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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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跳槽有什么作用 案例分析有什么作用

案例分析:跳槽有什么作用 案例分析有什么作用

案例分析:跳槽有什么作用案例分析有什么作用案例:晓波毕业于北京大学,就职于财富前100名的公司。

在这样人才济济的公司,他的职业发展速度之快同样令人惊讶。

现有工作的公司背景、薪资、人际关系都没有令他不满意的地方。

然而工作近三年的他,仍旧想换工作。

因为他就职的公司进入中国十几年了,已经过了快速扩展的阶段。

十年前,在这家公司很一般的员工,两三年也能升一个级别;可现在即使很优秀的员工,四五年也未必能升一个级别。

当然如果你愿意“媳妇熬成婆,前景也会很不错。

晓波认为如果呆在这家公司,他的发展空间是要受到限制的。

他期望去一家进驻中国不久的财富500强公司,即使薪资略低于现在,只要公司的前景不错,他也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的公司,才能让他超出常人的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才能达到他的职业目标。

分析:现有工作状态的满意程度和是否跳槽并没有必然联系。

你对现有工作不满意,跳槽未必能解决问题;你对现有工作满意,也一样可以考虑跳槽。

记住,跳槽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是达成职业目标的手段。

现实中很多人是对现有工作不满才会想到跳槽,譬如人际关系不好,工作太久厌倦了。

为了尽快地改变现有的状态,往往缺乏准备,“病急乱投医。

然而下一家公司也不一定就解决了它面临的问题,于是再换,导致他们跳槽频繁,影响职业生涯的上升。

这是现在人们跳槽中最大的一个误区。

究其原因,是没有正确理解跳槽的作用。

其实跳槽对于改变工作状态与环境的效果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公司人际关系复杂,你如何保证下一家公司人际关系不复杂?人际关系如何,除非你认识公司内部的人,否则只有在你进入公司后才能知道;它不像薪资,可以在进公司之前就确定。

换句话说,为了诸如这样的原因跳槽你的成功概率只有50%,你要承担50%失败的风险。

你觉得值得吗?跳槽应该以职业目标为中心,为职业目标服务。

这家公司能否提升你的职业含金量,才是你最需要考虑的。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0.21)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0.21)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0.2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谭某未经批准在某市B区建楼房,施工期间,B区建设管理部门多次同谭某交涉并劝阻。

谭某拒不理睬,终将房屋建好,用以居住。

B区建设管理部门依法对谭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30日内拆除此违章建筑。

谭某不理睬,期满后,B区建设管理所强行将楼房拆除。

拆除过程中未通知谭某到场,对房内物品也未能妥善保管。

致使谭某利益受损.谭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怎样做?()A.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B.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C.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D.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A.罚金B.没收财产C.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无论人民法院判处当事人什么样的刑罚,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3、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这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哪一基本制度? ()A.调查制度B.告知制度C.表明身份制度D.说明理由制度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由以下哪个机关承担?()A.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B.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C.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D.复议机关5、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A.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B.自行进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C.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D.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6、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考试资料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考试资料

1、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P47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植物产品的生产方法答案:ABC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包含了下列免责条款,其中无效的有()。

A.乙公司造成甲公司员工人身伤害的B.甲公司因故意造成乙公司财产损失的C.甲公司因重大过失造成乙公司财产损失的D.乙公司因一般过失造成甲公司财产损失的答案:ABC3、2012年9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要求,通过实现各项法律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定法律审核工作规程,推行格式合同文本,完善()。

P11A.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制度B.重大经营决策法律审核制度C.法律意见书制度D.境外投资法律论证制答案:C4、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公司机构或人员中,能够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有()。

P27A.股东(大)会B.董事会(执行董事)C.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D.法定代表人答案:BC5、并购在各国反垄断法中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反垄断法对并购采用了()的称谓。

A.企业兼并B.企业合并C.企业集中D.经营者集中答案:D6、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乙公司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

