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与传统民居
浙江民居——精选推荐
浙江民居浙江民居浙江民居 - 简介浙江传统民居多利用山坡河畔而建,既适应复杂的自然地形,节约耕地,又创造了良好的居住环境。
根据气候特点和生产、生活的需要,普遍采用合院、敞厅、天井、通廊等形式,使内外空间既有联系又有分隔,构成开敞通透的布局。
在形体上合理运用材料、结构以及一些艺术加工手法,给人一种朴素自然的感觉。
浙江古村落民居诸葛村中心--钟池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传统民居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被比喻成“正在消失的风景”,开始日渐引起人们的注意。
这以后,随着民居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性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民居热迅速升温,它对现代社会的参照作用也日益显得重要。
作为地域文化的物质表征,民居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
从“悬虚构屋”的河姆渡干栏式原始建筑始,浙江的民居随着气候、地形环境以及人们生活习俗的不同而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变化。
就聚落选址、布局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处理等要素而言,浙江民居大致体现了三大特点,即:崇尚自然,讲究风水;强化血缘,聚族而居;顺应礼制,注重人伦。
当然,这些特点由于时代的不同和城乡、地域的区别,表现形态可以不完全相同,但无论是临河而筑的水乡民居、隐含理性秩序的院落式住宅、还是依地势布局的山地村镇,其中的内在取向是一致的。
花坦,依山傍水,一派田园风光。
受古代哲学“天人合一”、“万物一体”思想的影响,浙江民居十分讲究从堪舆风水的角度来选择村落的环境,建筑的朝向、形式、布局以及前后左右建筑关系,并将它认作影响家族兴旺和发达的直接元素。
所谓的《黄帝宅经》曾经说:“夫宅者,乃阴阳之枢纽,人伦之轨模……故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居。
若安则家代昌吉,若不安则门族衰微”,古人对此深信不疑。
这中间虽然含有不科学的成分,但实际上却是朴素地流露出崇尚自然,强调自然界与人的生命和谐协调的思想。
山水聚合,藏风得水,重于水的瀛畅,确实是环境美好的一种表现。
从现有古村落保存下来的情况看,一些基本上保持数百年前地形地貌的村子,象兰溪诸葛、武义俞源,基本上达到了村落、建筑与自然环境结为有机整体的目的,数百年的运转并没有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和环境面貌发生重大逆转,依然呈现出原有的朴实的精神和文化意味。
地方古建民居系列——江南的天井院
地方古建民居系列——江南的天井院图片:江南民居中合院式住宅也是比较常见的,宅院形制是将四周的房屋联结在一起,中间围成一个小天井,可以称为“南方天井院”。
“天井院”式住宅的产生与江南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有很大关系。
江南人口稠密,丘陵地多,平整的耕地少,因而建房屋宅院时尽可能节约用地,而且三面或四面的房屋都建两层;江南夏季湿热,冬季阴寒,由三面或四面二层房屋围合成一个高而窄的天井,这种设计有利于内外空气对流及冬暖夏凉的效果。
“三间两搭厢”与“对合”天井院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由三面房屋一面墙组成,正屋三开间居中,两边各为一开间的厢房,前面为高墙,在浙江俗称“三间两搭厢”;另一种是四面房屋围合中间的小天井,在浙江俗称“对合”,“对合”的正房称上房,隔天井靠街的称下房,大门多开在下房的中央开间。
两种天井院都以堂屋(正房一层的中央开间)为住宅中心,它的开间进深大,前面一般不设门窗和墙,与天井直接相通,利于采光和通风。
堂屋的后板壁成为太师壁,壁两边有门通后堂。
太师壁前的长条几案是堂屋中最重要的家具,几案正中供奉祖先牌位及香炉、烛台,两侧置花瓶和镜子,寓家庭“平平静静”之意。
“四水归堂”天井的面积不大,宽度相当于正房中央开间,长只有厢房开间大小,加上四面房屋挑出的屋檐,天井漏天部分更加狭小,不过这种高窄天井的设计,具有近似烟囱一样的作用,有利于排除屋宅内的污浊空气。
天井还起着室内采光和聚集雨水再通过地沟排水的作用。
皖南民居的天井院特点更突出,四面屋多为单面屋顶坡面,雨水全部集中汇流入天井,当地叫做“四水归堂”,洁净的天井汇水还可引入缸中作饮用水。
高墙窄巷以上说的都是单一的院落,实际上大户人家宅院往往是包括几个天井院的大院落,把若干个“三间两搭厢”和“对合”组合连通。
天井院之间为防止火灾蔓延,都将山墙建得高出屋顶,山墙呈错落的阶梯形,称为封火山墙。
这样的一个个天井院紧挨相靠,组成条条街巷,同样处于节约地皮的考虑,街巷也多狭窄。
中国传统民居介绍
中国传统民居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风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国传统民居:
1. 四合院:四合院是中国北方地区的典型民居,其基本特点是四面房屋围合成一个院子,院子的入口设在南面或东南面。
北京的四合院是四合院的典型代表,分为单进或多进式,布局规整,中轴对称。
2. 福建土楼:福建土楼是中国南方地区的传统民居,主要分布在福建的龙岩、漳州等地区。
福建土楼以圆形、方形等形状的土楼建筑为代表,一般由多户人家聚居而成,其建筑风格独特,防风、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功能非常出色。
3. 窑洞:窑洞是中国黄土高原地区的传统民居,其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古代。
窑洞主要建在黄土高原的崖壁上,有靠崖窑和地坑窑两种形式。
窑洞内部结构简单,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隔热性能。
4. 吊脚楼:吊脚楼是中国南方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民居,其特点是房屋悬于山腰或坡地,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5. 江南水乡民居:江南水乡民居是中国南方水乡地区的传统民居,其特点是房屋沿水而建,粉墙黛瓦,绿树掩映,给人以清新、幽静的感觉。
以上是中国传统民居中的一些主要类型,它们具有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民居建筑ppt课件
型住宅,平面多是方形,建筑为二层楼,以三合院、四合 院为基本单位。一般正屋较长,侧面厢房开间狭窄,进深 亦浅,廊屋仅是联系的过道,内置楼梯,天井很小。 • 西递宏村——位于安徽省黄山市黟县,规模宏大, 布局井然有序。
化石” • 千百年来,建筑被视为标示等级名分、维
护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 • 山西祁县民居体现了左上右下、东尊西卑
的昭穆之制
二、中国民居与文化
中国民居的环境观
• “天人合一”的环境理想
• “五位四灵”的环境模式
•
“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 “以崇尚自然和追求真趣为最高目标,以 得体合一为基本原则,以巧于因借为最高 技法”的环境意向
中国民居建筑
历史
文化
内容
现状
原始社会 夏商周时期 秦汉魏晋 南北朝时期 隋唐时期 元明清时期
......
