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区在我校借读学生入学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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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指南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闽教基…2007‟4号执行第二章入学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

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

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及户籍证件等,按规定日期到指定的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将新生入学花名册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须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第五条已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医疗机构的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延缓入学。

延缓入学期满后,应按时就近入学。

延缓入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延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第六条因家长工作调动等,并已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而未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子女人口,随父母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阶段教育的,需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和原就读学校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经同意后,申请者须持就读学校复函回原学校登记并开具就读证明及有关学籍证明,到就读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具体就读条件和就读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订。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

流出学生需返回户籍地,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学,学校不得拒收。

一4班接收农民工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情况统计表1

一4班接收农民工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情况统计表1
南华学校接收农民工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情况统计表
班级 合计 男 女 学生 总数 45 21 24
班主任:
其中农民工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情况(户口不在李家沱、花溪地区的学生) 按户籍区域划分 按户口性质划分 按务工性质划分 小计 市外 市内区外 本区 小计 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小计 农民工子女 其他 38 17 21 10 6 4 18 7 11 10 4 6 38 17 21 35 15 20 3 2 1 38 17 21 35 15 20 3 2 1
张倩、刘佳玲、汪选沛、文浩、郝曼妮、向天阳、黄健豪、杨昊、刘思源、何梦瑶、 农民 吴铃、唐国静、 江文娅、李银银、刘韵涵、王欣雁、彭景航、李美洁、杨东、杨喻豪 按 工子 、唐仕怡、姚星宇、向欣媛、蒋航、王梓渝、 岳鑫 陈莹 周仲林 阳畅 、高浩、 务工 女 唐绍强 李佳原 王采琳 黎鑫 陈光宇 性质 划分 学生 具体 名单郝曼妮、向天阳、黄健豪、杨昊、刘思源、何梦瑶、 按 农业 吴铃、唐国静、 江文娅、李银银、刘韵涵、王欣雁、彭景航、李美洁、杨东、杨喻豪 户口 人口 、唐仕怡、姚星宇、向欣媛、蒋航、王梓渝、 岳鑫 陈莹 周仲林 阳畅 、高浩、 性质 唐绍强 李佳原、王采琳 黎鑫 陈光宇 划分 学生 具体 非 名单 农业 钟睿杰、陈思宏、龙巧 人口
市外 向天阳、杨昊、杨喻豪、唐仕怡、姚星宇、向欣媛、蒋航、王梓渝、李佳原、陈光宇 按 户口 区域 市内 张倩、刘佳玲、汪选沛、钟睿杰、陈思宏、高浩、唐绍强、龙巧、何梦瑶、吴铃、唐 划分 区外 国静 江文娅 杨东 岳鑫 陈莹 周仲林 阳畅 黎鑫 学生 具体 名单 文浩、郝曼妮、黄健豪、刘思源、李银银、刘韵涵、王欣雁、彭景航、李美洁、王采琳 本区

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请家长勾选下表中符合条件的积分项目,根据“计分项目”及“实施说明”中的指引,向学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说明:“满一年”是指到儿童报名当月为止满一年或报名之前满一年。

不满一年不计分,审核部门无需加具意见。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don't know thatI love you.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Yet you can't see my love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最新肥合六中学籍管理规定

最新肥合六中学籍管理规定

肥合六中学籍管理规定肥合六中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新生报到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义务教育学段〔初中〕完成证书、户口簿等证件按时报到入学。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报批准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入学资格。

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应当在9月30日前报批准录取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学校在9月20日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注册上报工作。

新生经学校采集学籍信息后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批。

第四条、学籍信息采集、审核、审批的任何环节发现新生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应当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在二周以内〕;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应及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可视为自动退学。

第五条、户籍不在本市的外地学校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学生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一〕书面申请;〔二〕户口簿;〔三〕义务教育学段(初中)完成证书;〔四〕中考准考证及成绩单;〔五〕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

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外来借读学生、外出借读学生的名单汇总并填写《肥合市普通高级中学接收借读学生花名册》、《肥合市普通高级中学外出借读学生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