P34A.居间合同B.委托合同C.行纪合同D.赠与合同答案:B7、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提出的反诉,第二审法院应当()。

P81A.对反诉作出判决B.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C.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D.驳回反诉答案:B8、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

A.案件的基本案情B.案件结果分析预测C.案件的处理措施和效果D.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答案:ABC9、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就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文件应当包括()。

劳动法实用案例:员工培训后跳槽同行纠纷案

劳动法实用案例:员工培训后跳槽同行纠纷案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员工培训后跳槽到同行公司引起的纠纷。

原告是一家IT公司,被告是接受了原告培训的员工,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服务期和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

被告在原告公司接受了为期六个月的脱产培训,原告为被告支付了培训费用。

然而,在培训结束后,被告却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表示将加盟一家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提起了诉讼。

【案例结果】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认可了原告为被告支付的培训费用,并确认了原告对被告进行培训的事实。

接着,法院认为,被告在接受原告的培训后,未履行完自己的合同义务,即跳槽到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构成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培训费用及因违约所受的损失。

【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被告接受了原告的培训后,却未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跳槽到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已经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由于被告未能履行服务期约定,因此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在为员工提供培训时,应要求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以降低培训费用损失的风险。

同时,劳动者在接受培训时,也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法律案例调岗(3篇)

法律案例调岗(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的外贸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乙,男,2008年7月1日入职甲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一职。

乙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乙的工作岗位为销售部经理,工作地点为甲公司总部。

2011年5月,由于公司业务调整,甲公司决定将乙从销售部经理的岗位调整至市场部担任市场经理。

甲公司认为,乙具备丰富的市场经验和销售管理能力,调岗后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然而,乙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自己的岗位调整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且未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调整乙的岗位?2. 乙是否有权拒绝甲公司的岗位调整?3. 如果乙拒绝岗位调整,甲公司应如何处理?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调整乙的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岗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中,甲公司虽然认为乙的岗位调整有利于公司发展,但未与乙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也未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因此,甲公司单方面调整乙的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 乙是否有权拒绝甲公司的岗位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与乙进行充分沟通,单方面调整乙的岗位,侵犯了乙的合法权益。

因此,乙有权拒绝甲公司的岗位调整。

3. 如果乙拒绝岗位调整,甲公司应如何处理?首先,甲公司应立即停止对乙的岗位调整,并恢复乙原岗位的工作。

案例分析- 跳槽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 跳槽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案例分析: 跳槽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在现代社会,员工流动乃是正常现象,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那么在职工离开本单位后单位为职工投保的人身保险是否仍然有效?案例原告王某之妻陈某因与被告某人寿保险公司发生保险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诉讼期间陈某病故,故陈某之夫王某就该案继续诉讼。

被告该人寿保险公司曾为在该单位工作的陈某投保妇科癌病普查保险,保期三年,保费1万元。

陈某在保期内患癌后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被告却拒绝理赔。

被告该保险公司认为,由于陈某后来调出本单位,本单位已没有可保利益,因此以业务批单解除了该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既然不存在了,理赔申请当然无效。

法院一审认为,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力,保费已由该保险公司工会从工会经费中一次交清。

此后不久,陈某调出该公司。

次年1月(在保险期内),陈某被确诊患癌后,于该年1月和5月两次向该保险公司递交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但均被拒付;8月,该保险公司作出业务批单,以陈某不具有可保利益为由解除了保险合同,但事先并没有征得陈某同意,事后也没有书面通知陈某。

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以批单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后的再审和二审,均支持了上述判决。

分析从本案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首先,人身保险合同是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来认定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的,并不能随着人员流动而自然改变。

人员流动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以可流动人员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可能由于人员流动而在投保后发生变化。

对人身保险合同,只能根据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来确定合同效力,不能随保险合同成立后的人事变化情况来确定合同效力,这样才能保持合同的稳定性。