哲理观 宗法观 环境观 思维观 生态观 审美观
......
汉族民居 少数民族
一、中国民居建筑的历史根源
原始社会 • 天然穴居或巢居(旧
陕( 西半
石器时代)
省穴
• 穴居、半穴居、地面
西居 安)
建筑、干栏式建筑
四、中国少数民族民居
2、南方少数民族民居 • 吊脚楼,也叫“吊楼”,为苗族(贵州等)、壮
族、布依族、侗族、水族、土家族等族传统民居, 在桂北、湘西、鄂西、黔东南地区的吊脚楼特别 多。吊脚楼多依山就势而建,呈虎坐形,以“左 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为最佳屋场, 后来讲究朝向,或坐西向东,或坐东向西。吊脚 楼属于干栏式建筑,但与一般所指干栏有所不同。 干栏应该全部都悬空的,所以称吊脚楼为半干栏 式建筑。
中国古代民宅对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影响
中国古代民宅对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影响民宅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建筑类型。
民宅建筑景观的形成和发展主要受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北方的大院建筑气势威严、高大华贵、粗犷中不失细腻,平面而又立体的表现形式,彰显出四平八稳的姿态,处处是以礼为本的建筑特色。
如:北京四合院、山西乔家大院、山西平遥古城、山西平遥王家大院、山西平遥曹家大院等一系列有自身特点的民宅建筑。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则。
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晋祠是我国著名的文物古迹,记载着自西周至明清几千年来被尘封的历史,展示着古代建筑、绘画、书法、雕刻和铸造的精湛艺术,堪称珍贵的历史文化宝库。
晋祠是我国西周初期宗法制度的实物佐证,它本身是晋国始祖唐叔虞的宗祠。
它的建造缘于西周的宗法制度。
西周是继夏、商两代之后建立的又一个奴隶制王朝。
周族原本非常重视宗庙祭祀,建立西周王朝后,为了加强宗族内的凝聚力,更是将氏族社会对祖先的崇拜推到了极至。
晋祠奉祀的唐叔虞即属于西周初期周成王的嫡亲兄弟,《史记·晋世家》中都有相应的记载。
唐叔虞死后子燮继位,改国号为晋,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曾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晋世家传位35代,由于韩、赵、魏三卿分晋,公元前369年晋国陨没,历时共约670年,历史不可谓不长。
而唐叔虞祠的建造正是因应了西周宗法制度的需要,且因枕峰峦而际晋水,晋祠也便由此而得名。
中华民族以农业社会形态经历了氏族制度解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族血缘纽带解体的不充分决定了后世大量地保留了由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特征。
“家”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基本细胞。
“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是一致的,国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国,具有“家国同构”的特征。
在这样一种社会特征之下,一切思考便均是由“家”开始的。
汉朝的宗法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纽带
汉朝的宗法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纽带汉朝的宗法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纽带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朝代之一,其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宗法制度将家族视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并通过血缘关系来组织社会结构和权力分配。
这种制度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宗族在社会中的纽带。
一、宗法制度与家族宗法制度源于古代社会对于血缘关系和家族结构的重视。
在汉朝,家族被视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其成员之间通过血缘关系进行联系和组织。
家族内部的权力分配和继承由家族长老或族长负责管理,同时也遵循社会的道德伦理。
在汉朝的宗法制度中,家族成员的地位和权力主要由其血缘关系所决定。
尊重长幼、重视男尊女卑等家族价值观念贯穿于整个社会结构。
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合作是生活和工作的基础,而家族的社会职能也被深入到各个方面。
宗族在宗法制度中承担着保持家族纯粹性、传承家族文化、维护家族利益的重要责任。
二、宗法制度与社会秩序宗法制度在汉朝的社会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作用。
宗族作为一个社会集体,具有相对完善的纪律和规范。
通过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约束,宗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体的行为。
家族的利益始终位于个体利益之上,个人与家族的和谐相处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
此外,宗法制度还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权力分配机制。
家族的族长能够通过权力传承来控制和引导家族的行为,为整个家族提供有效的领导。
同时,宗法制度也能够保证家族内部权力的相对稳定,减少了领导权力的争夺和社会动荡的可能性。
三、宗法制度对于社会流动性的影响尽管宗法制度强调了血缘关系和家族的地位,但在汉朝社会中,也存在着一定的社会流动性。
例如,通过功勋或特殊贡献,个体有可能获得褒奖并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从而改变其家族的地位。
