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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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湖南省税务局抄税操作流程

电子湖南省税务局抄税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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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9.06.28•【字号】2019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协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5号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确保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征管改革及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3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2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各级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纳税人、缴费人统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税收票证印制企业应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代征代售人按照委托协议,征收税款、基金、费、滞纳金、罚没款等各项收入(以下统称“税款”)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v2.0(2020.2.11更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v2.0(2020.2.11更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2月11日目录1. 概述 (3)1.1. 主要内容 (3)1.2. 预期读者 (3)1.3. 更新情况 (3)2. 系统简介 (4)3. 系统功能介绍 (5)3.1. 实名办税管理 (5)3.1.1. 实名注册 (5)3.1.2. 实名登录 (9)3.2. 个人中心 (12)3.2.1. 个人信息 (13)3.2.2. 任职受雇信息 (16)3.2.3. 家庭成员信息 (17)3.2.4. 银行卡 (18)3.2.5. 安全中心 (19)3.2.6. 办税授权管理 (24)3.2.7. 重置申报密码 (27)3.3. 我要办税(办税) (29)3.3.1.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9)3.3.2. 我的委托 (43)3.3.3.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0年3月1日上线) (45)3.3.4. 退缴税 (81)3.3.5. 查看申报记录 (83)3.4. 我要查询(服务) (84)3.4.1. 申报信息查询 (84)3.4.2.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87)3.4.3. 税收优惠备案查询 (89)3.4.4. 其他查询 (90)3.4.5. 公众服务 (96)3.5. 综合 (98)3.5.1. 申诉管理 (98)3.5.2. 在未登录状态下切换访问地址 (102)3.6. 消息提醒 (103)3.7. 帮助 (103)3.8. 协议 (104)1.概述1.1.主要内容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案,此次修正案最大的亮点是将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基于上述背景,响应税制改革,为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局端大厅、扣缴客户端、Web端、APP端等多渠道的办税服务途径。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分为Web端和APP端,两端数据实时同步、信息共享。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操作方法,帮助纳税人了解本系统和掌握各功能模块的使用(本操作手册仅供参考,可能会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具体以系统现状为准)。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攻略526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攻略526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登录方式操作攻略一、企业登录的变化(一)单位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临时税务登记户登录升级前登录方式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企业密码”。

升级后登录方式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升级后系统会自动同步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已注册过子账户的办税员的人企关联关系,如需新增关联关系,可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账户中心】申请添加,由另一方确认。

升级前企业登录页面:升级后企业登录页面:(二)扣缴义务人、受托方登记、组织临时登记纳税人登录升级前企业登录方式:“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子账户密码”。

升级后企业登录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升级后系统会自动同步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已注册过子账户的办税员的人企关联关系,如需新增关联关系,可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自然人在【账户中心】申请添加,由另一方确认。

升级前登录界面:升级后登录页面:(三)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升级前企业登录方式:“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子账户+子账户密码”。

升级后企业登录方式:企业业务界面下方点击【特定主体登录】,选择“特定主体类型”,输入相关信息(录入的内容与单位纳税人登录一致)。

升级前通过企业登录方式关联的自然人且未注册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号的,升级后系统会为其自动注册自然人账号,账号为自然人身份证件号码,初始登录密码默认为身份证件号码后六位。

20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2020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个税申报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扣缴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进行过三 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 和[确认纳税人识别 号]必须确保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 保电脑处于联网状 态。
个税申报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 本步骤无需人工干预,相关界面数据是由税务局直接下发,供参考。 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税总发〔2016〕111号)规定,要求办税人 员真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个税申报
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也可以不勾选启用登陆密码,直接点下下一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常用功能介绍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对原有网上税务局的 规范化改造,进一步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电子税务局”,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正式启 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界面规范、互 动友好、使用便捷、易于掌握、便于学习为标准,在 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不断扩充功能,并确保功能 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全新打造一体化 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现仅就界面和用户登录管理等常用功能进行说明,各 项功能详细操作说明可以通过首页[帮助]链接或各功能 操作页面的[操作说明]链接查阅了解。
登录后界面
填写“新增三方协议”: 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务机关代码:系 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行政区划、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根据选择 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 下拉选择。 3.清算银行号、开户银行行号:根据选择的存款账 户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手工录入。 4.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根据选择的存款账户 账号信息自动带出,账户未做备案的,手工录入。 5.协议状态:默认“未验证”。 6.批扣标志:默认“所有非批扣”。 7.三方协议号:其他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 三方协议号】按钮,系统自动生成。 8.纳税人在保存三方协议后,“新增三方协议”页 面未关闭,在“三方协议号”右边会出现[验证]按 钮, [打印]按钮,纳税人可直接在此页面进行验证 或打印三方协议。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缴税系统操作指南