被告该保险公司以陈某调离后,公司已没有可保利益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法院的判决也正是这样认定的。

其次,在保险合同中,由于有被保险人加入,合同与被保险人利害相关,因此只有在通知并征求被保险人的意见后,才能决定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

跳槽案例分析 跳不跳槽都不宜声张

跳槽案例分析 跳不跳槽都不宜声张

跳槽案例分析跳不跳槽都不宜声张职场生存也有着其法则,每位职场人都应遵守这些职场法则,顺势而行,跳槽有风险,跳不好的话,可能会陷入比目前工作更糟糕的处境,但是不跳槽,又无法忍受现在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环境,跳槽,跳还是不跳?遵循职场法则,跳不跳槽都不宜声张先保证了这点,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跳槽计划。

案例:美玲是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个人能力很强,手里握着大把专业证书,非常受器重,很有希望升为公司副总。

到了年底又是跳槽高峰期,美玲开始不断接到猎头电话。

但是美玲现在的工作几乎无可挑剔,薪水高福利好,自己受重用,前途更无量,于是美玲谢绝了猎头的推荐。

然而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了老板耳朵里,立刻变了味道。

老板认为美玲经常和猎头联系有跳槽打算,一手把美玲提拔起来的老板非常失望,于是不再重用美玲。

之后虽然美玲没有辞职,但也被老板自动解释为没有攀上其他高枝,只好继续呆在公司领薪水而已。

又过了一段时间,美玲被调到了另外一个部门做总监,负责开拓徐州地区的新市场。

这同美玲的专业不对口,几乎是明升暗,摆明了要美玲自动离职。

于是美玲黯然离开。

由于新工作找得比较匆忙,很不如意,更不如当初猎头推荐的好,美玲似乎从上坡跌倒了谷底她不知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为什么老板好好的就翻脸了呢?案例分析:虽然大家都明白,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呆在一个公司,但是没有一个上司会喜欢有贰心的员工。

一旦跳槽的事情被泄露出去,甚至你跟跳槽这个词语沾上边,那么你就跟美玲一样,等于在自己脸上写上了不忠诚,不能重用几个大字,那么你今后在公司的前途也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职场法则提醒我们,跳不跳槽都不宜声张,如何做到这一点,你需要:1、不要把辞职跳槽一词随随便便挂在嘴边,哪怕只是抱怨也会被人当真。

2、使用专门的邮箱而不是公司邮箱,避免公司监控或者不小心被人看见。

3、不要在工作时间看招聘广告和网站。

4、收到猎头和对方HR电话的时候到僻静处小声说话,如果可以,尽量要求在非工作时间联系。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1.29)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1.29)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1.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非国有公司出纳甲与社会散闲人员乙合谋,由甲乘单位无人之机将乙带入自己办公室,藏在大衣柜内,并将自己保管的本单位保险柜钥匙交给乙,乙待办公室无人后,用钥匙打开保险柜,将里面存放的单位资金30万元全部取走。

事后,甲、乙将赃款均分。

下列关于甲和乙行为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B.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C.甲、乙共同构成盗窃罪D.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答案:A2、根据我国《宪法》,下列组织中,属于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

A.街道办事处B.业主委员会C.居民委员会D.村民委员会答案:CD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有()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答案:D4、2012年以来,来自某国的手机进口数量不断增加,使我国国内同类手机生产企业受到了严重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商务部提出了()调查的申请。

A.反倾销B.反补贴C.保障措施D.反不正当竞争答案:C5、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下列关于对甲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可以超过20年B.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低期限不能低于15年C.决定执行的罚金应为3万元D.甲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超过3年答案:A6、下列关于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男年满60周岁B.女年满50周岁C.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D.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答案:ACD。

离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离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离职作为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保护。

本案例将围绕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旨在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二、案情简介甲,男,30岁,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2019年1月1日,甲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甲的职位为软件工程师,月薪为1万元。