此外,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汉代社会逐渐重视个体的素质和能力,而非完全依赖血缘关系来决定社会地位。
因此,宗法制度在传统家族权力的基础上引入了一定程度的社会流动性,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的变革。
传统民居 伦理
传统民居伦理
传统民居的伦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等级制度:传统民居的建筑形制和布局严格遵循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
例如,四合院的形制以及大门、影壁、垂花门等各部分的装饰、尺寸和布局都有明确的规定,反映了主人的地位和财富。
2. 家族本位:传统民居的布局以家族为中心,体现了一种家族本位的伦理观念。
例如,四合院的主房通常位于中轴线上,是家族长辈居住的地方,而厢房则供晚辈居住。
这种布局体现了尊卑有序、长幼有别的家族伦理。
3. 儒家思想:传统民居的建筑风格和装饰常常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
例如,儒家提倡孝道,因此在一些传统民居中,会有专门的房间用于供奉祖先牌位,以示尊敬。
4. 风水观念:风水观念在传统民居中也有所体现。
人们认为住宅的风水会影响家族的命运,因此选址、布局、朝向等都有讲究。
例如,四合院的布局通常会考虑“负阴抱阳”的风水原则,即坐北朝南,背山面水。
5. 民间信仰:在一些地区,传统民居中还体现了民间信仰的伦理观念。
例如,福建土楼作为客家民居的代表,其圆形或方形的建筑形制体现了客家人团结互助、共同防御的生存智慧。
综上所述,传统民居的伦理主要体现在等级制度、家族本位、儒家思想、风水观念和民间信仰等方面。
这些伦理观念在传统民居的建筑形制和布局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和文化传统。
中国民俗文化之居住民俗
中国民俗文化之居住民俗中国居住民俗中国民居的文化特征1、物质性要求:满足人们日常生活起居的实际需要2、精神性要求:体现尊卑之礼、长幼之序、男女之别、内外之分等宗法伦理思想等3、民居自然质朴的性格:利用当地出产的材料,用最经济的方法,密切结合当地气候和地形、环境等自然因素建造民居依形式分类大致可有七种:即北方院落民居、南方院落民居、南方天井民居、岭南客家民居、西南少数民族干栏式民居、西北窑洞民居和南方自由式民居。
而四合院在北方院落民居中最具典型意义。
在中国的民居中,最有特点的是北京四合院、西北黄土高原的窑洞、安徽的徽州古民居、广西四川的竹楼、云南的一颗印民居和福建、广东等地的客家土楼四合院四合院的基本特征:“四”东西南北四面,“合”是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四合院建筑布局:是以南北纵轴对称布置和封闭独立的院落为基本特征的。
按其规模的大小,有最简单的一进院、二进院或沿着纵轴加多三进院、四进院或五进院。
清代有句俗语形容四合院内的生活:"天棚、鱼缸、石榴树、老爷、肥狗、胖丫头",可以说是四合院生活比较典型的写照。
四合院住宅的要素:大门—门面从建筑形式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一间或若干间房屋构成的屋宇式大门,另一类是在院墙合陇处建造的墙垣式门。
设屋宇式大门的住宅,一般是有官阶地位或经济实力的社会中上层阶级。
设墙垣式大门的住宅,则多为社会下层普通百姓居住。
王府大门是屋宇式大门中的最高等级。
通常有五间三启门和三间一启门两等。
这种大门座落在王宅院的中线上,宏伟气派。
墙垣式门最普遍、最常见的形式,是小门楼形式,它的样式尽管很多,但基本造型大同小异,主要由腿子、门楣、屋面、脊饰等部分组成,一般都比较简单朴素四合院住宅的要素:垂花门垂花门,是四合院中一道很讲究的门,她是内宅与外宅(前院)的分界线和唯一通道。
前院与内院用垂花门和院墙相隔。
前院,外人可以引到南房会客室,而内院则是自家人生活起居的地方,外人一般不得随便出入,这条规定就连自家的男仆都必须执行。
简析宗教、宗法制度对传统民居的影响
宗法制度等对乡土聚落与民居形态布局的影响摘要: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底蕴。
在这五千年的传承中我们必须要提到的就是封建礼教,它对于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它也表现于中国古代建筑之上。
可以说宗法制度影响了中国古代建筑形式风格的形成与发展,同时建筑本身又是宗法制度的体现与延伸。
关键词:宗法制传统民居乡土聚落历史影响血缘关系等级制度礼制正文: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影响是深刻而又广泛的。
无论是传统民居聚落景观的构成,还是传统民居的建筑布局,抑或是营造规格、建筑装饰,无不透射出宗法伦理观念和礼制等级思想的气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时期延续,农耕生活基础和宗族文化心理根深蒂固,这也就决定了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是自始至终的。
所以说,有人称中国传统民居是传统中国社会宗法制度的活化石,也就不无道理。
1.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
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
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
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
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
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
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1.1宗法观念宗法观念是随着宗法制度的萌芽、发展和确立而产生的观念,也可称为宗法意识。
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中国民居欣赏论文
中国民居欣赏论⽂传统民居中的宗法制观念——以四合院为例摘要:建筑是智慧和⽂明的结晶,是历史沧桑的见证,更是⽂化和思想的外现。