不得接收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借读。

不得接收市区和四县一市的普通高中学生借读;四县一市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相互接收学生借读。

第六条、班级学额不得超过50人。

第七条、同城区内学生原那么上不得转学。

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允许转学。

转学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一〕转学申请表;〔二〕户口簿;〔三〕学籍档案材料〔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学生中考录取大表、高中学生学籍表,其中课改年级学生还应附学分记录和综合素质评定记录等材料〕。

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

本《办法》按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入学第三条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一年级新生名册由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新生即取得学籍。

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

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第四条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

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流动人口子女,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等义务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

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保留学籍。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一」1.本校服务区内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资料。

2.对非本服务区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本校借读的,凭转学证明和档案同意插班并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3.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由班主任填写。

成绩品德评语交教务处保存。

学生受到的各种奖励或处分要及时归档。

4.对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编定学号。

每生的统编学号编定后不作变更,直至该学段结束。

各类表册均应以统编学号为序。

5.学生有关情况填入各类表格后,传送到教育局。

6.学生因其它适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7.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县级人民医院出具证明,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复学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相应班级别学习。

8.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为旷课;在上课后才进教室为迟到;下课前擅自离开课室为早退。

9.每节课由负责考勤的班干部点名登记,考勤情况每周由班长交教务处。

学期结束时,把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

10.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教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

因急事或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11.学科成绩考核期未考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入学籍表。

12.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评为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13.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14.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篇二」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小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工作流程转学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到转入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带户口簿或家长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转出学校取回学生的学籍档案交转入学校休学学生因病不能坚持上课↓到学校办理休学申请(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到主管局审批(随带病历、县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医治三个月以上的疾病证明书、化验单、发票原件复印件)借读学生到户籍所在地之外就读↓到借出学校办理借读申请↓到借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到两边主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实施细则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21]77号)文件中对转学、休学、复学、借读做出明确规定,现转载如下:四、转学第十五条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以下证明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常住地户籍册(经核查后留复印件);二、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4);3、转学证明(附件5);4、学生学籍卡片(附件12)和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五、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学生转学应认真填写转学申请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入学。

第十六条转入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片区内小学接收,学校对符合转学条件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若是转入学校该年级班生数确已满额,难以再容纳转学生时,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该年级班生数有余额的学校入学。

外 地 来 本 地 借 读 学 生 花 名 册

外 地 来 本 地 借 读 学 生 花 名 册

2102329 张可欣 女 2102328 李帅航 男
2102230 董双赫 男 汉族 20060116 董武 无 牙克石市溪林路 注:1.本表要附户口所在地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籍变更时间及去向要在备注中注明。 2.填写户籍在外地,在本校就读的学生。 3.按岁籍从小到大排列。 4.各项必须填写完整。
详细地址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克石溪林路 扎赉特旗联丰村前联合屯251号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克石市溪林路 牙市溪林路银华巷
户籍所在地
黑龙江省北安市 牙克石市博克图镇 满洲里市道北办 陈巴尔虎旗特泥河牧场 兴安盟突泉县 扎赉特旗好力保 山东省巨野县 扎兰屯岭北街岭北村 牙克石市建设办
学籍变更
备注
2102327 吕雨欣 女 2102133 孙清瑶 女 2102229 张钰祺 女 2102228 崔凯旋 男 2102326 杨蕊 女
2102319 延佰奇 男 2102225 陈晨 2102226 张鑫 男 男
蒙古族 20050209 张建民 汉族 20050922 孟令刚
2102134 孟德华 男
学籍变更
备注
2102128 柴华
2102129 张佳城 男 2102233 李灿 男
2102334 颜庆鑫 男 2102130 刘静意 女 2102131 刘静茹 女 2102232 郑智宇 男 2102333 苏宇潼 男 2102331 邓小鹏 男 2102332 邓小广 男 2102231 史秀茹 女 2102330 王志鹏 男 2102132 于淼 女
外 地 来 本 地 借 读 学 生 花 名 册
学校:牙克石市第二小学 填表时间: 20120915 填表人(签字):高占义