2020年5月,甲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并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了一份《离职协议》。

协议中约定,甲在离职前需完成手头的工作,并按照公司规定交接工作。

此外,协议还约定,甲在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6月,甲离职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甲在离职前将公司部分商业秘密泄露给了竞争对手。

公司遂向甲提出索赔,要求甲支付违约金5万元。

甲认为,其并未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且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故拒绝支付。

三、法律分析1. 劳动合同解除与离职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甲与公司签订的《离职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2. 商业秘密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本案中,甲在离职前将公司部分商业秘密泄露给了竞争对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 违约金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中约定甲在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但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27)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27)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如果要经营某种商品,不但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且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

但是,相应的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工作部门的许可。

则关于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正确说法:()A.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B.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对于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法规已作出了规定C.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地方性法规对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增设了行政许可的条件D.该地方性法规是合法的2、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B.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不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D.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3、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15日B.10日C.20日D.5日4、某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如果要经营某种商品,不但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且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

但是,相应的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工作部门的许可。

则关于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正确说法:()A.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地方性法规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B.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因为对于该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法规已作出了规定C.该地方性法规是违法的,地方性法规对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增设了行政许可的条件D.该地方性法规是合法的5、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说法错误的是:()A.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一律予以撤销B.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D.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6、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B.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不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D.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7、68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什么外,应当公开:()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B.企业机密、企业经营、企业财务C.商业机遇、个人机会、市场信息D.企业权利、企业义务、企业责任8、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说法错误的是:()A.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一律予以撤销B.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D.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9、68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什么外,应当公开:()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B.企业机密、企业经营、企业财务C.商业机遇、个人机会、市场信息D.企业权利、企业义务、企业责任10、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B.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不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D.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11、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错误处理的是:A.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书面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逾期不告知的,自逾期之日起即为受理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12、某市的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公民如果要经营某种商品,不但要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而且要得到文化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

就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就业法律纠纷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女,25岁,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入职后,张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为8000元,年终奖为上一年度月薪的20%。

然而,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张某因家庭原因需要离职。

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张某与公司发生争议,具体如下:1. 公司认为张某在试用期内违反了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因此要求张某赔偿项目延期损失5000元。

2. 张某认为公司在试用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16000元。

3. 张某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张某在该公司的任职时间为1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二、争议焦点1. 张某是否违反了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需要赔偿5000元?2. 公司是否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支付16000元?3. 张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三、案例分析1. 关于张某是否违反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察的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本案中,张某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不属于违反公司规定导致项目延期。

因此,公司要求张某赔偿5000元项目延期损失无法律依据,张某无需赔偿。

2. 关于公司是否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年终奖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本案中,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为上一年度月薪的20%,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张某年终奖。

综上所述,张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16000元。

3. 关于张某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累计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

案例分析:企业员工跳槽切忌一走了

案例分析:企业员工跳槽切忌一走了

案例分析:企业员工跳槽切忌一走了之小杜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去年从学校毕业之后他与该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至今年6月30日止。

今年2月,小杜联系了一家新公司,打算7月份合同到期后跳槽到新公司。

但是今年3月底,小杜突然收到新公司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即开始正式上班,小杜于是向现在所在的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并获批准。

按照正常情况,从离职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即4月1日到4月30日期间,小杜仍应当在原单位正常上班,并办理一些工作移交手续。

S公司要求立即上班,所以小杜就向公司提出,4月份的工作日以之前双休日加班积累下来的调休假和年假冲抵。

对此,原单位以工作交接未完成以及提出请假时间仓促为由不予批准休假请求。

小杜便在单位未予准假的情况下提前离开。

4月20日小杜收到了公司寄出的挂号信,称因其连续旷工多日,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给予除名处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小杜当即回到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同时要求原单位撤销除名的决定,对此,原单位给予了拒绝。