民居作为⼈们⽇常起居的建筑,更是以其独特的形式语⾔,向我们诉说着其中的⽂化内涵,传统民居中的建筑形式⽅为布局都有着中国传统⽂化的烙印,表述出了丰富⽽深刻的中国传统思想观念。
关键词:四合院,宗法制,形式布局在漫长的⼏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种制度,始终不变的⽀撑连结这复杂的传统社会中的每⼀个零件,它的影响⼒体现在封建王朝的每个⽅⾯——政治、经济、⽂化等等,它的触⾓延伸到任何⼀个细⼩的⾓落。
这种制度就是传统社会的根基,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套始终维护和持续不断的,以⾎缘关系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的等级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政治和⽂化制度。
它是由⽒族社会⽗系家长制演变⽽来的,是王族贵族按⾎缘关系分配国家权⼒,来保证他们世袭统治的⼀种制度。
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逐渐解体,私有制的出现使得包括若⼲个个体家庭的⽗系家族内部的得到了很⼤的发展。
宗法制度是⽒族社会的⾎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成的.产⽣于商代后期。
西周建⽴以后,由于周⼈有着悠久的农业⽣活传统,⽽且宗族关系在⼈们⽣活中占突出地位,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地位,便在商代宗族制度的基础上.建⽴了⼀整套体系完备、等级严格的宗法制度。
这时的宗法制度已经确⽴了嫡、庶之分和⼤宗、⼩宗制度。
嫡长⼦为全宗族的⼤宗,旁系庶⼦为⼩宗,⼤宗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享有政治上的特权,这种以嫡长⼦继承制来确⽴并巩固⽗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便是宗法制度的核⼼。
以⾎缘家族为核⼼的宗法制度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成为了贯穿中国古代社会⼏千年的思想统治和社会结构核⼼。
⽆论从“君君、⾂⾂、⽗⽗、⼦⼦”还是到“君为⾂纲、⽗为⼦纲、夫为妻纲”,都依赖和屈从于等级关系。
宗法制度使得传统社会成为了⼀个亲疏严明,系统显然的⾎缘实体,强烈的“家国⼀体”的等级尊卑观念渗透到古代社会⽣活的各个领域,也深深制约着中国传统建筑的诸多⽅⾯,包括传统的民居。
安徽黄山 徽派建筑讲解词
徽派建筑明中期以后,徽商崛起,致富后的徽州商人,将大量资本返回家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建筑的投入。
他们修祠堂,建宅第,造园林,竖牌坊,架桥梁,盖楼亭,给徽州乡村面貌带来了巨大变化。
由于徽商讲求的是“贾而好儒”,徽商中的大部分人都读过书,具有很好的文化素养。
于是他们在建筑中注入了自己对住宅布局、结构、内部装饰、厅堂布置的看法,促使徽派建筑逐渐形成风格独特的建筑体系,使徽派建筑不仅具有实用性,还蕴含有丰富的人文内涵。
徽派建筑有三绝,分别是:古祠堂,古牌坊,古民居。
这里我们重点说一下古民居。
像山西的王家大院,乔家大院,还没进门,就给人一种恢宏的气势,大气磅礴,站在门外就给人一种压迫感和庄严肃穆的感觉,很有王者风范,还没进门儿你就知道,哦,原来这是一个大户人家。
通俗一点说,徽商的建筑属于婉约派,晋商的民居属于豪放派。
尤以民居、祠堂和牌坊最为典型,被誉为"徽州古建三绝",为中外建筑界所重视和叹服。
1、外观上看,朴素自然、清雅简淡;粉墙、青瓦、马头墙、砖木石雕以及层楼叠院、高脊飞檐、曲径回廊、亭台楼榭等的和谐组合,构成徽派建筑的基调。
;徽州民居讲究自然情趣和山水灵气,房屋布局重视与周围环境的协调,自古有“无山无水不成居”之说。
徽州古民居大多坐落在青山绿水之间,依山傍水,与亭、台、楼、阁、塔、坊等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朴境界。
原因:徽州是封建宗法制度——程朱理学的发祥地,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洁性和宗族凝聚力,抵御外族入侵,徽州人聚族而居。
全国风水文化中心已由赣北北移皖南,士民工商对风水文化顶礼膜拜,笃信不疑,村镇的整体布局反映了一个宗族的文化素质,关系着宗族的荣辱兴衰。
宗族建筑物统一规划众望所归。
长期以来,徽州因地势原因,“力耕所出,不足以供”,民生维艰。
生活在艰苦环境中的徽州人倡行节俭,建造宅第时往往因陋就简,就地取材,在确保坚固实用、美观大方的基础上寻求朴素自然、清雅简淡的美感。
中国传统的六大居住类型
一.中国传统的六大居住类型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现存的民间住宅类型,可归纳为下列六类:一、木构架庭院式住宅这是中国传统住宅的最主要形式,其数量多,分布广,为汉族、满族、白族等族大部分人及其他少数民族中的一部分人使用。
这种住宅以木构架房屋为主,在南北向的主轴线上建正厅或正房,正房前面左右对峙建东西厢房。
由这种一正两厢组成院子,即通常所说的“四合院”、“三合院”。
长辈住正房,晚辈住厢房,妇女住内院,来客和男仆住外院,这种分配符合中国封建社会家庭生活中要区别尊卑、长幼、内外的礼法要求。
这种形式的住宅遍布全国城镇乡村,但因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各具特点。
其中四合院以北京的四合院为代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
[二、“四水归堂”式住宅中国南部江南地区的住宅名称很多,平面布局同北方的“四合院”大体一致,只是院子较小,称为天井,仅作排水和采光之用(“四水归堂”为当地俗称,意为各屋面内侧坡的雨水都流入天井)。
这种住宅第一进院正房常为大厅,院子略开阔,厅多敞口,与天井内外连通。
后面几进院的房子多为楼房,天井更深、更小些。
屋顶铺小青瓦,室内多以石板铺地,以适合江南温湿的气候。
江南水乡住宅往往临水而建,前门通巷,后门临水,每家自有码头,供洗濯、汲水和上下船之用。
三、“一颗印”式住宅云南省(中国西南部)的“一颗印”式住宅可以作这类住宅的代表,在湖南(中国南部)等省称为“印子房”。
这类住宅布局原则与上述“四合院”大致相同,只是房屋转角处互相连接,组成一颗印章状“一颗印”式住宅建筑为木构架,土坯墙,多绘有彩画。
四、大土楼大土楼是中国福建西部客家人聚族而居的围成环形的楼房。
一般为3~4层,最高为6层,包含庭院,可住50多户人家。
庭院中有厅堂、仓库、畜舍、水井等公用房屋。
这种住宅防卫性很强。