茶岗小学迎国检领导小组

茶岗小学迎国检领导小组

茶岗小学“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天祝县委办公室、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天祝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依据《哈溪教育辅导站“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确保我校“两基”迎国检工作顺利开展。

迎接国家对“两基“工作评估验收,经研究决定,成立茶岗小学“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韩晓斌
副组长:杨玉山
成员:王扎西当智、刘贵全、杨贵山、孙长远、王占忠、张树娟、严春花、范友鑫、赵霞红
二、各工作小组各成员及分工
1、综合材料组成员:杨玉山、赵霞红
2、普及程度材料组成员:杨玉山、刘贵全
3、教育质量材料组成员:杨玉山、严春花
4、教师队伍、成员:杨玉山、范友鑫
5、办学条件、成员:韩晓斌、杨贵山、孙长远、
6、教育经费材料组成员:韩晓斌、王扎西当智、王占忠、、
7、学校安全管理成员:韩晓斌、王扎西当智、范友鑫、
8、扫盲情况材料组成员:杨玉山、张树娟
附:“两基”迎国检档案材料参考目录
“两基”迎国检档案材料参考目录。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_1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_1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篇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

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

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包括的内容1、学生花名册;2、体检表;3、体育达标成绩;4、学生成绩册;5、毕业生登记册;6、转学登记册;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9、适龄学生花名册;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二)、档案管理的规定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学校学生分班花名册(样表)(1)

学校学生分班花名册(样表)(1)
浮石乡
班级: 班主任: 区 域 序 号 学籍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在校学生分班花名册
年 农民工子 女来源地 农村留守儿童 残疾少儿随读情况 其 寄 他 宿 残 生 疾 户主 户口所 家长姓名 姓名 在地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备注 月 日
周 寄宿情况 父母情况 视 听 智 本 外学区 力 语 力 岁 学 外 外 外 外 本 外 外 寄 非 一方 双方 残 残 残 区 村 乡 县 省 县 县 省 宿 寄 外出 外出 疾 疾 疾 宿
பைடு நூலகம்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说明:1、表内“区域、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少儿就读情况”栏均据实选项打“√”,其他各栏填写文字。 2、学生户籍为区域划分的依据。3、城区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在“农民工子女来源地” 一栏相关项打“√”。4、“备注”栏中应注明学生的转学、休(复)学、辍学、死 亡等情况。

学生花名册表格

学生花名册表格

2009/2010学年初报表学生名册封面
学校全称 (加盖公章) 级部(专业) 年级 班 学校地址:
二、全校(班)少数民族学生 人,党员 人,团员 人,华侨 人,借读生 人,重读生 人,寄宿生 人,
持有省、市发放《低保证》的 人。

高中学校学生中残疾人
人。

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数 人。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人,其中:农民工随迁子女 人(其中:外省迁入 人、省内其它县迁入 人)。

农村学校中留守儿童 人。

注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原因为“其它”的,需做说明:
五、中职学校合作办学需提供办学协议和批准文件,其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列为本校学生:⑴已经在本校全日制班级中就读、⑵本校就读时间预计 在一年或一年以上、⑶按本校该专业收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等(含符合减免救助政策,并已减免部分学费的)。

校长签字: 学校汇总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截至日期:2009年9月15日。

履职评价档案资料目录 说明(义务教育阶段)

履职评价档案资料目录 说明(义务教育阶段)

履职评价初中档案资料要求一、入学机会1-01普及程度(责任科室:督导室)(1)0—18岁人口统计表;(2)0—18周岁儿童少年学业情况统计表;(3)中学四率表;(4)0周岁花名册;(5)在外借读学生花名册;(6)在外借读学生有关证明、手续;(7)未入学学生花名册;(8)中小学学生情况统计表;(9)初中毕业升学情况统计表;1-02招生政策(责任科室:教育科、中招科)(1)解决择校问题的相关文件(县教体局招生文件)。