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缴税系统操作指南

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系统操作指南一、登录纳税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成功后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汇算清缴”,进入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页面。

二、查看企业信息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等。

三、纳税申报(2017版A类企业所得税年报)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纳税申报”进入到申报主页面。

进入主页面时,系统自动获取企业信息,获取到企业信息后,系统会根据企业信息自动创建对应的申报表。

如在核心征管修改了基础信息,可通过右上角的【更新企业信息】来更新企业申报信息。

1、填写基础信息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基础信息】,打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报表下方为报表【保存】、【关闭】的操作按钮。

中间为报表填写区域,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填写数据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将错误栏标红并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修改数据后,再次点击【保存】,直至提示保存成功。

2、选择填报表单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填报表单】,打开表单报表页面。

报表下方为报表【保存】、【重置】的操作按钮。

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表。

选择报表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修改数据后,再次点击【保存】,直至提示保存成功。

3、填写报表,保存报表。

点击右侧操作栏中的【填写】,打开报表填写窗口。

报表填写页面左侧为该套报表中包含的申报表名称,(根据企业选择的报表展示)点击申报表名称可以切换报表。

下方为报表【保存草稿】、【校验并保存】的操作按钮。

中间为报表填写区域。

填写数据后,点击【保存草稿】,系统将对已填写的数据进行保存,但不校验数据的逻辑关系。

填写数据后,点击【校验并保存】,系统会校验是否存在数据错误,若存在错误则将错误栏标红并给出具体提示信息,此时可以根据错误信息进行数据修改。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基本登录操作指引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基本登录操作指引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基本登录操作指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的要求,为保障纳税人网上办税安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2020年5月30日起调整为“基本登录”模式。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的新老用户们,请对号入座,看看登录模式调整后,您在操作上有什么变化。

1、如果您是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含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流程: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温馨提示:如果您忘记原税号登录的企业密码,请联系您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他们可通过已实名绑定的手机重置企业密码。

2、如果您是新实名认证的办税员请您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并获取企业登录密码。

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3、如果您是未实名的原税号登录的办税员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的实名注册功能或深圳税务服务号(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实名办税”)尽快完成实名认证,并联系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您绑定企业。

绑定完成后,您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按照第1条“已实名的企业办税人员”指引,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4、如果您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您是电子税务局账号的管理员,需要负责企业登录密码和办税人员的管理,您可能需要进行以下操作: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在市场监督局设立登记的新办企业,将在电子税务局自动开通账户。

您应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的实名注册功能或深圳税务服务号(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实名办税”),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

获取初始密码或重置密码:新办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受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受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受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现对湖南省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通告: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湖南省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三条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

湖南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邮政编码:410002;电话(略)。

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指南

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指南

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如使用360浏览器,请切换至急速模式)。

(二)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登录页面
二、用户登录
(一)首次登录
在法人登录界面,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点击“请选择登录身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身份信息。

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

系统将自动跳转到设置登录密码页面,设置好登录密码即可登录。

(二)非首次登录
在法人登录界面,输入【社会信用代码】,输入已设置的【登录密码】,选择【登录身份】,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

(三)异常登录(如首次登录无法正常设置密码,或非首次登录原设置密码无法正常使用)
点击【忘记密码】,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账户信息,点击下一步。

(以下信息均为法人信息,且需与原系统内数据一致。


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设置并确认新密码,点击下一步。

修改密码完成,点击返回首页,重新登录。

三、纳税申报
(一)申报路径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各类申报表单
(二)申报路径二:首页-搜索框-各类申报表单
在搜索框输入需申报税费种关键字词,如“资源税”,点击搜索,在弹出窗口选择对应申报表。

四、实名采集
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四川税务APP,下载成功后根据APP提示更新软件版本。

点击我的-实名采集,进入实名采集模块。

点击【实名采集】,输入证件信息等必要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确认身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与采集。

2024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2024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contents •引言•电子税务局概述•登录与注册•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查询•系统设置与维护目录01引言目的和背景目的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税务局已成为税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渠道。