客家人为保护自己的生存创造独特的建筑形式,至今仍在使用。
五、窑洞式住宅窑洞式住宅主要分布在中国中西部的河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等黄土层较厚的地区。
第四章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
第四章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在古代社会,宗法制度与家族制度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
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形式,家族制度则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形式。
这两种制度在古代社会的生产、生活和文化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
根据宗法制度,人们按照血统关系分为祖先、宗族、家族等不同的层次。
宗法制度存在于封建社会中,是一种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
其核心思想是祖先崇拜和尊重血缘关系。
根据宗法制度,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是由其出身决定的,不容易改变。
然而,宗法制度也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过于强调“血统至上”,忽视了个人的能力和自主发展。
其次,宗法制度容易使社会阶层固化,不利于社会的流动性和发展。
最后,宗法制度在其中一种程度上压抑了个体的自由和独立性,限制了人的发展。
二、家族制度家族制度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组织形式。
家族制度早期存在于农耕社会中。
在家族制度中,家庭成员之间有着亲属关系和共同利益。
家族成员通常居住在一起,共同劳动和合作。
家族制度的核心是家长制度和家族权威。
在家族制度中,家长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家族的长辈通常被视为家族的权威,他们在家族中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他们负责管理家族的财产、事务和家族成员的行为。
家族的长辈对家族成员有权利和责任的管理。
他们是家族的核心和代表。
另外,家族制度还强调传承和血缘关系。
家族成员的传承权通常由家族长辈决定,遵循家族的血缘关系。
家族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家族制度有助于维系家族的生活和传承家族的财产。
家族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合作能够保证家族的持续和发展。
其次,家族制度有利于传承家族的传统和文化。
家族成员之间的文化传统和经验被一代一代传承下来,保持了家族的独特性和凝聚力。
最后,家族制度可以提供安全和保护。
家族成员之间相互照顾和支持,能够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然而,家族制度也有其弊端。
传统民居
对传统民居文化的认识21世纪建筑材料迅猛发展,传统建筑材料受到多方面的挑战,各种各样的结构框架材料,都影响到了远离城市的农村,在新建农宅中,已很少见到传统形式的住房,能见到的只是“古宅”。
这些年,由于建筑业的发展,与城市的联系也极为密切,城市的建筑发展改变了多年遗留下来的传统建筑风格,取而代之的是砖混结构的“方盒子”组合的“新宅”,这样的建筑失去了建筑的精神和文化性。
当今世界一体化,随之也带来了外来文化,在西方国际主义设计运动为主流的冲击下,为形式而形式思想潮流下,给传统建筑的形式带来了毁灭性破坏,这些虽然符合当今建筑的步伐,但是在文化方面并无创新,相反它抹杀另外传统民居在高度发达的建筑技术冲击下,已渐渐被遗忘。
一、中国传统民居概述(一)、中国传统民居的历史中国传统民居的历史非常悠久,从先秦发展到本世纪楚,其基本特点是以木构架为结构主体,以单体建筑为构成单元。
尽管随着历史的推移,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但总体而言,住宅的这种格调变化没有太大的突破,从而形成不同于西方的传统住宅的独特体系,传统民居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显露出中国的思想内涵。
(二)、中国传统民居的建筑分类和布局中国地域辽阔,粗略统计民居形式不下四十余种,大约的化分为七大类,即:庭院式民居、窑洞式民居、干阑式民居、毡房和账房、藏族民居、维吾尔族民居及其他特殊类型民居。
庭院式民居这用应用最为普遍,是汉族、满族、回族、白族、纳西族,甚至包括部分蒙古族长期采用的民居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
所谓的庭院式民居既是以单间组成的条状单幢住房为基本单位(一般三间为一幢),周回布置,组成院落,成为一种室内室外共同使用的居住生活空间动态。
由于气候、传统及风俗习惯的不同,庭院式民居具体分为三种,即合院式、厅井式、组群式。
(三)、传统民居存在的意义建筑文化不是封闭的,而是继承、创造、延续的产物,就传统民居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只有不断的从老祖宗给我们留下来的非常宝贵的现实遗产中,不断发掘它对今天发展的积极一面,并且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作为今天设计的源泉。
试析中国传统民居的文化精神
试析中国传统民居的文化精神中国传统民居,作为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个重要类型,凝聚了中华先民的生存智慧和创造才能,形象地传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意蕴,直观地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和审美理想。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哲学是文化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的精华,是人类智慧的最高创造。
中国人对宇宙的看法,对人生的思虑,甚至赖以安身立命的终极依据,都是透过中国哲学加以反映、凝结和提升的。