小杜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庭审辩论】审理过程中,争议双方对是否存在旷工行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小杜提出:单位认定旷工的依据不足。

根据单位的《休假办法》规定,年休假是每个员工应当享受的假期,员工有权在任何时间享受;而加班的调休假本身就是应单位的加班要求所产生的,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假同样是员工的权利,对于即将离职的员工单位不批准其休假的请求其实是对员工休假权利的侵犯,因此,小杜认为他的休假请求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单位无权认定其休假的行为是旷工,相应的除名决定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而单位则认为:根据单位《休假办法》的规定,所有的假期,包括年休假和调休假,都应该经过单位批准,对于交接未完的情形单位不予准假是有合法依据的。

小杜的请假申请未经批准即擅自离岗,其行为完全符合旷工,对其除名决定于法有据。

【判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认定:单位的《休假办法》规定员工申请加班调休假、年休假及病假等须经过审批程序,该规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休假办法》的制定经过了合法程序,故单位依据其《休假办法》做出除名决定合法有效。

法律人老曹离职谈判案例(3篇)

法律人老曹离职谈判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老曹,一位资深法律顾问,在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十年。

在这十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

然而,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老曹决定离职。

离职谈判成为他职业生涯中的一次重要挑战。

二、谈判双方1. 老曹:具有丰富法律经验的资深法律顾问,离职原因主要为个人职业发展。

2. 离职谈判团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及公司高层领导组成,负责与老曹进行谈判。

三、谈判过程1. 初步沟通离职谈判开始前,老曹向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立即安排与老曹进行初步沟通。

在沟通中,老曹表达了自己离职的意愿,并表示愿意配合公司完成离职手续。

公司方面则对老曹的工作表现表示肯定,并希望他能妥善处理离职事宜。

2. 离职补偿谈判(1)公司提出补偿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老曹的工龄、绩效及行业平均水平,提出了一份离职补偿方案。

方案包括:①经济补偿:根据老曹的工龄,一次性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②社会保险:离职前,公司将继续为老曹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其找到下一份工作。

③离职手续:公司承诺为老曹提供离职证明,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2)老曹提出诉求:老曹认为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较低,希望增加经济补偿金额,并要求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增加对其工作表现的肯定。

(3)双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就经济补偿金额进行了多次讨论。

公司方面表示,已充分考虑老曹的工作表现和行业平均水平,但受限于公司财务状况,无法大幅提高补偿金额。

老曹则表示,自己离职后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希望公司能够适当提高补偿金额。

3. 离职证明谈判在协商经济补偿的过程中,老曹提出离职证明中应增加对其工作表现的肯定。

公司方面对此表示理解,但认为离职证明应以客观、真实为原则,不宜过多夸大个人表现。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离职证明中将对老曹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4. 离职手续办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开始办理离职手续。

跳槽竞业限制案例分析

跳槽竞业限制案例分析

跳槽竞业限制案例分析跳槽竞业限制是指在劳动关系的解除或者终止后,限制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加入或从事原雇主的竞争对手。

此类限制的目的是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防止员工利用其在原雇主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知识转移给竞争对手,从而危害原雇主的商业利益。

在中国,跳槽竞业限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规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就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自由,但法律对跳槽竞业限制设定了两个条件:1.雇主与劳动者双方达成书面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的范围、时间和地域等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在2007年,一起跳槽竞业限制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涉及李某与公司A之间的劳动关系。

李某是公司A的高级销售代表,工作期间他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技巧。

然而,公司A在2010年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A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同意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两年内,李某不得从事与公司A相竞争的任何销售工作。

然而,在2012年,李某却受聘于公司B担任销售总监一职,公司B是公司A的竞争对手。

公司A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跳槽竞业限制协议,并对李某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采取法律行动保护其商业利益。

在法庭上,公司A提供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以及公司A与李某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作为证据。

法庭也确认了该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合法,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