适用范围纳税人税务人员操作前提01020302电子税务局概述01 02 03便捷性安全性A B C D高效性互动性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税收现代化电子税务局减少了纸质资料的传递和人工干预,降低了征纳成本。

电子税务局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办税体验,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电子税务局是税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了税收现代化的进程。

电子税务局的重要性03登录与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用户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并设置登录密码。

验证身份系统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发送验证码,用户需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以完成注册。

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用户需要仔细阅读并同意电子税务局的服务协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验证码验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为了提高账户安全性,系统可能会要求用户输入验证码进行验证。

选择登录方式找回密码与重置密码找回密码重置密码密码保护04申报征收申报征收流程用税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征收模块选择申报表种类打印并加盖公章录入申报数据确认申报信息申报表填写与提交录入申报数据录入基础信息录入纳税人基础信息,如纳税人选择申报表种类和属期确认数据无误确认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提交申报表其他缴税方式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缴税方式,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

在税务大厅或银行柜台使用现金缴纳税款。

银行端查询缴税纳税人在银行端查询应缴税款并进行缴纳。

三方协议缴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和银行三方签订协议,实现税款直接划缴。

银联在线缴税税款缴纳方式05发票管理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提供的开票软件,在线开具各类发票。

电子税务局客户端重点税源用户操作手册

电子税务局客户端重点税源用户操作手册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用户操作手册(重点税源)目录1电子税务局客户端 (3)1.1客户端下载 (3)1.2重点税源申报 (3)1.1.1.业务概述 (3)1.1.2.操作步骤 (3)1.1.3.注意事项 (11)2TRAS重点税源系统 (11)2.1.TRAS导入 (11)2.1.1.业务概述 (11)2.1.2.操作步骤 (11)2.1.3.注意事项 (15)1 电子税务局客户端1.1 客户端下载1)下载方式:1.百度搜索电子税务局。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进入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下载】。

2)下载客户端软件:在下载专区页面中找到《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下载》,点击【立即下载】,完成下载,通过安装即可使用。

1.2 重点税源申报1.1.1.业务概述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重点税源相关数据。

1.1.2.操作步骤1)功能路径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选择所属时期3)如果所选择所属期已经采集过则提示“重复采集,是否进行更正”,点击【是】则打开申报表对已有信息进行更正,点击【否】则不做处理。

4)进入数据采集界面,首先录入B14000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表单列表切换到其他表单继续录入。

5)可点击【获取税收表预处理数据】按钮来提取相关数据。

6)可点击【获取财务表预处理数据】按钮来提取相关数据。

7)可点击【导出】按钮,将当前所展示的表单导出到本地(xls格式)。

8)可点击【读入】按钮,将本地文件(xls格式)中的数据读入当前表单,但要求符合模板格式,建议使用导出的模板进行数据导入。

9)确保所有表单都录入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保存本地计算机成功提示,点击【确定】。

10)数据保存成功后,点击【检查】按钮,对已录入的数据进行校验。

电子税务局_操作手册V1.0.0

电子税务局_操作手册V1.0.0

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V1.0.0文档信息修订状况第1章支撑平台1.1 许可用户授权1.1.1主用户注册1.1.1.1功能概述用户注册分为主用户注册和子用户注册,主用户在内网支撑平台进行注册,主用户注册完并有全权限,不需要分配权限,子用户在外网网上申报系统中由主用户来进行注册和权限分配。

1.1.1.2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依次点击菜单【功能菜单】—【身份认证管理】—【许可用户授权】,进入用户注册页面2、输入“注册用户名”,后按回车,系统会判断该注册名是否已被注册,若已注册则给予提示。

3、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如果存在多个纳税人信息,弹出纳税人列表信息窗口,可从列表中选择对应的纳税人信息,如果未找到或已注册过系统会给予对应的提示。

4、选择联系人“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联系人基本信息。

如果存在多个联系人信息,弹出联系人列表信息窗口,可从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联系人信息,如果未找到则录入联系人基本信息保存。

5、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用户注册信息,生成初始密码,通过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发给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移动电话上。

1.1.1.3注意事项1、用户注册名为唯一,不能冲突;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时,才能注册为用户,否则系统会给予提示未找到该纳税人信息;3、联系人的邮箱地址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地址,注册信息保存的同时,系统会把初始密码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上;1.1.2密码重置1.1.2.1功能概述系统管理员通过用户注册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查询已注册用户,点击“密码重置”按钮,系统生成初始密码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重置的密码。