因而,探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和基本精神的最有效途径便是从中国传统哲学入手。
从哲学层面看,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有四大思想资源,即:原始儒家、原始道家、中国佛学、宋明理学。
早在孔子和老子分别创立原始儒学和原始道家之前,中华先民已经表现出很高的精神智慧,创立了关于宇宙和世界万物的三种思维模式,即远古时代的阴阳说、五行说、八卦说。
到春秋战国时期,阴阳说、五行说、八卦说开始走向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出现思维共生现象,即所谓“阴阳五行”、“阴阳八卦”之说。
阴阳五行思想、阴阳八卦思想由于其直观性和整体性特征,在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民俗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影响极为广泛、深远。
[1]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一种乐感文化、一种超越宗教的现世主义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四大思想资源的内在关系及其发展展示了以儒家文化为本,儒道互补,儒道佛合一的逻辑结构和发展图景。
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结构模式势必影响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思维方式、民族心理和审美趣味,从而铸塑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涵盖四大主要方面。
这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价值系统,自强不息、豁达乐观的民族心理,观物取象、整体直觉的思维方式,超越宗教、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
就价值系统而言,中国文化表现了突出的以人为本的实用理性精神。
这种以人为本的文化价值观,有别于以神为本的西方文化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本主义不是脱离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脱离社会群体的个人中心主义,而是儒家“道德的人本主义”与道家“非道德的人本主义”的融合互补,是天人合一,群己和谐的人本主义。
清朝的宗法制度与封建社会
清朝的宗法制度与封建社会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与封建社会密切相关。
在清朝期间,宗法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也是构成封建社会的基本元素之一。
宗法制度是什么?所谓宗法制度,指的是按照血缘关系组成的家族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家族成员相互扶持、相互依靠,并遵守祖宗的规范和传统。
同时,家族成员之间有明确的等级制度和权力关系,其中家长和家族长具有决策权和领导权。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度有着很长的历史和广泛的影响力。
它不仅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城市中也存在着宗亲团体和姓氏宗派。
随着封建制度的深入,宗法制度逐渐成为中国的一种基本社会制度。
清朝的宗法制度在清朝时期,宗法制度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中仍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清朝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保持了传统的血缘亲缘制度,它在地方治理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清朝时期,宗法制度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世袭制度,即家族成员的权力和地位可以通过家族血缘关系遗传下来;二是家族规范和传统,即家族成员需要遵循祖宗的规范和传统,保持家族的继承和发展。
宗法制度在清朝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地方治理中,宗法制度是主要的组织形式之一。
地方官员需要与当地的有权势的家族联系,以保持当地的治理秩序和稳定。
同时,在农村社会,宗法制度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农民村庄中,家族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社会单位。
家族成员在一起耕种土地和养殖牲畜,一起度过冬季和春季,相互扶持,组成了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
宗法制度的弊端尽管宗法制度在清朝时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它的弊端。
首先,宗法制度限制了个人自由和自主选择的权利。
家族成员的行动和决策,需要得到家长和家族长的批准和领导,个体的自由和选择权受到了限制。
其次,宗法制度仍然存在着封建等级和地位差异。
家族的权力和地位是通过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确定的,因此有着天然的等级和地位差异,往往会导致冲突和矛盾。
总结尽管宗法制度在清朝时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庭院设计:周代是以“宗法制度”作为立国的基本
庭院设计:周代是以“宗法制度”作为立国的基本,“别男女之礼” 看得那么重要自然是十分容易理解的。
其后,住宅中的“北屋为尊,两厢次之,倒座为宾”的位置序列(图2 一13),完全就是一种“礼制”精神在建筑上的反映。
因为从西汉的董仲舒提出了“罢黝百家,独尊儒术’夕,之后的封建王朝都是以儒家思想为正统思想,而儒家思想中又是看重“礼”学精神的。
尊、卑、贵、贱、等等在各个层面上都反映出来了。