然而,法庭也认为,在具体案件中,竞业限制的限定时间为两年,已经超过了合理的限制范围。

因此,法院判决公司A只能要求李某赔偿给公司A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得对李某施加进一步的制裁。

针对该案件的判决,律师们给出了不同的观点。

支持跳槽竞业限制的律师认为,该判决确保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同时也保护了雇主的商业秘密和利益。

然而,反对跳槽竞业限制的律师则认为,限制劳动者在竞争领域内自由就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该通过其他方式来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

离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离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等服务。

该公司员工张三(化名)于2012年1月1日入职,担任软件工程师职位,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三的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地点为该公司所在地。

在张三入职后的第三年,即2015年1月,科技公司决定对张三进行调岗,将其从软件工程师职位调整为技术支持岗位,月工资调整为6000元。

张三对此表示反对,认为新的岗位与自己的专业能力不符,且工资降低。

经过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张三于2015年2月1日向科技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表示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辞职。

科技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后,认为张三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属于擅自离职,遂决定不支付张三经济补偿金。

张三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仲裁过程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三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以下问题存在争议:1. 张三是否属于擅自离职?2. 科技公司是否应支付张三经济补偿金?针对以上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以下分析:三、争议分析1. 张三是否属于擅自离职?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张三提出辞职的原因是科技公司单方面调岗,降低其工资,且双方未能就调岗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人老曹调岗举证案例(3篇)

法律人老曹调岗举证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老曹,男,35岁,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因工作需要,被所在单位调至另一部门工作。

老曹对此调岗决定持有异议,认为调岗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于是,老曹向单位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调岗决定。

在仲裁过程中,老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案例分析1. 调岗合法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在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协商一致原则:调整工作岗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强制调整。

(3)合理性原则:调整工作岗位应当合理,符合劳动者的能力和工作性质。

2. 老曹举证分析在仲裁过程中,老曹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1)劳动合同:证明老曹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调岗通知:证明单位对老曹进行调岗的决定,包括调岗的原因、时间、地点等。

(3)沟通记录:证明老曹与单位就调岗事宜进行过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工作能力证明:证明老曹具备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能力,以及调整工作岗位对其工作产生的影响。

(5)同岗位员工调岗情况:证明单位在其他员工进行调岗时,是否遵循了合法性、协商一致和合理性原则。

3. 仲裁结果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调岗合法性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仲裁员认为:(1)单位在调整老曹工作岗位时,未与老曹协商一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2)单位在调整老曹工作岗位时,未充分考虑老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性质,违反了合理性原则。

综上所述,仲裁员裁定撤销单位对老曹的调岗决定,并要求单位恢复老曹原工作岗位。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王某离职纠纷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王某离职纠纷

案例:王某离职纠纷事实经过王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在此期间表现出色并得到了公司的认可。

然而,由于公司内部发生了一些变故,公司开始进行裁员。

在裁员中,工作时间较短的员工优先受到影响。

可是,王某工作时间长,并且在公司有良好的业绩,所以他并不在裁员名单之列。

然而,公司却无端将王某加入了裁员名单,并以不当的方式通知他离职。

律师解读在这个案例中,公司的裁员决策存在很大的问题,即将工作时间长、业绩优秀的员工王某加入裁员名单。

根据中国劳动法,裁员应该依法进行,并且首先应该裁掉工作时间较短的员工。

对于王某这种情况,他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合法裁员。

建议我建议王某立即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投诉,并且提供相关证据,如员工名单、公司裁员决策的判定标准等。

在仲裁过程中,王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业绩,并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解释。

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的裁员决策违法,那么公司将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重新安置王某的工作。

案例:李某欠薪纠纷事实经过李某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在公司工作了一年,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公司无法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

李某多次向公司的财务部门提出了工资支付的要求,但公司一直未作出回应。

李某感到无力维权,并且生活上也受到严重影响。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劳动法,雇主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

