中要与仓库管理人员配合,确保发料的快速有效。

第十七条发料管理人员要对发料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发料负责人应按时对发料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整改问题,提高发料工作质量。

第十九条发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发料流程和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发料管理人员应培训新员工,确保发料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发料管理人员在发料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发料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面料仓库出货管理制度

面料仓库出货管理制度

面料仓库出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面料仓库出货管理流程,保证面料出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面料仓库的出货管理工作,涉及面料的出货、包装、标识等相关工作。

三、出货流程1. 接受出货申请:当客户提出面料出货申请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接受申请,并记录客户的需求信息,包括面料种类、数量、出货时间等。

2. 检查库存情况:仓库管理员收到出货申请后,应及时检查库存情况,确认有无所需面料,以及可供出货的数量。

3. 出货准备:确认库存情况后,仓库管理员应安排仓库人员进行面料的准备工作,包括将所需面料从仓库中取出,并进行初步的清点和包装。

4. 审核出货申请:仓库管理员收到出货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的有效性,包括客户信息是否准确、面料种类与数量是否符合申请等。

5. 配货打包:经审核通过的出货申请,仓库人员应按照客户需求将面料进行配货打包,并在打包过程中进行细致的清点和确认。

6. 标识和记录:配货打包完成后,仓库人员应在面料包装上进行标识,包括客户名称、出货数量、出货日期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出货清单中。

7. 物流运输:配货打包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安排物流运输,确保面料按时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

8. 出货反馈: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面料的出货情况,包括面料的数量、运输情况等,并向客户确认是否收到对货。

四、出货标准1. 包装标准:出货的面料应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打包,包装应牢固、干净,并标有客户名称和出货日期等信息。

2. 出货数量:出货数量应准确无误,严禁超发或短发,如有发现出错,应立即通知客户并协商解决方案。

3. 出货时效:根据客户需求,仓库管理员应确保面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出货,确保客户订单能够按时完成。

五、出货管理1. 出货记录: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完整的出货记录,包括客户名称、出货数量、出货日期、运输情况等信息,并保存至少6个月。

2. 出货异常处理:如出现出货异常情况,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物资出厂规章制度范本

物资出厂规章制度范本

物资出厂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物资出厂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生产秩序,规范物资出厂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物资出厂活动的管理。

二、物资出厂审批1. 物资出厂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物资出厂的相关资料,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出厂时间等。

2. 上级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给物资出厂批准文件。

3. 物资出厂必须持有有效的批准文件,无批准文件的一律不得出厂。

三、物资出厂检验1. 物资出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 检验合格的物资,应由检验人员出具检验报告,作为物资出厂的依据。

3. 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出厂,并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四、物资出厂保管1. 物资出厂后,必须由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确保物资安全、完整。

2. 物资保管员应定期对出厂物资进行盘点,确保物资数量与出厂记录相符。

3. 物资保管员应做好物资出厂记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质量、出厂时间、收货单位等。

五、物资出厂运输1. 物资出厂运输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安全责任等。

2. 物资出厂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物资安全、完整。

3. 物资到达目的地后,应由收货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六、物资出厂后的管理1. 物资出厂后,应定期对出厂物资进行跟踪管理,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确保物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2. 对出厂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损失扩大。

3.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企业内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事项1. 物资出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合法权益。

2. 物资出厂过程中,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环境。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出厂检验制度
Finished product inspection system
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员工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此制定。

1、产品终了,生产者要交车间总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计算产量。

2、总检验员根据工艺单上的要求进行每件必检,不得用抽检的方式进行检验。

3、车间检验终了,会同统计员将产品交仓库验收。

4、仓库查验车间交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是否和工艺单一致,无误后,方可入库。

5、仓库在发货前仍然要由车间统计员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装车。

6、每批发出产品,在发出前必须要由保管员和统计员两人核对并复检准确后才能发出。

7、如发生误发,仓库和车间所有责任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请输入您的公司名字
Fonshion Design Co., Ltd。

物品出厂登记管理制度

物品出厂登记管理制度

物品出厂登记管理制度1. 管理制度的背景为了保障公司物资出厂的安全性,规范管理公司物品的流向,减少物资出入的漏洞和损失,本公司制定了物品出厂登记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物品的出厂登记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技术设备、维修工具等。

3. 管理制度的内容3.1 出厂登记的义务出库物品的相关负责人有出厂登记的义务。

负责人必须进行物品登记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记录以备调阅。

3.2 出厂登记的流程物品的出厂登记应经过以下步骤:1.提交出厂单据:待出库物品的相关负责人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物品出囤出库单据。

2.审核出库单据: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出库单据,核对物品名称、数量、申请人、审批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后,批准出库手续。

3.登记入库信息:出厂单据批准后,相关负责人将物品出厂信息登记在登记表上。

4.保管出厂单据:负责人在物品出囤后保管出厂单据,以备日后调阅。

3.3 物品出厂登记表的内容及记录物品出厂登记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时间:登记时间和出厂时间。

2.物品信息: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

3.责任人信息:发起出库申请的责任人和批准申请的责任人。

4.出库信息:物品的出库单号、领用人和领用人编号等信息。

5.操作人员:出厂物品的操作人员以及出库单位人员签名确认。

4. 出厂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4.1 员工培训公司相关负责人需对该出厂登记制度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物资管理水平,让其时刻牢记物品的安全保密性,防止出现遗失或泄密等情况。