于是在诗词歌赋、丝竹钟磐、山水花鸟、斗拱飞檐等等艺术门类上都反有所映,并以此教化世人。
我们也就从一个方面不难理解中国传统建筑在这数千年里不曾出现过巨大变革,以及与西方各个时期Jx璐鲜明、变化巨大的建筑不同之处的原因了。
封建王朝虽然一次次的成为远去的背影,但思想却传承与延续。
建筑成为等级的一种符号,也就难有大的突破了。
从中国古代传统地理学和川门对于天地、宇宙的认识方面发展起来的风水、堪舆之术等理论对于庭院空间的形成发展也同样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夏商以前,或者更早以前,古代的文献曾有论述过在建筑上采用“四向”之制,将早期较原始的居住空间重新整合,用居住的空间形态来反映宇宙在人Tf 7头脑中的形象。
由日升日落以及人类对于星象的观测,形成了早期天圆地方的观念并影响到州门的居住空间的布置上了。
就是说以一个称为“中庭”的空间为中心;以太阳升起的地方为东;以太阳滩盯卜去的地方为西; 以中午时分阳光照射的方向为南;以物体阴影指向的方向为北,而成的东西南北四方房屋把“中庭”围合起来。
《书经》中有“辟四门,明四目,达四听”之说;甲骨文中也有“东室”、“南室’,、“东寝’夕、“西寝”等名词,这都说明中国人很早就将房屋分别布置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上了,其目的就是构成一个封闭的向心内院,同时也就决定了其矩形形制的轮廓。
1959年,在河南堰师二里头发现了一座商代早期宫殿的遗址,经过了多年的发掘和调查研究,建筑的平面图基本上已经清楚了,’证实了古代文献的记载大致上是符合的事实的,这是一座中间为庭院,四周为房屋的环绕的建筑群。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_规章制度_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和家族制度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宗庙,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
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
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
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
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
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
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最高的成员主持。
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在宗庙中,始祖的牌位居中,始祖以下祖先的牌位依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族墓中穴位也分昭穆,井然有序。
区分昭穆便于记住宗族成员的辈次,这在重视行辈尊卑、血缘亲疏的宗法社会是十分必要的。
与宗法制度有关的还有丧服制度。
丧服指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为五服。
建筑中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影响是深刻而又广泛的。
无论是传统民居聚落景观的构成,还是传统民居的建筑布局,抑或是营造规格、建筑装饰,无不透射出宗法伦理观念和礼制等级思想的气息。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国农业社会的长时期延续,农耕生活基础和宗族文化心理根深蒂固,这也就决定了宗法制度对中国传统民居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是自始至终的。
所以说,有人称中国传统民居是传统中国社会宗法制度的活化石,也就不无道理。
以下从三个方面进行简析:1.礼制性建筑在传统聚落中地位突出,类型多样。
礼是宗法制度的具体体现和核心内容。
礼既是规定天人关系、人伦关系、统治秩序的法规,也是约束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生活行为、思想情操的规范,带有强制化、规范化、普遍化的特点,制约了包括传统民居在内的中国古代建筑活动的方方面面。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便是传统聚落中礼制性建筑的普遍存在,而且往往占据突出而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我们通过对传统民居和聚落的大量的实地调研而了解到,这种礼制性建筑从类型上分,包括寺庙、宗祠、祖堂、牌坊、廊桥、文塔。
这些类型的建筑当然不是用来居住的处所,但是在传统民居聚落环境中,与供居住用的传统住宅相比地位更高、意义更大,成为整个村落的主导和决定因素。
比如寺庙,清真寺是回族聚居地区最醒目的公共建筑,是地区性回族社会结构的核心,是回族信仰的物质显示,也是现实中生活路标的象征。
回族群众一般围寺而居。
宗祠在汉族地区往往是独立的院落,占据全村的中心地位,也有的依“左祖右社”的原则,位于村落左方。
它不仅是祭祀场所,也是族人举行冠礼、婚礼、丧礼等多功能的家族礼制活动的场所。
堂则是渗透包含在第宅中的礼制性建筑,是《礼记》所讲的“六礼”(注:《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
“六礼”指冠、婚、表、祭、乡、相见。
)的活动之所。
无论是北方的四合院民居,还是粤中三间两廊式民居,抑或是闽粤赣的客家民居,浙江十三间头式民居,这种礼制性空间的堂,一直是传统民居空间布局的核心和重心。
宗法制度对新疆维吾尔族民居建筑的影响
宗法制度对新疆维吾尔族民居建筑的影响
唐拥军;张晓宇
【期刊名称】《华中建筑》
【年(卷),期】2018(036)003
【摘要】影响传统民居建筑的因素多种多样,不同民族、地区、自然条件等的不同,样式和风格也都不尽相同.其中,宗法制度无一例外地给各民族建筑带来过影响.该文以宗法制度为切入点,以有着明显文化特征的新疆维吾尔族民居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阅读和实态调研等研究方法,总结出宗法制度在空间布局、装饰艺术、房屋建造三方面对维吾尔族民居建筑产生的重要影响,并与审美观点、道德修养和生活方式等相结合,以此形成特殊的建筑形式和地域特色.