对于公司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况,员工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公司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建议我建议李某尽快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支付工资的通知、工资单、与公司财务部门的沟通记录等。

在仲裁过程中,李某需要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滞纳金。

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司将被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且补发工资。

案例:张某工伤赔偿事实经过张某是某工厂的一名工人,他在工厂工作时不慎受伤,导致右手手指丧失功能。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考试题库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考试题库

1、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P22A.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董事会召集B.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C.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会议职责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召集D.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会议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答案:ABC2、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300万元。

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将甲公司所欠的300万元转让给丙公司。

该转让对甲公司发生效力的时间为()。

P37A.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之时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转让通知之时C.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转让通知之时D.甲公司发出认可通知之时答案:C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P64A.股东会B.董事会C.经理办公会D.联合管理委员会答案:B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P64A.股东会B.董事会C.经理办公会D.联合管理委员会答案:B5、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一程序包括的主要环节有()。

P106A.制定计划,提出方案B.编写草案,征求意见C.会议讨论,审定发布D.宣传贯彻,督促执行答案:AB6、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一套商品房和配套空调机,双方于3月6日签订书面合同,4月1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房屋钥匙、甲公司占有使用该房屋,5月16日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甲公司取得房屋所有权、空调所有权的时间是()。

A.均为3月6日B.均为4月15日C.均为5月16日D.房屋为5月16日,空调为4月15日答案:D7、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时间是()。

P58A.软件首次发表之日B.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之日C.软件开发完成之日D.软件商业使用之日答案:C8、下列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应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说法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P12A.改制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B.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不得执行C.改制时经确认拖欠的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应一次付清D.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的,留用职工改制前后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答案:BCD9、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公司事项中,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第一章案例分析:小王为啥跳槽

第一章案例分析:小王为啥跳槽

第一章案例分析:小王为啥跳槽?小王在大学时代的成绩并不突出,老师和同学们都不认为他是很有自信和抱负的学生,他的专业是日语。

毕业后他被一家中日合资公司招为销售员了。

他对这个岗位挺满意,不仅工资高,而且尤其令他喜欢的是这家企业给销售业务员发的工资是采用的固定工资制,而不是佣金制。

他担心自己没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比不过别人,若拿佣金,比别人少多了丢人。

刚上岗位的头两年,小王兢兢业业,但销售成绩只属一般。

可是随着他对业务的逐渐熟悉,又跟那些零售商客户们搞熟了,他的销售额逐渐上升。

到第三年底,他觉得自己可算是全公司几十名销售员中头20名之列了。

下一年,根据跟同事们的接触,他估计自己当属销售员的冠军了。

不过这公司的政策是不公布每人的销售额,也不鼓励互相比较,所以他还不能很有把握地说自己一定坐上了头一把交椅。

去年,小王干得特别出色。

尽管定额比前年提高了25%,可到了九月初他就完成了全年的销售定额。

虽然他对同事们仍不露声色,不过他冷眼旁观,也没有发现有什么迹象说明他们中有谁已接近完成自己的定额了。

此外,10月中旬时,日方销售经理找他去汇报工作。

听完他用日语做的汇报后,那经理对他说:“我们公司要再有几个象你一样棒的推销明星就好了。

”小王只微微一笑,没说什么,不过他心里思忖,这不就意味着承认他在销售员队伍中出类拔萃、独占鳌头么?今年,公司又把他的定额提高了25%。

尽管一开始不如去年顺手,但他仍是一马当先,比预计的干得要好。

他根据经验估计,10月中旬前他准能完成自己的定额。

不过他觉得自己心情不舒畅。

最令他烦恼的事,也许莫过于公司不告诉大家干得好坏,没个反应。

他听说本市另外两家中美合资的化妆品制造企业都搞销售竞赛和奖励活动,其中一家是总经理亲自请最佳销售员到大酒店吃一顿饭,而且人家还有内部发行的公司通信之类的小报,让人人知道每人的销售情况,还表扬每季和年度的最佳销售员。