4.2 定期检查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所有物品出囤进行定期检查,核对物品的出入、数量以及登记情况。

4.3 违规处理如有发现负责人操作不符合本出厂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追究责任并处相应悬殊。

5. 管理制度的审查和修改本出厂登记管理制度需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所有修改事项需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方可实施。

6. 结束语本物品出厂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公司物品出入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有重要的作用,希望所有相关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妥善管理公司物品。

纺织类产品洗标、挂牌的要求

纺织类产品洗标、挂牌的要求

纺织类产品挂牌和洗标要求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必须标明厂名厂址,且厂名厂址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进口服装可只标明产地,但是还须同时标明代理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要求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名称,如“男西服”等;如标准无规定的,应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允许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但应在同一部位上标注正常名称。

3、号型和尺码要求按新号型标准标注服装的规格,不允许单独使用现行的“S、M、L、XL”等老号型规格,号型的标注应按人体的号(身高)和型(胸围、腰围)标注;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

例如,男西服上衣,可按以下方式标注:170/88A(M)。

4、纤维成分和含量要求使用标准的纤维名称,不得使用俗名、学名、外来语等;如同件服装的不同部分的纤维成分不同,则应分别标注,例如:棉褛的面料、填充料、里料依次为纯羊毛、100%涤纶、100粘纤,则正确的标注为面料:纯羊毛,填充料:100%涤纶,里料:100%粘纤。

5、洗涤方法要求必须标注服装洗涤熨烫的方法,规定应依次标注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的干燥等五大项目的操作方法,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洗涤指引。

洗涤方法应采用标准图形符号表示,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文字说明。

洗涤五大项目应分别按以下规定标注:水洗:应表明能否水洗;如能水洗,应标明采用何种水洗方式(小心手洗或洗衣机洗)。

氯漂:应标明可否使用含氯漂白剂漂白。

熨烫:应标明能否熨烫;如能熨烫,应标明熨烫的方式(直接熨烫、垫布熨烫、蒸汽熨烫等)和熨烫温度。

干洗:应标明能否干洗;如能干洗,应标明采用干洗剂的类型。

水洗后的干燥:应标明水洗后的干燥方式(悬挂晾干、阴干等)。

6、产品执行标准编号要求标明服装执行标准的编号,向消费者明示服装的生产和质量遵循的标准。

7、产品质量等级要求标明服装按标准规定所属的等级,如优等品、一等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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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棉成品出厂及吊牌管理规定
为做好生产车间半制品、成品的搬运、过程的防护和成品的包装,根据半制品和成品的规格特点,特制定产品搬运、包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一、产品的搬运与防护
1、棉卷落卷后由挡车工包好包布后,轻搬上备用棉卷架,再由推卷工运用棉卷车,推到梳棉机后,轻搬上梳棉棉卷备用架;
2、条并卷自动落卷后,由挡车工运用落卷小车运往精梳机后,自动翻卷换卷;
3、生条和精梳条、熟条落桶后,由挡车工轻推至后道相应机台,生条和精梳条每次只能推一桶,双手扶稳条桶;推熟条时,挡车工必须戴上手套后再推,且每次推桶数不得超过两桶;
4、粗纱落纱时,由落纱工戴上手套后逐个轻插于存粗纱车的锭杆上,推至细纱车间标定位置,并罩好罩布。

5、细纱落纱时,由落纱工逐个整齐排放于落纱箱内,由派纱工轻推至筒并捻车间标定位置,按落纱时间顺序摆放,并罩好罩布。

6、络筒和倍捻线落筒后,由包筒工逐锭包上塑料袋后,插于推筒车的锭杆上,轻推至成品或并纱的标定位置,再轻放至相应堆垛上,注意摆放整齐,推陈出新。

二、产品的包装
公司成品筒纱和筒线均需按最终用途或用户要求进行包装。

1、所有成品筒纱(线),内在质量、重量及外观成形应符合规定要求,筒间重
量差异控制符合要求,大小均匀一致,外观成形良好无疵点。

每只筒纱线均应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作内包装,一般需打结,根据用户要求,也可不打结。

2、出厂的筒纱(线)外包装根据要求,有两种形式:一次性编织袋或纸箱包装。

3、当用一次性编织袋用外包装时,每包标准净重为25公斤或按客户需要;每袋内筒纱(线)数量为15只或按客户要求,按四排或按客户需要排数颠倒排列整齐;缝包时包口针脚应均匀,不得少于5针,缝包不带纱、不露纱、袋口收紧、外观平整、无凹凸不平。

4、当用纸箱作外包装时,每箱标准净重为45.36公斤或按客户需要;每箱内筒纱(线)数量为24只或按客户要求,一般分四层排列每层六只或按用户要求;需要时在每层之间或箱顶箱底分别用纸质隔板分隔;箱口用密封胶带封牢,箱体用打包带收紧,打包带根数一般不得少于两根。

5、筒纱(线)成包实际重量由试验室检验人员根据当天的实测回潮率计算确定,每袋或每箱的重量差异不得超过标准重量的±50克。

6、外包装表面或侧面应注明品种、厂名、回潮率、成包日期,成包工号、品种批号、品等情况、运输及搬运要求标识等信息。

7、特殊情况下,进行中性包装,按客户要求进行相关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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