【总页数】4页(P15-18)
【作者】唐拥军;张晓宇
【作者单位】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021
【相关文献】
1.浅析传统北方民居建筑特色对当代民居设计的影响 [J], 刘驰扬
2.宗法制度观念下浙西古民居室内空间设计研究—以淳安县芹川古村落为例 [J], 孙以栋;王骝
3.自然因素对民居建筑形态的影响分析——以湘西老司城土家族民居建筑为例 [J], 石雅云;刘俊
4.徽派建筑对传统民居装饰影响的研究
——以盐城伍佑镇民居建筑为例 [J], 钱东洋;向婷慧;杨春锁
5.人本聚落·品质民居
——第26届中国民居建筑学术年会暨民居建筑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J], 李哲;靳亦冰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宗法制度与传统民居
在漫长的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有一种制度,始终不变的支撑连结这复杂的传统社会中的每一个零件,它的影响力体现在封建王朝的每个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它的触角延伸到任何一个细小的角落。
这种制度就是传统社会的根基,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套始终维护和持续不断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的等级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政治和文化制度。
它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来保证他们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随着原始公社制度的逐渐解体,私有制的出现使得包括若干个个体家庭的父系家族内部的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宗法制度是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产生于商代后期。
西周建立以后,由于周人有着悠久的农业生活传统,而且宗族关系在人们生活中占突出地位,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地位,便在商代宗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体系完备、等级严格的宗法制度。
这时的宗法制度已经确立了嫡、庶之分和大宗、小宗制度。
嫡长子为全宗族的大宗,旁系庶子为小宗,大宗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享有政治上的特权,这种以嫡长子继承制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便是宗法制度的核心。
以血缘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成为了贯穿中国古代社会几千年的思想统治和社会结构核心。
无论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还是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依赖和屈从于等级关系。
宗法制度使得传统社会成为了一个亲疏严明,系统显然的血缘实体,强烈的“家国一体”的等级尊卑观念渗透到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深深制约着中国传统建筑的诸多方面,包括传统的民居。
建筑是社会意识的反映。
通地理环境因素和经济因素相比,社会意识是决定建筑形式的主要因素。
早在距今5000多年的仰韶文化居住遗址就能体现出这种社会意识,遗址由一座居中的大型方形房子和围绕着大房子的数十座小房子组成。
我们可以看出大型房子是氏族公共的场所,类似之后的宗庙一类,而每个小房子就是一个小家庭单位。
而当进入文明社会,宗法制度体现在居住形式上,就出现了以聚族而居的群落,进而形成庭院形式的传统民居。
传统民居建筑无论是北方的四合院还是南方的民居,其建筑规格,房间布局都不是随心所欲的。
每一处的设置都体现了“父尊子悲、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家族宗法伦理。
四合院是体现宗法制度这一理念的最好的建筑表现形式。
在四合院中以血缘为纽带的族人共居一院,是一种很完美的体现了尊卑有序、维护尊长特权,以巩固统治秩序的建筑形式四合院被深深地打上了宗法的烙印,在封建社会中久盛不衰。
四合院是个广泛的建筑理念,它不仅仅限于老百姓的住宅,宫殿、王府、寺庙、宗祠、官府等都采用四合院的形式。
从一门一户的四合院到恭王府、《红楼梦》的大型四合院,它规规矩矩方方正正,几乎完全按照中轴线对称,一如森严的等级制度。
这种差别是显而易见的,从北京四合院的大门我们就可见一斑。
北京四合院的大门,从建筑上可分为两类:一种是由一间或若干间房屋构成的屋宇式大门;另一种是在院墙合陇处建造的墙垣式大门,前者是社会的中上层阶级住宅中使用,而后者多为普通老百姓居住。
屋宇式大门中的最高级最豪华的是王府大门,通常设有五间三启门和三间一启门,门的大小、间数、门饰、色彩等都象征着身份和地位。
甚至就连门上的金钉的数目也是严格要求的,比如清顺治规定亲王府每门六十三钉,世子府比亲王府少九分之二。
而之后的广亮大门、金柱大门、蛮子门、如意门均属于屋宇式大门,级别依次降低。
“四合院”以庭院为中心,四周由房子围合而成,这就是它得名“四合院”的原因。
四合院的四角通常用走廊、围墙等将四周的房子连接起来,创造了一个与外界隔离的内向院落小环境,封闭性较强。
这种封闭空间的秩序,恰恰与儒家中“男女有别”、“内外有别”的伦理秩序相对应。
四合院内的布局严谨,适合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法和礼仪,便于安排家庭成员的住所,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四合院严格遵守中轴对称布局,经常是坐北朝南、左右对称,井然有序。
四合院的大门常在东南角上,而且南边的屋子比较高,即从风水的角度讲是“坎宅巽门”,寓意家业兴旺。
三进四合院是其非常典型的住宅形式。
从大门进来之后,迎面是一块影壁,在空间上起到转折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不让人直接看到宅内的情形,因为传统的观念是家财不外露。
四合院一般都有前后两院,或内外两院。
前院的房子,即南房,由于坐南朝北风水不好,所以主人不会住在这里,一般作为仆役住房、厨房,有的时候也作为客房。
内外院通过一道“垂花门”区分开来,内院和外院的等级不同,内外分明,妇女不能随便到外院,客人不能随便到内院。
内院和外院空间的不同,伦理环境也不同,隐形中要求人们有不同的举止。
可开可闭的门,不仅仅是空间的枢纽通道,也是伦理行为变换的分界。
后院是全宅的主体,有正房、厅堂和东西厢房。
其中处于中轴线上的正房四合院内最高级别的房间,一般为三开间,占地最大,用料也最好,是院里长辈起居的地方。
而东西两侧的厢房,一般开间比较小,是晚辈住的地方。
而东西厢房也有讲究,一般长子即“兄”一家人住在东厢房,而西厢住“弟”一家人,一般来说东厢房的尺寸略大于西厢房,这也体现了长幼等级。
中间的厅堂是一家的核心空间,专门用来办理婚丧寿祭祀等家族的大事。
厅堂是家长权利的象征,适用于各种四合院:天子有金銮宝殿,地方官有衙门大堂,族长有祠堂等等。
这种住宅形式,顺应了我过古代的家族制度。
四合院标榜共同的祖先,维系亲情,同时也体现了家族成员的不同地位,宛如一幅生动的家族礼仪活动的真实写照,更是宗法制度的物质家园。
不仅仅是四合院,江南布局规整的宗族祠堂、合院群聚落、甚至一切家族的墓地,都是宗法制度的活化石,它们的每一处都散发着这种人文伦理浸透的气息,耐人寻味。
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现代,这些传统民居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被保护在了狭小的空间里。
而对于中国人来说,保护这些民居的外在存在只是基础的,如何保护这些历史见证者背后所体现的源远流长的代表着中国人信仰根基的宗法文化,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