1.1.2.2操作步骤1、进入方式:依次点击菜单【功能菜单】—【身份认证管理】—【密码重置】,进入密码重置页面。

2、输入“注册用户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查询,可输入一个或多个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若果未找到记录系统会给予提示,如果查询到对应记录,用户信息显示到页面中。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的通知敬重的纳税人、缴费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支配,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拟于2023年6月29日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升级期间将暂停部分系统的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升级工作支配2023年6月26日18:00至6月27日8:00进行系统升级。

升级期间,将会暂停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2.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服务,同时会影响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发票相关业务的办理。

二、启用功能介绍电子税务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模块。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详细操作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功能基本保持全都,符合纳税人缴费人的使用习惯。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找到【税务数字账户】模块,点击进入该模块后,可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

2023年6月27日系统升级结束后,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企业、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大型企业等)的纳税人仍旧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等业务操作,其他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税务数字账户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电子税务局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处理时,对详细操作方式、流程等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侧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猎取办税关心。

请广阔纳税人、缴费人提前做好工作预备,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避开因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相关应用系统停机升级给您带来不便。

如您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查看附件所列操作指引,或拨打热线电话12366进行业务询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附件:1.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2.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用票调整变化状况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3年6月25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一、操作步骤 (2)(一)、系统登录 (2)(二)、系统主界面介绍 (2)(三)、办税服务 (3)1、申报 (3)2、税费缴纳 (9)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4、发票管理 (14)5、申办事项 (16)6、重点税源直报 (19)7、财务数据采集 (20)(三)、查询服务 (21)1、登记信息查询 (21)2、申报缴款查询 (22)3、发票信息查询 (23)4、涉税信息查询 (23)(四)、咨询服务 (24)1、征纳互动 (24)2、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4)3、纳税辅导 (25)4、纳税人学校 (25)5、下载专区 (25)(五)、管理服务 (25)1、登录管理 (25)2、组织管理 (26)3、短信订阅 (27)二、常见问题解答(暂定) (28)(一)、登录问题 (28)(二)、纳税申报 (29)(三)、税费缴纳 (30)一、操作步骤(一)、系统登录目前系统提供三种登录方式:普通登录、证书登录和手机动态码登录(由于目前铜陵用户只使用证书登录,暂省略其余两种登录方式的介绍)。

打开网上申报系统后,点击“点击进入登录界面”,即进入登录界面,登录框如下图所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编号、密码以及CA密码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系统。