(2)优质高中学生录取名单(3)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指标分配相关文件(4)控辍保学方面的档案(控辍责任书、入学通知书、回执、家访记录、控辍执法案件档案)1-03关爱体制(责任科室:教育科)(1)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花名册、基本情况登记表(县城初中)(2)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文件或制度、措施(县城初中)(3)关爱留守儿童制度、措施及活动记录(4)留守儿童花名册、基本情况登记表1-04关爱体制(责任科室:教育科、财务科)(1)寄宿生补助花名册(领取表)(2)学校对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制度、措施(3)学校及社会各界资助困难学生情况表册、凭证、记载、图片、宣传报道等资料1-05关爱体制(责任科室:教育科)(1)残疾少年花名册(2)有关残疾少年的帮扶机制、帮扶活动资料二、保障机制2-01问责机制(责任科室:督导室)(1)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2)义务教育督导检查的制度、会议记录、通报、简报等相关档案(3)督导员、督学随访记录2-02经费拨付(责任科室:财务科)(1)每学期教师绩效考评及绩效工资发放资料(2)学校公用经费拨付情况(含教师培训、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经费明细情况等)、统计表及相关账册(复印件)2-03经费管理(责任科室:财务科)(1)2016—2018年每学年的教育经费预决算报表和统计年报一览表(2)2016—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年度统计报表(3)上级拨付的义务教育资金和县政府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2-04办学条件(责任科室:发展规划科、财务科、仪器站)(1)生均占地面积、体育用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一览表(要和《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表》中“办学条件”数据一致)(2)项目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校舍修建、加固记录(3)电教投入帐,软、硬件装备,管理使用情况档案(4)学校固定资产、损失登记三、教师队伍建设3-01教师配置(责任科室:人事科)(1)教师配备统计表及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花名册(要和《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表》中“师资水平”数据一致)(2)初中教师学科结构配置统计表、教职工岗位分工表(3)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等资料(4)新增教师的相关录用手续(调令)及名册3-02学历职称及工资待遇(责任科室:财务科、人事科)(1)上级下发有关教师工资(含绩效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2)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发放汇总表(3)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报表及上缴凭证复印件(4)教师工资花名册、教师绩效工资花名册(5)县制定边远教师补贴政策的文件(6)现任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书(复印件)3-03教师培训(责任科室:教师教育科)(1)学校教师培训的相关规划、制度、方案、内容等资料(2)2016-2018年教师培训费支出科目帐页(3)参加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活动情况(包括教师技能比武、名师大讲堂、同课异构等)(4)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及统计表(5)教师培训有关通知、名单3-04交流轮岗(责任科室:人事科)(1)2016-2018年交流教师名单(2)教育局下发支教、交流、城乡对口帮扶文件;3-05校长信息(责任科室:人事科)(1)校长任职文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2)校长学历证书、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复印件(3)校长、教师定期交流的计划、措施和相关图片四、质量与管理4-01学籍管理(责任科室:教育科)(1)近四年来毕业学生花名册和学籍表(2)学生学籍变动手续及转入、转出学生名册(3)义务教育劝学、复学情况及班级人员巩固率责任状4-02教育质量(责任科室:教育科、文艺科、体卫科)(1)学校开展艺术、体育及各种社团活动的图片、资料(2)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3)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4)学校总课程表及作息时间表4-03安全管理(责任科室:法规安全科)(1)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各项规章制度、预案(2)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知识讲座材料(3)安全应急疏散演练记录、图片等资料4-04教学研究(责任科室:教研室)(1)教研工作计划、会议、活动记录(2)教研工作图片、常规检查记录等资料(3)教师“一课一研”活动记录、资料4-05规范办学(责任科室:教育科)(1)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资料、措施(2)学生课业“减负”的有关计划、措施五、专室建设(责任科室:仪器站)5-01各学科实验室要有全部仪器的总账、明细帐、低消耗品帐、自制教具专用帐、账目清楚,单据完整,记账正确。

借读:

借读:

第二部分借读凡无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均为借读生。

一、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学生借读条件及借读手续借读生在本市就读按政策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允许借读借考且负责安排其升学的,另一类是允许借读借考但不负责安排其升学的。

(一)允许在本市借读借考且负责安排其升学的借读条件及借读手续1. 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子女借读手续:由父母或监护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证明,可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联系。

随军家属的适龄子女,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

借读不设定年限,并可与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参加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随军子女入学证明、证件格式不统一,办理手续时须同时出具“随军子女证明”和现役“军官证”即可。

142. 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借读手续: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区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知青身份证明”,可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联系。

北京下乡青年子女,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

借读不设定年限,并可与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参加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附:“知青身份证明”式样(见附件一)3. 在京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借读手续: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可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联系。

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对待,并可与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参加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借读期限为博士后进站函批准签发日期起计算至期满出站。

出站后其子女不再享受各项照顾政策。

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介绍信”“全国博士后管委办公室”进站函式样(见附件二)4. 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借读手续: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区教委主管科室开具的“台胞在京就读批准书”,可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联系。

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子女,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15生对待。

借读期限为批准书约定期限。

借读期间可与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参加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附:“台胞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台胞子女入学身份证明”式样(见附件三)5.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工作人员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在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

二 九年县城初中学区正常生源录取新生花名册

二 九年县城初中学区正常生源录取新生花名册

进贤县二○一四年县城初中招生审核办法为切实做好二○一四年县城初中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确保今年县城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今年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初中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报名登记1.县城小学毕业生,一律凭《户口簿》(民和派出或新区派出所核发的县城新区地段户口簿,下同)或《房产证》和《户口簿》(凡是提供房产证件的都须户口簿),于规定时间在毕业学校参加小学升初中审核登记,确定就读学校。

毕业学校应按学籍管理规定,发放毕业证件:《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小学毕业证》。

2.具有进贤户籍,因父母在外务工经商,随父母在外省、市、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转回原籍就读,应带《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小学毕业证》、《进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县转学联系表》、《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8月26日—9月3日先到就读学校审核,合格则在“转学联系表”内盖章;再到中招办审核备案;最后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具有县城户口或父母在县城购有住房的本县农村小学毕业生,如要求在县城初中入学,应带《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进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内学校转学联系表》(在毕业学校的乡镇初中学校盖章)于8月26日—9月3日先到就读学校审核,合格则在“转学联系表”内盖章;再到中招办审核备案;最后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因父母工作调动或退伍安臵,转县城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持父母调动工作或退伍安臵的《介绍信》,带《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房产证》(家庭实际住址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进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内学校转学联系表》于8月26日—9月3日先到就读学校审核,合格则在“转学联系表”内盖章;再到中招办审核备案;最后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招生审批1.县城初中招生,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家庭实际住址,严格按县城初中学区划分,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由毕业学校、招生学校联合审核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招收县城小学毕业生。

福建省 县(市、区) 小学 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

福建省 县(市、区) 小学 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

附件1:福建省县(市、区)小学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学校(盖章):主管部门(盖章):附件2:____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 级学生增加情况登记表(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注:1、凡属转入、复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增加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

_____级学生共增加 ___人,其中:转入人;复学人;其他人。

2____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级学生减少情况登记表(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注:1、凡属转出、休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减少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

_____级学生共减少 ___人,其中:转出人;休学人;其他人。

3附件3:福建省小学借读学生花名册学校(盖章):主管部门(盖章):附件4:福建省小学转学申请表注:(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2)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5:字第号附件6:福建省小学休学申请表注:1、本表由家长负责填写,学校审核上报。

2、本表一式二份,审批后一份送校,一份留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7:福建省小学借读申请表注:(1)本表一式四份(原就读学校、借读学校及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2)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借读手续。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普通高中。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市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市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学校可保留其学籍。

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新生入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完整填写《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卡》(附件2,编制《重庆市普通高中XX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重庆市普通高中XX 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市教委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学校各年级统一以毕业年份命名。

如2011年入学的,应写为20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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