想到自己公司的这套做法,他就特别恼火。

其实,在开头他干得不怎么样时,他并不太关心排名第几的问题,而如今觉得这对他越来越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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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9、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
A.进出口食品检验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进出口食品贴上检疫标签
B.行政机关根据某化肥厂的申请,发给其生产许可证
C.北京市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D.老王下岗后自谋出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老王营业执照
10、行政机关提供( )文本,不得收费。( )
A.行政许可决定书
B.行政许可证书
C.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
D.行政许可申请书
11、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责令改正
D.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19、某食品加工企业向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对于该申请,卫生局经过审查后应当如何处理?( )
A.如果不能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可以自主决定作出决定的期限
B.如果食品加工企业符合法定卫生条件、标准,卫生局可以当场作出口头许可决定
A.行政机关不经过被许可人要求而主动变更行政许可事项
B.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C.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16、张某家住闹市区,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于是打算在自家的小平房开一个小卖部,便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则营业许可属于何性质的行政许可?( )
A.罚款
B.行政拘留
C.警告
D.罚金
8、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B.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C.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3、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错误处理的是:
A.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书面的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B.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C.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逾期不告知的,自逾期之日起即为受理
2、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
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
A.一般许可
B.排他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非排他性许可
17、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___实施行政许可:( )
A.其他行政机关
B.其他国家机关
C.有关企业、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18、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权力机关
B.监察机关
C.检察机关
D.司法机关
12、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行政许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实施
C.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
D.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转委托
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申请作出的且是依据法律作出的
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
3、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 ),或者组织有关部门( )、( )。( )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C.有关企业、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C.北京市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进行扩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D.老王下岗后自谋出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老王营业执照
5、张某家住闹市区,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于是打算在自家的小平房开一个小卖部,便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许可,则营业许可属于何性质的行政许可?( )
23、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责令改正
A.权力机关
B.监察机关
C.检察机关
D.司法机关
24、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___实施行政许可:( )
A.其他行政机关
B.其他国家机关
D.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4、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15日
B.10日
C.20日
D.5日
15、关于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B.属于行政内部审批,因为水利厅和地质矿产厅都属于行政机关
C.属于行政许可,因为该采矿登记是依申请作出的且是依据法律作出的
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为采矿必须进行登记
22、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市政府却以影响市容为由,公布了一项规定,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对于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正确的说法是:( )
A.市政府的规定是违法的,因为规定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B.市政府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因为“摩的”现象属于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C.行政许可的设定也应当符合合理性原则,公民的生计比市容的维护重要得多
D.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该直辖市政府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该规定是合法和合理的
C.卫生局如果认为食品加工企业不符合卫生条件标准,可以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无须说明理由
D.卫生局如果作出不予颁发卫生许可证的决定,应当告知该食品加工企业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0、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 )统一机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A.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B.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不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A.本级行政机关
B.下级行政机关
C.一个机构
D.一级组织
21、某省水利厅发现其附近有地热资源,希望开发两眼用于开采地下热水的地热井,但是并没有法律规定的有关的采矿许可证件。于是,便携带有关资料到某省地质矿产厅办理有关地热井的采矿登记手续,地质矿产厅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该采矿登记属于何种行为( )
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之跳槽篇每日一练(2014.10.1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 )统一机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A.本级行政机关
B.下级行政机关
C.一个机构
D.一级组织
A.一般许可
B.排他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非排他性许可
6、68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什么外,应当公开:( )
A.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B.企业机密、企业经营、企业财务
C.商业机遇、个人机会、市场信息
D.企业权利、企业义务、企业责任
7、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 )。
B.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
C.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分别办理
D.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
4、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
A.进出口食品检验机关,经鉴定后,给某公司的进出口食品贴上检疫标签
B.行政机关根据某化肥厂的申请,发给其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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