●初始密码默认为88888888。

●首次登陆电子税务局,需要修改初始密码方能登陆。

●用户编码:默认的用户编号为0000,开通个税保护的纳税人,个税保护用户编号为9999。

●登录密码字母部分区分大小写。

(二)、系统主界面介绍成功登录系统后,将进入如下图所示主界面:主界面的左边为功能菜单区,通过菜单链接,可以到达指定功能页面。

右边为信息显示区域,主要显示您的基本信息、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公告信息、未申报信息以及未缴款信息,点击“更多”,可以查看到完整的对应信息,而通过点击“未申报信息”后的“申报”、“未缴款信息”后的“缴款”则可分别链接到申报、缴纳模块,方便您进行申报缴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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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登录后界面
在企业信息中我们看到的是企业这个时期内需要报送的申报表,以及申报 期限,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 内完成需要报送的申报。点击纳税申报进入填写报表模块。
表格中数据填写完 成后,点击“校验 并保存,系统将校 验是否存在数据错 误,存在错误则将 错误栏标红并给出 具体提示信息,此 时可根据提示信息 修改错误项,修改 错误数据后,再次 点击[校验并保存], 系统提示“校验成 功,请及时提交申 报”
如果需要注册子账户,可以使用主账户登录后,通过【我的信 息】—【用户管理】—【子账户注册】模块进行相关操作。
用户注册和登录
子账户注册时,根据子账户类型(办税人员角色)选择账户类型。
子账户类型分为“子账户(全功能)”、“子账户(跨区税源)”、“子账户(报验登记)”、“子账户 (查询)”、“子账户(发票管理)”,其中“子账户(全功能)”是除子账户管理外的所有权限;“子账户 (查询)”是拥有所有查询权限;“子账户(发票管理)”是具有发票领用、缴销等发票使用权限。
能】、【套餐业务】和【特色业
务套餐业务】
2
提供关联业务的套餐式办理,【特
色业务】提供我省特有的相关业务
0
办理。
3
0 4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的主界面下方为【我的待办】和【服务提醒】,可以查看相关待办事项和服务 提醒 首页我的信息中,点击纳税人信息,可以查看纳税人的所有信息,包括纳税人所有的 税费种信息。
PART 04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搜索栏支持中文及拼音查询,便于您快速定位所需办理的业务功能。用户 信息可以显示当前登录用户的姓名,鼠标移至用户信息上或者点击用户信 息,可跳转至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中包括查看基础信息、密码修改、子账户管理、子账户注册和用 户注销。
登录后界面
0
1
登录后的主界面左方为【常用功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申报表状态为“待申报”时,纳税人点击[填写]可继续填报或修改报表;若点击[重置],报表将还原到最初的空 表状态;若点击[申报],则弹出提示框“是否需要申报”,点击[确定]完成申报,状态变成“申报成功”。
登录后界面
申报作废或更正:针对申报征期内已申报未缴税的申报,
进入【申报作废或更正】,带出征期内已申报信息,选择需 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作废】,再回到【纳税申报】界面, 从【填写】进入重新填写申报表。
用户注册和登录
注意事项: 子账户注册时,系统带出的可授权的人员是根据您在主管税务机关已做实名认证的办税 人员,如人员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维护,以免影响您正 常使用电子税务局。
请录入:
1、用户: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2、子账户:(如果是子 账户登录则需要填写)。
用户登录和注册
1.在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 [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
用户注册和登录
2.在登录页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协议页面,请您详细阅览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同意协议后 方能进行注册。
3.在用户注册页面按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经系统校 验后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
用户注册和登录
目录 页
登录前准备
登录前首页
用户注册和登录
登录后界面
个税申报
PART 01
登录前准备
登录前准备
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并确 定已经关闭兼容模式。 请在电子税务局首页中,点击[环境检测]按钮,检测 是否符合登录要求,并根据需要下载安装相关辅助软 件。
PART 02
登录后界面
是各项业务办理入 口,
可以实现综合信息 报告、发票使用、 税费申报与缴纳、 证明开具、税务行 政许可、一般退 (抵)税管理、增 值税抵扣凭证管理、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管理等各类涉税事 项的网上办理。
登录后界面
登录后界面
通常我们在月度或季度申报时,可以点击左侧主、附加税费申报或者点击 我要报税中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中的在线申报进入申报模块。
注意事项: 此模块只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业主)进行主账户注册,其他人员主账户注册请到税 务机关办理。账户注册时,您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会与您在税务机关保存的实名认证 信息进行比对,请仔细核实是否填写正确,如果填写正确但有提示比对不符的情况, 请您到主管税务机关修改实名认证相关信息,再进行注册。
用户注册和登录
登录前首页
登录前首页
PART 03
用户注册和登录
用户注册和登录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使用了全新的用户 体系,用户类型主要包括“主账户”、 “子账户”和“自然人”。其中“主 账户”为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的管理 员,具有所有业务功能的操作权限, 并可以按需要自行注册和管理电子税 务局的子账户;“子账户”由主账户 自行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生成,可以分 配给相关办税人员使用,具有部分业 务功能的操作权限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手册
常用功能介绍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通过对原有网上税务局的 规范化改造,进一步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湖南 省电子税务局”,并于2018年11月20日在全省正式启 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界面规范、互 动友好、使用便捷、易于掌握、便于学习为标准,在 整合原有业务事项基础上不断扩充功能,并确保功能 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全新打造一体化 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 现仅就界面和用户登录管理等常用功能进行说明,各 项功能详细操作说明可以通过首页[帮助]链接或各功能 操作页面的[操作说明]链接查阅了解。
3、密码。
4、验证码
用户注册和登录
用户注册和登录
如果登录密码忘记,有2种方法可以找回密码: 1、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 找回界面,选择“主账户密码找回”标签页,按 照界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经系统校验后获取 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
用户注册和登录
注意事项: 此模块仅适用主账户密码找回,子账户密码找回则由主账户登录后通过【用户管 理】—【子账户管理】模块进行重置密码。密码找回中您填写的相关信息将与您在 税务机关保存的信息相比对,如提示信息不符请到税务机关修改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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